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8000-2014社会责任体系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文件

佛山市XX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sa8000-2014社会责任体系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文件

佛山市XX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2014版SA8000社会责任管理手册

LD-SM-001-B

编制:

审核:

审批:

未办理批准手续,严禁复印拍照外借

修改记录

目录

颁布令 (4)

公司简介 (5)

社会责任政策及遵守声明 (6)

环境、健康、安全方针政策 (7)

目的及范围 (8)

术语和定义 (9)

童工 (10)

强迫或强制性劳动 (11)

健康和安全 (13)

自由结社及集体谈判权利 (20)

歧视 (21)

惩戒性措施 (22)

工作时间 (23)

薪酬 (24)

管理系统 (26)

附件1:管理者代表及EHS主任任命书 (30)

附件2:公司组织架构图 (31)

附件3: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清单 (32)

颁布令

公司依据SA8000:2014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际劳工公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了本公司的《社会责任管理手册》,经工人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汇编成册,现予以批准颁布实施。

本手册是本公司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是本公司必须执行的内部法规性文件,是指导一切活动的行为规范和实施审核的依据之一。本手册颁布实施后本公司全体人员要共同参与并遵照执行。

总经理:

2018年02月25日

公司简介

佛山市南海XX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达包装”)成立于1991年,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XX科技工业园。厂区及生产车间全部按照国际标准化厂房设计和建造,实现环保、清洁、卫生、安全。

利达包装主要生产用于食品、饮料、肉制品、调味品、休闲食品、日用洗涤用品、化工产品等印刷复合包装产品,并形成了以平底拉链袋,带咀自立袋、易撕封口膜、高阻隔膜、拉链袋、真空袋、自立袋、标签等约三十个系列不同结构、不同用途为特色的包装产品。产品主要销往国内的主要城市和出口到美国、欧洲、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非洲、中东等国家和地区。公司拥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客户,如美国卡夫食品(KRAFT)、雀巢(NESTLE)、玛氏(MARS)、ISANA、FONTERRA等国际知名客户和康师傅、乐百氏、徐福记、旺旺等国内知名客户。

公司成立以来,坚持“质量第一,创新发展”的经营理念。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1、HACCP (ISO22000)、ISO14000和BRC-IOP认证,所生产的包装材料符合美国FDA和欧盟EU的标准和要求。公司在深化企业管理,狠抓产品质量的同时,把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作为重点工作和核心工作,不断开发新产品和创新技术应用,先后获得3项国家发明专利和10项国家实用型专利,2项外观设计专利,多个产品是国内首创生产,例如平底拉链袋等。2012年,公司被认定为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2014年,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公司确立了以“国际领先的包装产品,创国际知名的包装企业”作为今后的发展目标,把企业推向更高的高峰。

手册简介: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在欧美发达国家,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劳工标准和贸易之间的紧密联系,消费者越来越多地关注劳工问题,他们对产品的生产条件提出越来越多的问题,他们想知道他们所购买的产品是否是童工或强迫劳动生产的,生产这些产品的公司是否遵守基本的劳工标准。他们还要求跨国公司采取进一步的行动,监督海外合约公司的劳动条件。

目前,本公司所有主要客户先后来到了公司进行实地检查,并提出了一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了确保公司能持续符合国际劳工标准和本地劳动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公司最高管理层决定推行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以展示本公司的社会责任表现和承诺,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宿感,更好地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本手册是本公司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中的纲领性文件,它是依据SA8000:2014标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而成。

本手册由十五个主要部分及一些相关附件构成,覆盖了整个SA8000:2014标准要求,是本公司内部法规性文件,具有实际的可操作性,在本公司可以控制及影响的范围内对与社会责任相关的活动的技术、管理和人员等因素的控制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文件未办理批准手续严禁复印外

本公司全体管理层认识到遵守国际劳工标准和维护劳工权益是一个负责任的公司所具备的基本条件,也是消费者、客户、公众和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期望。

公司任命高层经理负责社会责任管理,建立、实施和维持良好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并将这一要求延伸到供应商和分包商。为了达成目标,我们声明推行以下企业社会责任政策:恪守法规,科学管理;安全生产,持续改进;

