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广顺监狱提请假释建议书【模板】

贵州省广顺监狱提请假释建议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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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广顺监狱

提请假释建议书

(2019)黔广监假字第29号

一、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吴江丙,男,1992年10月3日出生于贵州省XX市XX区,初中文化,汉族,现在贵州省广顺监狱二监区服刑。

二、生效法律文书判处罪犯刑罚情况

2017年3月14日,贵州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黔0402刑初第66号刑事判决,认定吴江丙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2261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17年3月28日交付执行。

三、刑期起止:2016年7月24日-2020年7月23日

四、罪犯实际送交刑罚执行机关时间:2017年4月11日

五、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罚金2000元、赃款2261元已履行。

六、刑期变动:无

七、罪犯改造表现情况概述

(一)认罪悔罪,遵守监规纪律情况。在服刑改造以来,能认罪服法,遵规守纪,服从管教,主动向干警汇报思想,深挖犯罪思想根源,自觉矫正恶习,能认识到自己犯罪给家人、社会带来的危害。

(二)劳动改造情况。能积极主动的参加劳动,该犯从事车间压条工种,坚守劳动岗位,踏实肯干,按时完成劳动任务,表现较好。

(三)接受教育情况。能自觉接受和参加“三课”教育,到

课率100%,尊重教师,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和早退,按时完成作业,在《贵州省监狱服刑人员2018年度思想教育统一考试》中获得A1卷86分、B1卷81分的优异成绩。

(四)奖罚情况。在2017年07月04日至2018年01月31日,获1个表扬;2018年02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获1个表扬;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获得1个表扬;共获3个表扬。

综上所述,罪犯吴江丙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经检察机关审查,同意对该犯提请假释。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吴江丙提请假释,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贵州省XX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7月3日附:罪犯吴江丙服刑改造材料一卷

贵州省广顺监狱

提请假释建议书

(2019)黔广监假字第30号

一、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黄光辉,男,1973年9月25日出生于贵州省XX市,小学文化,汉族,现在贵州省广顺监狱三监区服刑。

二、生效法律文书判处罪犯刑罚情况

2016年7月12日,贵州省威XX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黔0526刑初字第117号刑事判决,认定黄光辉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16年8月4日交付执行。

三、刑期起止:2015年12月9日-2020年12月8日

四、罪犯实际送交刑罚执行机关时间:2016年8月15日

五、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罚金1000元已履行

六、刑期变动:无

七、罪犯改造表现情况概述

(一)认罪悔罪,遵守监规纪律情况。在服刑改造以来,能认罪服法,遵规守纪,服从管教,主动向干警汇报思想,深挖犯罪思想根源,自觉矫正恶习,能认识到自己犯罪给家人、社会带来的危害。

(二)劳动改造情况。能积极主动的参加劳动,该犯从事狱内勤杂事务(环境卫生保洁)工种,坚守劳动岗位,踏实肯干,按时完成劳动任务,表现较好。

(三)接受教育情况。能自觉接受和参加“三课”教育,到课率100%,尊重教师,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和早退,按时完

成作业,在《贵州省监狱服刑人员2018年度思想教育统一考试》中获得A1卷89分、B1卷78分的优异成绩。

(四)奖罚情况。在2017年04月01日至2017年07月31日,获1个表扬;2017年08月01日至2018年01月31日,获1个表扬;2018年02月01日至2018年07月31日,获1个表扬;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获1个表扬;共计获4个表扬。

综上所述,罪犯黄光辉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经检察机关审查,同意对该犯提请假释。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黄光辉提请假释,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贵州省XX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7月3日

附:罪犯黄光辉服刑改造材料一卷

贵州省广顺监狱

提请假释建议书

(2019)黔广监假字第31号

一、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李强,男,1975年12月17日出生于XX市XX区,高中文化,汉族,现在贵州省广顺监狱三监区服刑。

二、生效法律文书判处罪犯刑罚情况

2014年1月24日,贵州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2014)南刑初字第156号刑事判决,认定李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4000元。该犯不服,提出上诉。2014年5月19日,贵州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筑刑一终字第189号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14年10月20日交付执行。

三、刑期起止:2013年10月21日-2021年10月20日

四、罪犯实际送交刑罚执行机关时间:2014年11月11日

五、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罚金4000元已履行。

六、刑期变动:2017年9月22日,贵州省XX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黔27刑更1197号刑事裁定,对罪犯李强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刑期至2021年2月20日止)。

