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进出口税费
第五章 进出口税费

第五章进出口税费第一节进出口税费概述进出口税费是指在进出口环节中由海关依法征收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船舶吨税等税费。
进出口环节税费征纳的法律根据要紧是《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与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一、关税关税是由海关代表国家,按照国家制定的关税政策与公布实施的税法及进出口税则,对进出关境的货物与物品向纳税义务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关税的征税主体是国家,由海关代表国家向纳税义务人征收,其课税对象是进出关境的货物与物品,征税的根据是国家制定公布的关税法律、行政法规。
关税纳税义务人是指依法负有直接向国家缴纳关税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亦称之关税纳税人或者关税纳税主体。
我国关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关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构成部分,是国家保护国内经济、实施财政政策、调整产业结构、进展进出口贸易的重要手段,也是世界贸易组织同意各缔约方保护其境内经济的一种手段。
(一)进口关税1.进口关税在国际贸易中,被各国公认为是一种重要的经济保护手段。
我国进口关税可分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
(1)从价税从价税是包含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使用的要紧计税标准。
以货物、物品的价格作为计税标准,以应征税额占货物价格的百分比为税率,价格与税额成正比例关系。
即:从价税应征税额=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税率(2)从量税从量税以货物与物品的计量单位如重量、数量、容量等作为计税标准,以每一计量单位的应征税额征收的关税。
即:从量税应征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我国目前对石油原油、啤酒、胶卷与冻鸡等进口商品征收从量关税。
(3)复合税在海关税则中,一个税目中的商品同时使用从价、从量两种标准计税,计税时按两者之与作为应征税额征收的关税。
从价、从量两种计税标准各有优缺点,两者混合使用能够取长补短,有利于关税作用的发挥。
2006年我国对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非家用型摄录一体机、部分数字照相机等进口商品征收复合关税。
国际贸易实务第五章进出口商品的价格

Japanese Yuan 100 published by the Bank of
China on the day of concluding this contract.
• On the date of negotiation the amount in Japanese Yuan shall be converted into USD for full according to the ratio between the buying rate of USD and that of Japanese Yuan published by the Bank of China on that date.
(三)出口创汇率(外汇增殖率) 注:1、进口原料无论以何种价格术语成交,一 律折算为CIF价。 2、出口成品无论以何种价格术语成交, 一律折算为FOB价。 3、若原料是国产品,其外汇成本可按出口 原料的FOB价计算。
五、掌握价格术语之间的换算 CFR=FOB+运费 CIF=FOB+运费+保险费 CIF=CFR+保险费
• (三)暂定价格
• 是指在合同中先确定一个价格,以后在某个时 间,再由双方按照当时国际市场价格商定最后 价格。例如: • Unite Price: USD 200 per m/t CIF New York. • Remarks: The price is used for issuing credit, while the final price will be decided by average price of 3 month futures in shipment month plus USD 10.
例题:某公司出口健身椅1000只,每只17.30 美元CIF纽约,总价为17300美元,其中运费2160 美元,保险费112美元。总进价为人民币117000 元(含增值税),费率定额为10%,出口退税率 为9%,当时银行美元买入价为8.28元。
进出口税费的计算与缴纳PPT37页

第一部分 进出口税费概述 第二部分 完税价格审定 第三部分 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与 税率的适用 第四部分 进出口税费的计算第五部分 减免税费 第六部分 进出口税费的缴纳及退补
进出口税费的计算与缴纳
第一部分 进出口税费概述
进出口税费是指在进出口环节由海关依法征收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船舶税及海关监管手续费等指税、费。依法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是海关重要任务之一,依法缴纳税费是有关纳税人的基本义务,也是报关员必备的报关常识之一。
原产地认定标准
完全获得:优惠原产地规则和非优惠原产地规则认定标准大致相同。(P232-233页)非完全获得:两者标准不同。
优惠原产地规则标准:对于非完全在一国获得或生产的货物,满足以下条件时,应以进行最后加工制造的国家视为有关货物的原产国1.货物的最后加工制造工序受惠国完成2.用于加工制造的非原产于爱惠国及产地不明的原材料、零部件等的价值占进口货物离岸价的比例不超过50%,原产于最不发达受惠国(孟加拉国)的产品的以上比例不超过60%。非优惠原产地规则认定标准:最后一个对货物进行经济上可以视为实质性加工的国家为有关货物的原产国。1.<<海关进出口税则>>中4位数税号一级的税则归类已经发生了改变的2.加工增值部分所占产品总值的比例已超过30%及其以上的。
成交价格方法
成交价格方法是指买方为购买该进口货物,并按完税价格办法规定调整后的实付或应付价格。
相同及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
相同货物是指与进口货物在同一国家或地区生产的,在物理性质。质量和信誉等所有方面都相同的货物,但表面的微小差别允许存在。类似货物是指与进口货物在同一国家或地区生产的,虽然不是在所有方面都相同,但具有类似的特征、组成材料、同样的功能,并在商业上可以互换的货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确定进出口货物计税价格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确定进出口货物计税价格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24.10.28•【文号】•【施行日期】2024.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货物监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确定进出口货物计税价格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计税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关确定进出口货物的计税价格,应当遵循客观、公平、统一的原则。
