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课件.
p2p网贷平台分析新 ppt课件

➢ 线上线下共同获取贷款项目的模式 根据贷款项目审核方式的不同,P2P平台主要包括:
➢ P2P平台审核项目
这种模式的P2P平台对风控的要求很高,风险也主要由平台或其关联公司来承担。
5 P2P行业风险分析
主要风险
➢ 1、政策风险。近年来,监管层对P2P行业的监管不断加大,在明确的监管政
策未落地之前,行业的发展空间和速度存在很大变数。
➢ 2、系统风险。P2P网贷平台天生具有互联网基因,在网络信息安全、交易系
统硬件方面存在风险,P2P网贷平台正逐渐成为黑客眼中的一块“肥肉”, 黑客入侵平台事件频发,据媒体报道2013年,国内有近70家网贷平台因黑客 事件宣布关门。
5、设立资金池。平台公司在没有明确借款人的情况下吸 引贷款,囤积大量存款,在出现合适的借款人时进行借 贷,而贷款人对于贷款的去向不知晓。
6、自身担保。平台公司为吸引贷款人,以其平台本身为 项目进行担保,以达到保证收益的宣传目的。
一是搞资金池,即一些P2P网 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 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 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 贷人资金进入平台账户,产生资金 池。
中国P2P公司数量及增长率
数据来源:网贷之家&网贷天眼
• 截止2014年二季度,中国P2P公司1184家。 • 另有统计表示截止2014年,我国P2P网贷公司数量已将近
2000家。
按地域划分p2p交易排名
网贷之家
数据来源:网贷之家&网贷天眼
易P2P网贷研究院
成交额占前三的省 级地域分别是: 广东省317.14亿元 浙江省195.56亿元 北京市133.35亿元
民间借贷案例警示教育(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民间借贷活动日益频繁。
然而,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合同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原因,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层出不穷,给借贷双方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本文将以一起真实的民间借贷案例为鉴,对民间借贷的风险进行警示教育,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二、案例背景2018年,张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好友李某借款10万元。
双方口头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10%。
借款到期后,张某未能按时还款,李某多次催讨无果,遂将张某告上法庭。
三、案例分析1. 案例中存在的问题(1)合同不规范。
张某与李某之间仅口头约定借款事项,未签订书面合同,导致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
(2)利率过高。
双方约定的年利率为10%,超过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36%的上限,属于无效利率。
(3)证据不足。
张某与李某之间只有口头约定,缺乏书面证据,导致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难以证明借款事实。
2. 案例启示(1)签订书面合同。
民间借贷双方在借款前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事项,避免口头约定带来的风险。
(2)遵守国家利率规定。
借款利率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超过36%,超过部分无效。
(3)保留相关证据。
借贷双方应保留借款凭证、还款记录等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四、警示教育1. 提高法律意识。
民间借贷双方应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自身法律意识,避免因法律知识匮乏而遭受损失。
2. 严格审查借款人。
在借款前,应严格审查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降低借贷风险。
3. 选择正规渠道。
尽量通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正规渠道进行借款,避免参与非法借贷活动。
4. 妥善保管合同。
签订合同后,应妥善保管,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权益。
五、结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频发,给借贷双方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通过以上案例警示教育,我们应加强法律意识,规范借贷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银行个贷培训》PPT课件

(3)商户俱乐部:通过商户俱乐部的注册资料获取企业的行业分类、从业年限等信息。
(4)市场管理方:通过市场管理方自身的系统获取企业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年租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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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营销
现有零售客户的数据挖掘:通过基本信息及交易记录
信用卡金卡以上且职务为经理级以上的客户
行业部客户:大型企业的中小供应商或分销商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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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贷品牌效应不强
现状: 1、缺乏统一规划,资源投放不足 2、个贷服务标准建立滞后 意见: 1、树立良好的客户体验,以服务创品牌,合川支行在品牌创效已达到了
极致。 2、持续的传播与应用,加大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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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现象:
1、办贷时间太长,客户心理承受时间为7天,现行需要20天,从客户提交完 资料之日起计算。商户贷关注办贷时间,消贷客户关注利率。
第三阶段:小额信用贷款全面网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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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房贷强化
房贷向非房贷转型,大力发展小微贷、个人经营性、消费贷
招行由2010年房贷占个贷的71.8%,降至2013年的54.6%
原因有四个:
1、规模管控,向高利润,支持中小微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同时 满足政治的需要