七、上次减刑裁定送达时间:2017年9月29日

八、刑期至:2021年2月20日

九、罪犯改造表现情况概述

(一)认罪悔罪,遵守监规纪律情况。在服刑改造以来,能认罪服法,遵规守纪,服从管教,主动向干警汇报思想,深挖犯罪思想根源,自觉矫正恶习,能认识到自己犯罪给家人、社会带来的危害。

(二)劳动改造情况。能积极主动的参加劳动,该犯从事车间贴二维码环节,坚守劳动岗位,踏实肯干,按时完成或超额完成劳动任务,表现较好。

(三)接受教育情况。能自觉接受和参加“三课”教育,到课率100%,尊重教师,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和早退,按时完成作业,在《贵州省监狱服刑人员2017年度思想教育统一考试》中获得A1卷86分、B1卷88分的优异成绩。

(四)奖罚情况。在2017年04月01日至2017年07月31日,获1个表扬;2017年08月01日至2018年01月31日,获1个表扬;2018年02月01日至2018年07月31日,获1个表扬;2018年08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获1个表扬;共计获4个表扬。

综上所述,罪犯李强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经检察机关审查,同意对该犯提请假释。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李强提请假释,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贵州省XX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7月3日附:罪犯李强服刑改造材料一卷

贵州省广顺监狱

提请假释建议书

(2019)黔广监假字第32号

一、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吴胜江,男,1983年4月3日出生于贵州省XX县,高中文化,汉族,现在贵州省广顺监狱三监区服刑。

二、生效法律文书判处罪犯刑罚情况

2016年11月7日,贵州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黔0115刑初232号刑事判决,认定吴胜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该犯不服,提出上诉。2017年3月15日,贵州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黔01刑终318号刑事判决,认定吴胜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17年4月12日交付执行(刑期自2016年2月10日起至2020年8月9日止)。

三、刑期起止:2016年2月10日-2020年8月9日

四、罪犯实际送交刑罚执行机关时间:2017年5月10日

五、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无

六、刑期变动:无

七、罪犯改造表现情况概述

(一)认罪悔罪,遵守监规纪律情况。在服刑改造以来,能认罪服法,遵规守纪,服从管教,主动向干警汇报思想,深挖犯罪思想根源,自觉矫正恶习,能认识到自己犯罪给家人、社会带来的危害。

(二)劳动改造情况。能积极主动的参加劳动,该犯从事车间贴二维码环节,坚守劳动岗位,踏实肯干,按时完成或超额完

成劳动任务,表现较好。

(三)接受教育情况。能自觉接受和参加“三课”教育,到课率100%,尊重教师,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和早退,按时完成作业,在《贵州省监狱服刑人员2017年度思想教育统一考试》中获得A1卷86分、B1卷88分的优异成绩。

(四)奖罚情况。在2017年08月02日至2018年02月28日,获1个表扬;2018年03月01日至2018年07月31日,获1个表扬;2018年08月01日至2019年01月31日,获1个表扬;共计获4个表扬。

综上所述,罪犯吴胜江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经检察机关审查,同意对该犯提请假释。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吴胜江提请假释,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贵州省XX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7月3日附:罪犯吴胜江服刑改造材料一卷

看守所项目建议书

目录 第一章总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项目基本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综合评价..........................................................................................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项目区社会经济现状......................................................................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本行业及关联产业发展现状..........................................................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建设条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建设地点选择...............................................................................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建设条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市场分析与销售方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市场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营销策略、方案、模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市场风险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项目建设方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产品方案和建设规模......................................................................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建设规划和布局..............................................................................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建设标准和产品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5.4工艺(技术)方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5.5设备方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5.6主体工程方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5.7辅助工程、其它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5.8实施进度安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环境影响评价.............. 错误!未定义书签。 6.1环境影响.......................................................................................... 错误!未定义书签。 6.2节能减排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6.3环境影响评价与审批......................................................................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项目组织与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7.1组织机构与职能划分...................................................................... 错误!未定义书签。 7.3经营管理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7.4技术培训.......................................................................................... 错误!未定义书签。 7.5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错误!未定义书签。

