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供给困境及对策
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

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一、引言在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基层社会治理是推动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环节。
而社会组织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然而,在实践中,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着一系列的现实困境,如资源不足、政策限制、能力短缺等。
本文将对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困境进行剖析,并提出相应的路径选择,以推动社会组织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现实困境:(一)资源不足资源是社会组织能否有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
然而,目前社会组织普遍面临着资金短缺、人才不足等问题。
首先,由于社会组织的非营利性质,吸引商业资本投入较为困难。
另外,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经济支持也相对不足,导致许多社会组织生存艰难。
同时,社会组织往往缺乏专业人才,无法有效地进行社会治理工作。
(二)政策限制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受到一系列政策限制的制约。
首先,部分地方政府对社会组织缺乏信任,在管理上存在较大的限制,包括注册登记、经费审批、活动监管等方面的限制。
其次,法律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定位和权限不明确,使得社会组织在实践中存在很大的制约。
(三)能力短缺社会组织通常缺乏足够的能力来有效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首先,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缺乏足够的组织管理能力,如人员配备、信息管理、项目运作等方面的能力。
其次,社会组织普遍面临着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无法提供专业化的社会服务。
三、路径选择:(一)构建良好的政策环境政府应建立相关政策和法律,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具体包括明确社会组织的发展定位、简化注册登记手续、提高经济资助力度等。
同时,政府应建立相应的评价机制,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成果进行评估和认可,激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工作。
(二)促进资源的共享与整合政府应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经济支持力度,提供充足的资金和资源支持。
同时,相关部门可以建立社会组织资源库,将社会组织之间的资源进行整合和共享,避免重复投入和浪费。
梧州市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问题及对策

梧州市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问题及对策梧州市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重要城市之一,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社会组织具有很强的组织性和服务性,能够有效发挥社区资源和动员群众的作用,但是在实际参与社区治理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一些对策来加以解决。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讨论。
1.社会组织参与度不高梧州市的社会组织参与度相对较低,很多社区治理工作都是由政府主导,社会组织的参与度不高,导致社区治理工作难以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2.社会组织服务不到位社区治理工作需要社会组织提供专业的服务和支持,但是现实情况是很多社会组织的服务水平和能力有限,无法满足社区治理的需求。
3.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沟通不畅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的沟通渠道不畅通,导致社区治理中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合作不够密切,影响社区治理工作的开展和效果。
4.社会组织资金来源单一梧州市的社会组织很多资金来源较为单一,主要依靠政府拨款和项目资助,自身筹资能力弱,难以保证自身可持续发展。
二、对策建议1.提高社会组织参与度政府应该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机制和体系,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为社会组织提供更多的参与空间和机会。
2.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政府应该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提供更多的支持和资源,加强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提高社会组织的服务水平和能力。
4.多元化发展社会组织资金来源政府应该鼓励社会组织从多方面筹措资金,多元化发展资金来源,鼓励社会组织自我产生经济效益,提高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总结梧州市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是一个让社会各界都关心的问题,需要政府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支持和扶持力度,更要着力营造积极的社会氛围,让社会组织能够更好地参与社区治理的工作,推动社区治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和发展。
希望梧州市的社会组织能够蓬勃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当地社区治理工作的发展。
