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企业管理制度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制度一、总则1.1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安全和健康,促进清真食品行业的良性发展而制定的。
1.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生产环境与设施2.1 生产环境要求2.1.1 清真食品生产场所应选用无公害、无污染的场地,距离垃圾站、化工厂等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源不得小于500米。
2.1.2 生产场所应具备良好通风条件,确保空气清新,温度适宜。
2.1.3 生产场所内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堆放,地面、墙壁、天花板等应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
2.2 设施要求2.2.1 清真食品加工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2.2.2 清真食品加工设备应与其他非清真产品加工设备分开使用,防止交叉污染。
2.2.3 清真食品加工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确保卫生安全。
三、原材料采购与管理3.1 原材料采购3.1.1 原材料采购应选择正规的供应商,并且要求供应商提供原材料的质量证明和检测报告。
3.1.2 原材料采购时要注意选择符合清真食品标准的原材料,避免使用非清真原材料。
3.2 原材料管理3.2.1 原材料应按照不同种类进行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3.2.2 原材料存放区域应保持干燥、通风、无异味,严禁存放过期或者变质的原材料。
四、生产流程控制4.1 生产计划制定4.1.1 生产计划应根据销售情况、库存情况等因素进行制定,确保生产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1.2 生产计划中要考虑到产品质量控制和生产成本控制等因素,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并且成本可控。
4.2 生产过程控制4.2.1 生产过程中要按照清真食品生产标准进行操作,确保产品符合清真食品标准。
4.2.2 生产过程中要注意卫生安全,加工人员应穿戴适当的工作服、手套等防护用具。
4.2.3 生产过程中要进行定期检测和抽样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五、产品质量控制5.1 产品检测5.1.1 清真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产品检测体系,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检测和抽样检验。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6篇)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渗出性皮肤病等____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日健康晨检,出现咳嗽、发热、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岗位的卫生管理要求,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洁,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或贮存场所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健康检查和处置以及日常卫生检查等应当记录并建立档案,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污损,保管期限最低不得少于____年。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保证食品安全的自律管理制度制定、实施自查计划,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二、食品安全自查由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____实施,并负责不合格项的整改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一般分为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定期自查应当根据所经营的食品风险等级确定频次,专项自查应当根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消费者、媒体____等渠道获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立即实施。
四、经营场所布局、制作工艺流程、内部管理流程等重点管理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立即____食品安全自查。
五、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项应当查清原因、立即整改。
有证据表明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当地食品要你监管部门报告,待问题排查整改到位后方可重新销售。
六、食品安全自查应当建立自查档案,如实记录食品安全自查____实施的时间、计划、人员、结果和排查整改情况,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时限不得少于____年。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为了更好的实行公司的绩效考核计划,对绩效考核标准规范如下。
一、产品质量方面(一)杂质异物:①杂质按工序反馈单位标准,由质检每天在第一时间内,通知被监控出的负责人,并找出混入原因。
当天结束后,由各工序负责人确认签字按恶性杂质每件3元,一般杂质每件2元(包括原料、初加工、精加工、),蒸柜按以上杂质2倍来考核,每周核算,月底对工序负责人进行考核。
2由于06年的客户反馈较多,而且80%为异物反馈,故生产科设定了一定的激励措施,即车间所有工人在生产中检出任何对产品存在危害的异物均给予2-20元的奖励。
③针对异物反馈多的问题,生产科规定监控工序每检出被监控工序一件恶性杂质,对被反馈工序负责人罚款20元。
④工人奖款超过10元以上的必须汇报生产科。
(二)微生物考核:生产科给予蒸柜、包装室每月50元、涂抹20元的指标考核,细菌超标根据生产部给予相应的处罚,生产科规定致病菌每超一次罚款100元/次,一般细菌、大肠菌群每超一次罚款20元/次。
因微生物超标造成不能发货的损失按照本部重大事故规定处理。
由品保部发现消毒水浓度过高或过低每次对工序负责人罚款50元,由生产科或生产部发现一次,每次对工序负责人罚款10-20元,质检员接受与工序负责人同样的处罚。
(三)成品检查:品保部检查成品要求达到平均分95分,每超出规定要求1分,奖励20元,少于规定要求1分,罚款10元;成品检查每检出1件杂质不论大小均罚款20元。
由于前道工序的原因(主要指形状不良、重量差别)造成扣分经生产科允许的,不对包装室进行处罚。
(四)质量事故:由品保部在日常检查中被判质量事故一次,工序负责人罚款100元。
生产科或生产部日常检查中发现问题两次不整改的,每次罚款10-20元。
,质检员接受处罚的30虬同一工序被判定质量事故一次给予100元罚款,第二次给予200元的罚款,第三次给予400元的罚款,依此翻倍处罚,另责任工人接受工序负责人50%的处罚。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精选篇1)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五、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
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六、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七、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九、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十、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进货台帐制度主要内容:明确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具体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进货查验的具体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事项。
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二、食品质量承诺制度主要内容:(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承担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二)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质量、计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
(三)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和食品进货渠道,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购销台帐、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进入本店,杜绝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杜绝价格欺诈,不发布虚假广告、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保证销售食品的质量,不销售《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禁止销售的食品及失效、变质的食品。
(五)保证销售的食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六)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七)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诈消费者。
(八)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等承诺方式向社会公示,便于社会监督。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主要内容: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食品企业管理制度

食品企业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食品安全问题的不断浮出水面,食品企业管理制度被越来越多地关注和重视。
本文旨在探讨食品企业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食品企业管理制度的必要性食品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用来规范和管理食品生产过程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具有以下必要性:1. 保证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是消费者的权益,也是企业经营的基本前提。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2. 提高企业竞争力:食品企业管理制度能够规范企业内部运营流程,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通过合理的管理制度,企业可以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提高自身竞争力。
3.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食品企业需要制定和执行相应的管理制度,以达到合规要求。
良好的企业管理制度有助于企业通过相关审核和认证,提升企业形象和信誉。
三、食品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1. 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包括食品安全政策、组织和人员、食品安全目标、食品风险控制和食品追溯等内容,确保全面、系统地管理食品安全。
2. 生产质量管理要求:包括原材料采购、产品加工流程、质量控制点、产品质量检验等要求,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内部规范。
3. 供应链管理要求:包括原料供应商选择与评估、供应商管理和合作、供应链追溯制度等要求,确保供应链各环节的透明和可控性。
4. 人员培训和管理要求:包括员工培训计划、员工素质要求、员工管理制度等要求,提升员工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5. 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控制和修复。
四、食品企业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1. 制定管理制度:食品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合的管理制度,并经过内部审批和相关授权批准。
2. 培训与执行:食品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管理制度进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和执行相关要求。
3. 监督和改进:食品企业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食品的口味、品质和安全性要求也越来越高。