拘留释放证明书

拘留释放证明书 篇一:释放证明书 此联附卷 此联交被释放人 篇二:对拘留犯的审查和处理 对拘留犯的审查和处理 将人犯拘留后,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应将被拘留的人犯,连同案件的全部材料及时移交预审部门(包括证物)。预审部门应立即指派预审员在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第一次审讯,尽快查明案情,在法定期限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八条和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作出处理。 (1)经过审讯和调查,发现无罪或罪行显著轻微,又不够做其他处理的,应立即报告领导,批准后立即释放,并填写《释放通知书》。释放时,应让被.释放人在《释放通知书》上签字、捺指印。《释放通知书》正页存入卷内,副页交看守所收存,作为释放的凭证。看守所应凭《释放通知书》副页填写《释放证明书》。对有罪但又不够逮捕的,也要及时做出其他处理,如报劳动教养、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 (2)经过审讯和调查,认为被拘留人已够逮捕条件,预审员应在三日内拟出《提请批准逮捕书》,经县以上公安机关领导批准后,连同案件的全部材料,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批。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延长一

日至四日。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如果认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应及时提出要求复议,如不被接受,可以要求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但必须先将被拘留人释放。 (3)对在法定时限内,主要罪行尚未查清,又不能排除嫌疑的拘留犯,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办法,先将被拘留人放出,由办案人继续侦查和收集证据。五、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本书所讲的拘留,是指刑事拘留,即《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拘留。 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规定的拘留,是行政拘留。两者是有严格区别的。鞍山刑事律师总结其不同点,认为刑事拘留是限制人犯人身自由的一种强措施,而行政拘留则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这种手段,适用于那些违犯治安管理的轻微的违法行为,这种违法行为尚未达到触犯刑律的程度,够不上刑事处分,但又超过了一般地批评教育的范围,采用行政拘留。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加以区别。因为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两者之间的性质、对象、内容和条件是不相同的。但是,在侦查工作中,为了争取多要一点时间,就采取行政拘留的手段,即以拘代侦的 做法是错误的,应严加禁止。原文出自鞍山刑事律师篇三:刑事立案通知书

电大考试法律文书罪犯孙-桐提请假释建议书范文

电大考试法律文书罪犯孙*桐提请假释建议书范文 篇一:提请假释意见书孙x桐 XX中级人民法院 提请假释建议书 (19××)×劳字第×号 罪犯孙X桐,男,35岁,汉族,XX省XX县人,因盗窃罪经XX县人民法院于1997年10月10日以(1997)X刑初第81号刑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6年,于1997年11月10日送XX监狱执行劳动改造。此时已服刑4年零4个月,所剩刑期还有1年零8个月。该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且已服够法定年限,具体事实如下:罪犯孙X桐人监以后,不仅认真改造自己,而且积极维护监规纪律,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2000年7月1日,新人监罪犯王X桦排队打饭,罪犯胡X氓不遵守纪律,加塞儿站在王的前面,王说:“你到后面排队去。”胡非但不听,反而举手就打王X桦,在场的罪犯知道胡X眠平时霸道,蛮不讲理,都有点惧怕他,因此无人说话。此时,目睹了眼前情景的孙X桐勇敢地站出来,上前制止了胡的非法行凶打人的行为,并将胡拉到监区办公室,交干警处理。同年10月5日,罪犯们都在紧张地劳动,忙着挖土抬土,抢修马路,惟有胡X眠坐在路边休息,小组长李X仁批评了他几句,他立即耍起了威风,对李拳打脚踢,欲置之死地而后快,此时,孙X桐和其他几个罪犯一