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问题与对策分析摘要:社区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及其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功能引起了社会多方关注。
但是,在参与社区服务的提供中,社区社会组织也面临着其服务与社区服务需求供需不平衡、服务动力不足、缺乏持续性等诸多困境,需要政府、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发挥合力以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区服务的有效参与。
关键词:社区社会组织;社区;社区服务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06-0-02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社区作为社会管理的基础性地位将更加突出。
社区社会组织作为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支撑体、理顺社区管理的“润滑剂”,其满足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社区服务需求的积极作用已广泛为社会所认识。
但是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实践也正面临着一些问题,迫切需要进行深入地分析研究,探讨具体的解决对策,以有效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能力提供有效服务。
一、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现状分析(一)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总体情况1、社区服务能力逐步增强社区社会组织社区服务能力主要表现为社区服务的产出,社区服务产出主要是指其服务内容、服务次数、服务对象人数等方面满足社区居民需求的能力,一定的社区社会组织数量保障了社区社会组织的社区服务产出,是衡量社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的重要指标。
以郑州市为例,截至2009年8月,郑州市市属6区591个社区中,共有社区社会组织1076家,数字规模与2006年相比,扩大了近一倍。
其中金水区313家,二七区138家,管城区310家,中原区214家,上街区73家,惠济区28家。
数量的快速增长,为社区社会组织社区服务能力的增强提供了重要保障。
2、社区服务范围逐步扩大郑州市社区社会组织目前涉及社区福利、社区救助、社区教育、社区医疗保健、社区卫生体育、社区环境保护、社区家政服务、小区管理等多个服务领域。
社区社会组织及其服务内容大致可以分为四类:(1)娱乐体育,如社区老年大学、健身武术队、摄影协会、老年文艺表演队、艺术活动组、球类活动组等;(2)社会事务类,如家电维修队、“小饭桌”、爱心社、养老助老机构、社区服务中心、治安巡逻队、“居民之家”等;(3)权益维护类如社区法律援助中心、妇联、残联、老年协会、动物协会、环保协会等;(4)公益慈善类,如社区互助社、慈善超市,主要开展慈善捐助、送温暖活动。
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共服务的困境

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共服务的困境摘要:20世纪80年代后,社会组织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蓬勃发展。
而我国在经历改革开放并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后,政府职能及结构发生转变,政府权力下放回归到社会,各类社会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不仅如此,大量的国有企业改革,就业市场化,对我国的社会结构产生巨大影响。
部分城市居民由"单位人";变为"社区人";,单位原本所具有的社会事务管理能力大大削弱,不得不将社会事务管理职能转移到社区,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的载体由政府变为社区。
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共服务是指从社区外部进入和产生于社区内部的社会组织为社区居民提供具有普益性和特殊性的公共服务,目的是为了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增进社区与居民之间的情感,共筑社会社区资本。
本文旨在通过对秦皇岛萤火社工参与社区公共服务的个案分析来研究当下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共服务所产生的困境。
本文主要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当前课题的研究背景以及研究意义;第二部分是社会组织与社区公共服务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分析;第三部分为实证调研,根据社会调查情况对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运作流程和所获成就展开详细论述,第四部分从社区和社会组织两个角度研究分析了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共服务的困境;第五部分是对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共服务困境产生原因的探究;第六部分则是给予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公共服务时的一些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社会组织;社区公共服务;困境绪论随着改革的不断进行,我国的人口流动加速,城市的外来务工人员增多,私营企业崛起带来了大量的私营企业员工,他们游离于单位之外,形成了新的需求,给各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共服务带来契机。
另外,由于社会的全面转型,城区各类结构发生根本上的转变,大量的城市居民由"单位人";逐渐向"社区人";转化,行政体制转变使得政府权力下方并回归到社会,这就给社会组织的发展带来一定的空间。
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经验、问题和对策

织 ,发挥社 区社会组织在社 区服务 中的 容陈 旧,无法支持社会组织在社 区治理
一
些地方社会组织虽然承接 了政府购买
