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建筑垃圾管理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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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建筑垃圾管理的具体措施

建筑垃圾的定义和其特性

时间:2014-05-20 14: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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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垃圾产生源分类及垃圾排放》(CJ/T3033--1996)将城市垃圾按其产生源分为九大类,这些产生源包括居民垃圾产生场所、清扫垃圾产生场所、商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卫生单位、交通运输垃圾产生场所、建筑装修场所、工业企业单位和其他垃圾产生场所。建筑垃圾即为在建筑装修场所产生的城市垃圾,实际工作中建筑垃圾通常与工程渣土归为一类。根据建设部2003年6月颁布的《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规定(修订稿)》,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建设、拆迁、修缮及居民装饰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余泥、余渣、泥浆及其他废弃物。

建筑垃圾与其他固体废物相似,具有鲜明的时间性、空间性和持久危害性。

(1)时间性,任何建筑物都有一定的使用年限,随着时间的推移,建筑垃圾处理所有建筑物最终都会变成建筑垃圾。另一方面,所谓“垃圾”仅仅相对于当时的科技水平和经济条件而言,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除少量有毒有害成分外,所有的建筑垃圾都可能转化为有用资源。例如,废混凝土块可作为生产再生混凝土的骨料;废屋面沥青料可回收用于沥青道路的铺筑;废竹木可作为燃料回收能量。

(2)空间性,从空间角度看,某一种建筑垃圾不能作为建筑材料直接利用,但可以作为生产其他建筑材料的原料而被利用。例如,废木料可用于生产黏土一木料一水泥复合材料的原料,生产出一种具有质量轻、导热系数小等优点的绝热黏土一木料一水泥混凝土材料。又如,沥青屋面废料可回收作为热拌沥青路面的材料。

(3)持久危害性,建筑垃圾主要为渣土、碎石块、废砂浆、砖瓦碎块、混凝土块、沥青块、废塑料、废金属料、废竹木等的混合物,如不做任何处理直接运往建筑垃圾堆场堆放,堆放场的建筑垃圾一般需要经过数十年才可趋于稳定。在此期间,建筑垃圾粉碎机废砂浆和混凝土块中含有的大量水合硅酸钙和氢氧化钙使渗滤水呈强碱性,废石膏中含有的大量硫酸根离子在厌氧条件下会转化为硫化氢,废纸板和废木材在厌氧条件下可溶出木质素和单宁酸并分解生成挥发性有机酸,废金属料可使渗滤水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离子,从而污染周边的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和空气,受污染的地域还可扩大至存放地之外的其他地方。而且,即使建筑垃圾已达到稳定化程度,堆放场不再有有害气体释放,渗滤水不再污染环境,大量的无机物仍然会停留在堆放处,占用大量土地,并继续导致持久的环境问题。

国外建筑垃圾管理的具体措施

时间:2014-05-28 09: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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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实施办法主要包括进行工地组织和签定合同条款,根据实施废物管理的对象不同可分为三类:在建筑施工工地设置分拣场地;将废物管理工作委托给按份额计费的管理者或建

筑工地施工期间并非一直存在的企业集团(往往是主体工程)的受托人;建立专门化分拣中心。

(1)在建筑施工工地设置分拣场地,这是一种最容易的情况,要再三向业主(订单提供者)详细说明,一般企业是在建筑工地施工期内管理废弃物的责任人,而且还应承担将废弃物发往不同的废弃物增值线上的责任。合同可以明确规定,企业应该配置多个建筑垃圾粉碎机械料斗并培训其工人和辅助工作的工人。这种配置意味着业主给自己以实现的技术可能性:占有可用的土地,特别是准备建筑工地的时间。

一般企业在其总成本中包括这种费用,业主不能只考虑成本的市场,应根据环境的判据,特别是对废弃物需要处理的反应来选择企业。

在一般企业这一层次,对于分包工程来说,这些措施是完全必要的。首先是合同措施(在分包合同上写入的条款)、组成辅助行业的工地人员培训和调查措施,建筑垃圾回收设备以及限制工地范围的措施,乃至主体工程完工之后的未尽事宜。

(2)将废物管理工作委托给按份额计费的管理者或建筑工地施工期间并非一直存在的企业集团(往往是主体工程)的受托人

这种管理方式根据总合同中每个工业行业的市场份额进行的废物管理,既不考虑每个行业所产生的废弃物的质量和数量,也不管谁是废物产生大户。这种管理方式实施起来较困难,其特点如下。

①废物管理可以交给专门的从业人员。这种办法的优点是脉络清晰,不会加重工地的协调任务。但是,它不再对不同的工业行业负责。一般认为,这种方式更适合于小工地。

②废物管理可以由每个工业行业负责,以此作为补充。这种方式需要更多的协调工作,以明确在工地领班或业主及料斗管理的份额计费管理人之间关系。

(3)建立专门化分拣中心

在某些建筑工地上,由于工地规模、可供使用的空间等原因,设置分拣废物的场地可能有困难。在工地上进行分拣和选用专门的从业人员之间的一个中间的办法是使用专门化的废物站。.这样的分拣中心一般由从事建筑企业的私人创建,他们的最初目的往往是想在地方上设置适合其需要的分拣中心。在法国,这样的设施并不多,但还是有一些经验(比如在尚贝里和勒阿弗尔)。这些分拣中心接收呈混合状态,或仅经过初步分拣的废物,根据废物的种类及其分拣程度实行一种仔细研究过的价目表。这种方法使企业所付的费用与付给非专业化工地废物处理服务人员的费用相当甚至更低。

一、中国骨料的现状

在我国,建筑垃圾再生骨料主要用于取代天然骨料来配制普通混凝土或普通砂浆,或者作为原材料用于生产非烧结砌块或非烧结砖。采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部分取代或全部取代天然骨料配制混凝土和砂浆已经在很多工程中得以成功应用,有些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已经专设储存库将建筑垃圾再生骨料作为一种原材料;利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生产非烧结砌块和非烧结砖能够消纳更多的建筑垃圾,是目前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重要途径,全国已经拥有数十条生产线,相关产品已经广泛用于各类建筑工程。

