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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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监督管理制度(修订)

1.目的

为加强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公司机组安全、经济运行,根据电力行业现行标准(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1-2007),并结合公司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技术监督工作职责、工作范围、主要内容。

2.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部门。

3.术语和定义

3.1 技术监督

技术监督工作以安全和质量为中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采用有效的测试和管理手段,对电力设备的健康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测与控制,以确保其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2 三级技术监督网

由班组、部门、公司专业组等三级组成。

3.3 绝缘监督:电气一次设备,如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电缆、母线、绝缘子、高压电机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3.4 电测监督:各类电测量仪表、装置、变换设备及回路计量性能,及其量值传递和溯源;电能计量装置计量性能;电测量计量标准;如:电能表、互感器、电量变送器、测量系统二次回路、电测计量装置和电工测量仪器、仪表等。

3.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化装置监督: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电缆、母线、输电线路、高压电机等设备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同期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和励磁系统(包括PSS)及所属二次回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及其投入率、动作正确率、故障录波完好率。

3.6 励磁监督:发电机励磁系统性能及指标,整定参数和运行可靠性。

3.7节能监督:发电设备的效率、能耗(燃料、水)、变电设备损耗及提高效率、降低损耗的措施等。

3.8 环保监督:废水的处理设施及排放、烟气的处理设施及排放、噪声治理、环保设施效率、电厂的环境现状评价等。

3.9 金属监督:锅炉、压力容器、高温或承压管道及部件、燃机燃烧室部件、高速旋转部件(燃机、汽轮机大轴、叶轮、叶片、发电机大轴、护环,压气机部件),金属材料的组织、性能变化、寿命评估、缺陷分析、焊接材料和工艺等。

3.10 化学监督:水、汽、电力设备用油(气)、燃料品质,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热力设备停备保护,化学仪器仪表等。

3.11 热工监督:仪表检测及显示系统、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程序控制系统、燃机MARK Ⅵ控制系统、厂级监控系统(SIS)与分散控制系统(DCS)等及其投入率、动作正确率;压力、温度、流量、重量、转速、振动检测装置的量值传递等。

3.12 电能质量监督:电压、电流、功率、频率、相位及其测量装置。频率和电压质量。频率质量指标为频率允许偏差;电压质量指标包括允许偏差、允许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和正弦波形畸变率。

3.13 水工监督:海水冷却水系统的引排水设施、护岸设施等。

3.14 汽轮机监督:振动、叶片频率、调速系统、油系统、真空系统及其他辅助系统、主要辅机设备等。

3.15 燃机监督:燃机本体及附属管件、进排气系统、水洗系统、CO2系统、通风系统、天然气控制阀组等。

4.管理职责

4.1 公司设立由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任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设备管理部是技术监督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设立技术监督管理专责人,在公司技术监督领导小组领导下做好各个技术监督网的管理工作, 各项技术监督负责人及其技术监督网成员在技术监督领导小组领导下做好日常的技术监督工作。

4.2 技术监督领导小组职责

4.2.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条例、技术措施等,并制定本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和有关技术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4.2.2 建立、健全公司技术监督网络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各技术监督(专业管理)专责人能够正确、充分履行其职责。

4.2.3 开展技术革新和推广应用新技术,加强技术培训和对专业人员的培养,保障技术监督专业队伍的稳定和人员素质的提高。

4.2.4审批公司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检查技术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技术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2.5 监督检查设备技术台帐和档案的建档、完善情况,对设备的维护、检修进行质量监督。

4.2.6 组织技术监督人员参加公司在建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阶段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

4.2.7 根据标准要求,配置各种技术监督检测仪器和计量设备,并督促做好定期校验和计量传递工作。

4.2.8 组织技术监督人员参加相关的事故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反事故措施并督促实施。

4.2.9 不定期监督检查各专业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并实施相关奖惩工作。

4.2.10 负责对外委托技术监测项目及内容的审定工作。

4.3 技术监督专责职责

4.3.1 组织编制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

4.3.2 负责技术监督日常管理工作。

4.3.3 对本公司技术监督工作进行协调、督促、检查,促进年度计划的完成。

4.3.4 负责与技术支持单位之间的综合联络工作。

4.3.5 及时向公司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反馈技术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落实整改工作。

4.4 各技术监督负责人职责

4.4.1 贯彻执行有关技术监督政策、标准、规程、制度、条例,负责制定本专业的管理规定和有关技术措施。

4.4.2 对所管辖的设备按规定进行监督,对设备的维护和检修进行质量监督,并督促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及监督处理,重大问题如实上报。

4.4.3 将技术监督工作及具体任务、指标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岗位,并做好协调工作。

4.4.4 加强自身和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4.4.5 参加本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招投标、施工质量的检查及验收工作。

4.4.6 各技术监督网应每季1次组织本专业监督网成员开展监督网活动,对所辖设备的运行及检修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问题,落实整改。

4.4.7 参加本公司设备事故调查,对有关技术问题提出反事故措施及处理意见,建立本专业重大设备隐患和故障跟踪记录。

4.4.8 不断完善更新测试手段,研究和推广新技术,开展技术服务和信息交流。

4.4.9 按计划和专业要求上报各类报表,编写季度、年度、机组计划检修等类别的监督计划、总结。

4.5 监督网成员职责

4.5.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单位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条例等,并制定本专业的初稿细则和有关技术措施。

4.5.2对所管辖的设备按规定进行监测,对设备的维护和修理进行质量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如实上报。

4.5.3 参加本专业监督网成员开展监督网活动,积极对所辖设备进行分析,提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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