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观看预防职务犯罪展览兴宁区巡展的通知
中共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关于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关于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08•【字号】•【施行日期】2024.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关于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30日至6月30日,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第一巡察组(以下简称巡察组)对我办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8月2日向我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
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办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的具体体现,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巡察组反馈意见的当天,办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学习市委巡察整改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引导和带动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并将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检验主题教育成效,推动金融工作发展,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措施。
办党组深入剖析巡察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个清单”,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
召开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察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
同时对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进行再细化再修正。
关于参加扬州警示教育基地活动的通知

成员:沈静王明远郭志明高寅峰李均虎杨继昕郑生宏丁世洪钱志光张高云李德荣马辉徐力马根龙樊爱武吴华清任庆红陈翠(19人)第四组:组长:裴春富成员:赵锦东王庆明吕强周春祥周翔顾广军颜芳钱宏余沈晋源朱亚袁庆妹庞华杰徐瑞丽孙涛徐山林管凤苏治刚杨春迎(19人)2、分组讨论负责人、大会交流发言人及记录人:第一组:分组讨论负责人:蒋锋大会交流发言人:陆宜仑(沿运自流灌溉管理处主任)分组讨论记录人:闫中山第二组:分组讨论负责人:姜辉大会交流发言人:丁家芒(局财审科副科长、局主办会计)分组讨论记录人:杨洪峰笫三组:分组讨论负责人:周金年大会交流发言人:沈静(局监察室主任、人秘科副科长)分组讨论记录人:高寅峰笫四组:分组讨论负责人:裴春富大会交流发言人:庞华杰(樊川水务站站长)分组讨论记录人:吕强3、三名被采访人员:蒋锋局长、张学森站长、沈晋源会计四、活动要求1、3月5日前,局纪检组、人秘科负责向警示教育基地上报参加活动人员名单。
2、局人秘科负责通知参加活动人员及登车的时间、地点(3月16日上午7点50分前在局办公楼前登车完毕)。
3、人秘科负责车辆保障,并携带局领导席位卡,讨论记录簿、笔、摄像机等。
4、教育活动期间将手机调于震动模式,保持会场安静,不要对现身说法人员进行照相,现身说法结束后不要鼓掌。
要保持教育基地清洁卫生,不要随地乱扔垃圾,室内禁止吸烟。
5、警示教育基地办公室对前来接受教育的单位、人员将建立警示教育档案(内容包括人员名单、小组讨论记录、领导廉政谈话文稿、领导留言、心得体会、采访视频、活动的录像、照片、信息等)。
6、活动结束后每人写一篇心得体会,并于3月19日17时前以单位集中报送局纪检组办公室,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
(联系人:王庆明 86722360)7、此次活动参加的人员多、路途远、时间长、活动内容多,参加活动的人员要自觉遵守基地的各项规定和局纪律,严格一天的活动安排,不得私自离开警示教育基地,确保安全。
关于印发《兴宁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兴宁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机关各部门,城区直属各事业单位,辖区有关单位:
关于印发《兴宁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07576360/2009-00231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及市属部门、单位、企业、人民团体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兴宁区人民政府
副索引号 XN032008-028
二、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重要意义。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是构建开放南宁、和谐南宁,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的根本要求和重要手段。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就是以数字化、网络化等现代高科技为手段,依据城市管理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标准来促进城市管理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长效化的过程。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有利于政府降低城市管理成本,提高城市管理效率,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有利于化解城市管理过程中的各种矛盾,提高政府公信力程度,树立政府良好形象,促进社会更加和谐;有利于巩固城市建设管理成果,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此,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加强协调,上下联动,全力推进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工作。
黄晓冰 兴宁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王泽和 兴宁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范小宁 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局长
罗 敖 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兴宁分局局长
突出重点、综合整治的原则。突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城市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改善城市景观面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四)总体目标。城市管理体制得到进一步理顺,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联动”的城市管理体制,形成“创新观念,数字管理;统一指挥,协调配合;综合执法,全面覆盖”的城市管理新格局,形成比较完善的城市管理制度体系,形成人财物相统一、责权利相一致、奖惩与监督落实到位的运行机制。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全面、高效,依法管理城市的能力显著增强。城市基础设施优质、安全、高效运行,城市功能不断得到完善。市民素质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营造一流的人居环境和创业环境。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秋、国庆和第七届进博会期间安全生产和反恐防范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秋、国庆和第七届进博会期间安全生产和反恐防范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4.09.06•【字号】沪水务〔2024〕383号•【施行日期】2024.