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典型案例
云南专利法经典案例

云南专利法经典案例1. 云南省某企业研发的一种环保型燃气锅炉专利案描述:该企业研发的燃气锅炉采用了新型的燃烧技术,能够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燃烧效率,获得了专利保护。
2. 云南省某农业科技公司研发的虫害防治装置专利案描述:该公司研发的虫害防治装置利用新型材料和工艺,能够有效防止作物受虫害侵害,提高农作物产量,获得了专利保护。
3. 云南省某医疗器械公司研发的一种健康监测设备专利案描述:该公司研发的健康监测设备可以实时监测人体健康指标,提供精准的健康数据,帮助人们及时发现健康问题,获得了专利保护。
4. 云南省某旅游公司研发的一种智能导航系统专利案描述:该公司研发的智能导航系统结合云南旅游资源特点,能够提供个性化的旅游路线推荐和导航服务,获得了专利保护。
5. 云南省某电子科技公司研发的一种智能家居控制系统专利案描述:该公司研发的智能家居控制系统可以实现对家庭各种电器设备的远程控制和管理,提供便捷的生活体验,获得了专利保护。
6. 云南省某交通科技公司研发的一种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专利案描述:该公司研发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利用先进的传感技术和数据分析算法,能够实现交通流量监测、拥堵预警等功能,获得了专利保护。
7. 云南省某能源科技公司研发的一种太阳能发电装置专利案描述:该公司研发的太阳能发电装置利用新型的光伏技术,能够高效转化太阳能为电能,为云南省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获得了专利保护。
8. 云南省某环保科技公司研发的一种废水处理装置专利案描述:该公司研发的废水处理装置采用了新型的处理工艺和材料,能够高效去除废水中的有害物质,保护环境,获得了专利保护。
9. 云南省某建筑设计公司研发的一种新型建筑结构专利案描述:该公司研发的新型建筑结构采用了创新的设计理念和材料,能够提高建筑的抗震性能和节能性能,获得了专利保护。
10. 云南省某文化创意公司研发的一种数字艺术展示装置专利案描述:该公司研发的数字艺术展示装置利用先进的投影技术和交互技术,能够实现沉浸式的艺术体验,获得了专利保护。
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典型案例案例一:小镇上的专利“红娘”在一个宁静的小镇上,有一家小小的企业,专门生产特色手工艺品。
老板老王是个手艺人出身,做出来的东西精美绝伦,可是生意却一直不温不火。
为啥呢?因为老王不懂知识产权,他那些独特的制作工艺,从来没考虑过申请专利。
这时候,当地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就像一个热心的“红娘”闪亮登场了。
服务平台的工作人员了解到老王的情况后,主动上门给他讲解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工作人员就像说故事一样,把那些因为有了专利而从默默无闻到一夜暴富的企业例子,一个个讲给老王听。
老王听着听着,眼睛都亮了。
然后呢,服务平台的人又帮老王梳理他的制作工艺,哪些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哪些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他们不仅帮老王准备申请材料,还帮他联系了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
就这么一来二去,老王的手工艺品有了自己的专利保护。
你猜怎么着?有了专利这个“金字招牌”,老王的产品一下子就受到了更多人的关注。
一些大的经销商主动找上门来,想要代理他的产品。
老王的生意就像火箭一样蹿升,小镇上的手工艺品也跟着出了名,带动了整个小镇的经济发展。
这就是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牵线搭桥,让企业和知识产权成功“联姻”的佳话。
案例二:高校创新的“智慧宝库”有一所高校,里面有很多科研团队整天都在埋头搞各种创新研究。
可是这些科研人员虽然在学术上厉害得很,但是在把科研成果转化成知识产权这一块,就有点摸不着头脑了。
这时候,学校接入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就发挥大作用了。
这个服务体系就像是一个巨大的“智慧宝库”,里面装满了各种各样的资源。
比如说,有个生物科研团队研究出了一种新型的植物培育技术。
他们一开始只想着发表论文,根本不知道这个技术还能申请专利呢。
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定期给学校发送的资讯邮件,里面提到了和他们类似的技术成功申请专利并产生巨大经济效益的案例。
科研团队看到后,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
然后,他们就利用服务平台上提供的专利检索工具,看看自己的技术在全球范围内有没有类似的已经被申请专利的情况。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专利授权确权十大典型案例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专利授权确权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布日期】2023.05.30•【分类】其他正文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专利授权确权十大典型案例案例一:泰拉科斯萨伯补充实验数据案案号:(2018)京73行初2626号典型意义:医药领域技术方案的技术效果往往无法直观确认,需要依赖实验数据进行验证,故补交实验数据一直是此类案件审理过程中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关于如何确定可以接受的补充实验数据范围,本案判决认为,补交的实验数据是否可以被采信,或者说判断说明书文字记载的技术效果是否仅为断言,取决于该技术效果是否属于申请人在诉争发明“申请日”之前的技术贡献,以及公众在获知诉争发明之时是否可以确认该效果。