起上去制止了胡X氓的违法行为。晚上召开罪犯小组会,在会上孙X 桐当面批评了胡的错误行为,维护了监规纪律的严肃性。干警和罪犯们一致赞扬孙X桐的行为。胡X氓因犯故意杀人罪(未遂)、抢劫罪、盗窃罪,经数罪并罚,决定对他执行有期徒刑20年。胡入监几年来,非但不认罪悔罪,而且顶撞干警,不服从管教;经常打骂其他罪犯,违反监规纪律;劳动中投机取巧,耍滑偷懒,总之,是一个不愿意接受改造的犯罪分子,与孙X桐分在同一罪犯小组。 罪犯孙X桐人监后,经过教育,认清了自己的罪行,决定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重新做人,在学习和生产劳动中均有突出的表现。在政治学习中,能认真学习文件和报刊上的文章,积极发言,并联系自己的思想找差距,进行自我批评。在文化和技术学习中,能认真看书,努力做作业,在考试和考核中取得了优良的成绩。在生产劳动中,埋头苦干,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并利用业余时间加班加点,据统计近两年利用业余时间生产的砖坯达100万块,为国家创造了几十万元的财富。1999年和2000年孙X桐均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 20XX年10月8日,罪犯孙X桐路过X厂房时,忽然听到有人大喊:“失火了!”孙闻声后,立即跑到现场,将一床棉毯浸水后盖在油池上。但火势太猛,孙急中生智,让其他犯人关闭电源,自己驱车去仓库拉来灭火器。此时火势已蔓延到屋顶,十分危险。孙不顾个人安危,冒着浓烟,冲进厂房,与其他罪犯一起将易燃物品抢出厂房,用灭火器将大火扑灭。孙在此次救火中表现突出,受到了记功奖励。 综上所述,罪犯孙X桐在服刑改造期间,能认罪服法,积极参加各

监狱法模拟测试

监狱法模拟测试 一、单项选择题 1、监狱对罪犯实行相结合、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A、教育和惩罚惩罚和改造 B、惩罚和改造教育和劳动 C、教育和改造惩罚和劳动 D、教育和预防惩罚和改造 2、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以下的,又看守所代为执行。 A、三个月 B、半年 C、一年 D、二年 3、监狱的管理人员是。 A、执法人员 B、公安人员 C、人民解放军 D、人民警察 4、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A、原关押监狱 B、户口所在地 C、居住地 D、看守所 5、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内发出。 A、五日 B、七日 C、十日 D、十五日 6、监狱根据罪犯的犯罪类型、、刑期、改造表现等情况,对罪犯实行分别关押,采取不同方式管理。 A、社会危害性 B、刑罚种类 C、学历 D、籍贯 7、减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之日起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 A、7天十天 B、十天十五天 C、十五天一个月 D、一个月一个月 8、人民法院裁定假释的,监狱应当按期假释并发给假释证明书。被假释的罪犯由予以监督。 A、人民政府 B、看守所 C、公安机关 D、原关押监狱 9、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符合法律规定的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条件的,期满时,所在监狱应当及时提出减刑建议,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后,提请裁定。 A、一年高级人民法院 B、二年高级人民法院 C、一年高级人民检察院 D、二年高级人民检察院 10、监狱的武装警戒由负责,具体办法由规定。 A、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 B、公安机关人民法院 C、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D、人民警察监狱 11、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A、五天 B、十天 C、十五天 D、一个月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于1994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A、第七届第十一次 B、第七届第十二次 C、第八届第十一次 D、第八届第十二次 13、监狱在执行刑罚过程中,根据罪犯的申诉,认为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监狱提请处理意见书之日起

区看守所迁建工程项目策划提案

某区看守所迁建工程 项目建议书XXXX [2007]字第006号

编制方:XXXX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委托方:XX市X中区公安分局 编制日期:2007年7月

目录 第一章总论 (5) 一、概况5 二、业主简介6 三、编制依据8 四、编制结论9 第二章项目提出的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11 一、项目提出的背景11 二、项目建设的意义13 第三章建设条件15 一、建设选址15 二、自然条件及地质特征15 三、工程建设环境16 第四章工程方案17 一、工程概况17 二、要紧设计标准17 三、设计方案21 四、工程建设进度打算23 第五章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24

一、要紧工程量匡算24 二、投资匡算范围40 三、投资匡算结41 四、投资匡算讲明41 五、项目资金筹措52第六章社会评价53

A.总论 概况 (一)项目名称:X中区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迁建项目 (二)项目业主:XX市公安局X中区分局 (三)业主地址:XX市X中区总管巷7号 (四)项目地址:XX市南岸区峡口镇柏林村 (五)项目用地:192.85亩 其中:划拨用地:60亩 需征地:132.85亩 (六)项目要紧建设内容、规模及总投资 1.要紧建设内容 本项目要紧建设内容为X中区看守所、X中区拘留所、X中区强制戒毒所(以下简称“三所”)及其相关附属设施。 2.建设规模及总投资 “三所”迁建项目总用地面积128569平方米(约合192.85亩)。其中:看守所总用地面积83362平方米(约合125.04亩),拘留所

