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四章 城市设计的原则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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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国以来,我国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共经历了四次修订。

虽然历次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整体规划框架仍基本保持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层级,但自2006年4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编制办法已在规划主体多元化、系统性、由技术文件转向公共政策和淡化城市设计等方面发生了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6号《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已于2005年10月28日经建设部第7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

第四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考虑人民群众需要,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充分关注中低收入人群,扶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第六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第七条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

大、中城市根据需要,可以依法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分区规划。

城市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八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

第九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承担城市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工作。

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修正)

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修正)

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修正)【发文字号】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06.28【实施日期】2018.06.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4年12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6月2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6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制定城乡规划,保障城乡规划有序实施,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镇化发展的水平和质量,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实施和修改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三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先规划后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综合利用资源的原则,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民主决策和科学论证,加强城乡规划信息化建设,建立公众参与制度,广泛听取意见,从本地实际出发,吸收和借鉴先进规划理念和成果,保障城乡规划的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城乡规划委员会。

城乡规划委员会是本级人民政府进行城乡规划的决策机构,负责审查通过、协调实施城乡规划。

第六条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习题集及答案解析

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习题集及答案解析

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习题集及答案解析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习题集结构1. 章节序参照<<城市道路与交通>>2. 题型分填空题.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计算题.论述题.综合题(含作图题.设计等)3. 参考书目绪论一. 简答题1. 城市道路的功能有哪些? 由哪些部分组成?2. 为什么说城市道路系统规划是城市建设的百年大计?3. 城市道路分类的目的和依据是什么? 试举例说明其必要性。

4. 为何要进行城市道路红线规划?5. 城市道路应如何分类?试举各类道路的功能.特点与技术指标说明之?6. 城市交通的基本概念是什么?7. 公路与城市道路在设计标准和技术要求上有什么不同?二名词解释1. 绿波交通第一、二章一. 填空题1. 设计车速指。

2. 车流密度指。

3. 交通量是指。

4. 道路通行能力指。

5. 小型汽车的外廓尺寸:总长米,总宽米,总高米.。

6. 一条机动车道可能通行能力一般为辆/小时。

7. 一条自行车道可能通行能力一般为辆/小时。

8. 一米人行道可能通行能力一般为人/小时。

9. 在平面交叉的道路网上,一条机动车道的实际通行能力常为辆/小时。

10. 常见公共汽车的车身宽度为米,道路交叉口上空,无轨电车架空线净空不得低于米。

11. 自行车行驶时,左右摆动的宽度各为米,一条自行车道净高为米。

12. 交通量观测资料可应用在, , 三方面,其中高峰小时交通量是设计的依据,而年平均昼夜交通量是设计的依据。

1. 一条车道的通行能力是指在单位时间内,车辆的行驶长度被:(1)平均车身长度(2)车头间距长度(3)停车视距除得的数值。

2. 车辆在高速行驶时, 驾驶员的视野:(1)越来越宽阔(2)越来越近(3)越来越狭窄。

注意力的集中点也(1)越来越近(2)越来越远(3)越来越高。

3. 道路上车速越高,车流密度(1)越大(2)越小(3)先小后大。

三. 名词解释1. 交通量2. 一条机动车道理论通行能力3. 服务水平4. 服务流量5. 动力因素6. 停车视距三. 简答题1. 城市道路交通的特征如何?2. 城市交通运输的工具有哪些?它们的特点如何?3. 交通工具的尺寸与道路设计的哪些方面有关?4. (结合图示)说明车流密度.车流量.速度三者的关系如何?何者起主要影响作用?5. 外白渡桥宽为三条机动车道,以往两边各一条车道上下行,中间一条车道为自由使用,实际效果不好,后改为上坡两车道,下坡一车道(在桥中央换位),效果较好。

