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复习知识点汇总

《第一单元》复习知识点汇总
《第一单元》复习知识点汇总

第一单元复习知识点汇总

1《邓稼先》

生字

元勋yuánxūn

奠基diànjī 选聘xuǎnpìn 谣言y áoyán 背诵bèisòng 昼夜zhòuyè 昆仑kūnlún 挚友zhìyǒu 可歌可泣kěgēkěqì

鲜为人知xiǎnwéirénzhī 至zhì死sǐ不懈búxiè 鞠躬尽瘁jūgōngjìncuì 当之无愧dāngzhīwúkuì

家喻户晓jiāyùhùxiǎo 锋芒毕露fēngmángbìlù 妇孺皆知fùrújiēzhī

词语解释

至死不懈xi è:懈,放松。

蓬断草枯:形容环境恶劣。

署sh ǔ名:在书信、文件或文稿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选聘p ìn :挑选聘用。

锋芒毕露l ù:比喻锐气和才干全都显露出来。多形容人气盛逞强。(贬义词)

任人宰z ǎi 割:比喻任凭侵略、压迫、剥削。

可歌可泣q ì:值得歌颂,使人感动得流泪,指悲壮的事迹使人非常感动。

妇孺r ú皆知:连妇女儿童都知道,形容知道的人非常多。 引人注目:形容人或事物很具特色,能引起人们的注意。

鲜xi ǎn 为人知:很少人知道。

元勋x ūn :立大功的人。

鞠j ū躬尽瘁cu ì:指小心谨慎,贡献出全部精力。

当之无愧ku ì:没有什么可以惭愧的地方。

奠di àn 基:奠定建筑物的基础。

截ji é然不同:形容差别很大。截然,形容界限分明,像割断的一样。 家喻户晓xi ǎo :每家每户都知道。

阔ku ò别:长时间的分别。

马革裹尸:用马皮把尸体包裹起来,指将士战死于战场。

铤t ǐng :疾走。(铤而走险)

挚zh ì友:亲密的朋友。

筹ch óu 划:想办法;定计划;筹措。

仰慕:敬仰思慕。

彷p áng 徨hu áng :犹豫。

殷y ān 红:带黑的红色。

对比手法:1、运用了对比,2、将XX 与XX 对比,3、突出强调xx 的特点,4、表达作者xx 的情感。

2《说和做》

生字

梳头shūtóu 抱歉bàoqiàn 秩序zhìxù 深shēn 宵xiāo 伴侣bànlǚ 小楷xiǎokǎi 硕果shuòguǒ 卓越zhuóyuè 迭起di éqǐ 澎湃péngpài 大无畏dàwúwèi 锲而不舍qièérbùshě 目不窥园mùbùkuīyuán 沥lì尽jìn 心血xīnxuè 心不在焉xīnbúzàiyān 慷慨kāngkǎi 淋漓línlí 气qì冲斗牛chōngdǒuniú

词语解释

诗兴不作:作,起。

典籍j í:记载古代法制的图书,泛指古代图书。

仰之弥高:指愈仰望愈觉得其崇高。

锲qiè而不舍:不停地雕刻,比喻有恒心,有毅力。

炯jiǒng炯:形容明亮(多用于目光)。

迥jiǒng乎不同:很不一样。

兀wù兀穷年:用心劳苦地一年到头这样做。

沥lì尽:滴完。

群蚁排衙yá:指整齐地排列着。

深宵xiāo

独裁cái:指当时蒋介石的专制统治。

凶多吉少:不幸的多,吉利的少,非常危险。

迭dié起:一次又一次地兴起、出现。

昂áng首挺胸:昂起头,挺起胸。形容精神振奋,意气昂扬。

潜心贯注、心会神凝:精神高度集中、聚集。

钻探:动词,这里是钻研的比喻说法。

疏懒:形容词,懒散而不惯受拘束。

赫然:形容令人惊讶或引人注目的事物突然出现。

高标:名词,很高的标准。标,标准。

慷kāng慨kǎi淋漓:形容情绪十分激动;说话、写文章意气昂扬,言辞畅快。

气冲斗dǒu牛:形容气势之盛可以直冲云霄。斗、牛,星宿名,借指天空。怒气之盛。

表达方式:记叙、描写、议论、说明、抒情。

人物描写:人物正面描写:外貌描写、语言描写、动作描写、神态描写、心理描写。(细节描写)

1、通过什么样的描写,

2、生动形象表现人物什么样的性格特点,

3、表达作者什么样的情感。

3《回忆鲁迅先生》

生字

舀yǎo 揩kāi 碟dié 捆kǔn 咳嗽késou 调羹tiáogēng 绞jiǎo 肉ròu 薪金xīnjīn 校对jiàoduì 草率cǎoshuài 洗澡xǐzǎo 悠然yōurán 吩咐fēnfù 抹杀mǒshā 疙瘩gēda 深恶痛绝shēnwùtòngjué 不以为然bùyǐwéirán 咳嗽k é s òu ?(口语: k ésou ?)

词语解释

轻捷:动作轻快敏捷。

安顿:安详,安稳。

阿司匹林:一种解热镇痛药。

忧郁:忧伤郁结;忧虑烦闷。

深恶痛绝:指对某人或某事物极端厌恶痛恨。

存心:心里怀有的念头。

揩k āi :擦,抹。

阖h é:闭合。

不以为然:不认为是对的。表示不同意或否定。

不以为意:不把它放在心上,不在意,表示轻视不重视、不认真对待。

人物形象分析:1、从典型事件中去分析人物形象。

2、从人物描写的角度去分析。

3、从文中评论性的或者总结性的语言去分析。4.可以根据人物身份补充形象。

4 《孙权劝学》

《孙权劝学》记事简练。全文只写了孙权劝学和鲁肃“与蒙论议”两个片断,即先交代事情的起因,紧接着就写出结果,而不写出吕蒙如何好学,他的才略是如何长进的。写事情的结果,也不是直接写吕蒙如何学而有成,而是通过鲁肃与吕蒙的对话生动地表现出来。写孙权劝学,着重以孙权的劝说之言,来表现他的善劝,而略去吕蒙的对答,仅以“蒙辞以军中多务”一句写吕蒙的反应,并仅以“蒙乃始就学”一句写吕蒙接受了劝说;写鲁肃“与蒙论议”,着重以二人富有风趣的一问一答,来表现吕蒙才略的惊人长进,而略去二人“论议”的内容,并仅以“肃遂拜蒙母,结友而别”一句作结。

