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浅议
基层民警的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与经验

基层民警的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与经验在社会和谐稳定的过程中,基层民警作为社会治安的守护者和维稳的主力军,具有重要的职责和使命。
他们承担着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任务。
然而,由于社会复杂多变,矛盾纷争层出不穷,基层民警在工作中常常面临各种复杂的情况和困难。
本文将着重探讨一些基层民警在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方法与经验。
一、加强警民沟通,预防矛盾的发生基层民警要深入了解群众需求与心理,建立起良好的警民关系。
通过广泛开展群众性活动、设立举报热线、定期走访社区、定期举办座谈会等方式,积极倾听和收集社情民意,了解社会上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只有真正了解民情民意,并及时回应和解决民众关切的问题,才能预防矛盾的发生。
二、注重公正执法,化解矛盾纠纷当矛盾纠纷发生时,基层民警要采取公正客观的态度,依法处理各类矛盾纷争。
首先要对纷争双方进行耐心细致的调查和了解,弄清事实真相。
与此同时,要注重法律法规的运用,依法进行裁决。
在处理纠纷过程中,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纷争,确保公民的权益得到保护。
三、善于借助调解手段,促进双方和解基层民警作为矛盾纠纷的第一联系人,要具备一定的调解能力。
在处理社会矛盾时,要善于发挥调解员的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促使双方能够进行和解。
例如,可以通过个别谈话,倾听双方的诉求,帮助他们从对立的立场转向理性交流,找到解决问题的共同点。
通过引导、劝说等方法,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
四、注重预防,化解潜在矛盾基层民警在工作中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的矛盾。
例如,在社区巡逻过程中,发现有矛盾迹象时,要及时介入并进行调查了解,防止矛盾发展为纠纷。
另外,基层民警还可以通过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素养,预防事故和纠纷的发生。
五、积极合作,形成合力基层民警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
例如,在处理复杂的社会矛盾时,可以和法院、法律援助机构、社区居委会等相关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作用,共同解决矛盾问题。
警务室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

警务室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警务室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一、引言近年来,社会矛盾和纠纷频繁发生,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对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至关重要。
作为社会治安维护的主力军,警务室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
本次汇报旨在总结和反思警务室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情况,提出问题并给出解决方案,进一步完善警务室的工作机制和方法。
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现状分析1. 矛盾纠纷类型和特点在警务室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主要涉及以下几类矛盾纠纷:(1) 邻里纠纷:在小区内,邻里之间由于各种原因产生的争执和冲突。
常见的问题包括噪音扰民、停车争议、设施共享等。
(2) 劳动纠纷:包括劳动合同纠纷、工资争议、加班补偿等问题。
主要发生在工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
(3) 家庭矛盾:涉及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等。
主要的问题包括家暴、财产纠纷、婚姻破裂等。
(4) 刑事案件相关:包括盗窃、抢劫、伤害等刑事案件的排查和侦破工作。
(5) 治安问题:包括妨害公务、寻衅滋事、传销等问题。
主要发生在公共场所和社区商业区。
2.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1) 工作流程不规范:存在一些个别警员工作流程不规范,案件处理不力,导致矛盾纠纷化解不彻底,反弹现象严重。
(2) 沟通能力不足:部分警务室人员在处理矛盾纠纷时,缺乏有效沟通和协商的技巧,无法有效地解决纠纷。
(3) 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对于一些复杂的纠纷案件,警务室人员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难以做到全面、准确地了解问题的本质和解决方法。
(4) 缺乏有效的预警机制:在一些重点区域和高发矛盾纠纷场所,警务室缺乏有效的预警机制,无法及时派员排查和化解潜在矛盾。
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改进策略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策略进行改进:1. 完善工作流程和纠纷排查机制(1)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标准和流程,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
(2) 健全警务室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最新-浅议公安机关调处民间矛盾纠纷 精品

