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进出口税费的计征
进出口税费的计算

进出口税费的计算培训日期:20XX年8月8日培训内容:进出口税费的计算一、进口关税1. 从价税:是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以应征税额占货物完税价格的百分比作为税率,货物进口时以此税率和实际完税价格相乘计算应征税额。
计算公式:应征税额=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X进口从价税税率2. 从量税:是以进口商品的数量、体积、重量等计征关税的方法。
计税时以货物的数量(体积、重量)乘以每单位应纳税金额即可得出该货物的关税税额计算公式:应征税额=进口货物数量X单位税额3. 复合关税:是对某种进口商品混合使用从价税和从量税计征的关税计算公式:应征税额=进口货物数量X单位税额+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X进口从价税率二、出口关税计算公式应征税额=出口货物完税价格X出口关税税率如果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包含出口关税税额,应扣除三、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计算1. 增值税:是以商品的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所创造的新增价格为课税额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征收、其他环节的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计算公式:增值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X 增值税税率2.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从价征收的消费税公式:消费税税额=(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X从价消费税率从量征收的消费税公式:消费税税额=商品进口数量X从量消费税率同时实行从价、从量征收的消费税公式:消费税税额=商品进口数量X从量消费税率+(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X从价消费税率备注:一般情况下没有消费税、按从价税计算进口关税,计算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时可以按下面公式计算:进口税额=[(1+关税税率)X(1+增值税税率)-1]X进口完税价格四、滞报金计算:前面所讲货物到港第15天开始征收滞报关计算公式为:滞报金=进口货物完税价格×0.5‰×滞报天数滞报金的起征点为人民币五十元五、滞纳金计算: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
进出口税费的计算与缴纳PPT37页

第一部分 进出口税费概述 第二部分 完税价格审定 第三部分 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与 税率的适用 第四部分 进出口税费的计算第五部分 减免税费 第六部分 进出口税费的缴纳及退补
进出口税费的计算与缴纳
第一部分 进出口税费概述
进出口税费是指在进出口环节由海关依法征收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船舶税及海关监管手续费等指税、费。依法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是海关重要任务之一,依法缴纳税费是有关纳税人的基本义务,也是报关员必备的报关常识之一。
原产地认定标准
完全获得:优惠原产地规则和非优惠原产地规则认定标准大致相同。(P232-233页)非完全获得:两者标准不同。
优惠原产地规则标准:对于非完全在一国获得或生产的货物,满足以下条件时,应以进行最后加工制造的国家视为有关货物的原产国1.货物的最后加工制造工序受惠国完成2.用于加工制造的非原产于爱惠国及产地不明的原材料、零部件等的价值占进口货物离岸价的比例不超过50%,原产于最不发达受惠国(孟加拉国)的产品的以上比例不超过60%。非优惠原产地规则认定标准:最后一个对货物进行经济上可以视为实质性加工的国家为有关货物的原产国。1.<<海关进出口税则>>中4位数税号一级的税则归类已经发生了改变的2.加工增值部分所占产品总值的比例已超过30%及其以上的。
成交价格方法
成交价格方法是指买方为购买该进口货物,并按完税价格办法规定调整后的实付或应付价格。
相同及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
相同货物是指与进口货物在同一国家或地区生产的,在物理性质。质量和信誉等所有方面都相同的货物,但表面的微小差别允许存在。类似货物是指与进口货物在同一国家或地区生产的,虽然不是在所有方面都相同,但具有类似的特征、组成材料、同样的功能,并在商业上可以互换的货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确定进出口货物计税价格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确定进出口货物计税价格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24.10.28•【文号】•【施行日期】2024.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货物监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确定进出口货物计税价格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计税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关确定进出口货物的计税价格,应当遵循客观、公平、统一的原则。
第三条进出口货物计税价格的确定,适用本办法。
海关可以依申请或者依职权,对进出口货物的计税价格依法进行确定。
内销保税货物计税价格的确定,准许进口的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以及其他个人自用物品的计税价格的确定,涉嫌走私的进出口货物、物品的计税价格的核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海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管纳税人提供的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对外提供。
纳税人可以书面向海关提出为其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并且具体列明需要保密的内容,但是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理由拒绝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章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第一节进口货物计税价格确定方法第五条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第六条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符合本章第二节规定的,或者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经了解有关情况,并且与纳税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依次以下列方法确定该货物的计税价格:(一)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二)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三)倒扣价格估价方法;(四)计算价格估价方法;(五)合理方法。