载体 功能。合肥市完善社 区社会服务站 中充 分发挥作 用。三是各地对于社会组 服务项 目,但被要求额外承担行政事务 建设 ,引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购 织 的扶持政策较为零散且力度不够 ,如 性工作 ,导致 这些社会组织 无法专注于 买职业社 工 ,推进 社区志愿 服务社会 化 大部分社 区社会组织未能享受税 收优 惠 自 身专业 领域 。还有个别地 方简化社 会 参 与不断深入 。山东省构建 “ 小社区 、 政策 ,甚至交税高于微小企业 ;所招聘 组织登记 审批程序进展缓慢 ,尚未取 消
会组织特别是 民办非企业单 位发展的核 心因素 , 但 大多地 方性 税务部门对社会
组织知晓度低 ,仅局限于红十字会和慈 善总会 ,对从 事社区治理的 民办非企业 单位 的公 益性 认同度低 ,进而导致有 的
税收优惠政策难 以落地实施等等 。从居
民群众角度看 ,现阶段我 国居 民群众 的
4 9■
组 织 自身存在 问题 。主要 表现在两个方 到位 、 有 限。 - -,  ̄' : F f - d i 缺乏全 面『 生 和权威 收优 惠、舆论环 境营造等方面给予社会 面 :一是专业化程度 不高 。目前大多数 性 。有些评估仅仅停 留在 结果 评估上 ,
组织大 力形成 以社 区为 理 、 财务制度 、 税 收政策 、 业务范围 、 评 的行政机制 ,在资源利用上是单一 的行
平台、 社 会组 织为载体 、 社会 工作人 才 价标准 、社会监督和 内部治理等规范不 政资 源 , 在力量配置上是单一 的政府力 为骨 干的 “ 三社联 动” 、 融合发展 的 良 到位 ,不仅使之与其他法规衔接性差 ,
社区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社区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社区服务作为基层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幸福感。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面临着一些社区服务存在的问题。
本文将从社区服务能力不足、资源分配不均衡、信息传递障碍以及管理体制滞后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社区服务能力不足首先,社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技术水平较低,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
许多由义工或志愿者组成的社区机构可能缺乏相关培训和指导,无法胜任高质量的服务工作。
另外,某些地区由于经济状况较差,导致招聘条件有限,进一步影响了社区职工队伍建设。
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加强对社区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政府可以增加投入,在培训机构和社会团体开设更多的培训班,并加强与高校合作,引进专业人才来提供指导和支持。
此外,还可以通过奖励措施吸引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提高社区服务的整体水平。
二、资源分配不均衡社区在面对各类问题时,往往会存在一些公共资源分配不均衡的情况。
有些发达地区拥有丰富的资源和设施,而一些偏远地区却相对匮乏。
这导致了市民在享受基本社区服务方面存在差异。
为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整。
首先,政府应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边远地区的投资力度,确保其基础设施得到充分改善。
其次,在资源配置上要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划分,将重点放在满足民众普遍需求的项目上。
最后,鼓励社会企业及民间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形成多元化资源供给模式。
三、信息传递障碍社区信息传递不畅是影响社区服务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
低效率、不确定性以及缺乏沟通渠道都使得居民无法及时获得相关信息或将自身诉求传达给相关部门。
为解决信息传递障碍问题,需要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渠道。
首先,可以建立统一的社区服务平台,包括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APP等多个入口,为居民提供全面及时的信息服务。
其次,在组织机构设置上,加强社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合作,并聘请专人负责信息沟通工作。
四、管理体制滞后社区服务运行过程中,一些管理体制的滞后问题也阻碍了其发展。
梧州市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问题及对策

梧州市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问题及对策随着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社区治理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为了提高社区治理的效果,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是一种有效的方式。
在梧州市的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
梧州市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法律保障不完善。
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法律框架不明确,法律职责和责任不明确,导致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存在法律风险。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应该加强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和完善,明确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法律地位和权益,明确责任和职责,为社会组织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资源短缺也是一个问题。
梧州市的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治理过程中面临着资源的缺乏,无论是人力资源还是财力资源都相对不足。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增加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支持,提供更多的经费和人力资源,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提供更好的支持和条件。
