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

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
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

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

沈阳工程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加强学生住宿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育部[2004]6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

第二条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校外租(借)房住宿。除特殊原因外,学生均应在学校安排的学生宿舍住宿。

第三条学生校外住宿是指学生在学校安排的学生宿舍外的场所(包括校内其它住房)租(借)公私房屋住宿。

第四条各院(系)应对学生校外住宿进行严格控制、严格审批、严格管理。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第五条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校外住宿:(一)伤(病)期间不能正常住校生活的学生(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

(二)有心理问题且有家长陪读的学生(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

(三)其它极其特殊的原因。

第三章学生责任及义务

第六条校外住宿学生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及义务:(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学校、大学生良好形象。

(二)遵守校规校纪,服从学校有关部门和所在院系的管理。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课,按时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教学及课外等活动。

(三)详细了解学校关于学生校外住宿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提示,学生和家长应向学校书面承诺加强自身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并且承担由于校外住宿而引发的各类纠纷、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等全部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章审批流程

第七条学生校外住宿按照学生申请、院系审批、学生工作处备案的批准流程办理手续。

(一)学生拟在校外住宿,应先向所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三级甲等医院诊断意见。

(二)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收到学生校外住宿申请书后,应向学生详细了解申请校外住宿的理由、校外房屋的性质和周边环境等情况,并向学生说明在校外住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

(三)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在向学生了解上述有关情况并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后,学生仍坚持要到校外住宿,则由学生本人填写《沈阳工程学院学生校外住宿承诺书》,就本人在校外住宿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责任和违法违纪责任等事项向学校作出明确承诺,并如实、准确地填写《沈阳工程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一式三份);家长签署意见,在申请表中填写(手写)书面同意意见及家长签字,并提供父母身份证复印件,要注明“安全问题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家长签字”字样。如果属于第五条第二款情形,家长须在申请表上“承诺陪读,责任自负”字

样。

(四)上述手续和材料齐备以后,校医院对医院等级进行审核并依据医院诊断建议,判定学生不宜或不能在校外住宿或不能校内宿舍集体居住的意见,院系负责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果家长未在院系现场签字,院系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确认,做出是否同意学生校外住宿的审批意见,应在申请表上加盖院系行政章,由院系领导审核批准。

(五)学生在《沈阳工程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中所填写的情况必须真实,申请手续和材料不齐备一律不予批准。

(六)院系若同意学生校外住宿后,学生将《沈阳工程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及《沈阳工程学院学生校外住宿承诺书》交到宿舍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院系辅导员应对学生寝室进行验收,确定无遗留问题后填写《沈阳工程学院校外住宿学生离寝验收单》,办理离寝手续,并注销学生校内住宿。

第五章相关事项

第八条学生在申请校外住宿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在校外住宿的,一经发现,责令其搬回学生宿舍住宿,并视其情节轻重,依据《学生须知》给予学生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九条批准校外住宿期满或不再具备申请校外住宿条件的,学生应提前一周向所在院系报告,并于期满三个工作日内搬回学生宿舍住宿。

第十条若遇发生突发事件,校外住宿学生应及时报警和自救保护自身利益免遭损失,并向学校或院系报告,按学校规定和要求及时返回学校住宿,并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伤害及相应处理。

第十一条各院系要加强对校外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安全防范教育。

第十二条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学生家长原则上应该陪读,并及时了解和关注学生校外住宿情况。

第十三条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不能私自回校住宿,且寝室床位不再保留,依据本办法第五条的第(一)(二)款按照申请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其它情形学校不予退费。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一:沈阳工程学院学生校外住宿承诺书

附二:沈阳工程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一:

沈阳工程学院学生校外住宿承诺书

本人因原因申请校外住宿,本人和家长共同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人和家长已认真阅读并熟悉《沈阳工程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的所有条款,明确校外住宿对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及后果。

二、本人在校外住宿期间,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沈阳工程学院《学生须知》中规定的有关校规校纪,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三、学生校外住宿期间,保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校外住所保证煤气、水电、饮食、防火、防盗及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的责任完全由本人和家长自己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违法犯罪,由司法机关处理;如违反校规校纪,按沈阳工程学院《学生须知》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四、家长应认真履行学生校外住宿的安全教育,并协助学生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经常与孩子保持密切联系,随时了解在外住宿情况,切实履行教育与监督责任,并主动与学校保持联系。

五、校外住宿期间,校内原寝室床位不再保留,且不允许私自回校住宿,如私自回校住宿,终止其校外住宿资格。

六、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分别由学生本人或学生家长执一份、学生所在院(系)执一份、学生工作处备案执一份。

院(系):班级:

学生本人(签名):学生家长(签名):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二:

沈阳工程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

姓名性

出生

年月

本人联

系电话

院系专业班

家庭住

址父母或亲属

姓名

父母或

亲属单位父母或亲属

电话

①住在市区

家里:□②住市区亲戚

家□

与学生本人

关系:

