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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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石油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一、总则为保障石油生产、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石油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石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石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石油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制定和完善石油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4)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管理工作;(5)监督、检查各基层单位落实石油安全管理制度情况。

三、安全教育培训1.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石油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2.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隐患进行分类、分级,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

3. 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五、事故调查处理与应急管理工作1. 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2.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对事故应急响应、救援、恢复等方面进行培训和演练,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

六、安全设施与防护用品1.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确保员工在生产、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2. 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安全设施,确保其正常使用。

3. 员工应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遵守操作规程。

七、监督检查与奖惩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对各单位石油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石油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 对在石油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中石油hse规章制度

中石油hse规章制度

中石油hse规章制度hse 规章制度【篇一:中石油安全管理制度】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hse )管理体系,在基层组织实施hse 作业指导书、作业计划书、现场检查表(即“两书一表”),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

第四条企业要加强基层安全建设,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第五条企业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签订《员工安全生产合同》;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

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七条企业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中石油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中石油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中石油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确保中石油加油站的安全运营和保障员工及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流程和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措施的执行和落实。

2. 安全组织与管理2.1 安全管理组织结构中石油加油站的安全管理组织结构如下:•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加油站的安全工作。

•安全主管:由总经理指定,负责制定和执行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安全员:由安全主管指定,负责加油站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和整改等。

2.2 安全职责分工中石油加油站安全职责的分工如下:•总经理:负责确保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落实,对安全风险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控。

•安全主管:负责制定和修订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安全目标和计划,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和培训,组织应急演练。

•安全员:负责加油站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隐患排查和整改,安全巡查,员工的安全培训等。

3. 安全制度与规范3.1 安全保护责任•加油站的所有员工应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遵守加油站的安全制度和规范。

•保护加油站内的设备和工具,确保其安全可靠的运行。

•确保顾客在加油站内的安全,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

3.2 安全生产责任制•所有员工都应树立安全生产意识,遵循安全生产的要求,参与安全生产的管理。

•加油站领导应建立并完善安全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

3.3 安全控制措施•加油站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

•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加油站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制定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流程。

3.4 危险源辨识与控制•加油站应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加油站的设施和设备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3.5 应急救援措施•加油站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行动流程。

加油站内安全管理制度(中石化云南分公司)

加油站内安全管理制度(中石化云南分公司)

加油站经理岗位职责1、在上级领导下,负责组织和领导全站员工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2、负责本站经营业务活动,组织好经营商品的进、销、调、存工作;了解市场,建立健全客户档案;开拓经营,保障供应;确保质量,提高销量。

3、加强核算,分解落实各项经济指标,控制费用支出,降低商品损耗,提高效益。

4、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HSE管理体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5、熟悉各项经营管理环节和操作规程,合理调配人力,坚持每日指导、检查、监督各岗位员工的工作.6、组织员工开展“加油站达标创星”和“争先创优”活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7、负责站内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领全体员工遵章守纪,保持良好站风和站容站貌。

8、管理好站内设备、设施,组织人员经常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状态.9、坚持秉公办事,站务公开,做好站内员工的考核分配工作,充分调动每一们员工的积极性。

10、开展润滑油经营,组织好润滑油的销售、推广工作;开展便利店经营,组织好非油品的进、销、存工作.11、组织制订消防灭火预案,治安防范预案,正确处理突发事.12、认真填写《加油站经理工作日志》,在零售公司授权范围内,处理站内日常事务。

加油站经理岗位职责1、负责组织和领导全班中工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

2、组织好本班经营商品的进、销、调、存工作,保障供应,提高销量。

3、督促、落实本班员工现场管理和规范服务4、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协助站长对本班员工及顾客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5、负责本班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领员工恪守《员工守则》,做好对顾客的服务工作。

6、带领本班员工,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7、及时处理突发事件8、重大问题及时向经理报告并协助经理处理.安全员(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1、学习和贯彻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对员工和顾客进行安全教育。

2、负责当班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进站加油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3、做好当班站内设备、设施的安全善的定点、定时检查,保持良好状态;定期维护保养消防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4、做好当班安全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记录,及时如实填制有关账、表、单、做好交接工作。

中国石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中国石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前言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基石,石油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肩负着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

