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国际结算单据(4运输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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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中的单据及审单

国际结算中的单据及审单

发票
(二)样品发票
样品发票(Sample Invoice)是出口商在向进 口商发送样品后出具的一种发票。它有利于进口商进 口样品时,向进口国海关等机构申请减税或免税。
发票
(三)海关发票
海关发票 (Customs Invoice) 是进口国海关 制作的,由国外出口人填写,进口人凭以报关的一种 固定格式的发票,用以证明进口货物价格,为进口国 海关提供统计依据和货物估价完税依据,并核定有无 倾销倾向。
海运提单
(三)海运提单的主要内容
各国船运公司签发的提单在形式上不尽相同,但主 要内容基本一样,包括以下几方面:
1、托运人的名称及地址 此栏主要填写出口商的名称及地址。
海运提单
2、承运人的名称与主要营业所
根据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的意见,提单上必须表明 承运人的名称,除非信用证有相反的规定。提单上的承 运人必须是以运输公司身份注册的。
2、海运提单是一种收货证明
海运提单的签发证明了承运人已按提单所列内容
收到托运人委托运输的货物。
海运提单
3、海运提单是一种运输契约
当托运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并委托其把货物运往目 的地时,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的提单就表明双方委托关 系的存在。海运提单背面印定的条款就是托运人与承运 人之间契约关系存在的主要依据。
海运提单
(三)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
按运输途中是否需转运,海运提单可划分为直达提 单、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
1、直达提单(Direct B/L) 又称直运提单,是指承运人签发的,将货物从装运 港直接运往目的港的提单。 2、转船提单(Transshipment B/L) 转船提单是指承运人签发的,在运送货物途中需将 货物在某地进行转船中转的提单。

第十一讲国际结算中的单据

第十一讲国际结算中的单据

Bill of Lading (Received for Shipment)
Pre-Carriage by
Place of receipt
Jakarta Seaport, Indonesia
Ocean Vessel/Voyage No. Port of loading
Intended P&O Nedlloyd Sao Jakarta Seaport, Indonesia Paulo
shipped on board vessel y 24/05/2005
3)如收货地(Nanjing)与装货港 (Shanghai)不一致,装船批注:
shipped on board vessel y
at shanghai 24/05/2005
2019/5/29
国际结算
装船批注是否正确?
Bill of Lading (Received for Shipment)
2019/5/29
返回
国际结算
关于海运提单的一些问题
1、如信用证要求港至港提单,不论提单 称谓如何,只要装船港与卸货港与信用 证要求一致即可。
2、根据收货人决定是否背书
3、必须注明货物已装具名船只,已装船 批注正确。
2019/5/29
国际结算
4、货物描述与信用证一致。
5、装运日期不得迟于信用证规定的最迟 装运日期。
Pre-Carriage by
Ocean Vessel/Voyage No. 0803A P&O Nedlloyd Sao Paulo Port of discharge Apapa Seaport, Lagos
2019/5/29
Place of receipt Jakarta Seaport Indonesia Port of loading Jakarta Seaport Indonesia

第四章国际结算中的单据(国际结算4)

第四章国际结算中的单据(国际结算4)

船名(转运应注明另条船名或另种 运输方式)、起运港(同城或地 的几个不同港口须按实际标明不能 笼统以城或地名代替)、卸货港、运费(一般不 是具体数额而是支付方式,如卖方支付列明“运 费预付”或“运费付讫”,买方则“运费到付”; 汉堡 规则要求若运费到付须列明金额)、货物标志 (唛头)、货物件数(无法记件应注明“散装货” 并注净重;件数不能用“大约”“多少”)重量 (按 “吨”记费的依据通常是毛重)尺码(以体积计 算运费的依据通常是立方米)、货名与规格、
留置权条款(承运人在托运人未 付清有关费用如运费、延滞费、 共同海损分摊费和救助费等前留置 货物,必要时出售,不足再追收)、运费条款 (支付方式及其计算,班轮少用“运费到付”)、 变更航线条款(为船商上人员或货物安全,承运 人不赔损失)、危险货物条款、高价货物条款、 散装货条款(承运人对其是否与提单相符不负 责)、舱面货物条款(舱面货损失承运人不负 责)、集装箱条款(托运人自装、封,承运人有 权放于舱面)、卸货交货条款(抵港后承运人有 权卸货而不通知收货人)、联运和转船条款
记名提单:(不能流通)贸易中较少使用 不记名提单:对买卖双方风险大,少使用 指示提单:凭发货人或买主(须买主背书才能提货, 银行通常不愿接受)或开证行指定;注有“凭指示” 的空白指示由发货人指定收货人;空白和记名背书 运费预付提单:对承运人较有利;与运费倒付对应; 注有相应字样 舱面货提单:加注“货装舱面”;银行一般不接受 运输代理行提单:承运人向运输代理行签发成组提单 后由后者再分别向各出口商以自己名义签发的提单; 一般不能作为物权凭证;银行也不接受;但运输代理 行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者例外
三、航空运单
1。航空运输特点与主要方式
特点:速度快;航线不受地形限制;可降低仓储 费用;适合于贵重、少而急需和易腐变质商品; 但运输成本高、易受恶劣气候影响等 主要方式:班机运输(定时、定站、定线、定费,费用 较其他两种形式高);包机运输(整包机和部分包机); 集中托运(航空货运代理集中托运、代理的代理集中收 货、进口报关、分拨实际收货人)

