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甘肃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甘肃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甘肃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标准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按危害程度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

1.3.1 Ⅰ级(特别重大)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造成江河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和失踪3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

1.3.2 Ⅱ级(重大)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造成铁路主要干线、高速公路、民航和航道中断;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和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1.3.3 Ⅲ级(较重)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1.3.4 Ⅳ级(一般)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全省发生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及跨市州行政区划、超出事发地市州政府处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省政府负责处置的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地质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按照灾害级别,实行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当地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及时有效地做好应对工作。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工作机构及职责

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工作机构,实行应急部门联动、应急专家现场技术指导和会商咨询制度。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政府分别设立相应的应急指挥、工作机构。

2.1.1 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甘肃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在省应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Ⅰ级(特别重大)和Ⅱ级(重大)突发地质灾害的应对工作。总指挥由分管副省长担任,副总指挥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担任,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由省军区司令部、武警甘肃省总队和省国土资源厅等27个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名单见附件1)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组织、指挥和协调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负责分析、判断成灾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组织有关部

门和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根据需要报请省应急委员会,明确省军区、武警甘肃省总队组建抢险救灾队伍,适情由省军区向西北战区申请部队支援;指导市州应急指挥部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与救援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2.1.2 应急工作机构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主任由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兼任,副主任由省国土资源厅主管副厅长担任。省军区司令部、武警甘肃省总队和省政府各应急联动部门和单位的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成员单位联络员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

主要职责:负责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具体承担省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决定事项,及时向省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提出建议;协调有关市州应急指挥部、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负责汇集、上报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省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指导和协助市州政府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省应急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整理、归档工作。

2.1.3 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

当发生Ⅰ级(特别重大)地质灾害时,省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原则上设置在省政府应急指挥中心,省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协调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当发生Ⅱ级(重大)地质灾害时,省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设置在省国土资源厅,并由其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和处置工作。

2.2 应急联动部门及职责(见附件2)

2.3 应急专家队伍及职责

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负责建立全省地质灾害应急专家队伍,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为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必要时直接参与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主要职责: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会商咨询,指导救灾工作。对灾情及趋势进行应急评估,提出地质灾害成因分析意见,为省应急指挥部决策提出意见或建议。

市州、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建立专业人才库,并负责本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队伍的日常管理。

3 预防和预警

3.1 预防预警基础

3.1.1 建立健全监测体系

各地政府根据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完善的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市州、县市区政府研究出台相关制度规定,保障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负责收集整理全省地质灾害防治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对全省群测群防网络和相关部门

的地质灾害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建立全省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分析、评估。

3.1.2 建立隐患排查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长效机制,严格落实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每年冰雪消融期、汛期前,组织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基层组织及防灾责任单位,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汛中、汛后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检查。对每一处地质灾害危险点划定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在危险区边界设立明显警示标志,明确监测单位和监测人员以及发现险情后的报警方式、撤离路线。

3.1.3 编制年度防治方案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排查的基础上,会同本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初拟订本地区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本级政府批准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表明辖区内主要地质灾害的分布、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定具体的防治措施。

3.1.4 发放“防灾明白卡”

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已排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把群测群防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和村(居)委会主任,将“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灾害隐患威胁的单位、住户的责任人手中。

3.1.5 值班制度

各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得关闭移动通讯工具,确保通讯畅通。各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联络电话发生变更,要及时报本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2 预警级别与标准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Ⅰ级:表示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风险很高;

Ⅱ级:表示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风险高;

Ⅲ级:表示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风险较高;

Ⅳ级:表示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有一定风险。

3.3 报险报灾

各监测单位或监测人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时,应按地质灾害分级标准,分别报告县市区、市州、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任何公民和单位都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

3.4 接警与处警

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报警信息后,要迅速进行处置,并将情况立即报告市州及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初步核实险情灾情,及时进行分析评估,并报告省应急指挥部领导和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必要时,省应急指挥部办公

室立即派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专家组赶赴事发地,进一步核查险情灾情,指导事发地政府开展应急处置。

当地质灾害危及水库、堤防、桥梁、隧道、铁路、公路等重要设施安全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沟通灾情信息。

3.5 预报预警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由国土资源、气象部门专家组会商,提出预警等级意见,按程序审批后,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预报机构在第一时间发布。

各地政府相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实现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等信息共享。预报预警负责单位要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开展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和临灾预报预警。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要及时报告本级政府,同时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息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要采取针对性强的方式公告。

预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达到Ⅲ级、Ⅳ级时,市州、县市区要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当风险预警等级达到Ⅰ级、Ⅱ级或气象短时预报(1—6小时)降雨量大且持续时间长时,省级联合预报机构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布,同时,可直接向可能发生灾害的县市区、乡镇政府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发布后,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作出调整和解除的,应及时报告本级政府,同时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发布。

3.6 预警预防行动

各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后,对可能达到Ⅳ级以上的,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统一协调部署,提出预警措施和应对方案并通报相关成员单位。

当预警等级达到Ⅰ级时,县市区政府立即组织群测群防、专业监测人员加强巡查,加密监测隐患体和降雨量的变化,一旦发现地质灾害临灾征兆,要立即发布紧急撤离信号,并组织疏散受灾害威胁人员,转移重要财产,并将有关重要信息快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启动相应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当预警等级达到Ⅱ级时,县市区、乡镇政府立即组织群测群防、专业监测人员加强巡查、监测,并及时告知受灾害威胁人员,提醒其注意防范;做好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准备。