本案最终接受了专利权人补充的实验数据,对充分保护原研药企的合法权益、充分激发医药行业的创新热情具有指引意义。
案例二:全国首例GUI外观设计权无效案案号:(2017)京73行初9397号典型意义:图形用户界面(GUI)是指采用图形方式显示的计算机操作环境的用户接口,用户可以借助GUI实现与计算机软件的信息交互和操作控制。
在底层技术已较为成熟的情况下,如何改进用户交互方式,提升用户操作体验,已然成为新的创新增长点。
本案为全国首例在GUI外观设计中适用《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这一实体条款进行判决的案件,具有开创性。
判决对现有外观设计确权规则在GUI 这一新型外观设计保护对象上的具体适用进行了积极探索,为今后法院审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参照标准。
案例三:孟山都生物序列专利驳回复审案一审案号:(2017)京73行初2601号二审案号:(2020)最高法知行终172号典型意义:生物技术是近年来发展最为迅猛的高新技术之一。
对于生物技术企业而言,新的基因或蛋白质序列是其核心产品,生物序列类专利的支持性更是业界广为关注的问题。
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同时涉及“同源性限定”和“序列组成部分+功能”的限定方式。
专利法律相关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被告: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公司”)原告科技公司于2018年5月2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为“一种新型手机壳”的实用新型专利,并于2019年5月20日获得授权。
该专利权利要求书如下:1. 一种新型手机壳,包括:壳体、保护套和卡槽,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包括上壳体和下壳体,所述上壳体和下壳体通过卡扣连接;所述保护套包括前保护套、后保护套和侧保护套,所述前保护套、后保护套和侧保护套分别与所述上壳体、下壳体和侧壳体贴合;所述卡槽设置在所述上壳体和下壳体之间,用于放置SIM卡。
被告电子公司于2019年6月1日开始生产、销售与原告科技公司专利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一种新型手机壳”,其产品结构与原告科技公司专利产品基本一致。
原告科技公司认为被告电子公司侵犯了其专利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法院审理1. 原告科技公司主张(1)被告电子公司的产品与原告科技公司的专利产品相同或相似,侵犯了原告科技公司的专利权;(2)被告电子公司应当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科技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2. 被告电子公司答辩(1)被告电子公司的产品与原告科技公司的专利产品不完全相同,不存在侵权行为;(2)即使存在侵权行为,被告电子公司已主动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3. 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1)被告电子公司的产品与原告科技公司的专利产品在结构、功能等方面基本一致,构成相同或相似;(2)被告电子公司未经原告科技公司许可,生产、销售与原告科技公司专利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侵犯了原告科技公司的专利权;(3)被告电子公司在诉讼过程中已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但未赔偿原告科技公司的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综上,法院判决如下:1. 被告电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2. 被告电子公司赔偿原告科技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人民币10万元。
三、案例分析1. 专利侵权判定本案中,法院认定被告电子公司的产品与原告科技公司的专利产品构成相同或相似,主要依据以下两点:(1)产品结构相似:被告电子公司的产品与原告科技公司的专利产品在壳体、保护套、卡槽等部件的结构上基本一致;(2)产品功能相似:被告电子公司的产品与原告科技公司的专利产品均具有保护手机、放置SIM卡等功能。
专利经典案例

专利经典案例专利经典案例是指在专利申请和专利争议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和影响力的案例。
下面将介绍几个具有代表性的专利经典案例。
1.罗区袜(Luo socks)专利案例罗区袜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一起著名的专利案件。
2009年,广东省中山市一家袜子厂商利用一种新型设计,在袜子脚掌部位加入了排汗带,提高了袜子的舒适度和透气性。
后来,该公司将该新型设计申请了专利,并开始生产罗区袜。
然而,不久之后,一家上海的公司也开始生产类似的罗区袜,这引发了一场专利侵权纠纷。
最终,广东厂商通过专利申请的技术文件和其他证据,成功证明了他们在设计上的创新性和先发明权,法院裁定对方侵犯了其专利权。
这个案例在中国专利领域具有重要意义,它强调了专利保护的重要性和专利权的法律效力。