③校外租房:□

原住宿

舍校外住

宿时间

的起止

年月日—年月日

现申请同住人或

校外住宿详细地址

应急联系人姓名电话

申请校外住宿原因

请人签名:年月日

学生家长意见:

(如属于《沈阳工程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中第五天第二款情形,须家长承诺陪读,责任自负并签字)。

长签名:年月日

学校医院确认意见:

(审核医院等级和诊断,并判断是否允许校外住宿)

医院院长签名:年月日

与学生家长联系复核的结果:

辅导员意见:

签名:

年月日院系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公章):年月日

关于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

关于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 学生宿舍是学生成长的重要环境,学校应该制定健全的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学生宿舍 的安全管理工作。 下面爱汇整理的关于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制度,供你参考。 关于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 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 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 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安全值日生制,每天有一名学生负责本楼层的门窗关锁、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私拉乱接电源。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关于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一、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 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 件、事故发生。 二、在宿舍内发现可疑的人或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班主任、值日老师。 三、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 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四、一律不准在宿舍接待外来客人。 五、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六、学生宿舍实行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 负责安全检查。 七、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及容易引起火灾的相关电器,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八、宿舍区内的设施、器材,任何人不能乱动,无故损坏照价赔偿。 九、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有毒有害、管制器械等危险物品,对违规使用、存放的上述物 品者,学校进行罚款并追查物品的来源。 十、学生不得无故夜不归宿。 关于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一、凡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并按 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 每学期开学,要先缴费号铺,后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 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

学生校外住宿管理 办法

沈阳工程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加强学生住宿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育部[ ]6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 第二条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校外租(借)房住宿。除特殊原因外,学生均应在学校安排的学生宿舍住宿。 第三条学生校外住宿是指学生在学校安排的学生宿舍外的场所(包括校内其它住房)租(借)公私房屋住宿。 第四条各院(系)应对学生校外住宿进行严格控制、严格审批、严格管理。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第五条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申请校外住宿: (一)伤(病)期间不能正常住校生活的学生(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

(二)有心理问题且有家长陪读的学生(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 (三)其它极其特殊的原因。 第三章学生责任及义务 第六条校外住宿学生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及义务: (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学校、大学生良好形象。 (二)遵守校规校纪,服从学校有关部门和所在院系的管理。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课,按时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教学及课外等活动。 (三)详细了解学校关于学生校外住宿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提示,学生和家长应向学校书面承诺加强自身人身财产安全保护,而且承担由于校外住宿而引发的各类纠纷、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等全部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章审批流程 第七条学生校外住宿按照学生申请、院系审批、学生工作处备案的批准流程办理手续。 (一)学生拟在校外住宿,应先向所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三级甲等医院诊断意见。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试行稿)为改善住校学生生活环境,规范就寝秩序,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为完成学习任务创造条件,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宿舍开关门时间及规定: 早晨开门时间: 5:30— 7:30 上午锁门时间: 7:30—11:55 中午开门时间: 11:55—12:40 午休锁门时间: 12:40— 2:15 午休后开门时间: 2:15— 2:45 下午锁门时间: 2:45—4:40 课外活动开门时间:4:40-- 7:15 晚自习锁门时间: 7:20—10:20 晚上开门时间: 10:20—10:50 晚上就寝锁门时间:10:50—5:30 1、学校规定的锁门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无特殊情况,课间时间不准学生回宿舍。凡不服从管理的按违反校规处理;态度恶劣者,宿管员报政教处或班主任处理。 2、凡在锁门期间不经宿管员同意私自进入者(或翻墙进入者)按有偷盗嫌疑处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开具批条,并到宿管处登记后方允许进入。 二、宿舍区环境卫生的几点要求及规定: 1、宿舍区环境卫生由宿管员管理划分,各住校生必须按时打扫。 2、凡宿管员通知打扫卫生、整理内务而不打扫者,将由宿管员加锁锁门,打扫不好不开门。值日生接受宿管员批评教育。如将锁损坏或跳窗户的,处以3—5倍赔偿处罚。 3、杂物、脏水须倒在指定地点,乱扔乱倒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宿舍内必须经常保持干净,墙上严禁张贴字画、订钉及私拉乱接电线、绳子。 三、住宿纪律 1、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进宿舍,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违反者按违规处罚。 3、按时就寝,不准大声喧哗、吵闹,不准点蜡看书,不准播放音乐,以保证大家睡眠时间。熄灯后不回宿舍或跳墙外出的学生,按严重违纪处理。 4、学生离开宿舍必须将门窗关好上锁,不上锁的将由宿管员上锁。班主任说明情况,然后开门。 5、星期天、节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须提前登记。晚9:30前必须回宿舍,否则不予留宿。出了事责任自负。 6、宿管员抓住上网违规学生,班主任要认真处理并向宿管员反馈处理结果,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首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劳动教育,写出保证书,三次给予30元以上经济处罚,四次通知家长酌情给予处理。 政教处 宿管处 二〇〇六年九月