当预警等级为Ⅲ级、Ⅳ级时,县市区、乡镇政府立即通知群测群防组织和群防监测人员,注意加强隐患点巡查、监测。

3.7 地质灾害信息报告

3.7.1 信息报告时限

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后,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必须立即报告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

Ⅱ级(重大)以上地质灾害发生后,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速报市州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可直接向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省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受影响

的市州。发生Ⅰ级(特别重大)地质灾害或遇特殊情况,市州政府在向省政府报告的同时,可直接向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报告。

对于情况特殊,确实难以在灾害发生后3小时内全面、准确报告灾害情况的,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先行预报,并说明具体原因。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地质灾害险情灾情信息后,要在1小时内汇总核实并报告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重要信息和情况要随时上报,同时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及时传达到有关市州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3.7.2 信息报告内容

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理位置、面积、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和发展趋势、周边的自然地理环境、受灾建筑物、地形地貌,以及灾害造成的死亡、失踪、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或受威胁的人数、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有新的变化时,要及时续报。

4 应急处置

4.1 先期处置

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迅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控制险情灾情和损失扩大,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4.2 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处置原则,根据突发地质灾害的不同险情灾情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当突发地质灾害为Ⅳ级(一般)时,事

发地县市区政府立即启动本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向市州政府报告;当突发地质灾害为Ⅲ级(较重)时,市州政府立即启动本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向省政府报告;当突发地质灾害达到Ⅱ级(重大)和Ⅰ级(特别重大)标准时,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省政府报告,由省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本预案,并向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报告。

4.2.1 Ⅰ级响应

发生Ⅰ级(特别重大)地质灾害后,在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统一领导下,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开展隐患排查、调查等应急处置。事发地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在报省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省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同时,派应急工作组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迅速报告国土资源部。

4.2.2 Ⅱ级响应

发生Ⅱ级(重大)地质灾害后,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隐患排查、调查等应急处置。事发地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在报省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省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同时,立即派出应急工作组赴灾害现场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并迅速报告国土资源部。

应急处置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

4.2.3 Ⅲ级响应

发生Ⅲ级(较重)地质灾害后,由市州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隐患排查、调查等应急抢险和处置。省国土资源厅派出工作组或专家组给予指导。事发地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立即报告同级政府启动本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好具体应急处置工作,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省国土资源厅。应急处置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4.2.4 Ⅳ级响应

发生Ⅳ级(一般)地质灾害后,由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具体组织应急处置。市州国土资源局派出工作组指导。事发地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立即报告县市区政府启动本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县市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市州国土资源局和省国土资源厅。应急处置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4.3 指挥与协调

需要省政府处置的突发地质灾害,由省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市州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协调有关市州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及时向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事发地市州政府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在省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4.4 抢险救援

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发生后,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划定危险区,紧急疏散危险区群众,并组织本级应急救援队伍和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加强监测,全力控制灾害势态扩大,防止和避免二次灾害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必要时,由省应急委员会协调当地驻军、武警部队进行支援。

省应急指挥部组织、指挥各成员单位、专家及专业队伍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5 受灾群众安置

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灾害救助,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各级民政部门要迅速设立受灾群众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安排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并做好受灾群众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4.6 新闻发布

各地政府应急指挥部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完善新闻发布工作预案,按照国家、省上关于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地质灾害基本情况、政府应对措施、抢险救援情况以及公众防范措施等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公布。

新闻发布形式主要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报会、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通过中央驻甘和省内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或政府网站发布信息。

4.7 应急结束

地质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或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现场指挥部在充分听取专家组意见后提出终止应急工作的请示,报经省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即宣布终止应急状态,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自行撤销,开放应急处置阶段划定的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

5 灾后恢复与重建

5.1 善后处置

灾害发生地政府对突发地质灾害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必要的心理及法律援助。有关部门对灾害现场进行清理,及时处理和焚化遇难者遗体,做好现场消毒、疫情监测与预防控制工作。保险机构提前介入,按相关工作程序及时做好单位和个人参保理赔工作。

5.2 调查评估

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省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组织专家组并会同事发地市州、县市区政府,对突发地质灾害的类型、成因、性质、规模、灾害损失以及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进行调查评估,并向省政府提交地质灾害调查评估报告。Ⅲ级(较重)、Ⅳ级(一般)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市州、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并报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5.3 恢复重建

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突发地质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需要省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市州政府提出请求,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

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规划计划,提出解决意见或建议,按规定报经批准后,由事发地政府或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Ⅲ级(较重)、Ⅳ级(一般)突发地质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平台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平台建设,保障其语音通信、视频会议、图像显示及预报预警、动态决策、综合协调与应急联动等功能快速高效运行。

全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平台体系建设以省级地质灾害应急平台为枢纽,以市州级地质灾害应急平台为节点,县市区级地质灾害应急平台为端点,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地理信息成果,整合多源数据,促进信息共享,建设地质灾害应急平台。重点实现预报预警、信息报送、综合研究、决策支持、远程会商、应急指挥等主要功能。

应急平台建设突出基础支撑系统、综合应用系统、数据库系统和移动应急平台等重点,配备必要的装备。

6.2 应急队伍保障

加强各级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要保证不少于20人的技术人员。市州、县市区要加快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建设,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技术人员。

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具体承担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御和处置技术工作,包括应急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信息、远程会商及综合研究工作。