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参与度和影响力不够。
梧州市的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参与度和影响力相对较低,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为了提高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参与度和影响力,可以加强社区与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建立起有效的互动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
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能力和专业水平也需要提高。
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需要具备一定的管理和服务能力,而梧州市的社会组织在这方面还存在一些欠缺。
为了提高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能力和专业水平,可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训和支持,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咨询服务,提升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服务能力。
梧州市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问题及对策

梧州市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我国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呼声不断,成为了社会治理的重要议题。
在广西梧州市,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也日益受到重视。
随着社会组织参与的深入,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及时加以解决。
本文将围绕梧州市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社会组织参与的主体缺乏多样性。
在梧州市的社区治理中,往往只有某些大型的社会组织才能参与进来,而一些小型社会组织或者民间组织往往被边缘化。
这种情况导致了社会组织参与的主体缺乏多样性,制约了社区治理的全面性和多元性。
2. 社会组织参与的方式单一。
目前,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方式主要是通过提供服务或者参与公共事务的咨询和评估等方式。
这种参与方式相对单一,往往无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优势,也无法真正满足社会组织的需求。
3. 社会组织参与的力量不足。
一些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治理时,往往面临人力、物力和财力不足的问题。
在一些重要的社区事务中,这些社会组织往往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导致了社会组织参与的力量不足。
针对以上问题,为了更好地推动梧州市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应采取以下对策:1. 扩大社会组织参与的主体。
应该打破传统的参与模式,扩大社会组织参与的主体,鼓励更多的小型社会组织和民间组织参与进来。
政府和社会应该为这些组织创造更多的机会和条件,使他们能够有更多的发声权和影响力。
2. 创新社会组织参与的方式。
应该协调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积极创新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方式和途径。
可以通过组织社会组织与社区居民进行互动交流,推动社会组织更多地参与到社区自治和环境整治中。
3. 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扶持。
政府可以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提供政策支持等方式,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和引导,提高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参与度和影响力。
在资金使用和项目开展方面,也应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引导和监督,以确保资金使用效率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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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供给困境及对策作者:蒋文静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2016年第16期[提要] 近年来,社会组织的不断发展和壮大使其成为社区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的助力系统和重要力量。
但社会组织作为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之一,在参与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中仍存在诸多问题。
本文基于重庆渝北区社会组织发展现状,结合国内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供给的创新举措,分析渝北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供给的困境及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社区服务;社会组织;困境;对策中图分类号:D632 文献标识码:A原标题: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供给的困境及对策分析——以重庆渝北区为例收录日期:2016年6月20日一、渝北区社会组织发展现状随着社会组织的不断发展和壮大,渝北区通过政策体制建设和项目支持等方式激活社会组织的活力。
