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抽采技术管理要求
瓦斯抽采钻孔设计施工与验收管理制度

瓦斯抽采钻孔设计、施工及验收治理制度一、钻孔设计1、钻孔设计必需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编制,确保瓦斯抽采〔排放〕效果和防突措施效果。
2、钻孔包括:防突钻孔、瓦斯抽采钻孔。
3、钻孔设计依据钻孔类别由通风队编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必需明确钻场编号、钻孔类别、设计孔数及每个钻孔的参数〔孔径、开空位臵、方位角、倾角、孔深、终孔位臵〕,且必需附有钻孔施工的平面图、剖面图、断面图。
4、钻孔施工过程中遇见地质特别,由总工程师确定是否转变钻孔数量和参数,钻孔变更设计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施工单位必需严格执行。
二、钻孔施工1、通风队依据矿生产打算和生产需要,准时制定各类“一通三防”钻孔的施工打算,安排施工任务,并负责落实钻孔施工单位并监视钻孔施工质量。
2、通风队负责负责瓦斯抽采钻孔设计。
设计时,必需依据已施工抽采钻孔或其它钻孔实际考察结果,充分考虑抽采钻孔抽采〔排放〕半径、开孔间距、终孔间距、离煤层顶、底板的垂距、钻孔个数的合理性。
3、钻孔施工必需指定专人负责,施工人员必需持证上岗。
钻孔施工单位对钻孔的施工质量、效果、安全负责。
4、施工单位依据钻孔设计编制特地的《钻孔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由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展会审。
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必需贯彻措施并要有记录。
5、钻孔施工地点必需由施工单位悬挂图牌板。
牌板分为钻孔设计参数牌板和钻孔施工记录牌板。
容为钻孔类别、孔号、方位角、倾角、孔深,图板的容为钻孔布置的平面图、剖面图、断面图。
6、施工单位施工时,钻孔倾角、方位角、孔深要符合设计参数要求。
孔位允许误差±50mm,倾角和方位角允许误差± 1 度。
无特别状况,钻孔深度必需施工到位。
7、施工单位每小班必需配齐钻机及其配套钻具和皮尺、坡度规、线绳等量具,配齐人员。
机工、电工、钻工等必需到位,并持证上岗。
8、施工单位施工钻孔时,必需同时填写 3 份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容包括钻场号、孔号、钻孔参数、孔深、岩性类别、钻头型号、岩心管型号、有无特别、施工负责人等。
煤矿瓦斯抽采与利用技术

煤矿瓦斯抽采与利用技术煤矿瓦斯是在煤炭开采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可燃性气体,它不仅对矿工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还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为了有效地抽采和利用煤矿瓦斯,降低矿井事故风险,煤矿瓦斯抽采与利用技术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用的煤矿瓦斯抽采与利用技术。
1. 瓦斯抽采技术煤矿瓦斯抽采技术旨在有效地将瓦斯从煤矿井中抽出,以降低矿井内瓦斯浓度,预防矿井事故的发生。
常用的瓦斯抽采技术包括排放抽采技术和综合利用技术。
排放抽采技术是将煤矿瓦斯直接排放到大气中,通过瓦斯抽采系统将瓦斯从井下引入到地面进行排放。
这种技术具有较低的投资成本,但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瓦斯排放污染。
综合利用技术将煤矿瓦斯利用为能源,同时减少瓦斯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目前较为常见的综合利用技术包括瓦斯发电、瓦斯制气和瓦斯液化等。
这些技术能够将瓦斯中的甲烷等有价值的成分进行回收利用,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
2. 瓦斯利用技术煤矿瓦斯利用技术是将瓦斯抽采后的煤矿瓦斯有效地利用起来,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和减少瓦斯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常用的瓦斯利用技术包括瓦斯发电、瓦斯制气和瓦斯液化等。
瓦斯发电是通过瓦斯发电机组将瓦斯产生的热能进行转化,进而发电。
这种技术具有高效利用瓦斯能源的特点,能够满足矿井的用电需求,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瓦斯制气是将瓦斯中的甲烷进行分离,得到高纯度的甲烷气体,可供各种工业用途。
这种技术通过分离、净化和压缩等工艺过程,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煤矿瓦斯中的甲烷资源。