6.3 应急资金保障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纳入各地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应急防治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6.4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各地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预案要求,配备必需的应急装备,做好相关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的抢险救灾物资和工程抢险装备。

6.5 监督检查

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保障的经验和教训。

各地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负责落实相关责任。

7 应急预案管理

7.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报省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

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市州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7.2 预案培训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协调指导全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宣传和培训,组织省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突发地质灾害相关知识

培训,使其掌握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相关知识及基本技能,熟悉实施预案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提高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

各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和突发地质灾害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增强公众的地质环境保护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7.3 预案演练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协调组织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预案演练。

市州政府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应进行演练评估和演练总结,并将评估报告报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主管部门。

8 责任与奖惩

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避免重大伤亡、财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有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地质灾害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因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

地质灾害: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崩塌:指陡峭斜坡上的岩体或者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发生崩落、滚动的现象或者过程。

滑坡:指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者软弱带,整体地或者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

泥石流:指山区沟谷或者山地坡面上,由暴雨等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的介于挟沙水流和滑坡之间的土、水、气混合流。

地面塌陷:指地表岩体或者土体受自然作用或者人为活动影响向下陷落,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并造成灾害的现象或者过程。

不稳定斜坡:已发生轻微变形(未产生位移)或具有潜在滑坡可能的自然或人工边坡。

地质灾害易发区:具有地质灾害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并在自然、人为活动的作用下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地质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体活动征兆明显,且将可能造成较多的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地质灾害承灾区。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与生态环境破坏程度。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9.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9.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地质灾害治理合同

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施 工 合 同 发包人: 承包人: 日期:二〇一年月日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以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为依据。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年月日前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人民币): 本合同按固定综合单价法签订,在合同履行期不予整理: 1、治理范围土石方工程(在施工范围内内排)综合单价: (大写):(小写):; 2、范围土石方工程综合单价: (大写):(小写):; 3、治理范围土石方工程综合单价: (大写):(小写):; 注:上述综合单价包括本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工、材料(含炸材)、机械设备、措施项目、HSE、管理、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本工程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一)本合同协议书; (二)相关会议纪要及附件; (三)本合同通用条款(略);

(四)本合同专用条款; (五)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六)设计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定后生效。

学校地质灾害预防监测与事故处置应急处置预案

土城中学地质灾害预防监测和事故处置 应急预案 预防地质灾害工作是学校工作重要部分,它涉及到学校财产以及师生生命安全,以及学校的稳定、发展等。根据县教育局有关预防地质灾害文件通知精神,为了切实做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确保学校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土城中学地质灾害预防监测和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一、高度重视,明确防地质灾害工作的重要性 防地质灾害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它关系到一方的稳定,社会的进步,特别是学校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重大问题。为此,每一位教职员工,特别是学校行政,应高度重视防汛抗灾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时刻刻装着防地质灾害工作,做到时时不忘安全,事事重视安全,具有强烈的防地质灾害意识,将防地质灾害工作纳入学校的议事日程,并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落实安全责任,长抓不懈,一抓到底。树立起防地质灾害责任重于泰山的防地质灾害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二、工作原则 按上级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杜绝安全隐患,加强日常监督力度,做好安全疏散演习,确保安全。 三、工作目标

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学校学生与教师的管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紧急逃生技能,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四、成立防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一)土城中学防地质灾害应急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赵泽(校长) 畐闻长:陈鹏(副校长)陈雪梅(办公室主任) 成员:学校中层、团委、年级组长、班主任 职责: 1、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和镇政府下达的其它地质灾害防灾救灾任务。 2、督促、检查、落实各部门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地质灾害灾情 和险情的调查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的威胁,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和措施。 3、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负责实施、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应急工作;负责领导小组的信息、联络、接待等日常工作。协同上级有关部门维护灾区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救灾物资和师生、财产和学校的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贵州省松桃至从江高速公路铜仁坝灌溪至玉屏大龙段新增茶店互 通式立体交叉工程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方案

建设单位:江西省四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3) 一、工程简介 (3) 二、适用范围 (4) 第二章风险分析与事件分级 (4) 一、风险分析 (4) 二、事件分级 (8) 第三章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9) 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9) 二、现场应急指挥小组 (11) 第四章应急救援工作的原则 (15) 第五章监测与预警 (15) 一、风险监测 (15) 二、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17) 三、预警 (18) 第六章处置程序 (18)

