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4级标准

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4级标准
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4级标准

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4级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分等级服务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试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住字[1984]677号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00)公告第17号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

3 总则

通过分类分项分级,具体明确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体现“质价相符”和“明明白白”消费,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标准可作为双方当事人选择或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参考依据,同时作为规范服务行为的标准,物业管理双方当事人应根据分类、分项、分级选择,在委托管理合同中具体约定执行。

4.公共服务

4.1 接待

佩戴统一标志,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表情自然和蔼、亲切;对业主(使用人)一视同仁;接待时主动、热情、规范;迎送接待业主(使用人)时,用语准确,称呼恰当,问候亲切,语气诚恳,耐心细致;使用文明用语,不应使用服务忌语。文明用语见附录A,服务忌语附录B。

对业主(使用人)的报修与求助应耐心细致,对收费项目及时说明服务标准、服务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征求业主(使用人)的意见。

4.1.1值守

有完善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有记录。

4.1.2服务时限

急修服务30分钟内到位,12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原则上2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居民预约、雨天筑漏可不受2日限制)。

4.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4.2.1巡检

每年年底或年初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道路、绿地等进行全面检查1次,掌握房屋设施设备完损状况,对完损程度做出评价;

每半年检查巡视1次房屋主体结构,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维修工作;

在冬、雨季和天气异常时安排组织房屋设施巡视,对质量较差,易出问题的部位重点检查;每半

年检查清除1次屋面、檐沟内落叶杂物树叶等,疏通雨水口、落水管等;

每日巡视1次小区楼房单元门、楼梯间通道部位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路灯等;每年秋季对共用部位门窗做专项检修1次;

业主已委托管理的空置房,每周户外巡视1次,发现门窗损坏、锁具被撬、异味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业主,并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巡检有记录;

巡检结束将检查情况、维修计划及需要进行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项目报告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

4.2.2房屋

4.2.2.1装修管理

4.2.2.1.1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

4.2.2.1.2对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的申请,应在2个工作日内给出同意意见或修改意见,并签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4.2.2.1.3业主(使用人)装修期间每日巡查装修施工情况;

4.2.2.1.4装修结束组织验收;

4.2.2.1.5验收合格2个月后组织复验;

4.2.2.1.6复验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装修保证金;

4.2.2.1.7对装修中的违约行为及时劝阻;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2.2.2油漆粉饰

4.2.2.2.4四级

木门窗、百叶门窗、封檐板、木栏杆等油漆起皮、剥落或更换的新木件应油饰;6年油饰1次;

钢门窗、铁皮雨水斗、落水管、铁皮屋面、钢屋架及支撑或其他各类构件(铁栅栏、铁栏杆、铁门)其油漆起皮、剥落或铁件锈蚀应除锈、刷防锈涂料后再油饰;铸铁污水管、水管、煤气管在刷防锈漆后应刷两道银粉;上述部件应4年油饰1次;

楼梯间、共用走廊的室内墙面每6年应粉刷1次

4.2.2.3建筑物外立面

建筑物外立面为玻璃幕墙、瓷砖、仿石、大理石的,至少每年清洗1次;外立面为水刷石、干粘石和喷涂材料的,原则上每5年粉饰1次;外立面为其他材质的,视材质情况定期清洗。因施工等原因致使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有明显污迹的,应当及时进行清洗、粉饰。

委托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4.2.3给排水系统及其配套设施

4.2.3.1给水设施

4.2.3.1.4四级

饮用水水池(箱)半年消毒1次,操作人员具有相应操作资格,按照程序操作,清洗时无二次污染,有严密的管理设施;水质每3个月化验1次,有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保持箱体内清洁,没有对水质构成污染的因素;保持水池(箱)结构完好,无渗漏,表面和支架不锈蚀,漆膜脱落处及时修补;每月检查保养2次水箱人孔、进水管、溢水管、泻水管、水位计、液位传感器、浮球阀和各类闸门;冬季水箱有可靠的保温措施,且不得对水质产生污染;

保持泵房清洁卫生,良好的通风、照明和采暖,地面排水畅通,每3个月(结合清洗水池)清洗1次泵房;水泵运行正常,每2小时巡查泵房1次,以防低位水池液压阀(浮球阀)失灵,各种仪表指示稳定正常,阀门开关灵活,发现滴漏及时维修;消防泵、喷淋泵、污水泵等不经常启动的水泵,每月启动1次,保持水泵能正常运行,每月检查1次消防泵及管道阀门,使之处于完好和正常开启状态;水泵运转部件经常加油,保持润滑灵活;每年对水泵机组清洁保养1次;泵房内设备2年后,每年翻新1次,并标明各种标志;每日填写水泵运行记录,建档备查;

每年对共用明装给水管道进行1次全面检查维修,对轻度锈蚀应将脱皮清理干净,在管道干燥的情况下,涂刷防锈漆两遍,然后在刷两遍面漆。各类阀门定期开关,出现故障的阀门及时修复,阀门应开关灵活;

建立巡视制度,发现楼内压力供水管道及泵房、水塔、水箱等损坏、漏水、脱落等及时修复;定期维护保养。

4.2.3.2排水设施

4.2.3.2.4四级

化粪池每年清理2次,出入口畅通,井内无积物浮于面上,池盖无污渍、污物,清理后及时清洁现场;

楼面落水管落水口等保持完好,开裂、破损等及时更换,定期检查,每5年全面更换1次;

每周清扫1次排水明沟内的泥沙、纸屑等垃圾,拔出沟内生长的杂草;无杂草,排水畅通,无积水;

每季度对地下管井清理1次,捞起井内泥沙和悬浮物;每半年对地下管井彻底疏通1次,清理结束地面冲洗干净。清理时地面竖警示牌,必要时加护拦。清理后达到目视管道内壁无明显粘附物,井底无沉淀物,水流畅通,井盖上无污渍、污物。

4.2.4供配电系统

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包括电气设备运行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处理规程、巡视检查制度、维护制度、安全及交接班制度;

值班人员具备变配电运行知识和技能,具备上岗资格,持有上岗证书;

保持配电房清洁卫生,每周清扫地面及擦拭配电柜表面,要求地面干燥无积灰,配电柜表面无污渍;

每日检查变压器电压、电流互感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高压熔断器及避雷器、配电箱、导线等供配电系统的运行状况,并定时抄表做好记录,出现异常及时处理;