(一)课文字词详解

①初,权②谓吕蒙曰:“卿③今④当涂⑤掌事,不可不学!”蒙⑥辞⑦以军中多⑧务。

①初:当初,这里是追述往事的习惯用词。②谓:告诉,对……说,常与“曰”连用。③今:现在。④当涂:当道,当权。涂,通“途”。

⑤掌事:掌管政事。⑥辞:推托。⑦以:用。⑧务:事务。

权曰:“①孤②岂欲③卿④治经⑤为⑥博士⑦邪!⑧但⑨当⑩涉猎,?见?往事?耳。卿言多务,?孰?若孤?

①孤:古时王侯的自称。②岂:难道。③卿:古代君对臣的爱称。朋友、夫妇间也以“卿”为爱称。④治经:研究儒家经典。经,指《易》《书》《诗》《礼》《春秋》等书。⑤为:成为。⑥博士:专掌经学传授的学官。⑦邪:语气词,后写作“耶”。⑧但:只,只是。⑨当:应当。⑩涉猎:粗略地阅读。?见:了解。?往事:指历史。?耳:表示限止语气,可译为“罢了”。?孰:谁。?若:比得上。

孤常读书,自①以为大有所②益。”蒙③乃④始⑤就学。

①以为:认为。②益:好处。③乃:于是,就。④始:开始。⑤就:从事。

①及鲁肃②过寻阳,与蒙③论议,大④惊曰:“卿今者⑤才略,⑥非复吴下阿蒙!”

①及:到,等到。②过:经过。③论议:讨论,评议。④惊:惊奇。

⑤才略:才干和谋略。⑥非复:不再是。复,再。

蒙曰:“①士别三日,②即③更④刮目⑤相待,大兄⑥何⑦见事之晚⑧乎!”肃⑨遂⑩拜蒙母,结友而?别。

①士别三日:有抱负的人分别几天。三,泛指多天。②即:就。③更:重新。④刮目:擦拭眼睛。⑤相待:看待。⑥何:为什么。⑦见事:知晓事情。⑧乎:表示感叹语气,可译为“啊”。⑨遂:于是,就。⑩拜:拜访,拜见。?别:告别。

(二)重点句子翻译

1.卿今当涂掌事,不可不学!

你现在当权掌管政事了,不可以不学习!

2.卿言多务,孰若孤?

你说(你)事务繁忙,谁比得上我(的事务多)呢?

3.卿今者才略,非复吴下阿蒙!

你现在的才干和谋略,不再是当年吴县的那个阿蒙了!

4.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

我难道想要你研究儒家经典成为专掌经学传授的学官吗?

5.但当涉猎,见往事耳。

只是应当粗略地阅读(或:浏览群书),了解历史罢了。

6.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

有抱负的人分别多日,就要重新用新的眼光看待。更,另、另外。7.大兄何见事之晚乎!

8.蒙辞以军中多务。

吕蒙用军中事务繁多来推托。

(三)揣摩语言(不背)

1.“不可不学!”表现了孙权怎样的心理?

表现了孙权对吕蒙要求严格,同时严厉中又可见关心、厚望。

2.“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表达了孙权怎样的心态?

联系句意,隐隐可见孙权对吕蒙不听劝诫的不悦神情和责备的意味。

3.“卿言多务,孰若孤?孤常读书,自以为大有所益。”这样说有何作用?

孙权现身说法,鼓励吕蒙求学,可谓语重心长,言辞恳切。

4.“卿今者才略,非复吴下阿蒙!”一句可见鲁肃当时怎样的神情和心理?说明了什么?十分惊奇的神态,吕蒙的变化判若两人,使鲁肃既吃惊,又情不自禁地发出赞叹。__这句话从侧面反映吕蒙因“学”而使才略有了令人难以置信的长进。

5.“大兄何见事之晚乎!”这句话表现了吕蒙当时怎样的心情?

为自己的进步深感自豪,并不是埋怨鲁肃。

(四)课文分析

主持编纂的一部编年体通史,记载了从战国到五代共

事。

2.孙权劝学的原因是“卿今当涂掌事,不可不学”;孙权劝学的学习方法是“但当涉猎,见往事耳”;孙权劝学劝的语言是“卿言多务,孰若孤?孤常读书,自以为大有所益”;孙权劝学的成果是“卿今者才略,非复吴下阿蒙”。(以上均填课文原句)

3.鲁肃的话表现了他惊讶、敬佩的情感,也从侧面写出了吕蒙学有所获;文末的“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更进一步阐明了这一点。

4

5.孙权与吕蒙对话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不背)

劝学。

6.孙权是用什么方法劝吕蒙学习的?(不背)

先一语破的,向吕蒙指出“学”的必要性,即因其“当涂掌事”的重要身份而“不可不学”;继而现身说法,指出“学”的可能性,使吕蒙无可推辞,“乃始就学”。

7.注意下列句子中加点词所表示的语气。

(1)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

邪:通“耶”,表反问语气,相当于“吗”。

(2)但当涉猎,见往事耳.。

耳:表限止语气,可译为“罢了”。

(3)大兄何见事之晚乎.!

乎:表感叹语气,相当于“啊”。

8.本文告诉我们的道理有哪些?

(1)通过孙权劝告吕蒙读书,吕蒙读书后大有长进的故事,告诉我们开卷有益的道理。

(2)我们不要以一成不变的态度看待他人,要以开放的眼光看待事物。

(3)不能因为事情繁忙就放弃学习,坚持读书是有益的。

(4)要善于听取他人的建议或意见。

(5)告诉我们一个人只要广泛涉猎总会学有所成。

9.本文虽短,但通过人物的对话描写,刻画了鲜明的人物性格。请概括他们的性格特点。

孙权:豁达、大度,待人坦诚、平易,有幽默感的一位明君;关心部下,对部下要求严格,善劝。

吕蒙:乐于接受劝告,勤奋好学;机敏精干、虎虎有生气的将才。

鲁肃:直爽、敬才、爱才;忠厚的长者。

10.找出鲁肃赞扬吕蒙的语句,并指出这里是什么描写。其作用是什么?

