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财政部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财政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财政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活动。
二、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分类(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1、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业务用房、职工宿舍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2、专用设备,指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如办公设备、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
3、通用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
4、文物和陈列品,包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和陈列品。
5、图书、档案,指图书馆、档案馆等收藏的图书、期刊、资料、档案等。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一)购置计划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资产配置标准,编制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审核批准后执行。
购置计划应包括购置资产的名称、数量、预算金额、用途等内容。
(二)购置审批购置固定资产应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重大固定资产购置项目应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并实行集体决策。
(三)购置方式固定资产的购置可以采取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等方式。
政府采购应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自行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质优价廉的产品。
四、固定资产的验收和登记(一)验收固定资产购置完成后,应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工作应由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共同参与,验收内容包括资产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技术性能等是否符合购置合同的要求。
(二)登记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登记入账。
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使用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并按照规定进行资产编号。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资产管理,使公司资产管理系统化、合理化,同时便于了解公司内所有财产的明细及其价值,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凡隶属本公司内的需管制的各种资产。
固定资产: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低值易耗品: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上至2000元以下。
第三条行政部是公司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统一调拨、编号、验收及盘点工作。
第四条财务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账务处理、核算与支付、监督。
第五条各使用部门负责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日常保管相关手续。
第二章管理程序第六条购置程序1. 申请部门应先与资产管理部门查询所欲购买之资产在公司其它部门是否有闲置且不使用的同类资产,若查询确认有可使用之闲置资产,则由申请部门提出调拨转移作业,依照调拨转移程序的规定执行。
若无法调配者,可依资产增加作业流程进行资产增购。
2. 资产申购填写<采购申请单>3.经批准的采购申请单,由申请部门将其送交相关部门依相关程序如期购置(办公类资产由行政部采购,设备类资产由物流中心采购部采购)。
4.自制或外包制作的资产,在验收时应通知行政部门,并提供相关资料给予办理资产手续。
第七条资产保管1.资产购入应通知行政部,行政部根据<采购申请单>安排相关人员进行验收,设施、设备类依据说明书等填制<设施\设备验收报告>(非设施、设备类直接在入库单签名验收),验收人员可由各使用部门人员组成。
(计算机类用品由网络室人员验收,办公用品由行政部验收、设施、设备类由设备科人员验收,其他物品由请购部门验收)。
2.行政部在资产验收合格后,立即编列资产编号,办理入库手续,制作标签进行一一标识(编号标识) 。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范围本办法合用于单位及其下属各单位(以下统称本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二条目的为了保护、合理利用本单位固定资产,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依据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固定资产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编制。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分类及管理第四条分类本单位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土地、房屋、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电子产品、文化活动用品、租赁的固定资产等。
第五条购置本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符合财务和经济效益原则,经过审批程序、中心财务审核、研究评估、招投标等审批程序后购置。
第六条资产管理本单位通过建立固定资产台帐、领用单、盘点单等管理制度,做到资产流动、动态监控、科学评估、技术升级和合理清理等全过程管理。
第七条维护保养本单位必须做好所有固定资产的定期维护、日常保养和维修保障等工作,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八条盘点评估本单位必须定期盘点、评估固定资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并且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第三章固定资产流动管理第九条调拨管理对于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调拨,必须经过与职能部门的商议和允许,制定详细的调拨方案,并且进行相关台帐的修改和更新。
第十条处置管理本单位如需要处置固定资产,必须经过审批流程和相关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置,确保资产的最大化回收价值。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监管及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监管管理本单位必须建立全面的监管管理制度,做到严密监管所有固定资产,有效防范固定资产丢失、盗窃等问题。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安全管理必须严谨细致,做到安全检查、安全使用、安全保管等方面全流程管理,确保资产安全。
第五章附则附件:1. 固定资产台帐2. 固定资产领用单3. 固定资产盘点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5年1月1日颁布的法律之一。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一、前言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不易变现或以长期持有和使用为目的购得的一类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企业资产管理水平、优化资产配置、确保资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制定最新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以规范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
二、管理范围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
三、固定资产登记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登记台账,明确每项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原值、使用部门等信息。
2. 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调拨等情况均应及时登记并报备相关部门。
四、固定资产评估1. 公司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确保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符合。
