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中的私人领域公共化现象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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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社交表达的“圈层化”现象研究

网络社交表达的“圈层化”现象研究

第34卷第6期 2021年03月Vol.34 No.6March 2021艺术科技随着互联网产业的蓬勃发展,网络社交逐渐成为日常社交的重要部分。

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文化的受众都在新媒体时代形成了自身的圈层文化,圈层用语作为圈层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并成为网络社交用语,使网络社交用语出现了“圈层化”现象。

不同圈层的网络用语具有一定的专业性且更新速度较快,很难得到本圈层以外的其他群体的理解,作为一种亚文化给传统的社交用语带来了很大的冲击。

1…网络社交表达的“圈层化”随着网络的蓬勃发展,“‘媒体融合’冲击了旧式信息获取的渠道,人们在这样一个媒体融合的时代可以按需索取信息”[1],网络社交表达的“圈层化”主要是指在网络社交平台受众多元化的背景下,网络社交平台和网络社交过程中圈层用语的出现频率变高,使用圈层用语的受众逐渐变多并随之出现“圈层化”的现象。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成为社交的重要平台,网络社交平台主要用文字和图片进行交流,与现实社交中的语言、身体交流相比,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现在的聊天早已不再简单地追求信息传达,更多地是在聊天互动中获得娱乐满足感”[2]。

网络社交群体对文字和图片的表达功能进行了最大限度的开发和挖掘,如开发、使用表情包及网络社交用语等等。

随着表情包网络流行热潮的退去,网络社交用语长更长新的特点进一步凸显出来,“用最平实的情感读出文字背后的价值”[3]成为网络社交的必备技能。

近年来,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上频繁出现“吊打”“内卷”“996”“社畜”等圈层用语,圈层用语往往和本圈层的某些热点事件、热点人物紧密相关。

虽然圈层用语涉及的内容都是本圈层的,但是互联网的发展及圈层和社交平台主体的重合,使这些圈层用语传播的场合并不局限于圈层内部。

微信公众号、朋友圈都会出现圈层用语,圈层本身就是指某一个群体,部分人的朋友圈也是由这个群体组成的。

圈层用语在社交平台中属于小众文化,但在2019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我们都有一个爱豆叫阿中”的口号,刷遍了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

对网络公共领域的思考研究

对网络公共领域的思考研究

各界前沿理论|鈿舞0;醫对网络公共领域的思考研究刘国芳摘要: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尤其是自媒体进入人们的生活,公民在网络平台上的自我表达不仅仅为了社交需要,同时还针对一些公共议题发表意见,形成公共舆论,这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民主,而且许多现实社会问题也得到了解决.网络政治表达问题越来越被人们关注,网络给人们提供了一个自由发表意见的公开市场,本文主要就网络政治表达和网络公共领域等问题来展开分析和讨论,并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公民;网络政治表达;网络公共领域在自由主义语境下,公共领域与公共舆论领域的含义并无多少差别,这一概念的产生是因为国家和社会之间本质上存在的相互作用。

提到公共领域,哈贝马斯认为“它是一个私人集合而成的公众的范畴,是一个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公共空间,公民们认为他们可以在这个空间中自由发言,没有国家控制,公民个体聚集在一起共同讨论与他们自身利益相关的公共事务,对抗公共权力形式。

”公共领域的存在是必要的,因为国家权力的公共性决定它必须被限制和被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的利益,维护人民的意志。

网络中是否存在公共领域,不同学者有不同观点,但网络的重要功能是引导公共舆论,网民通过网络政治表达可以促进网络公共领域的形成,通过网络参与政治,提出意见和建议,与政府之间形成互动,网络政治表达自由权的行使要求存在一个具有理性和共识性特征的网络公共领域。

网络空间是用户形成公共舆论的良好场所。

公民在网络上针对公共议题展开讨论、表达观点,形成舆论,与我们之前所认知的公共领域相比,这种基于新媒体技术的公共领域的兴起是对传统公共领域的重塑,传统上公共领域的建构是以大众传播媒介为传播载体,比如电视,报纸等,这时公共领域的形成受时间、空间等条件的限制,且民意在传达过程中易失真,并且不可能实现实时互动和交流,新媒体技术下网络公共领域的建立正是突破了这些问题的束缚,使公民能够畅所欲言,敢于表达真实自我,不同意见相互碰撞,形成公众舆论,更体现了公共性的特征,某种意义上说更接近于哈贝马斯所阐述的公共领域。