浅议公安机关调处民间矛盾纠纷浅议公安机关调处民间矛盾纠纷当前,由于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推进,人们的生活经济活动日趋活跃,因而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日趋增多。
公安机关面临要求调处的各类民间纠纷、矛盾越来越多。
这些矛盾纠纷一旦处理不当,极易引发民转刑案件或引起当事人投诉上访,将影响社会不安定,将影响警民关系,严重损害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形象。
如何调处民间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是我们公安机关急需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调处民间纠纷中存在的问题1、重视不够、处理不当。
当前,群众只要发生纠纷、矛盾,就喜欢到公安机关(绝大部分到基层派出所和分局)要求处理,而一些民警接待群众时却缺乏处理方式方法,缺乏热情和耐心,认为不是刑事、治安案件,只简要询问了当事人,甚至不问明当事人是什么事、什么原因、危害怎么样,就将当事人推之门外,简单处理,导致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调处,而导致双方积怨越来越深,有的甚至引发民转刑案件。
2、调处能力差、以理服人难。
人们生产生活中的矛盾纠纷五花八门,形式各异、发生矛盾纠纷的原因形形色色,而调矛盾处纠纷不仅涉及(请登陆政法秘书网)法律、政策,还涉及民间风俗习惯。
有的民警在调处群众矛盾纠纷中,方法简单、态度粗暴、不能以理以法说服当事人,使当事人对民警产生不满情绪。
3、徇私情、失公平。
有的民警存在私人感情处事,为熟人、朋友关系或为小恩小惠,对矛盾纠纷不分析、不调查。
处理问题时显失公平,让当事人对公安机关失去信心、产生反感,从而导致当事人上访,使民警成为被告。
4、执法不严、降格处理。
当事人发生矛盾纠纷后要求公安机关调处,而有的民警只按群众的要求,不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判断事情的性质,把原本够立为治安案件,甚至刑事案件的都作为民间纠纷进行调解,使一些违法人员和犯罪嫌疑人没有得到法律的追究,从而使当事人上访。
5、责任心不强、调处不及时。
民间矛盾纠纷大部分是一些邻里锁事而引发的。
浅谈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浅谈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江边派出所黄永寿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因土地承包、村级班子换届选举、征地拆迁、企业改制重组破产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经济快速发展。
如何进一步整合基层维护稳定的力量,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就上述工作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谈几点看法:一、当前矛盾纠纷的主要类型及成因当前在矛盾纠纷呈现出面广量大、触发点多、突发性强、升级快、主体多元化、内容复杂化、形式多样化的态势。
目前,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主要类型有:(一)干群关系引起的纠纷。
有些基层干部,滥用职权或越权,有些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在依法行政或执行政策过程中走样,破坏了党员干部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
(二)计划生育和帮贫扶困引发的纠纷。
近年来,由于计划生育和帮贫扶困工作中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
如在收取超生子女社会扶养费工作中,一方按政策收取,另一方借种种理由拒不上交。
在执行低保政策时,一方面因资金限制低保名额有限,另一方面家庭的确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人过多。
由于农村税费改革,农村五保户供养等问题也日益凸显。
(三)山林地界划分不清引发的纠纷。
村民与村民之间的山林地界划分不清、村组间的山林地界划分不清和村委会之间的山林地界划分不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四)宅基地划分不清引发的纠纷。
村寨里,因为宅基地划分不清的矛盾纠纷。
(五)民兵民工引发的矛盾纠纷。
参加中越边境自卫作战民兵民工要求给予生活补偿问题引发的纠纷。
(六)企业改制引发的矛盾。
在国有企业转制的过程中,突出表现为下岗职工的安臵、拖欠工资、医疗费、拖欠以前的集资款、工龄买断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七)由于街道改造、城市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
近几年,城市建设较快,由于历史的原因,面临着诸多矛盾。
最新-浅谈加强矛盾纠纷排查,确保基层社会稳定 精品

浅谈加强矛盾纠纷排查,确保基层社会稳定1当前,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矛盾纠纷调处难度大、激化因素多,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刑事、治安、自杀、群体性上访案件,给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
近几年来,地区的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但是潜在的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转型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呈现出来,迫切要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和正确处理各类人民内部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种类群体性事件,努力把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做好。