大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大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学生宿舍成为文明、卫生,安静的得到休息场所,特制定大学生住宿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一、指导思想: 二、组织机构: 组长:李兆太 成员由宿舍管理员、各年级主任、班主任、政教处工作员等组成。 1、按学校规定,凡在学校住宿的学生必须按年级和住宿部负责人指定的宿舍居住,不准擅自调换宿舍和床位,不准在校外租住。 2、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制订的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和起床, 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学生宿舍每晚熄灯铃关门,学生只能进不能再 出去,对夜不归宿者将严厉处理。 4、未经许可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严禁学生带外来人员 或非本宿舍学生住宿.一经发现严加惩处。 5、未经管理员批准学生不得在上课、自习时间进出宿舍。 6、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焚烧纸物或燃放鞭炮,严禁在宿舍内 私接电源及使用电热器具。不准从宿舍向外面摔砸瓶子或杂物。 8、讲卫生、爱清洁。保持环境卫生,禁止乱写、乱贴,保持学 生宿舍的整洁、清新与舒适。室内用具要摆放整齐、自觉清扫卫生。脏物垃圾须及时倾倒入桶或专用篓内。 9、爱护公物。严禁将果皮纸屑和破旧衣袜投入下水道,如因此 堵塞将负责赔偿原料等维修费用。故意损坏床铺、墙壁、天棚、灯 具等公物要照价加倍赔偿。 10、积极配合学校政教处组织的卫生检查和其它检查工作。积极开展争创文明寝室活动。

1、政教处保卫组蹲点到各宿舍,配合住宿部、管理员处理学生违纪现象。 2、政教处保卫组配合住宿部和宿舍管理员开展文明寝室评比活动。 3、熄灯后班主任进行查寝、查班。 4、熄灯铃后政教处保卫组不定期彻夜巡查。 五、评估奖惩: 1、由政教处组织每月一次文明寝室评比,每学期末一次文明寝室长评比。 4、宿舍违纪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列入班评。 5、政教处落实宿舍管理员责任,加强对宿舍管理员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对失职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一、宿舍日常行为规范: l、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学生住宿实行男、女生分区定位住宿。凡住宿的学生应严格按管理员安排的宿舍铺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动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宿舍钥匙,学期结束前将钥匙转交舍长,由舍长统一上交管理员处。2、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服从宿舍长安排,自觉维护宿舍成员的利益。 3、按时就寝,就寝后严禁吹、拉、弹、唱,高声谈笑,吵闹喧哗等有碍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动。晚上上完课后1小时内应洗漱完毕,严格作息时间。不得到其它宿舍串门、留宿。 4、学员不得随意寄宿它处,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宿舍管理员请假。宿舍内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况应报生管处批准。因病休息于宿舍,应有专业老师的签字,并在生管处登记。 5、搞好宿舍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内务,并保持宿舍整洁。学生宿舍卫生由宿舍长每天安排宿舍成员轮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

职业中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乌审旗职业中学学生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宿舍环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一. 凡住宿的学生必需爱护宿舍的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每学期开学初、按政教处的安排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并按违纪处理。 二. 建立舍务教师管理制度.每学期开学初,由学校舍务教师清点落实房内各种设施,作好登记,平时随时检查,期末验收,按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由舍务教师落实到相关学生、相关人员. 三. 在宿舍、同学之间、师生之间要讲文明礼貌.杜绝讲脏话和不文明的举止、严禁吸烟、喝酒、打扑克、下棋、赌博、追逐打闹、打架斗殴、看、传黄色书刊、黄色网站等,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其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 不准私自带客或异性外来客进入宿舍,更不得留客住宿,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 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室同学要互相帮助、室长及时报告舍务教师,深夜遇病情较重者,室长要及时报告舍务教师,由舍务教师及时拨打120电话或110电话及时地送医院治疗,并及时地通知学生家长或班主任及学校的相关领导. 六. 遵守作息制度,保证休息时间.按时归寝,熄灯后不准讲话、吃东西、走动、乱串床位、串寝室.不准许做与睡觉无关的任何事情,否则没收相关物品,并通报批评,给予纪律处分.夜间起夜上卫生间时,行动要轻、不要干扰其他同学休息,要尊重他人.舍务教师、班主任、年级主任、政教处老师要对受批评或处分的学生进行跟踪教育.

