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生桉青枯病的预防

速生桉青枯病的预防
速生桉青枯病的预防

速生桉青枯病的预防

【摘要】青枯病是严重危害桉树某些品种和无性系的病害.可对桉树的营林生产造成重大损失。本文研究桉树青枯病在广西博白发生的主要原因.从中寻找出预防该病害的发生措施.实践证明从提高苗木质量、注重幼林抚育工作、防止病害入侵是预防病害发生的简单易行方法。

【关键词】青枯病速生桉发生原因预防

桉树青枯病是严重危害巨尾桉、尾巨桉、尾叶桉、巨桉等无性系或杂交品种苗木和幼林的重要病害。广西博白林场自上世纪末开展速生桉的大面积种植以来.青枯病亦随着人工林的分布波及各个林区.对幼林的成活率、林区补植、抚育施肥工作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一些林区最终导致木材产量下降.减少经济收入。该病也是速生桉林农谈虎色变的病害。为了减少病害对营林生产的影响.笔者和有关科技人员在2005年以来.对速生桉青枯病的发生环境和控制技术作了探索.寻找防治关键环节.收到明显的防治效果。

1青枯病相关简况

华南的桂、粤、闽和海南省是桉树青枯病的严重流行区.广西于1981年由广西区林科院曹季丹等首先发现。其主要病原菌为青枯病极毛杆菌Pseudomonas solanacearum Smiith.属青枯病菌生理小种1号.生物型Ⅲ号.为土壤习居菌.在病株或病株残体内至少可存活3年。能通过苗木、营养杯的土壤或者在施用有机肥时带菌进入林地.或林地上的前作所残留。病菌在高温、高湿季节繁殖快而积累多.每年春末至初秋是病害流行季节.其它时间也偶见零星出现。在广西博白境内观察.从圃地苗木至林区2年生幼树是感病主要阶段.3年以上生的植株则难见暴发成灾。当病株出现后.病菌便通过土壤中水分向四周、在山地的向下方扩散.如在博白县合江镇一片当年造林区为低丘、坡度约5°的曾经生长过农作物的小山.定植半年后在雨季中.抚育开沟和施肥同时进行.引起青枯病暴发和传播.在8公顷面积内.死亡率达到60%以上.经过多次补植.成活率也未能达到80%。全场9个分场.造桉林最初5年.几乎都有该病发生。病害主要症状是:罹病植株全株枝叶或部分枝叶突然萎垂.叶色仍然青绿但迅速干枯.多数病株主干或枝条的切面能够出现溢脓。病株多在表现病症的一周前后枯死.也偶有当年发病后因天气原因病害暂时停止.次年再次发展生而枯萎。

2速生桉青枯病发生原因

在广西博白林场范围内观察.该病的发生与下列情况有关。

2.1树木种类

通常越是生长速度快的品种(或品系).越容易出现该病。如以尾叶桉作为父本或母本的产生杂交桉.生长速度快.容易出现病害.而如大叶桉、窿缘桉等生长

酒店物品损坏赔偿制度

酒店物品损坏赔偿制度 通过酒店物品损坏的案例,来解析对于酒店损坏物品的赔偿问题,店家和消费者针对赔偿的不同说法。以及律师与工商部门的各自见解,来呈现关于赔偿标准的争议。 9月24日,莆田市城厢区工商局接到来自江西南昌的消费者陈某投诉,称他与朋友来莆田游玩,入住某酒店时,不小心在酒店的地毯上留下了5个烟头烫印(未破)。根据酒店制定的“损坏酒店物品赔偿标准”,地毯烫破一个洞赔偿50元,酒店要求陈某赔偿250元。 无独有偶。前不久,涵江的宋某在入住莆田某酒店时,不小心打破了两个玻璃杯,根据酒店的赔偿价目表,打破一个杯子需赔偿10元。宋某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属“霸王条款”。他在市场上虽然没有找到一模一样的玻璃杯,但相比较而言,这种玻璃杯的价格最多不会超出5元。更何况酒店的杯子已用了很久,应该折旧。 笔者走访了莆田的多家酒店酒店,发现几乎所有的酒店酒店都在《住客须知》中制定“损坏酒店物品赔偿标准”,规定的损坏赔偿金额高得离谱,如摔坏一个普通的茶杯赔30元,地毯被烟头烫出个小洞赔200元,摔坏房间电话机赔250元,打坏房间的落地灯赔500元等等。 这样的赔偿条款是否合理?店家和消费者各有说法。

