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室病历管理工作制度
病案管理条例最新版

病案管理条例最新版一、前言为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病案管理条例最新版》。
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旨在确保病历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二、病历保存管理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历保存管理制度,明确病历保存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及保存期限。
2. 病历保存期限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计算,至少保存30年。
对于特殊病例、罕见病例、死亡病例等,保存期限可根据需要适当延长。
3. 病历保存应采取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
纸质病历应存放于干燥、通风、防火、防盗的专用档案室内,确保病历安全。
电子病历应存储于医疗机构指定的服务器,采取加密、备份等措施,确保数据安全。
4.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病历保存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病历保存管理应纳入医疗机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5. 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合并、分立、撤销或者解散时,应依法将病历档案移交至承接医疗机构或相关档案保管部门,确保病历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6. 病历保存期满后,经医疗机构负责人审批,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销毁过程应有详细记录,并由医疗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
本《病案管理条例最新版》旨在规范病历保存管理,提高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各级医疗机构应认真贯彻执行,确保病历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病历书写1. 病历书写原则(1)及时性:医务人员应当在实际诊疗活动中及时书写病历,确保病历内容的实时、准确。
(2)客观性:病历书写应遵循客观、真实、全面的原则,不得篡改、伪造病历。
(3)完整性:病历内容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诊疗过程、检查检验结果、医嘱等,确保病历的完整性。
2. 病历书写要求(1)病历应由具备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书写,字迹清楚、表述准确。
(2)病历书写应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不得使用红色墨水或铅笔。
病案管理制度(通用3篇)

病案管理制度(通用3篇)病案管理制度篇一病案室规章制度1、在医教管理处领导下工作。
2、工作人员必需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管好病案,防止丢失。
3、严格遵守病案借阅制度,热情接待外来查访人员。
不许利用工作之便随意为他人私拿病案。
4、对按规定外借的病案,应定期催还、归档,保管好病案信息资料。
5、对疾病编码要认真仔细,遇到模糊的疾病分类,应阅读病程记录或与临床医生联系,保证疾病码准确,减少误差。
6、定期检查上架的病案,对插错、漏档、破损的病案及时纠正和修复。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病案的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漏。
8、保持病案架清洁、整齐,做到室内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火灾。
9、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病案管理质量。
病案借阅复印制度1、本院工作人员因医疗、教学、科研等需要借阅病历,填好借阅卡,由科主任签名,请在二周内归还。
2、借阅再次入院病人的病历,需携带本次入院病历的首页,填好借阅卡,科主任签名,限在一周内归还。
3、实习生因教学检查需借用病历,应提供准确住院号,由医教科签字。
不得反复抽调、翻阅,限在一周内归还。
4、病历质量检查发现书写错误或书写不完整,需修正或补填的,应在病案室内完成,不得拿出室外。
5、公安、司法部门因办理案件需查阅或复印病历,必须凭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经医教科同意签字后,在病案室内查阅、复印病历。
6、申请复印者为保险机构的,应提供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及患者近亲属同意的法定材料,由医教科同意签字后方可复印。
7、患者复印病历,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病人家属复印病历,应出示患者、家属的有效身份证及相互间关系的法定证明。
填写好病历复印申请单,由医教科签字后方可复印。
8、为死亡患者复印病历,需提供患者死亡证明、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以及患者与近亲属之间关系的法定证明。
9、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将病案借出院外,一经发现将予以相应处罚。
病案如何管理制度

病案如何管理制度一、病案管理制度的建立1. 制度的制定病案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卫生部门要求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要明确规范病案管理工作的各项内容和操作流程。
在制定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意见建议,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 制度的宣传医院应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病案管理制度,使全体医务人员和患者了解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增强大家对制度的认同感和执行力度。
