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亮点解读(通用13篇)
新《食品安全法》法律责任解读

(需明知)
增加行政拘留罚种(7类) 无 情节严重的,可由公安对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处5日-15日拘留(7种情形)
注意要点:对于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有可能构成犯罪,若符合《刑法》第143条、 144条规定的犯罪要件,就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防止以罚代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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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7类最严重的违法行为增设了行政拘留:
新增1种违法情形
无
先责改,再处罚的情形
无
注意要点:本条除了对执法主体和违法情形作了调整、加大了处罚力度之外,还在 第2款增加了标签、说明书瑕疵的例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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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生产经营过程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 律责任的规定 注意要点:一是明确不同的执法主体;二是加大处罚力度;三是 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将违法行为种类由7类增加到16类
货值不足一万元:5万-10万 货值一万元以上:10倍-20倍 见下页
注意要点:对于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有可能构成犯罪,若符合《刑法》第143
条、144条规定的犯罪要件,就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防止以罚代刑;本条第2款 规定了法律责任的兜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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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7类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
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 食品、食品添加剂 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 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 幼儿配方乳粉 除本款和本法第123条、第125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 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兜底)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给予处罚
新食品安全法要点解读

(一)、预包装食品标签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7、生产许可证编号; 8、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9、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 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二)、散装食品标签 (三)、转基因食品标示
4、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应当对入网 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 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 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 由网络交易平台承担责任。
5、转基因食品按规定标示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 进行标示。 6、添加剂不许可不得生产 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二)、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1、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 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 成分要求; 4、与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 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7、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8、其他。
6、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 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7、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 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8、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9、被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10、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 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11、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食品添加剂; 12、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 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食品安全法》亮点多

转变 。《 食 品安 全法》 有 以下主要亮点 : 应 当 立 即 停
1 . 设 立 食 品 安 全委 员 会 国务 院设 止 生 产 . 召 立 食 品安 全 委 员会 . 规 定 了 卫 生 行 政 部 回 已 经 上 市
≯ 弼电 撩 数| j i l | j 一
对 这些美 味带来 的人 体寄生 虫我
就可能 被感染 这种 寄生 虫 的幼 虫侵 幼虫——裂 头蚴进 入人 体 .可能 引起
要 注 意 饮 食 卫 入 人体 后 . 若移 行 至脑部 。 可引起 嗜酸 各 种 裂 头 蚴 病 较 为 常 见 的 有 眼裂 头 们 该 怎 样 对 付 呢 ?首 先 . 生. 生熟食 要分开 . 火锅一 定要熟 透 了 细胞增 多性脑膜 炎 , 主要表 现为头 痛 、 蚴 病 .严 重 的会 造 成 角 膜 溃 疡 并 发 白 不 吃或尽量 少吃生 的 、 半 生 的 海 恶心、 呕吐、 意识 改变 、 颈部 强直感 、 精 内障失 明等 ; 脑 裂头 蚴病 , 临床表 现酷 再 吃 , 肉类 : 有 条 件 的 最 好 定 期 体 检 。 另 神 异 常 等 :部 分 患 者 还 可 出 现 身 体 各 似 脑 瘤 症 状 , 可能造 成阵发性 头痛 、 昏 鲜、 要 养成定 期驱虫 的习惯 . 因为 寄 生 种 部 位 的知 觉异 常 ( 如烧 灼 、 麻木、 疼 迷 甚 至 瘫 痪 裂 头 蚴 在 肠 道 内 发 育 成 外 . 痛等) : 病 情 极 重 者 可 造 成 死 亡 或 留 下 为 成 虫 .还 可 导 致 腹 部 不 适 、恶 心 呕 虫 的感 染 途 径 很 多 .哪 个 生 活 环 节 不 后 遗 症 吐. 严重 时危及 生命 。此外 . 目前 一 些 注意 , 都有 可能感染 . 所 以专 家建议 经 一 年 进 行 两 次 驱 虫 商 家过分夸 大蛇 的保健 作用 .认为 吃 常 在 外 就 餐 的 人 .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作者:暂无来源:《食品与生活》 2015年第7期亮点1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将质量技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分别承担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分段监管职能,调整为由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将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活动纳入《食品安全法》调整范围,由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县级人民政府食药监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食药监派出机构,将监管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等基层,有效提升监管效能。
