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亳州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亳州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1.14•【字号】亳政办〔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亳州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办〔2024〕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亳州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1月14日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亳州建设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亳州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安徽建设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推动医疗卫生发展方式转向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服务模式转向更加注重系统连续、管理手段转向更加注重科学化治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发展,建设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差距明显缩小,中西医发展更加协调,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2.9人,力争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8.3人,引进培养一批长三角知名、全省知名的临床专家团队,县域内住院率达到85%以上,逐步提升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率,有序就医和诊疗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推动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推动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1.11•【字号】安政办明电〔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推动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安政办明电〔202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安阳市推动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月11日安阳市推动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从头抓紧,精准发力,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奋力推动一季度经济实现“开门红”,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1.出台市级领导分包联系2024年重大项目工作方案,遴选50个以上重大项目,建立“一项目一方案一专班一台账”包保推进机制,力争一季度省市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30%。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2.实行“三个一批”项目周调度工作机制,即时开展核查,通报项目考评和进展转化情况,力争一季度当期签约项目开工率达到80%,开工项目入统率达到50%。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3.抢抓国家新增政策性资金等机遇,健全市重要项目集中攻坚机制,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容缺办理、联审联批等制度,力争上半年开工项目3月底前办结各项手续,3月底前重点项目开工率达到40%。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重要项目集中攻坚机制成员单位)4.第一时间转发下达增发国债项目投资计划,加快计划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力争一季度能开尽开,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加快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等项目建设,努力形成更多投资量、实物工作量,对项目开工率、资金支付率高的地方在后续资金争取上给予一定倾斜。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州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州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8.13•【字号】锦政办发〔2018〕76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州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锦政办发〔2018〕7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锦州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8月13日锦州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精神,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坚持互助共济、费用共担,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略有结余、基金收入预算适度增长的原则,建立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服务管理、基金管理相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1.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衔接,强化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2.立足基本、保障公平。
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和基金承受能力,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保待遇,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
3.同步实施、平稳推进。
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理顺管理体制与市级统筹同步,统一信息系统与优化经办服务同步,扎实推进整合工作。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2.30•【字号】安政办〔2022〕56号•【施行日期】2022.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安政办〔2022〕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安阳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2月30日安阳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持续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大惠企政策直达力度,推动各类惠企政策实现线上“公开透明、自动锁定、直达兑现”。
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22〕108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依托安阳市政务服务网和安阳市亲清在线平台,全力打造安阳市免申即享政策服务平台。
按照政策和服务的实施范围、认定条件,通过数据共享、数据分析、智能辅助,精准匹配符合条件的企业,实现政策红利直享直达、精准兑付。
力争到2023年1月底前,实现不少于30项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随后将探索推进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免申即享改革,最终实现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应上尽上,应兑尽兑”。