公安机关基层作为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必须把矛盾纠纷、不安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盟芽状态,确保基层的社会稳定。
一、积极主动深入基层辖区排查纠纷矛盾矛盾和纠纷大都发生在基层,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必须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特别要发挥好村(居)委会和调解、治保组织的作用,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必须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
一是搞好经常性排查。
对一般性、多发性矛盾纠纷,坚持条块结合、定期不定期结合,实行全方位排查,保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细致、不留死角。
二是搞好集中排查。
针对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矛盾易发的特点,集中力量开展排查,主要查重点人员、重点部位、重点物品,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范于未然。
三是搞好联合排查。
对劳资纠纷、城镇拆迁安置、征地补偿等一些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矛盾问题,组织有(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关部门联合开展排查,了解掌握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避免引发各种矛盾和问题。
二、强化情报信息来源情报信息是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的根本和关键。
公安机关基层单位要积极构筑起有广度、深度的情报信息网络,掌握工作主动权。
基层的小纠纷,看似微不足道,但若得不到及时化解,就有可能转成刑事案件,影响社会稳定。
另外,要充分发挥基础优势,把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作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基础性环节来抓,通过建立健全预防化解矛盾工作机制,努力把各种不安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始发阶段。
浅议基层派出所如何加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

浅议基层派出所如何加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在当前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的背景下,基层派出所作为群众的第一道依
法维权的防线,需要加强社会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人
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浅议基层派出所如何加强社会
矛盾排查化解。
首先,加强组织体系建设。
基层派出所应建立健全以矛盾排查化解为
核心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权责边界,确保各级基层派出所的社会
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能够有机衔接。
建立健全物质技术支撑体系,提供必要
的工具和设备,为排查化解矛盾提供科学的依据和便利的技术手段。
其次,加强人员队伍建设。
要提高派出所民警的职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加强法律知识、调查技能和矛盾解决能力的培训,提高对社会矛盾排查化
解工作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通过评优、奖励等途径鼓
励民警参与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三,加强社会矛盾情况的摸底调研。
基层派出所应密切关注社会矛
盾的动态变化,利用各种信息渠道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
矛盾发生的背景、原因和趋势,为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提供依据。
总之,基层派出所在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通
过加强组织体系建设、人员队伍建设、社会矛盾情况的摸底调研、与社区
的合作、以及法律援助和调解工作,基层派出所可以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促进社会矛盾的排查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浅议基层派出所如何加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

浅议基层派出所如何加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公安燕子派出所民警姜黎当前,我县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是社会矛盾凸显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繁重艰巨。
基层派出所作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的主力军,如何从根本上预防、化解、处置各种社会矛盾,建立有效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形成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新格局,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笔者结合基层派出所工作实际,就如何抓好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谈一点拙见。
一、当前社会矛盾呈现的主要特点(一)社会矛盾呈“井喷”式凸显。
