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和”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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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音乐旋律、声音与意境的美学呈现

中国传统音乐旋律、声音与意境的美学呈现

所谓中国传统音乐就是中国人运用本民族固有方法、采取本民族固有形式和手段创造的具有本民族固有形态特征的音乐,是我国民族音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长期的发展中,中国传统音乐以其独特的审美,在世界音乐美学中成为公认的精致优雅音乐。

究其根源,这是与中国文化所形成独特的审美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中国古代艺术审美由于其地理环境、生活方式、思维与民族心理所呈现出的特殊性,与西方审美有着迥然不同的风貌。

中国传统音乐中其审美取向与西方音乐的音色厚重、表现力强、追求戏剧性冲突不同。

中国传统音乐以其简练、音色含蓄、淡泊、不渲染为主要特征,在艺术表现中,更多地反映作者的主观感受。

在内容上,受道德因素支配,注重借景抒情,追求意境,以平淡天真、幽静深远,空灵传神为艺术目标。

本文就中国传统音乐的音乐审美特征来进行探讨,目的在于使表演者和广大听众更好的把握和理解传统音乐作品中的审美特征。

热爱中国本土文化艺术,为弘扬和发展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音乐而努力。

一、“中和”是中国传统音乐审美的核心思想“中和”审美也称“和”,是中国传统审美的核心,是中国文化精神的凝聚,中国远古先民把自己与宇宙天地视为一体,认为自己是宇宙的一部分,并在天地的相和中求得生存幸福,滋生了以和为美的思想观。

儒家从中推出“中和”之美。

它的基本特征就是追求人人相和,天人合一,社会大同。

“中和”审美常被作为是中国古典美的理想来描述,贯穿于中国各门类艺术中。

在中国传统音乐中,“和”概念最早出现于春秋时期,《国语·郑语》载:的“夫和实生物,同则不断,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

”说明在听觉感知上,只有不同的乐音组织相配才能生产美的音乐,相异的音乐组合在一起就能产生好听的音乐。

孔子评价《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主张在音乐审美中保持一种“和”的情感态度。

汉代《乐记》从“德音”“中和”来看“乐”之美。

“乐者,天地之和也”。

要求在情感表现上处于“中和”状态,“乐而不乱”、“乐而不流”、“刚而不怒”、“柔而不慑”。

中国古代音乐鉴赏论文

中国古代音乐鉴赏论文

中国古代音乐鉴赏论文
古代音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了解中国历史、文化和艺术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论文将对中国古代音乐的鉴赏进行
探讨。

引言
古代音乐在中国历史上有着悠久的传统,并与各个时期的社会、政治和文化发展紧密相连。

通过研究和鉴赏古代音乐,我们能够更
好地理解中国古代社会的文化特点和思想观念。

古代音乐的分类
古代音乐可以分为宫、商、角、徵、羽五声以及十二律等不同
体系。

这些音乐体系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地区有不同的演变和应用。

古代音乐的特点
中国古代音乐以其独特的美学风格和音乐理论而闻名。

音乐的
音域、音色、节奏和表现形式都表达着古代中国人的审美观念和情感。

鉴赏古代音乐的方法
鉴赏古代音乐需要对音乐的艺术特点和文化背景进行理解和研究。

通过研究音乐的历史背景、曲调结构、演奏技巧等方面的知识,可以提高对古代音乐的鉴赏能力。

古代音乐的影响
古代音乐不仅仅是音乐本身,还对中国文化的其他领域产生了
重要影响。

古代音乐的节奏、曲调和表现形式可以在戏曲、舞蹈、
诗词等艺术形式中找到共通之处。

结论
中国古代音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通过鉴赏古代音乐,我们可以感受到古代中国人的审美情趣和艺术追求。

同时,也能够
更好地理解中国古代社会的文化特点和思想观念。

参考文献
- 张之洞. (2008). 中国音乐史. 北京: 音乐之友出版社.
(注意:上述内容仅为示例,对中国古代音乐进行了简单的介
绍和论述,实际论文请依据实际需求和要求进行研究和撰写。

)。

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的问题

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的问题

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的问题——美善合一的审美观念长期以来对中国传统音乐形态的研究和对传统音乐思想的研究始终是两条平行的理论线索。

事实上,一种艺术形态与它赖以生存的文化土壤以及与此相关的艺术观念不可能没有联系;因此,以中国传统文化为背景考察中国传统音乐中的观念和形态之间的联系应该说是一个值得重视的课题。