微信传播存在的“信息茧房”效应探析

微信传播存在的“信息茧房”效应探析

69数字与传播·研究引言相对于其他社交媒介个人内容的公开性,作为最大的社交工具之一,微信改变了大众的生活,从社交工具变成了连接信息交流的平台,成为人们一种生活方式,并且带动了自媒体发展空间,产生了盈利模式。

它显然已经成为了我们公共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网络信息平台,但同时,微信也呈现出极为紧缩的信息脉络,出现“信息茧房”的趋势。

本文将对微信传播过程中存在的“信息茧房”效应进行简单分析。

1. 微信“信息茧房”的出现1.1“信息茧房”的概念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凯斯·R·桑斯坦指出,网络虽能供给丰富的信息,但却未必是无限开放的社交平台,而是密闭化的空间,并在其著作《信息乌托邦: 众人如何生产知识》中明确提出“信息茧房”(information cocoon)的概念——因为人们对信息的需求往往是个性化的而非全方位的,基于个人偏好接触媒介信息,久而久之将会将自身桎梏于像蚕茧一般的“茧房”之中。

1.2微信“信息茧房”出现的原因首先,随着信息传播技术的进步,信息源内容不再仅由专业的网站或特定的人群产生,各类新型网络社交媒体和平台频频涌现,信息生产环境越来越“去中心化”,这奠定了“信息茧房”形成的基础。

其次,“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在信息过剩的时代环境中,人们对于自己的趣向会带有本能的关注,网民内部分离为大量的小集团,这是“信息茧房”效应愈演愈烈的内在动力。

最后,“信息茧房”效应在微信中体现得较其他媒介更盛,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微信本身的功能设置和信息传播方式更有利于“信息茧房”的生成与加固。

一方面,微信用户可以通过关注“订阅号”的方式来定制信息和服务;另一方面,朋友圈的信息发布和信息读取更加私人化和个性化,更大程度迎合用户“人以群分”的趋势。

2.微信传播中“信息茧房”效应的表现2.1“我的日报”式的朋友圈微信给用户提供了与传统媒介不同的自由度与选择权,促使受众从被动的接收者转变为主动的搜寻者,用户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内容偏好和时间安排接收和搜索信息,也就是说用户完全掌握了“看什么”和“何时看”的主动权,这种受众更接近于积极主动的个性化信息消费者。

对私人话语向公共领域扩张的思考

对私人话语向公共领域扩张的思考

对私人话语向公共领域扩张的思考作者:闫晓琳来源:《文艺生活·文艺理论》2012年第03期摘要:私人话语向公共领域的扩张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传播现象,一些媒体因眼球经济的驱动,不惜以媚俗的姿态来迎合受众。

然而单纯满足受众的窥视心理,显然是对“传者中心论”到“受者中心论”的误读,并不能满足受众的快乐原则。

关键词:私人话语;公共领域;窥视心理;快乐原则中图分类号:G2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2)08-0282-01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一些私人话语如爱情与婚姻状况、家庭生活等出现在大众媒体上,这些话题以往是以隐蔽的状态存在,而如今在大众媒介的空间得以展现。

有些学者把这种现象称之为私人话语向公共领域的扩张。

一、关于公共领域与私人话语20世纪60年代,作为法兰克福学派的最后一位批判理论家,哈贝马斯在其著作《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开创性地提出了“公共领域”的概念。

他曾作过这样的说明: “公共领域原则上向所有公民开放。

公共领域的一部分由各种对话构成,在这些对话中,作为私人的人们来到一起,形成了公众。

……当这个公众达到较大规模时,这种交往需要一定的传播和影响的手段;今天,报纸和期刊、广播和电视就是这种公共领域的媒介。

”而私人话语是指个体在私人领域中依照自己的兴趣、爱好等表达的意愿、想法,它可以是语言,也可以是文字。

按照克鲁格的观点,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公共话语与私人话语之间是有明确的界线的。