当前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引发新矛盾愈来愈多,除了传统的邻里纠纷、婚姻纠纷外,土地征用、拆迁安置、交通事故赔偿、劳资纠纷等以经济利益为诉求的矛盾纠纷急剧增加,导致社会矛盾呈“井喷”式凸显。
(二)群体事件呈“聚变”式爆发。
随着市场竞争、人才竞争以及生活节奏不断加快,社会成员的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日益严重,仇富、仇官、仇警心理十分突出。
一些矛盾纠纷因化解处理不及时,在特定区域、特殊群体中淤积、发酵,只要遇到小的“火星”,往往一触即发,引发群体性“泄愤”事件,导致小问题引发大事端。
例如我县沙河垃圾焚烧厂、金梦达改制等事件,一旦得不到及时解决和妥善处理,很有可能由个案发展为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大局稳定。
(三)社会影响呈“闪电”式传播。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使矛盾纠纷和敏感问题“零距离”直面社会,在网上组织、煽动群体事件变得更加便捷,细小问题极易无限扩大。
这类事件一旦爆发,会在短时间内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极大的社会破坏力,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冲击。
二、社会矛盾产生的原因(一)群众法制观念淡薄。
一些群众遇到纠纷问题不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愿按照正常的程序要求处理,而是抱着“法不责众”以及“事情闹得越凶,领导越重视,越容易解决”的心态,错误认为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往往采取堵门、堵路、围攻等方法,阻挠机关正常办公,扩大社会影响,向党委政府施加压力。
派出所矛盾纠纷排查 化解调研

网格化管理在基层派出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应用及思考----派出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部分经验总结派出所是基层公安机关的一个重要单元,承担的工作复杂繁重,工作的大部分内容和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是政府和群众沟通的“最后一公里”。
目前派出所采取警长制+社区警务的模式,最大限度地激发了派出所民警干事创业的决心和信心,也最大程度地发挥了民警的积极主动性,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进一步夯实了基层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但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不断变化,社会深层矛盾凸显,群众的各种利益诉求和矛盾不断摩擦,给社会治安形势带来了严重的压力和挑战,民警的工作量随之增加,治安案件悬而不决的现象时有发生,群众诉求得不到及时化解和排除,长期积累的社会矛盾,有些治安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也有些刑事案件转化为命案,对于我们的整个社会治安大局构成威胁,因此研究派出所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方式、出路及规律和最终的解决办法,可以提高派出所工作效率,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降低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发生。
派出所接触到的矛盾纠纷按照类型划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家庭纠纷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在这个基本单元中,各个成员之间也有利益诉求和矛盾冲突,家庭成员之间的利益矛盾解决不好就会演化为治安案件。
因此农村派出所受理的治安案件当中有很多都是夫妻矛盾、婆媳关系、兄弟纠纷引发的打架斗殴案件,这类案件高发,对当事人及其家庭、邻里关系的危害很大,而且还牵涉到孩子的健康成长和一方的社会治安稳定,因此这类案件的研究解决,有利于促进家庭和睦、巩固社会治安,深入研究它的发展规律和解决办法,有利于减少民警的工作负担。
派出所的警长制+社区警务的模式对于这类案件的早发现,早接触,早解决有很大的帮助,但是不能完全解决这类问题的发生,例如一个五万人左右的乡镇,每年的接警量大约是1000余起,其中因民间纠纷引起警情有200余起,这其中有40几起案件就可能被受理为治安案件或者轻微的刑事案件,其中的100多起案件在民警出警的时候就解决了,但是受理为治安案件的就需要民警按照法律程序解决,解决的好就有利于社会矛盾的缓和,解决的不好就可能激化矛盾,引发新的矛盾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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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浅议
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有机联系的整体,社会矛盾化解是基础,社会管理创新是根本,公正廉洁执法是保障。
公安机关要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更好地掌握维稳工作主动权,更好地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必须从社会矛盾化解这个基础性工作抓起。
为此,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当前公安机关面对的社会矛盾纠纷的特征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社会矛盾纠纷呈现的主要特征
当前,由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触及到社会深层次的矛盾问题日益增多,人民群众对各种利益的需求不变增大,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大量涌现,社会矛盾触点增多,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破坏性增强,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新特点。
