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表彰全省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扬2016年度湖北省“优秀环卫工人”的通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扬2016年度湖北省“优秀环卫工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6.11.18•【字号】厅字〔2016〕1081号•【施行日期】2016.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扬2016年度湖北省“优秀环卫工人”的通报各市城管局(委),恩施州、神农架林区住建委:一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广大环卫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城管体制机制和环卫市场化改革,扎实开展“学习中卫经验、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发扬“宁愿一人脏、换来万家净”和“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行业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顽强拼搏,用勤劳的双手和辛勤的汗水,为营造“洁净、有序、靓丽”的城市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全面提升了我省城市形象品质。
为表扬先进,激励全省环卫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根据省厅《关于印发慰问信及推荐2016年度“优秀环卫工人”表扬对象的通知》(厅字〔2016〕1011号),经各市县区评选申报、市州研究推荐、省厅审核同意,决定对谭红丰等107名优秀环卫工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同志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为推动我省环卫事业健康发展再立新功。
全省各级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以贯彻中发〔2015〕37号文件、推进城管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以开展“学习中卫经验、清洁城市环境”活动为载体,更加重视市容环卫工作,更加关心关爱环卫工人。
全省环卫职工要以受表扬的同志为榜样,立足本职、勤奋工作、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我省城市管理暨市容环卫工作新局面,为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和“美丽湖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关于表扬2016年度湖北省“优秀环卫工人”的通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11月18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法规类别】奖惩【发文字号】鄂建[2012]29号【发布部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2.05.04【实施日期】2012.05.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鄂建[2012]29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管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保质保量地完成“十二五”时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在全国建设系统开展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
一年多来,我省广大建设职工围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节能降耗、科技创新、劳务管理等方面积极开展竞赛活动,为保质保量完成2011年全省保障房建设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受到中华全国总工会、湖北省总工会和中国海员建设工会的表彰奖励。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建设职工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的积极性,省厅决定,对被授予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先进集体的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公司等35个单位、被授予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先进个人的张韬等42名同志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省广大建设职工要以他们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为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附件: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附件: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一、全国五一劳动奖状(1个)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公司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5名)张韬湖北北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员宋萍(女)宜昌市房屋拆迁安置公司项目经理刘良华武汉天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班组长陈新新宏基建设集团董事长唐浩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决定的通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决定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11.09•【字号】黑建纪[2009]3号•【施行日期】2009.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决定的通报(黑建纪[2009]3号)各市(地)建设局(建委)、建设系统归口各单位: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授予哈尔滨市建委等55个单位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授予张东红等31人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真抓实干,开拓进取。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履职尽责,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群众意识和公仆意识,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
要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积极争创“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
