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扩工程(客户受电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业扩工程管理办法

业扩工程管理办法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2756 更新时间:2007年12月20日我要评论(0)内容预览第一章用电业扩管理的工作范围1.1 受理新装、增容、变更用电申请;1.2 确定供电方案及批复;1.3 按照国家规定收取规费;1.4 组织供、受电工程的设计、设计审核;1.5安排供、受电工程的施工、施工中间检查及竣工验收;1.6签订供用电合同;1.7 组织装表送电;1.8 建立客户档案;1.9 建立、健全各种用电业扩管理相关制度。
第二章客户用电申请的办理2.1客户的新装、增容,用电迁移、改变供电方式、双电源的用电业务,均在所辖各供电分局用电营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窗口)办理。
2.2 客户办理用电手续时,应按规定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介绍信、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负荷、保安电力、用电规划等资料。
2.3 我局各分县(区)局“窗口”实行“一条龙”服务,用电办理流程执行我局规定的用电报装流程。
2.4 各分县(区)局在受理客户申请后,要进行编号、登记建帐、发给客户联系凭证,按期答复客户供电审批情况,对有合理理由暂不具备供电条件的应向客户书面详细说明原因。
第三章供电方案的确定及审批3.1 供电方案的确定应按照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电网规划、用电需求和现时供电条件等综合考虑。
3.2 315KVA以下的客户用电申请,在不涉及变电站扩建或增加出线间隔及双电源供电的方案,由分县(区)局自行进行初勘,制定供电方案,低压方案在7日内、高压方案在20日内答复客户。
3.3 315KVA及以上高压供电、申请双电源供电,分县(区)局“窗口”在受理登记后次日内将有关的客户资料报市场营销部,由市场营销部组织运检部、计划项目部及所在分县(区)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初勘,并制定供电方案。
申请容量在10000kVA及以上或涉及变电站扩建或增加出线间隔等,由计划项目部或运检部按规划要求拟定用电批复文件,市场营销部按批文要求答复客户。
深圳供电局业扩工作管理规定广东电...

深圳供电局业扩工作管理规定广东电网公司统一编码:F.02.00.04/G102-0012-1010-95802010-10-25印发封面 2010-10-25实施本制度信息制度名称深圳供电局业扩工作管理规定制度编号 F.02.00.04/G102-0012-1010-9580对应文号版次变更概要修编时间状态用电业务扩充是电力企业扩大再生产、不断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求和人民生活用电的增长需要的一项重要工作,是2008-10-280808 版废止反映供电部门的经营、服务和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为规范用电业务扩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1003 版进一步规范业扩工作流程 2010-3-25 废止根据《广东电网公司规范业扩工程投资界面方案(试行)》1010 版的要求,结合营销班组设置调整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2010-10-25 在用业扩工作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角色人员编写姚建锋初审陈海峰会签审核刘家学李徽批准张致宪2010-10-25印发制度信息2010-10-25实施 F.02.00.04/G102-0012-1010-9580 深圳供电局业扩工作管理规定深圳供电局业扩工作管理规定1.总则1.1 用电业务扩充是电力企业扩大再生产、不断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求和人民生活用电的增长需要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反映供电部门的经营、服务和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
各级供电部门必须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客户,为提高社会和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服务。
1.2 本规定根据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公司用电业务扩充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深圳的实际情况制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供电监管办法》《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业扩管理标准》《广东省高层建筑及小区供用电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电网公司电力营销管理规范》《广东电网公司规范业扩工程投资界面方案(试行)》广东省、深圳市物价局相关电价文件《关于印发广东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的通知》(广电营〔2008〕10号) 《关于严格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市场准入的通知》(电监资质[2006]45号)3.职责业务扩充工作是一系列工作的组合,涉及多个部门,根据本规定管理内容及方法,各相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
电力客户工程施工规定

电力客户工程施工规定是为了保障电力客户受电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依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监管办法》、《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供电营业规则》、《内蒙古电力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定的。
以下是对电力客户工程施工的主要规定: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 客户应按照电力供应企业的要求,提供完整的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并经电力供应企业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2. 客户应与电力供应企业签订《电力供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3. 客户应按照电力供应企业的要求,提前办理受电工程所需的各类手续,包括施工许可、安全验资等。
