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专家如何钻漏洞?
工程招标公司的猫腻(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领域逐渐成为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柱。
然而,在工程招标过程中,一些工程招标公司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采取不正当手段,导致招标过程不公平、不透明,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深入剖析工程招标公司的猫腻,以警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高警惕,共同维护工程建设的公平、公正、公开。
一、工程招标公司猫腻的表现形式1. 明标暗定部分工程招标公司在招标过程中,采取“明标暗定”的方式,即表面上按照招标文件进行公开招标,实际上却在招标前就已经确定了中标单位。
这种做法导致招标过程流于形式,失去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意义。
2. 假招标有些工程招标公司为了逃避监管,采取假招标的方式。
他们通过发布虚假招标公告,吸引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从而达到操纵招标的目的。
这种做法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其他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
3. 串标、围标串标、围标是工程招标领域的常见猫腻。
部分招标公司通过暗箱操作,与其他投标单位达成协议,共同抬高投标报价,或者排斥其他投标单位,以确保中标。
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损害了国家利益。
4. 虚假投标一些工程招标公司为了获取中标资格,采取虚假投标手段。
他们通过伪造投标文件、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骗取评委信任,从而获得中标机会。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其他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还可能给工程质量和安全带来隐患。
5. 拖延招标时间部分工程招标公司为了达到拖延招标时间的目的,故意设置复杂的招标流程,或者以各种理由推迟招标时间。
这种行为导致工程进度延误,增加建设单位的经济负担。
二、工程招标公司猫腻的危害1. 损害国家利益工程招标公司猫腻的存在,导致国家财政资金浪费,工程质量和安全得不到保障,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
2. 损害建设单位合法权益招标公司猫腻使得建设单位无法公平、公正地选择中标单位,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进度延误,损害了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3. 损害投标单位合法权益工程招标公司猫腻导致市场不公平竞争,其他投标单位无法获得公平的竞争机会,损害了其合法权益。
政 府采购招投标存在哪些常见问题

政府采购招投标存在哪些常见问题在当今的经济活动中,政府采购招投标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源配置方式,对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公共服务质量以及促进公平竞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政府采购招投标也存在着一些常见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采购的效率和质量,也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招投标流程不规范1、招标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全面部分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信息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渠道发布,导致潜在供应商无法及时获取信息,从而失去参与竞争的机会。
此外,招标信息的内容也可能不够详细和准确,使得供应商难以准确理解采购需求和招标条件。
2、招标文件编制不合理招标文件是招投标活动的重要依据,但有些招标文件存在条款模糊、要求不明确、评分标准不科学等问题。
例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设置过高或过低,导致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过少或过多;评分标准过于主观或缺乏可操作性,使得评标结果缺乏公正性和客观性。
3、开标、评标和定标程序不严谨开标过程中可能存在未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不严格等问题。
评标环节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可能不符合规定,评标专家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参差不齐,影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定标过程中,采购人可能存在违规干预、不按照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的情况。
二、围标串标现象时有发生1、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一些供应商为了谋取中标,相互勾结,私下约定报价、轮流中标或者共同排斥其他供应商。
他们可能通过事先协商、组成联合体等方式,操纵投标价格和中标结果,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2、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个别供应商可能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不正当的利益关系,通过泄露标底、透露其他供应商信息等手段获取中标优势。
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府采购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三、评审专家管理存在漏洞1、专家抽取不规范在抽取评标专家时,可能存在未按照随机原则抽取、抽取范围过窄或者抽取的专家与采购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等问题,影响了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评标专家不良行为问题分析及对策

评标专家不良行为问题分析及对策1. 引言1.1 背景介绍评标专家在招标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的评审结果直接影响着中标方的结果,关系着项目的顺利推进和资金的使用效率。
在一些情况下,评标专家的不良行为可能会导致评标结果的失真,甚至引发一系列负面影响。
对评标专家的不良行为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有效对策,对于保障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性至关重要。
当前,我国招标评标工作不断深化,但也不乏存在评标专家不良行为的现象。
评标专家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影响评标结果,比如被中标方利益所左右、缺乏专业素养等。
这些不良行为可能会导致招标结果出现偏向性,给参与招标的各方带来利益损失,并严重影响招标制度的公信力。
