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二)津社保登字1-2号
表5-4天津市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津社保生登字7号)

经办机构:(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备注:1、此表由异地就医参保职工填写,参保单位盖章。 异地就医参保职工应在当地选择1家一级、1家 二级或以上具有助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质的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填入此表,作为本人在当地 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2、本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社保经办机构留存;第二联参保职工留存。
… … 2 医疗机构地址
…
线
联系人
…
…备 …注 …
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邮政 编码
邮政 编码 邮政 编码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第
医院级别
一
联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社
医院级别
保
经
邮政编码
办
机
联系电话
构
留
存
参保单位
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经 办 人:(签章)
参保人员:(签字)
经 办 人:(签章)
经办机构:(签章)
参保单位:(签章)
天津市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
年月
单位代码:
编号:
单位名称:
表号:津社保生登字7号
公民身份证号码
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异地就医类别 长期派驻异地( ) 退休人员异地安置( ) 异地分娩( )
1寸免冠照片
户籍地地址
异地居住地址
本地居住地址 …
…
…
…
医疗机构名称
装
… …
1 医疗机构地址
…
…
联系人
订
…
医疗机构名称
社会保险登记表范本

社会保险登记表范本1.社会保险登记表怎么填1、社会保险登记的有关规定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0日内,本条例施行后成立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社会保险登记手续(1)企业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
企业成立批文b。
营业执照副本c。
组织机构代码证d。
企业法人资格证(2)填制社会保险登记表(3)社保机构为企业编制微机编码(4)企业填制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和个人帐户增加表,同时录入微机软盘,交社保机构审定。
(5)社保机构为企业职工建立个人帐户并向登记企业制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2.社保申请登记表怎么填市人社局专业人员答复,在填写登记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照片要求:提供2寸近期白底免冠彩照,照相时须着深色衣服。
照片大小应与申领登记表中的照片框相同,不得超出,也不得缩小,以便扫描提取社会保障卡个人头像。
二、个人资料栏中的系统生成信息如有误,请在资料更新栏中填写正确信息。
三、公民身份证号码要求18位,如公民身份证号码不是18位,请到公安部门查询确认后,填写到资料更新栏中。
四、姓名与公民身份证不一致,请在资料更新栏中填写正确信息。
如有生僻字,请社保卡申领人确定同音替代字,填入资料更新栏。
五、出生日期以户籍信息为准。
六、通讯地址请填写现住址。
七、关于身份证复印件,如没有二代身份证,可粘贴一代身份证;如二代身份证和一代身份证都没有,可粘贴缩印户口页;如二代身份证、一代身份证和户口页都没有,请到公安部门开具户籍证明,缩印后粘贴。
天津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及待遇审核支付

天津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及待遇审核支付池彬;陈志江;刘晓萍;刘晴【摘要】<正>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工作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帮助她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期刊名称】《天津社会保险》【年(卷),期】2009(000)001【总页数】5页(P43-47)【关键词】保险政策;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待遇;物质帮助;计划生育规定;社保经办机构;生育保险费;异地就医;退【作者】池彬;陈志江;刘晓萍;刘晴【作者单位】天津市社保中心业务二处【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42.6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工作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帮助她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2005年8月16日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发了《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津政发〔2005〕69号),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于2005年9月1日正式启动。
(一)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及缴费规定天津市生育保险政策覆盖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城镇社会组织及其职工。
天津市建立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实行全市统筹。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之和的0.8%,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用人单位在本年度内中断缴费时间累计在三个月以内的,中断缴费期间,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停止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补缴应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后,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生育保险有关费用按规定给予支付。
用人单位在本年度内中断缴费时间累计超过三个月的,补缴后不予补支付。
用人单位年终出现中断缴费的不再补缴生育保险费。
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生育保险有关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
天津异地保险报销登字7号(异地就医登记表)