4. 客户应做好施工前的现场准备工作,包括场地清理、施工临时设施搭建等。
二、施工过程中的规定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2. 施工单位应按照电力供应企业的要求,采用合格的施工材料和设备。
3. 施工单位应按照电力供应企业的要求,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4.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5. 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与电力供应企业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报告施工进度和存在的问题。
三、施工后的验收和投入使用1. 电力供应企业应对客户受电工程进行中间检查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 客户应按照电力供应企业的要求,做好受电设备的试运行和调试工作。
3. 客户应按照电力供应企业的要求,办理受电工程投入使用的手续。
4. 客户应按照电力供应企业的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受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施工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1.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2.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3. 施工单位应按照电力供应企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爆、防盗等工作。
总之,电力客户工程施工规定是为了保障电力客户受电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供电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

供电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为使广大电力客户享受到更优质、更方便、更规范、更真诚的服务,经研究制定了业扩报装管理办法,请有关单位、人员执行和遵守。
一、业扩报装管理1、电力客户服务中心为新装增容用电和用电变更一口对外管理部门。
2、农村低压客户(综合配变供电的客户)的报装等相应事宜在所属供电所办理,各供电所应建立相应的客户档案,并及时向客户服务中心备案。
3、全县10kv及以上客户的报装业务在电力客户服务中心。
4、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客户申请、客户建档、组织竣工验收、签定供用电合同等,生技科专责人负责现场勘察、确定供电方案等方面的工作,营销部负责计量等方面的工作,实业总公司负责客户施工等工作,生技科负责方案审核。
5、客户业扩工程竣工后,由客户中心组织生技科、营销部、供电所及实业总公司等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各相关科室积极配合,接到验收通知后要按时参加,及时为客户验收送电。
6、电力客户服务中心全面负责对外业务服务,对内负责有关业务流程的调度,按时完成各环节工作。
二、业扩报装流程管理业扩报装流程分申请用电业务流程和业扩报装工作流程两部分。
其中申请用电业务流程中将零散居民生活用电流程单独列出。
1、说明(1)居民照明系指居民照明用电;低压系指以380/220伏缴流电压向客户供电;高压系指以10千伏及以上电压向客户供电。
(2)不论高低压客户,对于暂时无法批准的用电申请,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客户说明原因。
(3)流程中各环节运行的允许期限(有效工作日),总的要求如下:1)受理申请后将供电方案书面答复客户的期限是:零散居民用户*天;低压动力(包括非零散居民客户)客户*天;高压单电源客户*天;高压双电源客户*天。
用户若对答复的供电方案有不同意见时,应在1个月内提出。
2)接到客户工程竣工报告单后,应在以下期限内进行竣工验收:高压*天;低压动力(包括非零散居民客户)*天。
业扩工作规定

业扩报装工作管理规定为了规范业扩报装工作,提高客户服务水平,按照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的电监资质…2006‟45号文《关于严格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准入的通知》、电监会第6号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供电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的电监资质…2006‟45号文《关于严格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准入的通知》、电监会第6号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供电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实现建设“创一流县级供电企业”的发展目标,全面规范业扩报装工作,提高客户服务水平,现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业扩报装工作包括从受理客户用电申请到向其正式供电为止的全过程。
业扩报装工作坚持“一口对外、便捷高效、三不指定、办事公开”的原则。
通过集约化、精细化管理和技术进步,实现业扩报装工作程序标准化、业务流程规范化,简化用电手续,缩短业扩报装周期,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从事业扩报装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供电服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县电力局直供区域内的业务报装工作。
一、管理原则1 按照“一口对外”的原则,建立有效的业扩报装工作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
局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业扩报装的一口对外工作。
局客户服务中心组织协调营销、生产、公司、供电所等部门完成业扩报装流程的相应工作。
2 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以客户为中心,优化业扩报装流程,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做到对内不推诿,对外不搪塞,实现业扩报装流程畅通、信息共享、过程可控、提高时效。
3按照“办事公开”的原则,在营业场所、客户服务网站或通过宣传资料,公布业扩报装的办理程序、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能够方便查询业扩报装工作进程,主动接受客户及社会监督。