恪守法规:

我们承诺将遵守当地有关劳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守SA8000:2014标准,并在建立、实施和维持中作出持续改善。

科学管理:

(1)管理科学化、制度化、人性化;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效益最

大化。

(2)禁止使用童工,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未成年工及女职工实施保护。

(3)不得对员工实施残酷和不人道的待遇,包括任何性骚扰、性虐待、体罚、精神或身体胁

迫、或口头辱骂工人;尊重工人自由,禁止任何形式的强迫或囚工劳动。

(4)在雇用、晋升及福利报酬等问题上员工均有平等的机会,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行为。

(5)实施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员工加班坚持自愿为原则,合理安

排生产计划,保障员工工作六天后至少有一天休息时间。

(6)推动劳资合作,尊重员工的依法结社自由和参加集体谈判的权利。

(7)员工薪资应符合或超越所有适用的薪资相关法律法规,如最低工资、加班工资及法定应

有的福利,透过薪资条将工资支付的讯息传达给员,不允许有惩罚性工资扣除行为。

安全生产:

(1)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条件、生活条件和社会福利设施,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2)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及环境保护法律,在生产活动中尽可能减少对环境健康安全的影响。持续改进:

持续不断的改进和完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满足员工、顾客及其他相关方的要求和期望的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总经理:

2018年02月25日

为有效减少工作场所中因环境对员工造成的危害和降低因工作场所意外事故所致的损失,更好地完成环境、健康、安全目标,以以下方针和政策作指引,各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全体员工认真执行,实现环境、健康、安全目标。

环境方针:爱护环境选择健康

环境目标:材料环保防护到位不断改善确保无职业病发生

安全方针:安全是生命的第一技能

安全目标:不断学习掌握双基规范操作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保证环境、健康、安全目标实现和持续有效性的具体措施:

1.制定持续改善计划,完善本公司的环境健康和安全管理措施,争取取得卓越成果。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SA8000:2014之标准。

3.把环境健康安全标准作为维护本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策略,减少风险,致力营造无污染、无事故工作场所。

4.聘任一名环境健康安全事务专员,负责管理并促进环境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

5.安排对本公司各种设施的环境、健康、安全表现进行定期评估。

本方针亦会传达致所有员工、供应商及分包商,并让公众查阅。

总经理:

2018年02月25日

目的

本手册根据SA8000:2014社会责任标准和中国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编制而成。手册规定了公司在社会责任方面的方针、政策、目标、程序,作为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维持良好的劳资关系、改善工作条件和持续改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公司将定期安排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必要时,及时采取有效纠正行动,以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始终符合SA8000:2014社会责任标准和国家法律法规。

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社会责任方面的活动,包括禁止使用童工和保护未成年工、禁止强迫和强制劳动、健康与安全、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权利、禁止歧视、禁止不当惩戒性行为、工作和休息时间、员工薪酬和福利、以及对供应商和分包商的管理按SA8000:2014标准要求进行管理等。

1. 应当:在本标准术语“应当”表示为要求。注:标注为斜体以示强调。

2. 可以:在本标准术语“可以”表示为允许。注:标注为斜体以示强调。

3. 儿童:任何十五岁以下的人。如果当地法律所规定最低工作年龄或义务教育年龄高于十五岁,则以较高年龄为准。

4. 童工:由低于上述儿童定义规定年龄的儿童所从事的任何劳动,除非符合国际劳工组织建议条款第146号规定。

5. 集体谈判协议:由一个或多个组织(比如雇主)与一个或多个工人组织签订的有关劳工谈判的合约,详细规定了雇用的条件和条款。

6. 纠正措施:采取措施来消除导致不合规的原因及根本原因。注意:采取纠正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7. 预防措施:采取措施来消除导致潜在不合规的原因及根本原因。注意: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发生。