城市道路设计_第三章_横断面综合布置

城市道路设计_第三章_横断面综合布置

一、城市道路横断面综合布置的原则(6/8)
6、要与沿线各类建筑和公用设施的布置协调 一致。 7、对现有道路改建应采取工程措施与交通组 织管理措施相结合的办法,以提高道路通 行能力和保证交通安全。 8、注意节省建设投资,节约城市用地。
二、城市道路横断面的布置形式与选择
三、我国城市道路的一些横断面布置
三幅路实景
双向四车道的三幅路
规划红线宽度为30~45米
双向六车道的三幅路
规划红线宽度为40~50米
(四)四幅路横断面形式
• 适用于快速路与近郊区的过境道路。它的 特点是机动车速度高,交通量大,能解决 交通分向和分流,不但能避免机动车与非 机动车之间的矛盾,并且也可以解决对向 机动车行驶的矛盾。 • 目前,在有条件的城市的主干道上都在逐 步采用。
双向四车道的四幅路
双向十车道,设置辅道,路幅宽度60~70米, 适合于对景观要求较高的大城市快速路 。
双向十车道的四幅路
双向十车道,设置辅道,行人与非机动车混行, 路幅宽度70~80米,适用于对景观要求较高的大城 市主干道。
(五)特殊横断面形式
一条城市道路, 其横断面形式不 是一成不变的, 要综合考虑多方 面因素,灵活设 计。
城市道路横断面综合布置
• 一、城市道路横断面综合布置的原则
• 二、城市道路横断面的布置形式与选择 • 三、我国城市道路的一些横断面布置 • 四、结合地形、地物的道路横断面布置
一、城市道路横断面综合布置的原则(1/8) 1、应在城市规划规定的红线宽度内进行。 2、保证交通的安全与通畅。 3、充分发挥绿化作用。 4、保证雨水的排除。 5、避免相互干扰沿路的地上、地下管线,各 种构筑物以及人防工程等。
单幅路实景
单车道的单幅路

中规院-海口总体城市设计导则

中规院-海口总体城市设计导则
村庄水、田、林、路等自然格局,与自然山水环境相结合,引导 乡村空间品质就地提升。
■ 景观风貌总策略:整合滨海景观要素,构建凸显现代滨海城市特色的景观风貌体系;以滨海景观 统领与协调城市景观、人文景观及自然景观。
■ 特色空间总策略:重点突出滨海特色空间走廊,组织“向海汇聚”的公共空间网络,构建空间舒 适、环境友好、活动丰富的特色空间系统。
■ 轴带贯通:打通“二横五纵”的城市主干脉络,完善城市空间结构,形成复合城市功能、交通、 景观的连续线性支撑体系。“二横”的骨架道路分别为滨海大道及其东延线、国兴大道-海秀路 及其西延线,“五纵”其中四条骨架道路分别为长海大道、丘海大道、滨江东路、兴洋大道,另 有与人民大道-五指山路-朱云路连线重合的空间发展廊道。
第2条 本导则的控制与引导范围分为市域和主城区两个层面,市域范围包括海口市全部行政辖区,主城 区范围以海口市绕城高速公路以北与海口市东、西行政界线围合的区域为主。
第3条 本导则包括总则、目标与策略、要素分类控制与引导、片区控制与引导四部分。
第1节 要素控制导则一:山水格局
第6条 保护海口“地脉结丘,江洋抱城”的山水格局,保持自然环境空间结构,凸显城市的山水生态特 色。
URBAN DESIGN GUIDELINE
5
海口总体城市设计 导则 附图4 重点城市设计项目分布图
第二章 目标与策略
■ 严格保护城市水系,控制滨水地带建设项目,开展水生态修复,管控海岸线、江岸线及周边区 域,治理红树林湿地、羊山湿地、白水塘湿地等,积极申报国家湿地公园,提升水生态环境。
第8条 强化“两带两廊”生态结构,突出山水资源的结构性作用。
第4条 海口总体城市设计总目标为“滨海花园、魅力椰城”;空间设计定位为:面向国际的滨海“秀” 城、凸显生态的花园“绿”城、健康宜居的活力“乐”城、根植本土的魅力“名”城;城市风貌 定位为:海滨风采、田园风境、现代风尚、本土风情。