2. 新购固定资产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评估登记。
五、固定资产使用1. 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使用资产,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2. 停用或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做好报废处理工作。
六、固定资产保险1. 公司应对固定资产进行保险,确保在意外事件发生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2. 对不同类型、不同价值的固定资产可以选择不同的保险计划。
七、固定资产盘点1. 公司应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核实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价值,确保台账准确无误。
2. 盘点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盘点结果应经相关负责人确认后签字。
八、固定资产处置1. 固定资产经过审批程序后,可以进行处置,包括出售、报废、赠送等方式。
2. 固定资产处置应编制处置方案,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九、附则1. 审定:X公司财务部2. 生效日期:X年月日3. 修订日期:X年月日以上即为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内容,公司全体员工应当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理。
```这是我们公司最新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希望各位员工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稳定。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财务部门联系。
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固定资产是企业或组织长期使用并具有使用价值的各种物质资产,对于保障国家经济发展和提升企业竞争力至关重要。
为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财政部制定了《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目的与适用范围《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目的是通过建立科学、规范且高效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更新与报废,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该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他由财政部统一管理的单位。
三、管理原则1. 整体管理原则固定资产的管理需要综合考虑寿命周期的全过程,从购置、使用到报废,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最大化利用,减少浪费。
2. 制度化管理原则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资产购置、验收、登记、使用、折旧、维修、变卖及报废等环节,确保流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3. 集中管理原则将固定资产的管理权力集中到专门的管理机构或管理部门,统一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管理效率和质量。
4. 经济效益原则对于企业而言,固定资产的管理是为了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因此需要合理控制投入,降低成本,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维修质量。
四、具体管理要求1. 资产购置与验收在进行资产购置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预算编制、招投标、合同管理等工作。
购置的资产需要进行验收,确保质量和数量与合同一致,并做好验收记录。
2. 资产登记与管理对于已购置的固定资产,需进行登记工作,包括资产编码、规格型号、数量、用途和存放地点等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建立资产档案,做好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3. 资产使用与维修合理规划和安排资产的使用,确保不超过使用寿命和使用范围。
对于需进行维修的资产,应及时进行维修申请和维修工作,保持资产在良好状态,并做好维修记录。
4. 资产折旧与变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于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确保资产价值的正确衡量和核算。
对于不再需要的固定资产,可以进行变卖或处置,确保资产的及时清理和回收。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益,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内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应坚持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有监督、有考核的原则,以节约为中心,以保值增值为目标。
第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规范流程,规避风险,改进管理,提高效益。
第二章资产的登记与管理第五条固定资产登记(一)固定资产应在购置后及时登记,不得拖延。
(二)固定资产登记应填写《固定资产清单》。
(三)固定资产登记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固定资产盘点(一)按照年度计划或需要计划实施固定资产盘点。
(二)固定资产盘点程序包括准备、实施、核查和整理等环节。
(三)固定资产准备盘点时,应做好资料收集、调查了解、通知告知等工作,确保盘点顺利实施。
第七条固定资产使用管理(一)固定资产使用应按照规定流程办理。
(二)固定资产使用时应做好验收、领用、使用等工作。
(三)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应做好保养、维修等工作,确保资产安全、正常运转。
第八条固定资产维修管理(一)固定资产维修应实行计划性维修和随机性维修相结合的办法。
(二)固定资产维修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三)固定资产维修过程应做好资料记录、安全防范等工作。
第九条固定资产报废处理(一)固定资产报废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二)固定资产报废前,应做好评估工作,判断是否可继续使用或出售。
(三)固定资产报废后,应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处理,做好相关资料记录。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采购与验收第十条固定资产的采购(一)固定资产采购应明确采购程序。
(二)固定资产采购应满足实际需要,并符合法律法规和财务规定。
(三)固定资产采购过程中应注意中标、招投标等流程。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验收(一)固定资产验收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二)固定资产应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要求,完整、无损坏。
(三)固定资产验收过程中应注意验收标准、验收程序等问题。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
资产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和长远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二、资产管理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立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存储、维护、报废等工作。
第四条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培训。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和验收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分为计划购置和临时购置两种方式。
第六条
计划购置固定资产需要提前编制购置计划,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进行采购。
第七条
临时购置固定资产需要提供购置理由,并经过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进行采购。
第八条
固定资产采购完成后,需要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入账。
四、固定资产的存储和维护
第九条
固定资产需要妥善存放,设立专门的存储仓库,并制定存储管理规定。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维护工作由专门的维修团队负责,定期进行设备的保养和检修。