2、行业集中,风险控制
3、流动性需要,增强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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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分离执行不到位
现象: 1、信用贷款、保证贷款合同面签未执行双人 2、抵押登记未与调查人员分离 意见: 1、有条件设立担保办理岗,专职办理抵押登记 2、无法设置的,对于只有主任和信贷人员一人的,原则上由主任办 理抵押登记,有两名信贷人员的,由另一名人员办理
房贷和助业贷、农户小额贷款是不良贷款上升的三
民间借贷百度解释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
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
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
自03年以来,国家逐步放开了民间小额信贷的限制,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民间信贷产业得以快速发展。
法律保障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狭义的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依照约定进行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借贷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广义的民间借贷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货币或有价证券的借贷。
现实生活中通常指的是狭义上的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同时又是一种法律现象,具有以下几个主要法律特征:(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
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
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
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
不属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
第七章 P2P网络借贷《互联网金融概论》PPT课件

பைடு நூலகம்
P2P网络借贷的意义 第一,推动直接融资的展开; 第二,加快“影子银行”市场化; 第三,推动金融监管理念变革和监管方法创新; 第四,标准化民间借贷,挤压高利贷; 第五,推动征信体系建造; 第六,创新金融业风控手法。
二、国外P2P网络借贷的发展概况 全球第一家P2P网贷平台是在英国成立于2005年3月的ZOPA,它 的口号是:摒弃银行,每个人都可以有更好的交易;经营理念是: 减少中间环节,投资人和借款人在投资收益和借款成本方面能够获 得更好的效果。 现在最为成功的P2P网贷公司是美国的LendingClub公司,它成立 于2006年10月,最早通过Facebook开展业务。目前,LendingClub 在美国的市场份额为四分之三。 P2P网贷公司的另一个典型代表是Prosper。Prosper公司是美国 第一家P2P网贷公司。
3.我国P2P网络借贷发展模式: (1)无担保线上交易模式。 (2)有担保线上交易模式。 (3)线下交易模式。 (4)线上线下结合方式。
四、我国P2P网络借贷的风险分析 1. 我国P2P平台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形式的风险 (1)诈骗跑路风险。 (2)涉及非法集资风险 (3)挪用客户资金风险。 (4)产品异化风险。 (5)借款人高风险 (6)网络技术风险。 (7)外溢性风险。
信息化
第七章 P2P网络借贷
一、 P2P网络借贷的概念 P2P借贷模式,也称人人贷,是指有资金并且有理财投资 想法的个人,通过中介机构牵线搭桥,使用信用贷款的方式 将资金贷给其他有借款需求的人。借款者可以自行发布借款 信息,包括金额、利息、还款方式等,实现自助借款;借出 者可根据借款人发布的信息,自行决定借出金额,实现自助 式借贷。其中,由中介机构负责对借款方的经济效益、经营 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并收取账户管 理费和服务费等。如果支撑P2P借贷的中介机构是互联网平台 (公司),那么这个模式就是P2P网络借贷,简称P2P网贷。
第二节-银行借款PPT课件

概念
银行借款是指企业根据借款合同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借入所需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又称银行借款筹资。 一、银行借款的种类 可供选择的银行借款种类很多,按不同的标准进行不同的 分类: (一)按借款期限分类 按借款的期限课分为短期借款、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短 期借款是指企业借入的期限在1年内(含一年)的借款, 其主要用于满足生产经营周转需要,或临时性及季节性资 金调剂的需要;中期借款是指借款在1年以上(不含1年) 5年以下(含5年)的借款,其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四) 借款抵押
银行向财务风险比较大的企业或对信誉不太有把握的企业 发放贷款,有时候需要有抵押品担保,以减少自己遭受损 失的风险。抵押品经常是借款企业的应收账款、存货、固 定资产以及股票、债券等。银行接受抵押品后,将根据抵 押品的面值决定贷款金额,一般为抵押品面值30%~50%。 这一比例的高低,取决于抵押品的变现能力和银行的风险 偏好。抵押借款的成本通常高于非抵押借款,这是由于银 行主要向信誉好的企业提供非抵押贷款,而将抵押贷款看 成是一种风险投资行为,所以收取较高的利率,同时也是 因为银行管理抵押贷款要比管理非抵押贷款困难,故此往 往另收手续费。
(二)周转信贷协定
周转信贷协定,是指银行与企业签订的银行承诺提供不超 过某一最高限额的贷款的协定。它是一种正式的信贷限额。 这种协定往往具有法力效力。在协定规定的期限内,借款 人可自由地使用其信贷额度,只要企业的借款总额未超过 最高限额,银行必须满足企业任何时期提出的的信贷额度向银行支 付一定比例的费用,以补偿银行所作出的承诺,故称为承 诺费。
中经常占用资金;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借入的期限超过5年 得借款,主要用于固定资产的构建、固定资产的更新和改 造、科研开发和新产品的试制等。
民间借贷案例库案例

民间借贷案例库案例案例一:借条的重要性。
老张和老李是多年的老街坊。
有一天,老李找老张说自己儿子要结婚,差点钱装修房子,想跟老张借3万块。
老张是个热心肠,二话没说就取了3万现金给老李。
当时就他俩在场,也没写个借条啥的,就全凭老李口头一句“老张啊,你放心,过个一年半载肯定还你。
”可这日子过得挺快,一年过去了,老张的儿子也打算买房,老张就寻思着找老李还钱。
结果呢,老李却不认账了,说根本没借过这钱。
老张那叫一个气啊,可是空口无凭,没有借条,去法院起诉都困难。
最后只能吃了这个哑巴亏,老张逢人就说:“借钱给人啊,再熟也得写借条,这可是血的教训。
”案例二:高利息的陷阱。
小王是个刚工作没几年的年轻人,手头有点紧巴,但又想换个新手机。
这时候他认识了一个所谓的“民间借贷大哥”,这个大哥说可以借给他5000块钱,但是利息有点高,一个月利息得500块,三个月内还清。
小王脑子一热,心想反正自己三个月工资怎么也能还上,就借了。
结果第一个月发了工资,还了利息500块后,发现剩下的钱根本不够生活开销。