第十一讲国际结算中的单据-

第十一讲国际结算中的单据-
班轮提单(Liner B/L) 租船提单(Charter Party B/L) 运输代理行提单(House B/L)
根据提单正面所载明的运费支付方式分 为:
运费预付提单(Freight Prepaid B/L) 运费到付提单(Freight Collect B/L)
过期提单(Stale B/L)与倒签提单 (Anti-dated B/L) 集装箱运输提单(Container B/L)。
2019/10/30
国际结算
海运提单
约束提单的国际公约:
《海牙规则》(Hague Rules):1931 《维斯比规则》(Visby Rules):1977 《汉堡规则》(Hamburg Rules):1992
2019/10/30
国际结算
海运提单的内容
1、承运人(carrier) 2、托运人(shipper) 3、收货人(consignee)
Bill of Lading (Received for Shipment)
Pre-Carriage by
Place of receipt
Jakarta Seaport, Indonesia
Ocean Vessel/Voyage No. Port of loading
Intended P&O Nedlloyd Sao Jakarta Seaport, Indonesia Paulo
Port of discharge
Place of delivery
Apapa Seaport, Lagos
Apapa Seaport, Lagos – CY Nigeria
2019/10/30
Laden on board at Tanjung Priok, Jakarta on 22-11-2019

国际结算(第二版)课后习题答案 作者 方士华 《国际结算(刘卫红)》

国际结算(第二版)课后习题答案 作者 方士华 《国际结算(刘卫红)》

《国际结算》章后习题答案第一章国际结算概述一、单选题 1.C 2.C 3.C 4.D 5.D 6.A 二、简答题1.答:国际结算是指为清偿国际由于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方面的交往或联系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发生在不同国家之间的货币收付活动。

国际结算依据产生的原因,可以分为贸易结算和非贸易结算。

贸易结算,也称有形贸易结算,是指由有形贸易活动(商品的进出口)引起的国际债权债务关系结算业务;非贸易结算,也叫无形贸易结算,是指由有形贸易以外的活动(包括国际资本流动、国际资金借贷、技术转让、劳务输出、侨民汇款、捐赠、利润与利息收支、国际旅游、运输、保险、银行业等活动)引起的国际结算业务。

2.答:(1)国际结算工具。

主要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是国际结算的基石。

(2)国际结算方式。

基本方式包括汇款、托收和信用证,主要以跨国收付或转移资金为目的;附属方式主要包括银行保证书、备用信用证、国际保理和包买票据等,在风险控制和贸易融资等方面为基本方式提供补充。

(3)国际结算单据。

基本单据主要包括商业发票、运输单据、保险单据等;附属单据包括检验证书、重量单、装箱单、产地证明书、船公司证明等。

3.答:(1)国际结算业务量不断扩大。

对外贸易额的扩大直接推动了我国国际结算业务的发展,国际结算业务量不断增加。

(2)办理国际结算业务的银行不断增加。

国际结算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业务经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商业银行经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结算货币多元化。

除了美元、欧元、英镑、日元、港币等,人民币国际化的趋势也渐显。

(4)结算方式多样化。

主要有汇款、托收、信用证、国际保理、包买票据和银行保函。

4.答:建立代理行关系的必要性:在办理国际结算业务时,银行除了在国外设置分支机构外,还需要与外国银行建立代理关系。

因为一家或一国的银行不可能在所有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国家或地区都设立分支机构,这样做既不可能,也没必要。

代理行关系的建立:代理行关系的建立一般要经过以下 3 个步骤:(1)考察了解对方银行的资信。

国际结算

国际结算

第一章国际结算的含义:(International Settlement)是指国际间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方面的交往或联系而发生的以货币表示的债权债务的清偿行为或资金转移行为。

它是一项国际间的综合经济活动。

国际结算的内容:支付工具及结算方式的选择与运用;各种商业单据的处理与交接;商品货款及劳务价款的索取与偿付;国际间资金单方面的转移与调拨;短期或中长期贸易的融资与运营;信用担保的提供与应用;国际清算系统及支付体系的建设与运行;国际银行间资金的转账与划拨等。

