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领导小组(2篇)

第1篇一、领导小组的成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工程质量问题日益凸显。
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特成立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的宗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领导小组的宗旨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为我国工程建设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领导小组的组织架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领导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1.组长:由市(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负责领导小组全面工作。
2.副组长:由市(县)住建局、质监站、设计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3.成员:由市(县)住建局、质监站、设计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成。
四、领导小组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地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2.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3.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院等参建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检查、抽查、验收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质量问题。
5.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总结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7.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反映本地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情况。
五、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1.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包括会议通知、文件起草、信息报送等。
3.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接受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
六、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
重点工程 领导包联制度

重点工程领导包联制度一、目的和原则目的建立领导包联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的领导和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效率,确保工程质量,促进项目的顺利完成。
原则1. 高度重视:各级领导需将包联工作作为重要职责,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促。
2. 明确责任:各包联领导要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对所包联的工程项目负总责。
3. 精准服务:针对项目实际需求,提供精准服务,解决具体问题。
4. 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项目按照既定目标和要求推进。
二、组织结构领导小组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重点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
工作小组每个重点工程项目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由包联领导牵头,相关部门人员参与,具体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三、工作职责包联领导职责1. 定期召开项目进度会议,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项目中的问题。
2. 深入项目现场,了解实际情况,指导工作。
3. 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难题和关键问题。
4. 监督检查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
工作小组成员职责1. 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2. 及时向包联领导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 落实领导的决策部署,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4. 组织协调各参与方,优化资源配置。
四、工作流程1.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明确各阶段目标。
2. 定期组织项目进度评审,分析偏差,调整计划。
3. 遇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包联领导,并寻求解决方案。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推进项目。
5. 完成项目后,组织验收并进行总结评估。
五、考核与激励考核机制1. 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和质量进行考核。
2. 对包联领导和工作小组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3. 定期公布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激励机制1. 对于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解决问题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给予物质奖励或者职务晋升的机会。
3. 对于未能履行职责导致项目延误或质量问题的,依规追究责任。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河北省水利厅工程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河北省水利厅工程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2.08.18•【字号】•【施行日期】2022.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河北省水利厅工程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水利(水务)局,雄安新区规建局,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各有关处室、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质量管理工作的领导,促进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厅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对“河北省水利厅工程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组长:位铁强厅党组书记、厅长副组长:罗少军厅一级巡视员高润清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宝全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边文辉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洪卫厅党组成员丁辛戈厅二级巡视员成员:刘树玉规划计划处处长王希海政策法规处处长朱连锁水利工程建设处处长何亮中河湖管理处处长贾立海省水土保持工作总站(水土保持处)主任张凤泉农村水利水电处处长朱俊福水库移民处处长刘长海监督处处长魏国忠水旱灾害防御处处长张建波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管理处处长葛茂杭省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中心主任领导小组负责质量提升和质量考核工作的谋划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导落实,统一安排重要事项,统筹协调重大问题,指导、推动、督促有关工作的落实。