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毕业设计(论文)-浅析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及处理
浅析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及处理 本科毕业论文

浅析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及处理本科毕业论文交通肇事罪是指在道路交通活动中,驾驶员因疏忽、违章、酒后驾驶、超速等原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重伤、轻伤等后果的行为,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罪行。
本文将从认定交通肇事罪的要件、罪行的刑事责任承担、罪刑适用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认定交通肇事罪的要件认定交通肇事罪必须具备三个要件,包括交通事故、被害人损害、肇事行为。
1.交通事故在认定交通肇事罪时,首先必须有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车辆、行人、车辆和行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并非所有的交通事故都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只有交通事故发生后,通过刑事鉴定或经过司法审判认定,能够证实交通事故中的驾驶员有过失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方能成为交通肇事罪。
2.被害人损害在认定交通肇事罪时,应考虑被害人的身体、财产等各种损害情况。
若交通事故只造成财产损失且没有人员受伤,则无法构成交通肇事罪。
若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轻伤等情况时,都应视为被害人受到了损害。
3.肇事行为在认定交通肇事罪时,需要证实驾驶员的肇事行为,包括疏忽、违章、酒后驾驶、超速等。
其中酒后驾驶、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属于刑事犯罪行为,将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二、罪行的刑事责任承担交通肇事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其罪行的法律后果是被定罪并承担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的承担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拘留交通肇事罪一般被判处行政拘留的时间为15日以上不超过7个月,并处罚款。
2.拘役交通肇事罪情节严重者一般被判处拘役,拘役时间为1个月以上不超过6个月,并处罚款。
3.有期徒刑对于肇事严重、有恶意、致人重伤及以上的严重交通责任事故行为,以及具有特别严重违法犯罪情节者,一般判处有期徒刑。
4.剥夺政治权利在判处交通肇事罪时,还可能被剥夺相应的政治权利,如选举权、公职担任资格等。
三、罪刑适用在认定交通肇事罪时,根据罪行性质、社会危害程度、被告人罪行认定、归案自首、赔偿被害人损失等因素,适用的刑事法律制裁也不尽相同。
论文-浅谈交通肇事罪

目录内容摘要..................................................................第1页关键词 (1)一、交通肇事罪的构成及特征 (1)(一)犯罪客体 (1)(二)犯罪客观方面 (1)(三)犯罪主体 (2)(四)犯罪主观方面 (2)二、交通肇事罪认定 (2)(一)要划清交通肇事罪与非罪的界限 (2)(二)要划清交通肇事罪与其他几种罪的界限 (3)三、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3)(一)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3)(二)交通肇事后逃逸 (4)(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构成分析 (4)四、“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定罪分析 (5)(一)“因逃逸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5)(二)关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法律适用 (6)四、“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定罪分析 (5)结束语 (7)参考文献 (7)浅谈交通肇事罪【内容摘要】近几年来,随着交通运输事业的日益发达,车辆增多,公路里程加长,全国各地交通肇事案件接连大幅度上升,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交通肇事犯罪已经成为一种多发性犯罪,它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活和生命财产的安全,成为社会安定的一大隐患。
交通肇事罪,是指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是我国刑法规定的责任事故型过失犯罪之一。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关键词】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逃逸罪因逃逸致人死亡刑法交通肇事罪是《刑法》分则规定的一个重要罪行,也是司法实践中的多发性犯罪,历来是《刑法》分论中研究的重点,但不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对本罪基本犯罪构成的认定、肇事后逃逸的理解以及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把握等诸多方面存在争议。
交通肇事罪的研究(毕业论文)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交通肇事罪的研究学院法学院专业学生姓名学号年级指导教师教务处制表交通肇事罪的研究摘要:交通肇事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个重要罪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我国的机动车数量急剧膨胀,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发生率日趋增高,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已经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
特别是近几年,特大恶性交通事故、群死群伤交通事故频频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文从司法实践需要出发,结合各学者的观点,首先介绍了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和特征,其次是交通肇事罪与相邻犯罪的界限、交通肇事罪中的逃逸问题分析,最后对交通肇事罪中的法律责任作了简单讨论,以期望对司法实践产生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交通肇事罪;特征;逃逸;法律责任Analyses traffice offencesAbstract:the traffice offences is our country criminal law in China, an important charge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the people's standard of living increased number of vehicles, rapid expansion in China, which caused the traffic accident rate increased to the masses, increasing the life and property caused a great threats, has become a serious social problem. Especially in recent years, extra-large malignant