3. 制度的落实医院领导要严格要求各部门全面贯彻执行病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二、病案管理工作的操作流程1. 病历的填写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认真、清楚地填写患者病历。
对于新入院患者,应及时建立病历,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诊疗意见等内容,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病历的归档医院应建立规范的病历归档管理制度,要求各科室按时将患者病历送到病案室进行归档,并严格按照患者姓名、病案号等信息归档,确保病历的安全、完整和方便查阅。
3. 病历的查阅医务人员和患者可以通过医院规定的程序和途径进行病历的查阅,查阅者要遵守查阅规定,不得随意翻阅他人病历,确保患者隐私和病历安全。
4. 病历的维护医院应加强病历的维护工作,定期对病历进行整理、保护和备份,保证病历的清晰可读、完整无缺。
同时,要做好病历的保密工作,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止病历泄露和丢失。
三、病案管理制度的监督和评估1. 监督检查医院管理部门要定期对病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病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2. 效果评估医院应建立健全的病案管理绩效评估体系,对病案管理工作的效果和影响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总之,病案管理制度是医院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的病案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医院应严格执行病案管理制度,加强对病历的填写、归档、查阅和维护工作,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不断完善和提高病案管理工作水平,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病历管理制度(精选6篇)

病历管理制度病历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的定义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二、病历管理制度(精选6篇)为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病历书写水平,医院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病历管理制度(精选6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病历管理制度1一、日常管理(一)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病案。
(二)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24小时内(死亡病历一周内)全部回收病案室。
(三)负责出院病人病案的整理、查核、登记、索引编目、装订以及保管工作,在与病房交接病历时,逐一登记住院号、姓名、出院日期、上交日期,并在每次交接登记处由交接双方签字。
(四)计算机组与病案管理员进行病案交接手续,认真进行病案录入及核对工作,按月造表及打印台帐。
二、病案保管与供应1、负责临床、教学和科研以及个别调阅病案的供应和回收工作。
2、负责办理院际病案摘录和经过医务科同意的外调接待工作。
3、配合统计人员做好有关统计资料的整理、分析。
4、把好病案书写质量的初查关,促进病案书写质量的不断提高。
5、切实做好病案储藏室的安全和对病案内容的适当保密工作。
6、住院病案一律由病案室长期统一保管,负责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分类、统计、登记、顺号上架,不得丢失和破损,要保持清洁,妥善保管。
并准确及时的供应医疗、教学、科研所需要的资料,以及接待外来查访和持有批准手续的借阅、抄录病历等。
7、医疗统计工作的原始资料应以病案为主,只有病案内容所反映的情况才是最真实、最确切的,所以在医院中统计工作与病案管理工作应密切配合。
8、病案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病案中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露。
9、病案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检查病历质量和内容是否系统、完整,从中提出存在问题,不断提出改进办法。
10、患者门诊须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病历管理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病历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检查报告等医疗文书的书写、质控、保存、使用等环节。
三、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书写规范(1)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符合国家病历书写规范要求。
(2)病历书写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不得使用非医学术语或模糊不清的表述。
(3)病历书写应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要求,明确病历书写的格式、内容和时限。
2. 病历质量控制(1)医院应建立健全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开展病历质量检查、评估与反馈。
(2)病历质量检查应包括病历书写质量、病历内容质量、病历完整性、病历规范使用等方面。
(3)对病历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
3. 病历保存与归档(1)医院应按照国家规定,对病历进行分类、编号、保存。
(2)门(急)诊病历保存时间不少于15年,住院病历保存时间不少于30年。
(3)病历归档后,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确保病历资料安全、完整。
四、病历使用与借阅1. 病历使用(1)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按照规定使用病历,不得擅自修改、销毁病历。
(2)病历使用过程中,应确保病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
2. 病历借阅(1)除涉及病员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教部相关人员外,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借阅病员病历。
(2)本院正式医务人员(含有处方权的研究生)一次借阅不得超过20份;合同医生、进修生须经上级医生同意后方可借阅,一次不得超过2份。