8. 强迫或强制性劳动:一个人非自愿性工作或服务,包括所有以受到惩罚进行威胁、或打击报复或作为偿债方式的工作或服务。

9. 家庭工:与公司、供应商、次级供应商或分包方签有合约,但不在其经营场所工作的人员。

10. 人口贩卖:基于剥削目的,通过使用威胁、武力、欺骗或其它形式的强迫行为进行人员雇用、运输、收容或接收。

11. 利益相关方:与组织的社会绩效和/或行动相关、或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12. 最低生活工资:一个工人在特定的地点获得的标准工作周的薪酬足以为该工人和她或他的家人提供体面生活。体面生活标准的组成要素包括食物、水、住房、教育、医疗、交通、衣服、和其它核心需求,包括不可预计事件发生所需的必需品。

13. 不符合项:不符合要求。

14. 组织:任何负责实施本标准各项规定的商业或非商业团体,包括所有被雇佣的员工。注:例如,组织包括:公司、企业、农场、种植园、合作社、非政府组织和政府机构。

15. 员工:所有直接或以合同方式受雇于组织的个人,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裁、经理、主管和合同工人,比如保安,食堂工人,宿舍工人以及清洁工人。

16. 工人:所有非管理人员。

17. 私营就业服务机构:独立于政府当局,它提供一个或多个以下劳动力市场服务的实体:

匹配雇佣机会的供给与需求,该机构不与任何一方发生雇佣关系;

雇佣工人,使他们可被第三方实体聘用,分配工人任务并监督其执行任务。

18. 童工救助:为保障从事童工(上述定义)和已终止童工工作的儿童的安全、健康、教育和发展而采取的所有必要的支援及行动。

19. 风险评估:识别组织的健康、安全和劳工政策与实践的流程,并将相关风险进行主次排列。

20. SA8000 工人代表:以促进同管理代表和高级管理层就SA8000相关事宜进行沟通为目标,由工人自由选举产生的一个或多个工人代表。在已经成立工会组织的,工人代表(在他们同意服务的前提下)应当来自该被认可的工会组织。如果工会不指定代表或组织未成立工会,工人可以自由选举工人代表。

21. 社会绩效:一个组织实现SA8000完全合规并持续改进。

22. 利益相关方参与: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工会、工人、工人组织、供应商、承包商、购买者、消费者、投资者、非政府组织、媒体、地方和国家政府官员。

23. 供应商/分包商:在供应链上为组织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它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构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服务的一部份,或者被用来生产公司产品或服务。

24. 次级供应商:在供应链上向供应商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它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构成供应商生产的产品或服务的一部份,或者被用来生产供应商或组织的产品或服务。

25. 工人组织:为促进和维护工人的权益、由工人自主自愿组成的协会。

26. 未成年工: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

1.0 总则

公司建立并维持禁止雇用童工,保护未成年工的政策/程序,确保公司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SA8000:2014标准的要求。

2.0 职责

人事部负责建立并维持禁止雇用童工,保护未成年工及救济童工的政策/程序。

3.0 控制要点

3.1童工

1) 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公司承诺不雇用、不支持使用童工,不与任何故意使用童工

的供应商合作;

2) 童工是指未达到国家法律规定最低工作年龄16周岁的人;

3) 人事部在招聘过程中应面谈核实并采取有效方法鉴别工人的真实年龄,确保工人入职时至少

达到16周岁,防止因工人虚假年龄文件而误招童工,对不满16周岁或对身份有怀疑的人员要拒绝录用;

4) 必须建立并保持完整的工人人事档案,包括入职日期、出生日期、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家

庭地址及紧急联络办法及身份证复印件等。

5) 人事部要定期核实是否有雇员提供了虚假的身份证资料或因不小心而录用到童工;

6) 本公司制订了《童工救助及推广教育程序》,确保一旦发现有误招了童工或有使用不真实的

身份证资料的雇员而被雇用在公司,可以立即启动该程序,以使这些儿童可以得到足够的支持(而不是立即开除);

7) 本公司将通过培训及公布的方式以确保《童工救助及推广教育程序》能被全体人员及其它利

益相关方了解。

3.2 未成年工

1) 未成年工是指已满16周岁而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人,公司如雇用该年龄段的员工时,必须

要完成国家法律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如果还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公司允许他们只可以在上课时间以外的时间工作。在任何情况下,未成年工每天的上课、工作和交通所有时间不可以超过10小时,且每天工作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