对评标专家的不良行为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有效对策,对于维护招标领域的良好秩序,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竞争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评标专家不良行为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希望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注。
1.2 问题提出评标专家不良行为问题的存在,不仅会影响到招标过程的公正公平,也会损害各方利益和造成社会负面影响。
评标专家在招标评审环节中的行为不端,可能导致项目中标结果存在偏差,最终影响到项目实施的效果和质量。
评标专家不良行为的频发也会破坏行业信誉,影响招标机构和评标专家的声誉。
对于评标专家不良行为问题的关注和解决,对于招标与采购活动的正常开展和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评标专家不良行为问题的出现,既有制度原因也有个人行为原因。
制度方面,评标专家的选拔、培训、监督管理等机制存在不足,导致一些专家缺乏职业操守和道德素养。
个人行为方面,一些评标专家可能出于私利考虑,忽视评审标准,偏袒某一方,甚至与招标人勾结,影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评标专家不良行为问题亟待解决。
建立健全的评标专家管理机制,加强专家培训和监督,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是当前解决评标专家不良行为问题的重要途径。
评标机构应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评标程序,保障评标工作的公开透明,有效防范各类形式的不端行为,确保招标采购活动的公正公平。
评标专家不良行为问题分析及对策

评标专家不良行为问题分析及对策随着招投标活动的日益增多,评标专家的地位显得越来越重要。
评标专家不仅仅要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还需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道德操守,以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透明和准确性。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评标专家的不良行为也时有发生,这给评标过程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隐患,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正和公正,成为当务之急。
评标专家不良行为的表现:在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的不良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1.严重违反程序规定。
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应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程序进行,但有的评标专家会擅自更改评标程序,超出评标时间和地点,这让招投标人员感到困惑和不安。
2.私下接受贿赂。
这是评标专家不良行为的最常见形式,私下收受招标人员的贿赂并为其提供有利的评标结果。
这些行为会损害评标活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凭个人喜好或成见评标。
一些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根据个人喜好或成见偏袒和歧视某些投标人员,给招标人带来巨大的损失。
对策:面对这些评标专家不良行为,我们应该采取一些措施来遏制这种现象:1.加强评标专家的素质教育。
评标专家不仅仅是学科专家,还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因此,在评标前,应针对性的培训评标专家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标准,加强他们的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素养。
2.提高评标程序的规范性。
招标人应制定完善的招标程序,明确评标专家的职责和权利,提高评标程序的规范性,避免出现违规行为。
3.强化监管和惩罚力度。
对于违反招标工作程序和法律法规的评标专家,应及时进行监管和惩罚,充分发挥监管制度的作用,打击不法行为,维护评标活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4.建立健全投诉反馈机制。
招标人或投标人有权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也要建立健全的投诉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和回应投诉,并对评标工作进行跟踪和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评标专家的不良行为。
总之,评标工作对于招标过程的效果起着关键作用,评标专家不良行为已经成为招投标工作中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有效预防和打击不良行为,保障评标活动的公正和透明。
工程招标人投标人评审专家的套路

招标人的套路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1. 泄密法泄露投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
泄露标底、泄露评标情况、泄露关键人物名单,如: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名单。
2. 特殊定制法为某个投标人,“量身定做”有明显倾向性的条款,以此控标。
招标前,与某一家供应商进行“实质性谈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让投标人补充、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更改报价(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
3. 做局法招标前已经内定中标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比如压低或者抬高标价。
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内定的中标人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让各方利益均沾。
让招标人之间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约定,比如: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招标人授意自己内定的无资质公司与有资质的公司商议,以有资质公司的名义投标,中标后,由无资质公司履约。
4. 指使、暗示法指使、暗示或强迫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
指使招标代理机构为内定的中标人提供帮助,进行区别对待。
5. 价格法采取欺诈的方式,用大大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中标,然后在项目实施中,通过变更服务量等手段,提高最终结算价格。
6 .装傻法招标人发现一个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多个投标人的名字却不制止。
招标人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
招标人发现有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等情形视而不见,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
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通过资格审查或继续参加评标。
开标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有明显串标迹象视而不见,评标委员会提出来也授意评委继续评审。
投标人的套路1. 兄弟相约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事前约定好谁中标、谁陪标,谁弃标。
评标专家不良行为问题分析及对策

