安徽省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及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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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编办印发《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编办印发《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编办印发《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编办•【公布日期】2017.01.22•【字号】财综[2017]47号•【施行日期】2017.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编办印发《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财政部中央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2016〕53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我们制定了《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编办2017年1月22日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支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转型发展,增强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按照《财政部中央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2016〕53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3〕46号)、《财政部中央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2016〕53号)等文件精神,通过推进全省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增强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充分激发事业单位活力,促进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积极稳妥、分类实施。

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考虑事业单位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根据批准的事业单位类别及职能,明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角色定位、工作要求,逐步扩大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金额。

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

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

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的背景和目的,以及具体的调整内容和实施步骤。

通过对不同级别、不同岗位的员工工资进行科学合理调整,旨在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提升机关事业单位的整体竞争力。

第一章:引言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是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的整体工作效率和员工的获得感而制定的。

通过适当调整工资待遇,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机关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发展。

第二章:调整的背景和目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提供的服务有了更高的要求。

为此,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推行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工资调整作为其中的重要一环,旨在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机关事业单位的整体竞争力。

第三章:调整的原则和方法1. 充分调研和分析: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职责,结合相关行业的工资标准和市场供需情况进行详细调研和分析,确保调整方案的科学合理性。

2. 差别化调整:根据不同级别、不同岗位的员工的工作量、工作难度和贡献程度的差异,适当区分调整幅度,注重公平公正。

3. 考核导向:将员工的绩效考核和工资调整相结合,激励员工积极投入工作、提高自身能力和绩效水平。

4. 保护待遇稳定:确保原有员工的工资待遇不会因调整而受到不利影响,同时给予适当的激励措施,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第四章:调整的具体内容1. 基础工资调整:根据员工的基本工作特点和难度,调整相应的基础工资水平,提高员工的起薪标准。

2. 绩效奖金设置: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和贡献程度,设立相应的绩效奖金制度,激励员工持续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水平。

3. 住房补贴调整:根据员工的岗位和工作地点,调整相应的住房补贴标准,确保员工在工作地附近能够得到适宜的住房条件。

4. 岗位津贴设置:根据员工所在的具体岗位特点和工作环境,设立相应的岗位津贴制度,激励员工在特殊工作条件下的奋斗和付出。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发文字号】皖政办[2001]12号【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发布日期】2001.03.14【实施日期】2001.05.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1〕12号)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制定的《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部署要求,我省将于今年上半年开始实行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这是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确保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的一项重要措施。

为了使这项工作稳妥有序进行,省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办法先在行政单位施行,根据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和财政支出改革情况,再适时扩大到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

实行工资统一发放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实施。

省财政、人事、编制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加强指导,稳步推进这项工作。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一年三月十四日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支出改革的意见》(皖政〔2000〕29号),加快我省公共财政支出改革步伐,建立机构编制和人员工资计划与预算拨款相结合的制约机制,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根据财政部、人事部、中编办下发的《行政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统一发放工资是指财政部门将预算安排的工资资金,委托代发工资银行直接拨付到个人工资帐户上的管理方式。

第三条统一发放工资实行“编制部门核准编制和实有人数,人事部门核定人员和工资,财政部门核拨经费,银行代发到人”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工资发放范围第四条统一发放工资单位为:省级行政单位和省级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3]14号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3]14号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正文:----------------------------------------------------------------------------------------------------------------------------------------------------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3〕14号2013年12月6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等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现就做好我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总体设计、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稳步推进,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加快建立与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相适应的公益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创新,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鼓励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综合配套改革,把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与社会保障、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协调推进。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
但对于一些工资收入"自收自支",主要面对市场,并已经开展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将在相关部委的扶持下, 尽快推向市场。此外,一些职能重合、长期亏损、课题任务量不多的事业单位将会被打包重组或彻底剥离。
此外,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津补贴发放依旧是改革重点。津补贴是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组成部分之一。但在 2006年人事部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中,并没有对津补贴的发放做出规定。这 也让津补贴成为事业单位工资收入的另一隐蔽但却重要的收入来源。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人事局工Biblioteka 科发布的通知01 方案内容
03 组织实施 05 改革难点
目录
02 相关政策 04 改革方向 06 相关通知
涉及3000多万人利益的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再度提上日程。据悉,中编办、人保部等相关部委正在抓紧制定 《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 。这两份文件将成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工资改 革的指导性文件。“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获得的财政支持将会逐步减少,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将被推向 市场,不过它们将获得一定的“过渡期”。而“参公”和“全额拨款”类的事业单位,短期内相对较为“保险”。 此外,一些事业单位将被重组或剥离。
相关政策
(一)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
(二)对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农林科技人员,继续按《国务院批转劳动人事部、农牧渔业部、林业部、财 政部关于加强农林第一线科技队伍的报告的通知》(国发74号)的规定执行。
(三)军队转业干部按本人现聘岗位(职务)套改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如现聘岗位低于转业时部队原职务的, 根据其现执行工资待遇对应的岗位套改工资。
即便是在中科院,推进的工资改革也仅仅停留在定岗定薪的层面,而对于绩效究竟该如何考核,相关的津补 贴参考标准如何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