在公共领域,人们“能说什么,不能说什么”,既“受羞耻心的约束”,也受传统伦理道德的约束。

显然,克鲁格的观点在今天看来是一种理想状态,在传媒市场化运作的环境下,私人话语早已悄然向公共领域扩张,甚至大众媒体正日益蜕变成宣泄个人非理性情感的工具。

二、私人话语向公共领域扩张的原因(一)对“传者中心论”到“受者中心论”的误读“受者中心论”的提出源于人们对“魔弹论”的反思。

到了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兴起对“受者中心论”的研究,人们开始逐渐意识到受者在传播过程当中的重要位置和作用。

二次匿名下的个人社交账户新形态——小红书平台“momo”群体行为探析

二次匿名下的个人社交账户新形态——小红书平台“momo”群体行为探析

一、社交媒体平台的二次匿名打造2023年3月2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简称CNNIC)在京发布第5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67亿,较2021年12月增长3549万,互联网普及率达75.6%。

随着网民人数的水涨船高,互联网环境中出现了更加多元丰富的网民群体。

可以说,社交媒体时代的来临开启了一次社会转型,冲击了传统的交往模式,亦重塑了个体的社会化进程。

在此背景下,小红书、豆瓣等平台兴起的“匿名群体”成为诸多用户中较为独特的分支。

“momo”是微信登录随机默认的头像和用户名之一。

使用社交媒体前,用户需要注册一个专属于自己的账号,作为自己在社交媒体上的虚拟身份。

如果用户在使用微信进行授权登录小红书、豆瓣、知乎等平台的时候,选择了跳过输入用户名和上传账号头像的步骤,微信平台就会为用户提供一个系统默认的用户名和头像,也就是所谓的“momo”和与之对应的粉色卡通恐龙形象。

过去,用户往往更倾向于将默认头像和用户名更改为彰显自身个性的独特内容,甚至部分用户会有意避免和其他人使用相同的头像和网名,以显示自己虚拟身份的独特性。

而在当下互联网环境中,却有这样一批“反其道而行”的用户,他们将自己曾经具有个人特色的用户名与头像更改为系统默认的用户名与头像,甚至集结成群体,创造了相关的独有语境和话语,以此塑造了一场场别开生面的传播游戏。

这类群体包括豆瓣平台“用户已注销”群体、小红书平台“momo”群体等。

本文以小红书平台“momo”群体为例,通过参与式观察及深度访谈等方法深入了解这一群体,并尝试从“隐私悖论”的视域解析“momo”群体的行为。

“momo”群体最显著的特征即群体内成员的平台账号拥有统一的头像和用户名,这一特征往往使得其他用户在面对这一群体时,难以区分群体内用户,也难以在群体中找到特定单独个体。

登录网络社交媒体平台使用的虚拟身份本身对于现实生活中的个体而言具有匿名性,而当用户选择使用统一的头像和网名,原先已经存在的匿名便被再加一层,也就将自己的账号打造成为“二次匿名”的虚拟身份。

反思网络互动行为中公私领域的模糊性

反思网络互动行为中公私领域的模糊性

反思网络互动行为中公私领域的模糊性作者:安妮来源:《青年与社会》2014年第12期【摘要】文章运用网络互动空间互动中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模糊性理论作为支撑,对网络互动行为进行的分析,从行动者角度出发,反思这种公私领域之间的模糊性对其自我的真实定位所产生的影响。

【关键词】模糊性;网络互动;公共领域;私人领域一、网络社会与生活网络社会的发展让人类社会的行为从真实的地域空间结构,转向“线上”的虚拟网络平台,并且在日常生活中越发凸显其作用。

网络社会的真实与虚拟在很长时间作为热门讨论话题,在其形成的初期,大多数人认为网络是一个基于科技产业与信息流通工具而形成的交流平台,是个虚拟的信息获取和互动平台,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移动通讯智能型设备的层出不穷,让网络的使用变得更加生活化。

因此有学者承认,“网络社会是基于网络技术平台上的人类交往时间活动的共同体,是一种世界普遍交往的社会结构,是社会事件主体——人与人通过网络这一终结客体构成的一个平行或相互交错的交往大系统。

”随着科技技术的发展,大众传媒的载体和形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日新月异的传播媒介和新媒体的产生,让人们能够参与到了新媒体互动的过程中。