一、信息报告 (18) 二、启动应急预案 (18) 第七章处置措施 (20) 一、先期处置 (21) 二、应急处置 (21) 三、后期处置 (22) 第八章应急救援体系 (22) 一、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22) 二、保障措施 (23) 第九章应急救援方案 (23) 一、应急处置程序及措施 (23) 二、专项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24) 第十章事故的处理 (25) 一、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5) 二、组织事故调查组 (26) 三、现场勘察 (26) 四、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 (28) 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29) 六、事故的审理与结案 (29)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简介 贵州省松桃至从江高速公路铜仁坝灌溪至玉屏大龙段(以下简称铜大线)是贵州省规划高速公路网(“678”网)中“一纵”——贵州省松桃至从江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铜大线起点位于铜仁坝灌溪,终点位于大龙镇,沿途经茶店镇、万山特区、玉屏县、田坪镇,路线全长56.926Km,已于通车。本项目是在已通车的铜大线上增设互通开口,为茶店镇以及规划工业园区服务。 贵州省松桃至从江高速公路铜仁坝灌溪至玉屏大龙段新增茶店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的建设,对推动茶店镇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在城市扩容、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等方面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茶店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及与S201连接线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绿化等。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当现场发生地质灾害(不含地震)时进行应对和处理,是项目部总体应急预案的子预案。 第二章风险分析与事件分级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及应急预案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及应 急预案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地质灾害现场评价及防治措施应急预案 地测科 二〇一七年 地质灾害现场评价及防治措施应急预案一、矿井基本情况 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南沟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宁武县城东北的南沟村一带处,行政区划隶属宁武县凤凰镇管辖。地理坐标为:东经112°22′47″~112°25′13″,北纬38°59′42″~39°01′33″。 1、地理、人文、地质、气象信息: 水文地理:井田属海河流域桑干河水系。 井田南石湖河沿大运公路分布,为季节性河流,平时干涸没有流水。只有雨季才有水流经过。地表水基本汇于沟谷,向西流出井田,汇入恢河。 井田属典型的大陆性气候。气候寒冷,迟暖早寒,昼夜温差较大,四季分明,冬季严寒长达七个月,根据忻州市宁武县气象站历年观测资料,年平均气温在~℃,最高气温在7月份,平均气温20℃,极端最高气温℃,最低气温在1月份,平均℃,极端最低气温℃。全年无霜期约90-130天,最大积雪厚度,冻土深度在,日照时数每年约2800时左右,年降水量为~,平均降水量主要集中于7、8、9三个月。年平均蒸发量,最大在5、6月份,最小在1月份,气候特别干燥。霜冻期为11月上旬至次年3月上旬,风向为西及西北风,风期多集中在冬春两季,最大风速可达23m/s,年平均风速s。 本区自然灾害主要有冰雹、暴雨等。 地质情况:该井田位于管涔山脉东麓,属中高山侵蚀地貌,区内整体地势为北高南低。本区最高处位于矿区东北部,海拔为,最低处位于井田西7号拐点附近,海拔为,相对高差。井田内沟谷较为发育,多呈树枝状,个别沟谷切割较厉害,地势较陡峭。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 编制时间:

目录 1.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编制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编制依据 (2) 1.3适用范围 (2) 1.4工作原则 (2)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3) 2.1应急组织机构 (3)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3) 2.3应急工作组 (6) 3. 预防预警机制 (7)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7) 3.2预警 (8) 3.3预警支持系统 (9) 3.4预警级别及发布 (9) 3.5预警预防行动 (10) 4. 应急响应 (12) 4.1应急响应分级 (12) 4.2应急响应行动 (13) 4.3情况通报 (14) 4.4特别情况处理 (15) 4.5信息共享和处理 (15) 4.6指挥和协调 (16) 4.7应急处置 (17) 4.8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18) 4.9群众安全防护 (18)

4.10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19) 4.11信息发布 (19) 4.12应急结束 (20) 5. 善后工作 (20) 5.1善后处置 (20) 5.2社会救助 (20) 5.3总结分析 (20) 6.应急保障 (21)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21)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21)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23) 7.监督管理 (23) 7.1宣传、培训与演练 (23) 7.2奖励与责任 (24) 7.3监督检查 (24) 8.附则 (24) 8.1名词术语解释 (24)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24) 8.3预案解释部门 (24) 8.4预案实施时间 (24)

甘肃省秦安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

地质调查项目成果报告 甘肃省秦安县 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 甘肃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二○○五年十二月

甘肃省秦安县 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 项目编码:1212010540722 任务书编号:水[2005]014-24 项目起止年限:2005-2006 计划项目名称:县(市)地质灾害调查 项目负责人:魏永顺 报告主编:梁炳仁 报告编写人:梁炳仁张明陈韶何明华单位负责人:黎志恒 总工程师:赵成 提交单位:甘肃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项目组织实施单位: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提交时间:二○○五年十二月

正文目次 第一章 序 言 (1) 第一节目的和任务 (1) 第二节经济与社会发展概况 (2) 第三节 地质灾害灾情 (3) 第四节 调查区研究程度 (4) 第五节 调查工作概况及质量评述 (5) 第二章区域自然地理与地质环境 (8) 第一节 地形地貌 (8) 第二节 气象与水文特征 (10) 第三节 地层岩性与地质构造 (14) 第四节 岩土体工程地质特征 (19) 第五节 地下水类型及补径排特征 (22) 第六节 人类工程经济活动 (24) 第三章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25) 第一节地质灾害发育类型 (25) 第二节地质灾害特征 (32) 第三节地质灾害形成条件及影响因素 (38) 第四节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不稳定斜坡的稳定性 (44) 第五节地质灾害危险性初步评价与预测 (55) 第四章 地质灾害经济损失评估 (69) 第一节评估原则和评估方法 (69) 第二节地质灾害经济损失现状评估 (71) 第三节地质灾害经济损失预测评估 (77) 第四节 地质灾害的灾情与危害程度分级评价 (85) 第五章地质灾害易发区与危险区划分 (86) 第一节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 (86)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 导读:本文是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等法规和规范性文本,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所引起的,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或者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突发性特大型、大型和中型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四、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管委会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管委会主任是本行政区域突发性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均应当服从管委会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五、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1.成立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 2.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对受灾地进行紧急援救;检查、指导辖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处理其它与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有关的重要事项。 (二)运行机制 针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分布特点、易发程度,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加强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预测预警系统。要发挥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骨干和枢纽作用,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建立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办公室和村(社区)及驻区企事业单位为一体的,按领导负责制指定专门负责人、联络人,确定联络报告方式,以及由危险区范围的单位、居民(村民)作为监测信息报告员而形成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2.信息收集与分析。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性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提高管理处应对道路突发地质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安部《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程序规定》、《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公路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安徽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管理处辖段内道路突发地质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管理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公路管理处为主的管理体制。 4.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应对工作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三、应急指挥体系 应急指挥体系由道路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监控中心(信息中心)、现场处置组组构成。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 1.为加强道路突发地质灾害的防御和处置能力,管理处结合实际,成立管理处道路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 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同志兼任应急办公室主任。应急指挥部负责落实及督促其他部门应对道路突发地质灾害急处置工作。 2.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集团公司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检查落实情况; (2)统一指挥管理处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3)负责启动本预案,并根据救援效果,适时调整救援方案; (4)当应急处置工作由上级应急指挥部门统一指挥时,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门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救援行动; (5)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急办公室 应急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工作机构,其职责如下:(1)负责24小时值班接警工作; (2)负责管理处地质灾害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分析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提出报告和建议; (3)组织协调各应急工作组工作; (4)传达、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5)根据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工作组的要求,负责应急处置