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的性能有别于天然骨料,建筑垃圾处理厂其应用也有一定的特殊性。建筑垃圾处理为了保证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应用的效果和质量,推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我国制定了《混凝土用建筑垃圾再生粗骨料》(GB/T 25177--2001)、《混凝土和砂浆用建筑垃圾再生细骨料》(GB/T 25176-2001)两部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行业标准《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已通过专家审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用建筑垃圾再生粗骨料》(GB/T25177--2001)中对“混凝土用建筑垃圾再生粗骨料”定义为:由建(构)筑废物中的混凝土、砂浆、石、砖瓦等加工而成,用于配制混凝土的粒径大于4.75mm的颗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和砂浆用建筑垃圾再生细骨料》(GB/T 25176--2001)中对“混凝土和砂浆用建筑垃圾再生细骨料”定义为:由建(构)筑废物中的}昆凝土、砂浆、石、砖瓦等加工而成,用于配制混凝土和砂浆的粒径不大于4.75mm的颗粒。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行业标准《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报批稿)中的建筑垃圾再生粗骨料、建筑垃圾再生细骨料不仅用于配制混凝土和砂浆,还可用于生产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砖、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砌块等,所以,建筑垃圾再生粗骨料、建筑垃圾再生细骨料定义只规定来源和粒径,且废弃混凝土除了废弃普通?昆凝土,还可以是废弃陶粒混凝土、废弃加气混凝土等。事实上,建筑垃圾再生粗骨料、建筑垃圾再生细骨料的来源也不仅局限于定义中列出的几种建筑垃圾,还可能来源于废弃墙板、废弃砌块等。有些建筑垃圾生产的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可能不适于配制混凝土或砂浆,但是可以用来生产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砖、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砌块等,这样就可以大大提高建筑垃圾的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率,有利于节能减排

二、建筑垃圾废弃混凝土的利用

配制再生骨料混凝土,对建筑废料中的废弃混凝土进行回收处理,作为循环再生骨料,一方面可以解决大量废弃混凝土的排放及其造成的生态环境13益恶化等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天然骨料的消耗,从根本上解决资源的日益匮乏及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问题。因此,再生骨料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建材。大量的工程实践表明废旧混凝土经破碎、过筛等工序处理后可作为砂浆和混凝土的粗、细骨料(或称再生骨料),用于建筑工程基础和路(地)面垫层、非承重结构构件、砌筑砂浆等;但是由于再生骨料与天然骨料相比性能较差(内部存在大量的微裂纹,压碎指标值高,吸水率高),建筑垃圾破碎机配制的混凝土工作性和耐久性难以满足工程要求。要推动再生骨料混凝土的广泛应用,必须对再生骨料进行强化处理。比如,日本利用加热研磨法处理的再生骨料各项性能已经接近天然骨料,但使用这种方法耗能较大,生产的再生骨料成本较高不利于推广利用。

研究表明,建筑垃圾破碎利用颗粒整形技术强化得到的高品质再生骨料配制的混凝土的力学性能、耐久性能等已经接近天然骨料混凝土,从根本上解决了再生骨料的各种缺陷,完全可以取代天然骨料应用于结构混凝土中。

配制绿化混凝土,绿化混凝土属于生态混凝土的一种,它被定义为能够适应植物生长、可进行植被作业,并具有保护环境、改善生态环境、基本保持原有防护作用功能的混凝土块。混凝土的强度与孔隙率及骨料粒径呈反比,即骨料越大、接点越少,混凝土强度也就随之下降,但要想植物深入就必须确保混凝土块具有一定的孔隙率。与此同时,混凝土浇筑后,水泥水化生成Ca(OH):,使混凝土碱度增加,不利于植物生长。普通水泥混凝土的孔隙率约为4%、碱度为13,而绿化混凝土则要求其孔隙率要达到20%以上、碱度下降到1 1左右才能实现混凝土与绿色植物共存。因此,筛选合适的耐碱植物、解决混凝土孔隙率和强度的矛盾以及确定植物培养基是绿化混凝土技术要重点解决的问题。1.3.1.3制作景观工程利用建筑垃圾制作景观工程,工艺简单,难度较校对建筑垃圾筛选处理后,可进行堆砌胶结表面喷砂,做成假山景观工程。例如合肥市政务新区天鹅湖边护坡就利用了拆除的混凝土道路面层块。

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在技术上的更新

时间:2014-05-28 09: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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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观密度和空隙率,简单破碎建筑垃圾再生粗骨料表面包裹着大量的水泥砂浆,棱角多,内部存在大量微裂纹,从而导致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的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均比天然骨料低,空隙率高。整形后的高品质建筑垃圾再生粗骨料水泥砂浆含量低,粒形较好,表观密度和堆积密度得到了提高,空隙率降低。由于粗骨料的表观密度和空隙率在计算混凝土配合比时具有实际用途,而堆积密度仅是用来计算空隙率的,其本身一般没有直接用途,国外相

关标准中也没有要求堆积密度指标。所以本标准中取消了堆积密度指标,但实际检测操作时,为计算空隙率,堆积密度应当进行测定。与《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01)相比,本标准对表观密度和空隙率的要求有所降低。

坚固性和压碎指标,建筑垃圾再生粗骨料中的岩石部分和黏附的砂浆均会受到硫酸钠晶体的破坏。砂浆与天然骨料相比吸水率大、强度低,更容易被硫酸钠晶体破坏。编制组提供的多方资料表明,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的坚固性与所配制混凝土的强度并无明显关系。但为了保证所配制混凝土的耐久性,建筑垃圾再生粗骨料的坚固性仍然要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与《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01)相比,建筑垃圾再生粗骨料对坚固性指标

的要求有所降低。

压碎指标是反映粗骨料母岩强度和颗粒形状的综合指标。研究表明,建筑垃圾再生粗骨料压碎指标的大小对混凝土的强度有显著影响,建筑垃圾破碎机为了确保建筑垃圾再生混凝土的质量,Ⅱ类、Ⅲ类建筑垃圾再生粗骨料的技术要求与《建筑用卵石、碎石》(GB/