同时,该案例也表明企业在创新时需要重视对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以确保自己的创新成果不受侵权。
2.苹果与三星专利侵权案苹果与三星之间的专利侵权案是当年备受瞩目的案件之一。
2011年,苹果对三星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称三星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侵犯了其多项专利,包括外观设计和软件方面的专利。
这场专利诉讼使得全球关注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并引发了对于技术领域中专利的边界和保护范围的辩论。
2012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一家法庭判定三星犯有苹果专利侵权,并判三星支付10亿美元的赔偿金。
然而,随后的上诉和再审中,判决结果发生了多次变化,最终赔偿金额减少到5亿美元。
这个案例在全球范围内揭示了专利侵权的复杂性,以及各国法院在对专利案件进行裁决时的差异性。
也引发了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讨论和改革。
3.爱迪生与西门子的专利斗争爱迪生与西门子之间的专利斗争是20世纪初知识产权保护史上的一段重要故事。
当时,爱迪生拥有许多重要的发明专利,包括电灯、电话等。
然而,爱迪生在将这些专利应用于商业生产中时遭遇到了很多困难。
其中一个重要的竞争对手就是德国的西门子公司。
西门子公司在爱迪生的专利到期后,开始生产和销售与其专利相关的产品,并在市场上取得了一定的份额。
法律代理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原告”)是一家专注于研发和生产智能硬件的企业。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原告的专利产品被多家企业侵权,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原告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侵权企业的责任。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聘请了我国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代理方”)为其提供法律代理服务。
二、案情概述原告认为,被告某电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生产的智能硬件产品与原告的专利产品存在高度相似,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
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被告辩称,其生产的智能硬件产品与原告的专利产品存在差异,不属于侵权行为。
被告还提出,原告的专利技术方案存在缺陷,其产品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代理方工作内容1. 收集证据:代理方针对原告的指控,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专利证书、产品对比图、市场调研报告等,以证明被告侵权的事实。
2. 制定诉讼策略:代理方根据案件情况,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包括起诉状撰写、证据提交、庭审辩论等环节。
3. 专利侵权分析:代理方组织专业团队对原告的专利技术方案进行分析,找出被告侵权的关键点,为庭审辩论提供有力支持。
4. 庭审代理:代理方在庭审过程中,代表原告出庭应诉,针对被告的辩解进行反驳,并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侵权。
四、案件审理过程1. 起诉阶段:代理方协助原告完成起诉状的撰写,并提交相关证据。
2. 开庭审理: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本案,原告和被告分别陈述观点,代理方代表原告进行辩论。
3. 证据交换:双方交换证据,代理方对被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4. 庭审辩论:代理方针对被告的辩解进行反驳,强调原告的专利权受到侵害,并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侵权。
5. 法院判决: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被告的智能硬件产品与原告的专利产品存在高度相似,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五、案例分析1. 法律代理的重要性:本案中,原告通过聘请代理方提供法律代理服务,成功打赢了知识产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专利典型案例系列02-外观设计能否评价实用新型或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

最高人民法院专利典型案例系列(二)之外观设计能否评价实用新型或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焦点问题作为对比文件的在先外观设计图公开了在后申请的实用新型的结构,是否会破坏实用新型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心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在终审判决中指出,对比文件中仅公开产品的结构图形,但没有文字描述的,可以结合其结构特点和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常识确定其含义。
图示基本案情基本案情1上海脱颖律师事务所资深专利代理人,律师。