截至2015年,全区共有社会组织396个,其中社会团体9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00个,社会组织从业人员5,000多名。
渝北区社会组织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一)发展速度递增。
随着全区社会组织登记领域的不断扩大,社会组织总体数量与日俱增。
近几年,渝北区社会组织已发展成一定规模,社会组织每年以10%左右的发展速度递增。
(二)服务范围拓宽。
渝北区社会组织服务涵盖经济、社会、教育、文化、民政、科技、卫生等多个领域,几乎囊括了社会经济的各行行业、各个层次。
社会组织的发展类型主要包括四类社团和七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些类型在数量上分布不均,其中以专业性社会团体、行业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类和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占多数,分别占总数的7.3%、9.6%、13.7%和37.2%。
(三)功能作用日趋凸显。
社会组织通过优化服务结构和创新服务方式,使得其在社会服务中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彰显。
社会组织在解决居民的社会问题和满足居民的社会需求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中以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的学前教育、社会养老、社会救助、社区服务等基层社会服务尤为突出。
(四)社会认同度提升。
经济体制的转变使得社会发展呈现多元化,居民对多元化和个性化的社会服务需求成为必然。
为满足居民普遍性和特殊性需求,政府通过项目、措施、政策等方式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
社会组织提供的社区服务具有导向性强和目的明确等特征,使得居民对其认同度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供给的创新举措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供给的研究在我国还处于探索阶段,这种从“点-点”的推广,仍缺少系统的经验和统一的模式。
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供给模式中,广东罗湖区、成都武侯区和山东济南是国内较为典型的模式。
(一)广东罗湖区——“活化赋权”社区治理法制化建设。
罗湖区在社区管理上主要采取“居站分设、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模式,通过“服务清单”理清政府和社会组织的治理关系。
为加大社会组织的参与力度,罗湖区专门成立社会组织服务网和网上办事大厅,专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便捷服务,使服务不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的行为,罗湖区在不断深化社会组织改革的基础上,推行降低社会组织登记准入“门槛”、“公益创投”、试行业主大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社会组织退出等机制,使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供给行为日趋正常化。
为保证评估的客观性,罗湖区在社会组织评估中引入第三方参与评估。
(二)成都武侯区——“三社联动”社会化参与机制。
成都武侯区以社会化参与平台和社会化服务平台为依托,推行政社分开、理清职能边界的治理模式。
武侯社区注重打造专业品牌的社会组织,组建社会组织“孵化”工程,加大社会组织参与力度。
在社会组织改革方面,武侯区在借鉴其他社区社会组织改革的基础上,降低社会组织登记“门槛”、简化社会组织登记流程,推行“三社联动”机制。
同时,武侯区通过专业“培育”计划、基础培训、高校专业培训和实践培训等方式培养专业社区服务人才。
(三)山东济南——培育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
以社区信息化平台和社会组织服务平台为依托,山东济南推行“四社联动”的社区治理机制,开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长效机制。
社区通过理清各部门服务清单来理清政社权责。
在社会组织培育方面,社区探索出一条独具特色的“一业多会”模式并建立社会组织创业园和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在社会组织改革方面,实行个别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下放登记权限、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等方式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在专业人才培训方面,社区注重培育和发现典型,建立社会组织激励机制和社会组织负责人轮训制度,以此弥补社会组织服务人员专业化缺失。
除此之外,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模式还有很多代表性的做法,如辽宁大连市西岗区的“365”社区工作体系、上海市杨浦区的“社区睦邻中心”社会化运作方式和湖北省武汉市的“三社协作”助推社区多元治理等。
三、渝北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供给面临的困境全方位、多样化的社区服务离不开社会组织参与,然而渝北区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服务方面仍面临着诸多困境,这严重阻碍了社会组织功能和作用的发挥。
(一)社会组织准入制度有待优化。
随着社区居民需求的多样化,社会组织在满足居民需求、协助社区管理和提供专业服务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
因此,社会组织准入“门槛”需要不断降低。
但是,目前渝北区社会组织仅仅放宽了行业协会(商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这四类社会组织的准入制度,对其他类型的社会组织还未完全放开,为拓宽社会组织的服务领域,渝北区在此方面较罗湖社区和山东济南区来说还有待优化。
(二)社会组织结构发展有待均衡。
社会组织结构的均衡发展能促进政府、社区、居民的灵活互动,有利于社区资源的有效整合。
渝北区社会组织结构的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在社区间发展不平衡、社会组织服务对象不均衡和社会组织功能性结构不平衡三个方面。