第三条进出口货物计税价格的确定,适用本办法。
海关可以依申请或者依职权,对进出口货物的计税价格依法进行确定。
内销保税货物计税价格的确定,准许进口的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以及其他个人自用物品的计税价格的确定,涉嫌走私的进出口货物、物品的计税价格的核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海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管纳税人提供的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对外提供。
纳税人可以书面向海关提出为其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并且具体列明需要保密的内容,但是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理由拒绝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章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第一节进口货物计税价格确定方法第五条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第六条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符合本章第二节规定的,或者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经了解有关情况,并且与纳税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依次以下列方法确定该货物的计税价格:(一)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二)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三)倒扣价格估价方法;(四)计算价格估价方法;(五)合理方法。
纳税人可以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申请调整前款第三项和第四项的适用次序。
第二节成交价格估价方法第七条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且按照本章第三节的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
第五章 进出口税费2

临时性关税。如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
特别(报复性)关税 反倾销税税额=完税价格*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
计算反倾销税税款的基本公式是: 反倾销税税额=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
例5-5:2004年国内某公司从韩国购进0.7毫米的冷轧钢板200 吨,成交价格为CIF天津560美元/吨,生产商是“韩国东部 制钢株式会社”。已知外币折算率1美元=人民币7.2元 (根据 有关规定,“韩国东部制钢株式会社”出口到我国的冷轧钢板 为倾销商品,应征14%反倾销税) ,计算应征反倾销税税额 。
混合税额= 从量税额+从价税额
使用混合税国家: 美国、欧盟、加拿 大、澳大利亚、日本, 印度、巴拿马
4.滑准税
3.复合税
计 算
根据该商品按其价格高低而适用 不同档次税率的一种关税。当商 品价格上涨时采用较低税率,当 价格下跌时则采用较高税率。
日本对手表(每只价格在6000日元以 下)的进口,从价税 15%,再加征每只 目前我国对关税配额外进口的一定 150日元的从量税,如果进口 1000只手 数量的棉花实行5%-40% 的滑准税 表,其税额是多少? ,对滑准税率低于5%的进口棉花 按0.570元/千克计征从量税。 6000X15%+150=1050日元 1000X1050=105万日元
计算程序
第一步:确定货物的实际进口数量,如果进口计量
单位与计税的单位不同,应该进行换算
第二步:按照公式计算应该征收的税款
例 5-3 : 国 内 某 公 司 从 香 港 购 进 原 产 日 本 柯 达 彩 色 胶 卷
50,400卷(宽度35毫米,长度不超2米),成交价格合计为CIF 境内某口岸10.00港币/卷,已知适用中国银行的外汇折算价 为 1 港币 = 人民币 0.8815 元 ; 以规定单位换算表折算,规格 “ 135/36”1 卷 =0.05775 平方米 , 计算应征进口关税。 ( 原产 地日本适用最惠国税率26人民币元/平方米) 计算方法: 第一步:确定货物的实际进口数量,如果进口计量单位与 计税的单位不同,应该进行换算 确定其实际进口量50,400卷×0.05775平方米/卷=2,910.6平 方米; 第二步:按照公式计算应该征收的税款 应征进口关税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2,910.6平方米×26人民币元/平方米 =75675.60(人民币元)
进出口税费概述

第五章进出口税费第一节进出口税费概述进出口税费:指在进出口环节中由海关依法征收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等税费。
注意:船舶吨税也由海关代征,但目前不属于进出口环节由海关依法征收的税费。
进出口税费征收的法律依据:《海关法》、《关税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多选题(2006年考题)下列属进出口环节由海关依法征收的税费是()A.关税B.消费税C.进口车辆购置附加费D.船舶吨税答案:AB关税一、关税※关税的概念:1、关税:是由海关代表国家制定的关税政策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准许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向纳税义务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关税的主体:国家(海关代表国家征收)3、关税的对象: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判断题我国关税征收的客体也就是征税的对象是各类进出境人员、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
答案:错误解释:各类进出境人员不属于征税对象,运输工具所征收的不是关税,而是船舶吨税。