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秋、国庆和第七届进博会期间安全生产和反恐防范工作的通知沪水务〔2024〕383号各区水务局,局属各单位,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各有关单位:根据有关部委、市安委会、市反恐办关于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和反恐怖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年中秋、国庆和第七届进博会期间本市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和反恐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反恐怖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全力部署落实好中秋、国庆和第七届进博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要加强对当前安全生产和反恐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组织节前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即知即改、举一反三,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水务行业安全稳定高效,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二、严格落实各项措施,严抓严管全力防范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设施运行和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各类隐患排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一是强化水务海洋在建工地安全监管,加强对参建单位合同履约特别是人员到位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监控措施,切实防范有限空间作业、基坑及模板支撑坍塌、起重伤害、高处坠落、淹溺、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二是强化供水服务安全保障工作,细化保高峰应对工作方案,加强自来水爆管、管损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强化原水、制水、输配水和二次供水等各个环节安全管理;三是强化排水设施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生产运营操作规范和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备案制度,强化污水厂、排水管道、窨井、泵站设施运行和维修养护环节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及时做好排水应急处置工作;四是强化水利海洋设施运行管理,加强设施运行巡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河道、水闸、泵站、堤防、水文观测站等水利海洋设施的运行安全;五是强化组织部署,压紧压实反恐防范工作责任。
关于转发组织收看中央和省市反腐倡廉电视节目的通知

关于转发组织收看中央和省市反腐倡廉电视节
目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现将《关于组织收看中央和省市反腐倡廉电视节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校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本校党员干部收看。
临安市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五日
关于组织收看中央和省市反腐倡廉电视节目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直属各单位、省市各驻临机构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丰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切实增强反腐倡廉电化教育栏目的宣传教育效果,方便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收看,现将中央和省、杭州市有关反腐倡廉电视栏目播出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收看。
一、中央纪委《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
从6月22日至8月16日,中央电视台将在一套(CCTV-1)、社会与法制频道(CCTV-12)安排展播16支“扬正气、促和谐”全国廉政公益广告获奖影视作品。
CCTV-1播出时间为18:58,CCTV-12播出时间为06:00、07:10、11:38、12:00、13:28、17:49、23:50。
二、省纪委《反腐前线》
首播时间:每周日22:35,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ZTV-4)。
重播时间:每周一12:55,浙江电视台公共新农村频道(ZTV-7)。
三、杭州市纪委《廉政经纬》
首播时间为每周日晚21:30,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HTV-1)。
临安市纪委宣教室
2009年7月13日。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扎实开展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活动的通知-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扎实开展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活动的通知正文:----------------------------------------------------------------------------------------------------------------------------------------------------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扎实开展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活动的通知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各企事业办、民办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禁毒委有关文件精神,遏制新型毒品蔓延,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迎接建国六十周年大庆,进一步扎实做好我市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大力提高中小学生认识毒品、防范毒品、拒绝毒品的能力,确保全市中小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取得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在全市中小学校扎实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活动毒品预防教育是禁毒工作的首要环节,开展中小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可以让青少年学生懂得毒品对人体、对家庭、对社会的危害,从而提高认识毒品、防范毒品、拒绝毒品的能力,是防范和遏制毒品违法犯罪的治本之策。
全市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阵地作用,把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好抓实,扎实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
全市各中小学校在今年秋季学期都要通过开学典礼集中宣传禁毒知识,或通过举办专题报告会、班队会、晨会、国旗下讲话,在校内宣传栏张贴禁毒宣传挂图、出版专栏等多种方式,集中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活动。
扎实开展禁毒“六个一”主题教育活动,即举行一次禁毒签名活动、召开一次禁毒主题班会、上一堂禁毒课、读一本禁毒书籍、写一篇禁毒心得、看一部禁毒影片,进一步增强禁毒意识,普及禁毒知识,让中小学生在活动中接受教育、增长知识、远离毒品。
二、以新型毒品危害及防范为重点,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当前滥用新型毒品问题正呈不断扩大蔓延之势,部分地区吸食新型毒品人数已超过传统毒品人数,新型毒品种类增多,冰毒、摇头丸、K粉等在部分地区已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消费市场。
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兴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16•【字号】兴市府[2008]47号•【施行日期】2008.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军事综合规定正文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兴市府[2008]4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1周年纪念日即将到来。
为热烈隆重、深入扎实地做好“八一”建军节期间的拥军优属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新时期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双拥宣传教育各镇、街道及市直各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双拥宣传月”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国防观念和爱国拥军意识,为北京奥运会的顺利举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文化教育设施,大力宣传人民军队的丰功伟绩和驻粤部队在今年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四川汶川“5·12”地震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不怕牺牲、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顽强作风和拥政爱民的先进事迹;宣传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烈军属和军队离退休老干部为国防事业和三个文明建设所作的积极贡献;宣传坚强的军政军民团结在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教育和鼓励广大优抚对象,继续发扬光荣传统,积极支持改革开放,克服各种困难,顾全大局,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兴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慰问活动“八一”建军节期间,各镇、街道及市直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拥军优属活动,热情为部队做好事、办实事、解难题。
关于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权》的通知