互联网作为新兴媒体,以其更加便捷、高速的信息流通与交往方式已经普遍被现代社会所广泛应用,甚至现代的时代已经被互联网时代所代替,人们之间的沟通和交往不再拘泥于面对面的模式,更多的展现在了网络中的互动和交往,很快网络社会随着互联网社会互动的迅速展开而形成。

在这个社会中,人们的生活开始变得足不出户,可以通过网络实现购物的需求,在个人主页这样的私人领域展示自己的生活,在贴吧等公共领域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愿,甚至可以通过网络监督政府工作等。

网络社会的发展预示着在网络上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关系和角色构成,我们常认为网络世界是一个虚拟的、不真实的社会形态,而今网络实名制化的趋势,改变了人们的很多行为方式和意识观念,甚至我们从网络中获取了更多的信息和资源去扩充我们对于世界形态的理解,其内容的冗杂和多样化使得人们容易被各类信息所影响,不停地在虚拟与真实世界的转换,也迷失在虚拟与真实之间。

交往行为视角下微信朋友圈传播行为探究

交往行为视角下微信朋友圈传播行为探究

交往行为视角下微信朋友圈传播行为探究作者:秦亚丽来源:《海外文摘·学术版》 2019年第7期秦亚丽(山西大学新闻学院,山西太原 030000)摘要:利用微信朋友圈时时处处与人交往和分享动态,不停歇穿梭在虚拟与现实交往空间之中,已经内化为大众潜意识里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

微信朋友圈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双重特征,凸显大众主体性,使得自我呈现多样化。

从传播学视角阐述其理论与传播的关系,运用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解读微信朋友圈的传播行为,通过朋友圈个体交往行为真实性、正确性和真诚性的合理性建构,塑造良好的自我形象,营造郎清的朋友圈环境。

关键词:交往行为;微信朋友圈;戏剧行为;目的性行为中图分类号:G206;F713.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177(2019)07-0052-031 作为传播活动的交往行为微信朋友圈作为个体交往行为的虚拟化社区,在增进交流、协调行为、传播知识方面发挥着不可替性职能。

无数个体借助微信技术平台压缩时空距离,堆砌虚拟交往空间,是现代交往行为的常态走势。

但过渡沉溺于朋友圈,便不能脱离朋友圈视野,使得交往受限,逐渐被媒介殖民化。

朋友圈作为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双重空间,呈现多种行为。

依据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概分为戏剧性为,目的性行为,规范调节行为和交往行为。

不同的行为侧重点自然不同,但究其根本无不围绕自我呈现与信息分享两种行为。

正确解读朋友圈交往行为,有助于引导人们理智对待交往工具,关注现实交往,拒绝媒介殖民化,推进微信使用的合理性建构。

2 微信朋友圈“交往行为”类型分析2.1 目的性行为这种行为有着鲜明的目标取向,行动者在权衡、比较各种手段后,往往会选择一种最有“效率”的手段以达到目标。

行为主体结合周围环境,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采取一定手段影响他人,进而达到自身所希望的状态。

使用朋友圈发布信息,是行为主体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意无意影响别人的直接行为体现。

微信传播伦理失范现象研究

微信传播伦理失范现象研究

微信传播伦理失范现象研究 近年来,随着微信的普及和应用范围的扩大,微信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微信传播伦理失范现象也逐渐显现出来,给社会和个人带来了诸多问题。本文将从微信传播的特点和伦理失范现象的表现形式两个方面展开研究。

微信传播具有一定的特点,这些特点为后续的伦理失范现象提供了土壤。微信传播具有快速、便捷的特点。微信消息的发送和传播速度非常快,随时随地都可以接收和发送消息,这使得消息的传播范围更广、速度更快。微信传播具有一定的匿名性。在微信朋友圈中,用户可以设置不同的权限,来控制自己信息的公开程度。这种匿名性使得一些人利用微信传播谣言、虚假信息等不良内容。微信传播还具有多样化的传播形式和渠道,包括文字、语音、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这使得微信传播更加生动、直观,容易引起用户的兴趣。