每年委托专业单位对变压器、高压开关柜进行1次测试、试验等项目的维修保养;每年对变压器外部、低压配电柜进行2次清洁、保养;保证正常电力供应,限电、停电按规定时间通知业主(使用人);每年检测1次保安接地电阻;每年检测1次配电房主要电器设备的绝缘强度;每年检测2次配电房内消防器材,保持消防器材完好;妥善保管高压操作工具,并每年送供电部门检测1次;

潮湿天气时,采用安全有效措施,保持配电房内主要电器设备干燥;

每月检测1次配电房内有无蛙、鼠、蚁等虫害,如发现马上采取措施杜绝;

每日填写运行记录,建档备查。

4.2.5弱电系统

操作人员受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工作时认真负责,精神集中,对异常情况能及时识别;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有切实可行的维修保养计划;保养、检修及时;

对相关设备、设施定期进行调试,使系统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工作、维修、养护有记录,特殊系统、设备的进入经过授权,密码有有效保护;

分系统定时检查和记录各部分、各监控点的工作及运行状态,定期对各类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日、月报表。

4.2.6避雷接地系统

每年雨季来临之前,对整个避雷接地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在大雷雨过后也要及时对系统检查,发现严重腐蚀、松脱等立即更换或紧固。

4.2.7电梯运行与管理

4.2.7.1

安装、维修、保养人员和电梯司机均应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并定期

参加复审;建立健全电梯管理制度,至少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和详细的《维修保养计划》。

4.2.7.2

安全设施完好、齐全,通风、照明等附属设施完好;在电梯轿厢内明显位置张贴《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注明:注册登记及检验合格标志、电梯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安装企业、维修保养企业以及相应的应急报警、投诉电话号码。

4.2.7.3

与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认可证书的企业签订维修保养、大中修更新改造合同,并明确被委托企业的责任。如需自行维护保养电梯,应按电梯数量及工作状况配备足够的维护保养人员,其管理部门应将电梯管理人员、维护保养人员、联系电话及有关资料报送设备所在区(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经核准后,方可自行维护保养。

4.2.7.4

电梯及其安全设施每周不少于1次,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例行保养;每年对小区所有电梯进行1次全面综合检查、清洗、润滑、修理、调整和测试;年度检测由维修保养企业的注册安全检测员实施并签署检测报告;每台电梯每隔2-3年必须进行1次负荷校调试验,负荷校调试验由注册安全检测员实施并签署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副本应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2.7.5

保持电梯机房清洁,每周1次清扫地面和擦拭控制柜、主机表面,地面无积灰,控制柜、主机表面无污渍;保持电梯机房消防设施完好;每年检查2次电梯井底,清除垃圾杂物。

4.2.7.6

确定合理的电梯运行时间,随时监督电梯运行状况,加强日常维修保养,适时降温、通风、防雨,做好运行服务,经常巡查楼层,防止地面水流入电梯井,值班监督,防止违章使用电梯;记录每日电梯运行情况,建档备案。

4.2.7.7

电梯维护保养提前一天通知业主(使用人),并尽可能减少对业主(使用人)正常生活的影响。建立电梯运行档案,记录电梯运行情况和维修保养工作内容;住宅电梯年故障率低于7%。

4.2.7.8

制定紧急救援方案和操作程序,在接到报警信号45分钟设法解救乘客、排除设备故障。

4.2.7.9

使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电梯类)》,对电梯逐台建档、建卡、注册登记。电梯技术档案资料应包括:《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电梯类)》和《起重机械登记卡片(电梯类)》;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大中修更新改造后的电梯应有质量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更改部分须有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电梯安装验收证明和报告;运转、保养、维修记录;定期安全检查和事故记录;电梯随机文件,至少包括:井道及机房土建图、电气控制原理图、电气敷设图、电器元件代号说明书、安装调试说明书、使用维护说明书、出厂明细表(装箱单)等技术资料。

4.2.7.10

按照国家有关制度组织办理电梯年检和电梯准用证。

4.2.8共用空调系统

物业管理企业承担小区共用空调系统及其配套设施的操作与维护的,应保持设备完好,运转正常;

保持主机房及主机清洁,至少每周清洁1次,要求主机和控制柜表面无污渍;

根据运行及设备状况,对空调系统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清洁、保养和维护;

每年清洁2次出风口机,每年全面检查2次主机房消防设备,保持消防设备完好,控制柜内线路每年吸尘2次;

空调维护及运行时每日填写运行记录,建档备查。

4.2.9 道路、停车场(车棚、车库)及配套设施

加强道路维修与养护,制定详细的道路维修养护计划,按照合同约定实施;

保持居住区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整齐,排水畅通;

设立报修渠道,并有巡查制度,专人负责,发现损坏及时修补;

按照业主公约的约定,劝阻人为损坏路面,制止在路面焚烧垃圾、落叶或其他杂物;

停车场、棚、房完好无损,有大、中、小修计划;

停车场内照明设施完好,通道畅通无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符合停车场规范要求,便于管理和车主停放车辆。

4.3清洁管理

4.3.1共用楼道保洁

4.3.1.4四级

每周打扫2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拖洗1次;每周清洁1次楼梯扶手;每45日擦抹1次各层和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玻璃箱内侧、灯具、墙面、地脚线、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45日楼梯间墙面、顶面除尘1次;每45日擦1次共用门窗玻璃。地面、梯间基本干净,无垃圾、浮尘、杂物,污渍、水渍,无乱贴乱划,无擅自占用现象,无乱堆乱放;扶手护拦无积灰;梯间顶面无明显蜘蛛网、灰尘;外墙窗玻璃无明显灰尘。

4.3.2电梯及电梯厅保洁

4.3.2.4四级

每日清洁2次;每周夜间对电梯内的墙面和地面进行全面的擦拭清洗1次;每季度对电梯门壁打腊上光1次;灯饰及轿箱顶部每周清洁1次。

4.3.3 共用卫生间保洁

4.3.3.4四级

每日早、晚对共用卫生间清洁2次,保洁时悬挂醒目标识;(清洁内容包括:通风换气;冲洗烟灰缸、洁具;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垃圾、换新的垃圾袋;用洗洁剂清洗大、小便器;用拖把拖干净地面;喷洒空气清新剂或香水,小便器内放置香球等);每月1次用毛巾擦灯具;每月2次对共用卫生间进行消杀,发现墙壁有字及时清洁。室内无明显异味、臭味;地面无明显烟头、纸屑、污渍、积水,天花板、墙面无蜘蛛网和积灰,目视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

4.3.4停车场、共用车库或车棚保洁

4.3.4.4四级

每2日清扫1次车库的纸屑和垃圾;及时清除地下室进出口的垃圾;发现油迹、污迹、锈迹,应及时擦洗干净;每2个月打开1次地下室、车库的集水坑和排水沟盖板,彻底疏通冲刷1次;每2个月进行1次地下室消杀工作;每季度擦洗1次门窗、消防栓、指示牌、指示灯、车位档、防火门等公共设施;每月进行2次地下室消杀工作。地面无垃圾、果皮、纸屑、无积水、无明显油迹;无异味、空气流通;标识、指示牌等公共设施目视无明显灰尘;墙面、管线基本无污迹、无积灰。

4.3.5道路保洁

4.3.