(3)借阅者应爱护病历,不得涂改、损坏病历。
五、病历管理流程1. 病历书写(1)医务人员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要求,认真、详细地书写病历。
(2)病历书写完成后,由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审核、签字。
2. 病历质控(1)科室每月对病历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医院病案管理制度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下是该制度的具体内容:1.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患者住院期间,病历由各临床科室负责保管。
科室应对住院病历进行严格管理,防止丢失和损毁,并确保病历整洁、排列有序、符合要求。
未经批准,不允许查询、复印或复制病历。
3.各临床科室应设立病历质量管理小组,由住院总医师、主治医师和科主任组成。
住院总医师每周检查一次管辖病区现住院病历,并记录检查结果。
平时,各临床治疗小组的主治医师应重点把关。
出院时,治疗小组负责人(副主任以上医师)最后把关。
4.患者出院时,科室质控医师和质控护士应对病历质量进行评价,并按规定格式整理病案,由科室指定专人送住院处。
5.出院病历在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后,病案室应及时收回。
死亡病历在7天内收回,科室应完成死亡讨论,并按规定记录死亡病例讨论。
病案室应及时审查病历,并通知相关人员根据规范及时改正后入室存档。
病历应原则上永久保存,至少不低于30年。
特殊情况、特殊保健对象病历和涉及重大医疗过失或医疗事故处理终结后的病历单独保存。
6.病案室回收病案时,应对病案内容进行核对。
如果患者出院时尚未发出检查报告,其报告单应登记,并在取得报告结果后及时归档。
病案室应按规定对号粘贴到患者病历中。
7.病案实行个人唯一编码制,每个住院患者每次住院使用同一编码。
如果办理入院手续时出现两个编码,病案归档时应合并为一个编码。
8.病案室应检查首页各栏填写是否完整,同时填写完成卡片病案号码。
按照国际疾病分类法做好手术和疾病分类,并将病案整理装订成册,登记存档。
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查询、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时,应按照病案复印管理制度办理。
10.病案借阅应按照病案借阅制度执行。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的病案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保护患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病案管理制度是医院病案管理工作的基本指导性文件,适用于医院所有病案管理人员。
第三条病案管理是指医院对患者就诊过程及治疗结果进行记录、整理、分析和归档的全过程管理活动。
第四条医院病案管理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强调保密原则,保护患者隐私,确保病案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医院病案管理部门是负责病案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由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格的人员组成。
第二章病案的创建与管理第六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病案管理系统,包括病案创建、病案质量管理、病案审核与归档等环节。
第七条医院病案管理部门应对每一例住院患者进行病案记录的创建工作。
创建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病史、体检结果、入院记录等。
第八条病案创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
病案记录应包括病案首页、病程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检查报告、病理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九条病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病案质量进行评估,包括病案记录的完整、准确性和规范性等方面。
第十条病案审核是病案管理的重要环节,病案审核人员应对病案记录进行审核,包括核对患者信息、诊断和治疗方案等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第十一条病案审核人员对病案记录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反馈,并协助医务人员进行改正。
第十二条病案归档是指医院对患者病案进行整理、分类、归纳和存档的工作。
归档要注重病案的保密性和机密性,确保病案信息的安全。
第三章病案的使用与共享第十三条医院病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病案查询和使用制度,提供便利的病案查询服务。
第十四条医院病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病案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并依据需求提供相应的统计报告。
第十五条医院病案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医疗质量评估、科研等需要,对病案信息进行共享。
共享应遵循保密原则,并依法与相关部门进行合作。
第十六条病案信息的共享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患者隐私权的保护。
病案室管理工作制度
118病案室管理工作制度1。
病案管理制度(1)在分管院长或医务科长领导下,病案管理人员对病案进行有序的整理、保管工作.(2)出院病案按山东省《病历书写规范》中所规定的排列次序逐页排序整理、装订成册,在完成编页、编码、索引、病案质量检查、医生修补、计算机录入后,放入病案袋。
(3)按病案号顺序依次上架存档。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不得遗失或随意取消病案.(5)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53条规定,出院病案应至少保存30年。
(6)严格遵守防火、防盗等安全制度,确保病案万无一失。
2.病案借阅制度(1)本院医务人员及进修、实习人员可在病案室内阅读、摘录。
(2)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院外医疗单位、保险机构、“公检法司”机构等单位人员须持有效证件,可以阅读、摘录(或复印)病案的客观部分,包括:住院病历或入院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3)上述第(1) 类人员经医务科批准可办理有关借阅手续,把病案借出病案室。