… … … … 装 1 … … … … 订 … … 2 … … 线 … 备 … 注 … …
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参保单位 参保人员:(签字)
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经 办 人:(签章)
经 办 人:(签章)
经办机构:(签章)
参保单位:(签章)
经办机构:(签章)
年
月
பைடு நூலகம்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1、此表由异地就医参保职工填写,参保单位盖章。 异地就医参保职工应在当地选择1家一级、1 家二级或以上具有助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质的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填入此表,作为本人在当 地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2、本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社保经办机构留存;第二联参保职工留存。
天津市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
年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公民身份证号码 年龄 异地就医类别 户籍地地址 异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1寸免冠照片 长期派驻异地( ) 退休人员异地安置( ) 异地分娩( ) 邮政 编码 邮政 编码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地址 联系人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医院级别 邮政编码 社 保 经 办 机 构 留 存 医院级别 邮政编码 第 一 联 姓名 月 编号: 表号:津社保生登字7号 性别
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

□计划单列市 □部队
所在部门
□市、地区 □其他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县
联系电话 邮编
□乡镇
参加险种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负责人
参加时间 名称
参加险种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参加时间
地址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
参保单位制表人: 参保单位负责人:
经办机构审核人: 经办机构复核人:
经办机构(章)
社会保险登记表
单位名称(章): 登记类型
年月日
□新参保
□统筹范围转入
□单位分离
□单位合并
□跨统筹范围转入 □其他
单位类型
□企业
□事业
□城镇个体工商户
□社团
□民办非企业 □其他
单位名称及 所属行业类别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和 个体工 商户
工商登记 信息
机关事 业社团
等
批准成立 信息
上级主管部门名称
隶属关系
参保单位法人代表人 或负责人
参保单位专管员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名 银行帐号
参加险种及时间
所属分支机构信息
经济类型 发照机关 发照日期 批准单位 批准日期 事业单位经费
来源 事业单位法人
代码
□国有
□集体
□投资 执照号码 有效期限 批准文号 有效期限
□全额拨款 □差额拨款 □自首自支
□私营
□其他
(是/否)企业化管理
□中央
□省
《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申字0-2表)