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及主要职责主任:张宝全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副主任:朱连锁水利工程建设处处长刘长海监督处处长成员:张蕾规划计划处二级调研员李洁政策法规处二级调研员王正国水利工程建设处副处长苏桂香河湖管理处二级调研员田卫堂水土保持工作总站副主任李磊农水水电处二级调研员张天宫水库移民处副处长杨志顺监督处副处长孙宏图水旱灾害防御处督察专员赵树形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管理处一级调研员王彩玲省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中心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性工作,统筹协调水利部质量考核工作;全面掌握全省水利工程质量提升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调查研究有关政策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适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负责议定事项的办理和督促落实;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河北区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等41个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河北区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等41个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7.16•【字号】河北政办〔2014〕27号•【施行日期】2014.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机关工作正文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河北区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等41个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河北区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等41个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一、河北区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刘志强副组长:吕毅李承毅周承光李志琦刘冬云金强成员:王志刚吴子媛秦陈刘彤张进张国晗孙育红张春起周孜哲王颖于占庆李春瀛刘海力刘国强果玉强张成起刘颖霞李志雄张丽强刘俊强石晨亮邢铁山华莉莉 XXX刘建强黄葆红张红刘殿鸿程珂邢玉兴杨宁志张一雪黑亮李双建李晓光郭龙王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委主任刘彤兼任,成员包括秦陈、肖标、赵琪、陶雷娜、张中强。
二、河北区楼宇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志强副组长:吕毅李承毅周承光李志琦金强成员:王志刚肖标刘彤张国晗孙育红张进张春起周孜哲王颖于占庆张鲁彬岳洪刘海力刘国强果玉强张大全刘俊强王庆国郝文成杨光郭海明 XXX 刘建强黄葆红张红吴江刘殿鸿程珂邢玉兴杨宁志张一雪黑亮李双建李晓光郭龙王滨张中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合作交流办,办公室主任由周孜哲兼任。
三、河北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指挥部总指挥:刘志强副总指挥:吕毅周承光李志琦成员:沈建忠刘国强张进张春起吴江周永江刘海力张成起周晋民张大全王庆国张红王新郝文成刘家强孙霆葛广生刘殿鸿程珂邢玉兴杨宁志张一雪黑亮李双建李晓光郭龙王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房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国强兼任。
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立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立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卢正国云南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吴卫平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
郝蜀东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副组长:杨建军云南省总工会副主席
杨家福云南省交通厅巡视员
姜志刚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成员:刘水源云南省总工会生产保护部部长
李锦武云南省交通工会主席
王时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
王宝基云南省交通厅基本建设管理处处长
陈海云南省交通厅监察审计处处长
吴以平云南省总工会宣传教育部部长
李正疆云南省交通工会副主席
朱丹云南省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副部长
和昆云南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熊云昆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处处长
陈云忠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
李润生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处处长
常文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质量安全监督处处长王高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王时
副主任:朱丹李正疆喻正富
成员:姬志明李国锋罗绍建杨杰勤。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成立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成立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10.30•【字号】陕建发[2009]187号•【施行日期】2009.10.3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陕西省建设厅关于成立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陕建发[2009]187号)各市规划局(建设局)、杨棱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意见,党组决定成立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长:李子青厅党组书记、厅长副组长:XXX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许龙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孝成总工程师成员:刘满良厅监察室主任高小平厅建管处处长赵鹏厅规划处处长王光荣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李子钊厅城建处处长张继刚厅房产处处长茹广生厅勘察设计处处长兰兴利厅城乡规划委员会督查办副主任主要职责:审定工作方案;指导和协调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处理与专项治理工作有关的其它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项工作组1、综合协调组:设在厅监察室,分管领导XXX。
组长:刘满良副组长:高小平、赵鹏职责: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总结汇报,以及督导检查、案件线索排查等方面工作。
2、城乡规划管理专项工作组:设在厅规划处,分管领导张孝成。
组长:赵鹏副组长:魏民江、兰兴利职责:负责解决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城乡规划、改变用地性质以及在房地产开发中违规调整容积率等问题,负责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相关问题调研方案,起草相关政策措施,总结工作成效。
3、工程建设管理专项工作组:设在厅建管处,分管领导许龙发。
组长:高小平副组长:王光荣、茹广生职责: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和工程量变更的审查管理;对招投标机构和人员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偷工减料,施工监理不严格、质量底劣,安全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完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制定相关问题调研方案,起草相关政策措施,总结工作成效。