瓦斯液化是将瓦斯中的甲烷进行液化处理,得到液态天然气(LNG),可广泛应用于交通运输和工业用途。
瓦斯液化技术不仅能够高效利用瓦斯能源,还能够减少瓦斯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3. 瓦斯抽采与利用的优势与挑战煤矿瓦斯抽采与利用技术的应用,既有显著的优势,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煤矿瓦斯抽采与利用技术能够有效地降低矿井事故的发生概率,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瓦斯排放抽采可减少矿井内瓦斯积聚,提高矿井的通风条件;瓦斯综合利用则能够降低矿井瓦斯浓度,减少矿井爆炸事故的风险。
瓦斯抽采管路安装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瓦斯抽采管路安装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前言在煤矿、油田、天然气开采等行业中,瓦斯抽采管路安装施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
瓦斯是一种易燃易爆的气体,如果在安装管路过程中出现泄漏或其他安全问题,将会对人员和设备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为了确保安全施工,下面介绍一些瓦斯抽采管路安装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1.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确定瓦斯抽采管路的设计方案,并进行细致的施工方案编制。
•进行地质勘探,了解地质情况及可能存在的隐患。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责任人及监管人员的职责。
•准备必要的施工工具、设备和防护用品,保证施工所需资源的充足。
2. 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制定并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包括瓦斯危险警示、施工区域封锁、高空作业等。
•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设置临时围护栏,并采取措施限制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进行现场安全巡查,及时排查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3.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瓦斯抽采管路安装前应先排空管道内的瓦斯,避免瓦斯积聚导致爆炸危险。
•开展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危险预防措施。
•施工过程中使用防爆工具和设备,防止火花、静电和其他火源导致火灾或爆炸。
•定期检测瓦斯浓度,确保施工区域内瓦斯浓度处于安全范围内。
•应按照规定进行通风排瓦斯,保持施工现场的空气清新,减少瓦斯积聚的可能性。
4. 施工后的安全检查和验收•施工结束后,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瓦斯抽采管路的安装质量和安全性。
•进行瓦斯泄漏测试,确保管路没有泄漏现象。
•进行安全验收,由专业人员对瓦斯抽采管路安装工程进行评估和验收。
•编制安装工程验收报告,记录验收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和结果。
5. 事故处理和应急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责任和紧急处理措施。
•定期组织事故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如防爆器材、紧急撤离设备等。
•在施工现场设置报警装置,及时发出警报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解读版

责任,推进瓦斯抽采达标工作。 【企业在瓦斯抽采和达标工作中担负主体责任】
第六条 各级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各驻地煤矿安全监 察机构(以下统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辖区内煤 矿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实施监管监察,对瓦斯抽采未达标 的矿井根据本规定要求实施处罚。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 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主 任张德江在2011年 11月全国煤矿瓦斯防 治现场会上强调:
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
念,以确保职工生命安全为根本,以瓦斯抽采达标和落实综合防治
措施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瓦斯防治工作力度,多措并举、综合治理,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
要的工程和时间。 煤层群开采的矿井,应当部署抽采采动卸压瓦斯的配套工程。 开采保护层时,必须布置对被保护层进行瓦斯抽采的配套工
程,确保抽采达标。 在煤层底(顶)板布置专用抽采瓦斯巷道,采用穿层钻孔抽
采瓦斯时,其专用抽采瓦斯巷道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巷道的位置、数量应当满足可实现抽采达标的抽采方法
煤矿企业对矿井瓦斯抽采规划、计划、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设施以及 抽采计量、效果等每年应当至少进行一次审查。 【矿井抽采达标规划、年度计划、抽掘采接替等方面的强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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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解读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 经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或者矿井瓦斯等级鉴
定、评估符合应当进行瓦斯抽采条件的新建、技 改和资源整合矿井,其矿井初步设计必须包括瓦 斯抽采工程设计内容。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瓦斯抽采和达标工作中担负监 察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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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采管理制度汇编

**市***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制度汇编为扎实推进“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综合治理体系的建设,全面提升矿井瓦斯治理水平,有效防X和遏制瓦斯事故。
保持矿井抽、掘、采有序平衡发展,科学有效治理矿井瓦斯,确保瓦斯抽采管理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执行到位、监督有效。
现根据《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编制***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制度汇编。
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一、总则(一)矿主要领导和分管技术、生产、安全领导必须按瓦斯治理五十条及相关规定要求抓好瓦斯抽采的技术方案制定、现场落实和监督管理;通风副总工程师负责矿井瓦斯抽采具体业务的落实与监督管理。
(二)矿井瓦斯抽采,必须坚持综合抽采原则,做到“掘抽、采抽、钻抽”平衡。
(三)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应包括瓦斯抽采设计,新采区、新工作面,在投产验收的同时要对瓦斯抽采工程及系统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四)矿井瓦斯抽采计划列入质量标准化管理进行考核,对抽采工作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完不成抽采计划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处罚。
同时将抽采达标计划和矿井所有管理人员绩效工资挂钩,以足够引起各部门对瓦斯抽采的重视。
二、要则矿井瓦斯抽采技术规X(一)实施煤巷掘进本层预抽、回采本层预抽及采空区抽采等综合抽采。
回采时必须采取本层预抽,并超前于采面不少于300m,预抽时间不少于4个月。
(二)钻孔施工1、钻孔设计(1)瓦斯抽采钻孔由矿生产技术科负责设计,地质钻孔、探放水钻孔由地测人员负责设计。
(2)各种钻孔设计必须说明钻孔的性质、目的、用途、参数(包括方位、倾角、孔深、开孔位置、终孔位置、孔径、封孔长度、抽采钻孔投抽时间等)。
(3)钻孔施工必须经安通科同意,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施工。
(4)钻孔设计必须与现场相一致,按比例进行设计,要有正规的图纸资料。
(5)现场条件发生变化需修改设计,原则上是谁设计谁修改。