二、重点任务(一)发布免申即享政策清单按照“分批实施、动态更新、稳妥推进”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应梳理已执行或制定的国家、省、市、县级各类惠企政策,按照先行先试、各负其责、集中梳理的模式,重点就“惠企、人才、招商、金融服务”等领域,梳理一批“资助范围明确、审核标准清晰、享受主体明确、比对数据齐全”的政策文件,形成三类政策清单:名单类(政策执行部门可直接提供企业名单)、条件类(政策可颗粒化、数据化、区间化,平台通过自动匹配企业数据,筛选出符合政策条件的目标企业)和暂时难以数据化类。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27•【字号】焦政办〔2023〕70号•【施行日期】2023.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焦政办〔2023〕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焦作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2月27日焦作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加快推动建立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优化服务理念,改革体制机制,推进体系整合化、能力现代化、服务优质化、管理精细化、治理科学化,积极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新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中西医并重、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形成分级诊疗就医新格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一)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1.建设高水平市级医院。
推动市级三级医院落实“看大病、治重症、解疑难、专科研、引发展”功能定位,严控公立医院单体规模,规范引导现有“一院多区”的市级医院构建资源同质扩容、专业优化组合、整体高效运营的发展格局,增强区域影响力、辐射力和带动力。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承办第一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门球比赛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承办第一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门球比赛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08•【字号】安政办[2009]107号•【施行日期】2009.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承办第一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门球比赛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09]10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安阳市承办第一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门球比赛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七月八日安阳市承办第一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门球比赛工作方案经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研究确定,市政府同意,2009第一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门球项目活动,定于2009年9月18日至23日在安阳市举行。
本次比赛由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主办,河南省体育局、安阳市人民政府协办,河南省老年体协、安阳市体育局、安阳市老年人体育工作委员会承办。
预计将有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港澳台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各行业老年体协50余个代表队,大约600余名运动员参赛。
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和省体育局、省老年体协主要领导将来安阳主持大会和观摩。
为确保本届比赛取得圆满成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隆重热烈、精彩圆满、富有特色”的思想理念,全力承办好全国老年门球大会,进一步推动老年门球运动的广泛开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
努力把门球大会办成老年人欢乐健康的盛会。
同时,以承办全国老年门球赛事为平台,充分展示我市深厚的文化底蕴和老年体育健身的时代风貌,为促进我市文化旅游和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提升我市老年门球运动水平,推进全市老年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建设豫北区域性中心强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成立安阳市承办第一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门球比赛筹委会(名单附后)。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4.07•【字号】安政〔2023〕1号•【施行日期】2023.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的通知安政〔2023〕1号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安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安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已经确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以目标为导向,层层压实责任。
市政府各部门及安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开局即冲刺、起步即决战”的奋进姿态,全面安排部署,全力推进落实,确保事事有人抓、项项有人管、件件有结果。
二、以实措提质速,奋力加压推进。
市政府各部门及安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节点化,将责任目标细化成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优化具体措施,实行“挂图作战”,全力以赴拼起来、干起来,确保按时序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以督办促落实,强化跟踪问效。
市政府办公室要紧盯目标任务,持续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度,通报内容作为奖励和惩戒计分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
2023年7月开展责任目标半年完成情况专项督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双过半”;2024年1月对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考评,根据考评办法兑现奖惩。
2023年4月7日目录一、市长高永分管单位1.安阳市审计局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5)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朴分管单位2.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6)3.安阳市财政局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8)4.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10)5.安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12)6.安阳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14)7.安阳市统计局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16)8.安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18)三、副市长高勤科分管单位9.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19)10.安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21)11.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23)12.安阳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25)13.安阳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27)14.安阳市林业局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28)四、副市长王新亭分管单位15.安阳市科技局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30)16.安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32)17.