专业、团队,让专利成为专利!广东科进公司是实用新型专利“一种带法兰的铸型尼龙管道”的专利权人。
该专利的授权公告号是CN2729484(本案专利)。
2009年4月10日,镇江营房塑电公司以本案专利不具有创造性为由,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并提交了名称为“直管”的外观设计专利(对比文件),宣称该外观设计专利公开了本案专利的结构特征。
专利复审委做出了15012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15012号决定)。
该决定认为,对比文件公开了“直管与两端有圆柱形凸起一体成型”的特征,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容易想到将直管与法兰一体成型,从而得到法兰与直管一体式的技术方案。
广东科进公司不服,提起了行政诉讼。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对比文件的主视图只能看到直管以及两个端点圆柱形凸起,不能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该圆柱形凸起为法兰或其他管道连接部件,亦不存在将直管与法兰铸为一体式的启示,遂判决撤销复审委15012号决定,责令其重新作出审查决定。
镇江营房塑电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镇江营房塑电公司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提审本案,并与2012年11月30日判决撤销原审判决,维持第15012号无效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提审认为: 法兰是英文flange的音译,其汉语意译就是凸缘,是结构或机械零件上垂直于零件轴线突出的边缘,可用于管件或设备之间的相互连接。
专利法案例13则

专利法案例13则1.神舟电脑被指使用假迅驰30多名用户拟联名诉讼世界法制报道讯继戴尔“换芯门”事件后,宣称要做“中国戴尔”的神舟电脑最近也遇到了消费者集体投诉的困扰。
之前,开设博客并发出征集令,征集神舟笔记本电脑“假迅驰”用户的湖南律师刘建国,昨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已经有来自全国的30多名消费者主动联系并咨询集体诉讼事宜,投诉产品涉及神舟品牌的W740T、W750T、W735T、B740G多种型号的笔记本电脑。
对于消费者的起诉行为,深圳神舟电脑公司企划部相关人士昨日未接受本报的采访,记者传真过去的采访提纲也迟迟未见回复。
该公司此前面对国内媒体采访时也只表示,消费者投诉“假迅驰”一事已进入司法程序,不便透露详情。
另据了解,昨日已有上海消费者主动联系“假迅驰”案代理律师,寻求起诉神舟电脑的法律程序,本报将对此保持关注。
神舟用户:半年三换笔记本据介绍,去年9月22日,受消费者李卓晗委托,就承运W740T神舟笔记本电脑使用“假迅驰”一事,刘建国律师向长沙市芙蓉区法院提起诉讼。
此前,李卓晗在长沙市国储电脑城购得一台神舟优雅M725E笔记本电脑。
2005年8月16日,因优雅M725E笔记本存在质量问题,李卓晗在贵公司授权维修服务中心交纳人民币500元后,换得一台神舟承运W735T新笔记本。
2005年11月2日,因承运W735T 笔记本也存在质量问题,李卓晗在贵公司授权维修服务中心再次交纳人民币400元后,换得一台贴有“Intel迅驰蝴蝶标签”的神舟承运W740T新笔记本。
2006年2月,李卓晗发现贴有“Intel迅驰蝴蝶标签”的神舟承运W740T笔记本,不能通过Intel公司官方网站提供的迅驰功能检测软件检测。
而后,笔记本液晶屏出现大面积白斑。
2006年5月22日,李卓晗取得湖南省计算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该笔记本迅驰功能的检验报告,报告结果为笔记本的无线网络部件不符合迅驰技术要求。
后经查验,该神舟承运W740T笔记本使用的是Gigabyte 公司生产的无线网络部件,不符合Intel公司迅驰产品的无线网络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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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典型案例
以下是几个典型的专利代理案例:
1. 新药专利申请案例:
一家制药公司发现了一种新的药物化合物,该化合物具有很高的疗效。
他们决定申请专利来保护这个发现。
他们聘请专利代理人,提供了该化合物的详细描述、制备方法、疗效数据等,以及其他必要的文件。
专利代理人根据这些信息撰写了专利申请文件,并提交给了专利局。
经过一段时间的审查后,他们获得了一项专利,保护了他们的发现。
2. 技术转让专利案例:
一家公司开发了一种新的技术,但他们并没有能力或资源来利用这项技术。
他们决定将这项技术转让给其他公司,并希望通过申请专利来增加技术的价值。
他们聘请专利代理人撰写了专利申请文件,并在寻找潜在买家时将专利申请文件与技术进行推广。
最终,他们找到了一家感兴趣的公司,并与其签订了技术转让协议,将专利和相关的技术成功转让。
3. 专利诉讼案例:
一家公司发现另一家公司正在侵犯他们的专利。
他们聘请专利代理人调查这种侵权行为,并提供了必要的证据和文件。
专利代理人代表他们提起了专利诉讼,并在法庭上辩护以证明该专利的有效性和对方的侵权行为。
经过一段时间的辩论和调查,法庭最终判决对方公司违反了他们的专利,并命令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经济赔偿。
这些案例只是代表了专利代理典型案例的一小部分,实际上还有很多不同领域和情况下的专利代理案例。
每个案例都有其独特的挑战和解决方法,需要专利代理人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来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