2、钻孔施工管理(1)放线瓦斯抽采孔由安通科技术员、分管钻探班的管理人员负责放线;地质孔、探放水孔、由地测人员负责放线。
完整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规定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遏制煤矿瓦斯事故,实现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井工开采煤矿企业的矿井瓦斯抽采工作及其对瓦斯抽采达标工作的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煤矿瓦斯防治必须坚持“应抽尽抽、多措并举、抽采平衡”的原则。
煤矿瓦斯抽采应当紧密结合煤矿实际,加大技术攻关和科技创新力度,强化现场管理,采取多种可能的抽采技术和工程措施充分抽采瓦斯,实现先抽后采、抽采达标。
瓦斯抽采工作要超前规划、超前设计、超前施工,确保煤层预抽时间和瓦斯预抽效果,保持抽采达标煤量与生产预备及回采的煤量相平衡。
第四条煤矿瓦斯抽采应做到抽采系统水平足够、设施完善,抽采工程超前、“抽、掘、采”平衡,抽采计量和参数测定准确,抽采管理制度完善,抽采后的效果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以下简称《抽采指标》)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以下简称《防突规定》)等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五条煤矿采掘工程和生产组织应安排在瓦斯抽采达标的煤层;对应当进行瓦斯抽采的煤层,必须先抽采瓦斯,只有在效果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安排采掘作业。
第六条应当进行瓦斯抽采的煤矿企业(以下简称煤矿企业)应设置瓦斯抽采机构,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的瓦斯抽采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对上述各环节工作以及矿井通风、瓦斯超限等情况进行监督监察,检查矿井瓦斯抽采相关资料是否齐全、资料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抽采效果是否达标。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仔细研究、积极落实关于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的各项优惠政策,提升瓦斯抽采和利用工作水平。
煤矿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和落实煤矿瓦斯利用规划,加强瓦斯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瓦斯利用机制,加大瓦斯利用工作力度,以利用促抽采,增强瓦斯抽采利用保障水平,减少向大气中排放的瓦斯量。
抽采达标规定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遏制煤矿瓦斯事故,实现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井工开采煤矿企业的矿井瓦斯抽采工作及其对瓦斯抽采达标工作的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煤矿瓦斯防治必须坚持“应抽尽抽、多措并举、抽采平衡”的原则。
煤矿瓦斯抽采应当紧密结合煤矿实际,加大技术攻关和科技创新力度,强化现场管理,采取多种可能的抽采技术和工程措施充分抽采瓦斯,实现先抽后采、抽采达标。
瓦斯抽采工作要超前规划、超前设计、超前施工,确保煤层预抽时间和瓦斯预抽效果,保持抽采达标煤量与生产准备及回采的煤量相平衡。
第四条煤矿瓦斯抽采应做到抽采系统能力足够、设施完善,抽采工程超前、“抽、掘、采”平衡,抽采计量和参数测定准确,抽采管理制度完善,抽采后的效果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以下简称《抽采指标》)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以下简称《防突规定》)等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五条煤矿采掘工程和生产组织应安排在瓦斯抽采达标的煤层;对应当进行瓦斯抽采的煤层,必须先抽采瓦斯,只有在效果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安排采掘作业。
第六条应当进行瓦斯抽采的煤矿企业(以下简称煤矿企业)应设置瓦斯抽采机构,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的瓦斯抽采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对上述各环节工作以及矿井通风、瓦斯超限等情况进行监督监察,检查矿井瓦斯抽采相关资料是否齐全、资料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抽采效果是否达标。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认真研究、积极落实关于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的各项优惠政策,提高瓦斯抽采和利用工作水平。
