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首批绩效评价专家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20.02.25•【文号】财预〔2020〕10号•【施行日期】2020.02.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我们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政部2020年2月25日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单位,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
第三条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适用本办法。
涉及预算资金及相关管理活动,如政府投资基金、主权财富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绩效评价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绩效评价分为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三种方式。
单位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部门评价是指预算部门根据相关要求,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 对本部门的项目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
财政评价是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的项目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公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12.18•【字号】新财预〔2018〕189号•【施行日期】2018.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8〕189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各地(州、市)财政局: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8〕30号)要求,结合《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新财预〔2018〕158号)有关规定,自治区财政厅制定了《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12月18日附件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8〕30号)和《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新财预〔2018〕15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各部门单位和各级财政部门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绩效评价的范围包括:各部门单位已编制绩效目标的政策、项目、整体资金(包括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和各地(州、市)、县(市、区)政府资金。
第四条各部门单位是绩效监控的责任主体,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绩效评价进行管理、监督。
财政局工作绩效评价规定

财政局工作绩效评价规定财政局工作绩效评价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的精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财政支出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和合理配置财政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按公共财政管理要求,运用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按照一定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过程和结果以及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的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第三条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单位)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主体。
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支出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对财政支出资金、部门或项目绩效目标的综合评价,实现政府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规范预算分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降低政府运行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建立从预算编制、执行到监督与评价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是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加强公共支出管理,提高政府效能的重要环节。
财政部门负责制订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政策、办法和制度。
第六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原则:(一)统一组织,分类管理原则。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并由财政部门负责绩效评价的机构负责有关实施工作。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作为评价主体,根据资金类别、级别、行业和项目特点,制定分类的绩效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客观公正,简便实用原则。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应从评价对象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地评价绩效情况。
同时遵循简便实用的原则设计简捷明了、可操作性强的评价指标体系。
(三)科学规范,准确高效原则。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应以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为出发点,采用规范的工作程序和选取科学的评价办法,科学、准确地确定评价结果。
第七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依据(一)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二)财政部门制定的绩效评价办法及工作规范;(三)部门(单位)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目标;(四)部门申报预算的相关材料和财政部门的预算批复;(五)财政部门确定的绩效目标;(六)部门的决算报告和年度审计报告;(七)项目年度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其他财务会计资料;(八)其他相关资料。
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专家库第三批专家名单

财务 基本建设 卫生 税务 财务 税务 财务 卫生 财务 财务 财务 卫生 财务 财务
修雪嵩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姚继荣 上海立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张唯 张霞 上海申合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张益群 上海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处 仲柱国 上海爱税网税务师事务所 周密 周妍 上海银华同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汤蜀斌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王坚 上海立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王文静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王艳 上海集联资产评估有限: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吴爱琴 上海爱税网税务师事务所 吴恩 肖萍 肖伟 上海市建交委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海泰乙税务师事务所