安阳市商务局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34)18.安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36)五、副市长王红兵分管单位19.安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38)20.安阳市民政局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40)21.安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42)22.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44)23.安阳市文物局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46)六、副市长宋伟分管单位24.安阳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48)七、副市长常慧芹分管单位25.安阳市教育局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50)26.安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52)27.安阳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55)八、副市长贾晓军分管单位28.安阳市水利局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57)29.安阳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59)30.安阳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61)九、副市长韩颢分管单位31.安阳市公安局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63)32.安阳市司法局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65)33.安阳市信访局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67)十、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69)十一、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 (70)安阳市审计局202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一、市政府确定的工作责任目标1.完成全市特大洪涝灾害灾后重建工作专项审计。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6.23•【字号】新政办〔2020〕 26号•【施行日期】2020.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新乡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6月23日新乡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为推动县域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实现有序就医,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新乡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入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医共体建设,构建定位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
全面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统筹城乡融合发展,优化整合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合理组建医共体,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保障政策。
2.坚持管办分开。
深化“放管服”改革,厘清管办职责,落实医共体经营管理自主权,促进医共体内部协同发展、医共体之间有序竞争。
3.坚持资源下沉。
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充分发挥县级医院上联下带的纽带作用,把更多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引向基层、投入基层。
4.坚持防治结合。
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26•【字号】安政办〔2021〕52号•【施行日期】2021.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安阳市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1月26日安阳市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为加快发展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健康安阳建设,促进安阳市健康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有效衔接,切实提升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全市统一的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不愁三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发挥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在防止返贫致贫中的作用,提升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
在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建立覆盖全民的公益性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减轻人民群众的重特大疾病负担,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避免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指导,群众自愿。
强化政府在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推进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在制度建设、政策规划、宣传推动、保费征收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发挥好政府作用,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健康保障意识,鼓励和支持广大群众自愿购买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推进参保群众的覆盖面,增强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能力。
(二)全民准入,普惠保障。
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实行全民准入,群众参保不受年龄、职业、病史等条件限制,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实行无差别保障。
(三)商业运作,公益运行。
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由商业保险机构负责承办,突出制度的公益性,筹集的保费除用于必要的运营成本之外,其余保费全部用于参保人员的待遇保障,最大限度惠及参保群众。
医疗保障部门会同承保机构合理确定保费标准和待遇水平,建立保费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制度稳健发展。
承保机构建立健全费用核算、费用控制、赔付率管控机制,提高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管理质量,有效降低运行成本。
三、主要内容(一)市级统筹。
建立全市统一的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保险产品名称为“安阳惠民保”。
实行市级统筹管理,筹资标准、待遇水平、管理制度、经办服务由市级统一确定,资金实行市级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二)覆盖范围。
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均可自愿选择购买“安阳惠民保”。
实施“安阳惠民保”后,非我市户籍人员及市外户籍迁入人员在我市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购买“安阳惠民保”的,因治疗既往已患重大疾病产生的相关治疗费用不纳入“安阳惠民保”范围。
(三)筹资机制。
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待遇保障需求等因素,科学确定保费标准。
1.保费标准:“安阳惠民保”年缴费标准原则上按照上一年度安阳市全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0.4%左右确定,具体标准动态调整,由商业保险经办机构结合保障需求、资金平衡等因素测算,报市医疗保障部门同意后确定。
