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9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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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1266号提案的答复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1266号提案的答复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1266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07.11•【字号】闽交运函〔2022〕126号•【施行日期】2022.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1266号提案的答复黄祥谈委员:《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推动汽车客运站可持续运营的建议》(20221266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受出行结构调整和疫情影响,道路客运持续萎缩,全省汽车客运站经营普遍处于亏损状态。

2020年全省汽车客运站总收入2.88亿元,总支出4.27亿元,亏损1.39亿元。

为应对疫情影响,提升客运站服务能力,交通运输部先后出台多项政策,鼓励客运站经营者可在不改变基本服务功能的前提下,根据客流变化和市场需要,拓展餐饮、住宿、娱乐、商贸等服务功能,实现“站商融合”。

全省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对于传统客运站转型升级、“站商融合”发展意愿强烈,拟用商业开发的总建筑面积约41.4万平方米(占比41.2%),开发主要用途为酒店、卖场、餐饮、办公、店面以及批发零售等。

客运站站商融合转型升级后,可大幅提高客运站土地复合利用水平,促进商贸金融、旅游餐饮、购物娱乐等关联消费产业集聚,实现传统客运站向一体综合服务设施转型发展,提升客运企业综合竞争力,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推动汽车客运站可持续运营。

按照交通运输部工作要求,切实解决客运站“站商融合”发展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卡点,我厅专门组织基层调研,研究出台纾困解难扶持政策。

一是要求地方政府配套并落实客运站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土地出让金返还、税费减免、贷款利息减免等各类资金扶持的,按照相应比例予以省级资金扶持。

二是要求地方政府落实土地用途混合使用政策,增加客运站项目的商务、商业、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和社会停车场等用地类别范围的,按照相应比例予以省级资金扶持。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01号建议的答复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01号建议的答复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01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3.04.13•【字号】闽交执法函〔2023〕7号•【施行日期】2023.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01号建议的答复黄晞代表:《关于立法推进公路桥下空间合理利用,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建议》(第1601号)由我厅会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一、公路桥下空间利用上位法规定及部分省份做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

但对于上述禁止情形之外如何合理利用桥下空间,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还没有明确的规定。

我们也注意到国内部分省市作了有益的探索,如:2017年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合理利用管理试行办法》、2020年的《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条规定、2021年10月修订的《佛山市公路和城市道路桥梁桥下空间管理利用办法》等,均对桥下空间安全合理利用持肯定态度。

二、我省对公路桥下空间利用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都对您提出公路桥下空间的合理利用持积极态度,同时也提出了一些的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认为:公路桥下空间利用必须坚持依法、无害、安全三个原则;公路桥下空间的合理利用目前尚未在全国各地完全推广开,存在一定争议,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理解也有待进一步明晰;我省公路桥下空间可以优先考虑建设园林绿化苗圃,逐步探索其他安全合法利用模式,对其专门立法也应审慎推进;建议结合实际,加快推进我省公路桥下空间利用实践,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出台一些切实管用的政策措施,积累实践经验,开展立法研究。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1027号提案的答复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1027号提案的答复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1027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06.29•【字号】闽交运函〔2022〕118号•【施行日期】2022.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1027号提案的答复省民革:《关于加快建设乡村物流体系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20221027号)由我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商务厅办理。

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各级各单位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扎实推进乡村物流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交通通道作用稳步提升。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大力推进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建设,统筹整合农村物流资源,持续打造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切实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截至2021年底,全省公路通车总里程突破11万公里。

高速公路通车里程6015公里,综合路网密度居全国各省第三位、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与周边省份联接通道达18个,实现全省所有县城15分钟内上高速,80.6%陆域乡镇30分钟内上高速。

全省所有县城连接二级及以上普通公路,97%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制村100%通硬化路和通客车。

武平县“交通运输+邮政快递融合”、沙县区“电子商务+农村物流”获评交通运输部全国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有力促进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和乡村物流体系的发展。

(二)商贸流通设施持续完善。

省商务厅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为抓手,着力推动全省农村电商发展。

目前全省在建国家级示范县共有24个,累计已有国家级示范县39个。

我厅积极指导推动各示范县建设完善包括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在内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促进农村产品网络销售。

大部分示范县对县城到村物流资源进行整合,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与乡镇快递网点,结合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共同建设物流配送网点,提供快递物流服务,着力解决农村电商“最后一公里”问题。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76号建议的答复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76号建议的答复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76号建议
的答复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交运函[2017]54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17.05.03
【实施日期】2017.05.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76号建议的答复
(闽交运函〔2017〕54号)
《关于规范城市公交车交通运行的管理的建议》(第117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我省各地城市化进程加快,各级政府和部门高度重视城市公交发展,不断加大投入,城市公交发展较快。

