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廉政制度

施工企业廉政制度
施工企业廉政制度

廉政制度

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在生产经营中杜绝各类贪污,腐败的事件发生,提高全体员工的廉政自检意识,保障我项目部按照国家、地方以及业主的廉政建设要求实行工程施工,现制定我项目部的廉政制度如下:

1、项目部所有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不应得利益。应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2、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和合同的要求,组织工程施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坚持质量标准,不偷工减料;

3、严禁向业主、设计人员、监理人员行贿,不准向业主、设计人员及监理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

4、不请业主、设计人员及监理人员到各种娱乐场所吃喝玩乐,不以邀请业主、设计人员及监理人员旅游或以外出考察等名义变相为其报销费用;

5、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规定,不准超标准接待,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铺张浪费。

6、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亲友承揽工程、经商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不准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7、不准工作日醉酒影响工作,不准酒后驾驶机动车;

8、不参与各种黄、赌、毒、迷信活动及“法轮功”等反动

组织。

9、在工程建设资金到位情况下,按《工程承包合同》及时支付,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10、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及工程建设施工人员的手续,实行计量支付工程款,对工程决算必须经有关审计部门审核。

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9号,一下简称《意见》),结合我标段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义、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改革开展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意见》明确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标段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经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指导文件。当前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商业贿赂在一些地方和领域还较为严重。有效治理商业贿赂、净化市场,对我们牢牢把握和切实用好《意见》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治理商业贿赂既是我们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公平竞争,构件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又是树立我标段良好改革形象开放形象,在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区域竞争的重要条件。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规律,分析其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思路和对策。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努力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积极开展交流与合作,注意总结和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组织力量开展理论研究,以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和实践改革。

廉政守则

为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工程建设“阳光工程”,以“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工作作风,努力推进市政工程施工工作,为此制定内部员工廉政守则: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门的有关廉政规定。

2.不准私设小钱柜;

3.不准利用职权拖欠、转借、挪用公款;

4.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行贿受贿、挥霍浪费;

5.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介绍亲戚朋友承揽工程或介绍施工队;

6.不准在工程建设中收受回扣或好处费,收受他人馈赠的礼

金、有价证券或贵重物品;

7.不准参加与本单位有经济往来或业务往来,有可能影响公

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其他消费;

8.不准工作日醉酒影响工作,不准酒后驾驶机动车;

9.不准利用公费出国旅游或以考察、培训、研讨为名公费出

国(境)旅游;

10.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

动;

11.不准聚众赌博、吸毒、贩毒、嫖娼或为他人卖淫嫖娼提

供方便;不准酿酒闹事、打架斗殴;

12.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到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场所进行免费或用公款进行消费娱乐活动。

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制度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预防、教育为主的方针,抓好对党员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 (一)党风廉政教育的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央、省、市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发布的规定、指示、决议等党规党法,通过学习,使每个党员了解上级的有关精神。 2、明确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败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 3、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天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央、省、市、县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 4、广泛宣传,大力弘扬勤廉的正面典型和剖析反面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正反典型教育,帮助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5、及时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教育,联系实际,寻找差距。 (二)党风廉政教育的形式和方法 1、组织参加培训班和充分利用上党课、组织生活、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等形式,对党员进行经常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2、召开座谈、专题讨论会,专题演讲会和写心得等,对党员进行专题教育;组织学习先进人物事迹,对党员进行勤廉兼优的先进人物、行进事迹教育。 3、充分运用电教手段,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党纪教育录像、影视片、优秀文艺作品等,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三)其他要求 1、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全村党员集中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增强党员法律意识和政治业务素质。 2、遵守学习纪律,自觉参加学习,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有事请假需领导批准。 3、要设立政治、业务学习记录本,记录每次学习时间、参加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党员发言情况,每名党员有学习记录本,做好学习记录。 4、在学习时,每名党员要带学习资料,在讨论中要积极发言。 5、坚持党、团组织生活制度,并有记录。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中滩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为了全面落实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在我校廉政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机制,特成立中滩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王荣辉 副组长:李斌曹建局余宗琴 成员:成员:张明鹏谭小龙刘勇唐宏陈凤鸣谭俊莲陆晓燕李胜文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党支部 办公室主任:李胜文 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1、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布署,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任务分解意见和有关工作制度,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2、履行监督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分析全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状况和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动态,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向县局党委报告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负总责。根据上级党委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组织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履行职责。 (三)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和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提出落实责任、完成任务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起草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建议; 建立校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开展调查研究,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对本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综合指导;定期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 四、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 (一)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一般由组长召集和主持。遇有特殊情况,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和主持。 (二)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重点工作和形势任务的需要提出,呈副组长、组长批准后通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三)提请领导小组会议的议题,经副组长、组长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文件和材料于会前送达与会同志。会议议题主要包括