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点应急预案

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点应急预案 (总3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滑坡应急预案 一、灾害点的基本情况 滑坡位于镇村社,由于斜坡陡峭,住户建房切坡,因强降雨或连续阴雨无法有效排洪,形成小型地质滑坡。导致表层土体滑动,威胁到户人生命财产安全,为了避免和减轻灾害,把灾害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地质灾害应急责任的落实 1、监测人员姓名:电话: 2、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应急处置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灾害点应急工作职责的分解落实,灾情和险情资料的收集分析和是否临灾的判断,预警信号的发布,临灾时抢险救援工作的指挥等。并要对地质灾害负责滑坡的监测和监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上报等工作。当监测过程中发现险情时及时向镇领导小组汇报,以便及时发出预警信号,通知受威胁群众和单位按预定疏散路线躲避到安全地带。 3、负责临灾条件时指挥受灾群众和单位按预定方案及时疏散,协助开展人员和重要财产转移,对疏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疏散基本完成后应进行危险区内的清场和检查工作,保证临灾条件下危险区内不能留下一人。 三、地质灾害的监测 1、监测方法、监测内容及观测周期 地质灾害点的监测主要用目视巡查和简易裂缝监测相结合的方法。 目视巡查主要对坡体微地貌变形情况,房屋等地物的变形情况、泉点出露或变化情况、动物、声响等进行监测和记录。 非汛期每15天观察1次,汛期每7天观察2次;雨天每天监测1次,暴雨或持续降雨期间,每天不少于2次,在暴雨或持续降雨,监测人员要坚持值守密切关注地灾隐患点变化。 2、监测记录 按规定在监测记录本详细记录监测情况。 3、对监测过程中的资料应及时整理和分析,对裂缝位移量等数据进行及时计算,将监测资料和数据上报镇国土资源所。如遇到变形加剧等临灾信号时应及时上报地质灾害隐患防灾责任人和县国土资源局。以便相关领导和单位作出临灾判断,以及启动预案,组织应急疏散撤离和相关抢险救灾工作。 四、地质灾害的预警和临灾疏散和抢险救援措施 1、地质灾害的临灾判据 在天气预报和监测过程中发现暴雨、持续降雨时,应密切注意坡体地貌、裂缝等的观察,如发生以下情况时可考虑作为临灾的判据。 1)坡体微地貌变形加剧,后缘新增拉张裂缝或裂缝宽度急剧加大,坡体下错加剧,后缘裂缝贯通,前缘渗冒浑水或出现成排出露泉点,甚至出现整体明显滑坡动等迹象。 2)根据裂缝变形量判断。 3)坡体发现动物不实,躁动等异常反应,坡体异常响动等异常现象出现。 2、预警信号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及应急预案

. . . . 地质灾害现场评价及防治措施应急预案 地测科 二〇一七年 地质灾害现场评价及防治措施应急预案

一、矿井基本情况 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南沟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宁武县城东北的南沟村一带6.0km处,行政区划隶属宁武县凤凰镇管辖。地理坐标为:东经112°22′47″~112°25′13″,北纬38°59′42″~39°01′33″。 1、地理、人文、地质、气象信息: 水文地理:井田属海河流域桑干河水系。 井田南石湖河沿大运公路分布,为季节性河流,平时干涸没有流水。只有雨季才有水流经过。地表水基本汇于沟谷,向西流出井田,汇入恢河。井田属典型的大陆性气候。气候寒冷,迟暖早寒,昼夜温差较大,四季分明,冬季严寒长达七个月,根据忻州市宁武县气象站历年观测资料,年平均气温在5.8~6.3℃,最高气温在7月份,平均气温20℃,极端最高气温34.8℃,最低气温在1月份,平均-9.7℃,极端最低气温-27.2℃。全年无霜期约90-130天,最大积雪厚度1.3m,冻土深度在1.5m,日照时数每年约2800时左右,年降水量为247.4mm~609.3 mm,平均420.8 mm降水量主要集中于7、8、9三个月。年平均蒸发量1902.3mm,最大在5、6月份,最小在1月份,气候特别干燥。霜冻期为11月上旬至次年3月上旬,风向为西及西北风,风期多集中在冬春两季,最大风速可达23m/s,年平均风速3.5m/s。 本区自然灾害主要有冰雹、暴雨等。 地质情况:该井田位于管涔山脉东麓,属中高山侵蚀地貌,区内整体地势为北高南低。本区最高处位于矿区东北部,海拔为1792.8m,最低处位于井田西7号拐点附近,海拔为1525.0m,相对高差267.8m。井田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a73687488.html,)/应急预案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为切实加强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增强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本乡实际,特制订20XX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㈠成立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袁谋慧 副组长:陈托张军郑华兵 成员:高文军杨忠向武华杜平张立坤 郑德义向左贤赵盛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乡国土所,杨忠兼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3525001。 ㈡成立乡地质灾害应急分队 队长:袁谋慧 副队长:陈托杨忠 队员:何家云余社泉郑德义高文军向左贤 赵盛张剑文辉吴鹏朱立平 各村村主任