要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督制约,加强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为推进全省城乡住房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附件:1、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2、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先进个人名单二OO九年十一月九日附件1: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一、市、地建设部门(22个)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齐齐哈尔市建设局牡丹江市建设局佳木斯市建设局双鸭山市建设局伊春市建设局七台河市建设局鹤岗市建设局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建设局大庆市建设局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佳木斯市规划局伊春市城乡规划局鹤岗市规划局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佳木斯市房产局鹤岗市房产管理局鸡西市房产管理局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佳木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庆市城市管理局伊春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二、县(市、)建设部门(33个)双城市建设局通河市建设局依兰县建设局方正县建设局克山县建设局泰来县建设局克东县建设局绥芬河市建设局林口县建设局富锦市建设局郊区建设与环境卫生管理局同江市建设局肇源县建设局杜蒙县规划建设环保局密山市建设局宝清县建设局友谊县建设局嘉荫县建设局金山屯区建设局五营区建设局美溪区建设局南岔区建设局勃利县建设局萝北县建设局五大连池市建设局嫩江县建设局安达市建设局肇东市建设局兰西县建设局海伦市建设局塔河县建设局肇东市规划局龙江县规划局附件2: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先进个人名单(31人)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李学谦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叶仁辉齐齐哈尔市建设局刘晓东牡丹江市建设局贾岩佳木斯市建设局许跃春大庆市建设局张大伟鸡西市城市建设管理局王新宏双鸭山市建设局张天杰伊春市建设局时青七台河市建设局王娟鹤岗市建设局张东红黑河市建设局何敏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建设局孟宪奇佳木斯市建设局邓林清海伦市建设局尹富哈尔滨市规划局俞滨洋齐齐哈尔市规划局白旭东佳木斯市规划局王松大庆市规划局王健伊春市规划局戚建锋鹤岗市规划局裴宝军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于祥谦佳木斯市房产局李春喜鹤岗市房产局周延明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张建忠佳木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伟大庆市城管局周雪妍伊春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姚秀艳伊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邹丽萍鹤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刘桂杰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屈树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评选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评选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2.06.13•【文号】人社部函[2012]183号•【施行日期】2012.06.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评选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1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委、市政市容委、水务局、园林绿化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园管理中心,天津市规划建设交通工委、市容园林委,上海市建设交通党委、规划国土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市政委、规划局、国土房管局、园林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机关、直属各单位:近年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进一步激励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一)评选范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国有、民营、股份制及其他类型)单位。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事业单位(不含实行企业管理)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干部职工。
先进个人表彰决定书7篇

先进个人表彰决定书7篇先进个人表彰决定书7篇表彰,是表扬并嘉奖的意思,很多公司会通过表彰激励员工。
表彰通告对意义的阐述要精当,切忌拔高,也不能就事论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表彰先进个人的决定范文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先进个人表彰决定书(篇1)在过去一年里,在校团委的带领下,我校各系部团总支团结广大团员青年,充分发挥共青团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扎实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团结务实,与时俱进,在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校园文化建设、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平台。
在活动过程中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
为了鼓励先进,树立榜样,促进团组织的工作,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到学校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去,经过各系部团总支推荐,校团委审核,决定授予__等班级“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__等同学“优秀团干”荣誉称号;授予__等同学“优秀团员”荣誉称号(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励,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继续发挥先进模范作用。
同时也希望各系部广大青年团员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
进一步振奋精神,积极进取,不断推进我校团工作再上新台阶。