公司廉洁管理制度 (最新)

公司廉洁管理制度 (最新) 一、目的 为营造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加强公司廉洁管理,不断增强自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规范全体工作人员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 三、管理内容 1、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司 财物,挪用公款,不准收受贿赂以及行贿。 2、公司员工在公务交往活动中,必须厉行节俭,不准违反规定公款吃喝,不准 用公款接待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人员。 3、公司员工不得索要或接受供货或协作方赠送的礼金、物品等贵重礼品,在 进行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在一万元以上的业务洽谈时,应要求供货或协作方签订廉洁承诺书,审批时作为附件随后。 4、所有供货和协作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原则上予以拒绝,实在不能拒绝 的,需报公司批准,私自接受宴请作违纪处理。 5、公司员工对分管的工作,应按程序和要求办事,不得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和 徇私舞弊,不准拉帮结派,搞“私人关系”、“人情关系”,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活动。 6、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把货物及工程质量关和价格关,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以次 充好,牟取私利。 7、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资金支付,认真执行资金支付审批制度,严禁提前 支付或故意延后支付,特殊情况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8、全体员工必须品行端正,遵守社会道德,不准组织、参与或支持各类腐败活 动。 9、凡违反公司廉洁管理制度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极坏的,除追缴相 关款物及赔偿公司损失外,将根据情节严重进行相应处罚,直至开除处理,并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附样表: 承诺书 南通市康桥油脂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贵我双方利益,双方开展良好的合作关系,我方在开展XXXXXXX业务合作前向康桥公司做到郑重承诺:我方不对康桥公司任何部门和员工进行宴请和礼金礼品馈赠,不与康桥公司业务相关人私下产生其他经济往来,如有发生,我方甘愿接受康桥公司取消合作的处理,同时甘愿按合同总额的20%对康桥公司做出补偿。 承诺单位: 承诺人: 年月日

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 领导干部谈话制度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厅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党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和纪律检查机关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实施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重要措施,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依法办事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教育、挽救和保护干部。 二、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将防范关口前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工作,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三、廉政谈话的类型: (1)日常交心谈话。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与各部门党员、干部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听取其意见建议。(2)提醒帮助谈话。领导干部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提醒其保持头脑清醒、严于律己。群众反映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提醒帮助,防微杜渐。 (3)考评反馈谈话。领导干部考评工作结束后,根据反馈结果,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及时向被考评领导干部进行反馈,帮助其正确对待群众评价,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改进不足,严格要求,努力进取。

(4)职务调整谈话。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和退休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相关要求。 (5)批评诫勉谈话。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民主考评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或人员任用等方面有群众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责令限期改正。 四、廉政谈话的形式: (1)组织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谈心谈话。 (2)集体谈话。针对领导干部或党员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可进行集体谈话。(3)个别谈话。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中层干部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党员干部的个性问题可进行个别谈话。 (4)个人要求谈话。党员、干部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五、廉政谈话的原则: (1)以诚相待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意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干部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工程建设廉政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管理廉政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性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行为,保护国家、集体、社会公众利益和项目建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资金的投资效益,依据国家和上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梧白功能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抓好建设项目的廉政建设 1、管委会各科室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和省政府有关廉政建设的文件、党纪政纪规定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意义、地位和作用,广泛开展廉政告知活动和职业道德教育,明确自身的廉政职责、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 2、所有工程项目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廉政建设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义务与权利,并在工程现场设立告示牌,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工程建设的各项任务指标与廉政建设责任事项同时列入检查,同时考核。 3、违反建设项目廉政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除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必须追究责任领导的责任。 二、抓好建设项目编报的廉政建设