五、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处置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达到报废寿命或者无法修复的,需经过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报废后,需要进行清理和处置,可以选择出售、捐赠或者报废处理。
六、附则
第十三条
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资产管理部门解释和修订,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生效。
以上为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请广大员工遵守执行。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与资产管理部门联系。
2024年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二篇)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管理范围1.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不动产、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各类固定资产。
2. 对于租赁的固定资产,企业应按照租赁合同规定进行管理。
三、资产登记1. 新购固定资产的登记1.1 企业应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册,详细记录每一项新购固定资产的名称、编号、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供应商、价格、负责人等信息。
1.2 对于价值较高的固定资产,需要进行资产验收,并录入固定资产登记册。
1.3 固定资产登记信息的正确性和及时更新是保证固定资产管理有效的基础,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和更新。
2. 存量资产的登记2.1 对于已有的固定资产,企业应进行全面的资产清查,确保资产登记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2.2 已购固定资产的登记信息应与实际资产进行核对,如有出入应及时修改和更新登记信息。
四、资产使用与维护1. 资产使用1.1 固定资产应按照其设计和规格进行正确使用,不得超负荷或滥用。
1.2 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
1.3 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接受必要的培训,确保正确操作和使用资产。
2. 资产维护2.1 企业应建立定期保养和维修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在需要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2.2 资产保养和维修的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保养日期、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等信息。
五、报废与处置1. 资产报废1.1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的使用年限或发生故障无法继续使用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
1.2 负责人应编制资产报废申请,并提交报废审批程序,经批准后将资产进行标识和封存。
2. 资产处置2.1 被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按照一定程序和方式进行处置,包括转让、捐赠、报废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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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硕鸿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明确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及使用的权责关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分支机构、子公司。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管理职责界定、固定资产划分标准与分类管理、固定资产计价管理、固定资产折旧管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固定资产卡片和保管以及固定资产购置、修理、转移、转让、清查盘点、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各类固定资产的质量和使用情况,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坚持统一政策、分级负责与归口管理相结合、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责任到人,谁使用、谁维护、谁保管。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公司统一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固定资产目录,建立健全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企业的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二)按照公司预算管理要求和程序,审批或审定企业固定资产购建、更新改造和大修理等事项。
.(三)审批分公司、公司直接管理的内部核算单位和全资子公司规定权限以上的固定资产处置,审定子公司规定权限以上的固定资产处置。
(四)审批分公司、公司直接管理的内部核算单位和全资子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和核销;审定子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和核销。
第七条分公司、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体系,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备案;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管理范围内企业的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二)审核所属企业固定资产购建、更新改造和大修理等事项,并报公司审批(定)。
(三)审批所属内部核算单位和全资子公司规定权限内的固定资产处置并报公司备案,审核规定权限以上的固定资产处置并报公司审批;审定所属控股子公司规定权限内的固定资产处置并报公司备案,审核规定权限以上的固定资产处置并报公司审定。
(四)审核所属内部核算单位和全资子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和核销并报公司审批;审核所属(管理)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和核销并报公司审定。
第八条企业财务部门承担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职能;有关业务部门根据业务分工不同承担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职能和使用管理职能。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职能主要包括:(一)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二)负责固定资产核算,正确计量,按规定提取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转回和核销,及时反映其增减变动情况;(三)负责建立固定资产账簿和固定资产卡片,定期核查,参与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三者相一致;(四)负责固定资产购建、更新改造、修理、运行维护支出的预算安排,并控制其费用;(五)会同并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减、转移、租赁和残值回收工作;(六)参与固定资产的评估工作,配合制定出售固定资产价格和出租固定资产租赁费;第十条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职能主要包括:(一)根据所负责管理的实物资产的类别、特点,制定具体的实物资产管理办法;(二)组织和督促使用保管部门加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建立、保管固定资产卡片副本,并与价值管理部门核对一致;负责实施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保证卡、物相符,对闲置多余、盘盈盘亏固定资产提出处理意见;(三)审核和统筹安排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大修计划,编报费用预算,按批准后的预算组织实施,并负责实物资产竣工验收工作;(四)组织审核各项固定资产的出售、调拨、报废、停用、拆除及内部转移等技术鉴定工作;(五)组织对出险的固定资产进行技术鉴定,收集有关资料提供给财务部门;第十一条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管理职能主要包括:(一)按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将固定资产的保管责任落实到人;(二)设置专人管理固定资产卡片副本,及时办理各项增减、变动手续,并设立固定资产登记簿;(三)制订和贯彻执行固定资产的使用、运行、维护保养、检修等各种技术管理制度和技术档案的管理办法;(四)提出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检修意见,提交实物管理部门统筹安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完成;(五)对固定资产的报废、出售、调拨等工作,会同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部门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和固定资产调拨单,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经实物管理部门鉴定、核查,并报价值管理部门审核后,经有权部门审批后进行处置,并及时收回残值交财务部门入账;(六)按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清点一次,保证卡、物相符;(七)及时做好固定资产出险通知、证据搜集、现场保护等工作,配合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部门办理索赔手续。