虽然,音乐发展史与音乐思想史属於两个不同的史学范畴,两者之间并不一定存在历史的对应性;但是,某种音乐形态的生成和发展,总是有它潜在的根源,在音乐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总是隐含著某种音乐审美观念的演变过程,传统的审美观念也往往潜藏在音乐历史的进程中,影响着音乐形态的演变和发展。

当然,这应该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科研课题,其中将会涉及到许多问题,本文仅仅就美善合一的审美观念对中国传统音乐实践的影响这个具体的问题作尝试性的探讨,供同行们在研究有关课题时作参考。

一、以美养善、美善合一的传统审美观念“美”作为中国传统艺术哲学的范畴,一直与“善”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在中国传统的审美学说中,始终把美与道德规范联系在一起。

正因为如此,中国艺术历来强调伦理道德的功用,强调美和善的统一。

美善合一,可以说是中国美学的一个重要特征,尽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美善合一的认识各有不同,但它始终是中国历史上各个时期美学思想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

在先秦的典籍中,有不少关于“以美养善”、美善合一”的论说。

如《国语·楚语上》记载了伍举的看法:“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

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夫君国者,将民之与处,民实瘠矣,君安得肥?且夫私欲弘侈,则德义鲜少;德义不行则迩者骚离而远者距违。

天子之贵也,唯其以公侯为官正也,而以伯子男为师旅。

其有美名也,唯其施令德於远近,而小大安之也。

若敛民利以成其私欲,使民蒿焉忘其安乐,而有远心,其为恶也甚矣,安用目观?”伍举认为君王能使“上下内外大小远近”都相安无事、各得其所,则能受到人民的拥护和爱戴,这就称为“美”。

浅析庄子的音乐美学思想

浅析庄子的音乐美学思想

浅析庄子的音乐美学思想
庄子是中国古代哲学家之一,在他的著作中也涉及了音乐美学的思想。

从庄子的角度来看,音乐美学不仅仅是传统的审美理论,还具有一定的哲学意义。

首先,庄子认为音乐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交流和调和的一种方式。

他认为音乐不仅具有一定的节奏、旋律和和声等艺术属性,还具有一种神秘的力量,能够将人与自然融为一体,从而达到心灵的宁静和和谐。

其次,庄子认为音乐能够激发人的情感和思维,帮助人们超越表面的现实和形式,进入更深刻的精神境界。

他强调音乐应该以“无为而治”为宗旨,即不强求,不刻意地表现主题和情感,而是让听众自由地感受音乐的韵律和表现力,以此达到更高层次的审美体验。

最后,庄子的音乐美学也体现了他的哲学思想,例如他提出的“大一统”观念,认为音乐中的各种元素应该相互协调,呈现出一种统一的整体性。

此外,他还主张音乐应该自由无拘束,反对教条主义和刻板印象。

总之,庄子的音乐美学思想可以说是一种对自然、社会和人类精神世界的综合性思考,表现出对人类文化的深刻洞察和对音乐的热爱和推崇。

孟子音乐美学思想总结与体会

孟子音乐美学思想总结与体会

协议编号:【协议编号】甲方(出借方):【甲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借款方):【乙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1. 甲方拥有一定的闲置资金,愿意为乙方提供短期资金支持。

2. 乙方因临时资金周转需求,需要通过甲方提供的过桥资金解决短期资金短缺问题。

3.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提供的过桥资金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协议内容1.1 本协议所称“过桥资金”是指甲方在乙方申请贷款或其他融资需求时,向乙方提供的短期资金支持。

1.2 本协议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贷款金额】元整(大写:【贷款金额】元整)。

第二条资金使用及还款2.1 乙方应在收到过桥资金后【资金使用期限】内,将资金用于【资金使用目的】,并按照约定的还款计划及时归还甲方。

2.2 乙方应在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金及利息。

第三条利息及费用3.1 本协议的借款利息按【年利率】计算,利息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

3.2 如乙方未按时还款,甲方有权按逾期金额的【逾期利率】收取逾期利息。

3.3 本协议下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免责条款4.1 甲方在提供过桥资金过程中,对乙方的资金使用情况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自行承担资金使用的风险。

4.2 甲方不承担乙方因资金使用不当所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信誉损失等。

4.3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5.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解除,均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5.2 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双方已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处理。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争议解决机构】解决。

第七条其他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中国传统音乐的美学鉴赏与文化内涵

中国传统音乐的美学鉴赏与文化内涵

中国传统音乐的美学鉴赏与文化内涵中国传统音乐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承载着丰富的美学鉴赏和深厚的文化内涵。