1、在对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阶段,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根据自身的职责,严格按规定做好方案“预可、工可”,实事求是地报送上级决策部门。做到不简化、改变建设程序,不超越权限“化整为零”,不骗取工程立项上马,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2、招标文件严格按规定程序编制,确定专人负责,由分管领导审核,再由主要领导签发。 3、集体讨论审查招标文件,根据工程实际讨论确定邀请投标单位。 4、按照规定开标,确定施工单位。 四、抓好工程的中间另时支付的廉政建设 1、工程开工前,必须落实派驻工地监理及现场管理人员。 2、工程中间另时支付原则上每月月底结报一次,工程监理人员或现场工地管理旁站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编报的完成工程量进行现场核定确认签字后交管委会相关科室。 3、管委会相关科室人员对现场签认的完成合格工程量按照合同进行核查并签认 4、未履行上述手续,财务有权拒绝支付。 五、抓好工程验收结算的廉政建设 1、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提交完工报告,现场监理核查签认报管委会审查确认。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为加强廉政建设,预防和惩制腐败行为,保持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十八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诚实做事,诚信做人,求真务实,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 第二条深入了解纪检监察部门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 有关规定,增强法制观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办事。 第三条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择优选择施工方或供货方,重要商务谈判至少要两人或两人以上参加,产品销售定价和材料采购实行集体决策。 第五条公司领导干部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 第六条公司全体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他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 第七条全体员工应廉洁自律,忠于职守,禁止利用工作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

第八条在商务活动中,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等,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或对方按规定提供的公关费、劳务费等须报公司批准后才能接受,回公司后及时、如数交回公司,公司按收入总额10-50%的比例对当事人进行奖励。对私自接受礼金、礼品等隐瞒不报者,已经查实除没收非法收入外并对当事人处以50至2000元罚款。 第九条建立客户回访制度,对客户反映的问题由行政部登记备案逐项调查落实。 第十条建立举报制度,接受员工监督,对举报人保密。员工可通过书面、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举报,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按落实金额的5%至10%的比例进行奖励。举报事项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的,视情况予以重奖。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违规处理: 1.违反公司会议决议,发表有悖于公司重大决策和有损于公司形象的言论,每次普通员工罚款20元,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罚款50元。 2.在会议决议未公开前泄漏会议决定、定价信息、会议成员对事件的表述意见等,对违规者每次罚款200元,并在职工大会上消除事件影响,向有关当事人陪礼道歉。 3.泄漏公司重要商业秘密,透漏企业重要信息或因管理不善造成公司信息外泄,每次给予200至2000元罚款。 4.擅自接受客户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行为,每次罚款100元,并向客户退赔消费费用。

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

…2011? 84号 党风廉政建设相相关制度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督促领导干部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总则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在新形势下坚持做到“两个务必”,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二、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干部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局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与组织稽查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 责任范围 一、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知识,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政策法规,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和项目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履行监督职责,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严格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组织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 二、党政正职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党委成员的廉洁从政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切实管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认真检查、监督其廉洁从政情况,并对党委成员分管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分解责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议事规则,凡重大事项、干部任用等重要问

党风廉政工作制度(精)