11.孙权的哪些主张和行动值得我们重视和效仿?(不背)

孙权认为广泛地学习很有益处,不能因为事务多、时间少就不学习。

12.鲁肃为什么与吕蒙“结友”?(不背)

文章以“肃遂拜蒙母,结友而别”结尾。鲁肃之所以主动与吕蒙“结友”,是因为鲁肃为吕蒙的才略所折服而愿与之深交,表明鲁肃敬才、爱才,二人志同道合。这最后的一笔,是鲁

肃“与蒙论议”的余韵,进一步从侧面表现了吕蒙才略的惊人长进。

13.表明吕蒙自己治学的毅力和自信心的语句是哪句?

蒙曰:“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大兄何见事之晚乎!”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1、法的最基本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不是共同意志; 2、社会主义法以国家意志形式体现了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意志; 3、居住在我国的外国人,在某些问题上适用于他本国的法律; 4、《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公布,2002年11月1日起生效; 5、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6、安全生产执法基本原则:合法、公正、公开,联合执法,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7、在同一类问题上,特殊法优于一般法; 8、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 9、地方性法规由省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10、《安全生产法》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社会监督、综合治理; 11、《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加强管理、防止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 12、《安全生产法》调整范围:除香港、澳门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13、《安全生产法》排除适用:已发现的,特殊法中未做出规定的问题; 1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1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6、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17、工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19、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执业标准; 20、安全资金投入应以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 21、高危行业(无论有多少从业人员)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2、300人以上的非高危行业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3、300人以下的非高危行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委

法理学重要知识点

法理——基础阶段——补充笔记 备注1:(XX)表示在书本的位置备注2:空白地方授课时手写备注3:最后两题我印好 一、法学三大流派(书上无) 法与道德→分离——实证主义→权威性——分析实证主义 →社会实效——社会法 →历史——历史法(法和语言风俗建筑一样都 是“民族精神”的体现,在民族历史中自发形成,起源于人们的习惯) A柏拉图理念中的法才是本质上的法律,其他的法律都必须与理念的自然法保持一致 B托马斯把法律划分为四种类型:永恒法、自然法(由人之物理的和心里的特性组成)、神法(圣经)、人 法(一种不正义的、理性的而且与自然法相矛盾的法律,根本就不是法律)。 C洛克则把它说成是“和平、自由、平等”和个人拥有自己财产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每个人都天 生地享有自由、平等和对财产的占有等“自然权利”,“没有一个人享有多于别人的权力。……不存 在从属或受制关系 D德国法学家耶林认为:保护个人自由并不是法律的唯一目的,法律的目的是在个人原则与社会原则之间 行程的一种平衡。 E边沁和耶林的学说中,就已经隐含有法律实质上是国家的命令或规范性声明这种分析实证主义观点。 F英国的奥斯丁是分析法学派的奠基人,实在法最为本质的特征乃是它的强制性或命令性。并非每一种命 令都是法律,只有一般性的命令——强制某个人或某些人必须为某类行为或不为某类行为——才具有法律 的性质。 G德国法学家科勒指出:法乃是通过确使现存价值得到保护并使新的H价值得到增进而在人类文化生活的 进化中发挥重要作用的。 奥地利思想家埃利希认为,“现在以及别的任何时候,法律发展的重心既不在于立法,也不在于法律科学和司法判决,而在于社会本身。” 二、概念区分(整本书) 1.法学——知识体系法律科目——学科 2.法学体系=法学分科体系——各个分支学科的构成法学理论体系——理论观 点思想和学说体系法学课程体系——课程设计 A一个国家的法学体系大致统一,可以并存不同法学理论体系 B法学课程体系不可能包含所有的分支学科(法学体系的核心是给分支学科的划

生物必修一知识点总结全

第五章细胞的能量供应和利用 第一节降低反应活化能的酶 1、细胞代谢:细胞内每时每刻进行着许多化学反应,统称为细胞代谢. 2、活化能:分子从常态转变为容易发生化学反应的活跃状态所需要的能量。 3、酶的作用:催化作用 4、使化学反应加快的方法: 加热:通过提高分子的能量来加快反应速度; 加催化剂:通过降低化学反应的活化能来加快反应速度;同无机催化相比,酶能更显著地降低化学反应的活化能,因而催化效率更高。 5、酶的概念:酶是活细胞产生的具有催化作用的有机物,绝大多数是蛋白质, 少数是RNA。 6、酶的特性:高效性:酶的催化效率是无机催化剂的107-1013 倍 专一性:每一种酶只能催化一种或一类化学反应 酶的作用条件较温和:酶在最适宜的温度和PH条件下,活性最高。7、影响酶促反应的因素 (1)酶浓度对酶促反应的影响:酶促反应的速率与酶浓度成正比,如图1 所示。 图一图二 图1 图2 (2)底物浓度对酶促反应的影响:刚开始反应速度随底物浓度增加而加快,之 后再增加底物浓度,反应速率也几乎不变,如图2所示。 (3)pH值对酶促反应影响:刚开始反应速度随着pH值升高而加快,达到最 大值后反应速度随着pH值升高而下降。反应速率最大时的pH值称为这种酶的最适pH 值。如图3所示。 图三图四 图3 图4 (4)温度对酶促反应的影响:刚开始反应速率随温度的升高而加快;但当温度高到一定限度时,反应速率随着温度的升高而下降,最终,酶因高温使空间结构遭到破坏失去活性,失去了催化能力。如图4所示。