它以其独特的音色、旋律和节奏,展现了中国人民的情感与智慧,传承了中华文化的精髓。

本文将从音乐的审美特点、文化融合以及艺术表达等方面,探讨中国传统音乐的美学鉴赏与文化内涵。

一、音乐的审美特点中国传统音乐以其独特的审美特点吸引着世界的目光。

首先,中国传统音乐注重表达情感。

它以音乐的形式表达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体验,如忧愁、喜悦、思乡等。

其次,中国传统音乐注重音色的变化。

它运用不同的乐器和演奏技巧,创造出丰富多样的音色,使音乐更具层次感和表现力。

再次,中国传统音乐注重旋律的变化。

它以其独特的旋律构建方式,形成了独特的旋律风格,如南音、北音等。

最后,中国传统音乐注重节奏的变化。

它通过不同的节奏变化,展现了音乐的韵律美和节奏感。

二、文化融合的美学鉴赏中国传统音乐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融合了丰富多样的文化元素,展现了中国文化的多样性和包容性。

首先,中国传统音乐融合了民族音乐的特点。

不同民族的音乐元素在中国传统音乐中得以融合和发展,形成了丰富多样的音乐风格,如蒙古族的马头琴、藏族的唐卡等。

其次,中国传统音乐融合了古代文学的精华。

中国古代文学中的诗词和散文被融入到音乐中,形成了音乐作品的文学性,使音乐更具诗意和意境。

再次,中国传统音乐融合了哲学思想的智慧。

中国古代的哲学思想如儒家、道家等,通过音乐的形式表达出来,使音乐具有了深刻的思想内涵。

最后,中国传统音乐融合了民间艺术的元素。

民间艺术中的歌曲、舞蹈等元素被融入到音乐中,使音乐更加生动活泼,具有浓厚的民间特色。

三、艺术表达的文化内涵中国传统音乐通过艺术表达,展现了丰富的文化内涵。

首先,中国传统音乐表达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中国人对自然的崇敬和热爱体现在音乐中,如山水画的意境被融入到音乐中,使音乐具有了自然的韵律和美感。

其次,中国传统音乐表达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

“和”与中国传统音乐的美学精神

“和”与中国传统音乐的美学精神
天 地 阴 阳 ,和 君 臣 上 下 ,和 四时 节 气 , 和 长 幼 男 女 ,和 五 声 六 律 , 由此 形 成 了 中 国 入 特 有 的音 乐 本 体 论 、音 乐 价 值 论 、音 乐认 识 论 、音 乐 批 评 论 和 音
钟 ,辰为 姑洗 ,……故 为十二 调 ,调
乐 、姘三 位一体) 中 ,粗 犷和 的节 奏律 动不 仪能奇妙 地陵 众人 的行 动整
具 有代表性 的音 乐审美意 识 ,可 以说 它贯 穿于整 个中国 音乐文 化的发 展进 程 ,构成 了中国传统 音 乐的根本性 质
和 最 高 理 想 ,成 为 最 能 体 现 中 国音 乐
法” 。从 “ 分损 益 法 ”中 又推 演 出 三
“ 二律 ” 十 :黄 钟 、大 吕 、太 簇 、夹 钟 、 姑 洗 、仲 吕 、 蕤 宾 、林 钟 、 夷 则 、 南
“ 和为 美” 是 中国音 乐史 上最 以
在 中国 古代 音乐 美学 思想 中 , “ 乐”与 “ ”起 初并不是一个抽象 的 和 概念 。在 甲骨文 中 , “ 乐”最初 为某 种丝弦 乐器 的形体描 绘 ,随着 乐器 的
不 断 丰 富 发 展 ,便 作 为 全 部 乐 器 的 标
的 弦 长 比 例 关 系 的 理 论 “ 分 损 益 三

志 ,直 至成 为一切 表达主体 情感 的音 乐集合 体 的所 指 :音乐 。与 “ 乐”字 的演化相 类似 , “ ”亦 是某种 乐器 和
的 符 号 化 。 据 说 这 种 乐 器 由 数 根 竹 管 制成 ,每 根 竹 管 都 能 吹 出 不 同 的乐 调 。
追求音 乐的声 律和 谐之美 ,是 音 乐创作 的核 心 问题 。在 《 国语 ・ 语》 郑

儒家音乐美学总结范文

儒家音乐美学总结范文

儒家音乐美学总结范文音乐作为一种艺术形式,既有其独特的表达方式,又关乎人类的情感和文化。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儒家音乐美学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

