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防突措施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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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兴伟兴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织金县八步镇鑫安煤矿

综合防突措施管理制度

编制单位:通防科

2020年5月6日

鑫安煤矿综合防突措施管理制度

鑫安煤矿属于高瓦斯矿井,地面建立永久抽采瓦斯系统,已分别建立高、低负压抽采瓦斯系统。为有效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煤矿瓦斯治理方针,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的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工作体系,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有关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综合防突措施管理制度。

综合防突措施实施制度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防突措施钻孔时,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在钻机回风侧10m范围内应当设置甲烷传感器,并具备超限报警断电功能。采用干式排渣工艺施工时,还应当悬挂一氧化碳报警仪或者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采用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时,钻孔预抽煤层瓦斯的有效抽采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果在钻孔施工过程中发现有喷孔、顶钻等动力现象的,有效抽采时间不得少于60天。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突出煤层,不得将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

(一)新建矿井经建井前评估有突出危险的煤层,首采区未按要求测定瓦斯参数并掌握瓦斯赋存规律的;

(二)历史上发生过突出强度大于500t/次的;

(三)开采范围内f<0.3的;f为0.3~0.5,且埋深大于500m 的;f为0.5~0.8,且埋深大于600m的;煤层埋深大于700m的;

煤巷条带位于开采应力集中区的;

(四)煤层瓦斯压力P≥1.5MPa或者瓦斯含量W≥15m3/t的区域。

鑫安煤矿为技改矿井,在以往的采掘过程中未发生过突出。

可采用顺层钻孔条带瓦斯进行预抽,作为采掘工作面的区域防突措施。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相关要求,特制订符合鑫安煤矿的防突措施实施制度。

1、放线。瓦斯抽放钻孔施工前,施钻技术人员使用坡度规、地质罗盘等仪器按照钻孔设计的倾角、方位角、开孔位置进行现场放线。

2、施钻。施钻人员根据设计图纸的孔号、方位、倾角、孔深等参数施工,在施钻过程中,要如实记录钻孔的编号、倾角、方位角、钻杆数及钻进过程中见煤岩、顶钻、卡钻、喷孔等情况,现场填写记录并签字,带班矿领导要现场审查并签字确认,升井后必须将记录单交通防科存档备查,通防部门每天认真清理核查当日施钻记录,通防副总要强化对施钻记录的核查,对未按设计施工的,要分析追责,对于打假钻的取消当天考勤,并重新补打钻孔不记考勤。

3、施工抽采钻孔,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所有需要进行抽采的地点必须有抽采工程设计、并按设计要求的孔位、方向、角度、孔径、深度等施工,没有措施私自进行施工的不予记考勤。

4、在打钻过程中,发现卡钻、顶钻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打钻,查明原因。如出现钻杆脱节、钻头丢失等现象时,应制定专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另外丢失钻杆按照

每跟钻杆价格进行考核,罚款金额考核到当班施钻人员当月工资中。

6、在打钻过程中发生喷孔、卡钻时,严格按防治钻孔施工过程中瓦斯喷孔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不按照本规定引发瓦斯超限上传的每次每人罚款200元。

7、抽采钻孔按设计“两堵一注”封孔工艺进行,钻孔封孔总长度应不小于8m(穿层钻孔封孔不小于5m)。且所有的抽放孔必须严格按“两堵一注”封孔。

8、确保抽采钻孔的孔口负压应大于13kPa,低于13kPa时应查找原因立即处理。

综合防突措施检查制度

1、防突措施的检查由矿长牵头,检查本矿防突措施落实情况,每月至少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做相关记录,通报检查出的问题。

2、总工程师是本矿技术主要负责人,每月对本矿防突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做相关记录,通报检查出的问题。

3、安全矿长作为本矿安全主要责任人,每月带班下井时必须检查防突措施落实情况并上井后通报检查情况。

4、通防副总作为本矿通防技术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时必须检查防突措施落实情况并上井后通报检查情况,包括施钻情况、局部考察情况等。

5、通防科作为现场检查防突措施的主要责任人,下井必须检查防突措施落实情况。

综合防突措施验收制度

1、每完成一个钻孔由验收人员或安全员(跟班领导)、视频监控员共同验收,验收结束后填写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必须在钻孔验收单签字确认。

2、现场抽放钻孔施工所需设备(坡度规、钻孔设计图、米尺等)不齐全,责任人按“三违”论处。

3、抽放钻孔未按设计(孔径、倾角、方位、孔深)要求施工,钻孔按照报废钻孔处理,验收人员不予验收。

4、钻孔原始记录由现场施工人员填写,现场验收人员核对数据填写真实性,对于钻孔原始记录填写数据负责。

5、验收人员应根据现场钻孔设计布置图验收钻孔,首先看钻孔方位是否符合挂线方位,用坡度规测量倾角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孔径是否符合要求。施钻工人进行退钻,验收人员查验钻杆,计算钻孔深度。

6、验收人员检查钻孔施工原始记录是否填写完善,不完善的督促其填写完善。

7、钻孔验收单由验收人员如实填写,施工人员签字确认,上井后交通防科。

8、钻孔施工原始记录由施工人员进行详细记录,其内容包

括日期、班次、钻孔施工地点、钻孔类型、钻孔施工倾角、方位角、孔径、孔深、钻孔穿过的煤岩情况、有无出水、有无突出预兆等内容。钻孔施工原始记录由施工人员交通防科。

9、钻孔施工人员、验收人员对钻孔要终身负责,发现问题严肃追责。

综合防突措施审批、贯彻制度

1.综合防突措施由通防科编制。

2.综合防突措施编制好后,由通防副总工程师组织安全、调度、生产、地测、机电、通防、施工单位等部门进行会审、修改、完善,审核通过后报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再报矿长是否同意按照本措施执行。当部门会审意见和总工程师审批意见不符时,以总工程师审批意见为准。

3.当现场出现重大地质构造变化时,确需对原综合防突措施进行修改或补充时,重新按以上程序进行审批。

4.综合防突措施编制、审批完成后,由通防科下发至会审单位。

5.参加综合防突措施会审单位接措施后,由本单位主管领导或主管技术员负责对本单位全员贯彻。

6.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主管队长或主管技术员贯彻,且由技术员认真进行讲解,并签字、备查。在每班的班前会上,值班领导要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对特别注意的事项进行重点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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