T14685--2001)Ⅱ类、Ⅲ类天然碎石的技术要求相同;建筑垃圾再生粗骨料的压碎指标难

以达到《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01)中I类碎石的要求,故对I类建筑垃

圾再生粗骨料的要求有所降低。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因原混凝土所用水泥中含有石膏等硫酸盐,建筑垃圾破碎且原混凝土可能受到硫酸盐的污染,故建筑垃圾再生粗骨料的硫酸盐含量高于天然粗骨料。Vivian W.Y.Tam所做的试验表明,建筑垃圾再生骨料中的硫酸盐含量并没有对建筑垃圾再生混

凝土造成太大的影响。因此,建筑垃圾再生粗骨料的硫酸盐含量限值与《天然卵石、碎石》相比较为宽松。

破碎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的加热研磨法

时间:2014-05-28 09: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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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破碎后的混凝土块经过300"12左右高温加热处理,使水泥石脱水、脆化,而后在磨机内对其进行冲击和研磨处理,实现有效除去建筑垃圾再生骨料中的水泥石残余物。加热研磨处理工艺,不但可以回收高品质的建筑垃圾再生粗骨料,还可以回收高品质建筑垃圾再生细骨料和微骨料(粉料)。加热温度越高,研磨处理越容易;但是当加热温度超过500℃时,不仅使骨料性能产生劣化,而且加热与研磨的总能量消耗会显著提高6-7倍。水泥石脱水脆化水泥石被去除(2)生产线

经过初步破碎成50mm以下的混凝土块,投入到充填型加热装置内,经300℃的热风加热使水泥石进行脱水、脆化,物料在双重圆筒形磨机内,受到钢球研磨体的冲击与研磨作用后,粗骨料由内筒排出,水泥砂浆部分从外筒排出。建筑垃圾粉碎机械一次研磨处理后的物料(粗骨料和水泥砂浆)一同进入到二次研磨装置中。二次研磨装置是以回收的粗骨料作研磨体对水泥砂浆部分进行再次研磨。最后,通过振动筛和风选工艺,对粗骨料、细骨料以及副产品(微粉或粉体)进行分级处理。

生产实例,加热研磨法的加热时间约为60min,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的研磨时间约为

120min(粗骨料60min、细骨料60rain),设备的处理能力为30t/h。

加热研磨法制备的建筑垃圾再生粗骨料水泥砂浆附着率为0%~20%,建筑垃圾再生细骨料水泥砂浆附着率为O%一10%,本方法制备的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水泥砂浆附着率较低,性能优越。

通过加热研磨法制备的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建筑垃圾回收设备相对于原混凝土的回收率(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原混凝土)平均值约为70%,相对于原骨料的回收率(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天然骨料)平均值高达85%以上,达到了很好的回收效果。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制度(1)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有较多的建筑垃圾需要处理,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订建筑垃圾专项管理制度。 1. 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班组未单位切实搞好各班组的清理工作,根据项目部的统一规划,将建筑垃圾在指定的场所分类堆放,并标以指示牌,落地灰等含砂较高的垃圾应及时过筛回用,无法再用的垃圾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并由项目部统一安排。` 2. 废钢筋、铁钉、铁丝、纸张类的废料,及时送废品回收。 3. 建筑场内清除的垃圾渣物,通过施工人员及时清运,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场清”,由项目部专人管理现场清洁卫生工作。 4. 项目部将定期组织检查,并将建筑垃圾的管理制度与班组切实的结合起来,利用经济杠杆,根据工作业绩奖优罚劣。 乌兰察布市森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怡馨花园13#、14#路 2018年6月1日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有较多的建筑垃圾需要处理,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订建筑垃圾专项管理制度。 1. 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班组未单位切实搞好各班组的清理工作,根据项目部的统一规划,将建筑垃圾在指定的场所分类堆放,并标以指示牌,落地灰

等含砂较高的垃圾应及时过筛回用,无法再用的垃圾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并由项目部统一安排。` 2. 废钢筋、铁钉、铁丝、纸张类的废料,及时送废品回收。 3. 建筑场内清除的垃圾渣物,通过施工人员及时清运,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场清”,由项目部专人管理现场清洁卫生工作。 4. 项目部将定期组织检查,并将建筑垃圾的管理制度与班组切实的结合起来,利用经济杠杆,根据工作业绩奖优罚劣。 乌兰察布市森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怡馨花园13#、14#路 2018年6月1日

国内外城市垃圾处理方法的比较研究

国内外xx垃圾处理方法的比较研究 来源: 1xx垃圾概述 城市垃圾是指城市居民生活、商业活动、旅游和市政维护管理中丢弃的固体废物,是由家庭生活废物和来自商店、市场、办公室等具有相似特性的废物组成的,如厨房垃圾、树叶、废纸等[1]。 城市垃圾的成分很复杂,但大致可分为有机物、无机物和可回收废品等。 随人口、居民生活水平、生活习惯、家用燃料结构、工业水平及经济基础等情况不同,我国城市垃圾的主要特性也不同于国外发达国家。 目前,城市垃圾对环境即时的和潜在的危害很大。城市垃圾不但污染大气、污染水体、侵占土地,破坏农田,还有可能产生垃圾爆炸。 2xx垃圾处理现状 2.1国内xx垃圾处理现状 我国城市垃圾与国外相比,具有成分复杂(未分捡)、体积不均匀、热值不稳定(夏季较低)、含水量大(厨房垃圾比例大)等特点,因此在处理方法上也有不同的侧重。我国城市垃圾的处理起步较晚、处理率较低[2]。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城市垃圾处理水平不断提高;不少城市已经建成较为完善的无害化处理填埋场,一批环保标准较高的垃圾焚烧厂也相继投入运行,一些先进的垃圾处理技术也开始逐步得到应用。从全国总体情况调查分析,中国有95%以上的城市垃圾采用填埋处理;堆肥占很小比例;焚烧还处在发展阶段,其处理量仅占总处理量的1%左右[3]。从目前我国城市垃圾性质和中国国情来看,城市垃圾资源化技术较落后。 2.2国外xx垃圾处理现状 从国外情况来看,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的最终处理技术。英国的垃圾填埋率为90%,意大利74%,美国为67%,法国为45%,德国为46%[4]。垃圾焚烧只是在若干国家所占比重较大,如日本为72%,丹麦为70%,瑞士为74%。在