儒家音乐美学的核心理念是以和谐为美。

这一思想在中国古代音乐发展中深深影响着人们的审美观念和音乐实践。

儒家音乐美学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强调人与天地和谐相处。

根据儒家的思想,人是天地万物的一部分,应该尊重自然规律、与天地共生共荣。

音乐被视为与自然相融合的一种语言,通过音乐,人们能够表达出与自然界一致的情感和意志。

儒家音乐美学倡导的是一种平和、温柔的情感表达方式,而非激烈、冲突的情感。

这种和谐的情感表达不仅能够增强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还能够使人与自然之间达到和谐共生的境界。

儒家音乐美学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它与修身养性的关联。

儒家倡导的修身养性强调个体的道德修养和情感涵养。

音乐被视为一种道德的教化,能够影响人的情感、思维和行为。

儒家音乐美学认为优秀的音乐应该具有高尚的品质和崇高的道德意义,它能够引导人们向善向美的方向努力。

通过音乐的修炼,人们可以塑造自己的品格、培养道德情操,使自己有更高尚的人格。

儒家音乐美学也强调音乐的审美价值在于其对个体情感的激发和涵养。

儒家认为音乐可以唤起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使人们情感的体验更加丰富、更加细腻。

音乐作为一种艺术形式,通过声音、旋律和节奏等元素,能够表达人类情感的丰富性和多样性。

儒家音乐美学主张通过音乐的表达和欣赏,人们能够培养自己对于美的敏感和鉴赏能力,使自己的情感更加纯粹和高尚。

从儒家音乐美学的角度看,中国古代音乐的发展一直遵循着和谐、修身和情感激发的原则。

无论是古代雅乐、宫廷音乐,还是民间音乐,都能够体现这些特点。

例如,在传统雅乐中,乐器的配器和音律的选用都经过一系列的审慎选择,以求达到和谐统一、整体完美的效果。

在宫廷音乐中,音乐被视为对皇家和人民的教化,通过音乐的演奏和欣赏,传递儒家思想中的美德和伦理道德。

而在民间音乐中,音乐被广泛应用于各种社交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帮助人们表达情感和减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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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和”5篇第一篇:浅论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和”内容摘要:内容摘要:中国传统音乐源远流长,包含诸多审美品格,其美学思想博大丰富。

“和”是中国传统文化意识与精神在美学领域里的集中体现,贯穿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的核心思想,构成了传统音乐特有的气质和艺术魅力。

“和”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涵义,不同的时代、社会对其有不同的解释。

内容摘要:中国传统音乐源远流长,包含诸多审美品格,其美学思想博大丰富。

“和”是中国传统文化意识与精神在美学领域里的集中体现,贯穿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的核心思想,构成了传统音乐特有的气质和艺术魅力。

“和”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涵义,不同的时代、社会对其有不同的解释。

关键词:传统音乐美学思想审美意识“和”中国传统音乐绵延几千年包含诸多审美品格,它是一定音乐思想特殊本质的集中体现,是音乐思想意识的结晶。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思维习惯,对其审美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中华民族的传统思维习惯,决定了中国古代先哲奉行一种既对立又统一的思维方式,将矛盾双方作为一种内在的和谐,即中华文化传统“和”的精神。

“和”是中国传统文化意识与精神在美学领域里的集中体现,贯穿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的核心思想。

作为一种审美品格,“和”构成了传统音乐特有的气质和艺术魅力。

“和”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涵义,不同的时代,社会对其有不同的解释。

笔者将古代不同时期对音乐思想“和”的阐释作一梳理和简要述介。

“和”概念最早出现于春秋时期“和同之辩”的论争。

《国语·郑语》载:“夫和实生物,同则不断,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

”这里说明了在听觉感知上,只有不同的乐音组织相配才能生产美的音乐,相异的音乐组合在一起就能产生好听的音乐。

这是从音乐审美的角度对“和实生物” 规律的体验和理解。

春秋时期晏婴是一位大政治家、思想家,他对音乐有精辟的见解,曾说:“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

