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中国的外汇管理与汇率制度

中国的外汇管理与汇率制度目录中国的外汇管理与汇率制度 (1)外汇管理 (2)中国外汇管理制度变革 (2)改革开放前 (2)1978年1993 (2)1994年后 (3)中国的汇率制度 (4)汇率制度的含义 (4)汇率制度分类 (4)汇率制度演变 (4)第一个时期(1949-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4)第二个时期(1952-1980年):实行中央集中计划经济时期 (4)第三个时期(1981-1993年):进入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时期 (5)我国汇率制度的实质 (5)外汇管理外汇管理又称外汇管制,是指一个国家为保持本国的国际收支平衡,对外汇的买卖、借贷、转让、收支、国际清偿、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实行一定的限制措施的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外汇管理由三个部分组成: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以及对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市场的管理。
其中,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核心问题是人民币的兑换限制。
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市场管理的核心问题是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中国外汇管理制度变革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外汇管理体制.对外汇实行统收统支,所有外汇收入都必须卖给国家,需要外汇则由国家集中分配。
人民币汇率由国家统一规定,外汇资金和外汇业务由中国银行统一管理和经营1978年1993政府对外汇管理体制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主要包括:一、改革外汇分配制度,实行外汇留成制度,并且逐渐扩大外汇留成比例;二、建立外汇调剂中心和外汇调剂公开市场,对部分外汇供求进行调节,并逐步放开外汇调剂价格:三、从1991年4月9日起,国家改变过去阶段性大幅调整人民币官方汇率的做法,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机制。
1994年后1994年.我国外汇管理体制又进行了重大改革,被IMF誉为“战略性决策”。
主要内容包括:一、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官方汇率和调剂市场汇率的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二、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取消外汇留成和上缴;三、建立银行间外汇市场,改进汇率形成机制;四、禁止外币在境内计价、结算和流通;五、取消外汇收支的指令性计划。
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制度改革历程

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改革历程1948年12月1日,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支援全国的彻底解放,经华北、山东、陕甘宁、晋绥政府经过会商决定,将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农银行合并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并以原华北银行为总行。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全国统一的货币——人民币。
人民币及其汇率制度自诞生至今已经历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固定汇率、经济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过程中的双重汇率和向市场汇率过渡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三个时期的发展和演变历程。
(一)、计划经济时期(1948—1978)从1948年12月人民币的诞生到1979年经济体制改革前,人民币汇率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经历了1949~1955年的旧人民币汇率和1955~1979年新人币汇率两个阶段的发展变化。
1949~1955年这段时期,人民币随着国内经济形势变化和物价波动而不断进行着调整,1949年1月19日人民币汇率开始挂牌时,1美元合80旧人民币,由于当时物价上升的很快,而同期国外物价下跌,1950年3月13日调整为1美元兑换4200元人民币,这段期末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变为26170元。
从1955年新人民币的发行开始到1979年经济体制改革前提是人民币固定汇率机制形成时期。
1955年,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了新人民币,新旧人民币的兑换比例为1:1000,由于这一时期我国建立和实行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受这种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人民币汇率与市场严重脱节,并被长期高估,很难起到调节我国对外经济发展的价格杠杆作用。
这一时期的人民币固定汇率机制的形成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来考察:1955~1972年期间为一个阶段;1973~1979年期间为另一个阶段。
1955~1972年这一时期,我国已经进入全面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同时,这一期间国际货币制度采取的是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度,从而使得各资本主义国家货币之间的汇率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所以,人民币汇率采取了稳定的方针,在原定汇率的基础上,参照各国政府公布的汇率进行调整除了个别货币的公开贬值或升值而做及时调整外,一般保持稳定不变。
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回顾与展望.doc

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回顾与展望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经历了三十年的历程,改革的成就有目共睹。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在世界经济地位的不断提高,随着我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程度的加深, 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又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