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管理制度

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管理制度编制: 审核: 审批: 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日

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管理制度 本项目栋号多,规模大,为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和加强建筑垃圾的合理利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1.钢筋余料的再生利用 1.1钢筋下料由施工员、预算员及劳务队具体制作人共同 核算,避免废料的产生; 1.2所有余料在指定区域集中分规格堆放,禁止乱扔乱放; 1.3构造柱植筋,马凳筋,定位筋一律使用余料制作; 1.4完全不能使用的余料,应存放在钢筋回收区,由回收 部门统一回收。 2.模板余料的再生利用 2.1拼模后产生的木板、木方应集中分类堆放; 2.2后浇带的覆盖,垃圾箱的制作应采用废旧木板; 2.3短木方应采用接长机接长再利用; 2.4禁止乱裁乱切新木板、新木方; 2.5完全不能使用的废料应集中堆放,由回收部门统一使 用粉碎机粉碎后重新压制成型。 3.混凝土废料的再生利用 3.1混凝土浇筑后产生的废料应由专用管道输送至底层, 用于基坑回填,若仍具有塑性,应用于临时道路的硬化 或其他零星工程; 3.2混凝土在浇筑前应由预算员、混凝土工长共同核定工

程量,并在浇筑过程中随时跟踪记录,严禁超量。4.砖及砂浆废料的再生利用 4.1 施工过程中应轻拿轻放,减少非生产性损耗; 4.2 砌筑砂浆应工完料清,落地灰应随砌随清,用于墙面勾缝或零星抹灰。 5. 安装管线的废料回收利用 5.1 优化布线方式,减少管线的切割; 5.2 管线余料应用于电缆电线的过墙套管和临时用电线路的敷设; 5.3 完全不能使用的余料应由回收部门统一回收。 6. 其他废弃物的回收利用 6.1 材料包装物应由材料部门收集,用于混凝土浇筑时的包裹覆盖; 6.2 打印纸两面使用,废旧纸张用于计算草稿和方案初步设计; 各工长、班组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由项目部绿色施工管理小组监督检查,如若发现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项目部将按规定给予处罚! 陕一建悦达项目部 2012年12月1日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总结

、目前建筑垃圾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 今年初,**城管执法局、创建办、规划建设、公安、交通等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审批许可组、督察指导组、联合执法组,根据桐乡市政府统一部署和《桐乡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全面开展了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并将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与建筑工地创卫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整体推进。截至11月底,审批许可组已办理建筑垃圾处罚核准20多起,3家建筑垃圾运输公司达到《**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标准,通过审批核准。督察指导组、联合执法组走访指导施工单位100多家,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建筑垃圾3000多立方米。城管执法各辖区中队针对建筑垃圾乱倾倒、装潢垃圾处置等的特点,组织力量走访装修公司、开展夜间执法巡查活动,对电瓶三轮车乱倒建筑垃圾、装潢垃圾堆放不规范等问题加强教育纠正,查处违章行为10多起。通过前阶段整治,建筑垃圾初步实现了规范化处置,乱倒建筑垃圾现象明显好转,建筑垃圾事先审批核准制度基本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当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1、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的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由于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刚刚起步,长期以来建筑垃圾处置处于无序化状态,一些施工单位、道路开挖单位、运输单位以及装修单位及人员尚未形成实施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意识,少数电瓶三轮车、施工单位人员对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不理解不配合,制约了管理工作的开展。2、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办法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刚刚起步,管理经验相对不足,对运输单位、施工单位、装潢单位的监管机制有待探索和完善,如何应用市场化手段来规范建筑垃圾市场秩序,促进建筑行业发展的办法有待进一步创新。一些镇、街道尚未开展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少数运输单位偷倒、乱倒现象仍然存在。3、建筑垃圾执法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建筑垃圾运输处罚主要在晚间进行,目前对建筑垃圾的执法管理主要依靠通过延长管理时间,开展联合整治的方式,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人力物力的投入较大。在执法方式上需要进一步创新,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执法的实效性。4、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目前建筑垃圾消纳场对建筑垃圾收纳处置,主要用于工程回填,尚未对建筑垃圾中石料、砖块等实施综合利用,形成建筑垃圾循环利用。 二、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对策措施 针对目前建筑垃圾管理中存在的实际情况,建议以引导建筑垃圾市场向规范化、有序化发展为着眼点,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加大对建筑垃圾源头治理力度,加快实现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化。(一)继续加大宣传发动,提高群众自觉遵守意识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培养群众的自觉遵守意识十分重点。因此,必须持之以恒地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的宣传和引导,不断提高建筑垃圾行业从业人员及广大群众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的自觉性。一是进一步做好上门宣传指导工作。督察指导组和城管执法各中队要树立长效管理意识,建立定点、定人联系制度,继续走访施工单位、装潢单位等,发放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宣传资料,宣传解释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重要意义和乱倒、乱堆建筑垃圾的危害性。指导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施工单位、装潢单位做好建筑垃圾审批核准、包扎覆盖、规范消纳等措施,逐步让群众知道在运输处置建筑垃圾时应当遵守什么样的规定,提高规范建筑垃圾管理的自觉性。二是加强新闻媒体报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营造氛围方面

建筑垃圾分类和处理措施.doc

建筑垃圾分类和处理措施 为体现环保施工的新理念,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展示公司施工现场的新风貌,使工程在施工中和建成后都成为文明工程。我公司将切实承担起总包职责,加强对土建及各专业分包方文明施工的管理,采取有力的环境保护措施,将施工时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所包含的住宅、地下车库由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目前资金已落实到位,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完善,具备开工条件。 本工程主要建筑垃圾有基础土方开挖的土方、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竹木材、各种包装材料,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80%,其它垃圾成分约占20%。 二、建筑垃圾处置依据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包括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 其设立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六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第十九条“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第四十条“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必须符合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01号)第二十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 3、《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39号)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后,方可处置”。第十六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序号第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三、建筑垃圾处置措施 1、组织管理 在项目经理部建立建筑垃圾处理保证体系中,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现场由项目经理总负责,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协调,下设文明施工管理员专职负责具体协调工作,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消防等积极配合,同时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教育与培训。 2、工作制度 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理检查制度。每半个月组织一次

