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配置X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断层放射治疗系统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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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请基本条件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请基本条件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请基本条件一、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一)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英文简称PET/CT,含PET)(二)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手术机器人)(三)64排及以上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64排及以上)(四)1.5T及以上磁共振成像系统(1.5T及以上MR)(五)直线加速器(含X刀、不包列入甲类管理目录的放射治疗设备)(六)伽玛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包括用于头部、体部和全身)(七)XX市范围内首次配置的单台(套)价格在1000—3000万元人民币的大型医疗器械二、配置条件以下均为单台设备的配置要求,新增二台及以上设备时,人员相应增加(人员在第一台最低要求的基础上增加),均需取得相应设备上岗资质。

下述所有人员不包括多机构执业备案医师、兼职和顾问人员。

申请配置乙类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一)正电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PET/CT)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应设置有肿瘤科和医学影像科。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等独立医学影像检查机构应设置有医学影像科。

PET/CT医师、技师应取得核医学类上岗资质。

人员要求:医师不少于3名,其中副高级以上医师不少于2名,中级医师不少于1名;技师不少于3名,其中中级及以上医师不少于1名;物理师不少于1名。

医疗机构配置医用回旋加速器生产正电子核素的,化学师不少于1名。

(二)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手术机器人)学科要求:医疗机构至少有两个学科分别满足腔镜手术量比例超过各自科室总手术量的1/3以上。

人员要求:两个学科每学科各有医师不少于10名,其中每学科副高及以上医师不少于3名。

医师执业范围专业应与申请学科一致,副高及以上医师从事本专业10年以上,开展三级以上腔镜手术5年以上。

(三)64排及以上X 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64排及以上CT)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应设置有医学影像科。

CT医师执业范围应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CT医师、技师应取得CT类上岗资质。

数字化医用X线摄影系统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数字化医用X线摄影系统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8.4
具有患者体位和电离室匹配选择功能
★8.5
具备全自动长骨拼接摄影功能包括在床上和在胸片架上
8.6
具备自动拼接模块
8.7
最大可拼接图像数量≥3幅
8.8
曝光至后处理总时间≤25秒
8.9
带有病人立位拼接摄影架
8.10
电动控制胸片架,拼接摄影过程全自动完成
9
配备专业医用显示器,激光打印机
10
售后
10.1
医用高清显示器:≥20英寸
4.2
网络通讯标准:支持多项DICOM服务类别,如存储,打印,传输,接收,工作列表等
4.3
曝光至图像预示时间:≤3秒
5
X线高频高压发生器
★5.1
高压发生器功率:≥75KW
5.2
管电压可调范围:40kV-150KV,每步1KV
5.3
支持自动曝光控制(AEC)
5.4
最大管电流≥800MA
数字化医用X线摄影系统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编号
参数要求
一、
设备名称: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
二、
数量:1台
三、
设备基本要求:全数字化平板X线摄影系统(DR),一机多用完成门诊、急诊、住院部患者的全身各部位、各体位、各角度的全数字化x线摄影检查。同时要求整机原装进口悬吊配置双板;一键可完成站立位全自动长骨拼接摄影和平躺床位全自动长骨拼接摄影。设备的主要部件X线球馆和平板探测器为同一厂家生产便于后期维护。
2.9
床下平板探测器电动横向运动,与球管的运动自动跟踪
★2.10
床面高度变化时,球管高度自动跟踪变化
★2.11
配置无线便携式平板≥14寸×17寸
2.12
非晶硅+碘化铯

三级医疗设施医疗设备标准配置

三级医疗设施医疗设备标准配置

三级医疗设施医疗设备标准配置1. 引言为了满足三级医疗设施的医疗服务需求,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文档明确了三级医疗设施的医疗设备标准配置。