清浊、大小、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

”将音乐各种特征的“相成”“相济”都归属到音乐审美的和谐统一之中。

晏婴在谈音乐诸要素之间的谐和时,并没有忽视音声与人心的谐和关系。

“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只有“和”的音乐才能使君子听了产生心平气和的感情。

先秦时期儒家学派倡导礼乐思想,对音乐所看重的主要是它的社会教化作用。

他们对“韶”一类的雅乐推崇备至,认为“中和”的音乐是最能移风易俗具有教化作用的,讲究借中和的音乐修身养性。

孔子认为思想的审美朴素之美,简朴之美,含蓄之美,是自然与人心的交融,主张在音乐审美中保持一种“和”的情感态度。

孔子曾评价《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他认为,音乐审美中的情感态度及其表现是中正平和的,也应当是适度的,有节制的,这同他的“中庸” 哲学思想是一致的。

道家倡导“天地之和”的思想。

老子崇尚朴素自然,追求平和;庄子认为主客体和谐产生美感,以内心纯朴自然性情的复归作为乐的实现,用乐调调和阶级矛盾,追求人类平衡,认为合乎其理想社会的乐,是具有自然无为,平和恬淡属性的“乐”。

第二篇:论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论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作者:任晓梅。

(作者单位:洛阳大学师范学院音乐系)我国的音乐美学思想可追溯到二千八百年前的西周。

在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争鸣,人们对“美”的认识和审美意识也在逐渐深化,形成的以孔子为代表的独特的儒家学派的音乐美学思想体系,对后世有着深远的影响。

研究古代音乐美学思想,对于领悟现代音乐美学思想以及利用音乐的教育作用来提高当代青年人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春秋战国时期,在音乐方面,儒家学派与墨家、道家所持的观点不同,但儒家观点占主流。

孔子(公元前511年—公元前479年)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春秋时代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是中国音乐、文化史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

孔子一生极其重视礼乐教化并一生积极躬行,其谈仁、谈礼、谈信等都影响了二千多年来的中国人的心灵。

而其谈音乐则较少为人所注意。

其实,孔子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音乐家,他不仅懂得声乐韵律,而且会弹古琴,吹笛吹箫。

他经常唱歌弹琴,以音乐表达情意和感受。

孔子虽然没有建立非常系统的音乐理论,但他对音乐理论极其有研究,所形成的音乐思想已成为后人的宝贵财富,并至今仍在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如在理论上他强调音乐的政治作用,要求“乐”与“礼”相配合,以巩固国家统治。

孔子的音乐思想主要集中在《论语》中。

在政治上崇尚“以政以德”,提倡“礼治”,重礼、乐的政治作用,强调音乐从道德上能感化人。

他曾说:“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关于礼。

”孔子承认音乐有思想性和艺术性。

以“善”和“美”来评价音乐,凡合乎所谓仁德者为善,表现平和中庸者为美。

推崇以歌颂舜的文德为内容的《韶》乐为尽善尽美的艺术,把表现武王伐纣的《大武》评为尽善未尽美的艺术,“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这是著名的孔子“三月不知肉味”的故事。

孔子认为音乐家可以反映人们的痛苦和欢乐,但在感情上必须受到节制,不应该超越中庸之道的伦理准则。

强调形式与内容要统一,“推崇”了“乐而不淫,衰而不伤”的雅乐,不喜热情奔放或具有反抗精神的民间俗乐“郑卫之声”,“恶郑声之乱雅也”,不免带有封建统治阶级的政治偏见。

孔子认为,音乐美是作为一种艺术的范畴来与“善”(道德范畴)相对应的,而道德范畴所包括的,是大家所熟悉的“仁义礼智信”等儒家伦理学说,音乐以艺术的形式帮助道德实施其教化作用,道德同时也渗透进音乐,使音乐在“美”的基础上,融合“善”,达到“美善合一”,于是便形成了人类历史上最早的音乐审美标准之一。

孔子在美学方面的最大贡献就在于他以“美善合一”的主张奠定了儒家的音乐美学思想,其“美善合一”的观点,是深刻而成熟的音乐美学观点。

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音乐思想,还相当完整地表现在《乐记》一书中。

《乐记》代表儒家的音乐美学思想论述了音乐的本源:“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

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

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

”即音乐的起源是人的心灵受到外物的刺激,而以声音表现出来。

音乐的作用在于“和”,即作用于人的情感;《乐记》在强调礼与乐的结合时认为“乐也者,情之不可变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乐统同,礼辨异,礼乐之说关乎人情矣”。