煤矿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和落实煤矿瓦斯利用规划,加强瓦斯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瓦斯利用机制,加大瓦斯利用工作力度,以利用促抽采,增强瓦斯抽采利用保障能力,减少向大气中排放的瓦斯量。
煤矿瓦斯抽采指标与规范

瓦斯抽采应遵循“先抽后采、抽采达标”的原 则。
瓦斯抽采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抽采设备 和工艺参数。
瓦斯抽采管理规范
瓦斯抽采管理应建立健全的 规章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
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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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采管理应建立完善的 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资料齐
提高瓦斯抽采效果的措施
优化抽采工艺
根据矿井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瓦斯抽采工 艺和技术,提高瓦斯抽采量和浓度,降低
能耗和成本。
A 加强设备维护
定期对瓦斯抽采设备进行检查和维 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提高瓦斯
抽采效率。
B
C
D
推进科技创新
积极引进和推广先进的瓦斯抽采技术和装 备,加强科研攻关和自主创新,不断提高 瓦斯抽采效果和治理水平。
实时监测
利用在线监测系统对瓦斯抽采过程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 现和解决异常情况,确保瓦斯抽采效果和安全生产。
数据分析
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掌握瓦斯抽采规律和变化趋 势,为优化瓦斯抽采方案和调整治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效果评估
根据动态监测数据对瓦斯抽采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 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瓦斯抽采效果和治理水 平。
煤矿瓦斯抽采指标与规范
目录
• 瓦斯抽采概述 • 瓦斯抽采指标 • 瓦斯抽采规范 • 瓦斯抽采设备与设施 • 瓦斯抽采效果评价
01 瓦斯抽采概述
瓦斯抽采的意义
降低煤矿瓦斯事故
风险
通过瓦斯抽采,可以有效降低矿 井内瓦斯浓度,减少瓦斯爆炸等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矿工生 命安全。
提高煤炭开采效率
瓦斯抽采可以降低矿井内的瓦斯 压力,有助于煤炭开采工作的顺 利进行,提高开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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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采技术管理要求瓦斯抽采技术管理要求一、抽采泵站第一条井上、下瓦斯抽采系统应有专项设计,设计符合《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GB50471-2008)等要求。
抽采系统设计按集团公司规定程序审批。
地面瓦斯抽采泵抽采能力不小于200m3/min;井下瓦斯抽采泵抽采能力不小于90m3/min。
抽采泵采用软化水为介质,并有停水断电保护装置。
井下瓦斯抽采泵安装在抽采地点附近新鲜风流的硐室中,并有独立的通风系统,泵站硐室应有两个供人员撤离的安全出口,出口设置向外开启的防火、防爆门。
抽采泵硐室及其防火铁门外5m范围内巷道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引入引出的电缆有穿墙管,并用黄泥封堵。
第二条泵房设备冷却水宜采用闭路循环。
水池容量、给水管路、水量及水质(软化水处理装置)满足瓦斯抽采泵安全连续运行的需要。
软化水药剂至少每六个月添加更换一次。
第三条矿井瓦斯抽采泵站设置自动监控系统,实时监控抽采瓦斯浓度、负压、流量、泵站设备运行状态参数、环境瓦斯浓度、循环供水、供电、设备开停状态等,同时对泵站设备运行异常、环境瓦斯浓度超限和供水系统故障报警,并进行断电控制。