七台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廉洁自律工作制度 根据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推动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使我局的反腐倡廉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状态,促进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公正执法,正确行使职权,维护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良好社会形象,结合我局的实际,作出以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省局“八条禁令”的规定 1、在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办理行政许可和处理执法案件中,不准接受对方宴请; 2、在履行各类GMP、GSP检查认证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换发许可证,以及其他评审业务工作中,不准接受被认证、被换发证、被评审单位或个人的宴请; 3、进行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抽查、食品药品购销记录检查、食品药品市场稽查过程中,不准接受被抽查、检查、稽查单位和个人的宴请; 4、在培训考核发证、查办案件、干部考核任用、业务咨询等工作中,不准接受有关人员及其单位的宴请。 5、局机关工作人员,到下级单位执行公务时要按当地接待标准食宿。 二、在重大节日时,除经局领导批准的统一组织的活动外,各单位、各部门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利用公款相互宴请。 三、严格执行“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舞厅、歌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的规定。 1、工作人员不准参加因工作业务关系单位公款支付的营业性舞厅、歌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的活动; 2、工作人员不准授意或要求下级和其他单位安排用公款支付的各类娱乐活动; 3、不准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授意有关单位到营业性舞厅、歌厅、夜总会等公共场所进行免费娱乐活动。

四、工作人员一律不准收受管理相对人的红包和贵重礼品。如一时无法拒绝,应及时向组织报告,并将红包、礼品交组织处理。 六、本制度公布后,对违规者视情节轻重,责令本人作出书面检查,退出所用的公款,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性质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七台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食品药监系统公务员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保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顺利进行,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食品药监系统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市食品药监系统的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树立廉洁、勤政、高效的工作作风,依法行政,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秉公办事。 二、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局成立行政执法监督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1、对行政执法和管理人员是否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刁难勒卡、野蛮粗暴、违法行政行为进行检查。 2、对执法办案是否符合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办案程序,是否截留、私分罚款或罚没药械行为,是否有办“人情案”现象进行检查; 3、对行政许可、检验、认证过程中是否执行有关标准规定,是否及时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并严肃查处,进行检查。 4、对是否依法收费或按职权部门审批标准收费,是否认真执行罚没收支两条线规定,是否有奢侈浪费和违规开支现象进行检查。 5、对是否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责,保证饮食用药安全有效进行检查。 6、对是否履行监管职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拖拉梗阻问题进行检查。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doc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公司的工作人员,自律、自爱、廉洁奉公,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所有工作人员在实施职务行为时,必须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规章制度,依法按章规范行事。必须强化法律意识,保持清醒头脑、廉洁奉公。以国家利益为重,为学校办好实事,争当廉洁模范。 二、签订工程合同或协议时,必须与劳务分包公司同时签订廉政协议书。 三、工作人员与合作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中,不得索要和接受任何单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回扣等钱物,如无法拒绝,必须上缴纪委、监察处,统一登记处理。 四、工作人员不得向合作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有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六、办公制度公开化、办事程序透明化,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七、负责工程项目的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建设工程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八、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私自与合作方洽谈业务,洽谈业务或采购工程设备、设施,必须有两人以上共同参加。 九、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办事流程,严格按章办事。 十、对劳务分包队伍在工作中提出的问题和报告,在两天内必须予以答复和解决,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刁难或拖着不办,因此原因延误工期者,将予以严肃党纪政纪处分。 十一、对执行工程建设廉政规定的情况,进行阶段性的检查。 第二章廉政警示制度 一、工作作风:廉洁、务实、团结、拼搏。 二、学校与参加工程建设所有的工作人员签定廉洁承诺书。 三、认真开展廉政文化教育,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党风廉洁活动,学习廉洁规定,做到教育常抓,警钟长鸣。