总结我国外汇管理体制三十年来所走过的路程和取得的成果,分析外汇管理体制在新形势下所面临的挑战,对进一步推动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实现资本账户可兑换的长远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回顾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由于外汇资源短缺,经济发展水平低,同时,为适应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经济和进口替代性贸易战略,我国对外汇实行了高度集中的分配管理体制,集中所有有限的外汇资源,实行统一管理,采用指令性行政分配方式投入到经济建设最需要的地方。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的、高度集中的外汇管理体制已经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改革原有的外汇管理体制势在必行。
概括起来,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结束了由国家垄断的外汇管理体制,实行了以外汇上缴和外汇留成制度为基础的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第二阶段进行了进一步的市场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取消了外汇上缴和外汇留成制度,实行了银行结售汇制度;第三阶段进一步完善了市场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改进并取消了强制结汇制度,开始实行意愿结售汇制度。
(一)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初级阶段(1978—1993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配合整体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以及外贸体制改革中的下放外贸经营权,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方式,我国外汇管理体制进行了以“减少行政干预,增加市场调节”为主线的改革。
改革主要围绕四个方面进行:一是不断放松直至取消经常项目的汇兑限制;二是逐步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三是逐步使人民币汇率形成市场化;四是不断完善和开放资本项目的外汇管理。
具体的改革措施包括:1·实行外汇留成制度出口企业将出口外汇收入卖给国家后,国家按规定比例给出口企业和地方外汇留成额度。
近几年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回顾与展望

只能换购 6 美元 , 96年提高到 10 0 19 00 美元 ,19 年再次提 高到 2O 97 O0美元。 19 99年外汇管理分局 对个^ 因私 用汇 审批权限提高到 5万美元 : 此外 , 还批
准开办个^ 出国留学 购汇预 收保 证金 业务等。 内居 民合理 、 当用i需 求 境 正 仁
国际货 币基金组织枷 定第八条款基本
吻台 ,受到 了国际货 币基金组织 的高
度评价 。 近几年, 中国外汇管理体制又
进行 了新 的改革 ,制定 和出台 了一系 列新的举措 ,为 中国经济 发展和对 外 开放作出 了巨大贡献 。本 文试对 近几
是于 19 97年 1 1日起 ,开始 月
进行远期银行结售汇试点 .为企 业提 供规避汇率风险 、降低交易成本 的保
的 9家外资银 行迁址浦 东并经 营^ 民
币业务 。19 年 8月 , 98 中国对外宣 布取 消外 资银行 在中国设立 机构的地域限 制 允 许外资 银行在任何城 市设 立机
共和国外 汇管理条例 》中进行 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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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与经济)02年第 1 2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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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与经济)o'年第 1 2o 2 期
近八年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回顾与展望
韩 继 云
( 中国人 民银行连云港市 中支 江苏 连 云港 220 7 202 )
19 94年初 ,中国加大 了外汇管理 体制改革的力度, 实施了 银行结售汇 制、 汇率并轨 、 建立银行间外 汇交易市 场” 等一 系列 重大改革举措 , 于 19 并 96 年 1 月 取得 阶段性 改 革成果——顺 1 利实现了人民币经 常项 目可兑换 ,与
中国外汇制度

中国外汇制度
中国的外汇制度是指中国政府对外汇交易的管理和监管机制。
中国从1978年开始推行改革开放政策,逐渐实行了一系列外
汇制度改革,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和国际金融规则。
中国的外汇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外汇管理体制:中国的外汇管理机构为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制定外汇管理政策、管理外汇市场和监管外汇交易。
外汇交易主要由商业银行、外商投资企业、个人和外国机构等主体进行。
2. 外汇交易限制:为了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稳定,中国对外汇交易实行一些限制政策。
例如,对个人购汇进行限额管理,对资本项目的外汇交易设有一定的审批和监管要求。
3. 外汇市场发展:中国外汇市场发展迅速,目前分为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两个部分。
银行间市场是商业银行之间进行外汇买卖的场所,交易所市场是指上海和深圳的外汇交易所,负责进行人民币兑换外币交易。
4. 外汇储备管理: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外汇储备国之一,外汇储备主要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管理。
外汇储备主要用于维护汇率稳定、支持国际收支平衡和避免金融风险。
总体来说,中国的外汇制度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稳定的同时,
也逐渐放开了外汇管理,提高了外汇市场的开放程度,使得人民币在国际上的使用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十三年来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上篇)

19 年 , 96 主要 是按 照党 中央 部 署 , 外 汇管 理 体 制进 行 根 本性 改 革 , 对 实现 了汇率 并 轨 , 实行
银 行 结 售 汇 制 , 人 民 币 经 常 项 目有 条 件 可 兑 换 顺 利 过 渡 到 人 民 币 经 常 项 目 完 全 可 兑 换 。 从 第 三 阶 段 是 19 年 以 来 的 5 , 应 对 亚 洲 金 融 危 机 的 冲 击 和 加 入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的 挑 战 , 应 97 年 为 适 我 国进 一步扩 大 对外 开放 和建 设有 中国特 色社 会主 义 的新形 势 , 汇管 理不 断完 善经 常项 目 外
管理 手 段 , 整 资 本项 目管理 政 策 。 目前 , 调 到 已建立 起 适 合我 国当前 实 际 的外 汇 管 理体 制 框