2.保费缴纳:每年第四季度为集中缴费期,次年为待遇享受期。
参保人员可自愿缴纳“安阳惠民保”保费,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缴费购买“安阳惠民保”。
在集中缴费期截止前完成缴费手续的参保人员,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如设延长缴费期,在延长缴费期内缴费的参保人员,享受待遇期为缴费次月1日起至12月31日。
3.个人账户缴纳保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可用于本人和直系亲属购买“安阳惠民保”,个人账户资金最多可为10位直系亲属购买。
具体缴费和代扣办法由“安阳惠民保”经办机构商医疗保障部门制定。
4.参保资助:纳入特困、低保、低保边缘人口、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政策的脱贫人口、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困难人员可由当地政府保障资助缴费购买。
有条件的企业、村集体也可为职工、村(居)民资助或代缴“安阳惠民保”保费。
(四)保障范围。
“安阳惠民保”的保障范围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有效衔接,主要对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合理自费医疗费用和目录外特药费用进行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不列入“安阳惠民保”保障范围。
1.合规自付医疗费用。
合规自付医疗费用是指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包括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费用和重特大疾病门诊特定药品费用中符合医保支付政策,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报销后需由个人承担的自付费用。
对存在滥用倾向、疗效不明确,主要起滋补保健、整形美容等非医疗用途的药品和诊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纳入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内的费用不列入“安阳惠民保”保障范围。
2.合理自费医疗费用。
合理自费医疗费用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因病施治的医保目录内不予支付的药品、耗材、诊疗服务项目费用,即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中纳入合理自费医疗费用清单范围内的自费费用。
合理自费医疗费用清单是指将尚未纳入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支付范围但疗效明显、价格适宜、适用范围明确的药品、耗材、诊疗服务项目按照清单纳入“安阳惠民保”保障范围。
3.目录外特药费用。
是指将目录外疗效明显,价格适宜,适用范围明确的特药费用按照特药清单纳入“安阳惠民保”保障范围。
4.负面清单、合理自费医疗费用清单和目录外特药清单由“安阳惠民保”经办机构商医疗保障部门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5.国家罕见病目录中的病症暂不纳入“安阳惠民保”保障范围。
(五)缴费标准“安阳惠民保”设定三个缴费标准,对应相应的保障范围。
1.标准一的保障范围是:统筹区域内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和合理自费医疗费用。
2.标准二的保障范围是:统筹区域内、外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和合理自费医疗费用。
3.标准三的保障范围是:统筹区域内、外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和合理自费医疗费用及纳入目录外特药清单的费用。
(六)赔付标准。
1.待遇享受。
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安阳惠民保”保费的参保人员享受“安阳惠民保”待遇。
因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等原因暂停或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随基本医疗保险暂停或终止“安阳惠民保”待遇。
2.免赔额。
缴费标准一的年度免赔额为2.5万元;缴费标准二的年度免赔额为2万元;缴费标准三中合规自付费用和合理自费费用的年度免赔额为2万元,目录外特药费用的年度免赔额为2万元。
3.赔付比例。
“安阳惠民保”实行梯次赔付比例。
纳入保障范围的费用扣除免赔额,累计10万(含)以下部分,赔付比例为50%;10万—20万(含)部分赔付比例为60%;20万—50万(含)部分赔付比例为70%;5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比例为80%;目录外特药费用的赔付比例为50%。
统筹区域外费用按50%纳入保障范围。
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相应梯次赔付比例降低20%。
4.赔付限额。
缴费标准一和缴费标准二的最高支付限额均为100万元,缴费标准三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50万元(其中合规自付费用和合理自费费用的限额为100万元,目录外特药费用的限额为50万元)。
(七)赔付程序。
由“安阳惠民保”的商业经办保险机构制定具体赔付流程,逐步实现由定点医药机构垫付联网结算。
四、加强监管(一)加强运行管理。
“安阳惠民保”实行公益运行,由商业保险机构负责承办,经营和运行接受银保监、医保等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1.确定承保机构。
共保体承办,由一家保险公司为主承保单位,牵头多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采取联保共保方式。
承办周期为三年。
2.服务运营费用。
按照保费5%的比例提取运营费用,服务运营费用专项用于人员队伍建设、办公设施配置、信息系统建设、宣传动员及销售费用等支出,超支部分由承保机构负担,如当期保费出现结余,运营费用不足时,可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弥补费用不足。
3.赔付率管控机制。
“安阳惠民保”筹集资金除按规定用于服务费用外,确保不低于90%用于参保人员待遇赔付。
一个承保周期内的结余部分转入下一承保周期滚存使用。
年度筹集保费收不抵支,由承保机构先行赔付,可在第三个年度适当调整方案政策。
一个承办周期内的亏损费用,由承保机构自负。
(二)加强医疗监管。
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和医保医师诊疗服务行为的协议管理,严格控制过度医疗,减少浪费,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对于违法案件,要依法处理。
医疗保障部门要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激发医药机构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动力。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协调。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银保监、财政、医保、卫健、民政、乡村振兴、教育、税务、残联、工会等部门及保险企业共同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协调和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落实责任分工。
市政府协调各部门积极推进“安阳惠民保”实施,对各县(市、区)工作进行督导。
医疗保障部门配合经办商业保险公司开展数据分析、费用测算、方案制定、费率调整、数据共享等工作,支持实现联网结算,加强对医疗机构监管;银保监部门负责对承保机构的资质、保费、运营等做好合规监管;财政部门要统筹落实困难人员参保资金;教育部门要做好在校大中专院校生和中小学生参保宣传动员工作,最大范围提高参保覆盖率;残联做好残疾人参保资助工作,提高残疾人参保率;乡村振兴、民政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人员身份认定,数据对接工作,确保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税务和工会配合做好宣传工作;承保机构要做好市场调研,结合相关部门意见做好精算分析和产品开发,健全管理机制,完善系统建设,实现联网结算,提供技术、人才、信息平台服务,做好“安阳惠民保”经办工作,为参保人员做好保险服务。
各县(市、区)政府要做好“安阳惠民保”参保缴费组织动员工作,建立困难人员参保资助制度。
(三)强化宣传引导。
推进建立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是阻断人民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重要举措,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及各类新媒体,广泛宣传医保惠民政策,及时反映工作成效,普及商业健康保险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险意识,共同营造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