2. 医疗设备分类根据其在医疗服务中的功能和作用,将医疗设备分为诊断设备、治疗设备、康复设备和辅助设备四大类。

3. 诊断设备3.1 影像学设备- X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CT)- 磁共振成像(MRI)- 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 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SPECT)3.2 超声设备-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二维超声诊断仪3.3 内镜设备- 胃镜- 肠镜- 支气管镜3.4 实验室设备- 自动化血液分析仪- 自动化免疫分析仪- 生化分析仪4. 治疗设备4.1 心血管介入设备- 心血管造影机- 心脏起搏器4.2 神经介入设备- 脑血管造影机- 神经介入导管4.3 放射治疗设备- 直线加速器- 伽马刀4.4 外科手术设备- 腔镜系统- 机器人辅助手术系统5. 康复设备- 电动起立床- 体外反搏装置- 空气波压力治疗装置6. 辅助设备- 呼吸机- 麻醉机- 心脏除颤器7. 总结三级医疗设施医疗设备标准配置涵盖了诊断、治疗、康复和辅助设备,确保了医疗服务的全面性和先进性。

各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医疗设备,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8. 附录附录中可包括相关法规、政策文件、医疗设备配置清单等,以供实际操作中参考。

综合医院放射治疗科用房设置要求(通用版)

综合医院放射治疗科用房设置要求(通用版)

综合医院放射治疗科用房设置要求(通用版)
放射治疗用房宜设在底层、自成一区,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防护标准的规定,其中治疗机房应集中设置,放射治疗科用房应符合以下规定:
1、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设治疗机房(后装机、钴60、直线加速器、γ刀、深部X线治疗等)、控制、治疗计划系统、模拟定位、物理计划、模具间、候诊、护理、诊室、医生办公、卫生间、更衣(医患分开设)、污洗和固体废弃物存放等用房;
2)可设会诊和值班等用房。

2、治疗室内噪声不应超过50dB(A)。

3、钴60治疗室、加速器治疗室、γ刀治疗室及后装机治疗室的出入口应设迷路,且有用线束照射方向应尽可能避免照射在迷路墙上。

4、防护门和迷路的净宽均应满足设备要求。

5、防护应按国家现行有关后装γ源近距离卫生防护标准、y远距治疗室设计防护要求、医用电子加速器卫生防护标准、医用X射线治疗卫生防护标准等的规定设计。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4篇)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4篇)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放射诊疗的管理,确保放射诊疗的安全有效进行,保护人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放射诊疗是指利用放射线或放射性物质进行医学诊断、治疗及研究的活动。

第三条放射诊疗活动包括放射诊断、放射治疗、核医学诊断治疗等。

第二章放射诊疗机构第四条放射诊疗机构是指从事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科研机构等。

第五条放射诊疗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相应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能够满足放射诊疗的需求;(二)有合法的执业医师或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放射诊疗活动;(三)有符合安全规范的放射源和放射性医疗器械;(四)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和质控制体系;(五)有安全防护措施,保障患者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六条放射诊疗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申报、审批、备案等程序,并定期接受监督检查。

第三章放射诊疗人员第七条从事放射诊疗活动的医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放射诊疗资质,通过国家认可的考试,并持有相应的证书。

第八条放射诊疗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放射源和放射性医疗器械,保证操作安全,并定期接受技术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放射诊疗人员应当保护好自身和患者的安全,严格遵守放射防护规定,佩戴防护设备。

第四章放射诊疗设备第十条放射诊疗设备应当具备国家安全标准要求,并通过国家监督部门的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放射诊疗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定期检查和维修。

第十二条放射诊疗设备的购置、使用、报废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不得擅自处理。

第五章放射源和放射性医疗器械第十三条放射源和放射性医疗器械应当获取相应的许可证,并定期验收和检测。

第十四条放射源和放射性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保管、报废等事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确保安全使用。

第十五条放射源和放射性医疗器械的保管人应当具备专业知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保管,并定期检查和报告。

第六章质量保证和质控制第十六条放射诊疗机构应当制定质量保证手册,明确质量目标和要求,并定期组织评审和改进。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0.08.27•【字号】粤卫[2010]132号•【施行日期】2010.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粤卫〔2010〕132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工作,明确审批程序和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部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工作制度(暂行)〉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08〕8号)和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卫生部等三部委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卫〔2005〕113号),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工作制度(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广东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工作制度(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大型医用设备管理,规范审批工作,明确审批程序,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根据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审批内容省卫生厅根据卫生部下达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指导意见、规划控制数和配置标准,结合卫生事业发展需求,负责全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更新的审批,以及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更新的初审工作。