▲二、工作责任 (一)乡国土所负责灾前预案编制和灾后初步地质调查,确定有无后续灾害,划分危险区,指导进行避险,进行灾情评估和提出灾后重建方案以及防治措施。 (二)发生灾害的村委会负责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设立警戒区和疏散危险区群众。 (三)派出所负责维护抢险秩序,协助政府组织人员转移。 (四)卫生院负责伤员抢救及灾后传染病预防工作。 (五)财政所负责救灾资金运作,保证抢救及善后工作顺利进行。 (六)民政所负责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调配、发放救济物品,妥善安排灾民生活,配合政府共同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 (七)交通、公路部门及时组织对因灾中断的道路进行抢险,恢复交通,保障交通畅通。 (八)供电所负责电力供应及灾后供电设施维护。 (九)水利站负责对水库、防汛设施的监测工作。 (十)电信所、广播站负责保障通讯畅通。 ▲三、组织及准备 各职能部门负责成立各自的抢险救援队伍,做好救援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提高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有序有效地做好防灾和抗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切实保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理》《潜山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规章制度,指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各单位部门负责和以防为主、救助为辅的原则,组织各防灾单位、社会力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 二、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一)天柱山地质公园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并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地质公园内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二)天柱山地质公园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督促、检查各单位、部门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调查和评估,提出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根据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命令,负责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各项应急工作;及时做好有关信息、联络、接待等指挥部的各项日常工作。

(三)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工作组主要职责: 、紧急抢险组。由天柱山林场,执法大队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配合县人武部、公安局、住建局、交运局、水利局、供电公司等部门组成的县紧急抢险组工作,指导和支持灾区调集抢险救灾队伍和必要的设备,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将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调查监测组。由建设环保局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配合由县国土资源局、民政局、住建局、水利局、交运局、气象局等部门组成的县调查监测组工作。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检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 、医疗卫生组。由办公室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配合县卫生局,药监局等部门组成的县医疗卫生组的工作。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向灾区提供所需要药品和医疗器械;检查、检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喜爱去有效措施,防治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治安保卫组。由天柱山公安分局,执法大队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配合由县公安局,人武部组成的县治安保卫组的工作。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救灾物资和灾区人员、财产、重要部门、单位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地质灾害工程施工合同书

地质灾害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第号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签订,以下为招标人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容,涉及投标人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甲方、乙方 1.甲方: 2.乙方: 二、合同文件组成 ①合同协议书 ②中标通知书 ③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中的澄清纪要及补充资料 ④投标书及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包括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补充协议(包括招标期间发出的补充书和有关函件) ⑤合同条件 ⑥图纸 ⑦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 ⑧工程量清单 ⑨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⑩标准规及其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三、合同价款 1. 本工程合同价款以招标代理机构评定的乙方中标价款为依据确定,为人民 币(¥元)。 2. 本合同为总价承包合同。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原则上保持不变。 四、合同工程围

合同的工程围是指招标文件所列的工程容及围。 五、合同的转包与分包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乙方及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转包(招标文件及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有发生,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取消承包资格,另选施工单位。 六、书面通知 1.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双方的一切联系,通知书均以书面文件为准。 2.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必须以书面形式。由于某种原因,需口头指示时,乙方应当接受,监理工程师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对上述口头指示予以补认。 七、合同的履行 1. 合同双方均需认真履行合同赋予各方的权利义务,遵守承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均属于违约行为,应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各自承担其相应的责任。根据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进行的任何批准或同意,并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2. 乙方在投标书附件中填写的资料,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有主要人员和机械设备,要根据工地需要及时用于本工程,否则,甲方可采取暂停施工、暂停支付,另行雇用及罚款等一切自认为合理的手段来督促乙方履行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投标书附表委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常驻现场对本合同工程进行管理,并保持其岗位的相对稳定。如果需要更换时,必须事先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批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坚守工地,请假超过3天时,由甲方审批。未经批准或超假者将按元/日给予损失赔偿(赔偿额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如果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已委派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不能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需要撤换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天撤回原委派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时委派新的经甲方与监理工程师同意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 4. 乙方未经甲方批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甲方将按违约论处,每发生一次,由乙方给甲方万元的损失赔偿(赔偿额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Q/XZSJ 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XZSJ-212.111-2014 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2014-06-30发布2014-07-01实施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发布