为加强石油企业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组织机构(1)成立安全委员会,负责企业安全管理的全面领导。

(2)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

(3)各部门、车间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教育培训(1)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企业应根据岗位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安全生产管理(1)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有序。

(3)加强设备设施管理,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3)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确保安全生产。

5. 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按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3)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6. 安全投入与保障(1)企业应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等符合国家规定。

(2)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3)建立健全安全激励机制,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石油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石油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石油公司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承包商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

第五条公司领导班子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全体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2. 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设施建设;3.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4.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5. 做好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追究。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1. 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3. 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 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5. 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条公司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4.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5. 应急救援知识。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二条公司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 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3. 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4.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5. 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

中石油月度安全例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石油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石油各分公司、子公司、项目部及所属各级单位。

第三条月度安全例会是以预防为主,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第二章例会组织第四条各级单位应设立月度安全例会制度,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负责人主持。

第五条月度安全例会时间: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六条月度安全例会参会人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领导、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等。

第三章例会内容第七条例会内容主要包括:1. 上级单位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和贯彻落实情况;2. 当月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存在的问题;3.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4.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5.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6.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7. 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情况;8. 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9. 安全生产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第四章例会要求第十条月度安全例会应做好以下工作:1. 严格执行会议制度,确保会议的时效性和严肃性;2. 参会人员应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3. 会议主持人应提前准备会议材料,确保会议内容充实、重点突出;4. 会议记录人应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做好会议纪要;5. 会议结束后,及时将会议纪要报送上级单位安全管理部门。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十一条对积极参加月度安全例会,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未按时参加月度安全例会、会议纪律松散、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中石油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领导应提供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资源,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 展。
监督考核
领导应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监督 和考核,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 执行。
管理部门的职责制定安全生来自计划和方案管理部门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 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计划和方案。
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
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 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 急处置能力。
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需 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06
附则
解释权
解释权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有。
解释方式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有权对规定中的条款进行解释,并对相关 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解释效力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解释具有法律效力,与规定本身具有同等 的约束力。
生效日期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 全生产管理规定
汇报人:
2023-12-28
目录
• 总则 • 安全生产责任制 • 安全生产管理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 安全生产奖惩 • 附则
01
总则
目的和意义
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通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管理规 定,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 事特种作业。
安全生产检查
01
02
03
定期检查
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 检查,包括设备设施、作 业场所、员工劳动防护用 品等方面的检查。
不定期检查
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抽查 ,重点检查易发生事故的 环节和部位,确保安全生 产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03

中石油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中石油油库的安全管理,保障油库安全稳定运行,防止事故发生,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2. 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严格管理的原则;3. 责任到人、奖罚分明、持续改进的原则。

三、安全责任1. 油库安全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总责;2. 油库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3. 油库全体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具体责任。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2. 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 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4. 应急预案制度: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5.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6.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确保消防设施完好;7.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安全管理措施1.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操作安全;2. 定期进行设备设施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3. 加强消防设施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4. 严格执行危险品管理制度,防止危险品事故发生;5. 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交通安全;6. 加强环境保护,防止污染事故发生;7. 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技能。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中石油油库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为准。

中石油油库安全管理制度旨在保障油库安全稳定运行,预防事故发生,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各部门和员工应认真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油库安全。

中石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中石油企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各部门、车间、班组及员工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 安全教育培训(1)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安全检查(1)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各部门、车间、班组及员工进行安全检查。

(2)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

4. 应急管理(1)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程序。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安全生产投入(1)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2)安全生产费用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环保管理制度1. 环保责任制(1)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环保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2)各部门、车间、班组及员工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领域的环保工作负责。

2. 环保教育培训(1)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环保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2)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环保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环保检查(1)企业应建立健全环保检查制度,定期对各部门、车间、班组及员工进行环保检查。

(2)环保检查中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应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

4. 环保设施(1)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配备环保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环保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5. 环保监测(1)企业应建立健全环保监测制度,定期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

(2)监测结果应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四、附则1. 本制度适用于中石油所有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员工。

2.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环保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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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 企业应建立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在基层组织实施HSE作业指导书、作业计划书、现场检查表(即“两书一表”),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

