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银监分局关于同意南召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丹东储蓄所更名升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临夏监管分局关于同意广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关分社升格为信用社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临夏监管分局关于同意广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关分社升格为信用社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临夏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10.25
•【字号】临银保监行许〔2021〕220号
•【施行日期】2021.10.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临夏监管分局关于同意广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
社
东关分社升格为信用社的批复
广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行《广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东关分社升格为信用社的请示》(广信联字〔2020〕35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关分社升格为广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关信用社。
二、业务范围: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且经你行授权的其他业务。
三、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准文件、原机构《金融许可证》到我分局换领新版《金融许可证》,并向市场监管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四、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完成上述变更工作,完成变更工作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变更,此批准文件失效。
此复。
2021年10月25日。
南阳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召支公司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南阳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召支公司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阳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04.27
•【字号】宛银保监复〔2020〕47号
•【施行日期】2020.04.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南阳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南召支公司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宛银保监复〔2020〕47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关于南召支公司更换职场的请示》(人保寿险南发〔2020〕9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召支公司营业地址变更为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城区世纪大道与黄洋路交叉口东二百米路北。
二、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我分局办理上述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变更事宜,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020年4月27日。
南阳银监分局关于同意河南新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南阳银监分局关于同意河南新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阳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11.03
•【字号】宛银保监复〔2021〕167号
•【施行日期】2021.11.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南阳银监分局关于同意河南新野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宛银保监复〔2021〕167号
河南新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新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卢氏县伟兴食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请示》(新农商字〔2021〕15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卢氏县伟兴食品有限公司将持有你行2300万股股权转让给西峡县明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后,西峡县明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持有你行2300万股股权、持股比例为5.04%。
二、你行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宜。
此复。
2021年11月3日。
南阳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张晓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南阳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张晓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
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阳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19.08.26
•【字号】宛银保监复〔2019〕133号
•【施行日期】2019.08.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南阳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张晓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批复
宛银保监复〔2019〕133号
河南桐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张晓明同志河南桐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桐农商文〔2019〕104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晓明河南桐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二、张晓明应自我分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如未到任,需向我分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
手续。
该人员聘任后,你行应及时将聘任文件抄报我分局。
此复。
2019年8月26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南阳北路支行更名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南
阳北路支行更名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11.14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997号
•【施行日期】2019.11.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南阳北路支行更名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997号
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
你分行《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南阳北路支行更名的请示》(交银豫〔2019〕108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南阳北路支行更名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富田大厦支行,简称:交通银行郑州富田大厦支行,营业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南阳路226号富田丽景花园38号楼1-2层南1号。
二、你分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该机构原金融许可证到我局换领金
融许可证,并于6个月内完成变更事宜。
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自动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2019年11月14日。
南阳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张焕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南阳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张焕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阳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12.30
•【字号】宛银保监复〔2020〕215号
•【施行日期】2020.12.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南阳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张焕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
复
宛银保监复〔2020〕215号
中原银行南阳分行:
你行《关于张焕力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中原银南任〔2020〕31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焕力中原银行淅川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张焕力应自我分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如未到任,需向我分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该人员任命后,你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分局。
此复。
2020年12月30日。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荥阳支行索河路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批复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荥阳支行索河路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1.04.11
•【字号】豫银监复[2011]122号
•【施行日期】2011.04.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荥阳支行索河路
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批复
(豫银监复[2011]122号)
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荥阳支行索河路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请示》(豫中银人〔2010〕334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荥阳支行索河路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升格后的机构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荥阳索河路支行。
二、苌红梅符合国有商业银行支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荥阳索河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三、上述机构升格后营业地址不变。
业务范围:许可上述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四、你分行接文后10日内,要持原《金融许可证》到我局换领新证,并凭新
证及其他有关证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你分行要督促上述机构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防范操作风险,并做好机构升格前后的业务衔接工作。
机构升格后应及时进行公告,并将升格后的经营情况书面上报我局。
此复。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南阳银保监分局关于撤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河支公司新华路营销服务部等7家分支机构的批复
南阳银保监分局关于撤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河支公司新华路营销服务部等7家分支机构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阳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5.12
•【字号】宛银保监复〔2021〕71号
•【施行日期】2021.05.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南阳银保监分局关于撤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唐河支公司新华路营销服务部等7家分支机构的批复
宛银保监复〔2021〕71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新华路等7家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国寿人险宛发〔2020〕387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撤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河支公司新华路营销服务部、新春路营销服务部、古城营销服务部、大河屯营销服务部、王集营销服务部、南阁路营销服务部、城关营销服务部。
二、自批准撤销之日起,上述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自动失效,你公司应于15日内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上交我分局,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三、你公司应当按相关规定及时就撤销事宜进行公告,并做好机构撤销后的客户服务、人员安置、单证清理等善后工作,切实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机构撤销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此复。
2021年5月12日。
南阳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陈明航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南阳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陈明航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阳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08.06
•【字号】宛银保监复〔2020〕126号
•【施行日期】2020.08.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宛银保监复〔2020〕126号南阳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陈明航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宛银保监复〔2020〕126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阳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陈明航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宛农发银发〔2020〕43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陈明航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柏县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陈明航应自我分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如未到任,需向我分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
手续。
该人员任命后,你分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分局。
此复。
2020年8月6日。
南阳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宋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南阳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宋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阳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19.01.28
•【字号】宛银保监复〔2019〕12号
•【施行日期】2019.01.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南阳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宋歌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的批复
宛银保监复〔2019〕12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你分行《关于宋歌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宛中银报〔2018〕372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宋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社旗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宋歌应自我分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如未到任,需向我分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
续。
该人员任命后,你分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分局。
此复。
(原南阳银监分局代章)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