酒店:硬性索赔的不多 一些酒店酒店称,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合情合理”作出处理。如果住客损坏的物品可以修复,将相应赔少点;如果物品无法修复,住客则必须按照《住客须知》规定的价格赔偿。《住客须知》在每一间客房都有,酒店并不是想通过这个高价赔偿来赚钱,而是提醒住客要爱惜酒店物品,同时也为了减少事后纠纷。 消费者:赔偿金额应合理 消费者普遍认为,《住客须知》是不合理的,他们表示不能接受按规定的价格赔偿。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一定会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有的消费者说:“如果酒店酒店对一个电话机开出一万元的价格,我们也要照赔吗?” 律师:“须知”属“霸王条款” 莆田众益律师事务所黄律师指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酒店所制定的《住客须知》属于格式合同条款。尽管在住客的行为上,双方存在着合同关系,但《住客须知》是酒店单方面制定的,而且与市场价相距甚远,有欠公允,属于“霸王条款”,是无效合同,对住客缺乏约束力。

法院赔偿标准的计算规定

法院赔偿标准的计算规定 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法律的规定,侵权行为地又分: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损害结果发生地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 诉讼的功能不仅限于对过去发生之历史事实的发现,而更要通过诉讼的过程建立起过错与责任、犯罪与刑罚之间的联系,从而向公民传递一种应当如何行为的信息。或许你会说,向哪个法院起诉有什么区别呢?法律是平等的,在哪里起诉还不是一样?何苦搞得那么复杂。这就是诉讼技巧的具体提现,也就是你咨询律师的价值所在。在某些情况下,选择A法院起诉和选择B法院起诉可能会有天壤之别。下面由昆山资深交通肇事辩护律师为您介绍法院赔偿标准的计算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下赔偿费用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3、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多项赔偿标准是按照受诉地法院的标准计算的,贫困地区和发达地区的标准相差很大,直接影响获赔金额的多少。因此,选择被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地法院起诉直接关系到伤者的赔偿数额, 例如,湖南人A在兰州某地与深圳人B驾驶的车辆碰撞,导致A人身损害,则A可选择兰州某地法院管辖,也可选择被告所在地的深圳法院管辖,如果在兰州起诉,则相关赔偿费用按照兰州的标准计算,如果选择深圳起诉,则按照深圳市的标准计算。 如果您想要找昆山资深交通肇事辩护律师事务所,咨询昆山资深交通肇事辩护律师费用等问题,以及想了解更多的交通事故赔偿知识,请上法律直通车【交通事故专家咨询】栏目,不到5分钟就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https://www.360docs.net/doc/a418858459.html,/jtsg/sgss/sgss/2015/0305/15840.html

桉树速生丰产的栽培技术

桉树速生丰产的栽培技术 桉树原产澳大利亚,是世界上广泛引种的速生优质树种之一,它具有生长快,适应性强,用途广(其木材可用于纤维板、胶合板、造纸、食用菌、家具等生产行业),经济价值高等特点。桉树是桃金娘科桉属植物的统称,全世界的桉树品种约有1000多种,引入我国栽培的有300多种,已推广种植的桉树优良品种有U6(尾叶桉6号)、W5(刚果桉12号)、DH32-22、DH201-2、DH19-6(杂种桉东海无性系)、LH1(雷林一号)、SH1(石岭一号)。目前在我市大面积推广种植的桉树优良品种有无性系尾叶桉6号(U6)和刚果桉12号(W5)两个品种。桉树要取得速生丰产,必须要掌握如下几点: 一、林地选择 选择造林地是种植速生丰产林的基础。必须选择土层深厚肥沃的低丘陵地,土壤质地以砂质壤好,要求土壤疏松、透水、透气能力强,最好适宜机械耕作的林地。 二、树种选择 桉树的优良品种很多,各有各的优缺点,造林时应根据不同的立地条件选择不同的桉树品种,不同的树种(品系)对立条件要求不同,尤其是对土壤肥力要求不同。因此,种植桉树丰产林要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根据造林地情况选择适当的造林树种或品种,才能取得较好的效益。 尾叶桉U6—该品种是从尾叶桉实生林中选育出来的优良品系,目前已在广东、广西和海南三省大面积推广造林。它具有速生丰产、抗青枯病、抗风能力强、第二、三代萌芽力强等优点。不足之处是其速生性能略有退化现象,对土壤肥力要求较高,不耐瘦瘠,不适宜在低洼水渍、排水不良的地方生长,