陈金良 上海市浦东新区绩效评价中心 陈丽嫣 上海立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陈敏 上海佳亮会计师事务所
陈培良 上海市浦东新区绩效评价中心 陈益新 上海理工大学 程宝妹 上海泰乙税务师事务所 程萍 上海爱税网税务师事务所
董万好 上海金融学院 龚少芳 上海市崇明县财政局 何懿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黄炳康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姜智海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梁永明 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钱瑾 上海立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附件2:
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专家库第三批专家名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姓名 陈慧 工作单位及部门 上海爱税网税务师事务所 所属行业、专业 财务 财政 税务 财务 财政 财务 税务 财务 财政 财务 卫生 财务 卫生 财务 税务 财务 税务 卫生 财务 税务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中职高水平学校和专业建设中期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中职高水平学校和专业建设中期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9.08•【字号】浙教办函〔2022〕269号•【施行日期】2022.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中职高水平学校和专业建设中期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269号各设区市教育局、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职业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职成〔2020〕45号)《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名单的通知》(浙教厅〔2020〕157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省中职高水平学校和专业建设中期绩效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对象经批准立项的50所省中职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150个省中职高水平专业(A、B两类)建设单位。
评价材料的时间节点为自立项起至2022年6月30日(其中经费考核时间节点为自立项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评价内容中期绩效评价工作包括对建设单位绩效评价和对设区市管理绩效评价两个方面。
(一)对建设单位的绩效评价。
严格对照建设单位向省教育厅报备的建设方案,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满意度指标、效益指标5个方面重点评价建设方案的落实情况。
客观全面评估建设单位承担改革发展任务和发挥引领作用的成果成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区域发展的贡献度、社会服务成效、社会影响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的机制创新、学生成长成才、项目管理制度与机制建设、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等。
(二)对设区市的管理绩效评价。
重点评价设区市对中职“双高”建设的政策支持和落实情况、推进机制和运行情况、资金支持和执行情况。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7.03.23•【字号】豫财金〔2017〕17号•【施行日期】2017.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豫财金〔2017〕17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各省属金融企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35号)精神和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地方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工作,综合反映地方金融企业经营绩效,推动地方金融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我省地方金融企业健康发展,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地方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地方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2017年3月2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评价指标与权重第三章评价基础数据与调整第四章评价标准与评价计分第五章评价结果与评价报告第六章工作要求与责任第七章附则附件河南省地方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进一步规范地方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工作,综合反映地方金融企业资产营运质量,推动地方金融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我省地方金融企业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财金〔2016〕3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河南境内依法设立的地方金融企业的绩效评价工作,适用本办法,金融企业具体包括:(一)执业需取得银行业务许可证的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财务公司等;(二)执业需取得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各类商业保险企业等;(三)执业需取得证券业务许可证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四)各类金融控股(集团)公司、融资担保公司、金融投资管理公司以及金融监管部门所属的从事相关金融业务的企业等。
黑龙江省省级预算绩效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黑龙江省省级预算绩效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各市(地)、县(市)财政局,省直各单位:现将《黑龙江省省级预算绩效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2018年12月29日黑龙江省省级预算绩效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预算绩效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管理,规范预算绩效评审专家行为,提高预算绩效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省级预算绩效评审专家库制度和专家咨询机制,保证预算绩效管理的公平、公正、高质、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黑龙江省财政厅、预算单位(以下统称委托方)聘用评审专家参与预算绩效评审相关工作适用本暂行办法。
评审专家参与预算绩效评审工作包括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及指标评审、绩效执行监控报告评审、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报告评审等。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所称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本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经黑龙江省财政厅选聘,以独立身份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评审专家库管理的人员。