七. 必须保持宿舍内的清洁卫生和个人卫生.每天早晨起床后,值日生要彻底打扫寝室卫生,保洁员要及时地将公共区卫生清扫干净,必要时要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使室内空气清新.学生在寝室内,严禁向楼下窗外抛掷杂物;严禁污损墙壁及乱涂乱画、乱钉乱贴;严禁在水房里、厕所内乱丢杂物,硬纸等塞进下水道,水管里等.对不听劝告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相关同学(责任人)或宿舍所有住宿人员承担,并按违纪处理。 八. 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凡损坏公物,除按价赔偿外,还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加倍罚款或纪律处分;不准私接电源,用电器,乱摸用电设施,不准在寝室充电等.违者除没收外、对相关学生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九. 每天早晨起床后,要快速地整理内务.做到被盖、枕头一条线,成方且有棱角、床上、床下物品摆放有序,不准乱扔、乱放.窗台上不能放任何物品,寝室内所有同学的内务整理要做到整齐化、经常化、规范化. 十. 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学生要严格遵守出入宿舍的时间.上课及自习时间不得进入宿舍,若有特殊情况需经过班主任、政教处批条,舍务教师才可同意开门进入;每天就寝之前舍务干部(楼长),舍务教师都要认真地严格地清点各个寝室的人数,认准是否是本寝室学生,核实、核准,如发现问题,舍务教师要及时与家长和班主任取得联系,不得有误;提倡艰苦朴素,每天早上出楼时要将现金和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严防丢失.住宿生要严格地自觉地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不准点蜡烛、不准在寝室内举办生日聚会、不准用纸生火、燃烧朔料袋等物品、不准带打火机、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寝室、不许点蚊香等;住宿生不许带、吃变质、变霉等食品.如遇紧急危险,不要慌忙,舍务教师和楼长、室长要快速开大门(包括安全门)组织学生有序撤离,保持道路畅通,不推挤、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的保安人员,报告学校的相关领导;如遇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住宿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声怪叫等;严禁攀爬门窗、阳台、和隔离防护网;舍务

校外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111 校外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111 2 / 2 校外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学校针对目前学生在校外住宿的种种弊端,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领导牵头,班主任具体组织负责,长期与本班学生家长对学生住处进行检查,对住宿条件差、房东管理不严、存在各个方面安全隐患的,要求强行搬出。 2、由班主任统一协调,充分征求家长与学生的意见,将本班校外住宿生尽可能地归到一处或几处集中住宿,便于管理。 3、由班主任组织,与房东、家长共同签订《校外住宿生安全责任书》一式4份,班主任、房东、家长各持一份,一份交学校政教处备查,以落实责任。 4、班主任将不定期的对学生住所进行检查。 5、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责令班级限期整改。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试行稿) 为改善住校学生生活环境,规范就寝秩序,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为完成学习任务创造条件,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宿舍开关门时间及规定: 早晨开门时间:5:30—7:30 上午锁门时间:7:30—11:55 中午开门时间:11:55—12:40 午休锁门时间:12:40—2:15 午休后开门时间:2:15—2:45 下午锁门时间:2:45—4:40 课外活动开门时间:4:40-- 7:15 晚自习锁门时间:7:20—10:20 晚上开门时间:10:20—10:50 晚上就寝锁门时间:10:50—5:30 1、学校规定的锁门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无特殊情况,课间时间不准学生回宿舍。凡不服从管理的按违反校规处理;态度恶劣者,宿管员报政教处或班主任处理。 2、凡在锁门期间不经宿管员同意私自进入者(或翻墙进入者)按有偷盗嫌疑处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开具批条,并到宿管处登记后方允许进入。 二、宿舍区环境卫生的几点要求及规定: 1、宿舍区环境卫生由宿管员管理划分,各住校生必须按时打扫。 2、凡宿管员通知打扫卫生、整理内务而不打扫者,将由宿管员加锁锁门,打扫不好不开门。值日生接受宿管员批评教育。如将锁损坏或跳窗户的,处以3—5倍赔偿处罚。 3、杂物、脏水须倒在指定地点,乱扔乱倒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宿舍内必须经常保持干净,墙上严禁张贴字画、订钉及私拉乱接电线、绳子。 三、住宿纪律 1、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进宿舍,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违反者按违规处罚。 3、按时就寝,不准大声喧哗、吵闹,不准点蜡看书,不准播放音乐,以保证大家睡眠时间。熄灯后不回宿舍或跳墙外出的学生,按严重违纪处理。 4、学生离开宿舍必须将门窗关好上锁,不上锁的将由宿管员上锁。班主任说明情况,然后开门。 5、星期天、节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须提前登记。晚9:30前必须回宿舍,否则不予留宿。出了事责任自负。 6、宿管员抓住上网违规学生,班主任要认真处理并向宿管员反馈处理结果,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首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劳动教育,写出保证书,三次给予30元以上经济处罚,四次通知家长酌情给予处理。 政教处 宿管处 二〇〇六年九月

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最新推荐------------------------------------------------------ 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交友、休闲的重要场所,是学院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展示高校校园文明成果的重要窗口。为加强学生宿舍基础文明建设和管理、教育、服务的育人工作,根据《高等学院学生行为准则(试行)》《高等学院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规定。 (一)住宿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文明住宿。 1.学生住宿由宿管部门统一安排,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占床一个月不住者取消住宿资格,其床位由宿管部门收回另行安排。学生一律不得擅自在校外租房住宿。 2.住宿学生须按学院有关规定,根据所住宿舍条件的不同在每学年开学初按时足额交纳住宿费。 3.住宿学生必须服从宿管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宿管人员的检查,妨碍宿管人员的正常工作。 4.学生不准进入异性宿舍。若确属工作需要进入异生宿舍者,须经值班人员同意方可进入,办完事后应自觉离开。 5.住宿学生在宿舍禁止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不准寄放亲朋贩卖的货物。如直系亲属来访确因夜深在外找不到住处,留宿学生须持本人学生证和来访者的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手续后方可留宿一晚, 1 / 13