在高温多雨季节,如果种植过密,林分透气性不好,易引发焦枯病(俗称落叶病),影响林木生长。 刚果12号桉W5---该品种生长快,抗病力强,在瘦瘠的土壤上生长良好,适应性强,林木产量稳定。缺点是其速生性能也略有退化现象,1—2年生幼林抗风力弱,易风倒,如遇到台风,损失较大。 杂种桉LHI---该品种是雷州林业局近年推广的新品种,生长快,抗风、抗病能力较强,对立地条件的要求和产量与尾叶桉U6相近。 杂种桉石岭1号---该品种也是雷州林业局近年推广的新品种,对立地条件要求与刚果12号桉W5相近,对土壤肥力要求不高,适应范围广,产量也比较稳定。 杂种桉东海1号和东海3号—这两个品系是近年选育出来的新品种,幼林生长快,抗风力强,在东海岛、雷州市等地试种表现良好,但其抗青枯病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测定。 高州地区种植桉树丰产林可根据不同地类选择上述不同品种。如造林地肥力中等以上的,上述品种均可选用。从目前看,最受欢迎的是尾叶桉U6。如造林地肥力中等偏瘦,则应选用刚果12号桉W5、杂种桉石岭1号等耐瘦瘠品种。 三、苗木选购 良种壮苗是造好丰产林的基础和保证。近年来,桉树苗木市场发展很快,桉树苗圃很多,但苗木的质量参差不齐。为保证苗木质量,造林单位和农户购苗时一定要慎重,可先到当地林业部门咨询,到有苗木经营许可证的苗圃购买,最好到桉树良种基地买苗。 购买桉树无性系苗时要做到“三查”:

烧伤外科题库

烧伤外科题库

烧伤外科题库(版权:仁济临床医学院)一.单选题(共81题,每题1分) 1.用九分法计算成人烧伤面积,哪项是错误的( ) A.双臀部5%B.颈部3% C.双上肢18%D.双足7%E.双小腿17% 2.下列哪项是重度吸入性损伤的特点( ) A.气道梗阻、喘鸣B.听诊干罗音 C.严重低氧血症D.刺激性咳嗽E.以上都是3.吸入性损伤,伤后即期的首要措施( ) A.纠正缺氧,防止窒息B.防止肺水肿C.防止肺部感染D.防止呼吸衰竭E.以上都不是 4.女性患者体重50kg,双侧臀部、双大腿、双小腿均为Ⅱ度、Ⅲ度烧伤,第一个24小时补液总量为( ) A.4925mlB.5000ml C.5075mlD.5150mlE.5225ml 5.烧伤创面早期处理哪一项是错的( ) A.剔除创周毛发剪短指(趾)甲B.肥皂水清洁健康皮肤 C.剪除所有水泡D.清除坏死表皮E.无菌盐

水反复冲洗 6.成年伤员,工作中不慎其头颈部、左上肢、躯干后面、左小腿及左足被火焰烧伤,按新九分法计算,其烧伤总面积应为( ) A.27%B.33% C.38%D.41%E.45% 7.严重烧伤病人营养评价不包括( ) A.计算氮平衡B.测量上臂周径 C.免疫球蛋白测定D.测定尿甲基组氨酸E.基础代谢率 8.按照临床分度,不符合轻度吸入性损伤的是( ) A.病变仅限于口鼻腔和咽部B.咽部发干、咽痛 C.鼻毛烧焦D.喘鸣E.鼻部咽部发红 9.关于Ⅱ度烧伤,哪项是错误的( ) A.可有可无水泡B.创面有皮肤附件残留C.感觉神经部分被破坏,痛觉迟钝D.出现树枝状栓塞血管E.愈合后遗留瘢痕 10.吸入性损伤严重声门水肿易发生的时间大致为( ) A.伤后即刻至伤后6小时B.伤后8小时至伤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表格版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1

附件: 一、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医疗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9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

2、《民法通则》 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4条: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则不予赔偿。 4、《工伤保险条例》 第29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1款: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医疗费:指医院对因触电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确定。 医疗费还应当包括继续治疗费和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以及适当的整容费。继续治疗费既可根据案情一次性判决,也可根据治疗需要确定赔偿标准。 费用的计算参照公费医疗的标准。 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当事人应当根据受损害的状况和治疗需要就近选择治疗医院。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误工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5条: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其误工补助费可以按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的数额内。本人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3、《工伤保险条例》 第31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 3

外科学题库 烧伤

第九章烧伤 1.女性,躯干和臀部烧伤,烧伤占全身面积的D A.29% B.31% C.32% D.33% E.34% 2.男性患者,全身面积烧伤55%,近日来常寒战高热,呈间歇性,四肢厥冷,发绀,尿量明显减少。很快血压下降到70/50mmHg。其原因最大可能是B A.革兰阳性细菌败血症 B.革兰阴性细菌败血症 C.真菌性败血症 D.厌氧菌性败血症 E.二重感染 3.男,35岁,体重50kg,双上肢、躯干、臀部和双小腿被汽油火焰Ⅱ°烧伤,第一个24小时补液总量为B A.5500ml B.6500ml C.7500ml D.8500ml E.9500ml 4.女,25岁,体重50kg,双大腿、双小腿、双足Ⅱ°烧伤,第1个24小时的前8小时内补液量为D A.1000ml B.1500ml C.2000ml D.2500ml E.3000ml (5-7题共用题干) 男,45岁,烧伤后4小时入院。疼痛剧烈,感口渴。面色苍白,P150次/分,BP85/60mmHg,头颈部躯干部布满大小不等水疱,可见潮红创面,两上肢呈焦黄色,无水疱。 5.该患者的烧伤总面积估计为B A.7×9% B.6×9% C.5×9% D.4×9% E.3×9% 6.该患者Ⅲ°烧伤面积为B A.1×9% B.2×9% C.3×9%