评审专家入库、抽取、使用、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黑龙江省财政厅建立评审专家档案,详细记载评审专家的具体信息,并建立规范的评审专家库。
黑龙江省财政厅将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对评审专家库进行动态管理。
第五条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的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预算绩效评审过程中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依据相应理论政策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二)熟悉财政管理、财会审计、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对预算绩效评审业务熟练、对评审工作尽职尽责,具有专业领域专家水平和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四)本人有主观意愿,以独立身份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新一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市)认定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新一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市)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3.03.30•【字号】豫商建〔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新一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市)认定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商务、财政、乡村振兴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我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根据商务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要求,按照《河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步骤,决定开展新一批县域商业建设试点县(市)认定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省内未列入首批示范的县(市)。
济源示范区可作为一个县级主体申报。
二、认定条件(一)具备一定县域商业设施基础、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较为完备、县域电商工作基础较好、产业基础较好、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了领导牵头的协调推进机制、出台或拟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较为完备。
(二)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等以往商务领域资金未拨付到位的县(市),近三年审计发现中央和省级服务业资金存在违规问题的县(市)不得申报。
截至2023年3月31日,所辖各县(市)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整体拨付进度偏慢的省辖市实行一票否决,不得推荐县(市)申报。
三、申报材料(一)市商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联合推荐文件。
(二)县域商业建设试点县(市)申报表(附件1)。
(三)县域商业建设试点县(市)工作方案(参考提纲见附件2)。
(四)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清单(示例见附件3)。
(五)相关佐证材料。
围绕《示范县认定评审指标》(附件4)提供佐证材料。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向第三方购买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向第三方购买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5.01.20•【字号】冀财监〔2015〕1号•【施行日期】2015.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向第三方购买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财监〔2015〕1号省直各部门:为规范向第三方购买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行为,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现将《向第三方购买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省财政厅2015年1月20日向第三方购买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省级财政部门、省级预算部门及所属单位(以下统称“评价组织者”)购买第三方评价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绩效评价服务行为,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冀政〔2014〕76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指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对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和预算安排的前期评价。
(二)对财政支出运行过程和结果的绩效评价。
(三)对财政政策的绩效评价。
第三条评价组织者选聘评价机构实施绩效评价应严格遵守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同时遵循以下原则:(一)能力实绩和信誉优先原则。
评价组织者应优先考虑信誉良好、专业能力强、执业规范、管理水平高、工作实绩好的评价机构承担绩效评价工作。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评价组织者应根据项目规模、性质和评价工作涉及的范围,确定评价机构的选择方法,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评价机构。
(三)兼顾市场培育原则。
评价组织者在选择评价机构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拓宽渠道,利用多种组织形式,鼓励更多的社会服务力量参与绩效评价工作;鼓励拥有先进理念、丰富经验和良好信誉的评价机构做大做强,发挥引领作用,多方位培育绩效评价市场。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范本)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年度>评价类型:□阶段评价□结束评价评价方式:□直接组织评价□委托评价项目名称:项目编码:□□□□□□□□□□□□□□□□□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机构代码:项目主管部门: <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市<或××县、××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编写提纲>一、项目概况<一>项目背景资料.简要说明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和用途<主要解决的问题>、资金来源与预算安排、项目历年安排等情况.<二>项目资金细化分配情况.说明项目资金分配方法<如竞争性分配、因素分配等方法>.<三>项目政策依据.简要说明项目符合政府和本部门中长期规划,符合中央、省<市、县>政府有关政策情况.二、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主要说明项目年度预期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三、项目实施绩效管理情况<一>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说明是否制定详细可行的项目实施计划,是否按实施计划具体落实.<二>执行绩效监控情况.说明项目执行中绩效信息收集利用和执行中绩效管理情况.<三>资金管理情况.说明资金到位、自筹资金落实和实际支出等情况.