8、实验:比较过氧化氢在不同条件下的分解 比较过氧化氢酶在不同条件下的分解 (1)实验分析:1号与2号比较自变量为水浴加热,1号与3号、4号比较自变量为3号加入三氯化铁、4号加入肝脏研磨液(即催化剂种类) (2)实验结论:酶具有催化作用,并且催化效率要比无机催化剂Fe3+高得多 (3)控制变量:自变量(实验中人为控制改变的变量) 因变量(随自变量而变化的变量)、 无关变量(除自变量外,实验过程中还会存在一些可变因素,对实验 结果造成影响)。 (4)对照实验:除一个因素外,其余因素都保持不变的实验。 第二节细胞的能量“通货”——ATP 1、ATP:是细胞内的一种高能磷酸化合物,中文名称叫做三磷酸腺苷 2、结构简式:A-P~P~P其中A代表腺苷,P代表磷酸基团~代表高能磷酸键 3、ATP和ADP之间的相互转化 4、ADP转化为ATP所需能量来源:动物和人:呼吸作用。 绿色植物:呼吸作用、光合作用 5、ATP的功能:(1)直接给细胞生命活动提供能量(即直接能源)

法理学重点知识点梳理知识讲解

法理学重点知识点梳理 第1,2章导论,法的概念 导论 1.法学的定义: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知识和学科的总称,我们的理解:一类是可见的外在的法律现象,即为规范——制度型法律现象;另一类是不可见的内在的心理——观念型法律现象。 2.应当注意的是,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的学术分科实际上阐明的是法学的不同品质。首先,法学是理论性的。其次,法学是实践的。 3. 法理学的概念:法理学,以一般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以探求法的一般原理为任务的学问。现代法理学注重于对法律用语及专门名词的分类和进一步理解。 4. 法理学的性质和任务: 一方面,法理学所研究的是法的一般原理、原则、概念、制度。 另一方面,从法学体系的内部关系看,法理学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具有“基础理论”的地位。 5.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马克思主义法学,两人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法学诞生的标志,他们揭示了法律根源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根源于利益的冲突,法律随着经济条件的发展而发展等客观规律。他们指出法律是特定社会历史时期的产物,揭示了法律与阶级、国家的联系。 6. 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有三个组成部分,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7. 马克思主义法学,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和法权制度中,必须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西方法治文明和中国国情特点三者结合。 ◆核心架构:马克思主义法学三位一体的本原结构,即人、国家和社会的辩证统一。人、国家和社会的辩证统一应该成为我们今天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的核心内容。 ■体现上述基本精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的核心内容就是以人为本、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的辩证统一(是指人们在认识事物的时候,既要看到事物共性的一面,又要看到事物对立的一面,即要以坚持全面发展的高度为前提,把二者有机统一起来,以实现两者和谐发 展之目的)。 ◆理论特色:“五个更加”。更 加关注弱势群体的保护和帮助;更 加重视以社会公共利益约束和限 制个人以享有和行使权利为名的 任性;更加重视以公共社会福利平 等再分配来调节在自由的经济交 往中不可避免地产生的强弱分化、 贫富差别;更加重视防止阶级分 化、阶级矛盾、阶级冲突在我们这

人教版高中生物必修一知识点总结汇总

新教材高中生物必修一知识点总结 看完一个知识点之后一定要到新学案上找相关练习之后才能真正掌握 第一章走近细胞 第一节从生物圈到细胞 知识梳理: 1病毒没有细胞结构,由蛋白质和核酸组成,但必须依赖(活细胞)才能生存。单细胞生物的生命活动依赖单个细胞就能完成摄食、运动、生殖等各项生命活动(不能完成反射,反射需要多个细胞的参与)。多细胞生物依赖各种分化了的细胞密切配合完成各项生命活动,生命活动如生长、发育、生殖遗传变异生命活动调节。 2生命活动离不开细胞,细胞是生物体结构和功能的(基本单位)。 3生命系统的结构层次:(细胞)、(组织)、(器官)、(系统)、(个体)、(种群)(群落)、(生态系统)、(生物圈)。每个层次都要能辨别,做几个练习去巩固,下面是一些特例 4血液属于(组织)层次,皮肤属于(器官)层次。5植物没有(系统)层次,单细胞生物既可化做(个体)层次,又可化做(细胞)层次。6地球上最基本的生命系统是(细胞)。最大的生命系统是生物圈第二节细胞的多样性和统一性 知识梳理: 一、高倍镜的使用步骤(尤其要注意第1和第4步)1.在低倍镜下找到物象,将物象移至(视野中央), 2.转动(转换器),换上高倍镜。3。调节(光圈)和(反光镜),使视野亮度适宜。4.调节(细准焦螺旋),使物象清晰。 二、显微镜使用常识 1调亮视野的两种方法(放大光圈)、(使用凹面镜)。2高倍镜:物象(大),视野(暗),看到细胞数目(少)。 低倍镜:物象(小),视野(亮),看到的细胞数目(多)。3物镜:(有)螺纹,镜筒越(长),放大倍数越大。 目镜:(无)螺纹,镜筒越(短),放大倍数越大。4会判断低倍到高倍镜下细胞数目的计算?(新学案)5学会移动载玻片?(新学案)。6目镜(10X)的放大倍数乘物镜放大倍数(10X)等于放大倍数(100) 三、原核生物与真核生物主要类群:(要知道一些原核生物 原核生物:蓝藻,含有(叶绿素)和(藻蓝素),可进行光合作用。细菌:能判断哪些生物属于细菌新学案上讲的更详细(球菌,杆菌,螺旋菌,乳酸菌)放线菌:(链霉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氏体真核生物:动物、植物、真菌:(青霉菌,酵母菌,蘑菇)等 四、细胞学说1创立者:(施莱登,施旺) 2内容要点:共三点。1.新细胞可以从老细胞中产生2.一切动植物都由细胞发育而来,并由细胞和细胞产物所构成。3.细胞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单位,既有他自己的生命,又对与其他细胞共同组成的整体的生命起作用。 3揭示问题:揭示了(细胞统一性,和生物体结构的统一性)。 五、真核细胞和原核细胞的比较(表略,见笔记) 第二章组成细胞的元素和化合物第一节细胞中的元素和化合物 知识梳理:统一性:元素种类大体相同,不同生物间元素种类相同,但含量差别很大 1、生物界与非生物界差异性:元素含量有差异 2.组成细胞的元素能判断大量元素有哪些?微量元素有哪些?主要元素有哪些?等等 大量元素:C、H、O、N、P、S、K、Ca、Mg 微量元素:Fe、Mn、Zn、Cu、B、Mo主要元素:C、H、O、N、P、S 含量最高的四种元素:C、H、O、N基本元素:C(干重下含量最高)质量分数最大的元素:O(鲜重下含量最高)数量(个数)最多的是H 3组成细胞的化合物 无机化合物水(鲜重含量最高的化合物)无机盐, 有机化合物糖类脂质蛋白质(干重中含量最高的化合物)核酸、 4检测生物组织中糖类、脂肪和蛋白质

《法理学》知识点梳理.