5.4四级

每日清扫2次,保洁时间不少于4小时,循环保洁,保洁人员往返一周时间不超过1小时,目视道路无垃圾、杂物,每100m2痰迹、烟头、纸屑平均不超过5个,无直径2cm以上的石子;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每季度清洁1次,目视灯具、灯座、灯盖、灯罩无积灰。

4.3.6标识、宣传牌、雕塑、信报箱保洁

4.3.6.4四级

标识、宣传牌每周擦拭2次,雕塑每季度擦拭1次。清洁后检查无污渍、无积灰,不损伤被清洁物;每旬擦拭1次业主(使用人)信报箱,擦拭后信报箱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4.3.7绿化带保洁

4.3.7.4四级

每日清扫2次绿化带、草地上垃圾,捡1次草地、绿化带上的烟头、棉签等小杂物,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季节增加清洁次数,地面基本干净、无积尘、无污渍、无垃圾,每100m2果皮、烟头、纸屑等不超过5个,花坛表面洁净无污渍,地面垃圾滞留地面不超过1小时。

4.3.8休闲、娱乐、健身设施保洁

4.3.8.4四级

每日清洁1次(擦拭表面灰尘、用清洁剂擦拭污渍用清水冲洗干净用抹布抹干、清扫垃圾、擦拭座椅);每月彻底刷洗消毒1次;设施表面基本干净,无灰尘污渍、锈迹,目视游乐场内及其周围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及时发现设施、设备脱焊、脱漆、断裂及其他安全隐患并报告处理。

4.3.9门卫、岗亭、监控探头保洁

4.3.9.4四级

门卫、岗亭每日清洁2次,内外地面拖洗干净,擦洗干净内外门窗玻璃、窗台,及其他台面,室内外墙面每月清洁2次,发现不卫生随时处理,保持墙、地面干净、光亮、整洁,工、器具排放整齐、有序;监控探头每旬擦拭1次;擦拭不得刮伤镜片,清洁后镜头光亮洁净,探头外表干净无灰尘。

4.3.10垃圾桶、果皮箱

4.3.10.4四级

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清运2次;每3日抹布抹1次;垃圾桶、果皮箱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垃圾桶、果皮箱无明显污迹、油污。

4.3.11垃圾收集与处理

4.3.11.4四级

每日上门收集生活垃圾1次;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每日收集垃圾2次,保持垃圾筒清洁,建筑垃圾定点堆放;垃圾日产日清;对有毒物质分离特殊处理;灰尘、泥沙等粉尘性垃圾在运送途中应加以遮挡,防止垃圾掉落或飞扬引起二次污染;废弃涂料、油漆等流质性垃圾在运送途中注意容器的封闭,防止溢流污染路面;垃圾收集车封闭,无垃圾外溢、气味四散、垃圾洒落等现象。

4.3.12卫生消杀

4.3.12.4四级

针对灭蚊、蝇、蟑螂、灭鼠的实际需要和季节特点制定具体计划;灭鼠:每年至少进行3次;检查仓库、地下室,目视无明显蚊虫在飞;检查办公室、食堂,目视无明显苍蝇在飞;抽查楼道、业主(使用人)家无明显鼠迹,用布粉法检查老鼠密度,不超过5%。

4.4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4.4.1草坪

4.4.1.4四级

成活率在90%以上,生长正常;

整块草地没有已开花杂草,整块草地没有明显阔叶杂草;

基本无病虫害;

绿期250日以上,草坪平整,留茬高度控制在60mm以下;

绿地整洁,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设施基本完好,无明显人为损坏,对违法行为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绿化生产垃圾能及时清运;

根据草坪种类、季节、生长周期、天气、土质等情况实施淋水、施肥、修剪和灭虫。

4.4.2园林树木

4.4.2.4四级

生长长势较好,生长与该树种、该树木的平均年生长量相当;

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合理,树冠通风透光,没有死树和枯枝死杈;

枝干无明显的机械损伤,叶色、叶片大小、厚度正常,有黄叶、焦叶、卷叶以及有虫屎、虫网、积尘叶的柱树在8%以下;乔木根部无20cm高以上荫蘖枝,无过长杂草、杂物;

缺株在2%以下;

管理期间树林基本无钉栓、捆绑现象;

绿篱生长造型正常,下部枝叶基本茂密,整形修剪表面平整,棱角线条基本统一收齐,叶色正常,修剪及时,有虫株率在10%以下;

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介壳虫危害较轻。

4.4.3花坛

4.4.3.4四级

花卉长势良好,较好体现花坛设计要求;

在花坛开花期间,每周剪残枝、花5~7次,保持清晰的图案和适宜的高度;

宿根花卉管理及时,花期正常,缺株率在10%以下;

有轻微病虫害及人为损害,处理后对花卉生长影响很小,泥面不开裂,花木不缺水枯萎现象;

叶色、大小正常,无非正常落叶、黄叶;

株形丰满、整齐。

4.4.4人工湖、喷水池

4.4.4.4四级

每周清洁2次,人工湖岸边持作业工具打捞湖面上的漂浮垃圾;每日用捞筛对喷水池水面漂浮物打捞清洁1次;每2个月对喷水池清洁1次(刷洗水池瓷砖;抹洗灯饰、水泵、喷头、电线、大石表层的青苔、污垢;清理池底脏物、垃圾;清洗水池地面、周围地面等);池底鹅卵石每季度清洗1次;目视池水清澈,水面无杂物、池底无明显沉淀物、池边无污迹。

4.4.5假山、亭、廊、雕塑等建筑小品

4.4.

