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师德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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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学区中心学校教职工师德考核方案
师德是教师素质的灵魂。为加强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职工的职师德水平,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学区各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师德考核组织机构
1、中心学校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张献毅
副组长:康丽、苏培、董振武、赵永德、闫孔士、张玲、陆磊
成员:王玲、李建龙、张立松、赵幼君、李燕、马洪灏、邹阳及各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康丽任办公室主任,马洪灏任成员。
2、各学校也要成立师德考核小组,负责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以及教职工代表组成,其中教职工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50%.
二、考核对象
全学区所有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病休、借调、停薪留职、抽调到教育局系统外的不参加考核,支教教师在受援学校考核)。
三、考核时间范围
2014年11月至2014年12月28日
四、考核内容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
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爱岗敬业,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敷衍塞责。
3、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对待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不歧视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4、教书育人。诲人不倦,循循善诱,认真遵循教育规律,因材施教,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致力培养学生良好品德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依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坚守高尚情操,以身作则,知荣明耻。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赏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用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案及评分细则。学校师德考核小组对照《利辛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师德考核量化测评表》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考核方案,提交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然后公布实施。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增加附加分。
①见义勇为受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加10分。
②年度内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有关
部门评为先进工作者、道德模范的加10分。
2、具有下列情形、每一次扣5分。
①在课堂上抽烟或使用通讯工具的;
②接受学生和学生家长宴请的;
③不注意教师形象,穿拖鞋、无袖衫或奇装异服进入教学场所的。
3、具有下列情形,经举报、查实一次扣10分。
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但没有造成后果的;
②上课前饮酒的;
③参与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情节较轻的;
④不备课或无教案上课的;
⑤让学生、家长代批作业,或作业批改敷衍了事的;
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的;
⑦未经批准到校外兼职、兼课的;
⑧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接受家长礼品、礼金的;
⑨有公开歧视学困生言行的;
⑩向学生、家长推销教辅资料,情节较轻的。
(二)考核评价方式。师德考核主要采取按细则评分的形式,满分100分,最终结果以等级呈现;师德考核评价采取“三评价”的形式,即:学生评价占40﹪,教师自评占30﹪,学校综合考核占30﹪。
1、查阅资料。查阅教职工2014学年度以来有关“德、勤、能、绩”的记载和相关资料。
2、考核评价程序。
①学生评价。主要通过问卷、测评、个别谈话等到方式向学生子解任课教师在学生中的师德表现。
②教师自与互评评。先由教师本人根据评价内容进行自我评分,再由教师互评量分。
③学校综合考评。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依据学校考核细则对所有教职工统一进行评价。
④师德考核分=测评分+增减分
⑤公示考核结果。以领导小组的名义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要及时予以以核实、纠正。
⑥填写考核登记表。每个教师填写一式三份师德考核登记表,一份交教育局人事股存入人事档案,一份交中心学校留存,一份由学校存档。
六、考核等次
(一)根据教职工师德的综合考评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确定等次。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位不合格: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毁坏学
校名誉的;
3、组织或参与对学生的有偿补习活动,或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
集体补课的;
5、品行不端,歧视、侮辱学生的;
6、在工作岗位遇到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保护
学生人身安全的;
7、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定、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的;
8、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
9、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授受学生和家长财物的;
10、擅自停课、缺课或擅自离手的;
11、拒绝交流培训或“支教”不到岗的;
12、违纪违法被定案查处的;
13、考核期间所任学科在市县级教学质量检测中合格率不足50﹪,且低于全县平均合格率10个(含10个)百分点以下的,从2011学年度开始执行。教学质量检查合格率参照2014年下期和2015年上期综合考核;
14、因管理失职,导致发生恶性事件的;
15、一学年内累计5次以上(含5次)上课不备课或无故缺课被查处通报的;
16、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七、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0﹪的人选为师德考核优秀等次。
2、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不低于教职工绩效考核的20﹪的权重计入教职工绩效考核成绩,并于年度考核挂钩。
3、在教师聘任、晋级、晋职中,师德考核优秀者优先考虑。
4、教师年终考核评“优”从师德考评等次为“良好”以上的教师中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