4 为了确保电网运行安全可靠,设施维修方便,对客户选用的电力工程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进行审查,加强设计图纸审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如何规范业扩管理

如何规范业扩管理摘要:电力业扩工作是电力用户与电力企业之间建立联系的重要环节,加强业扩工作的规范管理,不仅能提高业扩工作的效率,也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对电力企业发展中建立良好工作非常有利。
本文就如何规范业扩管理提出几点建议,以促进电力企业业扩管理工作的良好、有序发展。
关键词:电力企业;业扩管理;规范对电力营销业扩工作进行规范管理,能够加强电力营销关键岗位、关键流程以及关键作业环节的管理,同时还能不断提高供电企业的电力营销水平,有效降低电力营销风险。
电力企业进行电力营销业扩工作管理能够不断提高电力企业的经济收益,同时也能够提高市场社会效益,不断提高电网的供电质量,推动我国电力营销业的发展。
对电力营销业扩工作规范管理,也能够推动我国电力营销管理的创新和发展,使电力企业战略规划有效贯彻到每个环节,同时也是提升企业整体执行能力的一个重要途径。
1 严把业扩报装五道关口,确保供用电安全(1)严把业扩报装受理关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南方电网公司及省公司的相关规定,在受理重要客户报装业务时,应要求客户提供可靠性要求、设备清单及负荷等级等书面文件,依据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其是否取得立项批文,是否具备相关的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通过项目环保审批等。
(2)严把供电方案审查关严格按照相关行业供用电标准、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电监安全[2008]43 号)、以及南方电网公司规定制定供电方案,确保供电方案制定科学合理,并做到合理规避风险。
(3)严把设计审查关设计图纸审查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与规范以及《南方电网公司10kV 及以下业扩受电工程典型设计》、《电力需求侧 10kV 配电系统典型设计》等的要求审查,禁止擅自降低标准。
因降低图纸审查标准而产生安全隐患,最终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教训是惨痛的。
2010年,某省电力公司下属县供电公司客服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用户新装箱变进行验收,计量中心一名职工违章打开箱变计量柜门,查看高压计量装置铭牌时触电死亡。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扩管理办法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扩管理办法规定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Q/CSG214026-2013业扩管理办法目次1总则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3)4职责 (4)5管理内容与方法 (6)5.1总体要求 (6)5.2业扩受理 (7)5.3现场勘查 (11)5.4供电方案确定与答复 (13)5.5设计审核 (17)5.6中间检查与竣工检验 (19)5.7业扩费用收取与供用电合同签订 (21)5.8装表与接电 (22)5.9资料归档及保管 (23)5.10客户回访评价与监督检查 (25)6报告与记录 (26)7附则 (26)8附录 (27)附录A 业扩报装统计表 (28)附录B 业扩报装优质服务统计表 (28)业扩管理办法1总则1.1为全面贯彻落实“服务好、管理好、形象好“的国际先进电网企业战略目标,有效加强业扩一体化、标准化管理,切实提升业扩报装效率,及时满足客户用电需求,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电网公司和广州、深圳供电局(以下简称各子公司)所属各供电企业的业扩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60号令)《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96号令)《供电营业规则》(电力工业部第8号令)《供电监管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27号令)《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电监安全〔2008〕43号)《规范业扩工程投资界面推荐方案》(南方电网交易〔2009〕19号)《10kV及以下业扩受电工程典型设计(试行)》(南方电网市场〔2012〕7号)3术语和定义3.1业扩:又称业务扩充,是指为客户办理新装、增容、变更用电相关业务手续,制定和答复供电方案,对客户受电工程进行设计审核、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以及签订供用电合同、装表接电并建立客户档案的管理过程。
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定(试行)》和《国家电网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营销[2007]49号公司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为了规范业扩报装工作管理,加强客户安全用电服务,规范用电检查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公司制、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定(试行)》和《国家电网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若干规定(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国家电网公司扩报装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公司印二○○七年一月二十三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管理原则 (2)第三章职能分工 (2)第四章业务受理及现场勘查 (4)第五章供电方案确定答复 (4)第六章受电工程设计审核、检查及竣工检验 (6)第七章收费管理及合同签订 (6)第八章装表与接电 (7)第九章附则 (8)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发展目标,全面实践“四个服务"的宗旨,贯彻落实“三个十条”,规范业扩报装工作,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业扩报装工作包括从受理客户用电申请到向其正式供电为止的全过程.第三条业扩报装工作坚持“一口对外、便捷高效、三不指定、办事公开"的原则。