5.4四级

每季度清洁1次,细致、认真、全面的检查1次,主要检查山石之间是否牢固;需要刷白或刷油漆的部位每2年粉刷1次,大理石雕塑每年擦洗1次。

4.5安全防范

4.5.1人员组织

4.5.1.4四级

专职安全护卫人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

接受过相关的安全护卫知识与技能培训,训练有素,掌握基本安全护卫技能,熟悉物业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能恰当的处理和应对小区护卫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学习,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热爱安全护卫工作,无犯罪记录;

当班时应佩戴明显标志,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安全护卫人员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工具;

上岗时精神振作,姿态良好,在执勤时不得吸烟、吃零食, 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

举止应文明,礼貌待人,用语规范,讲普通话;

每班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4.5.2门卫

4.5.2.4四级

各出入口24小时有人值班看守;按照委托合同要求进行进出车辆管理、访客登记,谢绝业主拒绝访问人员和未经业主委员会批准的商贩入内,大件物品搬出实行登记,实施交通指挥与疏导等工作。

4.5.3巡逻

4.5.3.4四级

白天巡逻次数不少于6次,夜间巡逻次数不少于8次,重点部位、重点时间以及特殊情况加强巡逻;每组巡逻人员不少于2人;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接受业主(使用人)投诉和求助;回答用户的询问;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警方与管理处,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防止事态扩大,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安全巡逻有记录有检查。

4.5.4紧急事故反应

制定紧急事故处理预案,至少包括:火灾、爆炸、地震、炸弹恐吓、安全疏散以及电梯应急等;

有紧急事件救护组织,并始终处于紧急事故反应状态;

书面描述紧急事故救护组织职责,并让每位成员了解,周期性地进行反应训练;

高层住宅按消防要求组织进行疏散演习;

对紧急事故做出快速、正确的反应;尽可能减少破坏和损失程度;

按照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恢复生活秩序,如:帮助恢复电力供应、抢救财产等。

4.5.5其他防范措施

设有业主(使用人)求助与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

接到报警信号,确认后管理处应立即派人赶往现场查看,予以恰当的紧急处理;

涉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并有防护措施;

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对小区内外围边界、角落、车库、道路的照明设施加强维护,保持必要的照明;

建立空置房屋、设备室、垃圾房、杂物房巡查、钥匙管理及登记备案制度。

4.5.6交通、车辆管理

有较为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

小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

维持交通秩序,发现车辆未上锁及乱停乱放进行忠告或纠正,发现偷盗车辆、破坏交通设施等现象及时制止;设置露天停车场经过业主委员会批准并经过公安交管部门审批,符合规划要求;

封闭停车场由专人管理,车辆进场、离场有检查、记录;管理人员责任心强,认真负责;停车场具有交管部门核发的停车场使用证,按照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标准收费;按照合同特别约定履行车辆保管责任。

4.5.7消防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消防法规;

健全消防组织,建立消防责任制;

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基本消防技能;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消防通道设置路障;

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办法,指定专人维护、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保持完整好用;

发现火警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并马上派人前往报警地点,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力量救火,抢救生命和物资,派人接应消防车,服从火场总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每月1次巡查消防栓、箱、烟感头、喷淋头、消防水阀、消防标志等消防设备是否完好、齐全,并及时给予维修;发现设备故障时,必须及时修理或通知厂方处理,保证设备24小时正常运转;

每日检测1次喷淋管网水压,发现压力不够,马上检修排除故障;

每年模拟火灾操作1次,以熟悉操作和检查消防监控设备;

消防监控室保持清洁,每周至少保洁1次,要求地面无积灰,监控箱表面无污渍;

每日填写工作记录,建档备查。

4.6档案资料

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分类成册,管理完善,合理分类,查阅方便;

及时变更登记,账物相符。

5 专项服务

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委托合同中未约定,根据全体业主的需要、小区条件及物业管理企业的能力,经双方协商,物业管理企业向全体业主提供娱乐、健身、商业、代缴费等属于上述公共服务内容之外的服务。

专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等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本着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服务协议,可以作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合同的附件,也可以另行单独签订。

6 特约服务

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委托合同中未约定,物业管理企业为满足部分业主(使用人)特别需要,经双方特别约定,有偿提供相关服务的活动,如老年、伤残病人的护理,接送子女上学等。

特约服务内容、标准、费用等由物业管理企业和需要特约服务的业主(使用人)双方当事人本着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约定。

文明用语

A .1 因人称呼(如老伯、大妈、同志、师傅、女士、小姐、小朋友)

A .2 您好

A .3 请进、请坐、请讲、请问

A .4 请稍等

A .5 谢谢

A .6 对不起

A .7 请原谅

A .8 很报歉

A .9 没关系

A .10 不客气

A .11 请您排队等侯

A .12 请不要着急

A .13 很高兴能为您服务

A .14 请您先看一下须知

A .15 您有什么愿望,请告诉我

A .16 对不起,请注意保持环境(室内)卫生(请您不要吸烟)

A .17 请把您的需求告诉我

A .18 我能为您提供什么帮助吗?

A .19 我理解您的心情

A .20 我会尽量帮助您

A .21 请您按规定填写表格

A .22 有不懂的地方您尽管问

A .23 很抱歉,让您久等了

A .24 不用谢

A .25 请放心

A .26 我们帮您办

A .27 请留下保贵意见

A .28 您慢走

A .29 请走好,再见

A .30 为您服务是我应该做的!

A .31 您的需求就是我的职责

A .32 对待业主(业主(使用人))语言应该表达恰当、声调温和、亲切自然。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服务忌语

B.1 带有蔑视性、侮辱性的称谓,如:老头、老太婆、神经病等等

B.2 喂,干什么

B.3 喊什么,等一会儿

B.4 少啰嗦,快点讲

B.5 你管不着(你少管闲事)

B.6 喂,叫你呢

B.7 不关我的事

B.8 急什么,还没上班呢

B.9 找别人去,我管不着

B.10 墙上贴着,自己看

B.11 就你急,怎么不早来

B.12 给你讲过几遍了,怎么还拎不清

B.13 急什么,没看我正忙着吗?

B.14 你能怎么样(你看着办)

B.15 没看快下班了吗,早干什么了

B.16 烦不烦

B.17 这么晚了明天来

B.18 你问我,我问谁?

B.19 这事我管不了,你去找我们领导。

B.20 你这人是不是有毛病?

B.21 你这人真啰嗦。

B.22 你找谁,他不在,跟你说过了,他不在,你耳聋啦?

B.23 有意见,找领导。

B.24 我就这态度。有本事你告去

B.25 叫什么,等一下。

B.26 我就这种态度,怎么啦?