2) 如适用,雇用未成年工要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用工登记,并依法安排未成年工进行体检(体

检时机在雇用前、服务期满1年、年满18周周岁后半年内)。

3) 一旦公司雇用了未成年工,任何人不准将未成年工置于危险、不安全及不健康的环境中如:

a)有毒作业 b) 重体力作业(如搬运) c)夜班作业 d)加点作业 e)其它因素

4)本公司制订了《童工救助及推广教育程序》以确保适用时可以有效地实施该程序;

5)公司为所有的雇员建立完整的人事档案资料记录,该资料应保存至雇员离职后2年。

4.0相关文件:

4.1《童工救助及推广教育程序》4.2招聘制度

1.0总则

建立并维持公司禁止强迫劳动的政策,保障工人人身自由,确保公司活动符合国家法规和SA8000:2014标准的要求。

2.0职责:

人事部负责制订和实施公司禁止强迫劳动的政策,定期调查评估政策的执行效果。

3.0控制要点

3.1公司尊重工人自由权利,包括雇佣自由,辞工自由,加班自由及行动自由等。公司禁止使

用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包括监狱劳动(Prisoner Labor)、契约劳动(Indentured Labor)及抵债劳动(Bonded Labor)等。

3.2公司禁止采用任何限制劳动自由的行为,如扣押身份证件、收取押金或抵押物、扣押工人

工资、福利、财产或文件、使用监视或监听器、强迫搜身、限制工人出入工厂和强迫加班等。

3.3 公司将确保员工不承担全部或部分雇佣费用或成本,所有雇佣费用或成本均由公司承担。

3.4公司拟定的劳动合同和劳动纪律必须经过与工人代表的协商同意,并报当地劳动局审核备

案。公司应根据劳动法与工人签署劳动合同,明确雇佣条件,确保工人清楚明白,招工时不得附带任何限制性的、不合理的条件;禁止通过劳动合同不合理地限制工人解除雇佣关系的权利。

3.5公司厂区内及宿舍区内的保安员负责保障员工的性命、财产及公司财产的安全。保安员在

执行职务时,必须按照本公司所发出的指引执行。

3.6员工有权在标准工作时间完成后离开工作场所。在合理期限提前通知公司后,员工自由中

止劳动合同,公司尊重员工辞工自由权利,厂方将依照法定程序办理辞工手续。

3.7公司或向公司提供劳工的企业都不可以从事或支持贩卖人口,如发现将立即通知公安部门

并协助其处理。

3.8为了杜绝强迫劳工现象出现,公司要建立员工意见收集箱或透过员工代表的协助等申诉渠

道, 给雇员有机会反映其在工作中的意见及感受。申诉方法可以透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员工代表或意见收集箱提出,每星期收集意见一次。

3.9如发现有强迫性劳动情况时, 员工代表应向劳动者进行调查及收集意见后一星期内, 安排

日期及时间与管理层进行讨论, 共同寻求解决方法。

3.10经员工代表调查后, 发觉有强迫性劳动情况出现时, 员工代表及被强迫劳动者可以向公

安机关举报, 对违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0 相关文件:

4.1《非强迫性工作控制程序》

1.0总则

建立并维持公司健康与安全的政策和程序,提供安全卫生的厂房,机器设备和工作环境,保护工人的安全健康,确保公司活动符合当地法规及SA8000:2014标准的要求。

2.0职责

2.1 EHS代表负责为全体员工提供健康和安全的工作环境,并且负责落实本标准有关的健康与安全的各

项规定;

2.2 EHS代表负责制订并推行公司健康安全政策/措施,定期检查、检测及评估公司在健康安全方面的

状况,确保全体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3.0程序内容

3.1公司应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潜在的健康和安全事故和职业伤害,或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或引起的对健康的危害。

3.2对员工孕妇和哺乳期女员工,公司EHS代表负责组织评估工作场所的风险,以及工作之外可能产生的危害,确保实施合理的措施,消除或减少对他们的健康和安全造成伤害的风险。

3.3 当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工作环境中的危害,但依旧存在风险,公司应该出资为员工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一旦出现了工伤,公司应该第一时间提供急救并为员工提供后续的医疗救治。