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方案

建筑垃圾管理方案1 目的 加强企业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范垃圾运输,确保公司建筑垃圾得到及时处理,杜绝建筑垃圾乱倒现象。 2 定义 2.1 建筑垃圾 指公司建(构)筑物新建、扩建、改造、拆除、装饰装璜、修缮等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以及管道施工、保温、设备安装、电缆敷设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2.2 建筑垃圾处置管理 指对建筑垃圾的收集、倾倒、运输、中转、回填、利用、处置的管理。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3.1 建筑垃圾倒运采用指定地点存放的方式,由装备部统一指定建筑垃圾倾倒地点。 3.2 各单位要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清运建筑垃圾、在指定的地点倾倒。严禁不按规定地点乱堆、乱倒建筑垃圾,严禁建筑垃圾泄漏、遗撒、车辆轮胎带泥运行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3.3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要求如下: 必须做到密闭化,四周车厢板牢固可靠、无破损、无变形、挡板严密,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苫盖措施,装载不得过满,不得污染环境和道路。 3.4建筑垃圾倒运到建筑垃圾场后,由施工单位安排装载机推平。 3.5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

4 考核 4.1 建筑垃圾未倒运到指定地点,出现乱倒,1m3以内扣施工单位400元,超过1m3的扣施工单位1000元/m3,并令其清扫干净。 4.2运输车辆沿途泄漏、遗撒或者轮胎带泥运行影响环境卫生且清扫不及时,按相关规定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清除。 4.3未按要求在垃圾存放场地进行整平的,按照400元/车~1000元/车收取处置费,并安排装载机推平,费用从责任单位结算中扣除。 4.4 建筑垃圾中的废铁等夹杂物必须挑拣干净后装车,发现不挑拣就装车的,按生产安全部的相关规定处罚。 4.5 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不服从主管部门调剂的,出现一次扣400元~1000元。 4.6将危险物品混入建筑垃圾的,出现一次考核400元~1000元。 4.7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一经发现考核生产安全部40元~100元: a)车辆手续不齐全允许运输车辆出门的; b)垃圾外运台账建立不完全的。 4.8 工程管理单位负连带责任,出现上述问题除考核施工单位外,视情节轻重在当月经济责任制考核中扣工程管理单位100元~1000元,给公司造成较大影响的,在全公司进行通报。

国外垃圾处理方法与经验分析

国外垃圾处理方法与经验分析 1、垃圾焚烧占主流 当前,国际上通常采用的垃圾处理方法主要有卫生填埋、焚烧和堆肥三种方法。在西方国家,垃圾焚烧是垃圾处理的主要手段。瑞士80%的垃圾为焚烧处理,日本、丹麦垃圾的70%以上为焚烧处理。填埋处理在美国依然是处理量最大的方法,占比达到56%。我国垃圾焚烧处理率明显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主要发达国家垃圾处理比例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1:主要发达国家垃圾处理比例与中国对比 目前我国人均垃圾焚烧量与发达国家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这一方面与人均垃圾产生量有关,同时与垃圾焚烧占比低有关。2011年我国城镇人均生活垃圾焚烧量为37.6千克/年,2007年欧盟人均垃圾焚烧量为127.7千克/年,日本2005年人均垃圾焚烧量为315.5千克/年,美国2007年人 均垃圾焚烧量已达到95.1千克/年。 图1:我国人均生活垃圾焚烧量与发达国家对比

2、德国:重视循环利用、周密高效的垃圾处理体系 在德国,大多数垃圾被回收利用,其次是填埋,其余垃圾直接焚烧后发电。经统计,德国每年产生垃圾6000多万吨,其中3500万吨被回收利用,1100万吨被焚烧,另外1500万吨填埋,回收利用、焚烧、填埋分别占57%、18%、25%。 1972年,德国就通过了首部《废物避免产生和废物管理法》,开始对垃圾进行环保有效的处理。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德国将废物处理的管理理念确立为“减量、循环与再利用”。20世纪90年代中期,德国实施了《物质封闭循环与废弃物管理法》。到2005年,德国就有60%多的市政垃圾得到再循环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垃圾再循环利用率达到了65%。 3、日本:严格分类基础上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法 日本由于土地面积的狭小,一直以来都坚持以减少最终填埋量为主要处理方式,并且明确提出了“3R”原则,即减量控制(reduce)、回收利用(reuse)和循环再利用(recycle)。现在,日本80%的生活垃圾被进行焚烧处理,5%左右被回收利用,剩余的15%被填埋。 在日本,每家每户墙上都贴着垃圾回收时间表,每周七天回收垃圾的种类各不相同。生活垃圾先分为可燃、不可燃、大型垃圾、其他类垃圾和电子类垃圾等类

建筑垃圾管理制度

建筑垃圾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有较多的建筑垃圾需要处理,为了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建筑垃圾专项管理制度。 1.目的 本管理制度旨在明确施工现场施工/生产垃圾处理作业程序,以确保现场文明施工规范、标准化和程序化,并符合环保规定,满足绿色施工规范要求。 2.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在施工过程对施工、生产垃圾的处理。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绿色施工导则》(【2007】223号)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2010》 4.职责 4.1本管理制度由项目经理负责保持和改进 4.2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全面负责 4.3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管理