B.27 不是我管,我不晓得。

B.28 不知道,你问我,我问谁。

B.29 对待业主(业主(使用人))不应用任何使其不知所措的语言。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5级最新

12 1 总则 1.0.1 为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实现物业服 务的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标准。 1.0.2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 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适用本标准。1.0.3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 2 2 术语和定义 2.0.1 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受业主或者建设单位委托,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2.0.2 物业共用部分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按照规定由业主共 同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主要包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2.0.3 专项服务 接受委托,承接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园林绿化、环 境卫生、秩序维护等专业服务。 2.0.4 特约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的物业 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 2.0.5 突发公共事件 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 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 事件。 3 3 基本规定 3.0.1 本标准中涉及的物业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为日常维 修养护工作,不包括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工作。 3.0.2 物业服务标准分为五级,一级标准为最低标准,每 一级标准高于且包含相应低一级的标准。 3.0.3 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依据住宅物业实际情况确定 物业服务事项,选定相应的物业服务标准。本标准施行前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住宅物业按照约定执行。 4 4 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某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分等级服务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试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住字[1984]677号《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00)公告第17号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 3 总则 通过分类分项分级,具体明确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体现“质价相符”和“明明白白”消费,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标准可作为双方当事人选择或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参考依据,同时作为规范服务行为的标准,物业管理双方当事人应根据分类、分项、分级选择,在委托管理合同中具体约定执行。 4.公共服务 4.1接待 佩戴统一标志,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表情自然和蔼、亲切;对业主(使用人)一视同仁;接待时主动、热情、规范;迎送接待业主(使用人)时,用语准确,称呼恰当,问候亲切,语气诚恳,耐心细致;使用文明用语,不应使用服务忌语。文明用语见附录A,服务忌语附录B。 对业主(使用人)的报修与求助应耐心细致,对收费项目及时说明服务标准、服务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征求业主(使用人)的意见。 4.1.1值守 有完善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有记录。

4.1.2服务时限 4.1.2.1一级 急修(如:自来水设施跑水、下水管道和垃圾道堵塞、供暖设备漏水、电源线路和照明设备故障等项目,具体责任范围、服务内容等通过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大、中、小修标准见建设部《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试行)》等确定(下同)。服务2小时内到位,24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7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 4.1.2.2二级 急修服务1小时内到位,24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5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居民预约、雨天筑漏可不受5日限制)。 4.1.2.3三级 急修服务45分钟内到位,24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3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居民预约、雨天筑漏可不受3日限制)。 4.1.2.4四级 急修服务30分钟内到位,12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原则上2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居民预约、雨天筑漏可不受2日限制)。 4.1.2.5五级 急修服务15分钟内到位,8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2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居民预约、雨天筑漏可不受2日限制)。 4.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

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 物业管理行业是为公众服务的一个特殊行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来的物业管理市场竞争中,消费者们也会选择品牌好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享受高质量的服务。高质量服务的品牌是企业竞争实力的象征。而要在市场竞争中成为具有实力的、品牌好的物业管理公司,就必须制定一套物业管理服务规范,来约束管理服务人员,管理公司的运作。下面,极致小编就整理了一套详细的物业管理服务规范,供物业管理公司参考。 一.服务宗旨 住户至上精细服务专业品质追求卓越 二.住户满意度要求 每年一次征询住户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以上。 三.管理服务人员素质要求 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四.规章制度 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五.住户服务要求 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六.管理服务人员行为规范 (一)职业道德要求 1.敬业爱岗。勤奋敬业,积极肯干,热爱本职岗位,乐于为本职工作奉献。

2.遵守纪律。认真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法令,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认真学习。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4.公私分明。爱护公物,不谋私利,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5.勤俭节约。具有良好的节约意识,勤俭办公,节约能源。 6.团结合作。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同事的工作关系,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易与他人相处。 7.严守秘密。未经批准,不向外界传播或提供有关公司的任何资料。 (二)服务意识要求 1.文明礼貌。做到语言规范,谈吐文雅,衣冠整洁,举止端庄。 2.主动热情。以真诚的笑容,主动热情地为用户服务,主动了解用户需求,努力为用户排忧解难。 3.耐心周到。员工在对用户的服务中要耐心周到,问多不烦,事多不烦,虚心听取用户意见,耐心解答用户问题,服务体贴人微,有求必应,尽善尽美。 (三)仪容仪表要求 1.保持衣冠整洁,按规定要求着装,将工作卡端正地佩戴在左胸前。 2.工作场所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 3.男员工头发不盖耳朵、不遮衣领,每天剃须,保持指甲清洁,不留长指甲,扣好农扣,紧柬领带。 4.女员工头发不过肩,不做怪异发型,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不浓妆艳抹,不穿黑色或带花丝袜。

[修订]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修订]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4 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4.1 基本要求 4.1.1 客户服务场所 1 设置客户服务场所,配置基本办公设备。 2 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3 客户服务场所工作时间,工作日不少于 8 小时,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 4 设置并公示24 小时服务电话。 4.1.2 人员 1 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2 从业人员佩戴标志。 3 配备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 4 项目负责人具有 2 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企业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市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档案登记在册人员。 4.1.3 制度 1 建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消防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等管理制度。 2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3 建立物业服务工作记录。 4.1.4 档案 1 建立物业管理档案。 2 配备档案管理人员。 4.1.5 标志 设置安全警示、作业施工警示、温馨提示等物业服务标志。

4.1.6 客户服务 1 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收支情况、本年度收支预算。 2 涉及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内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3 对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劝阻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4 水、电急修20 分钟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由专项服务企业负责的设备设施应在 30 分钟内告知。 5 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在 3 个工作日内回复。 6 每年公开征集1 次物业服务意见,公示整改情况。 7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公益性宣传。 8 按规定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 4.1.7 专项服务委托管理 1 签订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 专项服务企业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要求;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 专项服务企业人员佩戴标志。 4 对专项服务进行监督及评价。 4.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4.2.1 综合管理 1 建立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基础档案。 2 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应每月归档。 3 组织实施房屋使用安全情况评估检查。 4 共用部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责任范围编制修缮计划,并按计划组织修缮;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即时组织修复。

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

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 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项目一级内容与标准二级1、按规定签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公示服务标准、收费标准。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承接项目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3、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人均服务建筑面积,多层项目在3500平方米以下、高层项目在2500平方米以下。4、承接项目时,按规定履行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职责,

承接手续齐全。5、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和住户资料档案齐全,分类成册,管理有序,查阅方便。6、物业服务企业所有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标牌,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7、从事物业服务的专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与其岗位相一致的资格证书。 8、物业管理区域设有服务接待中心,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公示16 小时服务电话,受理业主、物业使用人报修、投诉。建立回访制度,有回访记录,年回访率95%以上。9、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5%以上。 10、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的,按合