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了解西方法学流派的发展历史。名词解释:各法学流派。 第二章法学的研究方法总体上来说,本章几乎没有什么考点,大体了解即可。 第三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总体上来说,本章几乎没有什么考点,大体了解即可。 第四章法理学概述本章的核心问题是:法理学是什么?其答案的四个要点都要展开掌握。其他知识点了解即可。 第五章法的概念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1名词解释:法;法的作用(告示;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作用。(2简答题:法的基本特征;法的本质;法的作用;法的局限性。 第六章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1名词解释:法的渊源;法的形式;当代中国主要法的形式(尤其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规章;行政规章等概念;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法的清理;法的汇编;法的编纂;法的分类(六种分类各自涉及的概念;法的效力;法的溯及力。(2简答题:当代中国主要法的渊源;法的形式和法的渊源的界分;当代中国主要法的形式;法的汇编和法的编纂的区别;法的一般分类;法的效力范围;法的效力的冲突与协调 第七章法的要素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1名词解释:法的要素;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规则的分类(具体各种分类的概念都要掌握;法律原则;法律原则的分类(政策性原则和公理性性原则(2简答题:法的要素的特征及分类;法律概念的功能;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特点;法律规则的分类;法律原则的功能;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法律原则的适用。 第八章法律体系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1名词解释:法律体系;法律部门;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主要是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的概念(2简答题: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和原则

生物必修一知识点归纳填空(附答案)63242

高一生物上册知识归纳要点 第一章走近细胞 第一节从生物圈到细胞 知识梳理: 1、没有细胞结构,但必须依赖才能生存。专营细胞 内生活。结构简单,一般由和所构成。 2、生命活动离不开细胞,细胞是生物体结构和功能的。 3、生命系统的结构层次:、、、、、 、、、。 4、植物没有层次,单细胞生物既可化做层次,又可化做层次。 5、地球上最基本的生命系统是。 6、种群:在一定的区域内个体的总和。例:一个池塘中所有的鲤鱼。 7、群落:在一定的区域内的总和。例:一个池塘中所有的生物。(不是所有的鱼) 8、生态系统:和它生存的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统一整体。 第二节细胞的多样性和统一性 知识梳理: 一、高倍镜的使用步骤(尤其要注意第1和第4步) 1 在下找到物象,将物象移至, 2 转动,换上高倍镜。 3 调节和,使视野亮度适宜。 4 调节,使物象清晰。 二、显微镜使用常识 1高倍镜:物象,视野(亮或暗),看到细胞数目。低倍镜:物象,视野,看到的细胞数目。 2 物镜:(有或无)螺纹,镜筒越,放大倍数越大。 目镜:螺纹,镜筒越,放大倍数越大。 3放大倍数= 的放大倍数х的放大倍数。指的是放大物体的或

四、细胞学说 1创立者: 2揭示了细胞性和生物体结构的性。

第一章答案:1、病毒,活细胞,寄生,DNA或RNA,蛋白质2、基本单位3、细胞、组织、器官、系统、个体、种群、群落、生态系统、生物圈4、系统、个体、细胞5、细胞6、同种生物7、 所有生物8、生物群落、无机环境 1 低倍镜、视野中央, 2 转换器、换上高倍镜 3 光圈、反光镜、 4 细准焦螺旋 1大,暗,少。小,亮,多。2有,长。无,短。3物镜、目镜。长度或宽度 根据细胞内有无核膜为界限的细胞核 1、染色体、核糖体、细胞壁 2、细胞核 3、细菌 4、真菌 5、有无细胞结构、RNA病毒、RNA 病毒、DNA病毒 1施莱登,施旺2统一、统一 1、生物界与非生物界统一性:元素种类大体相同差异性:元素含量有差异 2、组成细胞的元素(常见20多种) 含量最高的四种元素:C、H、O、N(基本元素) 最基本元素:C(干重下含量最高) 质量分数最大的元素:O(鲜重下含量最多的是水) 3常用材料:苹果和梨,斐林试剂(甲液:0.1g/ml的NaOH 乙液:0.05g/ml的CuSO4)注意事项:①还原糖有葡萄糖,果糖,麦芽糖②甲乙液必须等量混合均匀后再加入样液中,现配现用 ③必须用水浴加热 颜色变化:浅蓝色棕色砖红色 (2)脂肪的鉴定 常用材料:花生子叶或向日葵种子 试剂:苏丹Ⅲ或苏丹Ⅳ染液 注意事项: ②酒精的作用是:洗去浮色 颜色变化:橘黄色或红色 (3)蛋白质的鉴定 试剂:双缩脲试剂(A液:0.1g/ml的NaOH B液:0.01g/ml的CuSO4) 颜色变化:变成紫色 (4)淀粉的检测和观察 试剂:碘液颜色变化:变蓝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知识点总结

