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汽车4S店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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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汽车4S店薪酬(福利)管理制
度
1、薪酬福利管理
1.1薪酬福利原则
1.1.1员工薪酬根据工作岗位的繁简难易、职责轻重、工作条件及所需知识、技
能、经验等要求,并依据员工实际绩效订立。包括内在薪酬及外在薪酬,外在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保险福利、带薪假期、职务消费、汽车补助、电脑笔记本补贴等;内在薪酬包括工作环境、工作认可、发展晋升机会、能力提高、职业安全等。
1.1.2公司将定期对薪酬状况进行调查、分析、调整,以确保竞争力。工资总额
调整检查两个低于的原则,即企业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幅度;员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
1.1.3公司在中高层人才推行年薪制,通过目标管理将年薪与岗位绩效挂钩。
1.1.4为激励维修人员提高个人技能水平,对考取技术等级的员工予以每月相应
技术级别金额的奖励。
1.1.5公司根据公司业绩和个人的工作表现给绩效优良者予以适当奖励,例如季
奖、年终奖、优秀员工奖、不定时奖励等形式发放。
1.2薪酬制定
1.2.1各部门负责人在前个月的26号要将下个月本部门员工的排班、值班表交
至综合部,由综合部于汇总审核后于28日前将确定后的下个月排班、值班表传至各部门负责人处,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做好本部门的排班、值班安排及通知。
综合部人事专员于每月4号前,将本公司员工考勤汇总传至综合部经理审核,审核好后的负责向总经理汇报。
1.2.2各部门于次月4日前,将本部门员工个人考核及业务提成汇总至综合部及财务部
1.2.3综合部人事专员于次月15号前,制定工资表呈报综合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1.3薪酬发放
1.3.1员工当月薪酬发放时间为下个月15日,如遇节假日则向后顺延。发放的
工资按自然月计算。
1.3.2员工于每月15日后至综合部领取工资单,或持公司为每位员工办理的储
蓄卡至相关银行领取并核对,如有异议,及时到综合部查询。
1.3.3员工需严守公司薪水(包括加薪、补助、津贴及其他福利)保密制度,严
禁外泄及相互打听薪酬,违者将视情节轻重受到相应处罚直至开除。
1.3.4员工薪酬均以税前数值计算,但核发前,公司按税收部门规定代扣员工应
缴纳个人所得税。
1.4相关假期
1.4.1员工可享受规定的重要节假日,期间照常支付员工的薪酬。
1.4.2 员工转正后可享受婚假、丧假、产假及护理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员
工可以按规定享受年休假,这些假期均为有薪假期。
1.4.3取假流程
A、员工申请假期,均须填写申请表,经有关人员批准后方可生效。如因突
发事件未能按流程请假,则因在当日电话通知部门主管,并在恢复正常上班后的当日补办有关手续。
B、休假期间如遇公众假期或法定节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时间;销假后需因同样
原因请假的必须工作满1天后方能请假,未工作满1天请假者,按连续请假计算假期(包括再次请假中的公众假日或法定假日)。
C、各部门根据市场、服务工作需要做好相应调整,合理安排好休假。
1.4.4重要节假日(根据国家规定)
1.4.5事假
A、员工有私事需请假者,应事先填写《请假卡》,事假以小时为计算单位,不足
1小时按1小时计;事假每月不得超过3天,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8天,超过18天者,年终评估等级自动下降一级。
B、事假期间不计薪资。
C、因参加社会活动请假,需经领导批准给予公假,薪酬照发。
1.4.6病假
A、病假以小时为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请病假须凭市级以上医院
(含市级)证明及医药费用单据销假,无证明者以事假论处。
B、病假1个月内累计不超过5天,一年内累计不超过30天;超过30天者,公
司视其身体状况,可考虑换岗,换岗后仍不能从事工作的,予以辞退处理。
C、病假期间固定薪资一律折半发放。病假逾期者,可以事假抵充。
1.4.7工伤假
A、工伤假期间薪酬按劳动保险有关规定计发基本底薪;如属违章操作,则责任自负。
B、工伤事故发生时,相关人员有责任立即通知综合部,以便公司做出处理,否
则将有可能损失将来应得之福利。
1.4.8婚假
A、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B、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婚假)。
C、员工必须在结婚注册后6个月内取假,以结婚证为准。
D、婚假包括假日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期
间基本工资照发。
1.4.9丧假
A、员工本人的父母亲、配偶或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亲过世,可享受带
薪(基本底薪)丧假。
B、丧假以天为计算单位,公司给假5天,须总经理批准,不得断续请假。
1.4.10产假/护理假
A、产假以天为计算单位,假期为90天,难产者(剖腹产)增加15天,多胞胎
生育者每生育一个,增加15天。
B、女性员工达到公司有关规定,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方可申请。
C、男性员工可享受10天带薪护理假(限在女方放假期间)。
1.4.11年休假
A、员工在本公司连续服务满1年以上,给予年休假5天,以后每满1年增加1
天,最多不超过20天。
B、年休假的安排由各部门根据需要予以合理安排假期,年休假期间,薪资照发。
C、如1年内1次病假或事假超过15天;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20天或1年内病、事假相加超过40天;1年内休产假超过30天的,不再享受当年年休假。
D、如在年假后再请病假、事假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则取消下一年度休假。
1.4.12加班
A、员工加班,原则安排补休,由部门主管视业务情况在不妨碍公务时安排轮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