traffic accident, the group of dead, injured in the traffic accident, appear to some extent affect social stability and people's security. Our country criminal law the 133 regulation: traffice offences refers to violate the traffic transportation management regulations and thus a serious accident, causing serious injury or death on people or caused heavy losses of public or private property behavior. This paper, combining with judicial practice need each scholars point, firstly introduces the concept and characteristic of traffice offences, followed by traffice offences and adjacent the boundary of the crime of the runaway problem, traffice offences analysis, finally the legal responsibility of traffice offences made simple discussion, to expect to produce a positive role in judicial practice.Key words : Traffice offences;features;escape;legal responsibility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趋繁荣和发展,道路交通运输业发展十分迅速,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数量猛增,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在逐年上升。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试论交通肇事罪逃逸问题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试论交通肇事罪逃逸问题交通肇事罪逃逸问题摘要:近年来,交通肇事罪逃逸问题在社会引起了广泛关注。
本文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学术研究以及典型案例的综合分析,探讨了交通肇事罪逃逸问题的性质、原因和危害,并提出了相应的法律改革建议。
引言:交通肇事罪逃逸问题是指在交通事故中,肇事者逃逸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也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益,对社会治安和法治建设带来了严重挑战。
因此,深入研究交通肇事罪逃逸问题,探索相关的法律解决方案具有现实意义和法学价值。
一、交通肇事罪逃逸问题的性质交通肇事罪逃逸问题是一种违法行为,其性质包括法律性质、社会性质和伦理性质等。
从法律性质上看,交通肇事罪逃逸行为违反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属于刑事犯罪行为。
从社会性质上看,交通肇事罪逃逸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损害社会秩序。
从伦理性质上看,交通肇事罪逃逸行为违背了道德伦理,缺乏对他人生命财产的尊重。
二、交通肇事罪逃逸问题的原因交通肇事罪逃逸问题的原因复杂多样,主要包括个体原因和社会原因。
个体原因是指肇事者个人的主观心理和行为动机,如恐惧、慌张、负罪感等。
社会原因是指与肇事者有关的社会环境和交通安全管理的不完善,如法律执行力度不足、道路交通管理不善等。
三、交通肇事罪逃逸问题的危害交通肇事罪逃逸问题给社会和个人带来了严重危害。
对社会而言,交通肇事罪逃逸行为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削弱了法治的威信和公信力,增加了社会治安隐患。
对个人而言,交通肇事罪逃逸行为损害了他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侵害了个人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交通肇事罪逃逸问题的法律机制为了有效解决交通肇事罪逃逸问题,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机制。
首先,加强对交通肇事罪逃逸行为的法律定义,明确逃逸行为的标准和性质。
其次,强化对交通肇事罪逃逸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处罚力度和司法制裁力度。
再次,加强对肇事者的教育和宣传,提高其道德伦理水平和法律意识。
最后,改革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提高道路交通安全防控能力,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浅析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及处理【范本模板】

目录一、交通肇事罪概述(一)交通肇事罪的主体认定及所具备的条件(二)犯罪的主观方面(三)交通肇事罪的客体(四)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二、交通肇事罪与他罪的区别(一)划清交通肇事罪与非罪的界限(二)划清交通肇事罪与其他几种罪的界限三、预防及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对策(一)立足于预防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制安全意识。
(二)严格驾驶员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堵截犯罪.(三)强化执法管理,突出打击重点,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完善道路建设及安全设施设置。
(五)强制车辆保险,完善配套措施。
结语内容摘要: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车辆的增多,交通肇事案件也在急剧增长。
而现有的关于解决交通肇事问题的法律法规不够全面、具体,法条内容笼统,实践性不强,法律的规定不足以囊括现实中的所有情况。
在现实案件中,由于情况往往要比法条所描述的情形复杂、细碎得多,法律并未对所有的情况进行详尽说明,所以有大量的案件是无法依照法律规定直接进行判断、给予定论的。
因此,司法实践中可以任意发挥的空间很大,在量刑上也是标准不一,本文简要地从理论上分析了交通肇事罪的理论构成和探讨了一些交通肇事罪相关的一些问题.关键词:交通肇事,法律,认定,交通肇事罪正文交通肇事罪是我国比较常见的案件,对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危害十分严重。
因此如何更好地正确运用法律武器,同交通肇事罪作斗争,以达到惩罚犯罪,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利益的目的,这对于保障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的成果,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交通肇事罪概述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交通肇事罪属于“传统"的犯罪,在刑法分则中规定在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
其突出特点就是之前故意的违反交通运输法规,之后过失的造成重大事故,进而侵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对法律所保护的交通运输安全造成了危害。