纳税人可以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申请调整前款第三项和第四项的适用次序。
第二节成交价格估价方法第七条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且按照本章第三节的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
第五章 进出口税费2

临时性关税。如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
特别(报复性)关税 反倾销税税额=完税价格*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
计算反倾销税税款的基本公式是: 反倾销税税额=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
例5-5:2004年国内某公司从韩国购进0.7毫米的冷轧钢板200 吨,成交价格为CIF天津560美元/吨,生产商是“韩国东部 制钢株式会社”。已知外币折算率1美元=人民币7.2元 (根据 有关规定,“韩国东部制钢株式会社”出口到我国的冷轧钢板 为倾销商品,应征14%反倾销税) ,计算应征反倾销税税额 。
混合税额= 从量税额+从价税额
使用混合税国家: 美国、欧盟、加拿 大、澳大利亚、日本, 印度、巴拿马
4.滑准税
3.复合税
计 算
根据该商品按其价格高低而适用 不同档次税率的一种关税。当商 品价格上涨时采用较低税率,当 价格下跌时则采用较高税率。
日本对手表(每只价格在6000日元以 下)的进口,从价税 15%,再加征每只 目前我国对关税配额外进口的一定 150日元的从量税,如果进口 1000只手 数量的棉花实行5%-40% 的滑准税 表,其税额是多少? ,对滑准税率低于5%的进口棉花 按0.570元/千克计征从量税。 6000X15%+150=1050日元 1000X1050=105万日元
计算程序
第一步:确定货物的实际进口数量,如果进口计量
单位与计税的单位不同,应该进行换算
第二步:按照公式计算应该征收的税款
例 5-3 : 国 内 某 公 司 从 香 港 购 进 原 产 日 本 柯 达 彩 色 胶 卷
50,400卷(宽度35毫米,长度不超2米),成交价格合计为CIF 境内某口岸10.00港币/卷,已知适用中国银行的外汇折算价 为 1 港币 = 人民币 0.8815 元 ; 以规定单位换算表折算,规格 “ 135/36”1 卷 =0.05775 平方米 , 计算应征进口关税。 ( 原产 地日本适用最惠国税率26人民币元/平方米) 计算方法: 第一步:确定货物的实际进口数量,如果进口计量单位与 计税的单位不同,应该进行换算 确定其实际进口量50,400卷×0.05775平方米/卷=2,910.6平 方米; 第二步:按照公式计算应该征收的税款 应征进口关税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2,910.6平方米×26人民币元/平方米 =75675.60(人民币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17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7.03.01•【文号】国务院令第676号•【施行日期】2017.03.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关税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03年1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2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贯彻对外开放政策,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境物品,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海关依照本条例规定征收进出口关税。
第三条【税目、税则号列和税率】国务院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以下简称《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规定关税的税目、税则号列和税率,作为本条例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关税税则委员会】国务院设立关税税则委员会,负责《税则》和《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的税目、税则号列和税率的调整和解释,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决定实行暂定税率的货物、税率和期限;决定关税配额税率;决定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措施关税、报复性关税以及决定实施其他关税措施;决定特殊情况下税率的适用,以及履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纳税义务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第六条【海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海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履行关税征管职责,维护国家利益,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依法接受监督。
2019报关员各章详解:第五章第一节进出口税费概述-17页文档资料

第五章进出口税费第一节进出口税费概述进出口税费:指在进出口环节中由海关依法征收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等税费。
注意:船舶吨税也由海关代征,但目前不属于进出口环节由海关依法征收的税费。
进出口税费征收的法律依据:《海关法》、《关税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多选题(2006年考题)下列属进出口环节由海关依法征收的税费是()A.关税B.消费税C.进口车辆购置附加费D.船舶吨税答案:AB一、关税※关税的概念:1、关税:是由海关代表国家制定的关税政策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准许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向纳税义务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关税的主体:国家(海关代表国家征收)3、关税的对象: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判断题我国关税征收的客体也就是征税的对象是各类进出境人员、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