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三级1、按规定签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公示服务标准、收费标准。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承接项目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3、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人均服务建筑面积,多层项目在4000平方米以下、高层项目在3000平方米以下。 4、承接项目时,按规定履行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职责,承接手续齐全。 5、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和住户资料档案齐全,分类成册,管理有序,查阅方便。 6、物业服务企业所有员工佩

公寓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公寓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公寓管理处定期和冬、雨季节或天气异常时对房屋居住情况进行检查维修,或居住人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对房屋易出问题的部位,及时作出记录备案,重点检查。年底进行全面检查,对共用部位及其设施设备的完损程度作出评价,制定年度维护计划,作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二、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 1、定期对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保养维护,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 2、在不受外界客观情况的影响下,保证公寓的供暖、供水、供电、供气、有线收视和通讯正常运行。 3、公寓公共设施设备完好率保持在98%以上。 4、正确操作和使用设施设备,无因操作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三、环境卫生服务标准 1、清理公寓楼区域内的环境、场地及公共部位。每天定时清扫一次;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及时清理乱堆乱放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随时清理公寓内公共部位的废弃杂物。保持环境整洁有序。 标准:目视地面无杂物、无尘土、无积水、无污渍;墙面干净整洁,无灰尘、蜘蛛网、无乱贴乱画;区域内无废弃杂物、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无异味等。 2、清理楼道、楼梯及公共设施设备。擦洗各楼层及其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柜、楼梯扶手、护栏、电梯轿箱,更换电梯轿箱地垫;定期清理门窗玻璃、天花板、暖气片、管道等部位的灰尘;雨雪天气门口放置防滑地垫,设置提示牌等。标准:楼道和楼梯洁净、无污渍、积水;楼梯扶手、护栏、电梯门电梯内壁无手印;门窗玻璃明净;天花板洁净无明显污渍,房角和设施设备无尘土和蜘蛛网等。

3、每天定时清扫公寓内的公共卫生间、洗浴室、开水房、洗衣房;冲洗洁具、擦拭墙壁、拖洗地面、巡视检查设施设备、放置卫生纸、清理垃圾杂物、更换垃圾袋等。 标准:地面墙面干净、瓷砖无锈渍、室内无异味、便池内外无杂物无污渍,垃圾清理及时,随时放置卫生纸,设备完好无损,金属器具无锈迹、无长流水、无堵塞、无滴漏现象。 四、安防服务标准 1、公寓管理接待处24小时管理服务值班,及时登记非本公寓内来访或临时居住人员,在可能涉及人身安全的地方设置明显标志及防范措施。 2、随时维护公寓楼周边车辆停放秩序,并注意维护车辆安全。 3、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使住宿人员掌握基本的安防知识和技能。 4、定期对公寓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共用电器进行巡视、检修,保证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共用电器完好,消防设施设备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5、制定紧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进行培训和演练;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安防事件,作好公寓综合治理。 6、公寓内严禁违规使用高负荷大功率电器、动用明火、私拉乱改用电线路或插座;严禁随意动用消防设施设备。 7、来访人员进行登记,晚间限时离开,未经允许,严禁留宿。 8、公寓内无火灾、失窃、触电、斗殴、赌博、传播不良文化等事件和违法行为。 五、绿化服务标准: 公寓内绿化植物摆放位置合理、定时养护、保持叶面干净无灰尘,无病虫害、无枯死等现象;根据季节及时更换摆放花卉植物。 六、供暖服务标准 供暖期提前试水调试,按时送暖。保证室内标准达到16℃±2℃,及时处理供暖中出现的问题。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一级标准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一级标准(试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制定 (一)基本要求 1 、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 、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 、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书或者岗位证书。 4 、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 、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服务主动、热情。 6 、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 小时服务。急修半小时、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 、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8 、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 、按合同约定规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0 、每年至少1 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 以上。 (二)房屋管理 1 、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 、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 、每日巡查1 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 、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1 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 、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1-5级对比表)

一、综合管理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内容管理处 设置 小区内不设置管理处, 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小 区一次以上,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 小区内设置管理处,配置 简单办公设备,配有电话。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3)配置一般的办公用品(如办 公家具、电话等)。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3)配置办公家具、电话、电脑、打 印机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有专门的业主或使 用人接待区域。 (3)配置办公家具、电话、传真机、复印 机、电脑、打印机、网络等办公设施及办公 用品。 管理人 员要求 (1)小区经理有物业 管理员上岗证和小区 经理上岗证。 (2)管理人员挂牌上 岗。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 员上岗证和小区经理上岗 证。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 挂牌上岗。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 证和小区经理上岗证,有三年以上 物业管理工作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 岗,仪表整洁。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 小区经理上岗证,有一年以上小区经理 任职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 仪表整洁规范。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 理上岗证,有二年以上小区经理任职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 洁规范。 (3)适当配备具有外语会话能力的管理人 员。 服务时 间 周一至周日在指定地 点进行业务接待。 周一至周五在小区管理处 进行业务接待,周六、周 日在指定地点进行业务接 待。 周一至周日在管理处进行业务接 待,并提供服务。 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时在管理处进行 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 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时在管理处进行业务 接待,并提供服务。

居住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居住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居住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居住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的术语和定义、房屋和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环境清洁和绿化养护管理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内的居住物业管理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一部分:通用符号 GB1705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17242投诉处理指南 GB19210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2894-2008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 GB50310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使用导则 GB13495-92消防安全标志 GB50601-2010防雷接地施工验收规范 CJJ/T102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

TSGT5001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物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5号(2004)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房[2010]165号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基字[1998]7号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200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检[2014]1428号关于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2014]2732号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2003)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8号(2011)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管理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发[2015]91号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促进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住宅物业服务的管理规范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住宅物业服务中心 工作手册 批准:文件编号: MMWY/QM-3/C 审核: 修改状态号: A/0 编制:受控章: 发布日期:文件发放号:

