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套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股权设置及人员界定办法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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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套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股权设置

及股东身份界定办法

五套村股权设置为单一形式的人口股,不设集体股、贡献股。股权享受对象的认定,遵循“依据法律、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股东身份界定基准日为二〇一八年四月三十日零时,基准日前死亡的和基准日后出生的人员不享受股东资格。本村股权管理实行“生不增、死不减”的静态管理。

具体股权享受对象界定如下:

(一)下列情形人口为股权全额享受对象

村集体股份制改革基准日(2018年4月30日)止户口在册的本村原村民(下面规定不享受人员除外)。

(二)下列四种情形之一人口为股权不享受对象

1.劳动人事部门办理正式招工录用手续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职工作人员及退离休人员。

2.已享受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等改革待遇的人员。

3.已在部队提干的人员(含转业退养及退休干部)。

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经社员代表大会表决,不给予股权的人员。

各位代表签字同意:

(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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