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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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清单

三年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清单

三年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清单一、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破坏。

为了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我国提出了三年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有力措施,全面整治环境问题,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二、整治目标1. 实现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0%以上;2. 水污染治理率达到80%以上;3. 土壤污染治理率达到70%以上;4. 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达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三、整治重点1. 大气污染治理(1)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推动超低排放改造;(2)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推动清洁能源汽车普及;(3)加强城市扬尘治理,改善空气质量。

2. 水污染治理(1)加大工业和农业污染治理力度,确保水质达标;(2)推动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3)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3. 土壤污染治理(1)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掌握土壤污染状况;(2)推动工业废弃物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3)加强土壤修复工作,恢复受污染土地功能。

4. 生态环境保护(1)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严格保护自然生态系统;(2)推动生态修复工程,恢复受损生态系统;(3)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四、整治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2.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3. 加强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推动环境治理工作透明化;4. 推动环保科技创新,提高环境治理技术水平;5. 加强社会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

五、整治保障1. 健全环境治理资金保障机制,确保资金到位;2. 加强环保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环保工作专业化水平;3. 加强环境治理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六、总结展望三年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清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环境治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这一方案,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2—2014年)为进一步做好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省政府2011年12月2日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动员大会会议精神和渭河水质三年变清的要求,依据省、市政府签订的渭河治理目标责任书和《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年)》,特制定本方案。

一、渭河污染治理现状(一)“十一五”渭河污染防治的主要成果“十一五”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渭河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渭河治理、宝鸡先行”的要求,将生态环保列入全市十件大事。

通过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厂建设、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环境准入,渭河水质得到明显改善,我市渭河干流出境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

截止2011年,出境断面COD较2005年下降了52%;魏家堡断面COD较2005年下降了50.7%,氨氮较2005年下降了63.5%;小韦河出境断面COD较2005年下降了92%,氨氮较2005年下降了69%。

十一五期间,在我市GDP年均增长14.6%的情况下,万元GDP排放总量平均下降了11.3%,实现了经济增长与环境质量改善的双赢。

(二)渭河污染现状虽然渭河水质近年来有了很大改善,但距省政府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渭河干流出境、渭河支流小韦河出境、魏家堡引水渠监控断面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无法稳定达标。

随着百万人口大城市及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主要污染物排放将呈10%左右的速度递增,渭河水质改善面临巨大压力。

(三)渭河污染的主要成因一是工业污染结构性特点突出。

我市造纸、化工等涉水重污染行业几乎全部集中在渭河流域,尽管“十五”和“十一五”期间淘汰了部分产能,但这些行业仍然是渭河工业污染的主要来源。

目前,渭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国控、省控污染源共38家,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7580吨和603吨,分别占我市工业污染物总排放量的93%和95%以上。

这些高污染行业排污强度大、治理难,也是规避监管、违法排污的重点对象。

2023-2025节能环保工作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节能环保工作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节能环保工作三年行动方案一、背景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日益严重,节能环保已成为各国政府和企业共同关注的焦点。

为了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们制定了2023-2025年节能环保工作三年行动方案。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面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具体目标如下:1.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5%。

2.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

3.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空气质量、水质等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三、重点任务1. 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降低煤炭消费比重。

2.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强能源管理,降低单位产值能耗。

3. 治理环境污染:加大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实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工程。

4. 发展循环经济:推广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废弃物回收利用率,降低资源消耗。

5. 加强生态保护: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四、政策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节能环保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提高法律法规执行力度。

2. 加大财政支持:设立节能环保专项资金,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

3. 强化政策引导:实施差别化电价、水价政策,鼓励企业节能减排。

4. 促进技术创新:加大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力度,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

5. 加强监管执法:严格节能环保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组织实施1. 建立领导小组:成立节能环保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2. 制定实施方案: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节能环保实施方案。