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计发离退休概要

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计发离退休概要

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计发离退休概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也亟需。

本文将从的目标、的内容、计发离退休待遇的主要政策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目标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目标是:提高工作人员的收入水平,激发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加工作人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改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环境,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推动机关事业单位的与发展。

二、内容(一)确定工资基本制度。

明确工资总额的划分和使用,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办法,将绩效考评结果与工资挂钩,实行一岗多职工资制度,确保工资收入的公平公正。

(二)完善福利待遇制度。

建立统一的个人福利账户,实行个人账户制,将个人福利待遇纳入工作人员工资总额,保障工作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三)加强奖励机制建设。

建立多元化的奖励机制,适时发放奖金、津贴、补贴等,鼓励工作人员努力工作,创造更多的业绩。

(四)改善工作环境。

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办公设备,改善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一)养老金计发制度。

根据工作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确定养老金的计发标准,实行个人化、差异化的养老金发放方式。

(二)退休待遇计发制度。

根据工作人员的岗位、工龄、职级等因素,确定退休工作人员的待遇标准,合理安排退休工作人员的生活水平和福利待遇。

(三)完善退休工作人员福利待遇。

建立完善的退休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制度,确保退休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基本需求。

综上所述,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是一项重要且复杂的任务。

的目标是提高工作人员的收入水平,激发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改善工作环境,促进机关事业单位的发展。

的内容包括确定工资基本制度、完善福利待遇制度、加强奖励机制建设和改善工作环境等。

计发离退休待遇的概要包括养老金计发制度、退休待遇计发制度和完善退休工作人员福利待遇等。

2023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2023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近年来,我国事业单位的数量不断增加,形成了一定规模。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传统事业单位的发展模式和管理机制已经难以适应当前社会的需求。

为此,有必要进行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以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的组织结构,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效能。

分类改革的目的是实现事业单位的精简与效能提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能力,适应社会需求,提升事业单位综合实力。

二、分类原则1. 社会需求导向原则:根据国家和地方发展需要,将事业单位划分为核心领域事业单位和辅助领域事业单位两类。

核心领域事业单位是指与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紧密相关的事业单位,具有较高的社会需求度。

辅助领域事业单位是指为核心领域事业单位提供支持和服务的事业单位。

2. 服务对象导向原则:根据事业单位的服务对象划分分类,将事业单位划分为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服务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服务事业单位三类。

3. 经济性原则:将事业单位按照其市场化程度划分分类,将事业单位划分为市场化事业单位和非市场化事业单位两类。

市场化事业单位是指能够以市场机制进行经营活动、实现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

非市场化事业单位是指依靠财政拨款为主要经费来源、较难实现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

三、分类改革内容1. 核心领域事业单位和辅助领域事业单位划分核心领域事业单位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科研、公安、军事、文化、媒体等领域的事业单位。

辅助领域事业单位主要包括财务、审计、人力资源、行政管理等领域的事业单位。

2. 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单位的分类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单位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科研、文化、体育等领域的事业单位。

按照服务对象划分,可分为教育事业单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科研事业单位、文化事业单位、体育事业单位等。

3. 企事业单位服务事业单位的分类企事业单位服务事业单位主要包括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支持和服务的事业单位。

按照服务对象划分,可分为财务、审计、人力资源、行政管理等事业单位。

安徽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及调整最新方案政策解读.doc

2019年安徽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及调整最新方案政策解读安徽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及调整最新方案政策解读我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工资四类构成。

由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实行的是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制度,而由于不同事单位之间“绩效工资”评定标准的“可操作性”太强;因而,绩效工资改革提上日程。

2019年安徽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如何规定的?安徽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新方案是什么?本文整理了一些关于安徽事业单位工资的相关知识,各位读者务必以官方发布文件为主,本文仅供参考!一般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体分为编制人员和非编制人员(非编制人员就是本单位自行外聘的人员,就象企业聘用一样,由单位自行规定其待遇,付给其工资,与地方财政没有关系)。

所以,非编制人员的待遇不一定比编制人员差。

目前多数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对新进的人员,包括事业编制的人员在审查档案后,交给人才中心保管。

另外国家也在积极推行事业单位人员雇佣制这将逐渐改变事业单位编与企业编的差距。

2016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2016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一览。

近日,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了39项年度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其中明确提出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等内容;同时,国务院对此改革给出了时间表: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资调整一定要落实到位。

需要注意的是,6月底不是机关事业单位调薪的启动时间,而是全面落实到位的时间,部分地区已经先行。

5月21日,一接近人社部的业内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此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并非是孤立进行,而是为了配合已落地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2016年事业单位退休涨工资最新实施方案据人社部称,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月人均实际增资300元左右。