这样音乐在政治的指导下可以充分发挥作用,也足以说明儒家强调音乐社会功能的特点。

《乐记》提出了音乐艺术相关的许多问题。

如:音乐的成因和特征、音乐与国家政治的关系、音乐与现实生活的关系、音乐的审美作用、音乐的教育作用、音乐的社会功能等。

这种音乐美学思想,有的内容和审美标准到现在仍还是适用的,如《乐记———乐情篇》中写道:“是故德成而上,艺成而下,行成而先,事成而后。

”就是说,作品的思想内容是主要的,技艺是次要的,品德的修养是首要的,事情的完成是次要的。

《乐记》作者主要是为巩固封建统治、维护统治阶级秩序的需求,利用音乐作为端正社会风气使整个社会和谐一致,达到王天下的目的。

美善的统一是儒家美学思想所追求的最高审美境界,对美与善的认识与追求标志着古代中国人审美意识的成熟。

孔子还有两个著名的观点,一个是“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在这里孔子是把诗、礼、乐作为人生修养的三个互相关联和依赖的方面或层次来看待的:首先,以诗来激发和引导人的审美感性,培养想像力与创造力;其次,以礼来规范和塑造人格品性,培养道德意识;最后,无论是创造力的激发还是道德人格的培养都要靠音乐来完成。

也可以这样说,智性和诗性教育主要以诗来进行,德性教育靠礼来进行,而乐则是在更高层次上对二者的融合。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可以说是孔子的审美教育思想的三个方面或阶段。

另一个著名的观点是:“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

”这句话具体地说明了德性教育与智性教育的关系。

在“立于礼”中,“礼”还没有完全摆脱外在的、强迫性规范的因素,而在这里,德性教育已完全内化为一种心理本身的要求:“道”是要达到的目标,这一目标的依据是人的内在的德性与仁爱之心。

正由于有“德”与“仁”的内在心理依据,人才不把理想的“道”看成是外来的、强加的,而是从内心乐于接受它。

因此,道德的要求转化为审美的快感,故“游于艺”在最后。

显然,“游于艺”是最高的境界或层次,它包容了“道”、“德”、“仁”的内容,并且是实现这三者的最终途径。

由于有“游于艺”的层次,“道”、“德”、“仁”才最终成为人们发自内心的要求,从而成为自由完美的人性的组成部分。

这里还可以引一句孔子的话作为对上述分析的印证,那就是“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孔子深知审美对人的力量,因而把它看成是教育人和人自我修养的最有效的途径。

儒家的音乐思想,一方面,充分肯定了音乐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尤其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认为音乐可以鼓舞前方将士勇敢征战,而在和平环境中又能使人们温良礼让等;另一方面,在音乐内容与艺术形式的评价标准上,内容的“善”、“和”放在第一位,而艺术形式的美,则放在第二位。

中国传统的音乐审美以“和”为中心,对我国的音乐美育和音乐发展有着较深远的影响。

二李泽厚在《论语今读》中说:“礼者,所以立身也;乐,所以成性也。

”“礼使人获得行为规范,具体培养人性,树立人格,启迪性情,启发心智,使人开始走上人性之道;乐则使人得到人性的完成。

”从以上的论述来看,音乐的作用是十分强大的,使人的人性在“乐教”中完成。

李泽厚又指出:“教远非传授知识,讲解义理,锻炼技艺,而重在整体人格的塑造,所以音乐(乐教)重要。

乐无关知识,技艺,而直接作用于心灵,陶冶性情。

”音乐已经上升到这样的高度了,我们不禁要问:单凭一点好听的旋律就能使人的人格得以完成,它有那么大的魔力吗?李泽厚《美学三书·华夏美学》引孔安国注:“乐所以成性”,又引刘宝楠《论语正义》注:“乐以治性,故能成性,成性亦修身也。

”显然,孔子所指的“乐”,并非单纯的音乐,而仍是带有他的儒家是非道德伦理观念的“乐”,只不过是较前面的“乐”更高了一个层次。

“乐无关知识、技艺”,孔子的弦外之音使我们认识到,音乐是与他的儒家学说以一种特殊的方式结合起来的,同“仁”、同“善”结合在一起,初步阶段是以“诗”熏陶,接着授以礼制知识,到最后则以一种美学层面的方式———“乐教”(或者称“美育”)来潜移默化,使之成为孔子所要求的“仁”。

“美”与“善”在这里已经以一种更高的层次合一了。

“善”的内核与“美”的形式已经无须区分了,音乐不仅用以传情达意,还用于“传道”,孔子的儒家之道,及其圣人境界、道德心情,正潜藏在美的旋律中,所以乐能“直接感染、熏陶、塑造人的情性心灵”,已经具有“美育”的功能了。

今天,中国儒家的“乐教”思想已深深地影响着当代音乐美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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