公司廉洁管理制度

公司廉洁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公司廉洁文化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廉洁自律问题,保持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 二、适用范围 重点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物流控制、产品销售、项目外包、财务付款等相关工作过程。 三、管理职责 1、公司股东会对总经理、副总级及股东、董事长、董事、监事廉洁事件表决处理。 2、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董事会对其它人员的廉洁事件决定处理。 3、由董事会信箱和总经理信箱分别接受对相关人员非廉洁事实的举报。功能包括: 1)接收员工反馈,收集意见; 2)严格保密举报人,落实奖惩政策。 四、管理规定 1、全体员工应廉洁自律,忠于职守,禁止利用工作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3、严格岗位入职资格和条件预审,对重点岗位,如采购、工程、物流、销售、外协、财务等相关岗位,应着重品德素质及个人经历考察,考察不合格一律不准录用。新到岗员工,应加强廉洁自律方面的训导,自觉接受全方位的监督。 4、与供应商及业务合作方签定阳光合作协议,坚决打击任何非法获利的行为。对于一次5000元以上业务和累计10000元以上业务供应商需签定阳光合作协议,未签者处承办人1000元罚金/次。 5、总经理组织不定期对供应商、客户等相关方开展廉政相关的活动调查,收集证据。并对公司高管人员建立廉政档案,形成系统化、全方位的监督跟踪管理。 6、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实,除应退回所有不正当获益外,另处以1000~5000元罚款,并记大过一次: 1)弄虚作假,违规操作,损害公司整体利益; 2)以任何形式泄漏公司重要商业秘密,随意透漏企业重要信息; 3)擅自接受关联或合作单位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 4)向外协或合作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信息费等不

党风廉政建设措施办法

荣昌县黄桷滩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明确和落实公司及所属单位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领导人员的责任,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98]16号),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原则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坚定不移地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企业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明确领导责任,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深入。 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公司及所属单位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重要议事和管理日程,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在于责任制的落实。要做到:组织责任落实;领导职责落实;工作措施落实;检查考核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四条公司领导层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全面领导职责。 1.公司党组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全面领导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以及国资委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研究决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划,并组织落实; 针对公司系统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经营管理机制,强化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 针对公司系统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人员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以及党内规章、法律法规的教育; 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和考核,追究有关党组织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公司党组织对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全面领导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以及国资委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和要求; 全面落实公司党组、纪检组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决议和决定,分析研究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研究决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划,并组织落实; 向公司党组织报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针对存在的

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工作,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第一章党政干部廉洁勤政守则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自觉接受监督,敢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认真执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二、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务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不私自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 三、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公共财务管理使用规定,无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和私设帐外资金、“小金库”的行为。 四、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工作制度办事,不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利用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及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五、管住、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对涉及他们利害关系的事情应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之谋取利益。 六、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在住房、通讯工具及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按规定办事,无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现象。

七、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主动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支持、配合执法执纪机关对责任范围内违法违纪问题的查究,无袒护、说情、好人主义现象。 八、勤政务实,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行为。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关心群众疾苦,处理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无与民争利、侵害职工利益的行为。同时,每个党员干部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几项规定 为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端正工作态度,完善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一、完善请假制度 1、副科级以上干部,所有类别的请假(含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因公外出等)都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2.副科级以上外出1天必须按规定向县****长请假,3天以上(含两天)须经州****局长批准。 3、严格审批手续,请假应先填写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不能假前办理手续时,事后应及时补办,对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和违反规定者,按违反劳动纪律严肃处理。 二、完善领导干部参加会议制度 1、凡是局里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局内各****负责人,除

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XXX公司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XXX公司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构建覆盖全县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保证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保障和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县公司及所属各部门、班组。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紧密围绕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和生产经营管理实际,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职工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公司党的建设的主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人员的目标管理,与生产经营管理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五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六条县公司领导班子对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省、市公司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反腐倡廉专题支部会议,分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形势,部署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研究制定以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二)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对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应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三)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业教育,组织领导人员、党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洁文化建设; (四)贯彻落实上级党组颁布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我公司实际,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制度-详细

