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荆楚派”建筑风格研究与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法治住房城乡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法治住房城乡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9.16•【字号】鄂建办[2013]188号•【施行日期】2013.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法治住房城乡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建办[2013]188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园林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厅直有关单位:现将《法治住房城乡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法治建设各项试点工作的落实。
附件:《法治住房城乡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13年9月16日附件:法治住房城乡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法治湖北是“五个湖北”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
按照法治湖北建设的总体部署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建设,是行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客观需要。
省委政法委决定将我厅作为法治湖北建设试点先行单位,这是省委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的高度重视,是全面提升行业法治建设水平的重要契机,必须认真组织好试点工作,并力求取得实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湖北建设纲要》,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发[2013]9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法治湖北建设推进方案》(鄂办文[2013]22号)和省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法治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鄂政法[2013]27号),分层次、有重点地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建设。
通过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强化建设市场监管,优化行业发展环境,保障和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任务全面加强住建系统法治建设,既是一项系统工程,又是一个长期任务。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第一批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审结果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第一批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审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7.06.26
•【字号】厅字〔2017〕426号
•【施行日期】2017.06.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第一批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鄂建设规〔2016〕3号)有关规定,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建筑施工企业已完成示范工程申报新技术应用的全部内容。
经企业申请,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推荐,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组成专家组对本次申报验收的示范工程项目进行了现场查看、资料审查和技术审查,认定“武汉鹦鹉洲长江大桥正桥工程”等3项工程项目达到了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标准。
经研究决定,批准“武汉鹦鹉洲长江大桥正桥工程”等3项工程为2017年度第一批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现予以公布。
附件:2017年度第一批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项目评审结果名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26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法规类别】会议差旅【发文字号】鄂建文[2017]20号【发布部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7.03.20【实施日期】2017.03.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17〕20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发〔2016〕38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北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湖北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湖北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湖北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3月20日附件1:湖北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主要职责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部署,对改革事项进行督促检查、指导、跟踪评估和分析总结;统筹协调全省城市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重大改革事项的政策宣传;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城市管理工作事项。
联席会议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主要职责是:督促各成员单位、各市州政府有序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组织制订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协调办理需提交联席会议审议的重大事项;开展调研并提出工作建议,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负责会议筹备及各成员单位日常协调、沟通;落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一)成员单位组成联席会议由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法制办、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工商局、省食药监局共1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省住建厅为牵头单位。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召开住建系统法规处科长座谈会的通知-鄂建办[2014]204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召开住建系统法规处科长座谈会的通知-鄂建办[2014]204号](https://img.taocdn.com/s3/m/f6782e7acbaedd3383c4bb4cf7ec4afe05a1b146.png)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召开住建系统法规处科长座谈会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召开住建系统法规处科长座谈会的通知(鄂建办〔2014〕204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园林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2014年9月初在武汉召开全省住建系统法规处、科长座谈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内容总结交流行业法制建设、政策研究及改革工作,组织开展《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细则》培训宣讲,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住建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二、参会人员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园林局、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处科长及相关业务骨干。