地域间发展不平衡与社区成立时间长短、人口规模、物资设备以及公民社会发展等情况有一定关系,如渝北区中的两个社区由于地理位置、人口构成、资金来源、政府扶持力度等方面的不同,致使两个社区的社会组织在发展程度、社区服务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此外,就社会组织服务对象来说,渝北区社会组织服务的对象主要以“老、少”两种服务对象为主,“老”主要以空巢老人、失独老人、高龄老人、失能老人为主;“少”主要以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单亲子女、问题突出性少年为主,由此可以看出,渝北区社会组织对其他群体服务的关注度不够。
最后从社会组织功能性结构上看,渝北区社会组织提供的社区服务涵盖的领域虽较以前有所拓宽,但服务内容不够丰富。
就目前来看,渝北区社会组织主要以教育类、卫生类、文化类、体育类服务的组织居多,而在行政管理、科技创新等服务方面的组织较少。
(三)社会组织评估体系不健全。
渝北区社会组织评估以重庆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重庆市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两大委员会为依托,以《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渝北区全区性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为依据,由区民政局、区科协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0个单位组成的社会组织评估审评会每年定期对社会组织进行考核评估。
总体上看,渝北区还未形成完整的社会组织评估体系。
一是缺乏独立的、专业的第三方评估。
渝北区主要采取单位组成的方式对社会组织进行评估,而这样的评估团在评估上难免会缺乏独立的判断机制和专业化的知识体系,难以对社会组织和社区提出针对性的评估意见和指导建议。
同时,由于人力和精力的匮乏,渝北区将部分规模较小、发展不成熟的社会组织交由一些委托单位临时组建的评估小组承担评估,这使得评估过程和结果有失规范和公正;二是评估缺乏全面性和权威性。
渝北区对社会组织的评估以每年规定时间召开的年终评估为主,在评估流程上未将平时评估和中期评估相结合。
同时,渝北区对社会组织的评估方式主要限于评审团评估,缺乏外部评估和社会组织自身评估。
此外,渝北区没有制定明确的政策和制度对评估主体的合法性进行保障,这大大降低了评估主体在评估过程中的权威性。
四、完善渝北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供给的对策化解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供给的困境,对于推进社会组织发展、提高社区公共服务质量有着巨大的积极作用。
针对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供给中的困境,应采取以下对策:(一)整合组织力量,满足居民需求。
单一的社会组织在社区中发挥的作用是有限的,要想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改革社会组织的准入制度、降低“门槛”是解决社会组织进入社区的必经之路。
在相应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减少行政审批程序、实现“公益创投”项目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等改革措施,以此加大社会组织参与力度,并借助社会力量提升社会服务水平。
除社区外部力量引入外,社区还应整合社区资源,调动社区中居民自治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使社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紧密结合、相互协作,发挥其共同治理、共同作用的合力,进而满足居民多样化和个性化的社会需求。
(二)加快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促使社会组织均衡发展。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居民对社区服务的期待越来越高,对多样化和个性化服务的要求也不断提升。
根据居民服务需求强烈程度的不同,通过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培育类型各异的社会组织,以满足居民的不同需求。
一是政策扶持体系。
围绕各个社会组织所申请的项目开展孵化,对社区已有的社会组织提供战略规划、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志愿者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在内的建设服务,实行有利于社会组织发展的人才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评价与考核政策,降低准入门槛,规范孵化运作机制,使社会组织服务领域日益丰富;二是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社会组织的需求,组建具有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专业性孵化队伍,为已参与社区服务供给的社会组织提供治理支持。
在人才引进方面,制定人才优惠政策,创造良好的人才环境,发挥区域内高等院校的引领作用,建成一个集理论研究、培育扶持、实践基地为一体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使之能真正成为社会组织发展的摇篮。
(三)完善社会组织评估体系。
首先,保证评估的独立性。
渝北区在现有评估基础上,需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使其与利益相关者划分界线,建立专业化的社区评估团队,开展独立的评估工作;其次,保证评估的全面性。
对社会组织的评估要以结果为导向的评估和以过程为导向的评估相结合,甚至要以过程评估为主,强化评估的监督作用。
除此之外,社会组织既要关注终期评估也要关注平时评估;再次,保证评估的权威性。
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评估程序和评估信息共享机制,确保评估工作真实、客观、公正。
完善的社会组织评估体系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规范,注重评估标准的客观性,以此明确并规范评估行为;最后,社区居民应纳入到评估系统中。
社区居民是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直接接受者和感知者,社会组织在居民评估的基础上提供居民最关心、最迫切需要的社会服务。
拓宽居民参与社会组织评估的途径,接纳吸收多方面信息,将居民评估视为对组织评估的最后防线,实现其对整体评估的有效监督与有益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