城市规划大纲

城市规划大纲

《城市规划原理》教学大纲一、使用说明(一)课程性质《城市规划原理》课程是城市规划相关专业必修的一门重要的专业课程,也是整个城市规划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课程以城市总体规划的基本原理为重点,把规划原则和布局方法作为基础,并以城市各组成要素的规划布局作为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

它作为专业必修课和专业理论课,内容几乎涵盖了整个专业所涉及的全方位知识,在整个城市规划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成为专业教学的核心成分;它在课程结构纵向上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加深并综合运用前期课程的知识,另一方面为后续课程的进一步深入研究奠定基础;它在专业学习导向上还具有引导学生入门、深造学习的重要作用。

(二)教学目的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并初步掌握城市规划基本理论、原理和方法,培养学生树立全面正确的城市观念,培养学生进行城市总体规划的能力,同时为城市设计与人居环境规划以及城镇规划与设计的实际操作奠定科学的理论基础。

(三)教学时数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安排,本课程计划总学时72学时,每周4学时,共18周,计4个学分。

(四)教学方法本课程的教学采用多媒体手段,提高授课表现力和学生学习兴趣,增加提示性问题,强化课堂中信息的双向交流,活跃气氛、提高效果。

主要以课堂授课为主,在授课过程中,辅助采用案例教学和学生讨论的方式,作为必要的教学补充,针对某一城市或城市局部区域进行实证分析教学。

(五)面向专业该课程是面向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必修课程。

二、教学内容第一章城市与城市发展(一)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了解城市形成与发展的基本规律;掌握城市化的含义;熟悉城市化进程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二)教学内容本章简要介绍城市的产生、定义、发展过程;城市化的概念、特征和规律。

教学重点和难点是城市化发展的一般规律。

第一节城市的产生与定义一、居民点的形成二、城市的形成三、城市的定义第二节城市的发展一、古代城市的发展二、近代城市的发展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城市的发展第三节城市化一、城市化的基本概念二、世界城市化进程的特点三、城市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四、中国城市化的道路(三)教学方法与形式运用多媒体课件,采用课堂讲授的教学方法与形式。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及其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包括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和城镇密集地区城镇体系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三条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规划区具体范围,由组织编制规划的有关人民政府划定。

规划区具体范围超出有关人民政府所辖行政区域的,应当报共同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条城市和镇、乡应当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乡规划。

城市规划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庄和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确定制定规划的其他村庄,应当制定村庄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和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镇、乡、村庄,不单独编制规划。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第六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在城乡规划报送批准前,应当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自城乡规划批准之日起20日内,通过本级人民政府的公报和指定的网站予以公布。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城乡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制定本省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技术标准和规定,规范和指导全省城乡规划工作。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符合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相关城乡规划的要求,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根据需要组织现场查勘和专家论证。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第四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要素(引导性控制要素)

第四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要素(引导性控制要素)引导性控制要素1995年,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指标中包含规定性和指导性两类指标,其中指导性指标包括对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色彩的要求及其他环境要求。

现在,城市设计引导已经成为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

城市设计引导内容为:先确定规划区域的空间结构骨架、各地块的用地功能风貌、道路绿化系统,再从城市设计的角度来考虑不同空间序列的关系形成城市设计总体概念与结构,以‘’城市设计概念图‘’加以表达,同时将空间形态、建筑风貌的要求以指标的形式确定下来,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单体设计。

对建筑单体环境的控制引导包括建筑体量、风格形式、建筑色彩等内容,此外还包括绿化布置要求及对广告标牌、夜景照明及建筑小品的规定和建议。

第一节城市设计引导与控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主要是对城市局部地区的空间环境作进一步控制与整合,同时还可以针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地块划分较为机械、小地块之间互联不够的状况,运用整体城市设计的手法,解决控制性详细规划系统内部无法克服与协调的弊端。

宏观城市设计控制内容:城市历史环境特色的研究、自然环境的保护与利用、结构骨架构思、绿化及步行系统设计、景观视廊组织、街道空间的连续性、城市节点系统的构思等。

微观城市设计控制内容:空间组织、景观组织、建筑群体形态、环境设计、轮廓线组织、重要节点等。

对建筑单体环境的控制引导包括建筑体量、风格形式、建筑色彩等内容,此外还包括绿化布置要求及对广告标牌、夜景照明及建筑小品的规定和建议。

微观层面城市设计中尤其要注意设计的弹性以便于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衔接;同时,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应注重整体的有序性,避免在细枝末节上进行过多的雕琢。