三、时间地点1、时间:9月3日下午报到,9月4日召开会议,会期一天。
2、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30号新大地酒店(傅家坡长途汽车站向西150米)。
四、有关准备这次法规处科长座谈会,既是总结系统法制工作的年度例会,又是相互交流、提升素质的重要培训。
会议将请省政府法制办负责同志围绕省政府即将组织的全省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集中进行宣讲辅导。
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既要安排积极参会,又要紧紧围绕法治建设、政策研究和行业改革问题准备发言材料。
省厅拟对质量较高的交流材料、调研成果结集成册,材料控制在2000字左右为宜。
请各单位于8月30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及发言材料一并报送省厅政策法规处。
会议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联系人:望开权联系电话:************(兼传真)电子邮箱:*****************新大地酒店服务电话:************附件:全省住建系统法规处科长座谈会报名表(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14年8月20日——结束——。
“荆楚派”建筑风格设计导则(试行)“荆楚派”村镇风貌规划与民居建筑风格设计导则(试行)

《“荆楚派”建筑风格设计导则》、 《“荆楚派”村镇风貌规划与民居 建筑风格设计导则》(试 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12月前 言《“荆楚派”建筑风格设计导则(试行)》和《“荆楚派”村镇风貌规划与民居建筑风格设计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是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荆楚派”建筑风格研究与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13〕140号)的要求,组织省内有关设计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共同编制完成。
编制过程中,全面、深入、系统地研究了湖北荆楚建筑的起源、变化、发展,并在对其文化传承、历史建筑、传统民居、地方建筑和近现代建筑探索分析的基础上,吸收省内外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各地建筑风格规划设计以及新农村建设的实践经验,结合我省不同地域的具体情况编制而成,并经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审定,形成本《导则》。
本《导则》由正文和附录两部分组成。
《“荆楚派”建筑风格设计导则(试行)》正文部分包括总则、荆楚派建筑风格设计,附录部分包括荆楚建筑风格图示、荆楚文化典型符号图示、附图。
主编单位为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
主要编写人员有肖伟、周婕、王祥、杨丽,参与编写人员有王炎松、李小兵、童乔慧、张丽、熊小飞、梁倩、吕文文、何欣然、张雨蝉、姚颖祺、梁爽、方舟。
《“荆楚派”村镇风貌规划与民居建筑风格设计导则(试行)》正文部分包括总则、村镇风貌规划、村镇民居建筑风格设计,附录部分包括传统民居名词解释、湖北村镇风貌参考资料、湖北民居建筑符号参考资料。
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湖北金木石建筑设计事务所。
主要编写人员有郭和平、李晓峰、林莉、杜希华、祝笋,参与编写人员有毕奕、李功标、江佩、王俊、张华伟、邓鑫、邱维、金铭淳、陈晨、李鹏、王光景、刘亚丹。
本《导则》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并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召开2013年全省建管工作座谈会的通知-鄂建办[2013]34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召开2013年全省建管工作座谈会的通知-鄂建办[2013]34号](https://img.taocdn.com/s3/m/531ad32a3868011ca300a6c30c2259010202f315.png)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召开2013年全省建管工作座谈会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召开2013年全省建管工作座谈会的通知(鄂建办[2013]34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13年建筑业发展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全省建管工作座谈会。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主要内容(一)通报201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情况和各地产值完成情况。
(二)签订2013年安全生产责任书、下达建筑业发展任务书。
(三)通报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情况。
(四)就行业发展与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交流发言。
二、参加人员各市州住建委分管领导,建管科(处)长,质监站、市场站负责人。
三、时间、地点(一)参会时间、地点:3月26日下午14:30,在省建管局五楼会议室(武昌区中南一路78号)。
(二)报到时间、地点:25日下午,在广州军区中南花园酒店南苑楼(武昌武珞路558号)。
中南花园酒店:************,联系人:王官斌139****5852。
(三)《参会人员回执》反馈:请于22日12:00之前,将回执电子档发至****************。
联系人:省建管局陈兆曦 87832773(办)138****0687附件:参会人员回执(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13年3月20日——结束——。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243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243号](https://img.taocdn.com/s3/m/c7dab078dcccda38376baf1ffc4ffe473268fd43.png)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243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施工许可制度是监督建设工程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建设的重要手段,强化施工许可制度的执行对建筑市场秩序的规范具有重大意义。
现将住建部令第18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落实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施工许可审批工作的层级监督管理,落实施工许可发放的具体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建立责任制度,规范施工许可的受理、审查、决定、公示、告知等行为。
发放施工许可证时,不得增加法律法规以外的附加条件限制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不得搭车收费。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工作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工作暂行办法》(鄂建文〔2010〕146号),对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条件以及是否存在违法开工行为进行重点勘察。
对工程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应当按审批程序作出不予施工许可决定;存在违法开工行为的,责令停止施工,由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完后方可补办施工许可,未处罚到位的一律不得补办施工许可。
三、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信息统一管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省厅统一印制,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仿制或翻印。