<四>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说明项目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五>风险管理情况.如果项目实施中存在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风险因素,说明处置预案和处置情况.四、项目绩效自评及评价结果<重点><一>项目自评组织情况.说明项目自评资料收集、自评过程、自评工作管理组织等情况.<二>评价结果.重点说明以下几项内容:1.管理绩效自评.说明项目管理绩效评价得分和等级情况.2.结果绩效自评.说明结果指标绩效自评和得分情况,针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绩效分析,重点说明经济、社会、政治效益及对环境和社会可持续性影响等情况.3.综合绩效评级.说明综合管理评价和结果评价的结果,得出的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等级情况.<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重点说明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合理预算安排、实施奖惩和问责以及对绩效评价结果公开等情况.<四>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主要描述项目实现绩效目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改进措施,项目实施的经验、教训和建议.五、附件<一>附表<表格附后>.<二>其他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相关单位项目验收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2.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管理制度.3.辅助说明事项的图片.4.评价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汇总表部门:<章>.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汇总表填写说明一、此表由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各项目自评情况填写,并加盖预算部门<单位>公章.二、项目单位:填写具体承担项目的单位.三、是否采用简易评价:采用简易评价的填"是",其他填"否".如采用简易评价需说明理由.四、绩效评价综合得分和绩效评价综合等级根据各项目具体自评结果填写.一、项目基本情况表单位:<万元>二、项目资金明细表三、项目管理绩效自评表专家签字〕非专家评价项目,由部门项目评价负责人签字〔:注:"专家"指参与打分的评价组成员,须填写**.凡不便于定量评价的项目,须外聘专家进行评价,专家数量由部门根据项目情况酌情确定,一般在5-10名之间;对确实不必要聘请专家即可准确衡量绩效的项目,可说明充足原因后自行评价,此表不再填写.注:"专家"指参与打分的评价组成员,须填写**.凡不便于定量评价的项目,须外聘专家进行评价,专家数量由部门根据项目情况酌情确定,一般在5-10名之间;对确实不必要聘请专家即可准确衡量绩效的项目,可说明充足原因后自行评价,此表不再填写.绩效自评报告附表填写说明一、封面<一>项目名称:按财政部门预算批复文件的项目名称填写.<二>项目编码:按财政项目库编码填写.<三>项目承担单位:填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如果是多个单位承担的项目,填牵头单位名称>.<四>项目主管部门:填该项目的立项审批主管部门的部门名称,在此盖章以示绩效评价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核.<五>项目承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六>评价类型:"阶段评价"指跨年度项目且下年度预算继续安排资金的项目,"结束评价"指非跨年度项目或跨年度项目已经完成投资,下年度预算不再安排资金的项目.二、项目基本情况表<一>项目负责人:为该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员.<二>项目收支科目和项目类型:按照预算文本内容填写.三、项目管理绩效自评表<一>各项指标需根据实际情况描述实现程度,并根据实际情况打分,并简单写出扣分的原因.<二>所有参与打分人员分别填写本表并签字<专家评价的项目,由专家签字;非专家评价项目,由部门评价负责人签字>,做为绩效自评报告附件.<三>绩效指标及评分标准说明<四>管理评价得分与等级转换关系如下表:四、项目管理绩效评分汇总表<一>汇总各评分专家的打分,经计算后得其加权平均数,做为管理评价得分,根据得分填写管理评价等级.<二>管理评价得分与等级转换关系如下表:<三>凡不便于定量评价的项目,须外聘专家进行评价,专家数量由部门根据项目情况酌情确定,一般在5-10名之间;对确实不必要聘请专家即可准确衡量绩效的项目,可说明充足原因后自行评价,此表不再填写.五、项目结果绩效自评表此表所有结果绩效指标总分值为100分,自评工作小组根据项目自身特点和已经确定的绩效指标,按照指标重要程度分配分值.如果个别项目效果指标可衡量性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效果指标分值,增加产出指标分值.在绩效自评报告中须列明各指标分值分配方法和原则,并说明充足的理由.<一>产出指标产出指标反映部门根据既定目标完成的产品和服务情况,可进一步细化为:完成的产品和服务数量;提供产品或服务达到的标准、水平和效果;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及时程度和效率情况等,有多个产出指标的分别标明.<二>效果指标反映与既定绩效目标相关的、财政支出预期结果的实现程度,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政治效益、对环境和社会可持续性影响,以及成本效益比等.以上指标分别根据自评项目填写实际确定的各项具体指标.各项指标根据预期绩效目标值评判实际达到的绩效目标给出适当得分,并充分考虑以下几方面:项目是否实现了所有的年度绩效目标、项目是否在长期绩效目标上实现了预期进展、是否有助于政府战略目标和部门目标的实现.<三>所有自评项目须填写本表.所有参与打分人员分别填写本表并签字<专家评价的项目,由专家签字;非专家评价项目,由部门评价负责人签字>,做为绩效自评报告附件.<四>结果评价得分与等级转换关系如下表:六、项目结果绩效评分汇总表<一>汇总各评分专家的打分,经计算后得其加权平均数,做为该项目结果评价得分,根据得分填写结果评价定级.<二>结果评价得分与等级转换关系如下表:<三>凡不便于定量评价的项目,须外聘专家进行评价,专家数量由部门根据项目情况酌情确定,一般在5-10名之间;对确实不必要聘请专家即可准确衡量绩效的项目,可说明充足原因后自行评价,此表不再填写.七、绩效自评综合意见表<一>评价定级:根据项目自评综合得分填写综合绩效评价等级.<二>项目综合得分=管理绩效得分合计×40%+结果绩效指标得分合计×60%.<三>项目综合得分与综合绩效评价等级转换关系如下表:未设定绩效指标的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等级为"差".<四>自评组根据前表各项评价结果,综合各方面因素,填写项目绩效自评综合意见和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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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同华资产 高级项目经理 中级工程师 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中同华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山 分公司负责人 工程师 西分公司 中共山西省委 基建科长 工程师 党校/基建科 上海闻政管理 总经理 咨询有限公司 忻州市财政局 投资评审中心 评审组长 工程师
刘志忠
忻州嘉禾 所长兼首席评 高级工程师 资产评估事务所 估师 上海财经大学 绩效评价研究 公共经济管理学 中心主任/董 院 事长 阳泉市林业有害 生物防治检疫站 忻州市财政局 投资评审中心 会计 副教授 林业 高级工程师 高级会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从2012年至今参与全国各地30余项绩效评价工 作,有相关著作10部论文50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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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树平
中审亚太会计师 事务所山西分所 山西省注册会计 师协会/监管部
董事长
高级审计师
注册会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参与了世界银行贷款林业综合发展(山西项目) 绩效评价服务等5项相关工作
42
张亚平
主任
律师
43
张力生