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工程项目建设及从业人员的廉洁行为,预防和遏制工程建设中腐败现象的滋生,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质量可靠和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根据中XXXX市关于工程建设中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及项目实施廉政制度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做好相关工作。不准擅自简化、改变程序,不准超越权限,不准化整为零,不准违反项目决策咨询评估制度,弄虚作假。严禁套取建设资金或指使、串通勘察、设计、咨询等单位在前期工作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2、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落实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不准对招投标活动进行不正当干预或者徇私舞弊、泄露标底以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准利用评标工作的权力接受投标人的贿赂、宴请、送礼、娱乐等获取非法利益,对工程建设造成不良影响;不准利用职权向承包单位指定分包单位。 3、严格遵XX市城管局工程项目建设廉政责任书管理办法》(见附1),在签订工程施工合的同时,签订《工程项目建设廉政责任书》(见附2)。 4、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和签订的合同要求,组织工程施工。不准随意修改设计,改变标准或调整工程量。严禁与工程勘察、设计、监

理、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国家或集体利益;不准利用质量等级评定、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决算审批、工程遗留处理等环节谋取私利。 5、建立工程项目建设年度计划、项目实施管理目标,明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的职责。 6、工程管理人员要恪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 的职业道德,管理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发现工程中的一切问题,必须按规定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纠正,不得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或弄虚作假谋取私利。 7、加强建设资金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和有效使用。不准弄虚作假列支成本费用,铺张浪费,超标接待;不准以资金支付为手段谋取私利或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准不按设计、标准和规定支付工程款;不准侵占、贪污、截留、出借建设资金。 8、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的手续,实行计量支付工程款,对工程决算必须经有关审计部门审核。 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人员廉政制度十不准 1、不准私自与施工单位发生任何经济关系。 2、不准利用职权向工程承包单位推销或指定使用材料、设备。 3、不准接受有关业务单位的宴请及其他消费性活动。 4、不准向有关业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5、不准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要挟,刁难业务单位,或在有业务关系的施工单位中兼职谋私利。

公司廉政建设管理制度守则

XXXX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廉政商业道德建设制度 一、目的 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廉洁自律问题,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重点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物流控制、产品销售等相关岗位。 三、管理职责 1、公司成立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总经理兼组长,组员由副总级及以上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在行政楼。 2、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及时分析、研究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2)听取公司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 (3)有计划地组织、协调对公司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考核; (4)对公司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向上级汇报。 3、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公司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情况,不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 (2)负责廉政建设管理制度的拟定、解释和修改; (3)根据工作部署,就贯彻落实提出初步意见,实施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4)接收员工反馈,收集意见箱信息,及时上报,报道公司廉政建设开展情况; (5)严格保密举报人,落实奖惩政策。 四、管理规定 1、管理方针:着力源头预防,德治法治并举。 2、全体员工应廉洁自律,忠于职守,禁止利用工作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国家、社会、公司和他人利益。 3、廉政预防及管理 3.1廉政预防从源头抓起,严格岗位入职资格和条件预审,对重点岗位,如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物流控制、产品销售等相关岗位,应着重品德素质及个人经历考察,考察不合格一律不准录用。新到岗员工,应加强廉洁自律方面的训导,自觉接受全方位的监督。