4.4其他相关作业单位、部门参与实施 5.施工/生产垃圾管理制度 施工/生产垃圾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内的生产弃渣、施工人员带入现场的塑料袋(杯)、一次性饭盒以及塑料泡沫板等白色垃圾;混凝土、砂浆的弃料;木村、钢筋加工厂产生的废料废渣等。 5.1施工现场内弃渣,处理程序:清理、分类、运输、弃渣 5.1.1定期对施工现场弃渣清理、分类; 在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以班组为单位切实搞好各班组的落手清工作,根据项目部的统一规划,将建筑垃圾在指定的场所分类堆放,并标以指示牌;无法再用的垃圾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并由项目部统一安排,及时运出工地,垃圾清运出场必须到批准的场所倾倒,不得乱倒乱卸。 5.1.2可利用的钢筋、钢管、铅丝、木板等进行二次回收再利用; 5.1.3对于不能二次利用的废钢筋头、钢管头、铅丝、短木板等 统一运往废料仓库进行处置; 5.1.4对于施工现场清理出的砖、石、瓦块、砂石等可统一堆放用 临时道路路基; 5.2混凝土、砂浆的弃料可用作构配件的预制及场地硬化 5.3钢筋、木材加工厂产生的废料废渣 5.3.1钢筋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短废料,回收至废钢筋仓库存放,项 目部统一处置。

电子垃圾处理技术

电子垃圾处理技术:化腐朽为神奇 随着无铅化生产成为大势所趋,不仅带来了焊接温度增加、氧化、升降温控制等工艺挑战,当前电子组装小型化、高密度化、单位面积价值增大、工艺难度加大等趋势,也都必然导致返修工艺的应用,返修技术与设备成为亮点。 随着电子环保法规及标准的出台与实施,将带动一些新技术与装备的应用,成就新的市场机会。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技术政策与标准处副处长王明良介绍,未来在鼓励电子环保发展技术和装备方面,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代替Sn/Pb焊料和含溴阻燃剂的生产工艺、技术;二是CRT和LCD显示器的拆解、循环利用和处置的成套技术装备;三是废弃产品破碎、分选及无害化处置的技术和装备;四是鼓励开发、利用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无害化或低害化的生产原材料和生产技术;五是鼓励研究开发废弃电冰箱、空调器压缩机中CFCs制冷剂、润滑油的回收技术与装备。 电子垃圾回收再生不存在技术障碍 目前我国"电子垃圾"回收利用基本处于失控状态,个体经营者野蛮拆解造成的环境破坏屡见不鲜。"电子垃圾"是否真的无药可治?有关业内人士说,其实"电子垃圾"回收再生并不存在技术障碍。 中国再生资源总公司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副所长黄继承介绍,在国外,废旧电子拆解业同拆船业一样,正在演变成为一个独立的行业。 在美国,电子垃圾拆解已经形成了很专业的分工,有专门负责拆解的公司,有专门负责电路板回收的公司,有专门提炼贵重金属的公司等等。由于专业化处理,美国电子垃圾的回收再利用率达到97%以上,也就是说最后只有不到3%的东西被当做最后的垃圾埋掉。 德国废旧电器回收厂普遍采用了一种电子破碎机来分选废旧电器中的有用物和废物。其流程是,先用人工拆卸的方法将废旧电器中的含有有毒物质的器件取出,如电视显像管、荧光屏等。然后将剩余部件放入破碎机中,先通过磁力分选分离出铁,第二步进入涡流分选分离出

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建筑垃圾管理方案 为了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项目部、市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本方案所称建筑垃圾,是指本项目部从事建筑过程中,拆除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第一条任何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第二条操作人员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项目部指定地点,由项目部统一处理。 第三条项目部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方案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第四条项目部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第五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因建设等特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应当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方案办理审批手续。 第七条应对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物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是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的,如废钢筋、废铁丝、废电线和各种废钢配件等金属,经分拣、集中、重新回炉后,可以再加工制造成各种规格的钢材;废竹木材则可以用于制造人造木材;砖、石、混凝土等废料经破碎后,可以代砂,用于砌筑砂浆、抹灰砂浆、打混凝土垫层等,还可以用于制作砌块、铺道砖、花格砖等建材制品。 第八条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方案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第九条任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项目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二)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第十条各班组或个人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项目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第十一条任何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项目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对个人处50元以下罚款。 第十二条本方案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施行。

我国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现状和展望实用

我国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现状和展望(一) 前言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每天源源不断大量产生的生活垃圾,已日益成为一个污染环境、困扰人类的社会问题。据统计,目前我国人均年产生活垃圾约为300kg,年增长率高达5%~8%,虽然建有740多座生活垃圾处理场(厂),但无害化处理率不足20%,大量生活垃圾运到城郊裸露堆放,历年堆存量高达40多亿吨,侵占土地5亿多平方米,有200多个城市受生活垃圾的包围的困扰。所以如何按照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本要求,选用技术可靠、安全卫生、经济适用、环境达标的处理技术,从根本上实现我国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治理目标,真正做到化害为利、变废为宝,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的社会发展战略任务。 1. 我国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现状 纵观国内外有关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理论研究和工程实践,成熟且常用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主要有填埋、堆肥、焚烧和回收利用四种。这四种处理技术既可单独使用,也可有机组合构成综合处理系统。不同的城市或地区,由于具体情况各异,在实施过程中会采用不同的组合模式。例如:有的城市采用单一的填埋技术;有的城市同时采用填埋和焚烧或填埋和堆肥二种技术;也有的城市同时采用填埋、焚烧和堆肥三种技术。而回收利用技术目前仅在我国少数几个城市中进行试点工作,应用实例尚不多。现将前三种技术在我国的应用状况简述如下: 1.1 我国生活垃圾填埋技术现状 填埋技术作为生活垃圾的传统和最终处理方法,目前仍然是我国大多数城市解决生活垃圾出路的最主要方法,约占处理总量的95%左右。根据环保措施(主要有场底防渗、分层压实、每天覆盖、填埋气导排、渗沥水处理、虫害防治等)是否齐全、环保标准能否满足来判断,我国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可分为三个等级: 1.1.1 简易填埋场(非卫生填埋场) 这是几十年来在我国一直沿用的填埋场,其特征是:基本上没有考虑环保措施,或仅有部分环保措施,也谈不上执行什么环保标准。目前我国相当数量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属于这个等级。这类填埋场为衰减型填埋场,在使用过程中它不可避免地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污染。 1.1.2 受控填埋场(准卫生填埋场) 这类填埋场目前在我国也占较大比例,其特征是:有部分环保措施,但不齐全;或者是虽然有比较齐全的环保措施,但不能全部达标。目前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场底防渗、渗沥水处理、每天覆盖等不符合卫生填埋场的技术标准。这类填埋场为半封闭型填埋场,也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1.1.3 卫生填埋场 这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生活垃圾填埋技术,其特征是:既有完善的环保措施,又能满足环保标准,为封闭型或生态型的填埋场。由于建设和运行费用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城市尚难以接受,管理水平也有较大差距,所以真正意义上的卫生填埋场目前在我国较少,深圳下坪和广州兴丰填埋场是其代表。 1.2 我国生活垃圾堆肥技术现状 我国具有传统堆肥技术的悠久历史,但堆肥处理率并不高,目前只有5%左右,在我国常用的生活垃圾堆肥技术可分为二类: 1.2.1 简易高温堆肥技术 这类技术的特征是:工程规模较小、机械化程度低、采用静态发酵工艺、环保措施不齐全、投资及运行费用均较低。简易高温堆肥技术一般在中小型中城市应用较多。