3.4 公司应该指定一名高层管理代表负责为全体员工提供一个健康与安全的工作环境,并且负责落实本标准有关健康与安全的各项要求。

3.5 应当建立并维护一个人数相当的管理者代表和员工组成的健康和安全委员会。除非法律有特殊规定,健康安全委员会至少有一名工人代表,又是工会认可的工会代表。如果没有工会委派的代表或者组织没有工会,员工应该委派一名他们自认合适的代表。委员会的决议应当传达到所有员工。委员会成员应该参加培训及定期的重新培训以确保能够胜任并致力于持续改进工作场所的健康和安全条件。委员会还应该进行正式的定期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估来确定、解决当前和潜在的健康和安全危害。这些风险评估,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记录应当妥善保存。

3.6 公司人事部应定期提供给员工有效的健康和安全培训,包括现场培训,(如果必要)专业的岗位培训。应对新进、调职以及在发生事故地方的员工进行培训;对于技术上的改变和/或引进新型机械装置会对于员工的健康与安全构成新的危险时,要对员工进行培训。

3.7 公司建立《健康安全控制程序》来检测、预防、减少、消除或者应对潜在会对员工健康与安全造成风险的因素。公司应保留发生在工作场所和由公司提供的或是公司从服务供应商那里拥有、租赁或是签约合同得到的住所和房产内所有健康与安全事故的书面记录。

3.8 公司给所有员工免费提供:干净的厕所、饮用水,适当的进餐及休息空间,必要时提供储藏食品的卫生的设施。

3.9 公司行政部门免费提供员工宿舍,宿舍应该保证设施干净、安全且能满足员工基本需要。不论宿舍是公司自有还是从其他地方租赁或承包的。

3.10 公司应该让所有人员有权利离开即将发生的严重危险,即使未经公司或主管人员准许。

4.0相关文件

4.1《安全与健康控制程序》

4.2《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

4.3《危害、风险识别与评价程序》

4.4《机械设备维护与保养程序》

4.5《新生妈妈和怀孕女工风险评估程序》

4.6《环境管理计划控制程序》

4.7《监视与测量控制程序》

4.8《废弃物处理管理程序》

4.9《化学品泄露应急处理程序》

4.10《员工工伤处理办法》

4.11《健康与安全控制计划》

4.12《化学品管理规定》

1.0 总则

公司尊重并保护工人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权利,建立并维持有效的申诉和投诉程序,确保公司活动符合当地法规及SA8000:2014标准的要求。

2.0 职责

人事部主管负责建立并维持有效的申诉和投诉程序,协助工人组建"工会",支持工人选举工人代表。

3.0控制要点

3.1 员工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权自由组建、参加和组织工会,

并代表他们自己和组织进行集体谈判。公司应尊重这项权利,并应切实告知员工可以自由加入所选择的组织。员工不会因此而有任何不良后果或受到公司的报复。组织不会以任何方式介入干涉这种工人组织或集体谈判的建立、运行或管理。

3.2 公司应尊重工人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的权利,不得因工人参加工会而处罚或歧视他们,如拒绝

雇佣、威胁开除、限制晋升职务、限制提升工资、限制加班或安排过多加班、或者调往工作条件差的岗位以示惩罚。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受法律限制时,公司应允许工人自由选择自己的工人代表。

3.3 公司应当支持工会的建立、运转和管理,保证工会及其代表在依法行使职责时不会受到无端干

涉和破坏。

3.4 员工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业健康与安全、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沟

通;或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

3.5 公司应建立一个公正合理的解决劳资纠纷的机制,成立有工人代表参加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

会,明确并公布解决劳动纠纷的程序和方法,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处理工人的投诉和申诉。

3.6 公司应建立并维持申诉和投诉程序,调查和处理员工的意见和投诉,并就有关的问题派管理层

与工人代表进行对话,将结果通报给申诉人。

3.7 公司应当保障工会、员工能够利用通畅的渠道就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修正和改进与高层管