【经典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经典考试资料,答案附后,看后必过,WORD文档,可修改】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1.规范分为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 2.法的分类:(1)创建和表现形式:成文法(国家依法制定)和不成文法(未经国家制定,但经国家认可),社会主义法属于成文法,(2)法按照法律地位和效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3)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实体法和程序法,也称为主法和助法。(4)法律的内容和效力:宪法性法律和普通法律(5)效力范围:特殊法和一般法。 3.社会主义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核心是依法办事。 4.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从发的不同层级:上位法和下位法(2)从同一层级法的效力上分为普通法和特殊法(3)法的内容上分为:综合性法和单行法。 5.《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权责一致;社会监督;综合治理;依法从重处罚。 第二章中法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员的配置:(1)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2)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员;从业人数少于300人,可不设专门机构,但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措施,并制定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4.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的生产经营单位, 5.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形式: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6.行政责任包括: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停止使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证照、行政拘留、关闭。

法理学知识点归纳

法理学知识点归纳 1、法的外延:(1)国家专门机关(立法机关)制定的“法”(成文法);(2)法院或法官在判决中创制的规则(判例法);(3)国家通过一定方式认可的习惯(不成文法);(4)其她执行国 法职能的法(教会法)。 法的特征:(1)法就是调整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即法具有的规定人们的行为模式,包括:可为、勿为与应为三种);(2)法就是由国家制定(即国家立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创制规范性文件的活动)或认可(国家通过一定的方式承认其她社会规范具有法律效力的活动,包括明示与默示两种)的,体现了国家对人们行为的评价,具有国家意志性;(3)法就是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证手段的规范体系,具有国家强 制性;(4)法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因而具有普遍性;(5)法就是有严格的程 序规定的规范,具有程序性。 2、法所规定的行为模式有三种:(1)人们可以怎样行为(可为模式);(2)人们不得怎样行为(勿为模式);(3)人们应当或必须怎样行为(应为模式)。 3、判决书、公证书、委任书、结婚证书等就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书,不具有普遍的效力,而仅对特定的人有效。 4、法的认可有两种方式:(1)明示认可(在规范性文件中明确规定);(2)默示认可(通过法院判决时援引)。 5、一切社会规范都具有强制性,而法律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 6、法的作用:(1)规范作用;(2)社会作用。法的规范作用可分为: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与教育作用。指引作用又分为确定的指引与有选择的指引。预测分为对如何行为的预测与对行为后果的预测。法的社会作用表现在两方面:维护阶级统治与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7、法的作用的有限性:(1)法只就是众多社会调整手段中的一种;(2)法作用的范围不就是无限的;(3)法自身特点产生的有限性(它就是规范不就是规律总体现着人的意志;它就是概括性的规范;它具有稳定性与保守性;其作用的实际发挥还有赖于物质与

新旧《安全生产法》草案对照表

新旧《安全生产法》草案对照表 修正前 (黑体字部分为删去内容) 修正后 (黑体字部分为修改或补充的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进展,制定本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连续健康进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治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

件,确保安全生产。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 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要紧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要紧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证的权益,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证的权益,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治理和民主监督,爱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工会组织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治理和民主监督,爱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八条国务院和地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治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和谐、解决。 第八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及时和谐、解决安全生产监督治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最新版人教版高中生物必修一知识点整理(超详细)

高一生物考试重要知识点 第一章走近细胞 第一节:从生物圈到细胞 1 病毒没有细胞结构,但必须依赖(活细胞)才能生存。 2 生命活动离不开细胞,细胞是生物体结构和功能的(基本单位) 。 3 生命系统的结构层次: (细胞)、(组织)、(器官)、(系统)、(个体)、(种群)(群落)、(生态系统) 、 (生物圈)。 4 血液属于(组织)层次,皮肤属于(器官)层次。 5 植物没有(系统)层次,单细胞生物既可化做(个体)层次,又可化做(细胞)层次。 6 地球上最基本的生命系统是(细胞) 。 7 种群:在一定的区域内同种生物个体的总和。例:一个池塘中所有的鲤鱼。 8 群落:在一定的区域内所有生物的总和。例:一个池塘中所有的生物。 9 生态系统:生物群落和它生存的无机环境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统一整体。三、比较原核与真核细胞(多样性) (不是所有的鱼) 原核细胞 较小( 1—10um ) 无成形的细胞核, 核物质集中在 真核细胞 较大( 10--100 um ) 有成形的真正的细胞核。有核膜,有 细胞 核区 。无 细胞核 核膜,无核仁。 DNA 不和蛋白质结合 除核糖体 外,无其他细胞器 核仁。 DNA 和蛋白质结合成 有各种细胞器 植物细胞、真菌细胞有,动物细胞无 真菌、植物、动物 染色体 细胞质 细胞壁代表 有。但成分和真核不同,主要是 放线菌、细菌、蓝藻、支原体 肽聚糖 四、细胞学说 虎克既是细胞的发现者也是细胞的命名者; 内容: 1、一 细胞学说建 细胞学说建立者是施莱登和施旺,细胞学说 2、细胞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单位 3、新细胞可以从老细胞产生。 切动植物都是由细胞构成的 立揭示了细胞的统一性和生物体结构的统一性。 第二章组成细胞的元素和化合物 第一节:细胞中的元素和化合物 基本: C 、H 、O 、N ( 90%) 大量 :C 、 H 、 O 、 N 、 P 、S 、(97%) K 、C a 、Mg 微量 : F e 、Mo 、 Zn 、Cu 、B 、Mo 等 元素 ( 20 种) 最基本 : C ,占干重的 48.4%, 生物大分子以 碳链 为骨架 物质 基础 说明生物界与非生物界的 统一性 和差异性 。 水:主要组成成分;一切生命活动离不开水 无机盐:对维持生物体的生命活动有重要作用 蛋白质:生命活动(或性状)的主要承担者/体现者核酸:携带遗传信息 糖类:主要的能源物质 脂质:主要的储能物质 无机物 化合物 有机物 二、检测生物组织中糖类、脂肪和蛋白质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高频考点整合版47页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高频考点整合版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高频考点 第一章安全生产相关国家政策 考点 1 依法治国总目标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考点 2 安全生产红线 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第二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考点 2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2.在同一位阶的法之间,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 3.综合性法与单行法的区分是相对的、可分的。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总结:上位优于下位;特别优于一般;综合单行相对 【例题】某省人大常委会公布实施了《某省安全生产条例》,随后省政府公布实施了《某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下列关于两者法律地位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免费获取更多安全精品资料,请关注公众号[安全生产管理]。 A.《某省安全生产条例》属行政法规 B.《某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属于地方性法规 C.《某省安全生产条例》与《某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D.《某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可以对《某省安全生产条例》没有规定的内容作出规定