抽采瓦斯监控系统并入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第四条抽采泵站有专人值班,负责每小时巡检一遍设备运行状况和抽采参数,并做好记录。
当泵站抽采负压超过73kPa或低于20kPa 时,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进行处理。
停泵有汇报、有记录,严禁私自停泵。
第五条抽采泵站配专用电话、消防器材、抽采泵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泵站平面与管网(包括阀门、安全装备、检测仪表等)布置图、高低浓光学瓦斯测定器、水银柱计、水柱计、人工观测记录等。
消防器材配置要求:灭火器不少于两台、砂箱不小于0.2m3、消防水桶不少于2个、消防铁锹不少于2把、软管不小于20m等。
第六条井下瓦斯抽泵站抽出的瓦斯可引排至地面、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或分区回风巷,保证稀释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限。
建有地面永久抽采系统的矿井,井下泵站抽出的瓦斯可送至永久抽采系统的管路,但应编制专项设计和措施,确保整个联网抽采系统稳定运行。
二、抽采管路其附属装置第七条地面抽采系统主管路直径不得小于400mm,干、支管直径不得小于300mm。
井下瓦斯抽采系统主管路直径不得小于300mm,干、支管不得小于200mm。
瓦斯抽采管路系统按设计要求选材安装,管路安装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八条管路敷设要做到“平、直、牢”,离地离度不小于0.3m。
每节抽采管至少吊挂(或固定)一次。
抽采管路(钢管)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防腐处理。
瓦斯抽采管有明显标志,以示区别。
瓦斯抽采干管的每一分支设置控制阀门,以便维修、掐接管路。
所有抽采管路不得与电缆等带电物体同侧敷设,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巷道条件差的地段加强管路保护。
地面瓦斯抽采管路与避雷线间距不小于5m,并每隔20m至少接地一次。
第九条抽采管路每隔200~300m(最大不超过500m)设置放水清碴装置,钻场、管道低洼、拐弯、坡度突变处增设放水清碴装置。
至少每天对抽采管路巡查一次,清除管路积水、积碴,检查管路气密性等。
第十条回风隅角埋管抽采瓦斯,伸入隅角的管路应采取保护措施。
埋管段与外部抽采管之间采用绝缘管连接。
三、抽采方法第十一条坚持“多打钻孔、打好钻孔、增透卸压、系统严密、综合抽采”原则。
施工大直径长钻孔,增加钻孔施工工程量;采取多种技术提高煤层透气性,改较难抽采煤层为可抽采煤层;严密封孔,优化系统;多措并举,应抽尽抽。
第十二条穿层钻孔、顺层钻孔采取增透卸压措施。
增透卸压可选择水力冲孔、旋切钻进、水力压裂单项或多项综合措施,也可采用其它试验有效的措施。
(一)穿层钻孔增透卸压符合下列技术要求:1.增透卸压范围为煤层全厚。
2.根据煤层赋存条件、钻孔控制煤层条带范围,计算增透卸压泄煤量。
穿层钻孔水力冲孔泄煤量不少于控制范围内煤体的5‰。
3.水力冲孔和旋切钻头直径小于岩孔直径10mm以上。
4.水力冲孔和旋切钻进有喷孔危险时,底(顶)板岩巷停止施工、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5.冲孔水源水压不小于5MPa。
6.设计水煤沉淀分离和水煤清挖运输系统。
(二)顺层钻孔增透卸压,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地点及附近区域人员安全。
第十三条顶(底)板岩巷穿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符合下列技术要求:(一)顶(底)板岩石抽采巷距二1煤层法距不小于10m,与控制煤巷平距一般不得大于20m,断面不小于10m2,具有独立通风系统和完善生产系统。
(二)设计施工底(顶)板岩巷,同时设计施工安全防护系统。
底(顶)板岩巷单独设立或混合设立避难硐室或避难舱。
(三)底抽采巷与被预抽的煤巷掘进工作面同时掘进的,岩巷超前距离不得小于100m。
(四)钻场规格满足钻机作业的要求,断面不小于10m2,长度4~4.5m;相邻两个钻场间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40m。
(五)钻孔直径:≥113mm。
(六)钻孔深度:穿透煤层进入煤层顶(底)板不小于0.5m。
(七)钻孔间距及抽采时间:按实测抽采半径确定钻孔间距,抽采时间不小于设计抽采半径对应的预抽期;无实测资料,钻孔终孔间距不大于10m,预抽时间不少于3个月。
(八)钻孔控制范围:(1)底板岩石抽采巷不在其控制范围垂直下方设计钻孔倾向与煤层倾向一致时,倾斜、急倾斜煤层,钻孔至少控制至煤层巷道上帮轮廓线外20m层面法线与底板交界处,下帮轮廓线外10m层面法线与顶板交界处;近水平、缓倾斜煤层钻孔应至少控制至煤层巷道上帮轮廓线外15m层面法线与底板交界处,下帮轮廓线外15m层面法线与顶板交界处。