架 , 成 了 以 市 场 供 求 为 基 础 的 、 一 的 、 管 理 的 浮 动 汇 率 制 , 现 了 人 民 币 经 常 项 目可 形 单 有 实 兑 换 , 本 项 目部 分 可 兑 换 。这 对 于 保 持 国 际 收 支 平 衡 , 护 人 民 币 汇 率 稳 定 , 进 国 民 经 资 维 促 济 持 续 、快 速 、健 康 发 展 ,起 到 了 重 要 的 作 用 。
币完 全 不 可 兑换 , 有 用 汇都 必 须 经 过 行 政 部 门审 批 。 管 当时 存 在 外 汇 调 剂 市 场 , 满 所 尽 可 足 部 分 计 划 外 的 用 汇需 求 , 仍 受 调 剂 用 汇 指导 序 列 的 限制 。 9 4 取 消 了经 常项 目对 外 但 19 年
8
取 消 了用 汇的 指 令性 计 划 , 实行 银 行结 售 汇制 。 中 资企 业 经 常项 目外 汇收 入 , 行 强制 结 对 实 汇 。 l9 年 l 从 9 7 0月起 , 方便 企 业 经营 , 始允 许具 备 一 定 条 件的 中 资企 业 开 立外 汇 账 户 , 为 开
我国外汇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与货币可自由兑换的实现

(二)资本项目外汇严格管理 二 资本项目外汇严格管理
• 中国资本项目外汇收支管理基本原则 总原则):在取消经常项目汇兑限 (总原则 制的同时,完善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逐步创造条件,有序地推进人民币在 资本项目下可兑换。 • 共同原则: 共同原则: • 1、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资本项目外 汇收入均需调回境内。 • 2、境内机构(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资 本项目下外汇收入均应在银行开立外 汇专用帐户,外商投资项下外汇资本 金结汇可持相应材料直接到外汇局授 权的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其他资本项 下外汇收入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后才 能卖给外汇指定银行; • 3、除外汇指定银行部分项目外,资本 项目下的购汇和对外支付,均需经过 外汇管理部门的核准,持核准件方可 在银行办理售付汇。
外汇管理体制历史沿革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外汇管理体制(1953--1978) 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外汇管理体制( ) 新中国成立初期,即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国实行外汇集中管理 实行外汇集中管理 制度,通过扶植出口、沟通侨汇、以收定支等方式积聚外汇,支持国 制度 家经济恢复和发展。当时私营进出口商在对外贸易中占很大的比重, 国内物价波动较大,中国采取机动调整人民币汇率来调节外汇收支。 人民币汇率政策以出口商品国内外价格的比价为主,同时兼顾进口商 品国内外价格的比价和侨汇购买力平价,逐步调整,起到鼓励出口, 奖励侨汇,兼顾进口的作用。1953年起,中国实行 计划经济体制,对外贸易由国营对外贸易公司专管, 外汇业务由中国银行统一经营,逐步形成了高度集 中、计划控制的外汇管理体制。国家对外贸和外汇 实行统一经营,用汇分口管理。外汇收支实行指令 外汇收支实行指令 性计划管理,一切外汇收入必须售给国家, 性计划管理,一切外汇收入必须售给国家,需用外 汇按国家计划分配和批给。国际收支平衡政策“ 汇按国家计划分配和批给。国际收支平衡政策“以 收定支,以出定进” 收定支,以出定进”。
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中国外汇管理体制的改革在过去几十年中一直是中国经济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1978年中国开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外汇管理体制逐步向市场化方向转型,不断完善和改革,旨在提高外汇管理的透明度、灵活性和效率,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为了实现外汇储备的合理管理和运用,保持汇率的稳定,促进国际收支的平衡,以及提高外汇市场的稳定性和竞争力。
改革的重点是建立一个有效、透明的外汇管理体制,完善外汇制度和法规,加强外汇市场监管,发展外汇市场参与者的能力和理解,以提高外汇管理的水平和效能。
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第一步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外汇管理机制和外汇市场体系。
这一机制和体系的建立包括外资进入中国市场、外汇储备管理、人民币汇率管理等方面的改革。
首先,中国建立了一套符合国际规则的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体制和政策。
这包括对外资的准入权限和条件的放宽,为外资企业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和服务,提高外资进入和退出中国市场的便利性和透明度。
其次,中国改革了外汇储备的管理体制,建立了一套规范和透明的外汇储备管理制度和政策,加强外汇储备管理的监督和风险控制,提高外汇储备的配置效率和收益率。
再次,中国实施了一系列的人民币汇率改革,逐步实现了人民币汇率的市场化形成机制。
中国放开了人民币兑换的管制,扩大了人民币对外汇的自由兑换范围,推动了人民币市场的发展,提高了人民币的国际地位。
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第二步是加强外汇市场监管和风险控制。
中国建立了一套有效的外汇市场监管制度,包括外汇市场交易规则、外汇市场报价机制、外汇市场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改革。
中国加强对外汇市场参与者的监管,加强对外汇市场的宏观调控,加强对外汇市场风险的监测和控制,有效地维护了外汇市场的稳定和秩序。
中国还通过促进外汇市场参与者的能力和理解,提高外汇市场的竞争力和稳定性,促进了外汇市场的发展和壮大。
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第三步是完善外汇制度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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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在世界经济地位的不断提高、融入世界经济程度的不断加深,外汇管理体制又面临许多新问题,而外汇管理体制的改革对于外汇工作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对我国外汇管理体制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旨在提高外汇管理的效率,进一步推动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工作的顺利开展,从而推动我国经济的不断持续发展。
关键字: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发展演变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经历了三十年的历程,改革的成就有目共睹。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在世界经济地位的不断提高,随着我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程度的加深,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又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