关税的种类※关税的种类从报关业务的角度来看,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一)进口关税1、含义进口关税:指一国海关以进境货物和物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关税。
2、计征方法进口关税计征方法包括: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等(1)从价税——以货物、物品的价格作为计税标准计算公式:从价税应征税额=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税率※价格和税额成正比例关系的关税。
(2)从量税——以货物、物品的计量单位作为计税标准计量单位:如重量、数量、容量等计算公式:从量税应征税额=货物计量单位总额×从量税税率*我国目前征收从量税的进口商品:冻鸡、石油原油、啤酒、胶卷等目前我国不实行从量计税的进口商品是()A.冻乌鸡B.鲜啤酒C.未梳原棉D.盘装胶卷答案:C复合税(3)复合税——一个税目中的商品同时使用从价、从量两种标准计税,两种税率合并计征计算公式:复合税应征税额=从价部分的关税额+从量部分的关税额=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税率+货物计量单位总额×从量税税率*我国目前征收复合税的进口商品: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非家用型摄录一体机、部分数字照相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17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7.03.01•【文号】国务院令第676号•【施行日期】2017.03.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关税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03年1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2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贯彻对外开放政策,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境物品,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海关依照本条例规定征收进出口关税。
第三条【税目、税则号列和税率】国务院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以下简称《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规定关税的税目、税则号列和税率,作为本条例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关税税则委员会】国务院设立关税税则委员会,负责《税则》和《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的税目、税则号列和税率的调整和解释,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决定实行暂定税率的货物、税率和期限;决定关税配额税率;决定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措施关税、报复性关税以及决定实施其他关税措施;决定特殊情况下税率的适用,以及履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纳税义务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第六条【海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海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履行关税征管职责,维护国家利益,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依法接受监督。
《国际贸易实务》第5章 进出口商品的价格

第四节 佣金和折扣的运用
在价格条款中,有时会有佣金或折扣的规定。 从这个角度看,价格条款中所规定的价格,可分 为包含有佣金或折扣的价格和不包含这类因素的 净价。包含有佣金的价格,在业务中通常称为 “含佣价”。
一、佣金
佣金是代理人或经纪人为委托人进行交易而收取的 报酬。在价格条款中,对于佣金可以有不同的规定办法。 通常是在规定具体价格时,用文字明示佣金率,如“每 公吨CIF新加坡850美元,佣金2%”(Per M/T US$850 CIFC2% Singapore)。
❖ (三)主要贸易术语的价格构成
❖ 1、FOB 、CFR、CIF贸易术语 ❖ 2、FCA、CPT和CIP贸易术语
(四)主要贸易术语的价格换算
第二节 对外贸易效益成本核算
在出口产品价格的确定上,应认真核算成本, 计算盈亏,防止单纯追求成交量的现象。对外贸易 效益成本核算通常包括出口商品盈亏率、出口商品 换汇成本和出口创汇率等。
第五章 进出口商品的价格
【学习目标与术语】
❖ 【本章学习目标】 ❖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进出口商品价格的制定原则
和方法,了解影响商品价格的各种因素,掌握主要 贸易术语的价格换算、佣金与折扣的含义及计算方 法、出口换汇成本和盈亏率的计算等。 ❖ 【本章关键术语】 ❖ 出口商品作价原则、差价、出口商品盈亏率、出口 商品换汇成本、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出口创汇率、 价格调整条款、计价货币、佣金、折扣
计算方法如下:
单位货物折扣额=原价(或含折扣价) ×折扣率
卖方实际净收入=原价–单位货物折扣额
三、规定价格条款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 合理地确定商品的单价,防止偏高或偏低。 2. 选择适当的贸易术语。 3. 争取选择有利的计价货币。 4. 灵活运用各种不同的作价办法,避免价格风险。 5. 注意佣金和折扣的合理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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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进出口税费第五章进出口税费第一节进出口税费概述进出口税费是指在进出口环节中由海关依法征收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船舶吨税等税费。
进出口环节税费征纳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一、关税关税是由海关代表国家,按照国家制定的关税政策和公布实施的税法及进出口税则,对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向纳税义务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关税的征税主体是国家,由海关代表国家向纳税义务人征收,其课税对象是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税的依据是国家制定公布的关税法律、行政法规。