工作手册说明 1 本手册是相关程序文件的支持性文件,是物业服务中心日常工作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服务中心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2 本手册适用于未建立服务总台的规模较小的普通住宅类物业服务中心使用。 3 各有关物业服务中心在执行本手册时,应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关键岗位的特殊要求,编制关键岗位工作指南,并发放到具体岗位,作为对本手册的补充。 4 本手册的适用性评审由公司质量管理部每年进行一次,各服务中心在使用中发现不适用的应及时向质量管理部反映,并在评审后进行修订。在“文件修改控制页”上注明。 5 本手册所列的法律法规目录,其列明的条款属于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的内容,应通过网络、书籍等方式适时组织学习。 6 本手册为受控文件,其管理和发放均应按照《文件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章节号标题文件编号页 码 1.0 目录 MMWY/QM-3/WH.001 3 2.0 文件修改控制页 MMWY/QM-3/WH.002 6 3.0 组织机构图 MMWY/QM-3/WH.003 7 3.1 岗位设置表 MMWY/QM-3WH.004 8 3.2 主要职能和质量目标 MMWY/QM-3/WH.005 9 3.3 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 MMWY/QM-3/WH.006 11 4.0 服务规范 4.1 服务人员形象标准 MMWY/QM-3/WH.101 4.2 客户服务反应标准 MMWY/QM-3/WH.101 4.3 消防管理服务标准

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一)综合管理 范围: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用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工作内容及要求: (1)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 (3)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夜间有人值班,处理急迫性报修,水、电等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 (4)协助组建业主委员会并配合其运作; (5)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齐全; (6)与业主签定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物业管理公约等手续;公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 (7)应用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情况进行管理;(8)全体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

(9)每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征求意见用户不低于总户数80%。 (二)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 范围:按《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中附件一:共用部位公用设施一般应包括的范围的内容为准;不包括另行收费的设备设施,如电梯、水泵、暖气等设备。”) 工作内容及要求:确保居住小区内楼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基本市政设施的正常使用运行和小修养护,包括: (1)楼房及小区内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和小修,执行《房屋及其设备小修服务标准》; (2)保证护栏、围墙、小品、桌、椅、楼道灯、绿化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道路、甬路、步道、活动场地达到基本平整,边沟涵洞通畅; (3)确保雨水、污水管道保持通畅,定期清掏化粪池、雨水井,相关设施无破损; (4)负责小区智能化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 (5)定期清洗外墙。 (三)绿化

【新编】DB11、T751-2010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北京市地方标准 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Residential Property Service Standard 编号:DB11/T 751-2010
主编单位: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批准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0 年 10 月 1 日
2010 北京 前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定义;3.基本规定;4.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5.住宅 物业服务二级标准;6. 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7.住宅物业服务四级标准;8.住宅物业服务五 级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工作。 主编单位: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北京银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闻达敏斯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网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顺天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主编人员:薛福志、艾白璐、王颖、王亚军、李旻、郑冰、魏宣、谢炜、周文、吴卫东、李维 善、张乃魁、陈祖武、霍炜、贾光辉、许文良、张国安审查专家:杨燕敏、邓俊、韩子忠、化 向东、郭健、曹绍利、郑乐、徐平波、宋宝程、闫耘、蔡玲玲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和定义 ............................................2 3 基本规定 ............................................. 3 4 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4 4.1 基本要求 .......................................... 4 4.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6 4.3 消防安全防范 ..................................... 11 4.4 绿化养护 ......................................... 14 4.5 环境卫生 ......................................... 15 4.6 公共秩序维护 ..................................... 16 4.7 装饰装修管理 ..................................... 17 5 住宅物业服务二级标准 .................................19 5.1 基本要求 ......................................... 19 5.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21 5.3 消防安全防范 ..................................... 26 5.4 绿化养护 ......................................... 29 5.5 环境卫生 ......................................... 30 5.6 公共秩序维护 ..................................... 32 5.7 装饰装修管理 ..................................... 32 6 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 .................................34 6.1 基本要求 ......................................... 34 6.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36 6.3 消防安全防范 ..................................... 42 6.4 绿化养护 ......................................... 44 6.5 环境卫生 ......................................... 46

住宅小区日常物业管理与服务规范 - 制度大全

住宅小区日常物业管理与服务规范-制度大全 住宅小区日常物业管理与服务规范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住宅小区日常的物业管理与服务(一)日常的管理1、楼宇的管理(1)管理员上班前巡查一遍所分管之楼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于工作日记(房屋管理台帐);下班再巡查一遍,做好记录交接班人... 住宅小区日常的物业管理与服务 (一)日常的管理 1、楼宇的管理 (1)管理员上班前巡查一遍所分管之楼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于工作日记(房屋管理台帐);下班再巡查一遍,做好记录交接班人员; (2)设立《房屋维修卡》,对房屋的公共部分和用户室内的维修做有全面记录,并定时回访; (3)对装修的住(用)户要随时查看是否按装修规定进行装修,发现乱搭乱改等行为,即时处理、纠正,并耐心做好思想工作,直到恢复原状为止。 (4)对楼宇天面防水层、水池、公共通道、地下室、基础、梁板、外墙、空间、地面进行管理与维护,使房屋完好率达98%以上,维修合格率达100%; 以上由管理组负责,按人均管理户数和栋数包干,量化考核。 2、设施、设备的管理 (1)将公共设施如公厕、配电房、泵房、通讯、路灯、排水排污管道、沙井、化粪池、马路、公共活动场所等管理好,不得改变其使用功能。 (2)对水泵、发电机、配电柜做好运行及维修保养记录台帐,定期检 查等,及早堵漏洞;管道和有电的设备均有明显的提示标志(如小心触电等提示); (3)在设备、设施的现场设置"管理制度"、"维修保养规定"、"操作规范",挂在明显的位置,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牢记后,按要求上岗操作,每季度组织学习,考试合格后才可继续上岗。 3、水电管理 (1)水电工24小时值班,保障用户的水电供应,不得出现因管理不善而停电停水;出现故障,水电工必须20分钟到达现场,及时维修恢复正常,;因公用线路停水、停电,必须由管理处预先通知用户,让用户做好蓄水、停电的准备; (2)按期清洗水池、定期出示水质化验单,保障生活用水的清净符合标准。 (3)每月准确无误地给用户抄水、电表,做好计算、摊分及收缴水电费通知单等工作,让用户有足够的时间备足水电费用,按时交纳; (4)将住(用)户入住前的水电表度数抄好、登记好存档; (5)协助办理住用户用电增容。 4、卫生管理 (1)垃圾天天清运、上门收住户的袋装垃圾;公共地方、中心花园的垃圾桶内的垃圾不得超过三分之二,垃圾桶每天清洗一次; (2)小区内马路、走道、公共场地每天清扫、保洁两次,确保路面无杂物、集水现象; (3)所有楼梯每周清洗一次;电表箱、电梯轿厢、楼梯扶手、消防箱、信箱、楼宇防盗门、通风窗玻璃等设备,每天抹一次,确保无卫生死角,达到**市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的标准。 5、电梯管理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经严格考核后才能上岗。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参考Word)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 (一)基本要求 1、依据有关规定,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各方权利义务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做好记录。 3、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4、物业服务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服务人员佩戴标志,服务主动、细致、周到,用语文明。 6、6、在物业服务中心悬挂(或张贴)物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公示物业服务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7、7、在公共区域显著位置公示24小时报修电话,有服务人员接待住户,8:30-12:00、13:00-17:00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20分钟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由专业机构负责的,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机构,有报修、维修记录。 8、涉及住户正常生活的物业服务重要事项,应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9、每年第四季度对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 全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和服务计划,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10、对区域内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劝阻,报告主管部门,也可依据管理规约等约定提起诉讼。 11、建立各种公共突发性事件(如:消防、水、电、气、电梯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的处理机制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即能立即实施。 12、冬季、雨季、汛前以及重大节假日前进行安全检查。 13、设置意见箱,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公开的物业服务意见征集,并将提出的意见与解决情况公示。 14、公布公共服务的收支情况。 15、小区内显著位置设立公共信息栏,配合街(乡)、社区进行公益性宣传。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有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如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提出报告与建议,按规定组织实施。 3、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定期巡视房屋共用部位的楼地面、墙面、顶棚等,发现破损及时修补。 5、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进行1次房屋避雷检测,符合避雷规范要求。 6、保持小区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标志清晰。 7、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及时告知和劝阻,对拒不改正的,要报告行政主管部门。 8、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管理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 (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养护维修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共用设施设备保持正常运行和使用。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清册档案(设备台帐),有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保养、维修记录。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4.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B级)P38 为了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和标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根据我国物业管理现实情况,于2004年印发了《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从物业管理服务的基本要求、房屋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协助维护公共秩序、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等六个方面界定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制 定了三个等级的服务标准,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与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物业服务等级,约 定物业服务项目、内容、标准以及测算物业服务价格的参考依据。《标准》的具体规定如下: 注:括号中内容是三个等级中的一些差异,要特别引起注意。 一级服务标准: (一)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三级没有“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 (6)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半小时内,其他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 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二级公示16小时服务电话,急修1小时内。三级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三级没有 此条款) (8)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0)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以上。(二级75%以上。三级70% 以上)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 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 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 养护。(二级每3日巡查1次。三级每周巡查1次)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临时管理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 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1次装 修施工现场(二级每3日巡查1次。三级至少巡查2次),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 1页