关于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权》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按照市纪委驻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纪检组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纪委监察室自2012年1月9日至12日组织全校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观看岗位廉政风险警示教育片《权》。
该片深刻揭示了有岗位就有权力,有权力就有风险,就要防范。
无视风险,疏于防范,玩弄权力,必将导致腐败行为发生并受到党纪国法严惩的道理。
该片主题突出、立意新颖、剖析深入,具有很强的启示性和警示性,既是一部以案说纪的警示片,也是一部岗位廉政教育专题片。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认真组织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观看学习,做到及时看、认真学、全覆盖。
在集中观看的基础上,可采取组织座谈会等形式,畅谈观后感受,进一步深化教育效果;
2.各单位要以组织观看活动为契机,加强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各项规定,确保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过廉节、过好节;
3.此次学习活动时间安排在2012年1月9日至12日,由于时间较紧,请各单位在收到通知后,尽快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
与纪委监察室联系,预约领取光盘的时间;
4.请各单位认真填写观看记录表(附件一),并将记录表于1月12日(周四)16:00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纪委监察室;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音
联系电话:23500217
电子邮箱:liuyin2011@
办公地点:办公楼501室
纪委监察室
2012年1月6日附件一:
观看廉政教育影片学习记录表。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15•【字号】南府办[2010]114号•【施行日期】2010.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府办〔2010〕11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南宁市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关于南宁市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纠风工作会议和市十届纪委七次全会及市十二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现提出南宁市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2010年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深入开展“四个主题年”活动、打好“五场攻坚战”的工作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整体推进、重点突出的方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抓好“五安工程”、“三推进”、“两纠正”、“一深化”工作任务,确保“五安工程”取得新成效,专项治理取得新进展,政风行风建设跃上新台阶,为推动我市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单位(一)深入实施保障民生“五安工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深入实施“安农工程”。
继续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促进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组织开展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摸清资金底数,查明资金流向,强化资金“末端”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挪用、套取、贪污和截留、滞发、抵扣等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权益,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征用拆迁以及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对“家电下乡”、“农机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善、规范补贴发放程序,确保农民得到实惠;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加强涉农收费监管,查处各种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观看廉政展览实施方案
观看廉政展览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廉政展览是一种通过展示廉政文化、宣传廉政理念、弘扬廉政精神的形式,旨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纪守法、增强廉洁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廉政风气。
观看廉政展览是一种重要的廉政教育方式,能够让观众通过视觉、听觉等多种方式深刻感受廉政文化的魅力,加深对廉政的理解和认识。
二、目的。
观看廉政展览的目的在于提高观众对廉政的认识,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廉洁纪律,增强廉洁意识,培养正确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廉尚廉的风气。
三、实施方案。
1. 组织策划。
(1)确定展览主题,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廉政展览的主题,可以是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廉政风气等方面。
(2)确定展览时间和地点,根据观众的数量和需求,确定廉政展览的时间和地点,确保能够吸引更多的观众参与。
(3)筹备工作,确定展览的内容和形式,包括展品的选取、展览布置、宣传推广等工作。
2. 展览内容。
(1)廉政教育,通过图片、文字、视频等形式展示廉政教育的重要性,让观众深刻认识到廉政对社会的重要意义。
(2)廉政文化,展示廉政先进个人事迹、廉政典型案例,让观众感受到廉政文化的魅力。
(3)廉政风气,通过展示社会各界对廉政的关注和支持,让观众深刻认识到廉政风气的重要性。
3. 宣传推广。
(1)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廉政展览的信息,包括报纸、电视、网络等。
(2)邀请专家学者和知名人士参与廉政展览,增加展览的影响力。
(3)利用社交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吸引更多的观众参与。
四、效果评估。
(1)通过观众的参与度、反馈情况等来评估廉政展览的效果,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廉政展览的质量。
(2)观察观众在廉政展览后的行为表现,如是否加强了廉政意识,是否自觉遵守廉洁纪律等,从而评估廉政展览的实际效果。
五、总结。
廉政展览是一种重要的廉政教育方式,通过展示廉政文化、宣传廉政理念,能够有效提高观众对廉政的认识,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廉洁纪律,增强廉洁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廉尚廉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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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观看预防职务犯罪展览兴宁区巡展的通知
城区所属公办、民办、企事业办学校、幼儿园:
2011年5月23日至5月27日南宁市人民检察院、中共兴宁区委、兴宁区人民政府共同在城区举办“全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展览”巡展活动,届时将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展览,切实加强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意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观时间
2011年5月24日下午15:30-17:30
二、参观地点
兴宁区机关会议中心礼堂(厢竹大道63号)
三、参加人员
辖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四、有关要求
1、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部门本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观看“全区预防职务犯罪展览”,自觉增强依法、廉洁履行职责的意识,共筑预防职务犯罪的牢固防线,推动自身各项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3、各学校要按照时间安排,依时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观看。
(参观人数不限,各校可以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参加)
4、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展览活动规定和保密事项的有关规定。
联系人:王思宁电话3290958
兴宁区教育局 2011年5月22日
“全区预防职务犯罪展览”兴宁区巡展
参观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