浅析交通肇事罪认定及处理本科论文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题目:浅析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及处理专业法学年级13春法本学号18指导教师论文完成日期2015年12月8日南京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作业)课题审批表浅析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及处理(南京电大溧水教学点法学专业【内容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机动车辆越来越多,交通事故的频发对人民人身和财产构成了重大威胁。
在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罪是我国比较常见的案件,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危害十分严重。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不请求甚至是不知道咋发生交通事故时如何处理,以避免风更大的损失和更严重的后果。
因此如何更好地正确运用法律武器,同交通肇事罪作斗争,以达到惩罪犯罪,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利益的目的,这对保障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成果有深远意义。
【关键词】交通肇事罪责任认定事故处理目录一、交通肇事罪概念和研究背景---------------------------1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3(一)交通肇事罪的主体认定---------------------------------3(二)交通肇事罪的客体------------------------------------4(三)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4 (四)交通肇事罪主观方面的认定------------------------------4三、交通肇事罪与他罪的区别-----------------------------5(一)划清交通肇事罪与非罪的界-----------------------------5 (二)划清交通肇事罪与其他几种罪的界限----------------------5四、交通肇事罪后逃匿行为研究---------------------------6(一)“交通运输肇事后逃匿”的理解---------------------------7(二)“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理解及罪名认定-----------------------8五、结语--------------------------------------------------9 参考文献:------------------------------------------------11一、交通肇事罪概念和研究背景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怎样认定交通肇事罪实行行为论文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罪的实行行为一、基本案情2009年2月11日18时许,被告人杨某驾驶辽c66996号平头解放大货车,货物超载,当车由北向南行驶至下坡弯路时,因制动失灵,车辆失控,驾驶室内乘车人刘某、张某、朱某先后跳车,而后杨某驾驶c66996号大货车驶入路外翻车。
乘车人朱某受伤,张某、刘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刘某系交通肇事,造成重度颅脑损伤致急性脑功能衰竭而死亡;张某系因机动车肇事,造成重度颅脑损伤致急性脑功能衰竭而死亡。
后经补充侦查证明肇事车辆刹车系统失灵是否系车辆超载所致,结果如下:刹车系统失灵与货车实载质量无关。
检察院于2009年8月11日以交通肇事罪起诉杨某,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虽然违章行为本身并不包含产生死亡结果的根据,但在其发展过程中,偶然介入了跳车这一特殊因素,并由介入因素引起了危害结果,那么违章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就是偶然因果关系,介入因素与危害结果之间是必然因果关系。
必然因果关系与偶然因果关系都是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因此,杨某的违章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且其违章行为导致二人死亡,一人受伤,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争议问题就本案而言,被告人杨某确实发生了超载驾驶的违章行为,且由于刹车失灵而发生了危害结果,但不能仅就其应承担道路交通法上的责任(后面会详细论述)而简单的认定其应承担刑事责任。
关键在于能否认定超载驾驶的行为是否交通肇事罪的实行行为,超载驾驶与危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有因果关系,杨某才应承担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否则,就应认定其无罪。
三、理论分析杨某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一)正确认识道路交通管理法上的责任与交通肇事罪刑事责任的关系在交通肇事案件中,交通管理部门通常只是根据道路交通法规的规定认定责任。
他们在认定当事人的责任时,并没有考虑刑事责任的根据与条件。
浅析交通肇事罪认定与法医学鉴定范文

浅析交通肇事罪认定与法医学鉴定浅析交通肇事罪认定与法医学鉴定范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对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作出了具体规定,“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是构成本罪的决定因素,即要求肇事者的行为直接造成这样一种结果才构成犯罪。
但从目前司法实践来看,却存在确定死亡、伤残原因方面思路过于简单的问题:即凡在交通肇事中出现伤亡情况,将其原因一概归责于交通肇事损伤所致,而不从法医学、医学等方面综合分析,找出死伤的真正原因,从而导致部分案件存在定性错误的隐患,从这一点上说对本罪的主体是不利的,也与刑法的基本原则相悖。
因此,本文从致人重伤与致人死亡这两个方面来分析交通肇事中重伤、死亡的结果与交通肇事行为本身的内在联系,使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与法医学鉴定正确衔接,以达到去伪存真、准确认定交通肇事罪的目的。
一、在人体损伤伤残鉴定中存在的问题。
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0年3月29日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二条规定:“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行为。
”从此条的含义来看,重伤应是危及生命和造成人体某个或多个重要器官丧失或功能永久性丧失后果的重大伤害行为。
在交通肇事中,人体所受的强大暴力往往给人体造成复合性创伤,但是这些损伤经治疗很多并不会达到重伤的程度。
而在实际鉴定中,很多鉴定报告仅根据医学资料和检验所见作为鉴定依据而出具重伤报告,忽略引起原有损伤加重和导致功能丧失情况与实际不附的外因,如患者自身的原因、医疗因素及鉴定时机等。
在交通肇事罪认定过程对于损伤程度的鉴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鉴定时机不成熟。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五条规定:“损伤程度的鉴定,应当在判决前完成。
”但由于本罪认定中构成要件的特殊性,在提起公诉前甚至在采取强制措施前就应该完成损伤程度的鉴定,否则采取强制措施或提起公诉也就没有合法的依据,这里就涉及到了损伤程度鉴定时机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法定期限的衔接问题:本类案件由公安交警行政部门受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124条有关刑事诉讼期限的规定可以看出:在一个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不得超过14天,提起公诉前对其最长羁押期限为2个月零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