通过集约化、精细化管理和技术进步,以营销技术支持系统对业扩报装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实现业扩报装工作程序标准化、业务流程规范化,简化用电手续,缩短业扩报装周期,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第四条从事业扩报装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供电服务规范》和《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等规定。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六条按照“一口对外”的原则,建立有效的业扩报装工作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营销部门负责业扩报装的一口对外,并组织协调生产、调度、计划等部门完成业扩报装流程的相应工作。
业扩工程(客户受电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业扩工程(客户受电工程)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确保业扩工程(客户受电工程)的施工和运行安全,保障公司员工、客户及第三方人员身体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此安全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业扩工程(客户受电工程)的施工、维护、运行和检修的相关人员。
3.安全管理责任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查业扩工程(客户受电工程)的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负责,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
2.项目管理部门要把安全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确保业扩工程(客户受电工程)的安全施工和运行。
3.业扩工程(客户受电工程)的施工、维护、运行和检修的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并对自己的安全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4.安全管理措施1.施工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并上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施工组织、技术、质量、安全要全面考虑,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施工和监督。
2.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和隔离带,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措施。
3.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设备,保持施工现场的消防通道畅通,及时排除施工现场容易发生燃爆的物质。
4.施工现场要保持清洁整齐,保证施工现场不受外部物体的影响,施工过程中不乱丢杂物。
5.施工现场应设立警示信息牌,包括但不限于电气安全、高处作业等警示信息,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5.检查与整改1.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业扩工程(客户受电工程)的施工和运行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2.业扩工程(客户受电工程)的施工、维护、运行和检修人员应参加安全培训,并对培训知识进行掌握。
3.发现安全问题时,相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善。
6.安全应急1.业扩工程(客户受电工程)的施工、维护、运行和检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紧急处置工具包和应急装备,并进行技术培训和演练,掌握基本的火灾、中毒、电击等应急处置知识和技能。
2.安全管理部门要制订业扩工程(客户受电工程)安全应急预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供电公司业扩工程管理办法
1.1.1.1.1.1供电公司业扩工程管理办法1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市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由客户出资建设的业扩工程电力线路接入我司公用供电网络项目的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8号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 国家电网营销[2007]49号《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管理规定》3 职责3。
1 客户服务中心主要职责:3。
1.1 负责受理客户申请,了解并收集客户需求,引导客户合理选择“三大市场”产品、队伍和服务,协助客户按申请用电要求提供必备资料。
3。
1。
2 负责向客户介绍“阳光业扩工程”平台,引导客户在“阳光业扩工程”平台内的设计、物资供应、工程安装三大市场进行选择。
3。
1。
3 负责办理内部各种工作传单及客户用电营业档案建立工作。
3。
1。
4 负责实时掌握其辖区内业扩工程进展情况,接受客户业扩工程的信息咨询、作好解释工作。
3。
1。
5 负责按照《省供用电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要求收取各项费用和预交设计费。
3。
1.6 负责完成SG186系统内“业务受理"、“勘查派工”、“确定业务费用”、“业务收费”、“信息归档”和“资料归档”各业务流程环节信息录入工作。
3。
2 项目中心主要职责:3。
2.1 负责组织业扩工程的联合勘测、中间检查、竣工验收和送电。
3。
2。
2 项目中心对承接的工程项目,实行客户经理制,指派“客户经理”进行业扩工程全过程的组织、协调、跟踪、监督、反馈等,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做好各项工作的安排。
客户经理应了解客户需求,满足客户合理需求,对客户特殊要求(个性化工程、应急1.1.1.1.1.1工程)应有效地进行组织协调。
3.2。
3 负责设立并指派业扩工程收费员,负责业扩工程的通知缴款、收费和咨询工作。
3.2。
4 根据客户委托授权工程的需求,签订施工合同,并按施工合同组织安排工程项目的备料、施工,按要求报送有关的工作单及工程完工后提请组织竣工验收。
3.2。
5 负责向配电中心(供电所)申报业扩工程停电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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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业扩工程安全管理,明确业扩工程相关部门在业扩工程全过程管理中的安全职责,确保业扩工程实施过程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促进业扩工程安全管理规范化,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若干规定(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业扩工程是指公司供电营业区内客户独资、合资或集资建设并接入县公用电网的输变配电设施与改造工程。