微信传播伦理失范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伦理失范现象中的隐私泄露问题严重。由于微信传播的便捷性和速度快,一些人在使用微信时慢慢忽略了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把一些个人隐私信息发布在朋友圈或群聊中。这使得个人隐私容易被泄露,给个人带来了威胁和困扰。微信传播中存在着谣言、虚假信息的传播。一些人利用微信朋友圈和群聊的特点,散布谣言或虚假信息,制造恐慌和混乱,给社会和个人带来了严重的后果。微信传播中还存在着侵权行为,包括盗用他人作品、侵犯他人肖像权等。一些人利用微信传播他人的照片、文字等作品,未经允许进行修改、传播,严重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微信传播伦理失范现象,有必要采取一些措施来加以治理。加强对微信传播伦理的教育和宣传,提高人们的伦理意识。通过对微信传播伦理的讲解和宣传,引导人们正确使用微信,增强对个人隐私、知识产权等问题的重视。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对违法违规的微信传播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加强对微信传播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伦理失范的问题,打击谣言、虚假信息传播行为,保护社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还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来加强对微信传播的管理,如加强对微信账号的实名认证、加强对微信群聊的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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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DIO &TV JOURNAL2019.08e 聚焦一、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区分哈贝马斯认为,私人领域是以家庭消费及家庭成员的社会化为核心的领域,家庭是私人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①。

与公共领域的“公共性”相比,私人领域因其是被隐藏的而更具有“私人性”。

从性质和开放度两方面来看,朋友圈属于私人领域。

首先,申请微信账号采取手机号码实名认证的方式,账号属于个人私有。

其次,不同于微博可单向关注的方式,在拥有微信账号后,需一方向另一方发送申请好友请求并通过对方验证后才能建立微信好友关系,因此朋友圈的开放范围仅限于微信好友之间。

哈贝马斯将18世纪资产阶级社会中的咖啡馆、杂志看作是公众自由讨论、处理公共事务的公共领域。

公共领域原则上向所有公民开放,在这个领域中,作为私人的人们聚集到一起形成了公众,在公共领域中的群体可以自由集合并公开表达意见②。

他认为,形成公共领域需满足三个要素:参与主体、参与环境以及公众意见。

而在朋友圈中,首先,作为新媒体平台的公众,用户成为参与主体,发挥着重要作用。

其次,从参与环境角度考虑,微媒介去时空化之后,世界开始与个人息息相关。

最后,公众更倾向于在公开平台对公共事务发表意见。

随着其所覆盖的用户逐渐增加,最初基于熟人之间的社交关系被弱化,基于工作等目的而与陌生人建立的社交关系增强,已经愈发具备公共领域的特征。

朋友圈的形式和特征都说明了公开社交以及信息共享的目的,随着该平台私人领域公共化进程的加快,人们也在不断地通过各种手段获取看客们的注意,甚至于主动披露自己的隐私。

二、朋友圈中私人领域公共化过程中暴露的问题现阶段中,朋友圈私人领域公共化现象暴露的问题主要有隐私泄露、信息茧房和商业资本涉入三个问题。

(一)隐私泄露问题1.以信息为载体的人际沟通需要微信自推出以来一直倾向于保护用户隐私,采用双向添加好友的形式确定朋友关系。

不同于微博中的关注,双向好友更尊重用户隐私,个人可以有选择地构建自己的朋友圈即影响力范围。

由于在微信朋友圈中的隐私性更强,用户在其中的自由度也就更高。

但值得注意的是,微信中的私人空间是否真的完全得到了保障呢?正如李普曼在《公共舆论》中所讲述的“拟态环境”一样,众多事实表明,微信所构建的私人空间更多的偏向于拟态环境。

用户在朋友圈中展现的生活状态并不是每时每刻的直播,而是有选择地发布某些想要公开的信息。

例如,用户偏向于在朋友圈发布“大餐”“旅行照”或某一时刻的“加班照”,虽然这些信息是真实的,但难以肯定该用户这一时刻的状态可以覆盖到该用户的每一生活时刻中。

然而,在阅读这些信息时,我们往往会把它们放大,即被该用户构建的拟态环境误导。

微信朋友圈用户在朋友圈的发布和可见范围上存在一定差异,区别在于有些用户选择以公开的方式进行分享,而有些用户会进行权限设置。

例如对于自拍、家庭照、情侣照、情绪性较强的文字性信息或图片等涉及较强隐私的信息,一些用户往往通过“谁可以看/不给谁看”的选项进行有选择的屏蔽,以保护自己的隐私。

但无论怎样的分享方式,都是个人主动暴露隐私的过程。

他们乐于主动公开隐私,但又渴望将分享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这种矛盾的心理状态是朋友圈中个人领域公开化的表现形式。