第二个月就开始还不上利息了,那个大哥可就不依不饶了,天天打电话催,还跑到小王公司去闹,说小王是老赖。
小王这才意识到自己掉进了高利息的陷阱,本来只是想轻松换个手机,这下工作和生活都被搅得一团糟。
案例三:中间人惹的祸。
小赵和小孙都是小周的朋友。
小孙想做个小生意,但是缺10万块钱的启动资金,就找小周帮忙问问有没有人能借给他。
小周就把小赵介绍给了小孙,小赵觉得小周的朋友应该靠谱,就借给了小孙10万,小周在中间还拍着胸脯说:“放心,小孙这人我了解,肯定按时还钱。
”谁知道小孙的生意赔得一塌糊涂,根本还不上钱。
小赵就找小周,觉得小周既然做了中间人,就应该负责。
小周也很委屈,他说:“我只是牵个线,又不是我借钱,我哪能负责啊。
”这三个人就因为这10万块钱闹得不可开交,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最后小赵没办法,只能起诉小孙,而他和小周的关系也变得很僵。
案例四:抵押的风险。
个人贷款业务的风险与防范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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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业务的风险与防范
二、当前个人信贷业务存在的主要风险
5.自身风险
自身风险是指银行在从事个人贷款业务中,因制度不健全、管理不 规范、人员素质差等原因造成的风险。主要表现在:
一.金融机构信贷人员跟不上业务发展的速度的需要,难以做到对每笔 个人贷款进行连续、全面、有效的跟踪监控管理。加之业务素质低,跟 不上个人信贷业务发展的需要。 二.是银行信贷管理人员有章不循,执章不严,内部管理混乱,监测、 检查、管理和清收贷款不力,不能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导 致贷款风险的产生。 三.是指导思想出现偏差:在各家银行抢市场,增份额、加大对个人贷 款营销力度的大气候的形势下,不少客户经理出现了重市场营销,轻贷 款风险管理现象,片面追求个人贷款数量的高速增长,忽视了对个人贷 款质量的监管。
范,合同签名不当的行为; • 检查受托支付是否落实到位了; • 核实借款资金的用途是否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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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业务的风险与防范
(3)贷后管理
贷后管理 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 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全过程信贷管 理行为的总和,包括账户监管、贷后检查、风 险预警、到期处理、贷款风险分类与不良贷款 管理、信贷档案管理、激励与约束等。
个人贷款业务的风险与防范21贷后管理的特征贷后管理是一种管理创新贷后管理是一种组织创新贷后管理是一种方法创新贷后管理是一种机制创新个人贷款业务的风险与防范22贷后管理的意义增强信贷全过程风险控制能力提高信贷资金安全性流动性与效益性适应客户结构变化促进信贷结构调整适应市场竞争和外部监管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提高信贷队伍管理水平保护爱护信贷人员是贷后管理工作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必然选择个人贷款业务的风险与防范23贷后管理工作是信贷经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贷后管理不到位就不能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管理竞争与安全的关系贷后管理不到位就不能在规避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利益最大化贷后管理不到位就不能落实好从低效信贷市场的退出贷后管理不到位就不能实现农业银行信贷的永续发展个人贷款业务的风险与防范24强化队伍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技能培训加快选拨个人客户经理的速度把有能力的年青人充实到个贷队伍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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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间借贷性质上与非法集资重合:裁定
驳回起诉,移送公检。 2、非法集资行为不追刑责:同一事实再次 提起民事诉讼,依然受理。
• 经济需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之下,中小微企业融资 难
• 官方正名:民间借贷便捷迅速,是正规金融的合理补充
• 待解问题:民间借贷粗放、自发、紊乱、盲目、无序、隐蔽 ,导致民间借贷风险渐增、隐患突出
• 司法层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激增,已经成为继婚姻家庭纠 纷之后第二位的民事诉讼类型,诉讼标的额逐年上升,司法 解决需要统一标准
应法院管辖案件。
《规定》逐条分析:第四条
第四条:民间借贷案件中保证人的诉讼地位
条文规定 分析
第四条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 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 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 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 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 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 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 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规定》的主要内容
2015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三十三个条文,十大主要问题
• 民间 借贷 界定
• 民间借 贷案件 受理管 辖
• 民刑 交叉 问题
• 民间 借贷 合同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效力
• 互联网 借贷平 台责任
• 民间借 贷与买 卖合同 混同
• 企业拆 借 • 民间借 贷合同 无效情 形
• 虚假民 事诉讼
• 民间借 贷利率 与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学习会议
江西饶诚律师事务所 张洪花 (2015年8月) 江西饶诚律师事务所
目录
1
民间借贷的定义、特征
主 要 内 容
2
《规定》出台的背景
《规定》的主要内容 《规定》逐条分析 《规定》引发的思考及相关案 例分析
3
4
5
民间借贷的定义
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 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 金融通的行为
1 2
• 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 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
3