理者进行沟通。

3.8公司应保证任何参与组织工人的工会成员、工人代表和员工不会因为作为工会成员或参与工会活

动而受歧视、骚扰、胁迫或报复,员工代表可在工作地点与其所代表的员工保持接触。

4.0相关文件

4.1《结社自由与集体谈判工作程序》

1.0 总则

制订和维持公司禁止歧视的政策,确保公司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SA8000:2014标准的要求。

2.0 职责

人事部负责制订和推行公司禁止歧视的政策,调查有关歧视方面的投诉并及时采取纠正行动。

3.0 控制要点

3.1公司应提供公平合理的工作机会,在决定聘用、报酬、培训机会、升职、解聘或退休等事务时

完全根据个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需要作出决定,不得因为种族、民族或社会出身、社会阶层、血统、宗教、身体残疾、性别、性取向、家庭责任、婚姻状况、工会会员、政见、年龄或者其他方面等的原因采取歧视行为。

3.2公司不能干涉员工行使遵奉信仰和风俗的权利,或为满足涉及种族、民族或社会出身、社会阶

层、血统、宗教、残疾、性别、性取向、家庭责任、婚姻状况、工会会员、政见或任何其他可引起歧视的需要。

3.3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女工行为,特别是怀孕女工,在任何情况下公司不允许对女工进行入职前、

在职怀孕检查和童贞测试或因怀孕而对其进行解雇。

3.4公司不能允许在工作场所、由公司提供给员工使用的住所和其他场所内进行任何威胁、虐待、

剥削的行为及强迫性的性侵扰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身体的接触。

3.5男女同工同酬,凡由于生产或工作需要符合招工条件的妇女,享有男女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

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3.6公司应建立申诉和投诉机制,发现有歧视行为,可以直接向工人代表,更高层经理甚至总经理

投诉并安排没有利益冲突的人员查清事实,及时采取纠正行动。

3.7员工可按申诉和投诉机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管理代表或代理人投诉其所受的歧视,投诉

情况将由公司有关负责人委派人员调查。

3.8员工的申诉和投诉应予以记录,公司在委派有关人员调查时必须有工人代表在场,调查的结果

应在申诉记录中记录并签名确认。

3.9相关的调查结果应在调查后2天内对投诉者作出书面或口头的答复。

4.0

4.1《防止歧视及骚扰控制程序》

1.0 总则

建立并维持合理的惩戒性措施,确保公司惩戒性措施符合法规及SA8000:2014标准的要求。2.0 职责

人事部负责制订和执行公司惩戒性措施,负责调查工人投诉并及时采取纠正行动。

3.0控制要点

3.1公司根据国家法规合理制订惩戒性措施,旨在警示、教育和帮助违反劳动纪律的工人,并就惩

戒性措施与全休员工进行沟通,如员工受雇前培训、张贴公布或写入员工手册可供员工随时查阅。

3.2公司应对所有人员予以尊严及尊重,公司不得从事或支持体罚、精神或肉体胁迫以及言语侮辱

的行为。也不得以粗暴、非人道的方式对待工人。

3.3公司劳动合同和劳动纪律应征求工人和工人代表的意见,并报当地劳动局审核备案。

3.4公司保安应经过当地公安部门培训并领取上岗证,负责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秩序,保护公司财产

安全和工人安全,不得由保安来执行纪律措施如打骂工人、强迫搜身或限制工人自由。

3.5公司惩戒性措施包括口头警告、记过和解除劳动合同,惩罚措施应书面通知本人。

3.6决定惩罚时必须由没有利益冲突的人员查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讨论,征求工人代表(纠纷调

解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允许当事人申辩。

3.7公司应保存所有纪律处分的文件记录,纪律处分记录文件应经当事人签名确认,以确保他(她)

们了解所接受的纪律处分并意识到再次发生违纪行为的后果。

3.8如果工人违反纪律得到证实,而其拒绝签名确认,则由在场的调解代表出具一份《调解不成意

见书》并由厂方代表及当事人签名确认。

3.9公司应建立投诉和申诉机制/办法,以便工人在发现有不当惩罚行为时可以用书面或口头形式直

接向工人代表、更高层经理、甚至总经理投诉,经调查后应在二天内向有关员工作出答复,对处理不服的也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4.0

4.1《惩戒性措施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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