国际结算实质上是货币的跨国收付活动,是极其重要的跨国经济行为,是保障与促进国际间各项活动与交往正常进行的必要手段。

国际结算的分类:在实务中通常把国际结算分为国际贸易结算和非贸易国际结算两大类(一)国际贸易结算:是国际结算的1、有形贸易结算。

指有形贸易(Visible Trade)引起的货币收付活动。

有形贸易即商品的进出口贸易。

2、记账贸易结算。

也称为协定贸易结算。

它是在两国政府所签订的贸易协定项下的商品进出口贸易结算。

3、因国际资本流动所引起的商品贸易或资本性货物贸易的结算。

4、综合类经济交易中的商品贸易结算。

在国际经济交易中,一些交易既包含了商品贸易,又包含了非商品贸易。

(二)非贸易国际结算:主体是服务贸易。

结算范围有:1、无形贸易结算。

指由无形贸易(Invisible Trade)引起的货币收付活动。

它包括:(1)保险、运输、通讯、港口、旅游等劳务活动的收入与支出;(2)资本借贷或国际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产生的利息、股息、利润等的收入与支出;(3)广告费、专利费、银行手续费等其他劳务收支。

2、金融交易类结算。

主要指国际间各种金融资产买卖的结算。

3、国际间资金单方面转移结算。

指发生在政府及民间的各种援助、捐助、赠款以及各种资金调拨行为。

4、银行提供的以信用担保为代表的一系列服务与结算。

5、其他非贸易结算业务。

国际结算的性质(一)从金融学科的角度看国际结算属于国际金融实务的一个分支,它所涉及的知识领域极为广泛,是以金融、贸易为基础的多边交叉学科,并且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学习情景六 国际结算中的单据

二、发票的种类
(二)商业发票的作用 (1)它是出口方履行合约的证明。在所有的货
运单据中起着中心的作用,其他各种货运单据的内 容均应与发票的内容一致。
(2)它是进出口双方收汇、付汇的依据。结算 时如不使用汇票,发票即代替汇票作为收取货款的 凭证。
单元二 发票
一、商业发票的含 义及作用
二、发票的种类
(3)它是买卖双方进出口报关时必须提供的凭 证,也是计价纳税的依据。
此外,单据还是进口商提货、进出口商报关、 纳税、享受税收优惠的重要凭证。
单元一 单据概述
一、单据的概念
二、单据的作用
三、单据的分类 四、单据的基本
要求
(一)根据贸易双方涉及的单据分类 1. 进口单据
进口单据,是指进口国的企业及有关部门涉及 的单据,包括采购合同、进口许可证、信用证开证 申请书、信用证、进口报关单、保险单等。
单元二
发票
单元二 发票
一、商业发票的含 义及作用
二、发票的种类
(一)商业发票的含义 发票(Invoice)是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的简称,是出口方在货物发出时开具的 发货凭证,凭证上对所装货物做了比较详细的说明, 也是出口方向进口方收取出口货款的主要依据。
单元二 发票
一、商业发票的含 义及作用
二、海运提单的 种类
(三)海运提单上的当事人与关系人 (1)托运人。他是委托轮船公司运送货物的当
事人,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出口方是发货人。 (2)承运人。指承运货物的那一方。即船公司。 (3)收货人。通常是进口方。
单元三 运输单据
一、海运提单的含 义及作用
二、海运提单的 种类
(4)接受提单的转让人。鉴于海运提单系物权 凭证,经过一定的手续可以转让之故,提单所代表 的货物可能在运输途中已经转让给他人,所以,真 正持有该物权凭证即海运提单者,可能已经不是进 口方,而是接受转让的其他人。

单证员考试辅导:国际结算中的单据

一、定义
租船合约提单(Charter Party B/L)是指在租船运输业务中,在货物装船后由船长或船东根据租船合同签发的提单。提单 内容和条款与租船契约有冲突时,以租船契约为准。租船合约提单上应该有类似这样一些文字:“此提单受到租船合约的约 束”。 二、关于租船合约提单的特别处理
1、即使信用证要求提交与租船合约提单有关的租船合约,银行对该租船合约不予审核,但将予以照转而不承担责任。 2、如果信用证不要求或不允许提交租船合约提单,银行将不接受租船合约提单。 3、如由货物托运人作为船舶承租人时不可能产生承运人;由船舶承租人承运第三人作为托运人的货物,成为承租人时, 提单注明“运输费用及其他条款和条件根据×××租船合同办理”。
不清洁提单:是指承运人货船放在收到货物或装载货物时,发现货物或外包装有不良情况,在提单上给予相应的批注。
对于不清洁提单,银行将拒绝接受,无法议付。 2.按是否已装船时签发提单分:已装船提单和收讫备运提单。 前者指的是,提单上记载的货物已经装上提单所指明的船只后签发的提单,提单上明确记载装船的日期;后者是指托运人
一、概念
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Non-Negotiable Sea Waybill)是承运人收到托运人交来货物而签发的收据。 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的记名收货人是的收货人,承运人负责把货物交给收货人,不须收回该项单据。
它的基本作用是:
1、承运人收到由它照管的货物收据。 2、运输合约的证明。 3、解决经济纠纷时,作为货物担保的基础。 二、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的特点(与提单相比)
根据单据的性质,单据可以分为金融单据和商业单据。金融单据指汇票、本票、支票、或其他用于获得货币付款的相似票
据;商业单据主要指非金融单据的其他所有单据,包括运输单据、物权单据或其它相似单据等等。