总结我国外汇管理体制三十年来所走过的路程和取得的成果,分析外汇管理体制在新形势下所面临的挑战,对进一步推动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实现资本账户可兑换的长远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历程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外汇资源短缺,经济发展水平低。
同时,为适应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经济和进口替代性贸易战略,我国对外汇实行了高度集中的分配管理体制,集中所有有限的外汇资源,实行统一管理,采用指令性行政分配方式投入到经济建设最需要的地方。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外汇管理体制适应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开放的整体目标和经济金融全球化的趋势,为稳定我国的国际资本流动、配合并促进其他领域的改革、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归纳起来,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1993年;第二阶段1994-2001年;第三阶段2002年至今。
(一)、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初级阶段(1978-1993)在这一阶段,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是实现经常项目的可兑换,为对外贸易开放提供保障。
对于经常项目,我国的资本管制政策主要体现为强制结汇制度、外汇留成制度和双重汇率制度。
强制结汇制度和外汇留成制度是针对中资企业经常项目交易的资本管制政策。
外汇留成是一种使用外汇的权利,以额度的形式表示,在使用时用人民币配成现汇。
中资企业的贸易及非贸易外汇收入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结汇,其出口外汇收入卖给国家后,国家按规定比例给与出口企业外汇留成额度。
用汇时,单位用人民币配以额度,按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购买现汇,对外进行支付。
双重汇率制度是这一阶段我国对经常项目实行的另一项资本管制政策。
1979年8月国务院决定,除继续保留公布牌价外,还制定内部结算汇率。
1981年正式实行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适用于进出口贸易外汇的结算,汇率为1美元兑218元人民币。
从1981-1984年,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格没有变动,同时公布的牌价主要适用于非贸易外汇的兑换和结算,汇率为1美元兑115元人民币。
1985年1月1日,我国取消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进出口贸易外汇按官方汇率1美元兑218元人民币结算。
1985-1990年,我国多次大幅调整汇率,由1985年1月1日的1美元兑218元人民币,逐步调整至1990年11月17日的1美元兑5122元人民币(其中两次大调整分别是: 1986年7月5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从3120元调至3170元,贬值1518%;1989年12月16日,人民币汇率从1美元兑3172元调至4172元,贬值2112%。
),到1993年底,官方汇率调至1美元兑5172元人民币。
由于外汇调剂市场的存在, 1985-1993年,我国实行的仍然是双重汇率制度,官方汇率与调剂汇率并存。
例如, 1993年底,我国外汇调剂市场汇率为1美元兑8172元人民币(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推进阶段(1994-2001)这一阶段,我国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建立了资本市场和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实现了汇率并轨,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正式融入了经济全球化的大潮。
1996年,我国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的完全可兑换,使对外贸易畅通无阻。
但是,我国的经常项目实际上仍然存在外汇管制,体现为银行结售汇制度。
例如,我国对中资企业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实行强制限额结汇制度,除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开立外汇账户保留以外,必须卖给外汇指定银行,这一措施实为限额结汇管制,属汇兑管制;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的是意愿结汇制度,但不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售汇(也属汇兑管制),外商投资企业要卖出外汇或者购汇都必须在外汇调剂中心进行。
在经常项目实现可兑换的同时,我国对资本项目的交易和汇兑实行了严格控制,一是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所有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均须调回境内;二是境内机构(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均应在银行开立外汇专用账户,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结汇;三是资本项目下的购汇和对外支付都须经过外汇管理部门的核准,持核准件方可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付汇。
实行汇率并轨。
1993年12月31日的官方汇率是1美元兑518元人民币,而调剂市场汇率为1美元兑8172元人民币左右。
1994年1月1日实行汇率并轨,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为1美元兑8170元人民币。
利用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三)、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完善阶段(2002年至今)这一阶段,我国对资本管制的思路进行了调整。
在前两个阶段,我国强制结汇的管制思路主要是基于我国外汇储备短缺的事实。
在第三阶段,我国的外汇储备规模已改变了短缺的状态,不仅如此,通过外汇占款而产生的基础货币的扩张压力越来越大。
因此,在这一阶段,我国一是转变了长期以来形成的外汇流入越多越好的观念,加强了对外汇流入的监测与管理;二是转变外汇流出越少越好的观念,逐步建立正常的、合理的、可控的流出机制。
在经常项目结汇方面,逐步向意愿结汇制度过渡。
到2007年8月,我国外汇局取消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管理,境内机构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自行保留其经常项目外汇收入。
以此为标志,我国自1994年以来沿袭了13年的强制结汇制度,淡出了历史舞台,被意愿结汇制度所取代。
对于资本和金融项目,逐步完善并适度放松了资本项目外汇管制。
首先,有选择、分步骤地开放证券投资,拓宽资金流出流入渠道,如2002年,我国推出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允许合格境外投资机构投资于境内证券市场上包括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民币标价的金融工具。