3.2公司不定期组织开展廉政培训和案例警示教育,相关人员必须积极参与和自觉接受,不得缺席。 3.3不定期和供应商、客户等相关方开展廉政相关的活动调查,收集证据。 3.4对公司副总以上管理人员建立廉政档案,形成系统化、全方位的监督跟踪管理。 3.5廉政监管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中,对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的员工给予特别奖励。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实,予以处罚: (1)弄虚作假,违规操作,损害公司整体利益; (2)以任何形式泄漏公司重要商业秘密,随意透漏企业重要信息; (3)擅自接受关联或合作单位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 (4)向外协或合作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信息费等不正当费用等;(5)利用工作为家人和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从事营利性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6)在物资采购和产品销售过程等重要环节进行利益输送; (7)要求、暗示和接受所辖属员工烟酒、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物品、礼品或收取好处费、信息费、保护费、关照费等不正当费用; (8)在规章制度监管处罚上徇私情,存好恶恩怨,有失公平; (9)私自处理任何废旧物资。 5、处罚 (1)调离岗位; (2)索贿受贿或非法牟利,责令退回违规所得; (3)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予以赔偿,并按《职工奖惩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罚款及行政 处分; (4)情节特别严重者,退回违规所得,赔偿经济损失,按《职工奖惩管理办法》罚款后除名;同时劝退公司内工作的直系亲属,担保人负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6、公司倡导相互监督,鼓励举报。为方便举报,公司设立“意见箱”,员工可以以署名书面材料投递意见箱举报,也可以以署名书面材料直接送公司廉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举报,公司为举报人保密。举报事件或线索一经查实,公司按《职工奖惩管理办法》给予奖励。相关人员主动报告自己确有违规行为的,酌情处理。 五、未尽条款,按《员工手册》及《职工奖惩管理办法》执行。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12日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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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持清正廉洁,防止腐败,强化自我约束机制。根据中央、省、州、县有关廉政建设规定,结合我乡机关实际,经全体同志充分讨论,建立如下廉政制度: 一、要甘当公仆。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爱本职工作,继续发扬密切联系群众,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多作贡献。 二、要改进作风。全体工作人员要讲实效、办实事,不搞形式主义;要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不用公款请客送礼;开会不发纪念品;对上下级和外地客人,按接待标准,积极热情接待;下乡应在职工食堂就餐,并按规定交费;坚持同城不吃饭,下乡不喝酒。 三、要清正廉洁。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不得利用权力为子女亲属安排升学、就业、参军、提干、晋级;不得利用职权索贿;不把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变为有偿服务;严格按照小汽车管理办法使用小汽车,因私用车要按规定付费;严禁贪污、挪用公款。 四、要政务公开。全局性的工作,如年度计划、年度工作安排、经费开支、评选先进职工、奖惩等重大问题,应广泛征求意见,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讨论决定问题时,涉及的有关人员应该自觉回避。 五、要严格考核制度。平时的考核,由纪委负责考核;作为评选评优的重要内容,每季度考核一次,年终总评。 六、党风廉政建设措施: (一)增强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自觉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带头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维护党纪和法规的尊严; (三)不准把职权、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变为有偿服务,坚决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发生;

(完整word版)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和政县梁家寺甘沟小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深入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规范办学行为,增强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强师德师风的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如下: 一、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 1、认真执行《教育法》、《教师法》等国家、省、州、试验区有关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格遵守收费纪律。 2、在招生、学籍管理、课程、办班、考试、学生转学、作息等管理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学校要开展的各种实验,必须是在符合教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坚持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敬业、爱生、团结、奉献的精神。 2、认真执行《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廉洁从教,严禁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有偿家教,严禁从事以学生为服务对象的经商活动(包括推销教学辅助材料、教具等)。 4、严格遵守学校公开承诺,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 三、党政干部廉洁从政,做好表率 党政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冶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依照《党章》,结合学校实际,对我校党政干部廉洁自律作出下列具体规定:

1、学校大额经费的使用,学校重要财产的处置,必须由学校党政干部集体决定,并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才可以实施。 2、坚持校务、党务公开,认真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在经费支出方面,严禁未经商议随意作出表态,否则引起一切后果,由表态者个人自己负责。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 3、不准借各种公务活动之机,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4、不准利用职权,在公务活动中借机敛财。 5、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和进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6、不准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为个人谋取职位或利用提拔、选拔干部和聘任教职工之机徇私舞弊和收受钱物。 7、管好自己的家属。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为亲友及身边的人员谋取私利。 8、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共财物和集体利益。 9、不准参与赌博、色情及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10、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集体与领导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四、廉政建设教育 1、结合学生思想实际和学生特点, 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教育工作。 2、充分利用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有重点地开展廉洁教育工作。 3、充分利用社会实践环节, 进一步拓宽廉洁教育的渠道。 4、加强集体备课, 不断提高课堂教育质量。 5、编撰教材讲义,为开展廉洁教育创造条件。

