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长制暨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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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长制暨“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

编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水利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军

(2017年6月20日)

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省委书记李锦斌、省长李国英、副省长方春明等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5月15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省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全省上下把全面开展河长制作为工作重点,取得了初步成效。

第一、加快构建河长组织体系。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2017年3月6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加快本级工作方案出台进度。全省16个省辖市、108个县(市、区)以及10个县级经济开发区已全部出台工作方案。淮南市4月1日在全省率先出台市级工作方案,淮北市4月底前出台了市、县级工作方案,5月份出台了乡级工作方案,是全省第一个全面完成三级工作方案的市,除马鞍山市花山区、芜湖市镜湖区和弋江区(6月2日出台)、合肥市庐江县(6月

10日出台)未能按期出台工作方案外,其余各市县均于5月底出台了工作方案。全省1505个乡镇(街道)中,共有256个出台了工作方案,已出台的占17%。

二是初步建立省市县三级河长工作体系。根据省级工作方案的要求,市、县两级总河长,由市(县)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河长由市(县)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市(县)长或分管市(县)长担任。各市、县按照行政区域内河湖的重要性,分级分段设置河长,河长均由市、县负责同志担任。经初步统计,全省已设置市级总河长28名、副总河长22名,市级河长122名,涉及河流125条(含渠道)、湖泊42个(含水库)。县级总河长200名、副总河长201名。县级河长1063名,涉及河流1083条(含渠道)、湖泊365个(含水库)。

三是设置河长办公室。省水利厅成立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抽调12人具体承担省河长办日常工作。各市河长办均设置在水利部门,已抽调101人从事具体工作。县级河长办,除砀山县设置在环保部门外,其他县级河长办均设置在水利部门。大部分市、县河长办,由水利部门主要负责人任主任,由水利、环保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也有部分市、县,由党委副书记或分管水利的政府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县级已抽调439人从事河长办具体工作。

第二、扎实推进基础工作。

一是加强调研。今年4月,成立了由省委书记李锦斌同志

亲自任组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唐承沛、省政府副省长方春明为副组长的联合调研组,4月8日~14日,由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带队,省国土厅、省农委、省林业厅参加,分别赴江苏省、浙江省及合肥市、黄山市、芜湖县,对河长制工作进行调研,形成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调研报告》,为推进河长制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二是建立工作制度。4月份,印发了信息报送制度,6月3日,《贯彻落实〈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省级河长会议制度》、《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2017年度省级考核验收办法》经省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合肥、亳州、马鞍山、宣城等4个市,以及18个县(市、区)出台了相应的工作制度。

三是推进“一河一策”制定。充分发挥省水利设计院、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的技术优势,由两院具体承担长江干流、淮河干流、新安江干流和巢湖“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省河长办多次召开编制工作大纲研讨会,在充分征求省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和各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水利部水规总院、太湖流域管理局的编制指南,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印发了工作大纲。从全省来看,16个市中,基本完成编制大纲或完成部分河流方案的有淮南、亳州和黄山市,淮北市完成了老濉河、龙岱河方案的初稿,安庆市基本完成了皖河干流方案初稿。各县区中,芜湖县完成了14条河流方案编制,琅琊、天长、歙县、屯

溪、潜山、黄山区及黄山风景区等县(区)完成了部分河流方案编制,其他大部分市都在5月底、6月初进行了工作布置,明确了编制单位,正在收集资料、抓紧编制。

第三、强化各项推进措施。

一是强化督察指导。省河长办组成5个督察组,分别于4月中旬和5月中旬,对全省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了两次督察。对发现的问题,按“一市一单”、下达了《督察意见书》,并跟踪督促整改,有力地促进了阶段目标的实现。

二是开展了专题培训。4月14日,省水利厅举办河长制工作专题培训班,各市、省直管县90余名负责人或管理骨干参加培训,通报了国家部委第一次督查反馈意见,系统地解读了省级工作方案及有关制度草案,统一了认识,把准了方向,部署了工作。

三是建立了信息平台。建立信息简报、信息专报和工作通报制度,除及时向水利部、环保部报送各类信息外,还印发了10期河长制工作简报;5月3日,在省水利门户网站“安徽水利信息网”增设专版,积极宣传报道河长制工作动态。新闻媒体也多次宣传报道我省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和做法。

四是加强部门联动。省级13个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协调联动,省环保厅牵头开展了以水环境为主要内容之一的省级环保督查;省发改委、国土厅等部门与水利厅共同推进长江岸线保护规划制定;省水利厅、住建厅和环保厅协同作战,开展了入河

排污口全面排查。省农委、交通厅开展了以水污染防治及水环境治理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省卫计委出台文件细化了本行业的河长制工作方案。

通过努力,目前,省、市、县已全面出台工作方案,基本实现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5月底前出台三级工作方案的阶段性目标,比省工作方案要求提前了一个月,三级河长工作体系初步形成。从上级督导检查、基层反馈和舆情监测情况看,我省各地群众对推进河长制工作、加强河湖管理保护都表示拥护支持,全社会河湖保护意识明显提高,芜湖县等部分地区河长制工作已初见成效。6月12日,叶建春副部长在水利部第二次河长制专题培训班上通报全国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我省进度仍在第一方阵。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省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通力协作的结果,是省、市、县步调一致、齐抓共管的结果,也是在座各位攻坚克难、扎实工作的结果。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每一项制度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才刚刚起步,与中央及省委“全面建立河长制”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大部分乡级工作方案尚未出台,“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进展不快,大部分地区工作制度尚未建立,工作机制尚不健全,河湖管护治理成效尚不明显。作为全国第一批推行河长制的省份,面临的压力很大。对此,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齐头并进,切实抓好下半年河长制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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