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纪念品销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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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品销售管理制度

一、岗位设置

游客服务中心纪念品商店设柜台长一名,记账员一名。

2、 采购管理

1、由柜台长负责对纪念品商店货品定期清点,注意更新,如库存不足,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汇报,申请采购;

2、清楚填写采购清单,采购数量、规格、用途要清楚,报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交由采购员采购入库;

3、货品采购到位之后,柜台长和景区财务人员一起盘点入库,登记品名、数量、单价、进货厂家、电话号码,同时检验商品质量。

3、 销售管理

1、根据商店销售情况进行领料上柜,严格遵守领用程序,检查商品质量等;

2、销售人员每天向柜台长领取备用金200元,做好销售台账,对销售情况进行及时登记,注明其数量、金额、日期及经手工作人员姓名,做到帐实日结日清,超出部分上缴柜台长;

3、按财务备用金制度,销售结余金额超过1000元时,由柜台长及时上缴景区财务室;

4、销售中,如有大额现金交易需到景区财务室进行查验及上缴,根据游客需要,由景区财务人员开具发票;

5、销售中,收款后必须开具收据,收据第一联作为存根,第二联交与游客;纪念品处工作人员在确认开出收据后,将收据第二联交与游

客保存,第三联留存,作为对账凭证;如游客需开发票,凭第二联在工作人员带领下到景区财务室开具发票,由工作人员在收据上加盖公章(已开票);

6、销售人员每天对票证进行盘查,对经手钱款必须严格把关,杜绝收入假钞损钞,如出现现金盈余、短缺、收入假损币,责任由柜台长和当班销售员共同承担;

7、销售人员在当日下班之前,应由两人及时盘点柜台纪念品数量,如发现数量不符或损毁应立即上报柜台长,以便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妥善措施处理,如确认无误,应在交接班处注明确认无误,并签字,并注明当班日期;如出现货品遗失,责任由柜台长和当班销售员共同承担;

8、柜台长每半个月对销售情况进行统计,报科室负责人,每月进行一次盘点,由柜台长和景区财务人员一同进行,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4、 盘存管理

1、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每个月对库存商品进行盘点,盘点现场必须有景区财务人员、柜台长到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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