总用地面积13928平方米(约合20.89亩),强制戒毒所总用地面积31279平方米(约合46.92亩)。 “三所”迁建项目总建设面积45986平方米。其中:看守所总建筑面积30681平方米,拘留所总建筑面积3762平方米,强制戒毒所总建筑面积11543平方米。 “三所”迁建项目总投资16856万元。其中:看守所总投资11425万元,拘留所总投资1453万元,强制戒毒所总投资3979万元。 如下表所示: “三所”迁建项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和总投资汇总表 业主简介 X中区是XX市的母城和中心城区,现区域面积近23平方公里,辖有常住人口66余万,暂住人口13万,日流淌人口达百万人次,

狱政法律文书中的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

狱政法律文书中的提请减刑、假释意见 书 一、概念 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是监狱等执行机关对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罪犯,依法提出减刑或假释的意见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的文书。 这是提请减刑意见书和提请假释意见书的合称。尽管两者适用的对象、适用的法定条件不完全相同,但两者提请的主体和写作格式相同,所以,我们将两种文书合在一起讲述。 对上述概念,可作如下理解: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 4.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已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期刑,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刑期的限制。” 第二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这些是在押劳改犯减刑、假释的法定条件。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犯罪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看守所对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的管理,做好罪犯改造工作而制定的。2013年8月2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13年10月23日公安部令第128号公布,自2013年11月23日起施行。最新看守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全文包括总则、刑罚的执行、管理、教育改造、附则共五章八十八条。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实施时间:暂无信息 时效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看守所对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的管理,做好罪犯改造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看守所执行刑罚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

被判处拘役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 第三条看守所应当设置专门监区或者监室监管罪犯。监区和监室应当设在看守所警戒围墙内。 第四条看守所管理罪犯应当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第五条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罪犯享有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 罪犯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看守所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接受教育,按照规定参加劳动。 第六条看守所应当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为罪犯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七条看守所对提请罪犯减刑、假释,或者办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可能存在利用权力、钱财影响公正执法因素的,要依法从严审核、审批。 第八条看守所对罪犯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第二章刑罚的执行 第一节收押第九条看守所在收到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送达的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和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的当日,应当办理罪犯收押手续,填写收押登记

某区看守所迁建工程项目提案(doc 42页)

某区看守所迁建工程 项目建议书 XXXX [2007]字第006号 编制方:XXXX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委托方:XX市X中区公安分局 编制日期:2007年7月

目录 第一章总论 (4) 一、概况4 二、业主简介5 三、编制依据6 四、编制结论7 第二章项目提出的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9 一、项目提出的背景9 二、项目建设的意义10 第三章建设条件12 一、建设选址12 二、自然条件及地质特征12 三、工程建设环境12 第四章工程方案14 一、工程概况14 二、主要设计标准14 三、设计方案17 四、工程建设进度计划19 第五章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20 一、主要工程量匡算20

二、投资匡算范围31 三、投资匡算结32 四、投资匡算说明33 五、项目资金筹措41 第六章社会评价42

A.总论 概况 (一)项目名称:X中区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迁建项目 (二)项目业主:XX市公安局X中区分局 (三)业主地址:XX市X中区管家巷7号 (四)项目地址:XX市南岸区峡口镇柏林村 (五)项目用地:192.85亩 其中:划拨用地:60亩 需征地:132.85亩 (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规模及总投资 1.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X中区看守所、X中区拘留所、X中区强制戒毒所(以下简称“三所”)及其相关附属设施。 2.建设规模及总投资 “三所”迁建项目总用地面积128569平方米(约合192.85亩)。其中:看守所总用地面积83362平方米(约合125.04亩),拘留所总用地面积13928平方米(约合20.89亩),强制戒毒所总用地面积31279平方米(约合46.92亩)。 “三所”迁建项目总建设面积45986平方米。其中:看守所总建

最新监狱法全文(2012年修正)

文章来源:https://www.360docs.net/doc/a47023567.html,/Content-1669.htm免费咨询法律问题https://www.360docs.net/doc/a47023567.html,/tiwen.htm 律师在线解答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最新监狱法全文(2012年修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4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94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公布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监狱 第三章刑罚的执行 第一节收监 第二节对罪犯提出的申诉、控告、检举的处理 第三节监外执行 第四节减刑、假释 第五节释放和安置 第四章狱政管理 第一节分押分管 第二节警戒 第三节戒具和武器的使用 第四节通信、会见 第五节生活、卫生 第六节奖惩 第七节对罪犯服刑期间犯罪的处理 第五章对罪犯的教育改造 第六章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正确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第三条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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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罪犯出监鉴定表范本