E.5×9% 7.其中Ⅲ°创面的处理原则是D A.休克期常规切痂植皮 B.开始补液后2小时内切痂 C.休克期过后关个月内切痂 D.争取复苏平稳,据病情尽早切痂 E.休克纠正2天后分次切痂植皮 8.成人双手占体表面积的B A.3% B.5% C.7% D.9% E.12% 9.电击伤主要损害A A.心脏 B.脑 C.肝 D.肾 E.皮肤 10.男,22岁,左足左小腿被开水烫伤,有水疱伴剧痛。创面基底部肿胀发红。该患者烧伤面积和深度的诊断为C A.5%浅Ⅱ° B.5%深Ⅱ° C.10%浅Ⅱ° D.10%深Ⅱ° E.15%浅Ⅱ° 11.成人右手占体表面积的B A.1% B.2.5% C.3% D.3.5% E.5% 12.深Ⅱ°烧伤创面处理不正确的是B A.1∶2000氯己啶清洗创面,去除异物 B.去除水疱皮 C.油质纱布包扎创面 D.面部创面不包扎 E.创面使用磺胺嘧啶银霜预防感染 13.男,体重50kg,躯干部、双臀及双大腿Ⅱ°烧伤,双小腿及双足Ⅲ°烧伤。第1个24小时应补充的晶体量约为C A.1500ml B.1800ml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 新刑诉法自2013年1月1日生效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解答》第41问--答,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为: 1、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 (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7)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财产损害赔偿 (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 (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博主:自此,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再次被排除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之外,被害人能够得到的赔偿微乎其微,这到底是时代的进步还是法律的退步呢?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表格版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赔偿项目 医疗费计算方法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受害人有固定收 入的 受害人无固定收 入的,能证明最近 三年的平均收入 状况的 受害人无固定收 入的且不能证明 最近三年的平均 收入状况的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 护理人员没有收 入或者雇佣护工 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 X误工时间(天)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 收入(元/天)X误工时间(天)备注其他指后续治疗、整容、康复费

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误工费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 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 /天)X误工时间(天)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 X护理期限(天)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标准(元/天)X 护理期限(天) 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在工伤事故中, 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 差标准报销在工伤事故中, 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X住 宿时间 住院伙食 补助费 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 标准X住院天数 营养费=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

60周岁以 下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 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伤残系数×20年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 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 残疾赔偿 金60周岁 —75周岁 之间 75周岁以上1年残疾辅助 器具费 丧葬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X6个月 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 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 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

速生桉树的种植技术

速生桉树的种植技术 1 、品种 桉树属桃金良科,原产澳大利亚,树种多达945种,分布跨度大,表现差异也大。我省引种栽培表现良好、速生丰产、适应强、推广面积较大的有巨尾桉、尾巨桉优良无性系和巨桉、赤桉优良种源。赤桉较耐寒、抗风。 2、特征特性 (1)巨尾桉、尾巨桉两者均为杂交品种,前者以巨桉为母本、尾叶桉为父本,后者以尾叶桉为母本、巨桉为父本。它们喜光、生长迅速、干形好,耐-3℃短期霜冻,抗风力弱;适宜土层深厚、肥沃、疏松、排水良好的山地红壤、砖红壤性红壤。巨尾桉综合了巨桉生长快,纸浆得率高和尾叶桉对低海拔干旱土壤的适应性和抗溃疡病能力强的特点。无性繁殖容易。在闽南表现良好的有DH33-27、DH33-22、Dm2-29、DH32-27、DH32-22、DH32-10、DH32—13、Ec1、Ec2等无性系。 (2)巨桉为高大乔木,生长迅速,树干通直圆满,极喜光,但不耐炎热,可耐-5℃的低温。主要适生地区为南亚热带及热带高地,年平均温度15—25℃, 年降水量1000—1800mn,元台风的地带。立地条件以土层深厚、肥沃、排水良好的各类壤质土或较粘土壤生长最好。在我省闽南山地表现较好的无性系有G2、A3等。 (3)赤桉为大乔木,干形通直,树高20—45m, 适应性强,对立地条件要求不严,耐周期性水淹,在较干旱贫瘠而土层深厚的地上也能正常生长。能耐-5℃短时低温。强阳性树种,具早期速生的特性,在光照不足或庇荫的情况下长势不良。赤桉根系较深,主根发达,树干坚实,叶较稀疏,小枝下垂,因而抗台风能力强,能抗11-12级台风。 3 、栽培要点 (1)优良无性系选择:在闽南、闽中、闽西表现较好的优良无性系主要有巨尾桉的DH32-29、DH32-27 、DH32-22、DH33-27以及尾巨桉的Ec1、Ec2、巨桉的G2、A3等,应使用优良无性系组培苗或扦插苗造林。为了提高造林成活率, 提倡就地培育扦插苗,就地栽植,以免长途运苗造成苗木的损伤。 (2)造林技术 造林地选择:应选择土层深厚、疏松、排水良好、肥力较高,坡度25°以下,海拔600m以下,交通方便的丘陵、台地、平原和低山下部。造林地绝对低温应大于-5℃,否则易受冻害。 林地清理:应在造林前一年的7-9月份完成, 主要进行劈草炼山, 挖除杂灌头和五节芒头。炼山时应注意防火和保持水土。 白蚂蚁防治:在造林前一年的9-10月投放灭蚁灵诱饵剂,每公顷投放225-400包,以“品”字形均匀投放于造林地,造林地周围应适当多放,投放点挖10-15cm 深小坑,铺薄层枯草,连袋放入药剂1-2包,覆土压实即可。在已炼山未整地的宜林地上投放,防治效果最好;如果造林前未及时防治,也可在造林当年的4月投放诱饵剂,但造林时必须在根区施驱蚁药保护。 整地:应在造林前一年的年底前完成,一般采用块状整地,挖明穴回表土,规格为70×40×35cm。种植点成“品”字形排列。 施基肥:桉树对肥料十分敏感,施基肥是营造丰产林的重要措施。在造林前一个月左右回表土时施长效的钙镁磷或钙镁磷与等量尿素混合肥、桉树专用肥,每穴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表格版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表格版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赔偿项 目 计算方法备注 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 +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其他指后 续治疗、 整容、康 复费 误工费受害人 有固定 收入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 =受害人工资 (元/天)X误 工时间(天) 受害人 无固定 收入 的,能 证明最 近三年 的平均 收入状 况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 =受害人最近三 年平均收入(元 /天)X误工时 间(天) 在确定误 工时间 时,一般 以医院建 休为准。 如果受害 人因伤致 残的,则 误工时间 可以定至受害人误工费赔偿金额 2