廉政建设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廉政建设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上下沟通,密切联系,以规范各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在项目办党委、总监办党支部及公司党支部领导下,认真做好本合同段项目部廉政独立工作,履行《廉政合同》,贯彻落实廉政建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上级组织的管理、监督,上下联系,转变作风,保证政令畅通。 第二条本项目部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建立自下而上的不定期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加强联系,协调配告,自觉遵守,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发挥组织领导的作用。 第三条工程项目开工进场后,在1个月内向处纪委及项目办纪检组上报本合同段廉政建设小组和监督小组组织机构设置情况、成员名单、联系电话、驻地名称及工作安排计划。项目部对各施工队负责人姓名、驻地名称及联系电话一并列表报上。 第四条按照上级组织要求和本合同段的工作计划安排、制度措施,认真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在落实上下功夫。并定期向公司党务工作部及项目办纪检组报半年或全年的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的情况,写出书面的工作总结,按时上报,对上级安排的专项工作,做到专题及时报告。 第五条上级组织或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段廉政建设工作进行

检查考核反馈意见后,在1个月内向检查考核单位书面上报整改情况。 第六条发现或发生参建施工队及其工作人员中有严重违反《廉政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为的:或者由于工作失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其它问题造成国家严重经济损失或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及时向公司党务工作部和项目执行办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使上级部门及时掌握情况,并安排调查处理事宜。 第七条在廉政建设工作中对有些工作不十分清楚、明确.或遇到疑难问题、争办事项、究发情况的,不回避、不推拖、不拖拉,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报告,得到答复后及时办理。 第八条在请示、报告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有内容、有重点、有建议或措施、意见,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言之无物,树立好的文风。 第九条本制度在执行中,经办人员和有关领导要严格遵守.凡违反上述条款,不按时请示、上报工作,造成工作延误的。或者从中弄虚作假,不按时请示、上报工作,造成工作延误的。或者从中弄虚作假,不如实反映情况,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失职论处,进行批评教育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自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执行。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15724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一、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央、区、市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发布的规定、指示、决议等党规党法,通过学习,使每个党员了解上级的有关精神。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天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政准则》、和中央、区、市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 二、形式和方法 1、组织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班和充分利用上党课、组织生活、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等形式,对党员进行经常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2、召开座谈、专题讨论会,专题演讲会和写心得等,对党员进行专题教育;组织学习先进人物事迹,对党员进行勤廉兼优的先进人物、行进事迹教育。 三、学习要求 1、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司法行政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政治业务素质。 2、遵守学习纪律,自觉参加学习,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有事请假需领导批准。 3、在讨论中要积极发言,拟好发言提纲。 4、在民主生活会中,要积极发言,敢说真话、敢于批评、敢于 暴丑。

二、议事制度 (一)议事程序 残联执行理事会向主席团和县残工委负责日常工作,处理日常事务由理事长召集的理事长工作会议或理事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请残联主席协调残工委成员单位召开会议讨论决定,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 (二)议事规则 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召开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应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决定。如意见分歧较大,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一般应当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作决定。会议应指定专人作记录,对出席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都应做记录。汇报内容及讨论中的发言要作准确记录,会议主持人的结论性意见作为“决定”予以记录,应明确“同意”、“不同意”或作其他处置。 会议决定的事项,理事长应加强对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责成相关人员认真办理,及早办结,确保会议决定事项事事有人办,件件得落实。 三、廉洁制度 1、加强党员廉洁自律建设,增强廉政意识。要把廉政建设纳入重要日程,经常对职工进行廉政教育 2、要推行办公制度公开化。在干部晋级,提职、职称评定,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工作实行公开,增强办事的透明度,强化群众监督。 3、严禁收礼受贿。严禁收受礼品、物品,违者根据在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4、严禁行贿受贿。对行贿受贿行为,不仅要追究受贿者的责任,而且要追究行贿者的责任。以权谋私接礼受贿者,要加重处罚。 5、不准接受馈赠和馈赠他人钱物。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上级行及其工作人员送礼,不允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授单位和个人馈送的礼金。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视其情节,实行经济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 6、实行不廉洁一票否决制度。凡是经查核实有不廉洁的问题,不能评选先进,问题严重的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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