评标专家不良行为问题分析及对策1. 引言1.1 背景介绍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他们的公正、公平和专业素养对评标结果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在一些评标工作中,评标专家不良行为的问题逐渐凸显出来,严重影响了评标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评标专家不良行为主要表现为评标过程的不公正、评标结果的偏倚、以及评标专家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情况。
这些不良行为严重损害了评标工作的公信力和可信度,也影响了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
加强对评标专家行为的监督管理,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并建立完善的惩罚机制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当前国家加大反腐力度的背景下,更需要对评标专家不良行为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有效对策的探讨,以确保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1.2 问题意识评标专家不良行为问题一直存在于评标工作中,严重影响了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评标专家作为评标工作的核心力量,其不良行为会直接影响项目的评标结果,给投标人和招标单位带来负面影响。
评标专家不良行为主要表现为违规操作、私相授受、失职行为、利益输送等种种行为。
这些行为的存在,既暴露了评标专家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存在缺失,也暴露了评标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和监督管理机制的不到位。
评标专家不良行为的问题意识亟需引起重视和解决。
评标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是招标工作的重要保障,评标专家作为评价工作的主体,其行为对评标结果和招标环境具有重要影响。
要解决评标专家不良行为问题,就需要深刻认识问题的存在和严重性,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规范和约束。
只有重视问题意识,才能有效预防和遏制评标专家不良行为,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透明和规范进行。
2. 正文2.1 评标专家不良行为的类型1. 接受贿赂: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接受供应商的贿赂,以获取不正当利益,导致评标结果失真。
2. 徇私舞弊: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偏袒某个供应商,或者有意排除其他供应商,影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3. 泄露评标信息:评标专家泄露评标信息给某个供应商,使其在投标过程中获得不公平的竞争优势。
专家在评标评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专家在评标评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可能涉及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对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工程咨询、科研管理等领域的正常秩序和公共利益可能会造成不良影响。
以下是一些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其相应的处理方式:
1. 泄露评标评审相关秘密:专家在评标评审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标评审相关秘密,包括投标文件、评审意见、内部讨论记录等。
如果专家违反保密规定,泄露评标评审相关秘密,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2. 串通投标人或评审意见不一致:专家在评标评审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
如果专家串通投标人或评审意见不一致,可能会被认定为串通投标或徇私舞弊,并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3. 参与违规投标活动:专家在参与评标评审活动时,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不参与违规投标活动。
如果专家参与违规投标活动,不仅会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还可能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4. 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专家在评标评审过程中,应当保持公正廉洁,不得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如果专家违反这一规定,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针对以上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当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评标评审制度,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专家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专家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素养。
同时,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以维护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工程咨询、科研管理等领域的正常秩序和公共利益。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具体全面的信息,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评标专家不良行为问题分析及对策
招标实务评标专家不良行为问题分析及对策□文/冀东油田公司招标中心 马彤我国招投标活动的评标主要采用专家评标委员会集中评审的方式。
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从依法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符合要求的技术、经济专家与招标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
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审和比较,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是招投标活动十分重要的环节,是招标能否成功的关键。
评标的质量决定了是否能够从众多投标人中合法合规地选择出最佳承包商。
可见,评标委员会在招标环节中的重要作用。
评标专家是评标活动中权威与公正的代言人,评标专家的道德素养、法律意识、技术水平、敬业精神对评标结果将产生直接影响。
评标过程不但考量专家的专业素质和责任心,更考量着专家的职业道德。
从以往的招投标情况看,少数专家并不能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法律意识淡薄、不讲职业道德、缺乏敬业精神,由此带来的异议与投诉事件时有发生。
评标专家不良行为1.缺乏独立意识这类专家把自己定位为招标人的参谋或顾问,一切唯业主马首是瞻。
他们或主动、或被动接受业主的明示或暗示,如业主有意向选择哪家投标单位,他们便倾向性评审,甚至违规操作,想方设法让其中标。
部分专家见风使舵、人云亦云,一切随大流。