从公安工作的实践来看,当前社会
矛盾纠纷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难免性。
在社会生活中,由于利益的驱动和追求的目标不同,人们相互间发生碰撞,已是一个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与此同时,不同利益体因不同的利益诉求所采取的方式、运用的手段各不相同,当利益诉求达不到自己的意愿时碰撞自然而然出现。
碰
撞的在所难免决定了矛盾在所难免。
(二)易变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矛盾纠纷大多围绕利益问题交织在一起,互为因素,相互渗透。
受其支配往往老的矛盾纠纷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会出现,简单的矛盾解决了,较复杂的矛盾又会显露出来,反复循环,周而复始。
此外,矛盾纠纷的发生发展还会随着外部环境和条件的不断改变而变化。
如随着季节的变化,农村土地承包纠
纷、争地争水纠纷、邻里纠纷就日益突出;受金融风暴的影响,造成大部分农民工返乡滞留,因农民工引发生的矛盾纠纷就较为频繁等等。
(三)多层性。
改革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多种经济成分、多种利益关系和多种分配形式并存发展。
在这种格局下各项改革措施的出台必然触及社会各个层面。
当其利益受到冲突时,一旦失去理智,就会成为焦点问题从而形成矛盾纠纷,形成多层面、多层次性矛盾纠纷。
从矛盾纠纷主体的身份来看,已从工人、农民等传统习惯上的矛盾纠纷主体向涵盖社会各行业、领域不同层次的个体转变,同时在组成上还有由个体向群体转变趋势。
从矛盾纠纷主体的文化程度上看,虽然文化程度不高(大部分为小学文化,初中文化)者仍然占主导地位,但高
学历,高智商者呈日益增多趋势。
(四)广泛性。
现存的矛盾纠纷不仅量大,而且涉及面广。
从矛盾纠纷类型来看,已由传统的婚姻家庭、土地承包、山林水土、赡养抚养等个体小纠纷转化为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企业改制、劳资、合同履行、意外事故、环境污染等多样化、复杂化的社会矛盾纠纷。
从矛盾纠纷涉及的领域看,既有家庭矛盾、邻里纠纷,也有侵权责任、经济利益、社会管理,领域不断扩大,层面也不断加深。
从矛盾纠纷内容来看,涉及社会保障、劳资纠纷、林地权属、合同纠纷、刑事判决等各种法律法规,且均与群众的自身利益息息相关。
(五)对抗性。
在利益格局和利益关系发生变动的情况下,具有相同利害关系的社会成员对共同利益问题特别容易产生共鸣,由此使矛盾纠纷迅速升温,形成群体行为,且矛盾冲突越显越烈,出现了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甚至到政府内或喊冤叫屈,或静坐、请愿、下跪、围堵,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更有甚者聚众闹事,或冲击党政机关,掀翻打砸警车,威胁、侮辱、殴打工作人员,或拦截车辆、堵塞交通,造成严重危害局部稳定的事件。
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存在的缺陷
实践中,公安机关围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妥善排查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但
是,面对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的主体多元化、规模群体化、纠纷复杂化、调处疑难化的一些新特点,公安机关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1思想认识存在差距。
少数单位和民警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还不够重视,对矛盾纠纷的现实危害性和排查化解重要性认识不足,通常比较重视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对于矛盾纠纷的排查、预警、调处等前期工作没有得到相应重视,存在"重处理、
轻排查"的观念。
2、网络机制不够健全。
警种之间的职能交叉重叠和互相交流沟通不够,导致齐抓共管、上下一心的排查调处工作格局还没有真正形成,组织协调不顺,跨警种、跨辖区的矛盾纠纷协调不得力,工作合力还不强的问题大量存在;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专业性的调解组织缺失,适应不同领域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调解工作网络还没有完全形成;一些单位和民警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动性还不够,推诿扯皮、拖而不办、调处不当的现象仍然存在。
3、预警机制不够完善。
矛盾纠纷信息预警、排查、分析工作仍很薄弱,一些容易激化的纠纷苗头和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信息没有能及时发现和控制。
再加上一些部门参与意识不强,各自为政的现象普遍,相互之间难以形成信息联动、矛盾联处的局面。
4、作风能力还不适应。
少数民警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作风不实,群众意识不够,对矛盾纠纷信息掌握不灵,不能提前介入,没能把苗头性问题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
有的民警工作业务不熟,对问题研究不透,不能按照政策法规办事,方式方法过于简单粗暴,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排查调处活动不够经常化,对群众来信来访敷衍塞责,导致矛盾激化。
一些基层单位的稳控化解能力、做思想工作能力、查办突破能力还有待
提高,工作作风也有待进一步转变。
5、责任考核落实滞后。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很多方面都是依靠政策文件进行的,没有形成职能定位清晰、工作责任明确的操作规程。
少数单位注重行政执法,对矛盾纠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