(见图3)设计钻孔倾向与煤层倾向相反时,倾斜、急倾斜煤层至少控制至煤层巷道上帮轮廓线外20m层面法线与顶板交界处,下帮轮廓线外10m层面法线与底板交界处;近水平、缓倾斜煤层钻孔至少控制至煤层巷道上帮轮廓线外15m层面法线与顶板交界处,下帮轮廓线外15m层面法线与底板交界处。
(见图1和图2)[换行](2)底板岩石抽采巷处于其控制范围垂直下方倾斜、急倾斜煤层巷道上帮轮廓线外至少控制20m,下帮至少控制10m;近水平、缓倾斜煤层煤层巷道控制两侧轮廓线外至少15m (钻孔见煤点沿层面距离)(见图4)。
(3)预抽区段煤层瓦斯倾斜、急倾斜煤层,上部至少控制至回采区域上帮轮廓线外20m,下部至少控制至回采区域下帮轮廓线外10m;近水平、缓倾斜煤层,至少控制回采区域轮廓线外15m(钻孔见煤点沿层面距离)。
预抽范围附近存在采空区时,根据具体条件确定预抽钻孔控制范围。
第十四条石门揭煤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符合下列技术要求:(一)钻孔直径89~120mm。
(二)钻孔间距及抽采时间:按实际测定的瓦斯抽采半径均匀布置钻孔,抽采时间不小于设计抽采半径对应的抽采期;无实测资料时,钻孔终孔间距不得大于3m,预抽时间不小于30天。
(三)钻孔控制范围:揭煤工作面距煤层最小法距7m前采取区域防突措施,钻孔最小控制范围:巷道轮廓线外12m(急倾斜煤层底部或下帮6m),同时还应保证控制范围的外边缘到巷道轮廓线(包括预计前方揭煤段巷道的轮廓线)的最小距离不小于5m,且当钻孔不能一次穿透煤层全厚时,应保持煤孔最小超前距15m。
(四)为了缩短石门揭煤时间,可采取水力冲孔、水力压裂等卸压增透措施和煤体固化措施。
第十五条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符合下列技术要求:(一)煤巷断面不小于12m2。
(二)钻孔直径89~120mm。
(三)钻孔控制范围:控制条带长度不小于60m,倾斜、急倾斜煤层巷道上帮轮廓线外至少控制20m,下帮至少控制10m,近水平、缓倾斜煤层控制巷道两侧轮廓线外至少各15m。
(四)钻孔间距及抽采时间:按实际测定的瓦斯抽采半径均匀布孔(钻孔在控制边界面上交点间距不大于2倍抽采半径,沿煤层面布置的钻孔,距煤层面间距不大于抽采半径),抽采时间不小于设计抽采半径对应的抽采期。
无实测资料时,钻孔在煤层中的终孔间距不大于3m,预抽时间不小于15天。
第十六条邻近巷道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设计、施工符合下列技术要求:(一)钻孔直径89~120mm。
(二)钻孔控制范围:1.被掩护巷道侧向掩护倾斜上方煤巷条带时,倾斜、急倾斜煤层钻孔穿过被掩护巷道上帮轮廓线至少20m;掩护倾斜下方煤巷条带时,钻孔穿过被掩护巷道下帮轮廓线至少10m。
近水平、缓倾斜煤层钻孔穿过被掩护巷道轮廓线至少15m(均为沿煤层层面距离)。
2.被掩护巷道走向顺层钻孔控制有效范围至少超前被掩护巷道20m,并且一次施工顺层钻孔控制条带长度不少于60m。
3.钻孔均匀控制煤巷条带煤层全厚。
(三)钻孔间距及抽采时间:按实际测定的瓦斯抽采半径均匀布置钻孔,抽采时间不小于设计抽采半径对应的抽采期;无实测资料时,钻孔终孔间距不得大于3m,预抽时间不小于15天。
第十七条顺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设计、施工符合下列技术要求:(一)钻孔直径:89~120mm。
(二)钻孔布置及参数:根据矿井实测资料确定(抽采半径),抽采时间不低于设计抽采半径对应的抽采期。
无实测资料的矿井参照表1选择。
在断层等地质构造带附近和煤层赋存变厚区域增补钻孔或延长抽采期。
突出危险区煤层顺层钻孔工程量不低于0.1m/t。
表1煤层顺层钻孔布置表1.平行工作面布孔在采煤工作面上、下副巷分别施工下行、上行钻孔,搭接长度不小于10m。
仅在工作面下副巷或上副巷施工单向钻孔时,钻孔长度≥工作面倾斜长减10m。
2.交叉布孔平行工作面钻孔与斜向工作面钻孔立体交叉布置,两类钻孔在交叉处上下距离为5~8倍钻孔直径,两类钻孔夹角一般为15~20度。
在采煤工作面上、下副巷分别施工钻孔,钻孔搭接长度不小于10m。
第十八条回采工作面浅孔抽采符合下列技术要求:(一)钻孔直径:42~89mm。
(二)钻孔布置及参数:根据实测有效抽采半径确定钻孔间距,孔深不小于10m,均匀控制回采面前方不少于10m煤层全厚。
采用快速封孔器或合格树脂材料封孔(或其他经试验有效的封孔方法)。
第十九条高抽巷设计、施工符合下列技术要求:(一)煤厚超过8m的高瓦斯回采工作面应施工高抽巷进行瓦斯抽采。
(二)高抽巷沿煤层顶板布置或直接布置在顶板中,平行于采面回风巷,内错10~20m。
(三)高抽巷密闭后,不得留有盲巷,密闭前方巷道要形成全风压通风,以防瓦斯聚积。
在沿煤层顶板巷道内设双层密闭,间距不小于0.5m,中间用黄土填实,对密闭及密闭前5m范围内全巷道喷浆处理(或采用树脂材料封堵密闭墙及围岩)。
第二十条高位走向钻孔设计、施工符合下列技术要求:(一)钻孔直径:不小于113mm。
(二)钻孔布置:在二1煤顶板稳定岩层中布置高位钻场,钻场内布置5-9个钻孔,相邻两钻场钻孔搭接不少于20m。
终孔层位及倾向控制范围根据矿井实测资料确定。
一般终孔距二1煤顶板10~20m,倾向控制范围为工作面回风安全出口上风侧3~2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