第二节建筑高度、建筑体量、建筑形式与建筑色彩控制一、建筑高度控制“争创最高”和“高度失控”是目前全国许多城市建设中最突出、最急迫的问题之一。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01年修正)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01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1.03.22•【字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6号•【施行日期】1998.07.01•【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1998年5月15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3月22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八条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地制定城市规划,合理地进行城市建设,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和环境的保护,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市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深圳市行政区为深圳市城市规划区。

在本市行政区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城市规划应当依法制定,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更改或者废止。

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确定的基础设施项目,应当纳入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四条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保障社会公众利益,体现社会公平原则。

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遵循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的原则。

第五条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是城市规划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的实施和管理。

市规划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依本条例及有关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城市规划的实施和管理。

第二章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六条市政府设立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一)对城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分区规划草案进行审议;(二)对城市规划未确定和待确定的重大项目的选址进行审议;(三)下达年度法定图则编制任务;(四)审批法定图则并监督实施;(五)审批专项规划;(六)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城市设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荆政办文〔2017〕60号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城市设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荆门市城市设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荆政办文〔2017〕6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荆门市城市设计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23日荆门市城市设计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荆门城市建设水平,完善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彰显城市风貌与特色,推进城市设计工作,根据《城市设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5号)、《湖北省城市设计管理办法(试行)》(鄂建设规〔2017〕1号)、《湖北省城市设计技术指引(试行)》《湖北省城市设计重点地区管控工作指引》(鄂建文〔2017〕28号),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荆门中心城区城市设计组织、编制、审批、实施与管理。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荆门中心城区城市设计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市设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以人为本,传承创新。

开展城市设计工作,应当尊重城市发展规律,从使用者角度关注其对城市空间的基本认知和审美期望;充分考虑城市发展演变和历史文化积淀等,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传统与现代的关系。

因地制宜,彰显特色。

根据城市规模、自然历史文化风貌特点等,灵活采用合适的城市设计层次、类型和表达方式;综合考虑城市设计主体范围及其周边的自然条件和建设现状,体现与地域环境协调的城市气质与个性。

编管并重,强化实施。

加强城市设计与规划管理对接,将管控要求落实到规划实施管理中;协调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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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街、城市广场--强调的主题
⊙居住区设计----一般设计,以大片的统一基
调为主
⊙特殊地段──自然环境条件下的地段,山地、
水域、名胜的周围环境
2 用地强度──越小越好,与开发利 益的矛盾的协调
wild landscape culture landscape aesthetic landscape restorative landscape
3 环境指标──心理反映的具体体现
简单而言,即绿化指标; 更深一步:设施配套(城市家具)完善; 更进一步,景观美学要求──空间尺度(三维比 例),方便度、舒适度
六 城市设计的特征
1 以人为本──人的心理和行为特点为设 计依据
照明\排风孔与垃圾筒
人的心理和行为特点为设计依据 阻止墙面受到破坏的办法
水体因素
山岳因素
风景区因素
建筑群体
建筑单体
工程构筑物


广



城市环境设施
城市艺术小品
娱乐活动
交通活动
商业活动
休闲活动
观赏活动
节庆活动
街道形式 沿街建筑 街道设施 街道绿化 街道广告 街道小品 街道照明
一般可概括为几个方面: ①空间组成要求
明确空间定义──区域、街坊、单元--空间气氛、 意义、用途
★城市人工景观:
是指城市中人工构筑的实体建筑物(构筑物)及其空间 环境。
★城市人文景观:
包含城市历史、文化民俗、城市活动等内容,对城市人 文景观的研究不仅应包含这些人文活动,而且应包含这些 人文活动所限定的空间场所景观。
自然因素景观
特质景观构成要素
城市景观构成
人工因素景观
人文活动景观构成要素
地形地势因素
第三章 城市设计的原则