无固定收入的且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受诉法院所在 地相同或者相近 行业上一年职工 的平均工资(元 /天)X误工时 间(天) 定残日的 前一天 护理费护理人 员有收 入的 护理费赔偿金额 =护理人工资(元 /天)X护理期限 (天) 护理人 员没有 收入或 者雇佣 护工的 护理费赔偿金额 =护理标准(元 /天)X护理期 限(天) 交通费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 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在工伤事 故中,交 通费由所 在单位按 3

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住宿费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 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 标准X住宿时间 在工伤事 故中,食 宿费用由 所在单位 按照本单 位职工因 公出差标 准报销 住院伙食补助 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X住院天数 营养费营养费=实际发生的必要 营养费用 残疾赔偿金60 周岁 以下 残疾赔偿金=受诉 法院所在地上一年 度城镇居民人均可 支配收入(农村居民 伤残系 数,伤情 评定为一 级伤残 4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表格版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表格版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附件: 一、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医疗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9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

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民法通则》 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4条: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则不予赔偿。 4、《工伤保险条例》 第29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1款: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医疗费:指医院对因触电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确定。 医疗费还应当包括继续治疗费和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以及适当的整容费。继续治疗费既可根据案情一次性判决,也可根据治疗需要确定赔偿标准。 费用的计算参照公费医疗的标准。

速生桉树林基地建设项目可研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1.1项目提要1 1.2项目编制依据1 1.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 1.4结论2 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及外部环境 3 2.1项目建设背景和由来3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4 2.3产品市场需求状况5 2.3.1产品现状及产品用途5 2.3.2同类产品近期生产能力、产量、变化趋势6 2.3.3产品进出口情况6

2.3.4近期、远期需求量预测7 第三章单位概况及项目区状况8 3.1承建单位基本情况8 3.1.1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及规模8 3.1.2公司林业生产经营条件9 3.1.3公司人员情况9 3. 1.4抵押物情况9 3.1.5公司资金运转情况9 3.2项目区基本情况9 第四章项目建设实施方案11

4.1项目建设目标与指导思想11 4.2项目建设布局11 4.2.1布局原则11 4.2.2项目布局12 4.3项目进度安排13 4.4营林技术措施13 4.4.1总体设计和作业设计13 4.4.2林地选择13 4.4.3良种壮苗13 4.4.4林地准备14 4 .4.5造林密度14 4 .4.6栽植补植14 4 .4.7幼林抚育14 4 .4.8施肥技术15 4.4.9护林防火15 4.4.10地力维持15 4.4.11病虫害防治16 4 .4.12冻害复壮16 第五章项目组织与经营管理17

5.1 项目组织17 5.2 项目管理17 第六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19 6.1估算编制依据19 6.2投资估算范围19 6.3投资单价19 6.4项目建设总投资20 6.5资金筹措21 第七章项目效益分析与评价22 7.1经济效益分析22 7.1.1产量、产值估算22 7.1.2 生产成本估算22 7.1.3林业税费测算23 7.1.4成本摊销24