答案:错误解释:各类进出境人员不属于征税对象,运输工具所征收的不是关税,而是船舶吨税。
※关税的种类从报关业务的角度来看,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一)进口关税1、含义进口关税:指一国海关以进境货物和物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关税。
2、计征方法进口关税计征方法包括: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等(1)从价税——以货物、物品的价格作为计税标准计算公式:从价税应征税额=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税率※价格和税额成正比例关系的关税。
(2)从量税——以货物、物品的计量单位作为计税标准计量单位:如重量、数量、容量等计算公式:从量税应征税额=货物计量单位总额×从量税税率*我国目前征收从量税的进口商品:冻鸡、石油原油、啤酒、胶卷等单选题(2007年考题):目前我国不实行从量计税的进口商品是()A.冻乌鸡B.鲜啤酒C.未梳原棉D.盘装胶卷答案:C(3)复合税——一个税目中的商品同时使用从价、从量两种标准计税,两种税率合并计征计算公式:复合税应征税额=从价部分的关税额+从量部分的关税额=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税率+货物计量单位总额×从量税税率*我国目前征收复合税的进口商品: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非家用型摄录一体机、部分数字照相机等。
《报关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报关实务》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编号1020400103二、课程名称报关实务三、课程类型:理论课四、开课系(部)国际经济贸易系五、大纲说明1.学时、学分数、课程性质、考试方式、成绩评定2.课程开设目的本课程是经贸类专业的一门主干课。
通过教学,使学生掌握报关业务所需的基本知识,以H2000电子报关系统的报关程序为重点,达到规范地填写进出口报关单、快速地进行商品归类、准确地计算进出口税费、正确地处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进而不断提高学生在报关业务中的动手能力、理解能力和动态思维能力。
3.主要先修与后续课程先行课:国际贸易实务;后续课:国际贸易单证六、教学内容第一章报关概述【教学目的和要求】着重介绍报关的概念、范围及分类,通过教学使学生掌握报关的范围及分类,掌握报关单位的分类及法律责任,掌握报关员的职责、权利与义务、行为规范、法律责任。
【教学重点与难点】重点:报关分类及报关单位分类难点:自理报关与代理报关【教学时数】4学时【教学方法与手段】讲解、案例教学【教学内容】第一节报关一、报关的概念二、报关的范围三、报关的种类第二节报关单位一、报关单位的类型二、报关单位的报关行为规则三、报关单位的法律责任第三节报关员一、报关员资格二、报关员的权利三、报关员的义务四、报关员的行为规范五、报关员的法律责任第二章海关与报关管理制度【教学目的和要求】着重介绍海关的性质、任务与权力,报关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海关的管理体制与机构设置,熟悉报关与海关管理的关系,重点掌握海关的任务与权力;使学生掌握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制度,熟悉报关员的注册登记与考核管理制度。
【教学重点与难点】重点:海关的任务与权力、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制度、报关员的注册登记与考核管理制度难点:对海关权力的理解【教学时数】4学时【教学方法与手段】讲解、案例教学【教学内容】第一节海关介绍一、海关的性质二、海关的任务三、海关的权力四、海关的组织机构第二节报关单位的管理制度一、报关企业的注册登记制度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注册登记制度三、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时效四、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的变更及注销第三节报关员的管理制度一、报关员的注册登记制度二、报关员的考核管理制度第三章基本报关制度【教学目的和要求】着重介绍了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报关制度,通过教学使学生熟悉各类进出口货物的含义,掌握各类进出口货物报关的基本要求及基本程序。
2010年报关员考试第五章第三节知识点及课后考题详解

第五章 进出口税费 第三节 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与税率适用 一、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掌握) (一)原产地规则的含义(掌握) 各国为了适应国际贸易的需要, 并为执行本国关税及非关税方面的国别歧视贸易措施, 按一定的标准确定进口商品的原 产地 (标准就是原产地规则)。
WTO 原产地规则协议:一国(地区)为了确定货物的原产地而实施的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
(二)类别(掌握)包括实施最惠国待遇、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数量限制、关税配额、原产地标记或贸易统计、政府采购时而采 用的原产地规则。
典型试题: (2007 判断)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实施必须遵守最惠国待遇原则,即必须普遍地无差别地适用于所有原产地为最惠国的进 口货物。
答案:错 (三)原产地认定标准(掌握)完全获得标准:货物完全是在一个国家(地区)获得或生产制造品。
不完全获得标准:货物经过几个国家(地区)加工、制造的产品,多以最后1.优惠原产地认定标准 (1)完全获得标准: ①在该成员国或者地区境内收获或采集的植物产品; ②在该成员国或者地区境内出生和饲养的活动物; ③在该成员国或者地区领土或领海开采的矿产品; ④其他符合相应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完全获得标准的货物。
(2)税则归类改变标准: 指原产于非成员国或地区的材料在出口成员国或者地区境内进行制造、 加工后, 所得货物在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中税则归类发生了变化。
(3)区域价值成分标准:出口货物船上交货价(FOB)扣除该货物生产过程中该成员国或地区非原产原料价格后,所余价 款在出口货物船上交货价格(FOB)中所占的百分比。