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见附件1。

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程序(一)申请。

医疗机构申请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应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由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向其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其他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的县(区)级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基本要求和规划控制指标,对配置申请提出审核意见,并将通过审核的申请材料逐级集中上报至省卫生厅审批。

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试题库 (下)

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试题库 (下)

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试题库 (下) 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试题库第一章电离辐射基础1.电离辐射可分为直接电离辐射和间接电离辐射。

2.列举三种带电粒子:正电子、负电子、α粒子、质子、重离子。

3.改为“α射线的穿透能力弱,但其电离作用强。

”4.β射线是高速运动的电子流,其电离作用较小,但贯穿本领较大。

5.X射线和γ射线均为不带电粒子。

6.正确的排列是A.α<β<γ<中子。

7.辐射作用于人体的方式分为外照射、内照射、放射性核素体表污染和复合照射。

8.删除该段。

9.吸收剂量的专用单位是Gy,有效剂量的专用单位是Sv。

10.中子的辐射权重因子不是1.11.删除该段。

12.卫生部令第55号指出,放射工作人员是指在放射工作单位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的人员。

13.医学应用领域的放射工作人员是最大的职业受照群体。

14.电离辐射作用于人体的方式包括外照射、内照射、放射性核素外污染和辐射照射。

第二章放射生物学基础1.辐射敏感性是指细胞、组织、机体或任何生物对辐射作用的相对敏感程度。

2.唾液腺不属于辐射高度敏感的组织或器官。

3.删除该段。

4.按辐射作用机理,辐射效应可分为随机性效应和确定性效应。

5.改为“随机性效应是指严重程度与剂量无关的辐射效应。

”6.随机性效应是指剂量越高,发生几率越大,但严重程度与剂量无关的辐射效应,属于躯体效应。

而确定性效应则通常存在剂量阈值,超过阈值时,剂量越高则效应的严重程度越大,可以是躯体效应或遗传效应。

7.危险系数适用于随机性效应,用于衡量某种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

8.急性放射病主要分为骨髓型、肠型和脑型。

9.胎儿智商低下不属于电离辐射的确定性效应,而是遗传效应。

10.电离辐射的随机性效应是发生几率与剂量成正比而严重程度与剂量无关的效应,如辐射致癌和遗传效应;而确定性效应则存在剂量阈值,超过阈值时,剂量越高则效应的严重程度越大,如放射性白内障和急性放射病。

1.辐射与物质相互作用的主要标志是能量的传递,这是辐射效应产生的基础。

医院放射科基本布局标准要求

医院放射科基本布局标准要求

医院放射科基本布局标准要求一、放射科诊断部门基本布局要求(一)二级医院1.设有候诊区,候诊区包括患者等候区、更衣室(处),若有条件受限的,可将更衣室设在投照室内,以做好患者隐私保护。

候诊区应宽敞舒适,配有候诊椅,检查通道应保持通畅。

候诊区内或毗邻诊区应有厕所,以方便患者尤其是满足肠道X线造影患者的需要。

2.诊疗区主要包括登记室,透视室、X线摄影室、胃肠造影室(可兼透视室)、CT检查室及其配套的辅助用房。

有条件的医院应设磁共振成像检查室。

3.机房面积:单管头200mAX线机机房最小的有效使用面积为20m2,机房内最小单边长度为3. 5m;双管头X线机机房最小有效使用面积为30昭,机房内最小单边长度为4.5m;CT机机房最小有效使用面积为30昭,机房内最小单边长度为4. 5m;乳腺X线机机房最小有效使用面积为10昭,机房内最小单边长度为2.5m;牙科X线机机房最小有效使用面积为5昭,机房内最小单边长度为2m。