(4)病案室管理人员应将有关借阅资料登记清楚、完整,核清所借病案页码、页数,并注明用途。
(5)病案外借时,借方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换页、转借、拆散、损坏、丢失,且应按时归还。
(6)病案管理人员应核清归还病案的完整性,方可销毁借条,归档入库。
3。
病案复印制度(1)可提出申请复印或复制病案的人员及机构有:◆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保险机构,律师事务所。
◆本院医务人员用于医疗、教学、科研时。
(2)医务科受理申请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同意复印或复制病案的相关手续。
(3)病案室根据医务科意见提供有关病案资料,复印或复制的内容须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4) 病案室管理人员将需要复印或复制的病案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及院方人员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或复制。
病案室规章制度(三篇)
病案室规章制度一、工作宗旨病案室作为医疗机构的重要部门,负责病案管理、病案质量控制和信息统计工作。
其宗旨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保证病案质量,提供准确完整的病案信息,为医疗质量提供可靠依据。
二、组织机构病案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操作人员若干名,均经医院委派或通过竞聘聘用。
病案室主任对操作人员负责,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三、人员管理1. 病案室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定期参加培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2. 病案室操作人员应保持工作状态良好,穿着整洁,不得穿拖鞋、短裤等不雅服装。
3. 病案室操作人员应保密病案信息,禁止私自泄露或外传病案资料。
4. 病案室操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以个人原因迟到早退,严禁私自调换工作班次。
四、病案管理1. 病案室应按照相关要求对病案进行分类编目、整理和归档,确保病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病案室应制定并执行病案借阅制度,借阅病案需进行登记、审核和归还记录,确保病案的安全。
3. 病案室应建立病案质量控制机制,对病案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及时整改不合格的病案。
4. 病案室应保持病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及时性,及时录入和更新病案信息,确保医院各部门能够准确查询病案资料。
五、病案整理1. 病案整理应尽早进行,不得延误,确保病案归档的及时性。
2. 病案室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对病案进行分类归档,确保病案的有序、规范。
六、病案存档1. 病案室应按照医疗机构病案管理相关规定,制定病案存档管理制度,明确病案存档的标准和流程。
2. 病案室应按照保密要求和防火要求对病案资料进行存放和保管,确保安全可靠。
3. 病案室应建立病案借阅制度,对借阅病案进行登记和审核,并及时归还。
七、病案质控1. 病案室应建立病案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对病案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 病案室操作人员应对病案质量负责,确保病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3. 病案室应配合医院相关部门进行病案质量检查和复核,及时整改不合格的病案。
病案室病案管理制度.doc
病案室病案管理制度2012.3.101 病案室病案管理制度
1、凡出院(死亡)72小时后的病历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
2、只允许患者本人或其他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家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公安和司法机关,持有效证件复印病历的有关资料。
3、要求复印者出具有效证件,到病案室按章办理复印有关资料事宜。
4、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应当有病案室工作人员和申请者在场,复印或者复制的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需加盖病案室证明印章方视为有效。
5、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
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外单位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时,须经医务科批准后方可在病案室查阅。
6、病案只限于本院临床、教学、科研人员借阅,且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
特殊需要须经医务科批准,到病案室办理病案借阅手续并按要求在有效期你归还。
7、为科研或教学大批量借阅病案时,须事先与病案室约定时间,由病案按时提供,每次借阅不得超过三十份,并保留在病
案室制定的柜内,一个月后归档。
8、病案室受理复印或者病历资料完毕后,可以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向申请者收取工本费,并出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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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室病历管理工作制度
一、病案室主要负责全院的病案管理,包括对病案的回收、装订、编码、归档、上架、病案
查询、复印,为外来办案人员、参保人员、临床科研等提供可靠资料、同时进行病案质量控
制,提高病案书写水平。
二、观察室和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
案室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各项、各栏是否完整,整理装订、编码、微机首页录入、装袋上架
存档。