对模棱两可的问题不明确表态,害怕遇到激烈的争论,这样便导致评标结果不是公平竞争的结果,而是业主代表或上级领导指示的结果,从而使招投标活动流于形式,带来恶劣影响。
2.专业素质参差不齐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目前冀东油田专家库的专家储备不足,评标专家的专业素质也参差不齐,有些专家从事的工作与所评审专业不符。
这类专家对所评审的专业并不了解,但是既然被抽到就来充数。
评审过程中不愿意承担实质性工作,基本不发表个人意见,25招标实务敷衍塞责,只是等待其他专家做出结论。
这类专家不具备专业能力,滥竽充数,非但不能发挥专家作用,还严重影响招标项目的评审质量。
3.缺乏责任心这类专家在专家库中被随机抽取后回复可以来评标,但是临近评标时突然通知来不了。
评标专家不良行为问题分析及对策
评标专家不良行为问题分析及对策1. 引言1.1 评标专家不良行为问题分析及对策评标专家是招标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他们负责评审招标文件,决定中标方。
然而,一些评标专家存在不良行为,严重影响了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本文将对评标专家不良行为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评标专家不良行为对招标工作的影响是巨大的。
首先,不良行为可能导致评审结果偏向某一方,损害其他投标方的权益,从而降低了招标工作的公正性。
其次,不良行为可能导致评审标准不明确,影响了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最后,不良行为还可能导致评审过程的不规范,影响了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评标专家不良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包括明目张胆的偏袒某一方、没有客观公正的态度、不遵守评审规则、泄露评审信息等。
这些行为都可能导致评审结果的偏差,影响了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评标专家不良行为的原因分析有多方面的因素,包括个人利益驱使、评审标准不明晰、管理不到位等。
因此,为了解决评标专家不良行为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如建立健全的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和培训、完善评标规则和流程等。
综上所述,评标专家不良行为问题的解决是提高招标工作质量的关键。
只有通过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公正透明的评标体系,才能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和信誉度。
希望相关部门能重视这一问题,采取有效对策,提升招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 正文2.1 评标专家不良行为对招标工作的影响评标专家在招标工作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的专业判断和公正评价直接影响着项目的中标结果。
如果评标专家出现不良行为,将严重影响招标工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进而损害招标工作的信誉和合法性。
不良行为会导致评标结果失去公正性和客观性。
如果评标专家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很可能会偏袒某些投标人或项目,导致评标结果失去公正性,最终影响中标单位的选择和项目的实施。
不良行为会破坏招标工作的法律合规性。
评标专家不良行为问题分析及对策
评标专家不良行为问题分析及对策评标专家在进行评标工作时的不良行为,会对整个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可能导致评标结果的不公正。
需要对评标专家的不良行为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评标专家泄露评标信息的不良行为是比较常见的问题。
此行为一方面会破坏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另一方面也会导致企业之间的竞争不公平。
对此,可以增加对评标专家的保密义务,并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和惩罚机制,确保评标信息的安全性和公正性。
评标专家与投标人之间发生利益纠葛或利益输送的情况也比较普遍。
这些利益输送一方面会导致评标结果的不公正,另一方面也会破坏评标制度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建立严格的利益冲突申报和审查制度,要求评标专家在参与评标前申报并解决与投标人存在的利益冲突,从根本上杜绝利益输送的问题。
评标专家可能存在行为态度不端正等问题,比如工作不认真负责、拖延评标进度、不公正地对待某些投标人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破坏了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和公正。
为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工作水平和责任感。
建立良好的评价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评标专家的行为。
评标专家的权力滥用也是不良行为的一个表现。
评标专家可能会利用其权力地位,对投标人进行不公正对待,给予不正当的评分等。
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建立评标过程的监督机制,并加强对评标结果的审查。
对于评标专家的权力使用进行限制,并建立举报机制,鼓励投标人或其他利益相关方对评标过程中的不公正行为进行举报。
评标专家的不良行为对于评标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会产生负面影响。
通过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和惩罚机制、建立利益冲突申报和审查制度、加强培训和监督、建立良好的评价制度、加强对评标结果的审查以及限制评标专家的权力使用等对策,可以有效地解决评标专家的不良行为问题,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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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砖 家” 的“ 低级错误”
去年 . 陕 西 省 宝鸡 市 一 起 高 校 住 宅楼 建 设工 程
招 投 标 活 动 出 现丑 闻 : 参 与 评 标 的 5名专 家 中 , 4人 私 下 收 受 投 标 单位 财 物 ; 一次 招 标 活 动 出 现 两 次评 标后 , 先 是第 二 次 中标 结果 否 定第 一 次 中标 结果 , 后 又 废 掉第 二次 中标结 果 , 恢 复第 一次 中标 结果 。
名业 内人 士介 绍 , 对 于 专家 , 不仅 处 理成 本 太
低, 处 理难 度 也 很大 。出现 评 审错 误 , 无 法 判断 是 主 观 原 因 还 是 客观 原 因 。此 前 就 有 案例 , 评 审 专 家 出
现一连串“ 低级错误” . 导 致 原 本符 合 要 求 的 企 业 无
9 文 本刊记 者 龙在宇
一
招 标 将 的 作 过 一 为 去 种 市 领 有 场 导 组 经 拍 织 济 脑 的 呼 袋 交 唤 决 易 公 策 方 平 转 式 交 变 , 其 易 为 亮 应 引 运 点 入 而 就 专 生 是 业
力量 . 听取 专 业 声音 。 在招 投标 程 序 中 , 评审 专 家往 往 具 有 举 足轻 重 的 地 位 。 招投 标 的制 度 设 计 , 就 是
l 封面 1
I 报 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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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 一
那 些职业操 守低的 专家反而 混得开 , 什 么项 目的 评 审都 会抽到 他 。那 些坚持 正义的 专家 , 反倒被 以为不通 情理, 最后连参评品 目都没被录入 , 自然不会参与其 中。
评标 专 家 如 何 钻 漏 洞 ?