郑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001]

郑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我市建筑垃圾管理,保障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排放、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及其监督管理。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各类建(构)筑物、地下管网、道路桥隧、水利河道、园林绿化等建设工程以及拆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产生的弃土、弃料、泥浆及其他废弃物。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 第四条(市区责任)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综合利用发展规划和政策,实施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建立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建筑垃圾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管理以及综合利用等具体工作。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本辖区建筑垃圾的源头管理以及协同配合工作。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 第五条(管理部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本市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置的具体管理工作。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违反道路安全行为进行查处。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的营运资质管理。 发展改革、环保、规划、国土、园林、水务、物价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六条(处理原则)建筑垃圾处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第七条(经费预算)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行业自律)鼓励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成立行业自治组织,制定行业规范和安全生产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开展专业技能培训。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 第二章排放、运输、消纳管理 第九条(处置核准)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所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申请办理《郑州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获得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居民住宅装饰装修排放建筑垃圾的除外。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 第十条(排放核准条件)排放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郑州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的,应当向所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提交以下材料: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 (一)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批准建设的相关文件; (二)核算建筑垃圾排放量的相关资料; (三)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建筑垃圾的分类、装载地点、运输距离、路线、种类、数量、消纳场地、回收利用等事项;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 (四)与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库中的中标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

国外有机垃圾处理方法

美国餐厨垃圾处理情况 美国 2001 年的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 2.29 亿吨,餐厨垃圾总量为2620万吨,占其生活垃圾总量的 11.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主要为回收、堆肥、焚烧、填埋,2002 年处理率分别占 22.4%、7.2%、14.7%、55.7%。由于美国采用的是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其收费标准是以家庭垃圾的产生量为基准,家庭产生的垃圾多,收费就相应高。所以以堆肥方式处理餐厨垃圾及庭院垃圾在美国的家庭非常普及。在美国用堆肥方式处理餐厨垃圾一般集中在中西部地区,主要在监狱、学校等垃圾集中收集的地方。目前应用方向以蚯蚓堆肥 (Vermi-composting)、密封式容器堆肥(In-Vessel composting)较多。 早在 20 世纪 40 年代,美国就成功地研制开发出家庭食物垃圾处理机,解决了倾倒家庭食物垃圾的烦恼。如今,美国 90%以上家庭使用这种机器,一些城市甚至强制使用。在美国,餐饮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单位设置垃圾粉碎机和油脂分离装置,餐饮垃圾经粉碎机粉碎后进入油脂分离装置,实行油、水分离,碎料排入下水道,油脂则送往相关加工厂(如制皂厂等)加以利用;餐饮垃圾产生量较小的单位,则将其混入有机垃圾中进行处理。 美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比例很高。厨房产生的垃圾必须分门别类放置:塑料制品、铁皮罐头盒、铝罐饮料等扔入黄色垃圾桶;纸张扔入蓝色垃圾桶;残羹剩饭等有机物倒入绿色的“生态桶”;剩下的才倒入黑色的普通垃圾桶。近期的发展趋势,则是倾向于对残羹剩饭等有机物采用堆肥工艺制成肥料或加工成动物饲料进行资源化回收利用。 2013 年 4 月 25 日,纽约市场迈克尔?布隆伯格宣布该市将有 100 家餐馆加入首个“餐厨垃圾挑战”计划,这是纽约市为减少有机垃圾填埋、降低垃圾温室气体排放而开展的一个新计划。这一计划建立在业已开展的有机垃圾项目基础上,包括在布鲁克林和曼哈顿街区一些公立学校开展的垃圾减量以及今天 5 月将在斯坦顿岛区开展的居民有机垃圾循环利用项目。 在纽约市每日 2 万吨垃圾中,餐厨垃圾占到三分之一以上,而商业餐厨垃圾中,餐馆排放占比约 70%。参与计划的餐馆承诺通过堆肥和其它垃圾预防措施将其送往垃圾填埋场的餐厨垃圾减量 50%。从特许经营商到原生态餐馆,纽约的整个食品行业都加入到垃圾减量和垃圾温室气体减排的行列。餐馆作为纽约经济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本规定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国家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第五条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内的工程施工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合理安排各类建设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 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具体条件按照《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第十条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第十一条居民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点。建筑垃圾中转站的设置应当方便居民。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置建筑垃圾。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第十四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第十六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因建设等特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应当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纠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或者超越法定职权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