各机房应有合适的控制室和配套设备辅助用房。

4.有独立的诊断报告室、独立的读片室或兼用读片室。

5.有合适的值班、办公、更衣和盥洗用房。

6.有条件的在CT室附近应设放射科专用注射室和观察室,为行CT 或MRI增强检查患者预留留置针及检查完成后予以观察提供场所。

(二)三级医院1•设磁共振成像检查室。

2.有独立的读片室。

3.其他要求同二级医院。

有条件的医院放射科应分别设有候诊区、患者通道和放射科工作人员通道。

二、放射科导管室基本布局要求1.设有候诊区,候诊区应宽敞舒适,配有候诊椅,检查通道应保持通畅。

2.导管室:应为相对独立分隔的区域,主要用房包括DSA室(Digital Subtraction Angiography)、控制室及其辅助设备用房、更衣室、洗手消毒室、无菌物品存放室、导管存放室或导管存放柜和污物临时存放处。

3.导管室空间布局要符合医院感染控制和放射防护要求,工作流程要合理,污物出口与无菌区域无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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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配置X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
断层放射治疗系统基本标准
(试行)

X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英文名为Cyberknife,简称
射波刀)、断层放射治疗系统(英文名为Tomo Therapy,也
称螺旋断层放疗系统)是近年新投入临床应用的大型放射治
疗设备,应用技术要求高,购置价格昂贵。
为规范新设备配置与利用管理,抑制医疗机构盲目装
备,保障医疗质量,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特制定医疗机构配
置射波刀和螺旋断层放疗系统基本标准。申请配置上述设备
的医疗机构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或肿瘤专科医院,或相当于三级
甲等综合医院或肿瘤专科医院规模和水平的医疗机构。
(一)综合医院。
1.编制床位数在800张以上,年门诊量不少于120万人
次,年肿瘤病人收治数在10,000人以上。
2.设置独立的放射治疗科或包括放射治疗科(组)的肿
瘤科,开展肿瘤放射治疗工作10年以上,能开展三维适形
和调强放射治疗技术,已治疗病人至少各500人。
3.放射治疗科学术负责人应从事放射治疗专业工作10
年以上,具备高级临床专业技术职称。科室从事放射治疗工
作的临床医师不少于5人。具有专门从事放射治疗工作5年
以上、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物理师,物理师人数
不少于3人。
4.具备进行放射治疗的常规设备:直线加速器、CT模拟
定位机、逆向治疗计划系统,以及相关的质量控制设备和剂
量验证设备。
5.科室管理制度健全,执行记录完整。
6.具有实力较强的影像科和神经外科等相关科室。
7.具有应急处理相关不良反应的能力和技术条件。
(二)肿瘤专科医院。
1.编制床位数在500张以上,年门诊量不少于15万人
次,年住院人数在15,000人以上。
2.设置独立的放射治疗科,开展肿瘤放射治疗工作10
年以上,能开展三维适形和调强放射治疗技术,已治疗病人
至少各800人。
3.放射治疗科学术负责人应从事放射治疗专业工作10
年以上,具备正高级临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放射治疗工作
的临床医师不少于20人。具有专门从事放射治疗工作5年
以上、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物理师,物理师人数不少于
5人。
4.具备进行放射治疗的常规设备:直线加速器、CT模拟
定位机、逆向治疗计划系统,以及相关的质量控制设备和剂
量验证设备。
5.科室管理制度健全,执行记录完整。
6.开展中枢神经系统病变放射治疗工作的,须有神经外
科的支持。
7.具有应急处理相关不良反应的能力和技术条件。
(三)民营医疗机构床位、门诊量、开展肿瘤放射治疗
工作时间等业务指标要求可略为降低。
二、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具有全面的医疗质量管理
方案。
三、医疗机构经济运行状况良好,财政拨款或自有资金
有保障。筹资方式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四、符合各级卫生、环保等部门有关要求。

说明:按照《卫生部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工作制
度(暂行)》等有关规定,此标准仅适用于试用期新设备配
置专家论证评审。新设备试用期结束后,我部将结合设备试
用情况和配置规划等进行修订。试用期间,其他医疗机构不
得以符合此标准为由申请配置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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