关税纳税义务人是指依法负有直接向国家缴纳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亦称为关税纳税人或关税纳税主体。
我国关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关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保护国内经济、实施财政政策、调整产业结构、发展进出口贸易的重要手段,也是世界贸易组织允许各缔约方保护其境内经济的一种手段。
(一) 进口关税1. 进口关税在国际贸易中,被各国公认为是一种重要的经济保护手段。
我国进口关税可分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
(1) 从价税从价税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使用的主要计税标准。
以货物、物品的价格作为计税标准,以应征税额占货物价格的百分比为税率,价格和税额成正比例关系。
即:从价税应征税额二货物的完税价格X从价税税率(2) 从量税从量税以货物和物品的计量单位如重量、数量、容量等作为计税标准,以每一计量单位的应征税额征收的关税。
即:从量税应征税额=货物数量X单位税额我国目前对石油原油、啤酒、胶卷和冻鸡等进口商品征收从量关税。
(3) 复合税在海关税则中,一个税目中的商品同时使用从价、从量两种标准计税,计税时按两者之和作为应征税额征收的关税。
从价、从量两种计税标准各有优缺点,两者混合使用可以取长补短,有利于关税作用的发挥。
2006年我国对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非家用型摄录一体机、部分数字照相机等进口商品征收复合关税。
复合税应征税额=货物的完税价格X从价税税率+货物数量X单位税额(4)滑准税滑准税是指在海关税则中,预先按产品的价格高低分档制定若干不同的税率,然后根据进口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增减进口税率的一种关税。
当商品价格上涨时采用较低税率,当商品价格下跌时则采用较高税率,其目的是使该种商品的国内市场价格保持稳定。
2006年我国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税号52010000),实行5%40% 的滑准税,其中,加工贸易正在执行的手册在2006年办理内销手续的,适用滑准税税率。
当进口棉花的完税价格高于或者等于10746元/吨时,进口暂定税率为5%:当进口棉花的完税价格低于10746元/吨时,进口暂定税率按下式计算:1)x1000 + 0.5]尽二------ 匚空 ---------------- 必<40%)!1000 !关税=&洱虫其中Ri 一一暂定关税税率,当Ri按上式计算值高于40%寸,取值40%E――美元汇率Pi ――关税完税价格(美元)Rt――常数,为11283INT---取整函数(即小数点后面的数一律舍去)2. 进口关税还可以分为正税与附加税。
正税即按税则法定进口税率征收的关税。
进口附加税是由于一些特定需要对进口货物除征收关税正税之外另行进口税,一般具有临时性。
进口附加税主要有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特别关税(报复性关税)等。
我国于1997年3月25日颁布实施了《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
反倾销税的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税额二海关完税价格X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此外,为应对他国对我国出口产品实施的歧视性关税或待遇,我国还相应对其产口征收特别关税。
特别关税是为抵制外国对本国出品产品的歧视而对原产于该国的进口货物特别上的一种报复性关税。
(二)出口关税出口关税是海关以出境货物和物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关税。
世界各国为鼓励出口,一般不征由出口税,征收出口关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限制、调控某些商品的过度、无序出口,特别是对一些重要自然资源和原材料的无序出口。
2006年我国海关对鳗鱼苗、铅矿砂、锌矿砂等90个税目的出口商品按法定出口税率征收出口税。
应征出口关税税额=出口货物完税价格X出口关税税率其中,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二FO圧(1 +出口关税税率)。
即出口货物是以FOB 价成交的,应以该价格扣除出口关税后作为完税价格;如果以其他价格成交的,应换算成FOB介后再按上述公式计算。
二、进口环节税进口环节税是指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办理海关手续放行后进入国内流通领域,与国内货物同等对待,所以应缴纳应征的国内税,而这些国内税依法由海关在进口环节征收。
由海关征收的国内税费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两种。
船舶吨税也由海关征收。
(一)增值税1 •概念增值税是以商品的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所创造的新增价值为课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我国自1994年全面推行并采用国际通行的增值税制。
征收增值税的意义在于,有利于促进专业分工与协作,体现税负的公平合理,稳定国家财政收入,同时也有利于出口退税的规范操作。
2 •增值税的征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征收,其他环节的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
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起征额为人民币50元,低于50元的免征。
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减免项目,必须由国务院作出规定,任何地区或部门无权决定。
进口货物以及在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3 •征收范围和适用税率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销售不动产或免征的除外)、进口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货物的单位或个人,都要依法缴纳增值税。
我国增值税的征收原则是中性、简便、规范,采取了基本税率再加一档低税率的征收模式。