作为食品生产和销售的主体,食品经营者要履行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健康的责任,必须建立健全的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的必要性、制定的原则、主要内容以及执行的管理要求等方面探讨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的相关问题。
一、制定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增强消费者的安全保障。
通过建立严格的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可以规范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减少误食、意外中毒等事件的发生,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的食品保障。
2.提高食品企业的质量。
制定食品经营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控制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加强质量管理,提高食品企业的竞争力,保障其长期稳定发展。
3.保证食品安全合规。
强制执行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对违规行为给与惩罚,可以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从根本上减少食品安全问题的风险,保证国民健康。
二、制定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的原则1.制定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应根据《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2.制定的内容应符合实际情况,并展现可操作性、可执行性。
3.制定时应充分了解市场需求、食品生产、销售、物流等全链条情况及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实际情况和需要。
4.制定时应强调产品质量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一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5.制定的内容应依法适度,适当取消和调整对经营者和企业发展不利的限制性措施。
三、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从源头管控。
对食品生产、收购、流转进行监督,对食品从产地到消费者手中每一环节加强监管与控制,做到“谁生产、谁负责、谁经营、谁检查”。
2.完善管理制度。
建立并完善质量管理、流程管理、设备管理、物料管理、生产计划管理等方面的食品经营管理制度,落实生产全过程质量管理和过程可追溯。
3.实行信息公示。
食品经营者应向社会公开生产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安全等级评定证书等信息,并按照要求在食品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等必要的信息。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5篇)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品经营活动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第三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实施。
第四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第六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要求,对食品进行检验检测,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追溯和召回制度,及时查明食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情况,确保食品的溯源和召回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第八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及时接受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
第九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确保其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资质和健康状况。
求,对食品经营场所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食品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和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十一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任务。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供应商的管理,确保其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对食品的储存、运输、加工等环节进行管理,确保食品在整个流通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十六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留样和送检制度,定期进行食品质量和安全监测。
第十七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对于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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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企业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经营者)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六、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七、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八、废弃物处置制度 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单位名称: 年月日 (盖章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工、实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事情服。禁止有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干净事情衣帽人员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和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按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8.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群众共和国安全法》、《中华群众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干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以后方可上岗; 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培训内容:《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 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6.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做好对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职责有: 1.负责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搜检,督促做好食品索证、进货查验、台帐记实事情,并做好书面记实; 2.做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持证上岗的监督搜检; 3.对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用工具及设备、食品及包装资料、卫生设施、工艺流程情况和餐饮服务过程监督搜检; 4.对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灭鼠剂等采购的索证验货、储存保管、标示、记实、使用情况监督搜检; 5.对餐具、饮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监督检查;6.组织实施自查自纠活动,定期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并记录存档; 7.积极参加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落实相关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和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2.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3.食品安全自查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 4.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5.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食品经营单位的负责人负责保存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食品安全,特制定本食品经营过程掌握制度: (一)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实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2.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实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树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实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储存期限为二年。 5.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6.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7.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三)食品运输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要干净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间接与地面接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 1.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申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行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销售的情况应树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5.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6.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7.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避免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装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种类、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透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和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干净。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虫豸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污浊空气。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型切配板。 7.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8.应当按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六、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实制度 1.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答应证和食品合格的证实文件、食品的相干质量认证证书,索要供货者的销售票据,并通过复印、存档等多种方式,记载查验情况。 2.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采用计算机管理,建立电子台帐;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或者销售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