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模版(3篇)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确保人员、设备和环境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气设备、电焊、气割等方法进行焊接、切割、烘干、加热等作业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
第四条动火作业前应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严禁无审批手续的动火作业。
第五条动火作业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章动火审批申请第六条动火作业申请必须书面提交申请,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二)动火作业地点、作业单位、施工内容;(三)动火作业开始时间、预计完成时间;(四)动火作业环境条件及安全措施;(五)动火作业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
第七条动火作业申请应在动火开始前至少三个工作日提交,有特殊情况的,应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备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动火作业申请应由施工单位安全专职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签字并上报相关部门审批。
第三章动火审批流程第九条动火作业申请须经安全专职人员审核通过后,由施工单位联系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第十条相关部门在接到动火作业申请后,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批:(一)审核动火作业的合规性和必要性;(二)审核动火作业的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三)核实动火作业人员的资质和证件;(四)审批动火作业申请,并在申请材料上签字盖章。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审批按照以下顺序进行:(一)施工单位安全专职人员审核;(二)相关部门审批。
第四章动火作业管理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应按照审批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严禁擅自修改动火内容和要求。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前应对动火区域进行清理消防,清除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应设置专人监护,定期巡视动火区域,保持动火区域的安全。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动火现场,确保没有残留的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六条动火作业过程中,如发现不安全因素或者突发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相关部门。
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4篇)

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情况,例如焊接、切割、烧烤等。
由于明火作业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审批制度来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申请审批程序:明火作业需要提前向相关部门或单位提交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明火作业的种类、作业地点、时间、作业人员等。
2. 审批条件和标准:明火作业的审批条件和标准应当明确规定,例如只有具备相关资质和技能的人员才能进行明火作业,作业地点必须具备相应的防火设施等。
3. 审批流程:审批流程应当明确,包括申请、审批、签发许可证等环节,确保审批程序的规范和高效。
4. 审批责任部门:明火作业的审批责任部门应当明确,通常是消防部门或安全监管部门。
5. 监管措施:明火作业期间应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如派驻专人进行监督、设立专门的警示标识和警戒线等。
6. 备案和记录:明火作业的批准证书和作业记录应进行备案,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
制定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明火作业的安全可控,减少火灾和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同时也增加了对明火作业的管理和监督,提高了施工现场的安全性和效率。
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2)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是一项涉及重大安全风险的活动,需要严格遵守审批制度,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火灾防控措施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本文将详细介绍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包括其背景、目的、实施步骤等,以及该制度的重要性和相关问题。
一、背景工程施工现场常常需要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等活动,这些活动都会动用明火。
若明火操作不规范或控制不当,很容易引发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为了确保施工安全,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审批制度。
二、目的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明确动用明火的条件和程序,规范施工现场明火操作行为。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范文(4篇)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动用明火操作,确保施工安全,保障职工和财产安全,提出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第二条凡涉及施工现场动用明火操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施工现场动用明火操作指在施工现场使用明火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等工作的操作行为。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审批程序第五条动用明火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提交明火动用计划及相关材料。
第六条相关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及时组织对明火动用计划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批决定。
第七条审批决定应当明确列明明火动用的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和内容,审批决定通知施工单位,并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
第八条施工单位按照审批决定进行明火动用操作,并在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九条施工单位在明火动用前,应当制定明火动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安全措施和紧急救援预案。
第十条明火动用现场应设置明火警戒区,禁止未经批准人员靠近。
第十一条明火动用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并由专人负责运行和维护。
第十二条明火动用现场应设置专人进行监控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明火动用现场应设置消防疏散通道,确保及时安全撤离。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相关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动用明火操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相关部门可单独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监督检查,对施工单位的明火动用操作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纠正,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相关部门所有。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之前施工现场动用明火操作的,应按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审批和操作。
第二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发布实施。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火灾防范工作,确保工地安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

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