监狱起诉意见书范本 提请假释建议书范本 ()字第号 罪犯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______族,原户籍所在地______,因____________罪经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于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日以()____字第______号刑事判决书判处________________,附加__________________,刑期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执行,现押____________________。 现经侦查,罪犯_______________在服刑期间涉_________________。主要事实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休闲步道项目建议书

XX县休闲步道建设(一期)工程 项目建议书 XX县x城乡建设局 二0一四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概述 1.1 工程名称、业主及建设地点 1.2 编制依据及编制范围 1.2.1 编制依据 1.2.2 研究范围 1.3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1.4 项目建设内容 1.5项目实施进度 第二章设计概要 2.1 建设方案 2.2 道路工程 2.3 排水工程 2.4 涵洞工程 2.5 交通设施工程 2.6 亲水平台工程 2.7自行车道工程 2.8 亮化工程 第三章投资估算 3.1工程投资估算 3.2 资金筹措

第一章概述 1.1工程名称、业主及建设地点 工程名称:XX县休闲步道建设(一期)工程 业主单位:XX县x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x电站拦水坝附近至XX县看守所 1.2编制依据及研究范围 1.2.1编制依据 《XX县县城总体规划》(2007~2025),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 193-2012; 《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2012; 《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 194-2013;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04;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国家、部门、行业、地方其他现行有关法律、规程、规范及标准。 1.2.2研究范围 根据国家有关规范,本项目建议书工作范围包括本项目建设的背景分析,项目开发的规划、功能,项目实施进度,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等内容。 1.3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XX县正进入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都在逐步完善,x从XX县城穿过,对XX县的发展和形象特征的塑造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XX县政府为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构想,切实提高城市环境景观的综合质量,将x在县城段沿岸进行美化,将完善x沿岸美化框架,突出人文与自然景观的融合。x休闲步道的建设,可扩大居民活动空间,提高居民休闲生活质量,进一步完善x沿岸休闲设施建设,为后期县城的环形步道的建设具有指导性意义。 1.4项目建设内容 道路工程、涵洞工程、亲水平台、自行车道出入口、照明工程、附属工程等内容 1.5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预计工期为4个月,从2015年2月至2015年

提请假释意见书孙x桐

XX中级人民法院 提请假释建议书 (19××)×劳字第×号 罪犯孙X桐,男,35岁,汉族,XX省XX县人,因盗窃罪经XX县人民法院于1997年10月10日以(1997)X刑初第81号刑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6年,于1997年11月10日送XX监狱执行劳动改造。此时已服刑4年零4个月,所剩刑期还有1年零8个月。该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且已服够法定年限,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孙X桐人监以后,不仅认真改造自己,而且积极维护监规纪律,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2000年7月1日,新人监罪犯王X桦排队打饭,罪犯胡X氓不遵守纪律,加塞儿站在王的前面,王说:“你到后面排队去。”胡非但不听,反而举手就打王X桦,在场的罪犯知道胡X眠平时霸道,蛮不讲理,都有点惧怕他,因此无人说话。此时,目睹了眼前情景的孙X桐勇敢地站出来,上前制止了胡的非法行凶打人的行为,并将胡拉到监区办公室,交干警处理。同年10月5日,罪犯们都在紧张地劳动,忙着挖土抬土,抢修马路,惟有胡X 眠坐在路边休息,小组长李X仁批评了他几句,他立即耍起了威风,对李拳打脚踢,欲置之死地而后快,此时,孙X桐和其他几个罪犯一起上去制止了胡X氓的违法行为。晚上召开罪犯小组会,在会上孙X桐当面批评了胡的错误行为,维护了监规纪律的严肃性。干警和罪犯们一致赞扬孙X桐的行为。胡X氓因犯故意杀人罪(未遂)、抢劫罪、盗窃罪,经数罪并罚,决定对他执行有期徒刑20年。胡入监几年来,非但不认罪悔罪,而且顶撞干警,不服从管教;经常打骂其他罪犯,违反监规纪律;劳动中投机取巧,耍滑偷懒,总之,是一个不愿意接受改造的犯罪分子,与孙X桐分在同一罪犯小组。 罪犯孙X桐人监后,经过教育,认清了自己的罪行,决定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重新做人,在学习和生产劳动中均有突出的表现。在政治学习中,能认真学习文件和报刊上的文章,积极发言,并联系自己的思想找差距,进行自我批评。在文化和技术学习中,能认真看书,努力做作业,在考试和考核中取得了优良的成绩。在生产劳动中,埋头苦干,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并利用业余时间加班加点,据统计近两年利用业余时间生产的砖坯达100万块,为国家创造了几十万元的财富。1999年和2000年孙X桐均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 2001年10月8日,罪犯孙X桐路过X厂房时,忽然听到有人大喊:“失火了!”孙闻声后,立即跑到现场,将一床棉毯浸水后盖在油池上。但火势太猛,孙急中生智,让其他犯人关闭电源,自己驱车去仓库拉来灭火器。此时火势已蔓延到屋顶,十分危险。孙不顾个人安危,冒着浓烟,冲进厂房,与其他罪犯一起将易燃物品抢出厂房,用灭火器将大火扑灭。孙在此次救火中表现突出,受到了记功奖励。 综上所述,罪犯孙X桐在服刑改造期间,能认罪服法,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成绩优良;能完成生产任务,并能利用业余时间为国家创造财富;能遵守监规纪律,并能与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斗争;在火灾事故面前,不怕危险,勇于抢救国家财产,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对其实行假释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罪犯赵××在服刑改造期间能认罪服法,靠拢政府,积极改造,遵守监规纪律,能完成生产任务,在火灾事故面前,不怕危险,勇于抢救国家财产,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六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提请XX中级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对罪犯孙X桐予以假释。 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监狱(公章)