共青团__高职校委员会先进个人表彰决定书(篇2)矿属各团支部:__年,在公司和矿党政领导的正确带领下,我矿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年来,全面贯彻落实矿一届二次职代会会议精神,坚定信心、知难而进、迎难而上,为我矿各项工作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经研究决定,授予综采队团支部、机修队团支部为__年度“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李伟、任征东同志为__年度“优秀团干部”称号,授予.....等十名同志为__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称号,现予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扎实工作,再创佳绩,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全矿各级团组织要广泛宣传受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模范事迹,积极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深入开展“高举团旗跟党走,青春建功促发展”争先创优活动。
武汉市建委关于表彰2007年度工程建设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武汉市建委关于表彰2007年度工程建设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4.07•【字号】武建[2008]55号•【施行日期】2008.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汉市建委关于表彰2007年度工程建设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武建〔2008〕55号)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建管站,市建管各站、办,各外地驻汉建管站(办事处):2007年,全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建设厅的指导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抢抓"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历史机遇,围绕构建"和谐武汉"、"创新武汉"的目标,扎实工作,勇于进取,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推动我市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工程建设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
为总结经验,肯定成绩,表彰先进,经市建委研究决定:授予江岸区建管站等22个单位为2007年度全市工程建设管理先进单位,曹立新等70名同志为2007年度全市工程建设管理先进个人(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市各级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新局面,为推进全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八年四月七日先进个人名单胡直刚王珊珊 XXX 王毅晖龙远华万维亮王宏捷吴光启付学峰张亚东王水泉刘敏李仁会万发义蔡文斌田靖民李之焱邵微黄利红杜水强付学天李军邱由平朱立良田搏广忠王剑阮跃进曹仲明向琼张建国陈建武张贻刘萍陈田曹立新印红王幼民唐革新田厚巧舒家珩王中华梁子玲方长根张时勇姚允成吴凤高 XXX 凌琪郭传章甘春华梁森李辉朱黎吴纪文裴江鹏张汉铭姜敬福乐艳君王汉军奚亮王松李宇红胡华莹刘志平王兴剑陈国盛王涛许斌陈红梅先进单位名单江岸区建筑管理站江汉区建筑管理站武昌区建筑管理站青山区建筑管理站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东西湖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汉南区建筑管理站蔡甸区建筑管理站江夏区建筑管理站黄陂区建筑管理办公室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武汉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武汉市建筑市场管理站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武汉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武汉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武汉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办公室武汉市东西湖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办公室武汉市汉南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办公室武汉市城建档案馆。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国土绿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国土绿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29•【字号】鄂政发[2013]14号•【施行日期】2013.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国土绿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鄂政发〔2013〕14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30多年来,全省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国土绿化的决策部署,大力开展植树造林运动,涌现出一批国土绿化和生态建设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
为激励先进,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投身国土绿化建设的积极性,省政府决定,授予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等46个单位“全省国土绿化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李运玲等49名同志“全省国土绿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国土绿化建设中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再作新贡献、再创新辉煌。
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生态立省”战略,立足本职,竞进提质,奋力作为,为建设“五个湖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湖北省国土绿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2013年3月29日湖北省国土绿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一、湖北省国土绿化先进单位(共46个)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武汉市黄陂区林业局湖北师范学院后勤产业集团黄石市阳新县林业局十堰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十堰市郧县林业局十堰市竹溪县林业局襄阳市林业局襄阳市谷城县林业局宜昌市科力生实业有限公司宜昌市秭归县林业局宜昌市枝江市林业局荆州市林业局荆州市公路管理局省洪湖分蓄洪区工程管理局荆门市京山县宋河镇人民政府荆门市钟祥市大口林场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林业局鄂州市林业局鄂州市华容区农林局湖北金卉花木有限公司孝感市交通局孝感市安陆市林业局黄冈市红安县人民政府黄冈市黄州区林业局咸宁市林业局咸宁市赤壁市林业局恩施自治州林业局恩施自治州财政局湖北民族学院后勤集团随州市