第三条业扩工程安全管理是指从受理客户申请到工程送电的全过程安全管理,包括现场查勘、供电方案拟定和审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中间检查及竣工验收、装表接电等各个环节。
第四条客户业扩工程委托设计、施工的,必须向供电公司提交正式委托证明文件,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客户涉网设备必须符合入网条件。
第二章业扩工程相关部门安全职责第五条安全监察部门安全职责1、公司安全监察部门是业扩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归口部门,负责监督相关部门在业扩工程管理各环节中履行安全职责情况。
2、参与10kV及以上专线、高压双电源客户业扩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调试单位资质和设计文件审查,审查设计文件中安全设施是否已纳入工程项目概算,对施工、调试方案中涉网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
3、参与10kV及以上专线和高压双电源客户业扩工程的供电方案审查、竣工验收和启动送电工作。
在验收中重点检查涉网设备双重编号、防误闭锁装置、电力安全工器具配置、安全工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标准。
4、负责审查确认客户停送电联系人资格,并对其进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两票管理规定培训和考试。
5、监督本单位员工在客户受电装置上工作时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规程的情况。
第六条市场营销部门安全职责1、公司市场营销部门是业扩工程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的归口管理,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基建、调度等部门完成业扩工程全过程的业务指导及技术服务工作。
2、负责组织业扩工程现场查勘、供电方案确定、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审查、设计文件审查以及涉及监理、调试单位的相关审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施工、调试方案涉网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
3、组织业扩工程中间检查、竣工验收和启动送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发出整改通知,督促客户整改落实,防止发生客户电气事故危及电网安全。
4、负责组织签订供用电合同,明确供用电双方产权分界点和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5、组织编制并实施涉及重要客户的事故紧急处理预案,参加与客户有关的人身、电网、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督促客户实施反事故技术措施。
6、负责向客户宣传安全用电知识。
第七条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安全职责1、参与对35kV及以上业扩工程现场查勘、供电方案确定、设计审查以及设计、施工、监理、调试单位资质审查和启动送电;负责督促检查以上项目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审核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技术和组织措施。
2、参与35kV及以上业扩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
3、参与35kV及以上业扩工程建设中间检查和竣工验收,并在验收中认真执行国家和行业验收标准和规范。
4、督促施工单位编制符合现场实际的图纸、资料,并及时移交运行维护部门,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向运行维护部门移交备品、备件。
第八条生产技术部门安全职责1、参与10(6)kV及以上专线、高压双电源客户业扩工程现场查勘、供电方案确定、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启动送电;参加10kV专变供电方案确定;对施工、调试方案中涉网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
2、负责审查业扩工程设计文件是否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技术标准和相关要求,禁止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电能质量和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材料入网。
3、负责在业扩工程验收中,核查客户接入系统涉网设备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安装调试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标准,客户受电设备是否具备受电条件。
第九条电网调度部门安全职责1、参与10kV及以上专线、高压双电源客户业扩工程的设计图纸审查和设备选型,负责对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以及通讯、远动系统工程资料审查,校核相关继电保护定值。
2、负责签订业扩工程高压双电源调度协议。
3、负责下达业扩工程接入系统高压设备调度命名及编号(包括配网设备)。
4、负责编制并实施涉及重要客户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5、负责编制10kV及以上专线业扩工程新设备启动送电方案,参加启动送电。
第十条运行维护单位安全职责1、参与相关客户业扩工程的现场查勘、供电方案确定、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启动送电工作,对施工、调试方案中涉网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
2、负责本单位在业扩工程接入系统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江西省电力公司电气两票管理规定》,正确实施涉及本单位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3、负责下达业扩工程高压设备(应由调度下达的除外)、低压设备编号。
4、负责接收、保管竣工资料,修订相关图纸、台帐,并提供符合现场实际的资料给相关主管部门。