三、归档病案不得私自复印,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医务部批准方可进行。
四、按医院规定对各科室病案进行评审、判分。反映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与各科室保持密
切联系。监督检查指导工作,保证病案质量。
五、认真做好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和保管工作。做好病案资料的编码,首页微机录
入。
六、查找两次住院和复诊病人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手续。
七、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办案人员等使用的病案,需要时经医务部批准给予复
印。
八、保持病案室的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腐烂、虫蛀和火灾。
九、病案装订岗位职责:
(一)负责对每份出院病案进行整理,按省“病案书写规范”要求,按程序进行编排,保证
病案完整,不错装、漏装。
(二)对缺损病案,进行修补,不能修补的通知该病区进行更换。
(三)要熟练、准确掌握ICD—10编码。准确率达98%,对每份出院病案,其主要诊断及手
术名称,进行编码,同时做好损伤、形态及补充编码。
(四)字迹工整、清晰、清洁、不准涂抹。
(五)为医疗、科研、教学迅速准确提供资料。
十、病案室管理人员职责
1、经常检查病历的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2、负责病案的回收、装订、录入电脑、上架调阅、查证、检索工作;
3、查找再次入院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手续。提供疾病分析、有关统计报
表的数据采集工作。
4、做好病案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防止霉烂、虫蛀和火灾。
十一、管理流程
1.日常管理
(1)凡出院病案,应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全部收回到病案室。按时收回出院病案,进行整
理、装订、核对。病案员将病案首页录入电脑;严格执行病案院内交接班制度。
(2)住院病案不外借。使用病案时,由病案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
(3)保持病案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
(4)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住院病案原则上要永久保存。
(5)病案员装订病案并填写封面;按病案编码原则编号上架。重复号码应按管理规定及时回
收交出院处使用。
(6)每月病案录完后,做一次软盘备份,一次网络备份。及时为科室提供病案检索服务;
(7)外单位的检索查询,应有区卫生局、公安局或保险公司的介绍信,并做好登记,原件不
得借出。
(8)每年做一次疾病排序;每月做一次床位、效益、疗效分析。每月5日前将每个医生介绍
入院的人数提供给财务作科室核算。
2.病案供应
(1)患者看门诊需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
(2)提供科研分析用的病案,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档,必须借出时经领导批准。
(3)非医教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师查阅病案,须经科主任批准。
(4)下列情况可提供病案,但必须于当日归还:尸体解剖;核对标本;医疗纠纷(经院长批
准后,可提供复印材料)。
3.病案编目
(1)编目人员根据首页上的诊断、手术名称,写上相应的ICD编码。
(2)认真填写诊断及手术名称索引卡,力求准确。
4.病案交接
(1)凡出院病案,应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2)临床科室每天到住院处给出院患者转账时,由值班人员一并送交出院者病案,住院处负
责查收签字妥为保管。无出院者的病案,住院处概不结账。
(3)病案室每日到住院处回收出院病案,并向住院处验收签字。
(4)病案室每日将出院病案登记后交质控室审修,质控室审修完毕后送回病案室,交接时须
办理签字手续。
(5)特别情况较急出院者,病房不能立即填写完的病案,由科主任注明情况,可以在出院后3
天内到病案室填写。
(6)送(转)交病案单位,无接收部门人签字,如果发生病案缺号、丢失,由送(转)交病
案单位负责;已签字的,由签字单位负责。
(7)凡丢失1份病案者,当事人赔偿人民币1000元,丢失重要病历者,除罚款外同时给予纪
律处分。
(8)病案室要按月、季、年排查出院病案归档情况,有权利到临床科室查询未归病案下落。
按时向领导书面报告病案归档及管理情况。
5.病案借阅
(1)本院医教人员因医疗、教学、科研需要参阅病案时,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还。必须借出
时,应填写借阅申请单;10份以内由医务科科长批准,10份以上经业务院长批准,但一次
不得超过30份,每份交押金20元后,方可借出,两周内归还,逾期不能归还者,应到病案
室续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2)借阅病案凡丢失1份者,除没收押金20元外,按医院有关
规定处理。
(3)院外和本院非医教人员,不能也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师查阅病案,凭科主任批准证明,
但不得借出病案室。
(4)患者在门诊需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住院患者转诊需用病案时,
由主治医师开写诊断证明,摘录治疗过程,病案概不外借。
(5)医疗纠纷病案,需经业务院长批准,可提供复制材料。法医鉴定需用病案,凭司法部门
公函,经院长批准后,交付押金50元,可摘录或复制,当日归还。
6.病历质量控制
(1)病案室每日收回的病案必须于次日送质控室(节、假日时间顺延)。存在问题的病历由质
控室登记缺陷和错误后,通知科室去质控室修改。质控室将审修好的病历定时定期送回病案
室。
(2)对部分病历书写不合格的医师,由科主任、质控室提出建议,报分管院长批准后,由人
事科负责通知科室对其采取下岗培训,集中时间学习病历书写知识,直至病历书写合格后方
可上岗,下岗培训期间发基本工资。
(3)质控室坚持每周进行病历或报告单质量查房,每次查若干个科室,针对平常病历书写中
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提问和随机抽查病历(或图片及报告单)形式,指出存在的病
历(报告)缺陷,指导科室人员病历(报告)书写,以提高病历质量。病历质量查房结果纳
入医务科工作质量检查内容。
十二、不合格的控制
1.未经科主任、护士长修改的病历不能入库。
2.经病案管理系统提供的统计数据中,与围产期有关的疾病最有可能出现年龄逻辑上的错误,
而导致统计数据错误。
3.病历书写质量控制由医务科负责,病案室只提供所需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