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划分标准和分类第十二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按用途和使用情况两种口径分类:(一)按用途分类:1.机械设备大型发电设备2.3.办公设备4.生活设备5.测量设备6.施工设备7.通讯设备8.运输设备9.房屋10.建筑物11.土地(二)按使用情况分类1.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2.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3.基建用固定资产4.租出固定资产5.不需用固定资产6.未使用固定资产7.融资租入固定资产8.土地第十四条为实现固定资产的归集、统计分析、合理使用和提高使用效率等管理需要,固定资产应同时按前条规定的两种分类口径进行管理与核算,即在按使用情况分类的基础上再按用途分类。
固定资产增加与计价第四章.第十五条企业固定资产的增加包括购建、投资者投入、接受捐赠、融资租赁、盘盈、无偿调入固定资产等途径增加。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购置方式包括基本建设(含小型基建)、更新改造和外购(含零星购置)等。
固定资产购建纳入企业资本性收支预算管理。
第十七条企业新增固定资产必须履行交接验收程序,确保帐、卡、物一致,财务部门、实物管理部门和使用保管部门的新增资产信息一致。
第十八条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工程,企业应按公司规定及时组织进行项目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企业财务部门根据批准的竣工决算报告及时转增固定资产。
对虽己交付使用但尚未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的工程,企业应以实际支出和工程概算为基础估计资产价值,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待竣工决算编制完成后,根据竣工决算报告调整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九条企业购置(含零星购置)固定资产,经办部门应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填制固定资产验收报告单,连同有关批准文件、合同、协议、发票单证等,报送财务部门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成后转增固定资产。
第二十条投资者投入、接受捐赠、融资租赁、无偿调入固定资产比照前款规定办理资产交接和入帐手续。
第二十一条盘盈的固定资产,使用保管部门要查明情况,并填制固定资产盘盈报告单,经实物管理部门鉴定后,根据权限履行相关报批程序,报财务部门入帐。
第二十二条除下列情况外,企业对于已经入帐的各种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不得随意变动。
.(一)根据规定进行资产评估;(二)根据批准的竣工决算报告调整暂估价值;(三)经公司批准的其他调整资产价值的情况。
第五章固定资产折旧、修理和减值准备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率和预计残值率由公司统一规定。
折旧政策一经确定,任何企业不得自行更改。
因特殊原因确需执行与公司不同的折旧政策,必须报公司批准。
第二十四条企业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目录、账簿和固定资产卡片记录等,编制固定资产分类折旧表,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下列固定资产应当提取折旧:(一)所有的房屋和建筑物;(二)生产经营用和非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三)不需用和未使用固定资产,包括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四)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固定资产;(五)基建用固定资产。
第二十六条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一)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二)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三)已经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四)处于更新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
第二十七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应按月计提,计提折旧的依据为月初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价。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次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第二十八条企业对固定资产实施检修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修理费用纳入财务预算管理,并按实际发生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批复的检修项目计划,对于超出预算的修理费用应事先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第二十九条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满时将会取得租赁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满时将会取得租赁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第六章固定资产减少与清理第三十条固定资产减少主要是指固定资产的转让、盘亏、毁损、报废、固定资产无偿调拨等。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转让包括出售各类固定资产(但不包括已报废固定资产的残值回收),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对外捐赠、抵偿债务,及其他转让固定资产所有权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企业固定资产转让行为必须报公司审批(定),实行有偿转让,并应按规定对转让固定资产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价值为基础合理作价。
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转让由企业内部经办部门根据有关批准文件组织实施,及时填制固定资产转让核销单,连同有关批准文件、合同、协议、单证等,报送财务部门办理固定资产清理手续。
经办部门负责催收转让价款。
第三十四条发生固定资产盘亏,使用保管部门要负责查明原因,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及时填制固定资产盘亏审批单,按规定权限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送.财务部门办理固定资产清理手续。
第三十五条固定资产在下列情况下,企业可申请报废处理:(一)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二)达到规定折旧年限并提足折旧;(三)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事故等情况造成主体设备毁损,无法修复;(四)国家规定强制更新淘汰;(五)由于技术进步失去使用价值。
第三十六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报废手续。
(一)企业权限范围内的资产报废,由企业固定资产使用保管部门与实物管理、价值管理部门核对确认后,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注明固定资产基本情况及报废原因等有关信息,经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报请总经理批准后,送企业财务部门办理固定资产清理手续。
报送公司实物管理部门及价值管理部门。
(二)需要报经审批(定)的资产报废,由企业按前款规定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进行技术鉴定并经内部决策机构同意后,在每月10日前汇总报送上级企业或公司;上级企业或公司负责相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部门对技术鉴定结果进行复核(如必要可以重新组织进行技术鉴定)后出具审批(定)意见,企业财务部门按照上级企业或公司审批(定)意见办理固定资产清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