服从城市规划,具有整体性,并受城
市性质、规模、社会文化、经济能力的制
约。
二 强调人在城市中主人翁的地位 ──以人为本
体现在:
①满足生理要求──日照、通风、采光、防灾、安全 ②扩大社会活动空间──人行道、广场、公园、促进人 际交往
③城市环境多样化──析,取其精华,去其
糟粕,并融入现代城市生活
的新功能、新要求,形成新
的城市文化和城市风貌,使
城市街道景观的形成具有时 以三峡大坝大江截流石四面体构成,
间上的连续性。
高 19 米 ,巍峨挺直,直刺云天
四 强调城市的动态景观──人在活动中 城市的印象
1--5公里/小时 5—30公里/小时
30—200公里/小时
④城市空间的人情味
──文化、历史、社会的思考 ──怀旧心理:地方特色因熟悉而产生的认同感、亲切感 ──参与性活动:纪念树种植
三 突出城市个性──反映地理特征,建筑 风格、历史传统的风尚等
每个城市都有各自不同的历史背景、不同的地形和气候, 城市居民有不同的观念、不同的生活习惯,在城市的整体形 象建设时应该充分体现城市的这种个性。
2 综合性
──与城市规划、美学、心理学、经 济学、社会学、管理学等等密切相关
环境视觉原理与格式塔心理学
3 时间性、地方性
──时间、空间的统一,静态景观 和动态景观的统一,地方特色、风格的 统一
波士顿汉考克大厦,贝聿铭
分区级城市设计
内容: 城市中功能相对独立, 并具有环境相对整体性的街区. 包括旧城和历史街区保护及更新\ 功能相对独立的特别领域, 如大学园区.工业园区.商业街区
地段级城市设计
主要指特定建设项目的开发, 如街景\广场\市政建筑及其外部环境. 指导思想: 局部与整体;主题与形式; 空间尺度;绿色设计
五 满足使用要求和美学原则 使用要求
美学原则 难以兼顾时
六 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在城市设计中应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崇尚自然、 追求自然、力求人与自然的高度融合。

城市设计中要尽量加强自然景观要素的运用,恢复 和创造城市中的生态环境,改变现代城市中满目的沥青、 混凝土、马赛克、玻璃、钢材等工业化的面貌,保持 “山中有城,城中有水”的风貌,让人尽量融入自然与 自然共生共存。
END
第四章 城市设计类型与内容
一 城市设计对象的三个层次
区域和城市级的城市设计 分区级城市设计 地段级城市设计
区域和城市级的城市设计
内容:城市形体结构\城市景观体系\开放空间 和公共人文活动空间的组织. 也包括特殊地区\地段设计
指导思想:城市性质\城市特色\城市规模\ 城市的发展方向和经济实力
用地的控制条件──性质、范围、高度、色彩--控 规指标
②空间组成特点 对确定空间的功能、形态及象征意义 虚实关系 空间的环境质量──建筑、绿化、小品、道路、活动场 所 ③空间的艺术布局 空间主次关系 动态景观和静态景观 历史文化的体现
五 城市设计的设计要素
1 用地性质──在城市设计中包括有:
⊙重点设计地段──行政中心、商业中心、商
上海 重庆 抚州
充分发挥你们的想象吧!
尊重历史、继承和保护历
史遗产,同时城市还要向前
发展。街道城市设计既不应
当盲目将传统的东西照抄和
翻版,又不应当盲目地追求
西方的所谓现代化城市形象,
而应该认真研究城市的发展
史,做大量的调查、研究和
分析工作,对市区的历史演
变、文化传统、居民心理、
市民行为特征及价值取向等
二 城市设计的类型构成
开发型城市设计 保存型城市设计和城市更新
社区设计
三 城市设计的评价标准
定量目标:三维形体的量度;容积率
定性目标 :环境负荷\活动方便\ 环境特性\多样性 格局清晰\含义

城市设计的研究内容
★城市自然景观:
是城市中所包含的自然山体、丘陵、农田、绿地、河流 等要素为主的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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