【答案】D 第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口诀:核辐射起火,特警四路救援。 【例题】下列关于《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中外合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适用《安全生产法》 B.民营企业安全生产不适用《安全生产法》 C.外商独资企业安全生产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D.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答案】D 考点 2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1 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生产经营事项应由董事会决策的,那么董事长就是主要负责人。 2.一般情况下,主要负责人是其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在异地或者国外,总经理(厂长)成为主要负责人。 3.董事长或者总经理长期缺位(因生病、学习等)时,由其授权的副职或者其他人主持全面工作,其授权的副职或其他人为主要负责人。 【例题】某股份公司董事长由上一级单位总经理兼任,长期在外地。该公司的总经理在党校脱产学习一年,期间日常工作由常务副总经理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协助其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此期间对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主要责任人是()。A.董事长 B.总经理 C.常务副总经理 D.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 【答案】C 考点 3 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案例考点)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人教版高中生物必修一知识点整理

高一生物考试重要知识点 第一章走近细胞 第一节:从生物圈到细胞 1病毒没有细胞结构,但必须依赖(活细胞)才能生存。 2生命活动离不开细胞,细胞是生物体结构和功能的(基本单位)。 3生命系统的结构层次:(细胞)、(组织)、(器官)、(系统)、(个体)、(种群)(群落)、(生态系统)、(生物圈)。 4血液属于(组织)层次,皮肤属于(器官)层次。 5植物没有(系统)层次,单细胞生物既可化做(个体)层次,又可化做(细胞)层次。 6地球上最基本的生命系统是(细胞)。 7种群:在一定的区域内同种生物个体的总和。例:一个池塘中所有的鲤鱼。 8群落:在一定的区域内所有生物的总和。例:一个池塘中所有的生物。(不是所有的鱼) 9生态系统:生物群落和它生存的无机环境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统一整体。 三、比较原核与真核细胞(多样性) 四、细胞学说 虎克既是细胞的发现者也是细胞的命名者;细胞学说建立者是施莱登和施旺,细胞学说内容:1、一切动植物都是由细胞构成的2、细胞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单位3、新细胞可以从老细胞产生。细胞学说建立揭示了细胞的统一性和生物体结构的统一性。 第二章组成细胞的元素和化合物 第一节:细胞中的元素和化合物 基本:C、H、O、N(90%) 大量:C、H、O、N、P、S、(97%)K、C a、Mg 元素微量:F e、Mo、Zn、Cu、B、Mo等 (20种)最基本:C,占干重的48.4%,生物大分子以碳链为骨架 物质说明生物界与非生物界的统一性和差异性。 基础水:主要组成成分;一切生命活动离不开水 无机物无机盐:对维持生物体的生命活动有重要作用 化合物蛋白质:生命活动(或性状)的主要承担者/体现者 核酸:携带遗传信息 有机物糖类:主要的能源物质 脂质:主要的储能物质 二、检测生物组织中糖类、脂肪和蛋白质 (1)还原糖的检测和观察

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一章安全生产相关国家政策(低频考点) 1、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特别是要深查地下油气管网这样的隐蔽致灾隐患。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 2、重特大突发事件,不论是自然灾害还是责任事故,其中都不同程度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法规标准不健全、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安全基础薄弱、应急救援能力不强等问题。 3、要加快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强化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实现事故总量、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 4、五项制度性改革 (1)加快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 (2)着力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 (3)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4)建立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 (5)加强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第二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一、法的概念、特征、分类(重要考点) (一)法的概念 1、广义的法: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和总和 2、狭义的法:指具体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成文法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程序制定的、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法,这些法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形式以成文法为主。) (二)法律规范 1、规范一般分为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法律规范是社会规范的一种。 2、法律规范由假定、处理和制裁 3 个要素构成。 (三)法的本质 法的最本质的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任何个人的意志,更不是超阶级的共同意志。具有一般性、客观性、统一性。 (四)法的效力 1.对人的效力 属人原则(国籍)、属地原则(地域) 我国采用属人原则与属地原则相结合 2.空间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全国)、地方性法规(局部)、国际性法律 3.时间效力 法律一般只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实和关系,通常不具有溯及力。但是法不溯及既往并不是绝对的,如《刑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五)法的特征