违者予以适当处罚。违反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给予警告处分。 6.同学和亲属来访,必须遵守门卫会客规定,履行来访登记手续,学生上课和自习时间一律不接待来访。 7.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院作息时间,做到按时入舍,就寝、起床。晚归学生须向值班员出示证件、说明原因、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入舍。无正当理由月累计2次晚归者,给予警告处分。 8.寒暑假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校住宿。若确因教学实习或社会实践等需要留校住宿的学生,需经本人申请、分院同意方可办理留校住宿。寒暑假留校住宿的学生须交纳水电费和住宿管理费。 (二)住宿学生应当自觉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学习、安全秩序,保障学院和学生的财产和人身的安全。 1.未经宿管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学生宿舍叫卖或从事其他商业活动。违者没收所卖商品外,并处以罚款。 2.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禁止在宿舍内自炊或燃烧杂物;不准在寝室点用蜡烛,违者除没收其禁用物品外,并给予警告处分。如因违规保管或使用上述物品而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者,将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3.住宿学生要注意保护宿舍安静。晚休、午休和自习时间不准在宿舍内喧哗、歌舞、大声播放音响或收录机、打扑克、打麻将、下棋、玩游戏机、看影碟或电视,不得进行妨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娱乐活动。对有以上违纪现象的学生,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校外住宿生管理制度

校外住宿生管理制度 根据永昌县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拟定如下校外住宿生管理制度。 一、学校提供学生寝室住宿,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 二、学校向学生说明在校外租房住可能产生的后果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 三、学生有义务向班主任提供所租房屋详细地址、房东姓名、联系电话或联系方式等,并协同公安部门与房东签订协议。 四、班主任将校外住宿生的详细租房情况整理成册,报学校政教处备案。 五、学校主管领导及政教干事不定期对校外住宿生进行巡查。 六、校外住宿生租房地址发生变动,班主任及时掌握变动情况并向学校思政处提供变动后的详细资料。 七、班主任每月访问校外住宿生1-2次,并作好访谈记录,以备学校检查。 八、自愿在校外租房学生应遵守如下条款: 1、不准谈恋爱。 2、不准在没有法定监护人在现场的情况下游泳。 3、不准到建筑工地或其它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玩耍。 4、不准使用不安全的日常用具。 5、家长要制止社会不良人员对学生学习、生活的干扰,保护学生安全。 6、家长要禁止学生抽烟、喝酒、赌博,预防学生打架斗殴事件发生,及时制止学生违法、违纪行为,禁止男女生互串寝室,留宿外人。 7、家长要加强防火、防盗管理,严防失火、失窃事件发生,学生不准私拉乱接电线。 8、家长要为学生选择安全、通风良好、手续齐备的租住房,严禁学生使用明火煤炉、液化气。 9、家长为学生选择租住房时,必须保证不选择社会不务正业人员、闲散人员、两审释放人员经常出入的地方,以确保学生不受其影响。 10、家长要确保学生不与社会不良人员接触。 11、家长要确保学生不参加任何帮派,不看黄色录像、书籍。 12、学生不准出入溜冰场、舞厅、网吧等娱乐场所。 13、学生不准在其他人家留宿,也不准留宿其他同学在家过夜。 14、家长要及时向学校、班主任通报学生的情况,向公安机关检举自己子女的一切违法、违纪行为。 15、校外住宿生在校外发生安全事故及其它违法事故由家长及时找公安机关解决。 16、校外住宿生在校外发生安全事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由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学生自己承担,与学校无关,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17、校外住宿生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作息时间,在住宿地点到学校往返途中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18、严禁学生拉帮结派、打架斗殴。 19、家长、学生自愿在校外租房住,因此违反本制度条款造成的一切后果,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沟通制度 生活老师每天与班主任、定期与家长取得联系,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变化,及时准确地做好有问题学生的思想工作。 2、分析制度 生活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管理分析会,对宿舍用电、用水、床铺设施、重点人、重点部位及时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两个不放过”,即对不安全隐患苗头不查明原因不放过;对违纪者不受到教育,思想上有包袱不放过。 3、检查制度 每晚三次查寝,熄灯前查人头,熄灯后查人员就寝纪律。 4、汇报制度 每周二例会,分管老师汇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针对问题限期改正。 5、交接班制度 每天上下班,生活老师要做好交接工作,内容是:必须清楚人员在位及请假情况和设施保修情况。 住宿管理细则 1、住宿学生要求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熄灯就寝,保持室内整齐划一的内务秩序。 2、上课和自习时间不得在宿舍内逗留。因病或因事回宿舍时需班主任和生活老师批准。 3、住宿学生不得收留校外人员在学校住宿,不得调换房间,调换床位。 4、学生节假日不得在学校住宿。 5、未经允许男(女)学生不得进入(女)男学生寝室。 6、要讲究个人和室内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严禁乱扔杂物。 7、不得在室内洗衣服、洗脸、洗脚等。 8、爱护公共财产和设施,节约水电,严禁长流水,做到人走灯灭。不带或不私带使用任何电器(手机、随身听、游戏机、电吹风、电夹板等)。