对纳税人销售或进口低税率和零税率以外的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适用基本税率(17% ;对于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 适用低税率(13%计征增值税:(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4.计算公式进口环节的增值税以组成价格作为计税价格,征税时不得抵扣任何税额。
其组成价格由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组成;对于应征消费税的品种,其组成价格还要加上消费税。
现行增值税的组成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增值税组成价格=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应纳增值税税额=增值税组成价格X增值税税率(二)消费税1. 概念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我国消费税的立法宗旨和原则是调节我国的消费结构,弓I导消费方向,确保国家财政收入。
我国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予征收的税我国消费税采用价内税的计税方法,即计税价格的组成中包括了消费税税额。
2. 消费税的征纳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环节的消费税由海关征收。
进口环节消费税的起征额为人民币50元,低于50元的免征。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纳税义务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3. 征收范围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主要是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现行消费政策、人民群众的消费结构以及财政需要,并借鉴国外的通行做法确定的。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仅限于少数消费品。
自2006年4月I日起,对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一是新增对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等产品征收消费税;二是停止对护肤护发品征收消费税;三是调整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白酒的消费税税率。
调整后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商品共14类。
征税的消费品大体可分为以下四种类型:(1) 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的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例如烟、酒、酒精、鞭炮、焰火等;(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例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3)高能耗的高档消费品,例如小轿车、摩托车、汽车轮胎等;(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资源类消费品,例如汽油、柴油等。
从2002年1月1日起,进口钻石及钻石饰品的消费税改由税务部门在零售环节征收,进口环节不再征收。
从2002年6月1日起,除加工贸易外,进出口钻石统一集中到上海钻石交易所办理报关手续,其他口岸均不得进出口钻石。
4. 计算公式我国消费税采用从价、从量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1)实行从价征收的消费税是按照组成的计税价格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额)宁(1-消费税税率)应纳消费税税额二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X消费税税率(2)实行从量征收的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消费税税额=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X消费税单位税额(3)同时实行从量、从价征收的消费税是上述两种征税方法之和。
其计算公式为:应纳消费税税额=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X消费税单位税额+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X 消费税税率三、船舶吨税(一)概念船舶吨税是由海关在设关口岸对进出、停靠我国港口的国际航行船舶征收的一种使用税(简称“吨税”),征收船舶吨税的目的是用于航道设施的建设。
(二)征收依据根据《船舶吨税暂行办法》规定,国际航行船舶在我国港口行驶,使用了我国的港口和助航设备,应缴纳一定的税费。
凡征收了船舶吨税的船舶,不再征收车船税;对已经征收车船使用税的船舶,不再征收船舶吨税。
船舶吨税分为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两种。
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互惠协议的国家或地区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未签订互惠协议的国家或地区适用船舶吨税普通税率。
香港、澳门籍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
(三)征收范围根据现行办法规定,应征吨税的船舶有以下几种:1. 在我国港口行驶的外国籍船舶;2. 外商租用(程租除外)的中国籍船舶;3•中外合营海运企业自有或租用的中、外国籍船舶;4•我国租用的外国籍国际航行船舶。
包括专在港内行驶的上项船舶。
根据规定,香港、澳门回归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为单独关税区。
对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关已征收船舶吨税的外国籍船舶,进入内地港口时,仍应照章征收船舶吨税。
(四)计算公式1 •船舶吨位的计算目前,国际上丈量吨位按照船舱的结构是封闭式或开放式来分别计算,有大、小吨位之分,封闭式为大吨位,开放式为小吨位。
装货多时用大吨位,装货少时用小吨位。
我国现行规定,凡同时持有大小吨位两种吨位证书的船舶,不论实际装货情况,一律按大吨位计征吨税。
船舶吨税按净吨位计征。
净吨位计算公式如下:净吨位二船舶的有效容积x吨/立方米船舶净吨位的尾数,按四舍五入原则,半吨以下的免征尾数,半吨以上的按吨计算。
不及1吨的小型船舶,除经海关总署特准免征者外,应一律按1吨计征。
2.吨税征收和退补船舶吨税征收方法分为90天期缴纳和30天期缴纳两种,并分别确定税额,缴纳期限由纳税人在申请完税时自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