亮点2明确建立最严格的全程监管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管,细化和完善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网络食品交易等新兴业态,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控制管理制度。
进一步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进一步强调了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食药监、卫生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
明确网络食品交易主体责任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食药监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国家食药监部门会同农业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
2021年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解读

2021年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解读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应从立法的源头上去遏制为牟利从事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国家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了《食品安全法》。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供大家参考。
所以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解析下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食品安全发施行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8年12月29日修正。
2021食品安全法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四个最严
——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12月23日)
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 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我 们党在中国执政,要是连个食品安全都做 不好,还长期做不好的话,有人就会提出 够不够格的问题。所以,食品安全问题必 须引起高度关注,下最大气力抓好。
习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2015年5月29日下 午就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进行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绝、阻挠、 干涉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食品 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风险监测和风险 评估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 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 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一百四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编造、散布 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但是,近年来的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食品企业违法生产经营现象仍然存在,食 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法律责任偏轻、重 典治乱威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食品安全法立法目的
《食品安全法》的修订,主要 有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以法律形式固定监管体 制改革的成果,完善监管制度机 制 从“九龙治水”向主要“一 龙治水”转变。
亮点四:3项义务强化互联网食品交易监管
一是明确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一般 性义务 二是明确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管理 义务 三是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义务
三、新法对监管部门和行业发展的深刻影响
(一)对食品监管的影响
一是规定监管部门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评估结果等确定监管重点、方式和频次,实 施风险分级管理。 二是明确对有证据证明食品存在安全隐患但 食品安全标准未作相应规定的,相关部门可 规定食品中有害物质的临时限量值和临时检 验方法。
新食品安全法的九大亮点

食品安 全法的成果
第一,明确了农业部门的职责。
第二,明确了卫生计生部门的职责。
第三,明确了公安部门的职责。
第四,增设了基层食品药品的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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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风险治理
第一,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的理念。
第二,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制度。
第三,完善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制度。
第三,强化部门之间的重大事项协同。
第四,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
第五,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
9
突出法律责任
第一,坚持刑事责任优先的原则。
第二,增加行政管理和治安管理的处罚。 第三,提高财产罚款的数额。 第四,加大处罚的力度。 第五,确立了首付责任制。 第六,加大惩罚性赔款。 第七,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八,增加违法、执法的责任。 第九,对食品生产经营小单位的处罚。
第四,完善了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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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全程治理的理念
第一,确立了食品安全全程治理的理念。
第二,加强食品安全的产地、源头的把关。
第三,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第四,完善生产经营者的过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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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企业的责任
第一,完善各类食品主体的共同义务。
第二,确定不同类别食品安全的主体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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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特殊食品实行特殊监管
7
创新机制
第一,建立贡献褒奖机制。 第二,建立抽考监督机制。 第三,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第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第五,建立责任约谈机制。 第六,建立责任连带机制。 第七,建立信用奖惩机制。
第八,建立信息衔接机制。
第九,完善食品安全的标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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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社会共治
第一,确立了食品安全社会治理的理念。
第二,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
食品安全法解读(学习培训内容)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第一部分一、新《食品安全法》主要亮点1.新法主要亮点“严”“新”,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最“严”体现在哪里?——8大“亮点”:①实行刑事责任优先的原则;②提高了财产处罚的数额;③增加行政拘留和治安管理处罚措施④加大资格处罚力度,设行业终身禁入制⑤对“累计”违法行为加重处罚⑥强化食品安全的连带责任⑦确立首负责任制⑧加大惩罚、赔偿力度2.新法的进步——8个“强化”①强化食品安全统一管理;②强化食品安全风险治理;③强化食品安全全程治理;④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治理;⑤强化食品安全专业治理;⑥强化食品安全阳光治理;⑦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⑧强化食品安全考核与问责。