附件 1
申字0-2表
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
姓名身份证号
户籍户别
□本市(城镇/非城镇)户籍
□外省市(城镇/非城镇)户籍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省(市)市区(县)街道(乡镇) 居委(村)路弄号室邮政编码
户籍地址及邮政编码省(市)市区(县)街道(乡镇) 居委(村)路弄号室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
文化程度政治面貌
个人序号
(单位人员填写)
缴费起始年月缴费基数□参加城镇社会保险
□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
□一般人员首次缴费□征地人员首次缴费
个人独立缴费人员还需填写以下三栏内容
缴纳形式
□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
□个人差额缴费□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
□其他
缴费卡银行选择
□上海银行□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
□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及其帮工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选择
□8%□14%
以上项目真实填写,若与实际情况不符,愿承担相关责任。
本人签名(或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注:1、空格或划线部分,填表人必须手工完成、准确填写;方格“□”为选择项目,以“√”表示;
2、单位从业人员填写表式至“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或“小城镇社会保险”栏目,并请在表式“本
人签名(或盖章)”处签名确认;
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
3、个人独立缴费人员填写表式所有栏目(除“个人序号”栏),并请在表式“本人签名(或盖章)”
处签名确认。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制。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9.08.12•【字号】津人社局发[2009]25号•【施行日期】2009.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09〕25号)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现将《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八月十二日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9〕21号,以下简称《规定》)、市人力社保局、市农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09〕2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保覆盖范围具有本市户籍或学籍的下列人员:(一)在本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就读的全日制非在职在校学生、儿童(包括港、澳、台及外国籍学生儿童);在外省市学校、托幼机构就读的全日制非在职在校学生、儿童;其他未成年人(截至结算年度的1月1日未满18周岁。
下同)。
(二)年满18周岁(截至结算年度的1月1日。
下同),非在校就读,且未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农业户籍)居民。
(三)年满18周岁,非在校就读,且未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城镇(非农业户籍)居民:1.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截至结算年度12月31日。
下同),未就业或灵活就业人员。
2.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截至结算年度的12月31日。
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申字0-2表)及样张doc
申字0-2表
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
姓名身份证号
户籍户别
□本市 (城镇/非城镇)户籍
□外省市 (城镇/非城镇)户籍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省(市)市区(县)街道(乡镇) 居委(村) 路弄号室邮政编码
户籍地址及邮政编码省(市)市区(县)街道(乡镇) 居委(村) 路弄号室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
文化程度政治面貌
个人序号
(单位人员填写)
缴费起始年月缴费基数
□参加城镇社会保险
□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
□一般人员首次缴费□征地人员首次缴费
个人独立缴费人员还需填写以下三栏内容
缴纳形式□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
□个人差额缴费□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 □其他
缴费卡银行选择□上海银行□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
□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及其帮工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选择
□8%□14%
以上项目真实填写,若与实际情况不符,愿承担相关责任。
本人签名(或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注:1、空格或划线部分,填表人必须手工完成、准确填写;方格“□”为选择项目,以“√”表示;
2、单位从业人员填写表式至“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或“小城镇社会保险”栏目,并请在表式“本
人签名(或盖章)”处签名确认;
3、个人独立缴费人员填写表式所有栏目(除“个人序号”栏),并请在表式“本人签名(或盖章)”处签名确认。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制。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单位名称(章):单位负责人:单位编号: 单位经办人: 20 年月日社保局审核人:社保机构(章)社保局复核人:受理日期:20 年月日填表说明1.此表由用人单位填报,在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使用。
2.变更前:填写社会保险登记或上次变更登记时已登记的内容。
3.变更后:填写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化后的内容。
4.单位名称(章):按工商登记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单位全称填写,应与单位公章中的名称一致,并在此处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类型:根据工商登记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填写(企业、机关、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其他)。
6.组织机构代码: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填写。
7.主管部门名称: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全称。
8. 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按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填写9.隶属关系:按中央、省、计划单列市、市、县、乡镇、部队、其他分类填写。
10.缴费方式:缴费方式有托收和转账2种,一般要求单位选择托收方式缴费,有特殊情况才能选择转账,但要文字说明并经社保局同意。
11.参保险种变化:变更前填写原参保险种,变更后填写新增险种。
注意事项1、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如下材料:①社会保险登记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同”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审核(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可以不提供原件)。
2、变更开户银行、开户名、银行帐号,必须按标准内容作详细填写。
缴费方式由转帐变更为托收时,必须填写开户银行、开户名、银行帐号栏。
社会保险登记表(电子版)A3纸双面打印两份
填表说明
1、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需经工商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文
件上的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一致。
2、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类。
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填写“批准成立信息”栏。
3、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
4、单位类型分为四大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如是企业,要填写详细的企业类型,并与工商营业执照上的企业类型一致;事业单位要填写事业单位类别(如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5、隶属关系指企业所属,如中央属企业、省属企业、地方企业等。
6、登记证编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
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赋予登记证编码。
社会保险登记表
单位名称:
单位社会保险编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名称:十堰市社会保险局
申请日期:
登记证编码:社险鄂字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年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章) 月 日 表号: 津社保登字1-2号
… … … … … … … … … … … … … … … … 装 订 线 … … … … … … … … … … … … … … … …
登记类型 单位住所(地址) 所属行业 企业注册类型 执照种类 企业 信息 执照号码 发照日期 有效期限 非企 业信 息 批准单位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 小额支付(
小额支付协议编号 参 保 险 种 ( ( ( ( ) ) ) ) 参保日期
农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险种及日期 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备
注 经办机构(章): 经办员(章):
制表人(章):
新参保登记(
)
变更登记(
)
注销登记(
)
邮政编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
)
一 式 两 联 姓 姓 名 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银行行号 ① 经 办 机 构 ) 其他( ) ② 登 记 单 位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专 管 员 开户银行 银行基本帐号 户 名
缴费方式 委托扣款协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