2007年6月,推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制度(QDII)。
其次,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放松资本流出的管制措施,如简化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的各种手续、放宽购汇限制、放宽境内金融机构境外证券投资和代客理财等限制、实施/走出去0战略,成立国家投资公司、实行境内个人对外证券投资试点等。
再次,对短期资本流动,尤其是/热钱0投机活动进行抑制,如加强外资对房地产业投资的审批和监管、大幅度核减中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等。
对于人民币汇率的形成,进一步改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2005年7月21日,人民币不再单一钉住美元,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揽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由1美元兑812765调整为1美元兑换8111元人民币,人民币对美元升值约2101%。
银行间一揽子货币兑人民币的每日收市价,作为翌日买卖中间价,上下波幅013%。
二、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演变的方式、路径及其特点1、国家对汇率的干预。
虽然改革后的制度在对汇率的管理上有所放松,汇率随着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而上下浮动,但政府仍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管理,政府仍发挥着主导作用。
2、中国外汇管理法规“位卑权重”。
中国外汇管理法规从一开始就以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包括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形式出现,而不是以国家立法机关通过法律的形式出现。
导致中国在外汇管理这一领域只由一部行政法规《外汇管理条例》调整,一切外汇管理活动都以其为准则。
三、我国外汇管理体制的现行框架根据《经济法》中的我国外汇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的概述我国从建国以来一直实行外汇管制。
建国初期,基于我国国力较弱以及当时所处的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我国实行比较严格的外汇管理制度。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顺势颁布了一系列的外汇管理新法规,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为主,包括其它外汇管理法规、行政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相对完善的外汇管理法律体系,标志着我国外汇管理进入了一个新时期。
目前,我国外汇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
1、外汇管理的对象是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以及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
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
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
2、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涉及货物、服务、收益及经常转移的交易项目等。
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包括贸易收支、劳务收支和单方面转移等。
3、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引起对外资产和负债水平发生变化的交易项目,包括资本转移、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衍生产品及贷款等。
4、国家对外债实行规模管理。
借用外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外债登记。
5、提供对外担保,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由外汇管理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资产负债等情况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申请人签订对外担保合同后,应当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对外担保登记。
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提供对外担保的,不适用上述规定。
6、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可以直接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
其他境内机构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外汇管理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资产负债等情况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7、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保留或者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但国家规定无需批准的除外。
8、依法终止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清算、纳税后,属于外方投资者所有的人民币,可以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汇出。
9、人民币汇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四、我国外汇管理体制发展方向及演变趋势我国外汇管理体制发展方向及演变趋势主要受到两个因素的影响:一是包括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以及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主要代表的国际经济组织的政策倾向等在内的国际因素;二是包括我国经济结构性调整、资本市场的完善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等在内的国内因素。
目前,我国在贸易领域已基本融入世界体系,并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资本活动领域,我国还存在很大的空间。
可以肯定的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我国的资本管制不是长久之计,正确的选择应当是,在现有资本管制框架下研究并推动资本账户的稳步开放;但是,在近几年,甚至十几年,我国的资本管制仍然需要为经济改革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