引人注意的是,下一步要建立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原则上,今后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将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

安徽事业单位工资制度.doc

安徽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安徽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安徽事业单位工资有改动吗?安徽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是怎样的呢?事业单位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而成立的,我国的事业单位主要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筹自支事业单位。

下面我们来了解下安徽事业单位工资。

安徽事业单位工资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经过几轮改革,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筹自支事业单位。

一般来说,自筹自支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收入水平较低,也是事业单位之间收入分配洼地。

虽然我们是事业单位,但实际已企业化运作了,没有国家拨款,但单位又无其他福利,这种状态下很多机构只是在维持。

北京一位自筹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个月她的全部收入不到4000元。

记者走访得知,目前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收入状况良莠不齐,但普遍存在工资外收入项目繁多、比重很大,且以暗箱操作为主,分配不透明。

一些事业单位不同程度存在收入分配失控问题,尤其垄断行业或经济效益比较好的事业单位,这种现象更为突出,一些单位工资外收入是工资水平几倍甚至十几倍。

有专家表示,事业单位的社会化改革方向使事业单位开拓多元化收入渠道一直受到政策鼓励和支持,同时,事业单位本身服务性质多种多样,介入市场程度有深有浅,行业受国家政策扶持、限制程度也大有区别,因此不同事业单位间盈利能力区别很大。

一些事业单位因具有行政特色,利用特殊地位进行盈利,成扰乱市场秩序主要症结。

征求意见稿规定,事业单位执行国家统一工资制度。

工作人员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组成。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执行国家统一政策和标准。

事业单位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内,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分配。

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待遇,以及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之所以出台统一工资制度,是因名目众多的津贴补贴已成事业单位间收入差距主要原因。

安徽工资调整最新方案人社部安徽工资大调整方案改革

2016年安徽工资调整最新方案,人社部安徽工资大调整方案改革2016年安徽工资调整最新方案,人社部安徽工资大调整方案改革安徽省公布《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意见》、《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意见》。

决定从10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且近期每两年调整一次。

【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调整方案】A.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将分别提高从10月1日起,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

调整后,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40元至4000元分别提高到510元至5250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0元至302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至6135元,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

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减少。

具体办法是,以国家统一规定的减少额度为基数,按现行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在规范津贴补贴中所占比重,确定各自的减少额度,并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后剩余的额度执行。

在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同时,适当调整机关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技术等级(岗位)工资。

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减少,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后剩余的额度执行。

B.毕业生试用期工资标准相应提高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标准。

提高后的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1190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22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34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390元。

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435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58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720元。

在提高上述人员试用期工资标准的同时,规范津贴补贴相应减少,具体按其执行规范津贴补贴对应的职务层次减少额度予以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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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徽省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及事业单
位工资改革方案
安徽省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及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是大家茶余饭后关心的话题,不仅是因为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涉及千万事业编工作人员,也是因为当前全国各省区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不一,引发大家对于工资问题的广泛讨论以及思考。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一直以来炒得沸沸扬扬,相关信息也非常多,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62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
从7月1日起,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

调整后,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每月510元至525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585元至7835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每月810元至613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020元至6496元,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1)。

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后,
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降低(各职务层次、各职级纳入额度见附表3),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后剩余的额度执行。

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时,以国家统一规定的纳入额度为基数,按现行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在规范津贴补贴中所占比重,确定各自的纳入额度(下同)。

在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同时,适当调整机关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技术等级(岗位)工资(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2)。

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降低(各技术等级纳入额度见附表3),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后剩余的额度执行。

二、其他有关政策问题
(一)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标准。

提高后的试用期工资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1285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320元,大学毕业生每月1500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61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755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96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2165元。

在提高上述人员试用期工资标准的同时,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降低(纳入额度见附表3)。

(二)适当提高机关新参加工作工人的学徒期、熟练期工资标准。

调整后的工资标准为:
1﹒技术工人。

招工前为普通初中、高中毕业生学徒期待遇:第一年每月1260元,第二年每月1280元。

招工前具有技校、职业高中(含中专,下同)以上学历毕业生学徒期待遇:技校、职
业高中毕业生每月131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430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每月1560元。

2﹒普通工人。

普通工人熟练期待遇:招工前为普通初中、高中毕业生每月1260元,技校、职业高中毕业生每月129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400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每月1500元。

在提高机关新参加工作工人的学徒期、熟练期工资标准的同时,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降低(纳入额度见附表3)。

三、经费来源
这次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所需经费,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对部分地方所需经费,省财政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

四、组织实施
(一)我省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省直各部门、中央驻皖单位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由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各地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二)各地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订本地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的具体办法,确保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工作落实到位。

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兑现到位后,各市、省直管县要及时将市直机关、县(市、区)机关纳入前和纳入后规范津贴补贴具体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名义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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