施工许可证编号实行全省统一的编码制度:前6位为发证机关所在地区的编码,此编码与居民身份证的编码相同;第7-14位为工程报建(登记)的日期;15-16位为同日报建(登记)的序号;17-18位为专业分类代码。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迅速报名参加荆楚派建筑风格设计大赛与方案征集活动的紧急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迅速报名参加荆楚派建筑风格设计大赛与方案征集活动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11.25•【字号】鄂建办[2013]234号•【施行日期】2013.11.2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迅速报名参加荆楚派建筑风格设计大赛与方案征集活动的紧急通知(鄂建办〔2013〕234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规划局,各建筑设计、规划编制单位: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关于城乡建设应体现湖北特色和荆楚文化的重要指示精神,继承和弘扬荆楚建筑文化,展现荆楚建筑的文化底蕴、地域特点和建筑风格,启发、开拓设计思路,繁荣建筑创作艺术,提升湖北省城乡建设整体水平,按照省委主要领导的要求,省住建厅于2013年11月13日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荆楚派”建筑风格设计大赛与方案征集活动的通知》(鄂建文[2013]133号)。
但直至2013年11月25日本次活动的报名回执日,还有很多规划设计单位未明确报名参与本次活动。
为提高本次竞赛征集活动的参与度,发挥建筑设计、规划编制单位的主力军作用,经研究,决定进一步督促全省建筑设计、规划编制单位务必参与本次活动,并作为各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承担行业义务的重要指标,纳入省住建厅对各单位业绩考核、评优评奖、资质资格管理、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
并对各单位提出以下要求:1、各单位应提高对开展本次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务将本次活动落实到位。
2、认真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开展荆楚风格建筑的研究与创作,组成专班、落实专人,立即开展设计方案创作。
3、具有甲级资质的单位应提交不少于4项方案,具有乙级资质的单位应提交不少于2项方案,以上方案中新创作的设计方案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4、各单位务必于2013年11月28日前将参加活动的回执报送省住建厅,建筑设计单位报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规划编制单位报厅城乡规划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荆楚派”建筑风格研究与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3.11.26
•【字号】鄂建文[2013]141号
•【施行日期】2013.11.26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荆楚派”建筑风格研究
与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建文〔2013〕141号)
各市、州、县、林区住建委(住建局)、规划局,各建筑工程设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关于城乡建设应体现湖北特色和荆楚文化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主要领导的要求,湖北省住建厅正在组织开展“荆楚派”建筑风格研究与应用工作。
为加强对“荆楚派”建筑风格研究与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与技术支撑,经研究决定成立“荆楚派”建筑风格研究与应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与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出总体策划方略,定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对研究成果组织审查。
在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工作,组织相关研究与应用成果的技术评审,协调研究与应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加强对“荆楚派”建筑风格研究与应用工作的技术指导,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组成专家顾问团队。
省外专家主要通过书信和上门的方式征询意见和建议,并邀
请参加高层研讨会及研究成果的评审。
省内专家组成专家指导组,负责对“荆楚派”建筑风格研究与应用工作的技术指导、咨询、评审,专家指导组由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顾问总工、全国建筑设计大师袁培煌担任。
各市、州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实施。
各地(单位)工作专班名单请于11月30日前报送到省住建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
附件:“荆楚派”建筑风格研究与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联系人:张雨梅、唐先国
联系电话:************、68873063
传真:************
邮箱:***************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1月26日附件:
“荆楚派”建筑风格研究与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长:尹维真省住建厅厅长
副组长:占世良省住建厅巡视员
徐武建省住建厅总工程师
童纯跃省住建厅总规划师
张建华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凌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玉堂湖北省社科院副院长
胡汉昌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副总编辑
成员:李保峰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院长
张明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院长
王云泉省住建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处长
洪盛良省住建厅城乡规划处处长
曹向东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处长
陈浩泉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
万应荣省住建厅村镇建设处副处长
二、专家顾问团队
齐康东南大学教授、院士
何镜堂华南理工大学教授、院士
张锦秋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工、院士
阮仪三同济大学教授
袁培煌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顾问总工、全国建筑设计大师冯天瑜武汉大学教授
张良皋华中科技大学教授
张振华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顾问总工
高介华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教授级高级建筑师
武星宽武汉理工大学教授
祝建华省文史馆馆员
三、工作专班
组长:童纯跃省住建厅总规划师(兼)
副组长:王云泉省住建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处长
肖伟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副院长
郭和平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建筑师
黄磊湖北日报公共关系部主任
成员:洪盛良省住建厅城乡规划处处长
万应荣省住建厅村镇建设处副处长
李晓峰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副院长
周婕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副院长
张硕省社会科学院楚文化研究所所长
郭习松湖北日报经济新闻中心副主任
黄光碧省土木建筑学会副秘书长
王仁中省勘察设计协会秘书长
唐超英省城市规划协会
四、联络小组
组长:王云泉省住建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联系电话:68873062、
139****8412)
成员:张雨梅省住建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联系电话:68873062、
186****7755)
唐先国省住建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联系电话:68873063、1388615358)温芙娟省土木建筑学会(联系电话:139****6468)
戚毅省勘察设计协会(联系电话:68873337、135****1994)
李功标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5****8716)
吕文文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3****1607)
彭一苇湖北日报经济新闻中心(联系电话:136****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