山西世信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 山西中凯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 山西新田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 山西嘉禾信 会计师事务所
贾瑞东 李红戈 郭 梅
刘晓俊 王建中 赵云升 闫绪娴 王变梅
山西汇华工程造 工程造价总审 高级工程师 价咨询事务所 山西省审计厅外 正处级调研员 高级审计师 资运用审计处 会计师 山西财经大学 系主任 副教授 山西双元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 山西省 林权服务中心 太原高新区 财政局 山西省 化工设计院 法人代表 高级工程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34
杜翠萍
副主任
高级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 计算机工程 师 高级工程师
部分经济项目评审专家 参与市级部分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完成了相关 专业课题研究并著有论文
35 36
覃丽平 徐惠麟
副局长 付总
注册税务师 国家注册 电气工程师
37 38 39 40
邸正方 刘国永 高计青 沈晓玲
23
毕海丽
副主任
高级会计师
为阳泉市财政局绩效评价专家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赵海润 王 晶
民革阳泉市 委员会 北京中同华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中同华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 山西长运 会计师事务所 山西长运 会计师事务所 山西长运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
主委 总经理 副总经理 主任会计师 副所长 首席评估师
李彦宏
47 48 49 50 51 52
尚卫红 曹保桂 赵汉萍 李新祯 王 萌
山西晋城陈明 会计师事务所
副所长
工程师
注册会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 资产评估师 注册 资产评估师 造价工程师
参与了部分市级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参与北京市及城区的绩效评价工作 参与北京市及城区的绩效评价工作 参与了审计厅对山西高校新区项目的相关评价工 作 从2012年至今参与全国各地10余项绩效评价工 作,有相关著作9篇 参与忻州市2012年环保专项投资项目绩效考核工 作
高级兽医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设备 工程师 高级讲师 高级会计师 高级工程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级建造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参与了山西省审计厅委托的相关项目的绩效评价 工作 参与了部分省级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并参与中 评协相关课题的研究 参与了部分省级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参与北京市及城区的绩效评价工作 参与北京市及城区的绩效评价工作 参与了市级、县级的部分绩效评价工作 参与了市级、县级的部分绩效评价工作 参与了市级、县级的部分绩效评价工作
胡仙荣 赵丽生 苗敬毅
4
阎俊爱
主任
教授 经济管理 研究员 高级会计师 教授 研究员 教授 高级会计师 教授
5 6 7 8 9 10 11
曹邑平 刘延辉 胡忠爱 潘 云
调研员 秘书长 副校长 副院长
昝志宏 陈新民 辛茂荀
12 13 14 15
宋跃川 祝晋英 张宝林 孙桂五
山西省资产 评估管理中心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 注册会计师协会 山西中强资产评 估咨询有限公司 山西汇华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 山西嘉正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 山西省公路局 阳泉分局财务科 山西诚正建设监 理咨询有限公司 静乐县财政局 山西工程技术学 院/建筑工程系 山西工程技术学 院/地质与测量工 程系 阳泉市 实物管理中心
山西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评价)专家库首批拟录用专家名单
序号 1 2 3 姓 名 工作单位及部门 山西省 财政科研所 山西省 财税专科学校 山西财经大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 学院 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省财政厅 法规税政处 山西省 注册会计师协会 山西省 财税专科学校 山西省 社会科学院 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省财政厅 经二处 山西财经大学 MBA教育学院 副处长 教师 职 务 专业 技术职称 研究员 副校长 导师组长 教授 教授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册房地产评估师 注册执业资格 相关业绩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 参与了部分企业战略管理和内控制度的设计指导 参与了中评协2012和2014年绩效评价项目,并有 专著 参与山西省就业资金绩效评价、山西省水库移民 监测评估等项目 完成三个预算绩效评价课题,发表多篇相关文章 注册会计师 参与了国家级、省级的部分项目,有相关著作 参与省政府专题研究及省级部分项目,有相关著 作 多次讲授相关课程,有专著 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参与了省级部分相关项目 主持了2012年财政部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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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庆
部门副主任
高级会计师
参与了2011至今市级部分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17 18 19 20 21
隋照美 崔 颖
总经理 主任会计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会计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会计师
参与了部分省级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王宏伟 李永杰 郭陶明
实验室主任
高级实验师
有科技项目的专著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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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胜华
系副主任
教授
有科技项目的专著20余篇
副经理
工程师
土地估价师 注册 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评估师 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师 投资咨询工程师
参与了2011、2012、2014年部分项目的绩效评价 工作,并参与了相关的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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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小彦 高 华
总经理 董事长 主任会计师
经济师 文博馆员 会计师 税务师
参与多项项目(12项),发表多项相关著作 参与了部分省级、市级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参与了市级部分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和可行性研 究工作
主任 副巡视员 书记 董事长
高级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 高级审计师
注册会计师 著有《山西省财政改革发展战略绩效评价及研究 》 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会计师 注册评估师 注册税务师 房地产估价师 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 注册评估师 注册会计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 参与了世界银行贷款林业综合发展(山西项目) 绩效评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