• 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 • 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 拥有支配权的财产 • 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 贷双方约定
4
5
出借的资金必须属于出借人所有或者拥有支配权的自有 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
住址:
日期:年 月 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日期:年 月 日
日
提示 ①借条应当写明“借到”多少钱,不宜写“借”多少钱。“借到”表示借款人已经 收到了借款。 ②借条写清身份证号码和住址,方便将来起诉。出借人也可以要求借款人 和保证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存档。
《规定》的出台背景
︽ 规 定 ︾ 出 台 的 四 个 主 要 原 因
银行、金融公司等。 2、民间借贷纠纷与金融贷款纠纷性质不同,归不同法律 调整(私法VS公法),本《规定》只适用于民间借贷案 件。 3、思考: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 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小额
贷款公司的设立依据是央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但审批 权下放省级金融办,按照一般服务型工商企业征收5%营业税而非金融机构 的3%;最高法《民事案由规定》将“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纳入借款合同纠 纷但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企业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自 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并列】
《规定》逐条分析:第二条
第二条:民间借贷案件的起诉与受理
条文规定 分析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 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 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 1、起诉条件: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 系存在的证据。 证须在起诉时一并提交。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 2、债权凭证没有明确债权人:法院也会受 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 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 理。 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 3、原告债权人资格不适格:先受理,之后 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 裁定驳回起诉。 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 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 诉。
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超过部分无效
目的必须合法,不得为他人从事非法活动提供借贷
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借贷行为无效,例如企业以 借贷名义向职工、社会非法集资的行为无效;企业以借 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行为无效
借条条一般书写格式: 借 条 兹×××(借款人)向×××(出借人)借到人民币××元整(大写 : )。双方约定按照年(月)利息×%计算利息。还款期限×年× 月×日前。 此据 借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1、保证人是否会被追加为共同被告,首先 看保证方式:一般保证VS连带保证。
2、唯一“应当”追加的情形:一般保证中,
原告仅起诉保证人时,追加借款人。 3、主审法官具有裁量权,原告具有选择权。
《规定》逐条分析:第五条
第五条: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及非法集资时的处理
条文规定 分析
第五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 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 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 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 安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 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 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 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 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 理。
《规定》逐条分析:第一条
第一条:民间借贷的界定
条文规定 分析
1、民间借贷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 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 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 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 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 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 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 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 定。
《规定》逐条分析:第三条
第三条:民间借贷案件的履行地(司法管辖权)
条文规定 分析
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 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 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 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 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1、民间借贷纠纷,尊重协议管辖;
2、推定:接受货币一方为合同履行地,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