2.微信朋友圈成为社会主要信息源首先,人际传播无论在公共领域还是私人领域范围都需要以信息为载体,以媒体为中介。

其次是信息资源的共享性。

因此,用户在朋友圈上发布的所有信息在与强连接用户共享的同时,无法保证他们是否会以保存、截图的方式进行二次传播。

而随着微信在公众中覆盖面的增加,微信社会爆料的职能进一步凸显出来。

在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历年的社会信息源统计中,微博与微信已经超过了传统大众媒体尤其是都市报,成为社会第一大信息源③。

这说明微信的话语场在不断扩大,影响力也在不断提升,伴随而来的是作为微信一部分的朋友圈影响力也在不断提升。

例如,我们发现近年来一些热点事件特别是娱乐热点事件,往往最先在朋友圈曝出,然后再被搬运到其他平台上进行进一步传播。

在刘强东涉嫌的“明尼苏达州事件”发生后,媒体及公众都十分关注章泽天的态度,但她始终不曾在公开场合回应,而是在微信平台发布了一条内容为“愿守得云开见月明”的朋友圈。

原则上这条朋友圈的可传播范围只限于章泽天的双向好友,但该信息发布不久就被传播到了微博中且迅速占领热搜。

此外,“人民大学教授公开宣布与弟子断绝师生关系”这一事件最早也是来源于孙家洲教授朋友圈中的“断绝信”。

这些事例十分清晰地表现出这样一个特征:由于微信的产生背景是信息高速生成的物联网时代,它在倾向于关照用户隐私时,难以控制信息向公共领域流出。

这也决定了微信朋友圈的半封闭结构。

此外,现阶段人们所处的社会背景是信息激增、生活进程进一步加快的时代。

这样的背景导致了以下几个特征:其一,技术赋权使人人都拥有说话的权利;其二,碎片化的阅读方式逐渐取代传统阅读方式;其三,比起现实中微信朋友圈中的私人领域公共化现象探析阴张昉周丽摘要:朋友圈属于私人领域,但仍有公共化现象存在。

本文将使用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分析微信朋友圈中私人领域公共化过程中暴露的隐私泄露以及信息茧房、商业资本涉入等问题。

该问题的研究对解决如何在稳定、和谐的舆论环境中确保用户隐私且进行有效沟通等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微信朋友圈;私人领域公共化;隐私问题;信息茧房160视听2019.08|e 聚焦的沟通和交流,人们更倾向于在手机背后侃侃而谈。

此时,朋友圈的形式和使用方法都不约而同地满足了以上特征。

人们可以在短时间内通过“刷朋友圈”获得信息,他们不需要面对面交谈,通过手机屏幕就可以使用点赞和评论的方式社交。

在窥私欲和匿名性的冲撞下,面对有“爆点”的信息,即使涉及他人的隐私,并未获得信源的许可,他们也会迅速复制粘贴、截图保存,进行大面积扩散。

朋友圈为用户提供了低成本且便捷的信息获取渠道,但也降低了传播隐私的成本。

随着技术手段的增强,微信朋友圈的发布方式更倾向于封闭式的环形空间,用户可自由选择可见范围,但值得注意的是,无论用户选择自发将个人隐私公开化还是设置隐私权限和可见范围,这种主动暴露隐私的行为都进一步推动了私人领域公共化进程。

3.朋友圈中隐匿信源的转发模式“转发”是实现公共议题扩散的良好推动力。

由于微信订阅号消息对个人的推送出现在消息列表里,因此在这里探析的“转发”仅指朋友圈中一用户对另一用户所传播信息的保存及再次发布,不包括用户对订阅号推文的转发。

一般而言,用户发布的信息都具有公共性,用户在转发信息时往往出于两个目的:一是该信息的有用性,即用户转发该信息以将其保存在自己的私人账号中留作后用;其二是希望将该信息广泛传播。