9、不在宿舍内和走廊大声喧哗、打闹,要做到声音小,脚步轻。不准在室内和走廊打球、踢毽等活动。 10、不准将违禁物品带入宿舍。如管制刀具、棍棒、打火机等,一经查出,要严肃处理。 11、学生在宿舍内不准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以防失盗。 12、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保管好寝室内公、私财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 13、各寝室设立寝室长负责寝室工作,值日生由学生轮流担任。每月按量化管理要就评定文明寝室、优秀寝室长和内务标兵。 14、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在生活区量化考核累计达10分的学生取消住校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住宿安全管理规定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校长领导下,总务主任负总责,楼层值班老师具体负责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突出人身安全、消防安全的管理,加强电、水、暖的管理。 一、日检查 楼层值班老师坚持每天检查8项内容: 1、学生就寝后,生活老师在走廊里不间断的巡视,督促学生遵守舍务规定,当值人员晚12点后方可休息。 2、每晚熄灯前后,至少两次查寝,清点人数,防止漏寝。发现漏寝要做好登记,对漏寝原因不明的,要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3、发现学生有疾病发作,立即送入医院,不得延误,并通知家长和领导。 4、检查学生有无损坏校产情况,如发现情况进行教育并实行按价赔偿,且执行纪律处分。 5、按规定督促学生保管好随身携带的个人物品。检查学生是否带手机、打火机、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到校,发现后立即没收并严肃处理。 6、每天检查水龙头、电开关、电灯、电话、门窗、洗衣机是否损坏。 7、负责督促寝室长、值日生每天小清扫、每周大清扫,保持内务卫生。 8、负责开窗、通风换气、消毒,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发现患病者,立即报告。 二、月分析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2121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正式样本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确保学校学生宿舍安全,保障学校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减轻学生家长的压力和焦虑,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证学校秩序稳定,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尤其是对有学生寄宿的学校来说,宿舍安全问题更是学校安全的重中之重,一旦发生火灾、校内伤害、流行疾病等恶性事故,就会对学校、学生、家长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为此引起

各级领导的重视。为了消除宿舍安全隐患,防止和杜绝不良事件的发生,确实抓好学校的宿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要求政教处重视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政教处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方法和措施,拟定相关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决克服宿舍管理中的麻痹思想和渎职行为。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学校成立学生宿舍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政教处主任为副组长,政教处为职能部门,宿管组长、生活老师、宿管工作人员为组员实行三级管理。各级宿舍安全工作负责人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深入实际、掌握情况、狠抓制度落实,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常规检查,发现隐患和险情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迅速解决。 三、制定制度,提高职能

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暂行规定

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暂行规定 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场所,属于学校安全管理的重点要害部位,为保证学生在宿舍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生在宿舍内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十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寄宿制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章学生宿舍的建筑标准和要求1.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的布局、建筑、设施等都应当符合有关国家建筑标准和消防要求,严禁危房作学生宿舍。 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其出入口应分开设置。 学生宿舍高宜为3.0-3.2 米。生均使用面积中学不小于 2.7 平方米, 小学不小于2.4 平方米。根据已在用学生宿舍的客观现实,每自然间学生宿舍应不低于12 平方米,每室居住人数不超过8 人。禁止私自改造宿舍建筑功能, 乱堵门窗、打通墙体。不允许将非宿舍建筑做为宿舍使用。严禁将宿舍楼对外出租与学生混住。 2.不得租用校外房屋做学生宿舍。3.学生宿舍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配齐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管理人员,学生会使用灭火器。

要确保宿舍通道的畅通,楼道宽度、楼道和宿舍地面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不得在宿舍通道中放置杂物。 楼梯设置的数量、位置及总宽度应符合国家现行防火标准的要求,楼梯坡度不应大于30 度,外廊栏板或栏杆净高度不低于1.1 米。 宿舍超过两个自然间的,应开两个出入口,整个宿舍楼的安全出入口开设数量和宽度应符合国家现行防火标准。 4.宿舍楼梯间和楼道应有直接的自然采光,照明设施符合国家标准,不准擅自改变原有线路,乱拉电线,不许设有大功率电器插座。楼道内和疏散口应有应急照明灯。 5.门窗应便于开启,清洁、牢固,床板不少于两根横梁,上下铺距离、上铺与屋顶距离、床与灯、电扇距离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6.学生宿舍内的取暖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内使用的暖气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坚决杜绝学生宿舍内燃煤直接取暖。 第二章住宿和退宿制度 1.学生宿舍由学校宿管办统一管理,所有在校学生必须服从宿管办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新生报到注册后到宿舍办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3.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不准留宿客人;不准在外租房住宿。 4.学生离校(含毕业、转学、辍学等),必须持有关部门的通知到宿管办办理手续。学生因故休学、停学均须办理退宿手续,复学