3. 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在节能环保工作中的责任和任务。

4. 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节能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节能环保意识。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品清湖生态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品清湖生态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品清湖生态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2.26•【字号】汕府办〔2022〕54号•【施行日期】2022.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品清湖生态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汕府办〔2022〕5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品清湖生态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2月26日品清湖生态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海洋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保护好海洋生态环境是关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使命和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品清湖海洋生态环境持续稳定改善,确保“十四五”时期将品清湖建成美丽海湾的目标达成,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汕尾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的具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海洋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品清湖污染防治的目标定位和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贯通陆海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总要求,以美丽海湾建设为目标,以改善品清湖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压实品清湖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主体责任,统筹陆域和海域污染防治工作,强化从源头至末端全链条治理,努力将品清湖打造成生态之湖、景观之湖、人文之湖,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汕尾高质量发展之路。

(二)基本原则陆海统筹、综合治理。

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兼顾的原则,系统谋划入海河流污染整治和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紧密衔接,强化从源头至末端全链条治理,实现流域环境质量和海域环境质量的同步改善。

环境保护治理三年工作方案

环境保护治理三年工作方案

环境保护治理三年工作方案为了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问题,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我国提出了《环境保护治理三年工作方案》。

本方案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工作:一、加强环境监测与评估1. 提高环境监测覆盖率,建设遥感监测系统和环境监测网络,完善环境监测与评估体系。

2. 加强环境数据共享,利用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提高数据处理和分析效率。

3. 加强对环境质量评价,定期发布环境质量报告,全面了解环境状况。

二、加强环境保护与治理1. 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大气污染源监测和减排工作,确保空气清洁。

2. 推进水体保护与治理,加强对地表水、地下水和饮用水的监测和保护,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

3. 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监测、修复和治理,维护土壤生态系统健康。

4.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推动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生态修复工作,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三、加强环境执法与督察1. 建立健全环境执法体系,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性。

2. 加强环境行政处罚力度,依法惩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震慑效果。

3. 开展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解决环境热点问题和难点矛盾。

四、加强环境宣传与教育1. 加强环保宣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2. 推进环保教育,引导学生和群众加强环保知识学习,传播环保理念。

五、加强跨部门协作与国际合作1. 加强环保部门与相关行业的协作,形成合力推进环保治理工作。

2. 深化国际环保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推动环境治理工作的国际化发展。

总之,《环境保护治理三年工作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环保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希望广大环保部门,相关行业和全社会积极响应,共同努力,为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生态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愿我们的家园更加清洁美丽,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28•【字号】•【施行日期】2023.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新乡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2023年9月20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9月28日新乡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南省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豫政办〔2023〕3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守牢法律法规、环保标准、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个底线”,严把准入、执法、督察问责“三个关口”,强化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新乡。

二、主要目标全面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浓度低于4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7.5%,重污染天数比例不高于1.5%;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70%,劣V类水体和县级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新乡建设取得新成效。

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方案

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方案

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方案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方案是指对于当前社会存在的问题,政府、社会公众、企业等各个方面联合出台的一项举措,旨在通过三年的时间,在多个领域对问题进行全方位的整治和解决,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效率,推动可持续发展进程。

一、专项整治的目的及意义专项整治的目的在于,彻底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缩小贫富差距,提升社会的公平正义、安定和谐程度,打造和谐社会。

通过专项整治,能够明确社会存在的困境和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解决,进一步增强社会各方面的管理能力,提高社会治理效率,营造有序的社会环境,从而让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满的生活。

二、专项整治的内容专项整治的内容,应该是在当前社会存在的问题进行准确的剖析和定位,从而有针对性地确定整治的范围、方向和方法等。

例如,对于当前出现的大气污染问题,专项整治的内容就应该是对整个社会空气质量的监督、管控以及污染治理等方面展开全面的整治。

对于当前比较普遍的欠薪问题,专项整治的内容必然是对于企业欠薪行为的制约、惩处以及社会救助制度的完善等等。

三、专项整治的时间安排专项整治的时间安排,应该是根据问题的严重性、整治的难度以及限时解决问题的要求等方面来制定的。

通常,三年的时间是一个较好的选择。

一方面,时间可以长一些,可以让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举措不断实践、改进,最终达到一个更加令人满意的成果。