【关于调整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关于调整委平安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平安生产领导小组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现将调整后的委平安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长:陈永久党组书记、主任副组长:高俊钊副巡视员成员:委各副主任、巡视员、副巡视员,物价局、能源局各局长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高俊钊(兼)副主任:毕永田经济运行调节局局长副主任:张存良委办公室主任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高玉政策法规处(省招标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处长霍彦飞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兼开展规划处处长詹鹏国民经济综合处(经济与国防协调开展处)处长赵卫东省电力办公室主任张明通经济体制改革处处长张杰固定资产投资处处长李建书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处长荀志谦地区经济处处长刘振河农村经济处处长田军根底产业处处长马贞年产业协调处(省行业协会指导办公室)处长杨建科效劳业处处长段占东高技术产业处处长杨文生社会开展处处长付殿川财政金融处处长苏钗口岸处处长王增军人事培训处处长刘维友省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省对口支援()经济社会工作处)主任李智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王朋朋离退休干部处处长刘西田省重点建设工程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副主任赵振兴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李书校央企效劳办公室主任何永会新机场建设及临空经济开展处处长姚翠荣省对口支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许爱朝省沿海地区率先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张新中驻委纪检组正处级纪检监察员徐建良省能源局综合处处长甄军民省能源局煤炭处处长邱建辉省能源局电力处处长王德亮省能源局新能源处处长范墨林省能源局能源节约和装备处(能源市场监管处)处长王吉华省经济中心主任姚秋枫省工程咨询研究院院长李红芬河北清华开展研究院副院长张金俊省铁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沙振华省社会公益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主任李延明省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商严省发改委航空口岸办事处主任吕伟革省发改委海运口岸办事处主任孙岩华省发改委陆运口岸办事处主任尤云坛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主任李岚省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所所长韩万满省发改委培训中心主任张天才省农业区划办公室主任范银玲省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黄志民省经济技术合作效劳中心主任王树林省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主任李常乐省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主任马志刚省冶金矿山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黄必鹤省电力需求侧管理指导中心主任刘卫国省发改委效劳业开展中心主任王书涛省发改委培训基地主任张永峰省推进京津冀协同开展效劳中心主任按照平安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陈永久主任是我委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委平安生产工作负总责。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张家界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张家界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06•【字号】张政办函[2009]126号•【施行日期】2009.05.06•【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张家界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张政办函〔2009〕1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张家界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赵小明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常务副组长:杜芳禄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副组长:刘越高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常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成员:陈明权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农村部(市农办)部长(主任)白开文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家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王江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邓师煌市发改委主任付少云市建设局局长康德鑫市财政局局长金中华市交通局局长高建国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姚善军市经委主任宋维胜市水利局局长褚新年市环保局局长丁云勇市旅游局局长朱新星市卫生局局长彭红市教育局局长兰智平市文化局局长张丕达市规划局局长田际陆市公路局局长杨新远市体育局局长喻灿斌市重点办主任李智勇市经投集团公司总经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王江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邓师煌、喻灿斌同志兼任副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由领导小组行文,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OO九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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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省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 君 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 组 长:申联彬 山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李小鹏 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长
(负责铁路、机场、电力、水利、
住房、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
省城“十大建筑”项目)
牛仁亮 山西省副省长
(负责公路、农林、煤炭、天
然气和煤层气、医疗卫生、教
育文化、节能减排和生态建
设、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
和高科技项目)
令政策 山西省政协副主席
成 员:
王清宪 省政府秘书长
李建功 省政府副秘书长
韩和平 省政府副秘书长
崔国红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宝卿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洪发科 省经委主任
2
杨森林 省监察厅厅长
李东福 省教育厅厅长
李连琪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郑建国 省财政厅厅长
杜创业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王国正 省建设厅厅长
段建国 省交通厅厅长
潘军峰 省水利厅厅长
孙连珠 省农业厅厅长
耿怀英 省林业厅厅长
张明亮 省文化厅厅长
高国顺 省卫生厅厅长
郝志远 省审计厅厅长
刘向东 省环保局局长
杨文章 省统计局局长
籍振芳 省旅游局局长
施联秀 省文物局局长
李福龙 省物价局局长
张根虎 省安监局局长
王守祯 省煤炭工业局局长
赵建宏 省重点办主任
郭争荣 省总工会副主席
3
李战志 省民航管理局局长
武 汛 太原铁路局局长
王抒祥 省电力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王国正(兼),副
主任为赵建宏(兼),办公室成员为各成员单位主要业务处
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