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是指在施工现场进行动火作业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程序,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并避免可能的火灾事故。
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申请材料:动火作业申请人需要提供施工现场的相关信息,包括施工地点、动火作业项目、作业人员等。
2. 动火审批流程:动火作业申请人需要将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批准动火作业。
3. 审批条件:相关部门会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审批条件,如施工现场必须具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动火操作证等。
4. 动火准备工作:审批通过后,动火作业申请人需要进行动火准备工作,包括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消防设施的准备等。
5. 动火作业监管:动火作业期间,相关部门会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管,确保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6. 动火作业结束报告: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申请人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动火作业的结束报告,包括作业过程中的情况记录和问题处理等。
通过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安全性,降低火灾事故的发生概率,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范文(三篇)

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范文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是指在施工现场使用明火进行焊接、切割、熔炼、加热等作业。
由于明火作业可能存在火灾和爆炸的风险,因此需要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该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审批程序:施工单位需要填写申请表,申请动用明火作业。
申请表中需要提供作业内容、时间、地点、用火设备、防火措施等信息。
施工单位将申请表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2. 审批权限:明火作业的审批权限一般由消防部门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拥有。
只有经过审批并获得许可的施工单位才能进行明火作业。
3. 审批条件:审批部门会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作业内容,制定相应的审批条件。
例如,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明火作业人员的资质证书、防火设施和装备的验收证明等。
4. 审批期限:审批部门会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审批,并通知申请单位审批结果。
一般情况下,审批期限不会超过5个工作日。
5. 监管与检查:施工单位在进行明火作业时,需要按照规定使用防火设施和装备,并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监管部门会定期进行检查和巡查,确保施工单位的明火作业符合审批要求。
通过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可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减少明火作业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
同时,也可以提高施工单位对明火作业的重视程度,增强安全意识和防火意识。
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范文(二)1、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工程施工行业飞速发展,伴随而来的是工程施工现场发生的火灾事故频频发生。
这些火灾事故给工程建设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
因此,建立健全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和监管施工现场明火使用,是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的重要举措。
2、目的和意义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明火使用,减少工程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
具体意义如下:(1)确保工程施工安全:通过严格审批明火使用,减少明火带来的隐患,降低火灾发生的风险。
(2)提高施工效率:合理使用明火可以提高施工效率,缩短工期,降低工程成本。
施工现场动火分级审批制度(3篇)

施工现场动火分级审批制度一级动火1、禁火区内:油灌、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均属于一级动火。
2、一级动火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一天,期满应重新登记,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级动火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作业属于二级动火。
2、二级动火申请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办证。
3、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级动火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属于三级动火。
2、三级动火申请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应重新办证。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负责人填写,经本单位项目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施工现场动火分级审批制度(2)是指在施工现场进行动火作业时,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根据不同的作业风险级别进行分级审批。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性,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该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动火作业风险评估:对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进行风险评估,评估作业的风险级别,包括火源、可燃物、周围环境等因素。
2. 分级审批:根据动火作业的风险级别,将动火作业分为不同的级别,如一级、二级、三级等。
不同级别的动火作业需要经过不同级别的审批程序。
3. 审批程序:制定相应的审批程序,包括审批表、审批流程等。
一般需要动火作业负责人填写相关信息,经过现场责任人、安全主管等责任人的审批,最后由管理层审批。
4. 审批条件:对不同级别的动火作业,制定相应的审批条件。
例如,一级动火作业可能需要进行现场安全培训,具备一定的安全防护设备等。
动火审批和动火制度
施工现场动火审批、监护制度
为规范施工现场因动火施工而引发火灾事故,强化对动火的管理控制,根据JGJ59—2011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1. 使用范围:凡是项目内各劳务以及各专业施工队,自开工到竣工周期内因生产需要而进行的动火作业(含明火、电气焊、电渣焊、电加热等),均适用本制度。
2. 动火前由动火单位填写动火审批表,详细填写该表要求的内容。
并由动火负责人和监护人及动火人签字,报项目部安全室批准后方可实施作业。
3. 各劳务及专业施工队接到《动火审批表》后,通知动火人持批复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实施作业。
批准期限:
(1)根据现场实际,施工进度等常态动火,每栋楼分层分段每更换一次作业区域审批一次。
(2)现场固定加工区定点集中长期动火的每月审批一次。
(3)不固定区域临时动火的每三天审批一次
规定:1、各劳务施工队应按照审批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动火人实施作业。
如有更换,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否则,予以2000元罚款。
2、动火人必须持证上岗并携带审批表以备查验,动火区域应有相应的防火措施,监护人必须随时观察动火动态不得擅自离开动火区域,如有违反,处以500元罚款。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范文(三篇)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范文一、纳入管理范围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是指在建筑工地、工厂车间等施工现场进行的焊接、切割、打磨、热处理等作业中使用明火的活动。
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和工人的健康,我司决定对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进行严格管理,制定本审批制度。
二、审批申请及审批程序1. 动火作业的申请人需填写《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申请表》,明确动火时间、地点、作业内容、安全防护措施等信息。