3.“新”还表现在哪里?①进一步明确食用产品的管理。
②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管理制度。
③规范网络食品交易。
④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⑤其他食品地方标准,食品添加剂经营要求,复检程序、快检等。
第二部分新法修订的相关内容第一章总则一、适用范围二、使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适用三、食品安全工作原则四、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五、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六、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七、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八、食品安全褒奖制度第二章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二、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三、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四、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情形五、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第一节一、一般性规定二、禁止生产经营食品123类。
三、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第二节一、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四、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制度五、散装食品贮存要求六、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信息公开七、餐饮服务提供者设施设备清洗维护和餐饮餐具洗消要求八、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九、餐具、饮局集中消毒的规定十、食品添加剂采购进货查验规定十一、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等的食品安全责任十二、网络食品交易规定十三、食品召回制度十四、食用饮产品销售规定第三节标签、说明书和广告一、销售散装食品的要求二、转基因食品标示规定三、标签、说明书的标注要求四、食品广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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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亮点解读(通用13篇)《新食品安全法》亮点解读(通用13篇)《新食品安全法》亮点解读篇1强化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关联主体的义务和责任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的资质审查:检查:报告义务,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抽样检验义务和报告义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义务。
不履行义务的,要担当连带责任,还要受惩罚。
《新食品安全法》亮点解读篇2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供应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供应者不能供应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供应者赔偿。
《新食品安全法》亮点解读篇3供应场所要受罚明知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而为其供应场所或其他条件的,要受处处罚并担当连带责任。
《新食品安全法》亮点解读篇4全面加大惩罚力度大部分违法行为的惩罚起点由过去的2023元提升到5万元,较严峻的违法行为起点为10万元。
一年内累计三次违反食品安全法受处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新食品安全法》亮点解读篇5为赔偿设置最低限额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新食品安全法》亮点解读篇6加强特定标识监管保健食品的标签应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根据规定显著标示。
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简单辨识。
《新食品安全法》亮点解读篇7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通过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批发企业的销售记录制度等方式,使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全程可追溯。
《新食品安全法》亮点解读篇8剧毒:高毒农药有禁区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舞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新食品安全法》亮点解读篇9重拳整治虚假广告发布食品虚假广告要受罚,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担当连带责任。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或其他虚假宣扬中向消费者推举食品的,担当连带责任。
《新食品安全法》亮点解读篇10特别食品严格监管保健食品:特别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纳入特别食品,严格监管。
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新食品安全法》亮点解读篇11第1项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有三类:第一是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如使用甲醇兑制的酒,用纸板做的肉包子馅等。
二是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如吊白块、三聚氰胺。
三是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如地沟油等。
第2项除禁止生产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外,还禁止生产经营该类食品的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包括了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限量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禁止生产经营。
第3项禁止生产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2023年7月上海福喜公司使用了过期的冷冻原料肉品加工肉饼,引起很剧烈的社会反响。
第4项禁止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才使用,并且应当在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用量行确有必要才能使用。
第5项禁止生产经营养分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由于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要是从这些特别主辅食品中摄取养分成分,以满意他们在不同时期对养分的不同需求。
假如不能够准时猎取身体生产或者恢复所需养分,势必会导致身体健康,甚至威逼生命安全。
“大头娃娃”大事就是因婴儿食用的奶粉养分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造成的。
第6项除禁止生产经营贪腐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特别的食品外,新法还增加了禁止生产经营该类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贪腐变质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一般含有沙门氏菌、疟疾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致病性病菌,易导致食物中毒。
霉变主要是霉菌污染繁殖,有时表面可见菌丝和霉变现象,这种霉菌毒素在高温高压条件下,也不简单被破坏,使食品、食品添加剂有较强的毒性。
如前几年发生的陈化粮大事就是由于陈化粮中的黄曲霉菌超标。