财产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标准探讨(doc 7页)

财产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标准探讨(doc 7页)

探讨财产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标准 【案件要点】 物权受到侵害的救济方法是财产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是全部赔偿。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因财产损害赔偿还没有做过专门的司法解释,当财产遭到破坏,其自身价值和使用价值同时遭到贬损或完全丧失时,如何进行赔偿,是依照财产的本身的价值赔偿还是以恢复其使用价值所花费的费用进行赔偿存在争议。本文结合具体案例,对财产损害赔偿的适用标准进行分析。【案号】 一审:(2008)绥民初字第380号 二审:(2009)榆中法终字第151号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有三个争议焦点。第一、被告水管破裂漏水是否是导致原告窑洞受损原因。被告认为王建忠水管漏水才是导致原告窑洞受损及被告总水管破裂的原因。但根据现有证据经过司法鉴定,均无法证明被告上述主张,原告及王建忠一方对该事实又予以否认。而被告水管破裂却是不容置疑的事实。故根据现有证据可以认定原告的窑洞受损是由被告水管破裂漏水造成。第二、原告的损失应按照窑洞实际修复费用赔偿还是以窑洞原有财产价值进行赔偿。一审法院认为,窑洞有其固有的使用价值就是居住,这一特殊财产受损赔偿的标准应该是恢复其可居住的使用价值而非其原有的财产价值,否则该财产将无法继续使用,难以达到法律规定赔偿的本意。被告的侵权造成原告原本可以居住的窑洞无法居住,就有义务进行赔偿,使原告窑洞恢复到可继续居住的状况。故原告损失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进行赔偿为宜。第三、原告租赁费主张应否得到支持。原告在名州镇进士巷6号拥有窑洞两孔,其中只有一孔受损,并非必须租房居住,从原告提交的证据也难以认定其外出租房居住的事实。故原告该主张本院不能支持。综上所述,被告水管破裂漏水导致原告窑洞受损无法居住,使原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被告有义务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进行赔偿,以维护原告对自己财产的正常使用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绥德县自来水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原告贺新园受损房屋修复费用56457元。鉴定费由被告承担。二、驳回原告贺新园其他诉讼请求。 宣判后,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认为原审认定事实错误,赔偿损失显失公正,赔偿修复费用高出了房产的实际价值,要求撤销原判,支持其诉讼请求。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对于贺新园房屋的修复费用,依鉴定结论判决并无不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烧伤外科题库完整

烧伤外科题库(:仁济临床医学院) 一.单选题(共81题,每题1分) 1.用九分法计算成人烧伤面积,哪项是错误的( ) A.双臀部5%B.颈部3% C.双上肢18%D.双足7%E.双小腿17% 2.下列哪项是重度吸入性损伤的特点( ) A.气道梗阻、喘鸣B.听诊干罗音 C.严重低氧血症D.刺激性咳嗽E.以上都是 3.吸入性损伤,伤后即期的首要措施( ) A.纠正缺氧,防止窒息B.防止肺水肿 C.防止肺部感染D.防止呼吸衰竭E.以上都不是 4.女性患者体重50kg,双侧臀部、双大腿、双小腿均为Ⅱ度、Ⅲ度烧伤,第一个24小时补液总量为( ) A.4925mlB.5000ml C.5075mlD.5150mlE.5225ml 5.烧伤创面早期处理哪一项是错的( ) A.剔除创周毛发剪短指(趾)甲B.肥皂水清洁健康皮肤 C.剪除所有水泡D.清除坏死表皮E.无菌盐水反复冲洗 6.成年伤员,工作中不慎其头颈部、左上肢、躯干后面、左小腿及左足被火焰烧伤,按新九分法计算,其烧伤总面积应为( ) A.27%B.33% C.38%D.41%E.45% 7.严重烧伤病人营养评价不包括( ) A.计算氮平衡B.测量上臂周径 C.免疫球蛋白测定D.测定尿甲基组氨酸E.基础代率 8.按照临床分度,不符合轻度吸入性损伤的是( ) A.病变仅限于口鼻腔和咽部B.咽部发干、咽痛 C.鼻毛烧焦D.喘鸣E.鼻部咽部发红 9.关于Ⅱ度烧伤,哪项是错误的( ) A.可有可无水泡B.创面有皮肤附件残留 C.感觉神经部分被破坏,痛觉迟钝D.出现树枝状栓塞血管E.愈合后遗留瘢痕 10.吸入性损伤严重声门水肿易发生的时间大致为( ) A.伤后即刻至伤后6小时B.伤后8小时至伤后24小时 C.伤后即刻至伤后48小时D.伤后即刻至伤后24小时E.伤后6小时至伤后48小时11.按照烧伤的严重性分度,属于重度烧伤的是( ) A.烧伤总面积10%以B.烧伤总面积11%~20% C.Ⅱ度烧伤总面积20%以D.Ⅲ度烧伤面积5%以E.病人出现休克 12.按国通用补液公式补液,根据哪项指标调整液量和速度较可靠( ) A.心率B.血压 C.每小时尿量D.神志E.皮肤颜色 13.吸入性损伤下列哪项措施是错的( ) A.通畅气管解除梗阻B.维持气体交换功能纠正侧氧血症 C.正确掌握补液疗法D.呼吸道管理应严格无菌捌作E.预防性应用抗生素 14.热力烧伤热源接触部位的皮肤改变表现为( )