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人们可以说无时无刻都在产生垃圾,当然建设作为一个城市发展不可缺少的环节,其产生的垃圾自然也是较为庞大的。每个城市对于这些建筑垃圾都有不同的处理方法,本次就分享南京的相关处理规定。 南京在2019年上半年发布的相关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在处理建筑垃圾的时候需要按照种类区分为拆建垃圾、工程泥浆、工程渣土和装修垃圾等多种不同类型的建筑垃圾。而且对于这些垃圾提出了资源化利用的处置方法,在处理时还需要遵循建筑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等理念,从而指导建筑垃圾在源头上减量减排和资源化利用。 而智慧渣土管控系统平台的应用在各方面来说都可以满足相关的管理放大,而该系统的层次结构总体上划分为数据感知层、数据传输层、数据处理层和数据应用层。 当然在这个系统的构件过程中,需要建立企业主体信息备案库;建立车辆信息备案库;建立驾驶员信息备案库;建立车辆货箱信息备案库;建立工地和消纳场信息备案库。 该系统支持单个或批量下发工地、消纳场(卸区)、路线、停车场、限速圈、禁区电子围栏至车载终端。 支持批量电子围栏数据下发,可批量选择企业、车辆进行电子围栏数据下发,可进行电子围

栏追加、修改、删除、更新、清空并生成任务。 支持电子围栏批量下发的状态信息汇总显示,包括任务名称、指令下发总数、下发时间、成功总数、失败总数、正在执行总数、指令执行完成度。 支持查看电子围栏批量下发的车辆信息,包括车牌号、驾驶员、所属企业、驾驶员联系方式、电子围栏信息、执行状态。 上述就是对南京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相关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云趟渣土即南京云计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旗下的一个渣土平台,是专注于渣土(又名建筑垃圾)运输与与处置领域的研发型平台公司,欢迎大家咨询了解。

(完整版)国内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的比较

国内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的比较 目前国内外广泛采用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有卫生填埋、高温堆肥和焚烧等,这三种主要垃圾处理方式的比例,因地理环境;垃圾成份、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不同而有所区别,表2-1为三种处理方式的比较。 由于城市垃圾成份复杂,并受经济发展水平、能够结构、自然条件及传统习惯等因素的影响,所以国外对城市垃圾的处理一般是随国情而不同,往往一个国家中各地区也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很难有统一的模式(表2-1)。但最终都是以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为处理目标。从应用技术看,国外主要在填埋、焚烧、堆肥、综合利用等方式,机械化程度较高,且形成系统及成套设备。从国外多种处理方式的情况看,有以下趋势:(1)工业发达国家由于能源、土地资源日益紧张,焚烧处理比例逐渐增多;(2)填埋法作为垃圾的最终处置手段一直占有较大比例;(3)农业型的发展中国家大多数以堆肥为主;(4)其它一些新技术,如热解法、填海、堆山造景等技术,正不断取得进展。 焚烧是目前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城市垃圾处理技术,大型的配备有热能回收与利用装置的垃圾焚烧处理系统,由于顺应了回收能源的要求,正逐渐上升为焚烧处理的主流。国外工业发达国家,特别是日本和西欧,普遍致力于推进垃圾焚烧技术的应用。国外焚烧技术的广泛应用,除得益于经济发达、投资力强、垃圾热值高外,主要在于焚烧工艺和设备的成熟、先进。世界上许多著名公司投入力量开发焚烧技术与设备,且主要设备与附属装置定型配套。目前国外工业发达国家主要致力于改进原有的各种焚烧装置及开发新型焚烧炉,使之朝着高效、节能、低造价、低污染的方向发展,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 我国城市垃圾处理起步较晚,截止1992年底,全国垃圾、粪便清运量已达11264万t,而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厂仅有371座,处理总能力71501t/d。近几年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从对策和规划着手,对城市垃圾处理技术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杭州、常州、天津、绵阳、北京、武汉等城市在学习国外城市垃圾处理技术经验的基础上,自行设计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垃圾机械化堆肥处理生产线;深圳、乐山等城市建设垃圾焚烧厂的成功,也为各城市应用焚烧技术提供了经验;沈阳、鞍山等城市对医院垃圾实行统一管理,集中焚烧,也走出了特种垃圾处理的新路。 表2-1三种垃圾处理方式比较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2005年3月1日经第53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国家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第五条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内的工程施工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合理安排各类建设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 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具体条件按照《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第十条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第十一条居民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点。建筑垃圾中转站的设置应当

国外垃圾处理案例分析

国外垃圾处理案例分析 1.垃圾的概念 垃圾是人类日常生活和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升,垃圾的排出量越来越大,成分也复杂多样。垃圾且具有污染性,需要无进行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和社会化的处理,如不能妥善处理,就会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破坏生产生活安全,影响人体健康。 2.我国的城市垃圾现状 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过亿吨,占世界垃圾总产生量的26.5%,且每年以8%~9%的速度增长,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52亿,居世界首位。城市历年的垃圾退存量高达66亿吨,侵占35亿多平方米的土地,已有2/3的大中城市被垃圾包围。今后30~50年是我国人口和城市化的高峰期,可以预见: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和处理能力都日益受到严峻挑战。 3.垃圾处理方式 目前通行的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有填埋、焚烧和综合利用(再生循环利用)三种。填埋是一种极其消极、万般无奈、没有处理的处理方法。虽然该处理方法投资少、工艺简单、处理量大,但填埋的垃圾并没有实现无害化处理,更没有实现资源化利用。堆填区中的垃圾如果处理不当,还会污染地下水和发出臭味。我国是一个土地稀缺的国家,特别是在人口密集、垃圾产生量大的城市地区,填埋方式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限制。 当前处理垃圾的国际潮流是“综合性废物管理”,就是动员全体民众参与三R 行动,把垃圾的产生量减少下来。三个R的行动口号是:减少浪费(Reduce)、物尽其用(Reuse)、回收利用(Recycle)。当全社会的消费者都这样做时,生活垃圾的总量和城市处理垃圾的负担就会大大减少,垃圾填埋场的使用寿命就会延长。由此节约土地,降低垃圾污染的威胁。 4.国外垃圾处理案例 面对日益增长的垃圾产量和环境状况恶化的局面,如何通过垃圾分类管理,最大限度地实现垃圾资源利用,减少垃圾处置量,改善生存环境质量,是当前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迫切问题之一。 发达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已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也随着处理技术和经济的发展而变化。本篇论文,汇集了美国、瑞典、德国以及日本等几个发达国家的垃圾收集处理案例。希望这些相对成熟和先进的垃圾处理经验,能对我国解决垃圾处理问题,真正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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