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制度(3篇)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三篇)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指煤矿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煤矿生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以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
以下是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一般内容:1.制定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
2.建立隐患排查机制,制定定期、不定期的隐患排查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排查,确保全面、系统地排查隐患。
3.明确隐患排查的内容和要求,包括煤矿设施设备、消防设施、通风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隐患。
4.建立隐患排查的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包括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长等。
5.建立隐患排查的记录和报告制度,对发现的隐患进行记录和分类,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6.建立整改督办和跟踪制度,对发现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并追踪督办,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7.加强隐患信息的共享和交流,与相关单位和部门建立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其他单位的隐患情况。
8.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排查和整改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总之,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煤矿企业重要的管理制度,实施该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和处理煤矿生产安全隐患,提高煤矿生产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减少事故的发生。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二)是为了预防和处理煤矿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确保煤矿生产安全,保障矿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生产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权限。
2. 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明确煤矿安全检查的主体、目标、频次和程序,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检查职责和权限。
3. 隐患记录和报告制度:建立隐患记录和报告制度,在发现安全隐患时,要及时记录、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排除。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范文(4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范文是为了确保企业、组织或单位的安全和稳定运行,以下是一种可能的工作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的示例。
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1.组织: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2.排查: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包括对设备、设施、环境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
3.评估:对排查结果进行评估,确定危险性和紧急程度。
4.治理措施: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包括修复、更换设备、修整环境等。
5.实施:组织专业人员或特定部门对治理措施进行实施。
6.再次检查:对治理后的情况进行再次检查,确保隐患得到有效处理。
7.整改报告:制作整改报告,汇总治理情况。
8.备案归档:将整改报告进行备案归档,以备后续监督和管理。
二、责任追究制度:1.领导责任:公司高层领导对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得到充分重视。
2.部门责任:各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
3.个人责任:员工对自己的工作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上报和处理。
4.监督检查:设立监督检查部门,对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5.违规处罚:对未按照程序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事故追责:对因未及时发现、处理安全隐患而导致事故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7.奖励机制: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或部门进行奖励,激励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以上是一种可能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可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范文(2)一、背景和目的安全是企业和社会发展的基石,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是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为了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并明确责任,特制定本程序和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程序和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和相关单位,在正常工作和生产活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将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范例(3篇)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范例为了及时有效地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建立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強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矿务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结合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隐患,是指存在于生产场所、设备和设施中可能导致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1)安全生产隐患危害程度按照隐患导致事故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
指可能造成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
重大隐患。
指可能造成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煤矿企业重大隐患是指《____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内容;集团公司、矿务局和矿有关文件专门规定的重大隐患。
(2)安全生产隐患级别按照解决的难易程度,分为a、b、c三级。
a级隐患指难度较大,矿解决不了,须由矿务局解决的隐患;b级隐患指难度较大,科室、区队(车间)解决不了,须由矿解决的隐患;c级隐患指须由科室、区队(车间)解决的隐患。
(3)安全生产隐患类别按照可能导致的事故性质分为。
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火灾、水灾和其它。
2.矿长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矿领导负责____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安全质量科负责全矿安全生产隐患的综合管理;各业务科室负责本专业、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安全隐患的排查及落实整改和复查工作;生活公司负责后勤服务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及落实整改工作;多经公司负责非原煤口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及落实整改工作;凡检查单位都要按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专人管理。
4.各单位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5.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工作负责;各业务科室及部门对本专业和部门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负管理责任;跟班干部、班组长对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负直接责任;安监部门对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负监督检查责任;安检员、群监员、青岗员对各施工点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负监管责任。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工作,控制和排查煤矿安全隐患,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及相关管理单位。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安全工作。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定期对矿山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第五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跟踪,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人员安全。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档案,记录排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效果等内容。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包括矿井、采区、运输通道、机电设备、通风、排水等方面。
第九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由专职安全员或监理人员负责,同时可请相关专业人员参与。
第十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综合运用勘察、检测、考察等方法,深入了解隐患情况。
第十一条完成安全隐患排查后,应当及时编制隐患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
第十二条安全隐患排查结果应当向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报告,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
第三章安全隐患治理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隐患清单,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采取行政手段、技术手段等措施,确保整改效果。
第十五条对于一些难以立即整改的隐患,应当制定临时处理方案,并保证安全。
第十六条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后,应当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告给有关部门。
第四章相关制度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上报事故,并启动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对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并对安全责任人进行奖惩。
第五章管理监督第二十条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程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范文(3篇)

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任务为切实加强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的煤矿企业和相关部门,包括煤矿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企业管理者和从业人员。
三、制度内容1.安全隐患排查的主要任务是发现和排除煤矿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2.安全隐患的排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煤矿生产设施的安全性;(2)煤矿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3)煤矿的消防设备和防火措施;(4)煤矿的瓦斯抽放和通风设备;(5)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的方面。
3.安全隐患排查的具体步骤:(1)制定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查的范围、任务和责任人;(2)组织专业的安全人员对煤矿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包括对设备设施、作业人员和管理制度的检查;(3)发现安全隐患后,及时编制整改清单,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4)组织相关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并对整改合格的进行复查;(5)对整改不合格的情况进行追责处理。