另一方面,三年时间又不会太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决策的及时性、效率性以及全局性。

四、专项整治的实施方式专项整治的实施方式,必须是多方联合、利用社会资源、分区块、分阶段地进行。

例如,通过政府投入、企业支援、社会参与等多方面的方式来调动社会各方的活力,以达到项目的有效治理和专项整治的落实。

在整个过程中,还应该有明确的任务分工、详细的治理标准和严格的督查评估机制。

目的在于通过有效的管理,保证整治工作的扎实有力,并达到预期目标。

以“长津湖污染治理专项整治方案”为例,1. 目的与意义:专项治理长津湖的水体污染,提高生态环境指数,缓解基础设施压力,推动地方社会绿色发展进程。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一、背景当前,我国面临着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等问题的严峻挑战,环境治理已成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焦点。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构建生态文明,改善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制定了三年专项整治方案,以有效应对环境问题。

二、目标1. 到2023年,各项环境指标明显改善,空气、水质和土壤质量明显提高,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

2. 通过三年整治,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的全面落实,全面改善环境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安全。

3. 加快推进环境法治建设,完善环境执法监管机制,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三、重点任务1. 大气环境整治重点完成各级政府确定的大气污染整治工作任务。

加强重点城市大气环境管理,控制重点污染源排放,推进清洁取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加强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确保大气环境质量可持续改善。

2. 水环境整治加强水污染治理,完善水环境保护政策,推动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

重点治理黑臭水体,实行严格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保护水资源生态环境。

3. 土壤环境整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排查土壤污染状况,制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措施,推动土壤污染治理。

加强土壤环境监测与评价,探索土壤修复技术,建立健全土壤保护制度。

4. 生态环境整治推动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开展生态补偿制度改革,加强森林防火、沙尘暴防治等工作,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工作,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5. 环境执法监管完善环境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建立环境执法监管网络,加强环境执法力量建设,增强环境执法监管能力,严格追究环境违法行为责任。

6. 环境信息公开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增加环境信息公开透明度,提高社会公众环境意识,促进环境治理合力。

四、工作措施1. 强化政策法规支撑制定出台一系列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促进环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环境保护法治化。

2. 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力度,保障环保项目的实施,推动环境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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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化水污染治理,加快水生态修复,促进水环境质量稳定提升,根据《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守水环境质量底线,以水环境质量提升为核心,以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为着力点,深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精准施治〃,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建设安全、健康、美丽的幸福河湖,持续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助力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4年,国控重点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n类)比例不低于80%,V类及以下水体保持动态清零,重点河流I—m类比例达到100%,其中I—U类水质稳定达到80%以上。

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m类比例达到国家年度目标。

到2025年,国控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口类,省控断面提升至口类。

三、重点任务
(一)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提升行动
深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管,
重点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划定、勘界立标,完成县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到2023年底,完成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实现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全覆盖。

推进第二水源洋后水库水源地保护和划定工作,持续提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确保居民喝上干净水、放心水。

(二)重点河流整治巩固提升行动
提升重点河流治理成效,实施重点河流生态治理攻坚战,结合安全生态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以未达到优良水质的重点河流为重点,逐步构建河流域水质与水量联动考核机制,全面落实〃源头管控〃〃一河一策〃和〃四有机制〃综合治理要求,分类梳理重点河流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强化重点河流水环境精细化治理,协同共促流域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扎实推进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持续提升断面水质,确保有效保障重点河流生态流量稳定。

(三)农村生活污水整治提升行动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分区分类治理,有效缓解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入河对重点河流断面水质改善的影响。

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要求,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80%,设施稳定运行率达95%以上,重点村庄全面完成治理。

分年度推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进一步加强管控类村庄农户三格化粪池尾水资源化利用,完善还田还林管网。

县城周边村庄的生活污水可通过管网收集入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农村万人集聚地区可实施连片治理,人口少于千人且分散的村庄可就地收储,罐车转
送至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工业废水深度治理行动
流域新建工业企业生产废水不得排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已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工业废水应当逐步退出。