无论用户出于哪种目的转发信息,都说明了信息的公共性。

微信的转发模式与微博有着显著差异。

微博中自带转发键,用户在转发信息时,会在原微博下留下痕迹,其他用户可以通过所转发微博获知信息源,这也帮助用户轻易辨识该信息是否为转发。

然而,微信中的互动链接只有点赞和评论两种,用户如果想要转发其他用户的信息需先复制或保存,而这一步骤无需经过信源同意且转发后信源无法获知该信息的转发量和转发渠道,即使该信息涉及用户隐私。

此外,朋友圈的信息在信源不知情的情况下得到扩散,成为公共议题,被更多用户讨论和接收,这进一步推动了私人领域的公共化。

哈贝马斯认为,公共媒介和场所是公共领域的一种物化形式,公共领域的形成还需要为公众提供表达和传播意见的媒介和场所④。

用户在个人账户所属的朋友圈中发布信息本来是较为私密的行为,但是随着朋友圈中用户主体类型的多样性、议题的开放性以及社交范围的广泛性的增加,用户在朋友圈中的信息表达也出现了显著的变化。

他们或选择对“标签”分组、设置可见范围、屏蔽好友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隐私,或停止发布私密性信息,还有一些用户为了迎合朋友圈中更多的用户而降低所发布信息的个人色彩转而发布更多公共性信息。

总体上看,用户在朋友圈中信息发布方式的转换推动了私人领域公共化的进程。

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微信中匿名转发的功能可以视为对用户隐私权的变相侵犯。

(二)形成信息茧房著名的社会学教授格兰诺维特认为,在传统社会中,和每个人交往最密切的是亲人、同学、朋友和同事,这是一种强连接关系,同时还存在另一类更为广泛的但也更为分散的弱连接,例如一个无意间被联系的人。

弱连接对获取新的信息往往更有用,比如说在生活中我们会发现从一个不是很熟的人那里获得的信息可能会更有价值。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许可曾做过一项关于强连接和弱连接的实验,他对优先删除强连接和优先删除弱连接做了对比,结果发现,优先删除弱连接时传播范围下降得更快,即很多信息无法再进行传递。

这是因为弱连接可能是对不同社区的连接,一旦把它删除之后就无法搭建传播“桥梁”。

而强连接的范围基本属于同一层次,信息可以通过多渠道进行传播。

例如一则信息如果没有通过既有渠道到达下一节点,则会通过其他渠道到达该节点。

因此对强连接的删除并不会造成对信息传播的大范围破坏。

由此可见,传播深度要靠强连接,传播广泛要靠弱连接。

微信是以强连接为主、弱连接为辅的交际软件。

强连接的传播机制限制了朋友圈中信息传播的范围,决定了朋友圈私人领域公共化的方向会出现偏差。

朋友圈的公共化多集中在强连接的范围内,与信息总数相比,除具有穿透性的信息(表达强烈个人观点或愤怒情绪的信息),在“熟人”圈子里被热切谈论的公共议题很难扩散进弱连接的圈子里。

这些信息在公共化的过程中实际上起到了反公共化的效果。

法学教授凯斯桑斯坦“信息茧房”的概念可以对该现象做出解释:由于互联网强大的信息聚合能力,用户可以从中挑选自己喜欢的主题和看法,具有相似想法的人因此都能把自己归入设计好的回音室(echo chambers )中⑤。

形成信息茧房的原因往往是因为群体成员会受到群体规范的约束,面对具有意见偏差的问题时,往往会迫于群体压力,违背内心真实意愿而选择与其他群体成员保持一致。

朋友圈中不可否认存在“选择性接触”的现象。

朋友圈作为半封闭的熟人圈,其范围基本圈定在某个范围中。

一个用户作为一个账号的拥有者,是这个账号所建立的社交关系的中心,而社交范围则是该用户选择性接触的结果。

用户往往会选择与自己志趣相投的人建立社交关系,即某一学生的朋友圈的内容基本圈定在同年龄的朋友,白领的朋友圈大多为同事。

在这样的现状下,处于同一圈子中的“朋友”们关于某一问题的看法基本能够达成一致。

用户会担心自己所发布的内容是否会引起其他人的不适,即是否符合群体规范。

若有某一用户在朋友圈中发表了引起周围成员不适的言论,他人将会选择“屏蔽”“删除”的方式对该用户做出处理,这也是选择性接触的结果。

(三)商业资本涉入问题在朋友圈私人领域公共化的过程中,商业资本涉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广告和投票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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