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2426 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了加强对校外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维护学生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掌握校外住宿学生基本情况,规范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一条校外住宿地点应具备的条件 (一)住宿地点必须符合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二)房东应与当地公安机关签署“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治安责任书”,并认真履行责任书中的各项职责。 (三)住宿地点必须经过学校和有关部门认可,

并适宜学生住宿。 第二条校外住宿学生管理措施 (一)填写《长武县中学校外租住学生登记表》: 认真填写租住地址、门牌号、同住人姓名、房东姓名、职业、房东联系电话、家庭联系电话、住宿点人数等栏目,一式两份,一份班主任保留,一份政教处存档。 (二)填写《长武县中学校外租住学生管理责任书》: 每学年初或变更住所后,由家长与房东及时签订《长武县中学校外租住学生管理责任书》。 (三)实施校外租住学生安全排查制度。 学校政教处及各班主任必须对住宿地点进行安全排查,每学期至少两次;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当即

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生住宿管理,维护正常的学生生活秩序,共同营造洁净、舒适、稳定、安全的学生住宿环境和文明、健康、进取、向上的舍区文化氛围,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二条 成立xxxx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后勤集团和学生工作处负责人任副主任,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及保卫处、财务处、团委、物业公司、学生会负责人任委员,全面负责学生住宿管理方面的重大事宜,指导和协调学生住宿的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物业公司。 第三条 学生工作处、后勤集团、院(系)、保卫处、物业公司按确定的职责,分工协作,共同参与学生住宿的管理。物业公司负责学生住宿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住宿管理 第四条

学校在学生入住时按“院(系)、专业、年级、班级相对集中”的原则对学生住宿进行统一安排,学生应服从学校的安排和调整。 第五条 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在校外住宿。确有特殊情况需在外住宿的,应当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签字、学校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然后与学校签订校外住宿协议。对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搬回学校住宿,学校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纪律处分。经学校备案而在校外住宿期间发生安全问题的,除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承担相关的民事或刑事等全部责任外,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六条 学生入住学生公寓,凭住宿缴费收据,到所分配的学生公寓管理室办理住宿手续,并领取房间钥匙。 第七条 学生住宿的床位一经分定,原则上不再进行个别调整。每个寝室设寝室长一名,报本楼栋管理员室备案,寝室长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换,寝室长负责本寝室的生活秩序、治安保卫、清洁卫生和公共家具财物的保管。 第八条 公寓管理员在学生住宿安排妥善后,须填写学生住宿情况登记表,并报物业公司备查。

湖南大学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

湖南大学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校外住宿的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课堂之外针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学生公寓的建设和管理,积极为广大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为学生成才服务。 第二条学生应在学校统一安排的公寓住宿,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外住宿。在校期间确因疾病需专人照料或其他特殊原因须在外自行住宿者可以申请在校外住宿。 第三条申请在校外住宿的学生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本人提交申请书,说明在校外住宿理由、房屋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经学生导师书面许可并签字,由学生所在院系审查同意后报学生处审批备案。 第四条在学生申请和导师书面保证中,必须承诺加强对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承诺因在外住宿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由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校外住宿学生包括不在学校统一安排的学生公寓内住宿以及外出实习的学生。 第六条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辅导员要对经批准在外住宿的学生加强法制教育和人身财产安全教育,建立详细档案,包括具体住宿地址、联系方式、同住人员情况等,定期与其保持联系,获取其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 第七条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辅导员要建立校外住宿学生紧急联系人档案,包括紧急联系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和具体住宿住址,紧急联系人应为与校外住宿学生有密切联系的人员。 第八条学生所在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或者辅导员应指定一名或数名校外住宿负责人,建立专门、统一的qq群组,以更有效地联系和管理。 第九条各班班长需保持与本班在校外住宿学生的有效联络,定时联系以及时了解和掌握校外住宿学生的具体情况。 第十条校外住宿学生如有意外紧急情况,应及时联系辅导员或院系其他相关负责人。 第十一条校外住宿学生按时参加学校、院(部)、班级的各项集体活动如班会等,其中学生党员必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党支部会议,学生干部应与辅导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切实履行好自己的义务。 第十二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所在院(部)和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 第十三条对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到校外住宿者,须加强教育,劝其回校,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同时以前相关办法废止。 第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方案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方案 学生在宿舍时间占其全部在校时间的1/3以上,宿舍的不安全隐患将直接影响学生人身财产的安全,并且对高校稳定和国家稳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学校应该制定健全的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 下面爱汇整理的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供你参考。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一、凡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 每学期开学,要先缴费号铺,后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二、建立舍长负责制。 每学期开学初,各房选出舍长一人,负责制订“安全公约、“卫生公约和轮流值日制度,检查、落实房内各种措施,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本房情况。 三、在宿舍,对人要讲文明礼貌。 杜绝讲脏话和不文明的举止,严禁吸烟、喝酒、赌博、打架、看、传黄色书刊。 四、不准私自带客进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外舍同学),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五、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房同学要互帮互爱,并及时报告值班保卫人员,病情较重者,由保卫人员或老师陪同下迅速送往医院治疗。 六、遵守作息制度(含节假日),保证休息时间,晚自习时间一律要到课室学习(生病学生凭有关证明方可逗留宿舍),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讲话,不准在宿舍里打牌、下棋,否则,没收一切娱乐器具,并通报批评。 七、必须保持宿舍清洁卫生,每天早晨、课外活动各扫一次,地板每星期三、日下午4:45 各拖一次。 各房每天一人负责打扫房内及门前、楼下的卫生并倒拉圾;严禁在房内吃饭,严禁向楼下、 窗外抛掷杂物;严禁污损墙壁及乱涂乱钉;严禁在厕所内丢杂物、硬纸塞进厕所、水管等。 每房的卫生用具由各房自行购置,要备齐;一个拖把、一个拖桶、一个地斗、一个垃圾篓、二把扫帚。 八、房内整洁做到:蚊帐靠壁挂,叠被统一格式,口盅、鞋屐摆整齐,天面地面保持干净,并注意保洁。 九、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凡损坏公物,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不准私接用电器,照明灯泡不得超过40瓦,违者,除没收外,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 1、宿舍实行三锁三开;上午早读上锁,放学开锁;下午上课预备上锁,放学开锁;晚自习预