Q/XZSJ-212.111-2014 目次 前言 (Ⅲ) 批准页 (Ⅳ) 1 总则 (1) 1.1 编制目的 (1) 1.2 编制的依据 (1) 1.3 适用范围 (1)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 3 事件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1) 3.1 地质灾害事件类型: (1) 3.2 危险程度分析 (2) 4 事件分级 (2) 5 组织机构及职责 (2) 5.1 应急组织体系 (2) 5.2 现场应急救援机构职责 (3) 6 预防与预警 (4) 6.1 危险源监控(风险监测) (4) 6.2 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5) 6.3 预警结束 (6) 7 信息报告 (6) 7.1 报警系统及程序 (6) 7.2 报警方式 (6) 7.3 通信、联络方式 (6) 7.4 报告形式和内容 (7) 7.5 向外求援方式。 (7) 8 应急处置 (7) 8.1 响应分级 (7) 8.2 响应程序 (7) 8.3 应急处置 (8) 8.4 应急结束 (8) 9 处置措施 (9) 9.1 事件调查 (9) 9.2 保险理赔和安抚抚恤 (9) 9.3 总结与改进 (9) I

Q/XZSJ-212.108-2014 10 应急保障 (9) 10.1 应急队伍 (9) 10.2 应急物资与装备 (9) 10.3 通信与信息 (10) 10.4 经费 (10) 10.5 其他 (10) 11 培训和演练 (10) 11.1 应急业务培训 (10) 11.2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10) 12 附则 (11) 12.1 术语和定义 (11) 12.2 预案修订 (11) 12.3 制定与解释 (11) 12.4 预案实施 (11) 13 附件 (11) 13.1 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络方式 (11) 13.2 重要物质装备的名录或清单 (12) 13.3 关键的路线、标识和图纸 (13) 13.4 相关应急预案名录 (13) 13.5 有关协议或备忘录 (13) II

甘肃省兰州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

甘肃省兰州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 【摘要】目前,地质灾害已严重制约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威胁着人民的生命、财产 的安全,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但财力和技术水平限制了在我国进行 全面的灾害治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正是基于上述问题提出的,是目前地质灾害研究 的热点之一,对预防、减轻地质灾害意义重大。针对地质灾害的形成受很多因素影响, 而这些因素本身又具有不确定性、模糊性、复杂性等特点。本文以甘肃省洮河莲麓水电 站工程建设评估区为例,将GIS与AHP相结合引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充分发挥了GI S强大的空间分析能力和AHP善于多要素综合评价的长处,最大限度地将评价过程中的 因素量化和权重判别中的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有效的结合在一起。在经详细的野外调查、分析研究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发育特征,确定地貌类型、断层、坡度、土地利 用类型、人口密度和公路密度作为评价因子;应用GIS建立了各评价因子的专题图层和利 用AHP确定了各评价因子的权重。通过GIS空间分析,对各专题图层进行叠加分析,并 结合评价模型,将研究区划分为地质灾害高危险区、中危险区、低危险区和不危险区。 研究结果与实际吻合较好,表明将两种方法耦合在地质灾害评价方面是科学、可行的。【关键词】地理信息系统;层次分析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 地质灾害是指在地球的发展演化过程中,由各种自然地质作用和人类活动所形成的灾害性地质事件。地质灾害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及变化规律,即受制于自然环境,又与人类活动有关,后者往往是人类与地质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一般认为,地质灾害是指由于地质作用(自然的、人为的或综合的)使地质环境产生突发的或渐进的破坏,并造成人类生命财产损失的现象或事件。地质灾害与气象灾害、生物灾害等都是自然灾害的一个主要类型,具有突发性、多发性、群发性和渐变影响等特点。由于地质灾害往往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所以在自然灾害中占有突发的地位。 地质灾害是由地质作用产生的,包括内动力地质作用和外动力地质作用。随着人类活动规模的不断扩展,人类活动对地球表面形态和物质组成正在产生愈来愈大的影响,因此,在形成地质灾害的动力中还包括人为活动对地球表层系统的作用,即人为地质作用。 目前,对地质灾害所包括的灾种范围有许多不同的认识。主要意见之一是认为凡是与地质作用或地质条件有关的自然灾害都划为地质灾害。包括:地震、火山、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土地盐渍化、海水入侵、海水侵蚀、岩爆、煤瓦斯突出、煤自燃、水库淤积、水库及河湖塌岸、水库渗漏、特殊岩土、冷浸田等近30种灾害。也有不少人提出以岩石圈自然地质作用为主导因素而形成的大自然灾害,才称为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地震、火山、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海水入侵、特殊岩土等十几种灾害。 地质灾害分级是根据灾害体和受灾体的主要特征指标,划分级次,以此害程度。其分级主要包括灾变分级和灾度分级。 灾变分级主要根据灾害活动程度来划分,灾害活动程度主要指灾害活(或规模)、活动频次。灾害活动是自然环境变异的结果。自然环境变异程灾害活动越强烈,破坏能力越大。 灾度分级主要是根据灾害活动造成的破坏损失程度来划分。一般灾害事成的死亡人数和经济损失额为灾度指标,马宗晋先生等提出将自然灾害为灾、中灾、小灾、微灾等5个灾度等级。 灾度等级反映的是灾害事件发生后可能造成的破坏损失程度的级次。地质灾害和洪水、地震、台风、风暴潮等自然灾害相比,由于其成灾范围和规模要相对较小所以造成的破坏损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刘金平 摘要:本文讲述了云南省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输水线路9标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项目部承建标段工程施工人员及物资设备安全,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关键词:滇池补水工程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前言 一、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项目部承建标段工程施工人员及物资设备安全,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二、本预案适用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牛栏江-滇池补水大五山隧洞工程项目部处置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对人员和物资设备安全带来危害的隧洞大面积塌方、冒顶、溶岩漏斗、流砂及山体坍塌和泥石流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三、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员及物资设备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项目部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厂队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 五.本预案启动条件为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达到Ⅳ级以上(含Ⅳ级)的地质灾害。 1 组织体系和职责 1.1、项目部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所属施工区域内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抢险救灾现场处置指挥。指挥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项目经理一名 副组长:安全副经理一名 成员:各部门主管人员若干 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部,质安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1.2、职责