第7项禁止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由于这些死因不明的动物体内往往含有致病性微生物或者寄生虫、人们在食用这些制品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发生病患甚至死亡。
第8项禁止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品、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第9项除禁止生产经营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外,还增加了食品添加剂。
包装材料一般指包装、盛放食品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自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
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使用安全、无害、清洁的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防止食品污染。
第10项除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外,还增加了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食品、食品添加剂通常只在肯定期限内才能保持相应的养分水平和卫生标准,超过这一期限,就简单发生变质。
第11项除禁止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新法还增加了禁止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食品添加剂。
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
标签是对食品、食品添加剂质量特性、安全特性、使用说明的描述,购买者可以借助标签进行选购。
第12项禁止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别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如《盐业管理条例》规定,对碘缺乏病地区必需供应加碘盐。
未经加碘的食用盐,不得进入碘缺乏病地区食用盐市场。
第13项是兜底条款,禁止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如用回收食品添加剂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添加剂,添加非法添加物的食品添加剂等。
《新食品安全法》亮点解读篇12食品生产经营首先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经营是本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最基本、最核心的要求。
除了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外,食品生产经营者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第1项是对场所的要求。
主要有三个:一是场所的大小和布局应当与其生产经营的规模相适应,厂房的面积和空间应当与其生产力量相适应,便于设备安置、清洁消毒、物料存储及人员操作。
二是场所应当干净。
生产经营场所应当有合理的功能分区,洁净干净。
三是场所应当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保证食品安全。
第2项是对设备、设施的要求。
主要有两个:一是应当依据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的要求,配备与生产力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与设施。
二是应当配备其他保证制品安全的设备或者设施,如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第3项是对人员和制度的要求。
要求:一是要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
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食品生产经营的专业学问,可以对食品安全管理供应专业技术服务。
二是要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既可以是企业的负责人,也可以是其他员工。
三是要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通过规章制度管人、管事,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保证食品安全。
第4项是对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的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设备布局和工艺应当合理,避开引起前道工序的原料、半成品与熟食品的交叉感染。
每道工序的容器、工具和用具应当固定,并有相应的标志,防止交叉使用。
使用的清洁剂、消毒剂以及杀虫剂、灭鼠剂应当远离食品,存放于专柜,并有专人管理,避开食品接触有毒、不洁的物品,保证食品安全。
第5项是对使用的食品相关产品的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使用前,对餐具和、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清洗洁净,并进行消毒,毁灭病原体,降低细菌数量,防止使用者相互传染,保证消费者身体健康。
对使用过的炊具、用具等应当准时清洗,保证清洁,防止病菌滋生。
第6项是对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要求。
本条要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影响食品安全。
二是对对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有特别要求,应当在合适的温度、湿度等环境下进行,防止食品腐烂变质、脱水变形变味,影响食品安全。
三是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防止交叉感染,影响食品安全。
第7项是对直接入口的食品使用的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的要求。
如餐具、饮具等。
第8项是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衣着干净,指甲常剪,头发常理,勤洗澡等。
在生产经营时,应当将手洗洁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手套等。
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避开简单、售货工具和设备污染食品,影响食品安全。
第9项是对用水的要求。
生产经营用水标准为2023年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3)第10项对洗涤剂和消毒剂的要求。
保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第11项是对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兜底条款。
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多、链条长,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许多,所以对未提及到的法律要求也要同时遵守。
《新食品安全法》亮点解读篇13一、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原法第29条规定,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
新法将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的生产经营许可统一改为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和颁发证书。
二、销售农用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原法29条规定,农夫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而新法规定,销售农用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销售范围扩大。
三、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行政许可法对许可的实施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如申请与受理、审查与打算、期限、听证等。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行政执许可法规定的实施程序,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应当原则上20日内作出许可打算。
申请人应当提交本法第33条第1项至第4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这些资料应当表明申请者具备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条件。
详细包括:具有与拟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干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开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