第三章 国际结算规则与惯例


1980年进行修订时,又把以前的补充本合并成册,取名为 《INCOTERMS1980》,成为该会的第350号出版物。 1990年,由于国际贸易又有了新的变化,随着国际航运方式的现代化, 即集装箱运输和联合运输的发展,以及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的广泛使用,国 际商会又开始对1980年解释规则进行了重新进行了编排、修订和更新。 命名为《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规则》,并列为国际商会的460号出版 物。 2000年,为了使贸易术语能够更好地适应国际上无关税区的发展、交易 中电子信息的增多及运输方式的继续变化,国际商会再次对1990年的规 则进行修订,并与1999年9月公布《2000年贸国际易术语解释规则》,简 称《INCOTERMS2000》,从2000年1月1日开始生效。这是一套国际商 业交往的术语,既可以适用于跨国境的货物销售,也可以国内市场的货物 销售。
二、《URC52Biblioteka 》的主要结构、具体内容及功 能 《URC 522》是国际商会于1993年对原 《URC322》规则着手修改、1995年定稿并正 式刊行的。《URC 522》共包括A、B、C、D、 E、F、G七个部分,共由26条条文组成。其 主体结构及其功能,可见下表3-2;其各条款 的内容空间表3-3。
1995年组成了由各方专家组成的专门工作小 组,针对《URC322》规则实施以来30多个国 家提出的2 500多条意见,结合国际上相关的 法律及若干国家的法律,对该规则进行了仔细 的研究和修订。经过第三次修订后的版本简称 为《URC522》,并确定自1996年1月起在国 际托收业务结算中正式生效。
第一节国际结算规则与惯例概述第二节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urc522第三节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第四节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458等其他规则与惯例一国际结算规则国际结算规则是指由国际性的商务组织或团体负责协调统一各有关贸易方的立场就国际商务结算中的相关问题程序和方式所达成的为各方认可接受和将在国际结算业务中得到遵循的国际性的商务结算规定规范惯例和原则

国际结算作业及答案

国际结算作业及答案国际结算作业及答案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国际结算》作业绪论一、单项选择题1、银行在办理国际结算时选择往来银行的先后顺序,最先选择的应是()。

A、帐户行B、联行C、非帐户行D、代理行2、一家银行的总行与分支行以及各分支行之间的关系,是()关系。

A、联营银行B、联行C、代理行D、帐户行二、不定项选择题1、目前,国际贸易结算中,绝大多数是()结算。

A、现金B、非现金C、现汇D、记帐2、银行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居于中心地位,具体而言,其作用是()。

A、办理国际汇兑B、提供信用保证C、融通资金D、减少汇率风险三、简答题为什么银行能成为当代国际结算的中心第一篇国际结算中的票据一、名词解释1、汇票2、本票3、支票4、背书5、提示6、承兑二、将下列英语译成中文of exchange bill in due courseorder order recourse draftdraft ’s acceptance draftfor payment三、判断题1、对于未说明开立依据的票据,受票人可以表示拒绝。

2、提示付款即持票人在合理时间内,向受票人提示并要求即时付款,因此,所提示的汇票就是即期汇票。

3、汇票的出票人在汇票的受票人承兑汇票后,即解除了对汇票的责任。

4、票据的付对价持票人的权利不受其前手权利缺陷的影响。

5、票据的正当持票人在汇票被拒付后行使追索权,必须严格按照汇票的顺序逆向进行。

6、远期汇票在受票人做出承兑之前,出票人是其主债务人;在受票人做出承兑之后,出票人才成为该汇票的从债务人。

7、背书人在背书汇票时写明“不得追索”字样,则持票人对该汇票丧失追索权。

8、虽然都是票据,但汇票可以有承兑行为,本票和支票则没有承兑行为。

9、汇票用于国际贸易结算时,通常都开出正、副本。

两者具有同等效力,但在付款人对其中一份付款之后,另一份即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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