物业管理超一级服务标准介绍(doc 11页)

物业管理超一级服务标准介绍(doc 11页)

第十三章物业管理超一级服务标准 第一节天津市一级物业管理标准 服务内容服务标准

综合管理清洁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绿化养护 共用部位养护1、维修养护制度:在工作场所公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度,执行良好,有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 2、小区平面分布图、楼门标识等:保持完好齐全、规范美观,有缺损及时更换修补。 3、房屋外檐:每周巡查一次,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4、楼梯扶手、门窗:每周巡查一次,保持楼内公共部位门窗玻璃、配件完好,开闭灵活。 5、楼内墙地面、顶面:每周巡查一次,遇有损坏适时修补。 6、雨水井、化粪井:每月检查一次,定期清理疏通,保持畅通,无堵塞外溢。 7、场地、道路:每月巡查一次,场地、道路平整通畅,发现损坏按规定修复。 8、安全标识:每天巡查一次,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识,发现损坏及时修补。 9、围墙:每周巡查一次,保持围墙完好,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10、楼道灯:接到业主或使用人报修后2小时内修复,完好率98%以上。 第二节朝华园、朝华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综合管理服务标准 服务内容服务标准 综合管理1、服务中心:小区设置服务接待中心,配置办公家具及电话、传真机、计算机等办公设施设备。 2、管理服务人员:小区经理持有项目经理上岗证,部门主管人员持有项目经理上岗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服装统一、佩戴标志、仪表整洁规范、文明服务;水、电等特种作业员工均应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持证率100%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3、服务时间:每天24小时有值班经理和管理人员接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

物业服务标准(一至三级)

一、一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 1、基本要求 (1)物业管理企业原则上应持有二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或具有三年(含三年)以上管理住宅小区经 历的三级物 业管理企业。 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并落实到位,按规范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标准 (2) (3) 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三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 (4) 80%以上物业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 (5) 80%以上物业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 物业管理企业对业户档案、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管理等实行计算机管理。 (7) 服务及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价目。采取多种形式服务反馈,如走访业户、恳谈会、电话沟通、 问卷调 查等,保证每年与 50%以上业户作有效沟通,每年对物业服务投诉有效处理率达到 95%。 小区设有服务中心,实行 24小时物业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适应业主需求,开展有偿特约 (8)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户资料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 管理档案等)。 (9)适应业主需求,组织、配合社区开展文化活动。 (10)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收支状况。 (11)按规定管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2、房屋管理 (1 )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洁;外墙、公共楼梯间的面砖、玻璃等无污迹、无破损,涂料 墙面定期粉 刷。夕卜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 设置, 整齐有序。 (3)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 空调安装统一有序,支架无锈蚀。

《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538-2002)

《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 538-200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分等级服务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试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住字[1984]677号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00)公告第17号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 3 总则 通过分类分项分级,具体明确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体现“质价相符”和“明明白白”消费,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标准可作为双方当事人选择或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参考依据,同时作为规范服务行为的标准,物业管理双方当事人应根据分类、分项、分级选择,在委托管理合同中具体约定执行。 4.公共服务 4.1 接待 佩戴统一标志,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表情自然和蔼、亲切;对业主(使用人)一视同仁;接待时主动、热情、规范;迎送接待业主(使用人)时,用语准确,称呼恰当,问候亲切,语气诚恳,耐心细致;使用文明用语,不应使用服务忌语。文明用语见附录A,服务忌语附录B。 对业主(使用人)的报修与求助应耐心细致,对收费项目及时说明服务标准、服务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征求业主(使用人)的意见。 4.1.1值守 有完善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有记录。 4.1.2服务时限 4.1.2.1一级 急修(如:自来水设施跑水、下水管道和垃圾道堵塞、供暖设备漏水、电源线路和照明设备故障等项目,具体责任范围、服务内容等通过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大、中、小修标准见建设部《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试行)》等确定(下同)。服务2小时内到位,24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7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 4.1.2.2二级 急修服务1小时内到位,24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5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居民预约、雨天筑漏可不受5日限制)。 4.1.2.3三级 急修服务45分钟内到位,24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3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居民预约、雨天筑漏可不受3日限制)。 4.1.2.4四级 急修服务30分钟内到位,12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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