曾都区林业局随州市广水市武胜关镇兴林合作社仙桃市林业局天门市林业局潜江市林业局神农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神农架林区林业管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省教育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省财政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省水利厅水利经济管理办公室省林业厅造林绿化管理处省直机关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省林木种苗管理总站二、湖北省国土绿化先进个人(共49人)李运玲武汉市江汉区园林局万晓辉武汉市青山区园林局俞善国武汉市蔡甸区林业和旅游园林局操朝阳武汉市江夏区林业局陈炳国黄石市大冶市林业局贾玉香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政府王昌来十堰市郧西县林业局许波十堰市茅箭区林业局周建元襄阳市林业局宋培霖襄阳市宜城市林业局王建峰襄阳市襄城区林业局王德金宜昌市林业局黄发明宜昌市点军区农林水局邓少兵宜昌市兴山县昭君镇林业站刘传京荆州市荆州区林业局陆红明荆门市林业局陈华荆门市沙洋县林业局张国干鄂州市国有白雉山林场鲁亚桥鄂州市花湖镇人民政府陈国安孝感市双峰山林场李民伟孝感市孝昌县林业局程松林黄冈市浠水县林业局马超雄黄冈市黄梅县林业局李海军黄冈市龙感湖林业局佘光晟咸宁市林业局桂美夫咸宁市通城县林业局阮国宇咸宁市通山县林业局苏爱珍随州市随县林业局余向东随州市淅河镇人民政府邓正全恩施州巴东县林业局梁运甫恩施州建始县林业局刘华松恩施州宣恩县林业局陈涛仙桃市三伏潭镇夏市村张志远天门市林业局王代海潜江市林业局李天柱神农架林区林业管理局陈益金神农架林区宋洛中心学校顾慧光省委办公厅行政处汤兵省人大办公厅行政处史相彩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四处吕春林省政协办公厅行政处余运华省纪委办公厅吴钢省委组织部后勤中心宋祥省委宣传部办公室陈明启省检察院机关管理服务中心柯寿华省公安厅警务保障处王执省司法厅后勤中心严世辉省林业厅办公室贾海龙湖北日报社后勤集团。
湖北省交通厅关于表彰“九路一桥”重点工程先进集体和“十佳建设者”的决定-

湖北省交通厅关于表彰“九路一桥”重点工程先进集体和“十佳建设者”的决定正文:---------------------------------------------------------------------------------------------------------------------------------------------------- 湖北省交通厅关于表彰“九路一桥”重点工程先进集体和“十佳建设者”的决定(2007年12月24日)各市州交通局(委)、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参建单位和广大建设者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刚毅精神”,在“九路一桥”重点工程建设中,优质高效地完成了500多公里高速公路的建设任务。
今年底,全省高速公路突破了2300公里,实现了“三纵二横一环”高速公路骨架网基本贯通的目标。
为表彰先进,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充分调动交通建设者团结拼搏、克难奋进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对在“九路一桥”重点工程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授予湖北省随岳高速公路中段建设指挥部“刚毅式指挥部”荣誉称号,授予沈雪香(湖北省随岳高速公路中段建设指挥部)孙占方(随岳高速公路中段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三公司项目经理部)范建海(湖北省十漫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陈安国(十漫高速公路十堰市郧县协调指挥部)王在喜(湖北沪蓉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张九林(沪蓉西高速公路中铁十五局项目经理部)郭慧光(武汉绕城公路建设指挥部 [阳逻桥])胡承志(荆宜高速公路武汉东交路桥集团项目经理部)徐和甫(青郑高速公路建设管理部)刘祖国(汉英高速公路建设管理部)等十名建设者“十佳建设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指挥部和“十佳建设者”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我省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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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表彰全省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
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建设厅
•【公布日期】2004.11.18
•【字号】鄂建[2004]122号
•【施行日期】2004.11.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表彰全省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先
进个人的决定
(鄂建[2004]122号)
各市、州、县建委(建设局):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建设系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动力,认真对照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要求,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摆问题,积极制定措施抓整改,全系统行评顺利通过集中评议,取得优异成绩,并涌现一批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经市、州建委(建设局)推荐,省厅行风评议领导小组考核,党组研究决定授予武汉市建设委员会等46个先进集体、武汉市青山区建设局刘顺辉等100位同志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名单附后),并予以奖励和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努力拼搏、再立新功。
全省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学习先进,按照省厅和市、州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和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全省建设领域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
二00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全省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名单
武汉市建设委员会荆州市建设委员会宜昌市建设委员会
十堰市建设委员会孝感市建设委员会荆门市建设委员会
鄂州市建设委员会黄冈市建设委员会仙桃市建设委员会
天门市建设委员会神农架林区建设局
谷城县建设局襄阳区建设局江陵县建设局
洪湖市建设局松滋市建设局荆州区建设局
公安县建设局秭归县建设局宜都市建设局
远安县建设局当阳市建设局兴山县建设局
竹山县建设局郧县建设局郧西县建设局
竹溪县建设局房县建设局汉川市建设局
云梦县建设局应城市建设局孝南区建设局
钟祥市建设局京山县建设局东宝区建设局
武穴市建设局浠水县建设局团凤县建设局
赤壁市建设局通城县建设局咸安区建设局
恩施市建设局建始县建设局来风县建设局
宣恩县建设局咸丰县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