最新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侵权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www.360docs.net/doc/a418858459.html, 最新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对受害人来说,精神损害表现在精神痛苦或者精神利益损失。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失费。什么是精神损失费?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如何计算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失费标准是多少? 精神损失费是什么 精神损失费即受害人依法律之规定,就无形损害请求金钱救济的制度。应注意的是,对精神损害金钱救济是必要的,但只有在金钱赔偿对于受害人受到侵害的精神和心理状况恢复正常的确有必要时,才应当考虑金钱赔偿,在任何具有精神损害的损害后果的案件中,侵权人首先应当承担的是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只有在上述民事责任不能起到救济作用的情况下,才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一)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原则 1、补充适用原则。此相当于“精神抚慰原则”。对于精神损害,首先应适用非金钱赔偿的方式,在非金钱的赔偿方式不能对受害人充分保

护和对侵权人制裁的情况下,补充的使用金钱赔偿方式,对于受害人予以一定的抚慰和补偿。 2、公平适用原则。有的称之为公平原则或者公平合理原则。适用金钱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一方面考虑金钱赔偿的民事制裁作用,不让侵权人能够因为侵权而受益,另一方面也要从实际情况出发,给受害人适当的赔偿,以弥补其受到的精神损失,也即不让其吃亏。 3、适当限制原则。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适用金钱进行赔偿的,对其赔偿数额应当进行一定的限制,以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主要考量因素,否则实践中可能出现漫天要价的情形,不利于精神损害赔偿所需达到的真正的目的的实现。 4、过失相抵原则。根据《2001年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结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的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这一条就明确了过失相抵原则在精神损害赔偿中的适用。过失相抵原则是民事责任承担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在精神损害赔偿中运用该原则与民法自己责任的理念保持一直,如果受害人对于自己的精神损害存在过错,那么由侵权人承担全部的责任与该理念相悖,同时也是不公平的。

速生桉林木买卖协议合同

速生桉林木买卖协议合 同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速生桉林木买卖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所属甲方所属山林速生桉种植6年以上林木约亩卖给乙方砍伐运输,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各项责任和义务,特制定本买卖协议。 一、甲方所卖给乙方的速生桉林木所在地为甲方已承包的马庳镇大林村黄坡岭林地。 二、甲方保证对卖给乙方的速生桉所在林地有完全的合法所有权或管理使用权,无产权纠纷,如有产权问题由甲方负责。 三、甲方卖给乙方的速生桉林木款共计实收人民币万元整(¥元)(不含税金)。 (一)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乙方须付人民币元整(¥ 元)做为砍伐林木的押金给甲方。 2、乙方砍伐甲方所属的林木前须付给甲方人民币元整(¥ 元)。 当乙方砍伐完甲方所属林木的一半时(由双方代表现场鉴定),乙方必须全部交完砍伐甲方所属林木的承包款共计人民币万元整(¥ 元)(含押金),否则不能砍伐所属甲方林木的另一半。 四、乙方在不影响甲方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下,必须在2012年9月31日前将全部完成所承包甲方林木的砍伐及运输。 五、为了确保甲方生产经营设备及鸡群不受损失,乙方不能砍伐甲方鸡舍旁边的速生桉,如因误砍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 六、乙方在砍伐及运输所属甲方林木过程中修建道路造成林地崩塌而影响甲方生产经营的,由乙方负责清理并修整由此被破坏的设施。同时,

为使甲方鸡群不受应激而造成损失,乙方修建道路时须在甲方员工生活区及鸡舍20米外进行。 七、乙方在砍伐承包所属甲方的林木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在砍伐运输甲方所属的林木过程中,由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应办理的砍伐证及运输证等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在砍伐及运输林木过程中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造成了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乙方在砍伐及运输林木期间与当地群众发生纠纷或需要赔偿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并由此造成乙方砍伐或运输误工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一、甲乙双方不得借故终止买卖协议,如有违约的,扣违约方人民币元整(¥ 元)。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自动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工程完工后本协议自动作废。 十三、乙方在未办得林木砍伐证之前,甲方必须对林区继续管理,使林木不受人盗伐。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应急联系电话:应急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 年月日

烧伤外科学专业知识10 (1)