其他地区已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工业废水,经评估认定为污染物不能被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的,依法限期退出,退出前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工业废水水质需达到行业特别排放限值。

加强化工类工业企业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推动实现厂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不外排、化工园区废水循环利用零排放、蒸发后杂盐合理处置,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开展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排查整治,加快推动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安装水质在线监控,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五)养殖污染整治提升行动
巩固加快发展种养有机结合的循环农业,全面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畜禽粪污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利用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补齐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短板,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

推进可视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粪污处理设施运行监管。

重点推进乡镇畜禽养殖整治工作。

规范水产养殖行业治理,对不符合养殖规划的网箱养殖等高密度养殖开展专项整治、清退,加强重点河流水产养殖整治,确保断面及重点河流断面稳定达标。

(六)河湖水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开展河湖岸带、水源涵养生态化改造建设,构建多梯度的生态景观空间,
提升河湖滨岸带生态系统完整性。

持续开展〃清四乱〃行动,全面清理河道内垃圾等废弃物,对影响河流水质的底淤进行清理。

实施水生态廊道保护与修复,因地制宜选择栽种亲水、耐湿植物,逐步恢复河流水生植被,恢复土著鱼类和水生植物,实现河湖从〃清〃到〃美〃提升。

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科学制定水资源调配方案,保障河流生态基流和生态需水,强化日常用水调度,保障安全水位。

积极开展湿地、入湖支流人工湿地建设,提升水质净化能力,有效发挥城市雨洪水蓄集能力。

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

(七)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整治提升行动
补齐城市污水治理设施短板,持续完善雨污分流,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或已超过设计处理能力80%的,实施新建或扩容工程。

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减少生活污水直排入水体,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考核要求。

完成以市域为单位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管网建设、运行维护捆绑打包,确保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

(八)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提升行动
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开展农田退水氮磷拦截沟渠等设施建设,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合理种植,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并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重点推进河湖游种植业管控,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
入推进测土配方施月厅口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推动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

(十)工业园区污水整治提升行动
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应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排污。

对于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采取相关整治措施。

排放含重金属、难以生化降解成分以及高盐度的工业废水,不得接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评估现有接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企业废水对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的影响,导致出水不能稳定达标的,要限期退出。

(十)进入河排污口整治提升行动
对入河(库)排污口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

对新设置的排污口要严格审批,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重点推进养殖尾水在线监管系统项目建设。

对已批准设置的排污口,要稳步推进规范化整治,设立标识牌并具备采样监测条件,实施〃一口一策〃。

结合河湖长制,建立排污口日常排查制度,落实排污口排查、整治责任,杜绝非法设置排污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深刻认识改善提升我市水环境质量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针对影响水质的污染源情况,认真分析对策并谋划水质提升项目,制定水体治理和水质提升实施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明确年度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形
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督查考核。

落实〃三化运作、专班推进、挂图作战、四单管理〃闭环落实机制,将水环境质量提升工作列入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实行水环境质量定期函告、通报制度。

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市政府督查室适时将进展情况进行〃点对点〃通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三)加强日常监管。

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各级河长严格落实〃巡、管、治、保〃四项职责,充分发挥河长办巡查机制,对流域断面点位及入河排污口应重点巡查。

严格按照《流域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管理办法》规定,对黑臭水体整治不到位、国考断面水质改善不力、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达标的予以约谈、通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措施不力、未完成水环境目标任务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强化资金保障。

要强化保障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

根据要求,针对辖区内流域存在的环境问题,以提升水质为目标,从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饮用水源地保护、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谋划一批水污染防治项目,积极申请资金支持,通过污染防治项目实施促进水质提升。

(五)强化运行管理。

加强水利工程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保障前期工作经费,提高前期工作质量。

强化建设管理,严把水利工程质量关,保障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尽早建成并发挥效益。

将非经营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及管理经费纳入预算,并给予适当补助。

(六)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发挥企业环
境信用体系激励和惩戒作用,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水生态环境保护正面典型,及时曝光被通报批评和约谈的负面典型。

发挥环保热线作用,及时办理群众反应的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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