我厅出台了《关于印发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等3个文件的通知》(闽交运〔2014〕23号)等政策文件,推动省委省政府连续6年将“提升城市公交服务优先便民工程”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并纳入对市、县政府绩效考评。

截至2016年底,我省投入省级城市公交车辆更新购置补助资金达12亿元,累计新增、更新城市公交车辆近1.2万辆,城市公交车辆增加至1.82万辆,较2010年
增长16.2%。

全省90%以上公交车辆达到国Ⅲ以上排放标准,较2010年。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10号建议的答复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10号建议的答复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10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4.05.19•【字号】闽交规函〔2024〕82号•【施行日期】2024.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10号建议的答复闽交规函〔2024〕82号黄闽榕代表:《关于支持顺昌至连城县际高速公路列入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的建议》(第1510号)由我厅会同省发改委办理。

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您所提的“顺昌至连城高速”,由顺昌至将乐、将乐至明溪、明溪至清流、清流至连城四段高速组成。

这四段高速建设有利于强化顺昌、将乐、明溪、连城等相邻县之间的便捷联通,且可纵向串接福银高速、莆炎高速、泉南高速和长深高速,促进国家高速在闽西北区域交通流的快速转换,对完善区域路网布局,推动苏区老区振兴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该四段高速均已列入我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属“两通工程”中的“邻县高速通”项目,沿线各地正在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属于国家事权,鉴于《国家公路网规划》于2022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后由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印发,目前仅实施1年多,近期再调整的可能性不大。

我们将密切关注国家公路网规划调整动态,待国家启动调整工作时,我们将会同三明、南平、龙岩等地市,积极向国家部委争取增列规划。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领导署名:陈岳峰联系人:吴智磊联系电话:*************福建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5月19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005号建议的答复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005号建议的答复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005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1.08.20•【字号】闽交规函〔2021〕174号•【施行日期】2021.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005号建议的答复黄闽榕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将顺昌至连城高速公路项目列入省“十四五”建设规划的建议》(第6005号)由我厅会同省发改委办理。

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我们历来高度重视三明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积极支持包括高速公路在内的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

近年来,在省市共同努力下,三明市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日趋完善,交通条件不断提升,进一步适应了革命老区群众便捷舒适的出行需求,为发展区域社会经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挥了积极的支撑保障作用。

我们赞同您关于完善综合交通网络,主动融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促进产业经济发展的理念和思路。

根据路网布局规划方案,三明市境内南北走向的高速公路通道东有已建成的国高长深线、西有正在规划建设的浦武高速公路,这两条平行线路的间距约为60~80公里,可以适应三明市未来一定时期的快速交通需求。

您建议规划的顺昌至连城高速公路位于上述两条线路之间,当前其交通运输通道功能主要由普通省道S308线将乐至明溪段、普通国道G534线明溪至清流段承担。

上述普通国省道路段均为已建成的二级公路,2020年的年平均日车流量约为2200辆,与高速公路年平均日车流量不低于15000辆的建设标准存在较大差距。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南平顺昌至龙岩连城之间的区域经济社会和交通需求的发展情况,统筹论证在该通道新增规划高速公路的问题,协调地方交通主管部门积极推动项目规划建设。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领导署名:黄祥谈联系人:吴智磊联系电话:*************福建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8月20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1272号提案的答复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1272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07.06•【字号】闽交规函〔2022〕100号•【施行日期】2022.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1272号提案的答复王京春委员:《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20221272号)收悉。

现答复如下:我厅赞同您提出的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十三五”以来,在各地各级的共同努力下,全省累计建设改造农村公路约1.6万公里,有力促进了全省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是农村路网通畅水平进一步提升。

推进以乡镇、建制村为节点的县道“四晋三”、乡道“单改双”等建设,乡镇通三级公路、建制村通双车道比例分别达到97%、60%。

二是农路管养成效逐步提升。

加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力度,启动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年活动,加强养护质量省级抽查并与养护省补资金挂钩。

2021年农村公路省级抽查路面PQI为81.07,总体处于良好水平。

三是示范创建引领不断增强。

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全省示范县创建,共创建33个省级示范县,其中9个获评全国示范县。

高品质打造美丽农村路“串珠成链”提升工程,开展最美乡村“福”路创建,2021年全省创建美丽农村路1336公里,平潭北部湾旅游公路等5条农村公路获评第一批“最美乡村‘福’路”。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福建省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充分发挥市县政府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的主体责任,加大地方投入力度。