(1)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①督查相关管理部门和施工作业队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统筹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②组织指挥救援队伍、调配抢险物资及设备,对灾情实施救援; ③及时掌握所属施工区域内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向上级报告和友邻单位通报情况,必要时请求支援; ④积极配合上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挥机构的工作; ⑤及时组织完成地质灾害善后恢复及其他处理工作。 (2)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职责 ①督导项目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项目部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保障能力; ②组长负责下达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命令,组长不在工地(现场)时,由在工地的副组长负责下达应急预案启动命令,并负责行使组长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③安排指挥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工作任务; ④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费用,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和费用的调配及保障工作。 (3)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①了解、掌握地质灾害情况,为指挥领导小组决策提供所需的信息; ②依据指挥领导小组命令,安排各应急组织机构及时赶赴灾害现场参加抢险救灾,协助统一救援行动; ③及时向指挥领导小组报告调查情况,受指挥领导小组委托,全权处置灾害现场的各种突发事件; ④负责组织现场应急调查处置工作; ⑤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单位、监理、业主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灾情信息; ⑥负责应急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 ⑦承担指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工作。 (4)质量安全部职责 ①督查地质灾害易发区,做好防灾减灾日常管理工作; ②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

2015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2015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全乡地质灾祸防治作业,增强对突发性地质灾祸的应急反响才能,保护人民生命产业安全,依据《地质灾祸防治法令》,结合本乡实践,特制订2013年突发性地质灾祸应急预案。一、组织领导㈠建立乡地质灾祸防治作业领导小组组长:袁谋慧副组长:陈托张军郑华兵成员:高文军杨忠向武华杜平张立坤郑德义向左贤赵盛各村支部书记领导小组下设作业室,作业地址设乡疆土所,杨忠兼作业室主任。联系电话:3525001。㈡建立乡地质灾祸应急分队队长:袁谋慧副队长:陈托杨忠队员:何家云余社泉郑德义高文军向左贤赵盛张剑文辉吴鹏朱立平各村村主任二、作业职责(一)乡疆土所担任灾前预案编制和灾后开始地质查询,断定有无后续灾祸,区分危险区,辅导进行避险,进行灾情评价和提出灾后重建计划以及防治办法。(二)发作灾祸的村委会担任组织抢险部队进行抢险,合作政府及相关部分建立戒备区和分散危险区大众。(三)派出所担任保护抢险次序,帮忙政府组织人员搬运。(四)卫生院担任伤员抢救及灾后传患病防备作业。(五)财政所担任救灾资金运作,确保抢救及善后作业顺利进行。(六)民政所担任设置流亡场所和救助物资供应,分配、发放救助物品,妥善组织哀鸿日子,合作政府一起做好哀鸿的搬运和安顿。(七)交通、公路部分及时组织对因灾中止的

路途进行抢险,康复交通,保证交通疏通。(八)供电所担任电力供应及灾后供电设备保护。(九)水利站担任对水库、防汛设备的监测作业。(十)电信所、广播站担任保证通讯疏通。三、组织及预备各职能部分担任建立各自的抢险救援部队,做好救援配备、资金、物资的预备。四、地质灾祸分级及上报程序地质灾祸依照人员伤亡、经济丢失分为四个等级。村委会担任供给灾祸的丢失状况陈述(包含人员伤亡、经济丢失等),乡地质灾祸防治领导小组断定灾祸等级,并依照《地质灾祸防治法令》及地质灾祸速报准则的规则予以上报,一起做好灾祸开始评价剖析。五、地质灾祸查询及处理程序(一)应急分队担任查询地质灾祸状况,包含发作地址、时刻、人员伤亡、经济丢失、类型、规划、原因、发展趋势,对采纳的防备对策和往后的防治作业提出主张。(二)依据查询结果,由应急分队将地质灾祸状况上报乡地质灾祸防治领导小组。六、预警信号及躲避搬家在突发性地质灾祸发作征兆后,各村应及时组织详细职责人搞好监测,发放避险理解卡,断定并布告预警信号,保证通讯疏通,以便乡民在灾祸临界点前可以得到报警和及时躲避搬家。七、搬运道路及疾病操控突发性地质灾祸发现征兆后,有关乡直单位和相关村应做好人员产业撤离预备,按规则道路搞好搬运,卫生部分要做好医疗救治和疾病操控预备。 以上这篇2015年突发性地质灾祸应急预案就为您介绍到这

地质灾害治理防治工程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合同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经发包人、设计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规模、特征:滑坡治理设计,拟采用抗滑桩治理 1.4设计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1.5地质灾害设计任务(内容):①、地质灾害工程勘查、设计;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实施阶段环境保护提岀初步设想;③、编制施工设计初步方案;④、编制防治工程预算。 1.6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1)《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9-2006); (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02);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18306-2001 )。 (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 ); (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 2002); (8)《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 DZ/T0221 —2006) 1.7设计人拟投入的勘查工作量:1.8承接方式:一次性包干 第二条:设计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资料________________ 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三条:设计工期 本设计工作定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 日开工,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 日提交成果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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