5、参与编制并实施涉及重要客户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三章业扩流程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现场查勘现场查勘时,相关人员应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及有关规程规定要求,应由熟悉现场的人员带领,并不得触及带电设备。
第十二条确定供电方案1、供电方案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供用电安全生产要求。
2、经审查同意的供电方案应以书面形式批复给客户及相关单位,批复后的供电方案原则上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
特殊情况下确需变更时,应由市场营销部门在征求各方意见后及时下达书面变更通知单,并存档备案。
3、高压双电源供电和自备并网发电设备的客户,应与调度部门签订调度协议,并明确保证运行和操作安全的技术措施。
4、客户需要备用、保安电源的,应按其负荷的重要性、用电容量和供电的可能性,由供用双方协商确定。
但在下列情况下,保安电源应由客户自备:①在电力系统瓦解或不可抗力造成供电中断时,仍需保证供电的;②客户自备电源比从电力系统供给更为经济合理的。
第十三条设计与审查1、业扩工程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客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应送交供电公司审核。
2、高压双电源供电且不具备并列条件的,应装设强制性电气联锁装置;低压客户一般不实行双电源供电方式,特殊情况下必须通过可靠的闭锁装置切换供电方式。
3、客户自备电源不得使用公用电网零线,在10kV配电线路上采用分支线方式供电的,宜在分支线接入系统侧装设负荷开关。
4、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审核意见应以书面形式连同审核过的一份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一并返还客户,以便客户据此施工。
客户若需变更已经审核的设计方案,应将变更后的设计再送供电公司复审。
第十四条业扩工程施工1、业扩工程施工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并由具有相应资质施工单位承担。
供电公司安全监察管理部门应与施工单位签订涉网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2、业扩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落实安全预控措施,作业现场做到“四明确”(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地点,明确带电部位,明确安全措施)、“四检查”(作业人员开工前要检查设备名称、编号是否与“两票一卡”一致,检查设备电源是否确已断开,检查工作地点与带电设备距离是否达到安全距离;检查工作地点是否在安措保护范围之内)。
3、业扩工程(特别是用户改扩建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向设备运行维护单位了解设备运行状态,履行工作票手续,作好现场安全措施。
涉及电网设备状况的改变必须由电网运行维护单位实施,电力建设施工单位不得操作电网设备。
4、工程施工期间,市场营销部门应及时向调度部门提交工程有关资料。
调度部门应根据提交的资料现场核实,下达接入系统相关高压设备的调度命名及编号,计算并下达需与系统配合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
第十五条中间检查与验收1、市场营销部门在客户业扩工程施工期间,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中间检查。
如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以书面的形式向客户和设计、施工单位提出意见,并要求按设计和施工标准予以整改。
中间检查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有关的技术文件是否齐全;(3)对电气装置外观检查,了解安装质量是否合格;(4)现场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规程规定;(5)对隐蔽工程的施工进行检查;(6)检查高压设备的防误闭锁装置、标示牌等安全设施是否同时施工;(7)了解通讯手段的实施情况;(8)运行值班人员名单,有权停送电人员培训情况;(9)其他必要的资料或记录。
2、提请验收的受电装置,现场必须有调度机构命名的设备名称及编号,保证人员安全的工器具和设施必须完善、到位。
3、业扩工程施工、调试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供电公司市场营销部门提出工程竣工报告,报告应包括:(1)竣工报告单;(2)符合实际的竣工图纸、安装技术记录;(3)高低压主接线系统图,继电保护整定记录;(4)隐蔽工程的施工及全部电气设备试验报告;(5)安全工器具试验报告;(6)运行值班人员名单,有权停送电人员名单(提供有效的电工证件);(7)现场操作规程及运行规程;(8)通讯方式及通讯设施;(9)必要的其他资料或记录。
4、未经验收合格的客户受电装置,不得接入系统。
5、公司市场营销部门在接到客户工程竣工报告和验收申请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组织(或委托基建、生技部门组织)人员进行竣工验收,查验上述资料。
对检查和验收不合格的受电工程,应出具书面整改意见,客户据此整改后再次申请复检和验收,直至合格;验收合格的应出具验收报告,作为签订供用电合同和装表接电的依据。
第十六条签订供用电合同1、凡新装、扩建增容的各类客户在装表接电前,公司市场营销部门必须与客户签订书面的供用电合同,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安全责任,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
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在签订供用电合同前擅自送电。
2、供用电合同必须明确产权分界点,并按产权归属划分维护管理范围。
客户运行维护确有困难的,可以与公司协商,就委托代维管理有关事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3、在公用变电站内由客户投资建设的供电设备,如变压器、通信设备、开关、刀闸等,宜由公司统一经营管理。
建成投运前,双方宜就运行维护、检修、备品备件等事签订交接协议。
第十七条在客户受电装置上装表及接电1、在客户受电装置上装表接电,严禁单人作业。
必须严格执行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工作票由作业人员所在单位有权签发工作票人员签发。
签发工作票前,工作票签发人应到现场检查核对现场设备和接线正确无误。
2、工作负责人工作前应持票与客户停送电联系人联系,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严格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许可人由客户停送电联系人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