宿舍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宿舍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工作,杜绝减少宿舍安全隐患事故发生,巩固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切实保障学生宿舍人员财产安全不受到任何威胁。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宿舍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建立的三级检查制度,学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办公室保卫科每月组织教职员工检查一次,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每半月组织内部成员检查一次,宿管员每日负责抽查一次(每栋楼的宿舍半月巡检一次),消防安全易发季节应加大检查频率,每次检查都应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并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二、学生宿舍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1、学生宿舍违规电器,主要内容包括;热得快、电吹风、电夹板、电热杯、电热毯等; 2、私拉乱拉电线,内容包括:擅自使用消防应急用电,私自整改电线线路等; 3、擅自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内容包括;私自挪用灭火器材、损坏应急疏散照明设施等; 4、占用安全出口的包括:私自将物品、自行车车辆、堆放在安全出口门; 5、私藏管制刀具、仿真枪支和烟花爆竹、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剧毒物品等; 6、凡是被查收的违规电器,管制刀具、仿真枪支和烟花爆竹、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剧毒物品,学校将进行统一销毁,不再给予返还; 三、建立学校学生宿舍安全惩罚措施,对违犯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内容的人员实施以下处罚措施: 1、凡是因个人原因违规操作,违犯安全检查等主要内容的尚未造成安全事故的,认识错误端正并积极承认错误的将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1/ 2

2、凡对安全检查工作人员不予以支持配合,并进行语言侮辱的,将给予危机警告至记过处分。 3、凡是因个人原因违规操作,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包括财物损失和人身损害),责任自负,并给予留校察处分。 柳泉镇第一初级中学 2012-9 2/ 2

大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大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创建安全、卫生、文明的住宿环境,努力把学生宿舍建设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第二课堂,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继续教育学生及其他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学生。 第三条学校成立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处、海外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保卫部(处)、财务处、团委、学院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全校学生宿舍的组织领导工作,研究决策学生宿舍建设管理的重大事项及问题。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宿管办)负责全校宿舍的日常管理、制度规范和执行监督工作。学校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宿舍的日常物业服务和安全巡查工作。 学校依托学生组织,成立学生宿舍自我管理与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宿管会),有效参与、监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收集反映学生意见,倡导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四条学生入住宿舍,由宿管办统一安排与调度。新生入住按照二级分配的原则,由宿管办统一调配全校宿舍资源,将宿舍床位分配到学院(部)及继续教育学院,再由其安排到人。入住学生凭宿管办入住通知到所住区域物业办公室领取钥匙,并签订住宿协议。学生应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并遵守住宿协议的管理要求。 第五条全日制本科生应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全日制研究生需提出申请方可安排住宿。不需在校内住宿的xx本地生源的本科生应带好有家长、学院(部)批准同意的个人申请和安全承诺书以及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等材料向宿管办提出申请。新生可在入校报到现场提出申请办理走读手续。 第六条学校确保为每一名全日制学生提供住宿床位。宿舍的房间、床位由学校统一调配管理,学校有权对未满住宿人数的宿舍分配学生入住及合并宿舍。学校对宿舍布局作调整的,学生应积极配合。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逐步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第七条学生入住后一般中途不予办理调宿、退宿。每年的规定时间集中办理调宿、退宿,由个人申请并获学院(部)同意后由宿管办酌情安排,一般于毕业生离校后进行调整。退宿的学生应当在放假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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