第四条 企业要加强基层安全建设,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第五条 企业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签订《员工安全生产合同》;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 企业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 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第九条 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二)监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四)组织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并督促立项整改; (五)审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六)审核实施HSE管理体系运行计划和HSE管理方案; (七)审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决定表彰事宜; (八)讨论决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应采取的措施;

第十条 企业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安委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向安委会提出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建议; (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的安全工作; (三)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工作; (四)负责考核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安全生产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的工作情况; (五)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通报安全信息,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安委会主任、副主任汇报; (六)负责各类事故的报告以及员工伤亡、火灾、交通事故报表的汇总上报; (七)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一条 企业及其所属二级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相对独立的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科研设计、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岗位。油气生产、储存、炼油化工、工程技术服务、建筑施工等企业所属三级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基层队(车间、站)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企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比例不得低于从业人员总数的5‰,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应达到80%以上。

第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频繁调动。其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应先征得上级安全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 企业可依据有关规定,成立安全生产的培训、咨询、检验、评价机构,取得国家或有关部门资质认证或备案后,开展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设备、设施的检验,提供有关咨询以及安全评价工作等。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四条 企业应制定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覆盖本单位所有组织和人员,做到“一职一责,一岗一责”。 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简练、实用,符合岗位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六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第十七条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奖惩。实行各级领导、机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制度,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章 安全监督 第十八条 企业及其所属二级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安全总监、副总监。安全总监一般由同级副职兼任。安全副总监可以兼任安全部门负责人,按同级助理、副总师管理。

第十九条 企业按专业设置物探、钻井、井下作业、海上作业、建筑施工、炼化检维修等安全监督站、所。安全监督站由专职安全监督和兼职安全监督组成。安全监督人员必须接受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持集团公司颁发的证书从事安全监督工作。

第二十条 企业要加强对基层单位或建设(工程)项目的异体安全监督。在物探、钻井、测井、试油、修井、建筑施工、炼化检维修以及其他重大危险的关键施工工程项目,作业者(或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应派驻安全监督,负责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工作。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作业者(或建设单位)必须派驻专职安全监督。

第二十一条 企业要加强对各级安全总监、安全监督和安全监督站的管理,健全各项管理规定,完善监督责任体系。

第五章 安全技术 第二十二条 企业要重视安全科技工作,组织科技专题立项,加强安全技术研究与开发,提升安全技术水平。

第二十三条 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先进生产安全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步伐;要大力推广和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科技成果,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依据国家行业法规和标准,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本质安全。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要求,按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按规定对在役生产装置、重要和特种设备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和评估,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要坚持设备监测和检验制度,定期维修保养,使之符合安全技术生产条件。

第二十六条 企业要鼓励和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安全技术革新,广泛开展小改小革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六章 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采取各种途径,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八条 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九条 应坚持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转岗工人的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做到“一人一卡”。“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第三十条 要加强对临时雇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并记录备案。

第三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进行复审。

第三十二条 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前,要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和操作。

第三十三条 企业要加强安全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七章 安全检查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组织安全检查。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综合安全检查,企业所属二级单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基层队(车间、站)要落实岗检、巡检、交接班检查。 建立HSE管理体系的单位,可将安全检查纳入管理体系审核。 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生产特点,以及特殊作业要求,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或专业安全检查。

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定期对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安全生产联系点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七条 企业应完善安全检查手段,依据标准、规范及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并向上级报告。整改情况应有回执记录。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制定违章处罚办法,加大对违章检查、监督和处罚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对严重违章行为要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第三十九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责令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将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对检查中发现一时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防范和监控措施,在评估的基础上,按管理权限制定计划,投入整改经费,并按期完成整改。

第四十条 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和动态监测数据台帐,配备必要的监测、检测仪器和设备,对重大危险源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

第四十一条 企业对当地政府和上级单位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八章 安全投入 第四十二条 企业要保证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优先保证安全费用,按规定和实际需要列支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费。 (一)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编制,需投资安排的项目由规划计划部门按规定纳入投资计划; (二)企业计划、财务部门应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纳入企业预算,落实资金投入; (三)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由企业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和汇总,由企业有关部门负责编入投资计划之中或单独编制计划下达;需要报请上一级审定的,经上级审定后下达,安全部门检查、督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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