提请假释建议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提请假释建议书 篇一:提请假释建议书及其正文部分内容 提请假释建议书及其正文部分内容 提请假释建议书是监狱依法对在服刑改造期间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罪犯,建议法院审核裁定假释时制作的一种文 提请假释建议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的内容包括: (1)事实依据。先写明事实结论,然后叙明罪犯悔改的具体事实或者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 (2)假释的理由。 (3)法律依据和建议事项。 篇二:10.分析并指出“提请假释建议书”中存在的问题doc 分析并指出“提请假释建议书”中存在的问题 罪犯李某,现年28岁,河南省安阳县人。因盗窃罪经河南省安阳县中级人民法院于1992年12月26日以(1992)

豫法刑字第33号刑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7年。 该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确有立功表现,具体事实如下:罪犯李某在监狱干警的耐心教育和启发下,从两次获得政府减刑一年的刑事奖励后,进一步端正了服刑态度并积极投入改造。一年多来,干警分配该犯担任维修组的小型农机具维修工作,经常单独劳动,从未发现过该犯有违反监规的现象。 该犯劳动态度端正,经常加班加点,保证了监区小刑农机具的正常运作。由于罪犯李某积极改造,在1996年四个季度的“双百分”考核中均无扣分,并受到监狱表扬三次,记功一次的奖励。 罪犯李某在服刑改造期间,能认罪犯服法,加强思想改造,遵守监规纪律,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 为此,根据《刑法》第78条和《监狱法》第29条的规定,同意对罪犯李某予以假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7年12月18日 篇三:狱政法律文书:狱政法律文书中的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 一、概念 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是监狱等执行机关对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罪犯,依法提出减刑或假释的意见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的文书。

看守所建设标准2013.