[模拟] 烧伤外科学专业知识10 A1型题 第1题: 下列液体哪项不属于胶体 A.血浆 B.甘露醇 C.白蛋白 D.706代血浆 E.右旋糖酐 参考答案:B 第2题: 下列有关正常皮肤厚度的描述错误的是 A.躯干的皮肤伸侧比屈侧厚 B.手掌、足底、背部相对较厚 C.小儿的皮肤比成人的薄 D.四肢的皮肤伸侧比屈侧薄 E.耳后、眼睑相对较薄 参考答案:D 第3题: 下面关于包扎疗法的描述,错误的是 A.四肢关节包扎应固定在功能位 B.新生肉芽组织创面不应包扎,以防损伤肉芽组织 C.深度创面1~2天更换敷料 D.如果创面有绿脓杆菌感染应尽早采用暴露疗法 E.肢体包扎后垫高 参考答案:B 新生的肉芽组织不能裸露,必须包扎,否则肉芽组织会干燥坏死。 第4题: 肢体减张切开最有意义的临床指征为 A.环形烧伤

B.肢端感觉丧失 C.水肿 D.伴有骨折 E.肢端发凉 参考答案:B 第5题: 下列哪一药物不是抗氧自由基药物 A.别嘌醇 B.维生素C C.维生素E D.维生素B E.谷胱甘肽 参考答案:D 第6题: 下列哪项不是暴露疗法的适应证 A.头、面、颈、臀、会阴和躯干烧伤创面 B.炎热季节或成批烧伤病人收治时 C.大面积深度烧伤 D.婴幼儿或不能合作的成年人 E.严重感染,特别是绿脓杆菌感染的烧伤创面 参考答案:D 婴幼儿或不能合作的成人为减少创面的污染和再损伤,多采用包扎疗法。 第7题: I°烧伤下列哪一层是正常的 A.棘细胞层 B.颗粒层 C.基底细胞层 D.角质层 E.透明层 参考答案:C

第8题: 吸入性损伤的治疗下列哪项最关键 A.应用广谱抗生素 B.高营养支持 C.气管切开 D.严格消毒隔离制度 E.湿化气道 参考答案:E 第9题: 浅Ⅱ度烧伤的愈合时间一般为 A.1~3天 B.6天 C.3~4周 D.1~2周 E.4周以上 参考答案:D 浅Ⅱ度烧伤由于生发层部分损伤,如无继发感染,一般经过1~2周愈合。 第10题: 中、重度吸入性损伤及大面积深度烧伤、重度休克等合并呼吸困难的患者,保证气道通畅的最佳方法 A.气管切开造口 B.气管插入大针头 C.咽导管 D.气管插管 E.面罩 参考答案:A 第11题: 有关烧伤早期清创的叙述,错误的是 A.中小面积未发生休克者,可立即清创 B.对有休克或合并伤者,应积极抗休克或治疗合并伤,待病情稳定2~4小时后再清创 C.在病情允许情况下,尽量进行彻底清创

非法行医的民事赔偿标准

遇到刑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a418858459.html, 非法行医的民事赔偿标准 我们经常看到门口电线杆下贴着各类小广告,这些很多都是没有行医资质的个人诊所,有可能是贪图方便,有可能是说不出口的疾病,让我们一些朋友会冒着风险去个人诊所看病,但如果病没有看好,反而出了医疗事故的话,那么它的赔偿是如何呢?那么就让赢了网的小编为你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非法行医的分类 1、无医师资格或无医师执业资格者的行医; 2、有医师执业资格证者的非法行医。 二、非法行医的方式及民事责任 1、私设诊所或以游动方式开展诊疗活动。其民事责任由行医者本人承担; 2、挂靠正式医疗机构以“专科或专家门诊”名义行医。其民事责任依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规则的精神,由行医人和医疗机构承担连带责

任; 3、个人或个人合作执业的医疗机构被吊销或注销执业许可证后继续行医。其民事责任由行为人承担; 4、私设诊所或在家里私自开展诊疗活动。其民事责任由行医者本人承担; 5、在非医疗机构或他人(单位)私设的医疗机构兼职行医。其民事责任由兼职单位承担,因其具有职务行为性质。 三、不属于非法行医 到正式医疗机构非法兼职从事执业许可范围的业务,不构成非法行医。因此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应认定为医疗事故。因为行医人与其兼职的医疗机构都具有主体资格,行为人只负行政责任。 四、相关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0412] 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第一百三十条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赢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非法行医的相关知识了,不管你是因为什么原因去了非正规医院而发生了医疗事故,都可以进行民事诉讼。最后还是提醒大家不要贪图方便便宜,拿自己的健康开玩笑。希望可以帮助到需要的朋友。如果还有其它疑问,可以咨询我们赢了网的律师,相信他们很乐意回答大家的问题。 来源:(非法行医的民事赔偿标准 https://www.360docs.net/doc/a418858459.html,/cr/170702.html) 刑事辩护.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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