然而近年来 , 政 府 采 购 和 招 投 标 领域 腐 败 现 象
频 发 。被 寄 予厚 望 的专 家 有的 不仅 没 能发 挥 预 想中 的 效果 , 还 沦为腐 败 同路 人
应 的 年度 考 评 得 分或 3 年 内 不得 人 选 资深 评 标 专 家 库、 降 低 评标 次数 的 处 罚 。最 严厉 的 也 不过 是 “ 终 身
将 一 份标 书 作废 。 出来 后 , 他就 与该 名专 家 交涉 , 为 什 么 耍把那 份 标书 去掉 ?
名 曾担 任 某市 公 共 资源 交 易 中心 主 任的 官 员
专家 很直 白地 说 , 没有 理 由 后来 被 逼急 了 。 该
告 诉廉 政 嘹 望记 者 , 专 家被 特 定人 士 收 买后 , 成 为 其 操 纵 招投 标 的工 具— — 这 是 近年 来招 投 标 领域 违 法 违 纪呈 现 的新特 点
实 际操 作 中 , 错评 、 漏评 、 评 标失 误等 现象 层 出不 穷 。
一
◆
26
“ 在 招 投 标 与政 府 采 购 中 . 专家 的 话 语 权 太 大 ,
相 应 的 监督 机制 却 很少 。 ” 一 名县 级招 投 标管 理 部 门 负责 人 称 。 一 次评 标 的 时 候 , 他 发 现 有 专 家 轻 易地
了, 你处 理 不了 我 。 ”
后 来 该 负 责 人 还 较真 , 专 程 去 专 家 库 管 理 单 位 反 映 。可 得到 的 结果 是 , 如 果调 查 属 实 , 我们 可 以 把
他列 入 黑名 单 , 不让 他下 次 来评 了 。
“ 这 种处 理 成 本 太 低 了 ! ” 事 情 虽 然 已 经 过 去 多
建 构 在对 专 家的 信任 基 础之 上 。为 了监督 政 府 的采
购行为 , 确 保 结 果 的 公正 性 、 科 学性 和 权 威 性 , 我国 建 立 了招投 标 与政府 采 购的 专家 库 。
年. 该负 责 人说起 还 是很 激动 。
如今. 对 于 政 府 官 员 的 责 任 追 溯 机 制 正 在 建 立 。 任 上拍 板 的 项 目 出了 问 题 , 退 休 后 都 会 被 追 责 甚 至承 担 刑 事责 任 。但 对 于 专家 的追 责 机 制却 显 得 较为宽松 , 许 多 地 方 对 犯错 的专 家 却 仅 处 以 扣 减 相
2 o 1 5年 , 广州 市 建 委 查 处 6个 涉 及施 工 、 设计 、 监理
等 类 别 的 招标 项 目违规 评 标 案 , 3 1 名犯“ 低级错误”
的建 筑工 程评 标专 家被 处分 。 某副 省级 城 市 政 府 采购 中心 也曝 出腐 败 窝 案 ,
穷 。从 专 家到 “ 砖家” , 人家 多 的可 不 是 一块 石 头 . 而
法 参 与 重 大 项 目投 标 。事 后 追 究 , 专 家 声 称 看 错 企
业 资质 , 算 错注 册资 本金 。 这 名 业 内人 士 说 , 网 民会 把 那 些 不 负 责 任 的 专
家称为“ 砖家” 。但 在 招 投 标 环 节 中 , “ 砖 家” 层 出 不
专家陷入招投标腐败 泥淖 , 近年来时有发 生。
名专家干脆说, “ 你 没有 权 力 质 疑 我 . 但 我 有权 力废
除 一份 标 书 你 去 告 我 嘛 , 你告我 , 最 多 把 我 开 除
x 、 r J : 专家的峤懵 . 筠 地 也想 过 不 少 办 法 . 效 粜
却 外
.Hale Waihona Puke 想 .比 如 最 容 … J 题 的 通 知 专 家 环
是 抱 回了金 砖 。
其 中就 有 两 名 评标 专家 收 受 供 货 商贿 赂 而 充 当 “ 助 手” . 导致 一台 办公 电腑 采购 价 高达 2 . 5 万元。
从“ 临H 童 抱佛脚” 到“ 感情投 资”
按 照 目前 法 律 规 定 , 全 国公 开 招 标 评 审 制 度 均 采用专家评标制, 即 在 开 标 前规 定 时 间 内在 评 标 专 家 库 中 随机 抽 取 5 名专 家 组 成评 审 委 员 会 。然 而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