部分贸易协定的区域价值成分标准: A.《亚太贸易协定》:非成员国或原产地不明的总价值≤55%;孟加拉国≤65% B.《框架协议》下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来自自由贸易区≥40%,即非自由贸易区≤60% C.CEPA 项下的港澳产品不低于 30% D. “特别关税优惠待遇”:受惠国增值≥40%。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 几种特殊形式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 (3)租赁(包括租借)方式进境的货物应 当以海关审定的货物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 如租赁货物是一次性支付租金的,也可以 海关审定的该项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作为 完税价格。
§ (4)减税或减免进口的货物需予征、补税 时,海关以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 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其计算 公式如下:
第五章进出口税费的计征
§ (2)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经海关审查未定 确定的,应以从该货物的同一出口国(地 区)购进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正常成交价 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 (3)如按上述规定,完税价格仍未能确定 的,应当以相同的或类是进口货物在国内 市场的批发价格,减去进口关税、进口环 节其他税收,以及进口后的正常运输、储 存、营业费用及利润作为完税价格,上述 进口后的各项费用及利润经综合计算定为 完税价格的20%。
第五章进出口税费的计征
§ (3)以我国口岸CFR价成交的,应当另加保险费 作为完税价格,即:
§ (4)参照国内同类货物的正常批发价格的基本计 算公式:
§ 如果该项进口货物在进口环节应予征收征值税时, 则完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 对于应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货物,其完税价格
的计算公式为:
第五章进出口税费的计征
审定完税价格为125,800美元(120, 000.00美元+5,000美元+800美元);
将外币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为754,800.00 元;
正常征收的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X法定进 口关税税率=754,800X43.8%=330,602.4(元)
第五章进出口税费的计征
(二)从量关税
§ 1. 计算公式 § 进口关税税额=货物的税率X每单位从量税 § 2. 计算程序:
第五章进出口税费的计征
2. 几种特殊形式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 (1)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 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加 工后的货物进境时的到岸价格与原出境货物或者 相同的类似的货物在进境时的到岸价格之间的差 额作为完税价格。
§ (2)运往境外维修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者 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 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修理费和 料件费作为完税价格。
/台的关税税率为单一从价税35%;CIF境内某口岸10,000美元/
台的关税税率为13,280元人民币再加3%的从价关税;
审定后完税价格分别为50,000美元和100,000美元;
将外币价格折算成人民币分别为300,000.00和600,000.00
元;
从价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X进口关税税率
=300,000X 35%
§ 2.计算程序: ①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
的税目税号; ②根据原产地规则,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税率; ③确定其实际进口量; ④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完
税价格; ⑤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 ⑥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税款。
第五章进出口税费的计征
第五章进出口税费的计征
§ 4.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进口货物采 取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其税率的适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华人 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 措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 5. 任何国家或地区违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或 者共同参加的贸易协定及相关协定,对中华人民 共和国在贸易方面采取禁止、限制、加征关税或 者其他影响正常贸易的措施的,对原产于该国家 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可以征收报复性关税,适用 报复性关税税率。 征收报复性关税的货物、适用国别、税率、 期限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 并公布。
①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 的税目税号;
②根据原产地规则,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税率; ③确定其实际进口量; ④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完 税价格(计征增值税需要); ⑤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 ⑥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税款。
第五章进出口税费的计征
第五章进出口税费的计征
§ 1. 原产于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 组织成员的进口货物,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 签订含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 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 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 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适用协定税率。 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特殊关税 优惠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适用特惠税率。 上述之外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 地不明的进口货物,均适用普通税率。