《看守所建设标准》 公安部 《看守所建设标准》编制组 二〇一三年六月

前言 《看守所建设标准》(修订)是根据住建部《关于下达2010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180号)的要求,由公安部监所管理局负责修订编制。 本建设标准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收集分析了全国1222个看守所的建设数据,选择东、中、西部9个省、市、自治区有代表性的57个看守所进行了实地考察,组织所领导和有关人员座谈讨论,总结近年来看守所建设的经验教训,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经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反复修改补充后最终形成送审稿,经专家审查会通过形成报批稿,并经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建设标准共六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选址及规划布局,建筑面积及指标,建筑标准和建筑设备,安全警戒及配套设施。 在执行本建设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及时反馈给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公安部监所管理局,邮政编码:100741),以便今后再次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所管理局 主要起草人:杜山冯剑徐文海赵亚许舒频 二〇一三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5) 第三章选址及规划布局 (7) 第四章建筑面积及指标 (9) 第五章建筑标准和建筑设备 (11) 第六章安全警戒配套设施 (14) 附录看守所各功能区房屋设置表 (16) 本标准用词和用语说 (17) 附件一看守所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附件二武警用房建筑面积指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看守所建设,提高看守所建设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满足看守所刑事羁押活动的需要,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和被羁押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看守所建设项目决策和建设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看守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是审查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和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看守所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第四条看守所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做到坚固安全、管理方便、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并符合环保、节能、节地的要求。 第五条看守所建设用地应符合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要求。 第六条看守所建设应充分考虑安全保密和使用功能的特殊要求,宜实行一次规划、一次建设,也可根据发展需要一次规划、分期建设;扩建和改建的看守所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 第七条看守所建设除应符合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看守所执法细则

看守所执法细则 为进一步推进看守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明确看守所执法岗位职责、岗位规范和工作要求,规范执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本细则。 1-02.适用范围 (一)本细则是指导看守所民警严格、准确、规范执行看守所各项工作的内部规范性文件,仅限看守所内部适用,不得在法律文书中引用,不得向外单位、个人公开。 (二)看守所民警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应当遵守本细则规定。 1-03.违反细则规定的责任 看守所民警违反本细则规定的,应当对直接责任人予以提醒、劝导或者训诫;情节较重或者屡次违反的,予以通报批评或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04.修订 本细则每年视情修改。 1-05.施行时间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羁押 2-01.收押

(一)查验法律文书 1.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凭《拘留证》、《逮捕证》收押。 2.在侦查阶段,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异地羁押的,凭《拘留证》、《逮捕证》以及两地看守所共同的上一级公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收押。 3.改变管辖的,凭办案机关改变管辖的法律文书和指定管辖决定书收押。 4.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执行追捕、押解任务需要临时寄押的,凭《通缉令》或者县级以上送押机关的公函,并经寄押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收押。 5.抓获网上在逃人员需要临时寄押的,凭《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中的《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和电子法律文书的打印件,并经寄押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收押。 6.判决前未被羁押,一审判决被判处实刑的被告人需要收押的,凭一审判决书和《逮捕证》收押。 7.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刑期未执行完毕、需要收监执行的罪犯,凭执行机关的《收监执行通知书》收押。 8.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缓刑予以收监执行的罪犯,凭人民法院撤销假释、缓刑的裁定书和原判决书收押。 9.再审案件的原审被告人,凭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或者人民法院再审决定书收押;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异地开庭,需要临时

看守所建设项目立项建议书

看守所建设项目立项建议书 审核通过,归档资料。未经允许,禁止外传~第一章总论 1.1 项目概述 1.1.1 项目名称: 1.1.2 项目承办单位: 1.1.3 项目建设地点: 1.1.4 建设性质: 新建 1.1.5 项目负责人: 1.1.6 建设规模:看守所项目总用地面积 20001 平方米(30 亩) 1.1.7 资金构成:项目总投资 1119.64 万元 1.1.8 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119.64 万元,申请国家资金和地方配套。 1.1.9 建设期:19 个月 1.2 编制依据(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纲要》; (2)《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3) 国务院令第 253 号; (4) (GB50011-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 (5)《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6) (GBJ16-872001 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7)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 ;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建 (8)建设部、发改委《劳动教养管理所建设标准》 ;标 116-2009) 《司法部关于劳动教养场所所政设施建设标 准》 (9) (试 ;行) (10)《关于研究解决监狱困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司法200173 号; (11)《关于编报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和2011 年度投资 计划的通知》(内发改投字2011202 号)文件; (12)《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劳教(戒毒)场所基本建设工作的通知》内劳教(戒毒)201174 号; (13)内蒙古劳教管理局转发司法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教养管理所建设标准》的通知(内劳教200972 号文件); (14)根据项目需要进行调查和收集的设计基础资料; (15)有关本项目的 各种技术资料、项目方案及基础材料。 1.3 编制范围编制范围主要是: 项目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 拟建项目地址与建设条件; 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方案; 总图布置和公共辅助工程; 节能减排; 环境保护影响评价; 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招投标;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结论与建议。 1.4 建设单位基本 情况 1.5 主要建设内容 2 项目建设学员综合楼 6737m 。其中劳教人员餐厅及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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