二是鼓励各地积极拓展建设筹资渠道,通过整合涉农资金使用、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强化路产路权开发等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三是积极与交通运输部、省财政部门对接沟通,努力争取更多车购税、省级预算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并及时切块下达各地市。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006号建议的答复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006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1.08.20•【字号】闽交规函〔2021〕173号•【施行日期】2021.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006号建议的答复黄闽榕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增设福银高速积善高速互通口及连接线的建议》(第6006号)由我厅会同省发改委办理。

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我厅高度重视三明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积极支持包括高速公路在内的交通建设。

近年来,在省市共同努力下,三明市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日趋完善,进一步适应了当地群众日益增长的便捷舒适出行需求,为发展区域社会经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挥了积极的支撑保障作用。

2020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下,为持续提升高速公路网的覆盖范围,让更多的乡镇、重要旅游景区和产业园区30分钟内上高速公路,全省正在全面推进实施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

您建议增设的积善互通位于既有福银高速将乐互通与万安互通之间,距离较近的将乐互通约9公里;您所提的积善工业园和常口村等地通过将乐互通已经可以实现30分钟内上高速公路。

为支持地方产业发展和老区苏区振兴发展,我们赞同您关于进一步提升该区域上下高速公路通行效率的理念和思路,已经就增设互通事宜会同三明市、将乐县开展研究,目前正在统筹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交通量增长变化情况以及技术条件等因素,综合论证互通设置方案,适时推动项目规划建设工作。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领导署名:黄祥谈联系人:吴智磊联系电话:*************福建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8月20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67号建议的答复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67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4.05.19•【字号】闽交规函〔2024〕90号•【施行日期】2024.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67号建议的答复闽交规函〔2024〕90号黄福华代表:《关于加快实施甬莞高速榜头互通及接线工程建设助推榜头镇级小城市和乡镇便捷通高速发展的建议》(第1667号)收悉。

现答复如下:您所提的甬莞高速榜头互通及接线工程,为2020年全省“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首轮项目库内项目。

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莆田市提出该项目投资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且项目路线方案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难以绕避,无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因此,2023年我厅会同省发改委开展“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项目库调整工作时,根据莆田市政府申请,将该项目调出“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项目库。

您提出的提升榜头、书峰、社硎等乡镇通达高速公路便捷水平,服务沿线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我厅将认真研究并指导督促莆田市、仙游县交通运输部门,深化“甬莞高速榜头互通及接线工程”项目“工可”等前期研究论证,落实项目用地保障,合理降低工程造价,完善资金拼盘方案。

一旦该项目条件成熟,我厅将会同省发改委,积极支持莆田市按程序申请重新纳入“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项目库并加快实施。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陈岳峰联系人:温旭东联系电话:*************福建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5月19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1286号提案的答复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1286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07.08•【字号】闽交规函〔2022〕104号•【施行日期】2022.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1286号提案的答复张晓霞委员:《关于全方位推动福建港口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建议》(20221286号)收悉。

现答复如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港口经济发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港航高质量发展。

您提出的整合港口资源、推动港口与临港产业联动发展、加强闽台港口合作、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等建议,与我省工作部署高度契合,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我厅将结合您的建议,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港口,推动港口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加快港口资源整合,优化港口功能布局。

积极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的《福建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引导沿海各港合理分工,协调可持续发展。

厦门港重点发展集装箱运输,进一步巩固提升集装箱干线枢纽港地位,做大做强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福州港重点加快江阴港区和罗源湾港区整体连片开发,打造集装箱和大宗散货协调发展的现代化综合性港口;湄洲湾港重点推进罗屿整岛开发和湄洲湾南岸油品化工泊位建设,打造东南沿海大宗散货中转基地和湄洲湾石化产业基地;泉州港重点推动石湖和石井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建设,服务泉州经济和制造业发展。

目前,我厅正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港口建设重大项目,推动各港合力分工、协调发展。

二、加快重点港区连片开发,推动港口与产业联动发展。

一是加快推进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三都澳港区漳湾、厦门港古雷港区将军澳等作业区大型散货泊位建设,服务港口后方钢铁、铜铝、纸浆等制造产业发展;二是推动厦门港古雷、泉州港斗尾、福州港江阴等港区油品化工泊位建设,服务石化产业基地发展;三是积极推进福州港松下、厦门港招银、湄洲湾港秀屿等港区粮食散货码头建设,服务港口后方粮油加工企业发展;四是积极推进泉州港石湖和石井作业区集装箱泊位建设,服务泉州石材加工、鞋服箱包、陶瓷等制造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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