3. 计算实例
§ 国内某公司从香港购进柯达彩色胶卷50,400卷(规格135 /36),成交价格为CIF境内某口岸10.00元港币/每卷, 已知外币折算率1港币=人民币0.8元,原产地香港适用最 惠国税率155元/m2, 要求计算进口关税。 [计算方法)
确定其实际进口量50,400卷X 0.05775m2/卷(以 规定单位换算表折算,规格“135/36’’1卷 =0.05775m2) =2,910.6m2;
审定完税价格为680,000美元; 将外币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为4,080,000.00元; 减税征收的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X减按进口关税 税率 =4,080,000X 1% =40,080.00(元)
第五章进出口税费的计征
§ 【例2】国内某公司向香港购进日本皇冠牌轿车 10辆,成交价格共为FOB香港120,000.00美 元,实际支付运费5,000美元,保险费800美元。 已知汽车的规格为4座位,汽缸容量2,000cc, 外汇折算率1美元=人民币6元,原产国日本适用 最惠国税率43.8%,要求计算进口关税。 [计算方法)
从量税计征关税。计算公式: 复合税=完税价格×从价税税额+货物数量×每
单位从量税 (4)滑准税
滑准税是按产品的价格高低分档指定若干不同 的税率,然后根据进口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增减进 口税率的一种关税。计算公式: 从价应征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暂定关税税率 从量应征进口关税税额=进口货物数量×暂定关税 税率
第五章进出口税费的计征
(二)常见成交价格的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的计算
§ (1)一我国口岸到岸价格(CIF)成交的, 可直接以此价格作为完税的几个,即 完税价格=CIF
§ (2)以境外口岸FOB价格成交的,应加上 该项货物从境外发货或交货口岸运到我国 境内口岸以前所实际支付的运费和保险费 作为完税价格,即:
第五章-进出口税费的计 征
2020/12/12
第五章进出口税费的计征
(二)进口关税的种类
按照关税的计算方法,可分为从价税、 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等。 (1)从价关税
是一种最常用的计征关税的方法。从价 关税是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作为计税依 据,以应征税额占货物完税价格的百分比 作为税率,货物进口时,以此税率和实际 完税价格相乘计算应征税额。计算公式: 从价税=完税价格×从价税税率
3. 计算实例
§
国内某一公司,从日本购进电视摄像机20台,其中有10台成交
价格为CIF境内某口岸5,000美元/台,其余10台成交价格为CIF境
内某口岸10,000美元/台,已知外币折算率1美元=人民币6元,要
求计算进口关税。
[计算方法]
原产国日本适用最惠国税率,其中CIF境内某口岸5,000 美元
第五章进出口税费的计征
§2. 适用最惠国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 的,适用暂定税率; 适用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进口货物有 暂定税率的,应当从低适用税率; 适用普通税率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 税率。
§3. 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进口 货物,关税配额内的,适用关税配额税率; 关税配额外的,其税率的适用按照上述 1、2条款的相关规定执行。
§ 3. 经批准转让或者移做他用的减免税货物,需缴纳税款 的,应当适用海关接受申请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
§ 4. 暂准进境货物未在规定期限复运出境,需缴纳税款的, 应当适用海关接受申请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
§ 租赁进口货物,分期缴纳税款的,应当适用海关接受申请 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
第五章进出口税费的计征
(二)进口关税的种类
(2)从量关税 从量关税是以进口商品的数量、体积、
重量等计量单位计征关税的方法。计税时 以货物的数量(体积、重量)乘以每单位 应纳税金额即可得出该货物的关税税额。 计算公式: 从量税=货物数量×每单位从量税
第五章进出口税价税和
将外币总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为403,200.00元(计征 增 值税需要);
进口关税税额=商品进口数量X从量关税税率 =2,910.6m2X155元/m2 =451,143.00(元)
第五章进出口税费的计征
(三)复合关税
§ 1. 计算公式 进口关税税额=货物的完税价格X从价税税额+货物的税率 X每单位从量税
第五章进出口税费的计征
四、进口关税的计算
§ (一)从价关税 §1. 计算公式
第五章进出口税费的计征
2. 计算程序
§ ①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 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 ②根据原产地规则,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 税率; ③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和规定,确定应税 货物的完税价格; ④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 ⑤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税款。
第五章进出口税费的计征
(二)税率适用时间
§ 《关税条例》规定,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海关接受该货物 申请申报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 其他特殊情况办理时间:
§ 1. 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现行申报,应当适用海 关接受申报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
§ 2. 保税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需缴纳税款的,应当适 用海关接受申请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