2. 审批程序:申请人→安全主管→施工现场主管→安全部门。
三、动火作业的条件和要求1. 动火场所必须符合建筑防火要求,不得存在可燃物,且有防火设施和应急措施。
2. 动火作业必须由持有相关证书并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不得进行无证上岗的行为。
3. 动火时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灭火设备,并由专人负责。
4. 动火作业前,必须对工作区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周围环境没有可燃物。
5. 动火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6. 动火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作业规范操作,禁止乱丢烟蒂和其他易燃物品。
7.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好消防器材和灭火设备的保养和维护。
四、审批流程及相关责任人1. 申请人:填写《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
2. 安全主管:对动火作业进行初步评估,检查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 施工现场主管:对动火作业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场所符合建筑防火要求。
4. 安全部门:综合评估动火作业的风险和安全措施,决定是否批准。
五、审批结果和记录1. 审批结果:安全部门根据动火作业的风险评估情况,决定审批结果,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2. 审批记录:安全部门要对动火作业审批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审批时间、审批结果、审批人员等信息。
六、动火作业的监督和检查1. 动火作业期间,安全部门将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巡视,确保动火作业符合要求。
2. 如发现动火作业违规行为,安全部门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3. 动火作业后,安全部门要进行事后检查和记录,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建议。
动火审批制度
动火审批制度
1、施工现场实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2、三级动火
即可能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的(没有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由工程项目部安全负责人提出意见,经工程项目部防火责任人审批。
3、二级动火
即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动火单位技安部门和保卫部门提出意见,防火责任人加具意见,报企业的技安和保卫部门共同审核,由企业防火责任人审批。
4、一级动火
即可能发生和特大火灾事故,由企业技安和保卫部门提出意见,防火责任人加意见,经上级主管单位技安部门会同保卫部门共同审核,报企业防火责任人审批,并报市消防部门备案。
如有疑难问题,还须邀请市劳动、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共同研究审批。
5、审批程序
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
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动火证当日有效。
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
凡是进行电、气焊作业的,必须先填动火申请表,主管施工员或机管员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6、审批内容
动火审批证明中必须注明施工单位、工程名称、动火部门、用途、动火人、看火人和灭火器材等内容。
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
对动火作业人员的考核要求
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必须熟悉动火审批制度的相关规定 必须掌握消防安全知识 必须遵守动火作业的相关规定
对违反制度的处理措施与惩罚机制
对违反制度的处理措施:责令停工整改、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 对违反制度的惩罚机制:根据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分别采取不同惩罚措施,以起到震慑作用。
对动火审批制度的定期评估与审查
定期评估:对 动火审批制度 进行定期评估, 确保其适应施 工现场的变化
和安全要求
审查流程:明确 审查流程,包括 审查时间、审查 内容、审查人员 等,确保审查工
作的顺利进行
问题反馈:及 时收集和反馈 审查过程中发 现的问题,为 改进动火审批 制度提供依据
持续改进:根 据审查结果, 对动火审批制 度进行持续改 进,提高其适 应性和有效性
动火作业前的准备要求
动火作业前, 必须检查动火 作业人员的资 质是否符合要
求。
动火作业前, 必须检查动火 作业现场的可 燃物是否清除
干净。
动火作业前, 必须检查动火 作业现场的消 防设施是否配
备齐全。
动火作业前, 必须检查动火 作业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
清除动火现场的可燃物和易燃物 采取措施防止火星飞溅和扩散 配备消防器材并处于完好状态 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动火作业许可的撤销: 在动火作业过程中, 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 或违反规定操作,安 全管理部门有权撤销 动火作业许可。撤销 后,需立即停止作业 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 安全隐患。
动火作业许可的变更与撤销
变更: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如需变更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等,需重新 申请动火作业许可,经审批后方可继续作业。
动火作业许可的延期: 在动火作业许可期限 内,如需延长作业时 间,需提前向安全管 理部门申请延期。延 期申请需在原许可有 效期届满前提出,经 批准后方可延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施工用火的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业主文件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动火等级划分及审批规定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或安全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8、动火申请表要明确用火地点,配备的消防器材,操作者,看火人和有效时间等内容,并保留存根备查。
9、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用火证的规定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作业内容,如有变化应重新办理动火证。
10、用火证当日有效,工作完成后由作业人员将用火证交回安全员处,再次作业再次办理。
二、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施工现场各部门、专业防火措施
三、模板堆场防火须知
1、木料堆场严禁吸烟。
2、木料堆场严禁动用明火。
3、木料堆场、制作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
4、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
5、下班前必须将木屑、零星木块等清除干净。
6、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7、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四、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库房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和避雷针。
2、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
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
4、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
5、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账、卡、物相符。
6、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
7、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
严禁火种进入。
8、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9、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
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
11、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
五、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
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9、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0、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