最强考试整理——法理学知识点

立法的概念:由特定的主体,依据一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的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立法的特征:(一)立法是由特定主体进行的活动(二)立法是根据一定职权进行的活动(三)立法是依据一定程序进行的活动(四)立法是运用一定技术进行的活动(五)立法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的活动 立法体制:立法体制是关于立法权限,立法权运行和立法权载体诸多方面的体系和制度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其核心是有关立法权限的体系和制度。构成要素:一是立法权限的体系和制度。包括立法权的归属,性质,种类,构成,范围,限制,各种立法权之间的关系,立法权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立法权和其他国家权力的关系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二是立法权的运行体系和制度。包括立法权运行原则,运行过程,运行方式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三是立法权的载体体系和制度。主要包括行使立法权的立法主体或机构的设置,组织原则,活动形式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 中国现行立法权限划分体制:(一)中国的立法权不是由一个机关行使的,因为不是单一的立法体制。(二)中国的立法权由两个以上的机关行使,是指中国存在多种立法权,行政法规立法权,地方性法规立法权等,他们分别由不同机关行使,而不是同一个立法权由几个机关行使,因而不是复合立法体制。其三,中国的立法体制不是建立在分权制衡的基础上,因而也不是制衡立法体制。中国的立法体制是中央统一领导和一定程度分权的,多级并存,多类结合的立法权限划分体制。 立法过程:(一)立法准备:一般是指在提出法案前进行的立法活动,是为正式立法提供条件或奠定基础的活动。主要内容有:宏观上进行立法预测,编制立法规范,形成立法创议,作出立法决策。中观上包括:确定立法目标,目的和指导思想,调查研究等一系列活动。微观上包括:确定立法意图,拟出法案提纲,起草法案草稿,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等。(二)由法案到立法。主要内容包括:意识提出法案,二是审议法案,三是表决法案,四是公布法案。(三)立法完善。主要内容包括:立法解释,法的修改,补充和废止,法的清理,汇编和编纂。 立法程序:是立法主体在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和废法的活动中,所应遵循的法定步骤和方法。(一)提出提案:提案应遵循的法定程序是,第一,应就本身职权或业务范围内的事项提案,应提出属于接受法案的主体的职权范围内的法案。第二,应向自己能够提案的机关提案。第三,应符合法定人数才能提案。第四,应采取一定方式,向一定机关,在规定时间内提案。(二)审议法案。审议法案就是在由法案到法的阶段,由有权对法案运用审议权,决定其是否列入议事日程,是否需要修改以及对其加以修改的专门的活动。(三)表决和通过法案。(四)公布法 立法原则:立法原则是立法主体据以进行立法活动的重要准绳,是立法指导思想在立法实践中的重要体现。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一)1.人民利益至上原则2.利益兼顾原则3.少数利益保护原则4.利益最大化原则5.利益配置公平原则(二)权利本位原则(三)权利制约原则(四)合宪原则(五)实事求是原则(六)民主立法原则(七)适用性与超前性相结合的原则(八)原则性灵活性的结合的原则(九)稳定性与适时变动性相结合原则 守法的概念:守法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活动。 守法的构成要素:1.守法主体:是指在一个国家和社会中应当遵守法律的主体即一定守法行为的实施者。我国守法主体分为以下几类:(1)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3)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组织,外国人和无国籍人。2.守法的范围:是指守法主体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种类。3.守法内容。(1)履行法律义务(2)行使法律权利 守法的根据和理由:(一)守法是法的要求(二)守法是人出于契约式的利益和信用的考虑(三)守法是由于惧怕法律的制裁(四)守法是出于社会的压力(五)守法是出于心理是上的惯性(六)守法是道德的要求。 守法的主观条件:是指守法主体的主观心理状态和法律意识水平。通常人们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道德意识,文化教育程度等都对其守法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和支配。 守法的客观条件:是守法主体所处的客观的的社会环境,如法制状况,政治状况,经济状况,民族传统,国际形势,科学技术的发展等都会对守法行为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执法的概念:广义是指一切执行法律,适用法律的活动,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法律的活动。 执法的特征:1.执法主体具有特定性。2.执法的内容具有广泛性3.执法的活动具有单方性4.执法行为具有主动性5.执法权的行使具有优益性 执法体系:根据法律的规定,执法体系是由行政机关的执法,根据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以及行政委托的社会组织的执法三类构成。行政机关的执法:1.政府的执法2.政府工作部门的执法。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1.一般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的执法2.企事业组织的执法3.基层民众自治组织的执法。行政委托的社会组织的执法:条件是(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执法的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包括:1.执法主体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可超越法律而为。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旨。2.执法的内容要合法。执法必须根据法律规定作出,没有法律规定,执法主体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合义务的决定。3.执法程序必须合法。执法主体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必须按照各自不同的执法内容来决定所使用的程序,不能任意简化,改变,调换,省略程序。4.执法主体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相统一。(二)合理性原则。是指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特别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客观,适度,合乎理性。(三)效率原则是指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行政机关对社会实行组织和管理的过程总,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取得尽可能大的利益,取得最大的执法效益。 司法的概念: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的职权和法定的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司法的特征:(一)专属性,我国司法权专属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二)程序性。我国现行司法的种类分为三类,刑事司法,民事司法,行政司法。因此有三大法定诉讼程序,即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三)专业性(四)权威性(五)结果合法性。

2020年最新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安全生产法》考点速记

【篇一】2020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安全生产法》考点速记 一、二级预警后的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除采取三、四级预警后规定的措施外,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1)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2)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3)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4)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5)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6)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7)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篇二】2020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安全生产法》考点速记 民事赔偿的强制执行: 民事责任的执法主体是各级人民法院。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人民法院是受理民事赔偿案件、确定民事责任、裁判追究民事赔偿责任的的法律审判机关。 (一)民事责任的含义 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对其违法民事法律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追究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是民事关系主体一方(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侵犯了另一方的民事权利,造成其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造成民事损害的一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民法的“过错原则“是追究民事赔偿责任的基础,所谓“过错”,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与其他社会组织,如安全中介服务机构,

法理学知识点总结

法理学 第一章法的概念和本质 一、“法”概念的语义解析 1.古今汉语的“法”、“法律” 现代汉语中的“法律”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用法: 广义的“法律”指法律的整体。就我国理论而言,它包括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 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2.西文中“法”、“法律”及相关概念 客观法与主观法:欧陆各国“法”的词源包括两种含义(法律是客观的权利,权利是主观的法律) 所谓客观法是指抽象的、不以个人的主观意志和行为而客观存在的法律规范;主观法则指属于主体的并需要通过主体的活动而实现的合法权利。 自然法与实在法:西方法律文化特有的二元对立结构 自然法:理想法、正义法、应然法 实在法:现实法、国家法、实然法 二、法的本质 1.资产阶级法学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 意志说:法不过是“意志的记录”。——卢梭 命令说:法是国家对人民的命令,用口头说明,或用书面文字,或用其他方法所表示的规则或意志,用以辨别是非,指示从违。——霍布斯 规则说:法是一个社会为决定什么行动应被公共权力处罚或强制执行而直接或间接地使用的一批特殊规则。——哈特 判决说:当法院作出判决时,真正的法才被创造出来。——格雷 行为说:法存在于可以观察的行为中,而非存在于规则中。——布莱克 社会控制说:法是“一种统治方式”。——庞德 事业说:法是使人们的行为服从规则治理的事业。——富勒 2.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 本质与现象:一对哲学范畴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揭示了法与统治阶级的内在关系。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揭示了法与国家的必然关系。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揭示了法与社会生产方式的因果关系。3.法的阶级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