4.安全隐患排查的频次:(1)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2)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排查工作的质量。
5.安全隐患排查的责任:(1)煤矿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安全隐患排查计划,组织排查工作,并对安全隐患的整改进行跟踪和督促;(2)煤矿企业的管理者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3)煤矿从业人员有义务积极配合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协助整改。
六、安全隐患排查的保密工作在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要注重保密工作,特别是涉及到核心技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时,要严格限制查阅权限和信息的传播,确保相关信息的保密性。
七、违反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责任追究对任何违反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行为,煤矿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管理者都有权力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包括警告、罚款、停产整顿、责令停工整改和行政处罚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篇)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公司各专业部门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范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____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____号)、《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煤…____‟____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第二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控领导小组组长:董事长副组长:总经理成员:公司其他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机电、安检、通风、地测防治水、调度、培训、财务、供销、劳资、综合科等科室负责人,____组负责人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领导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定期____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落实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任;对各专业部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安检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职责。
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台帐,监督隐患治理。
第三条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管理的重要过程,是体现安全管理质量的重要内容。
各科室、队组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各科室、队组要成立相应隐患排查治理____机构,定期开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第三章隐患分级管控和治理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五条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____第16____),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为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3篇)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维护职工切身利益,保障矿井生产安全。
依据《____关于预防煤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____号令),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二条公司成立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矿长)副组长:公司矿班子成员成员:副总工程师安监部机电部生产技术部通风部经营管理部财务部劳资处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安全矿长(兼)办公室主任。
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
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矿井事故隐患的统计、分析、上报等日常业务。
领导小组职责:1、总经理(矿长)对全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全面负责。
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组织制定和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2、总工程师对全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术负责。
根据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技术人员编制、制定整改治理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
3、分管经理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负责。
组织所辖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监督,检查所辖范围内的一般事故隐患整改。
4、专业副总对专业隐患排查治理负责。
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业事故隐患排查,监督、检查专业事故隐患的整改。
配合总工程师编写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5、安全监察部经理负责公司事故隐患的管理、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工作。
6、业务部门配合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专业事故隐患排查,并负责隐患的整改落实、隐患建档、复查和隐患分析、上报等工作。
第三章隐患排查分级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篇)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关于抓好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称隐患)主要是:1、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2、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组织和劳动保障方面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场所未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4、安全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1)一般安全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的排除地隐患。
(2)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队组(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安全隐患排查遵循的原则:1、属地负责原则。
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属队组负责落实治理措施。
2、分级管理原则。
一般安全隐患,由队组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重大事故隐患,队组书面报告分管矿长。
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治理方案;3、“四定”整改原则。
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时间的“四定”原则。
措施包括:(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5)智力的时限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三、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1、安全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排查管理上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验收、销案、管理台帐,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分工实施监控管理。
2.凡是已经下发又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同时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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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现场管理,规范隐患排查,把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纳入从严依法治理的轨道,超前防范,及时排查,使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第二条每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当班班组长负责。
第三章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第四条班组长下井前,通过队干部和上个班人员交代,了解工作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心中有数。
第五条进入工作现场后,首先安排治理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班组长还必须排查现场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隐患排查必须覆盖所有工作地点。
第六条坚持“边检查、边处理”的原则,对作业场所、安全生产设备及各系统进行定时、定点、定路线、定项目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实行分级管理,落实治理责任,隐患没有排除班组长不得____生产。
第七条对限期治理的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现场防范措施。
第八条发现重大隐患,必须停工处理,同时上报区队和矿生产指挥中心。
遇到重大险情要及时报告,并有序____人员及时撤离现场,避免事态扩大。
第九条对班组解决不了需区队、矿或公司解决的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区队和矿生产指挥中心,并按指示安排下步工作。
第十条对已整改的隐患,必须安排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对隐患检查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隐患的,实行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交接班前,班长必须将当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遗留问题填写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填写必须认真、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班长升井后,填写隐患反馈卡,并向队值班人员说明具体情况第十三条班组长要____本班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思想教育、政治学习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作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拒绝他人违章指挥,杜绝人为不安全隐患发生。
第十四条班组长必须随班指挥,班前、班中、班后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密监控生产中的每道工序,及时处理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
第十五条全员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当班安全班长和安全质量员要进行现场巡回检查,工作中员工必须严格按先检查后开工的程序作业,坚持安全隐患未排除不得开工的原则。
第十六条严格按《规程》,措施和规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七条严格按下列程序排查治理安全隐患:1、查出的一般性隐患,由当班班长安排现场及时整改。
2、查出现场处理不了的隐患,当班班长要安排在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生产指挥中心。
3、检查发现有重大险情时,班组长必须立即____所有人员有序撤离现场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告生产指挥中心。
4、当班能整改的隐患,必须在当班处理完毕,不得留给下班处理;并作好隐患整改记录,及时上报安质部汇总。
第十八条严格考核、奖惩,对整改不及时或不按规定整改的人员进行处罚,隐患整改及时到位的人员进行奖励。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制度(二)____煤炭运销集团金裕达煤业“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第一条为有效治理煤矿“一通三防”各类隐患,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矿井的生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矿区域内从事煤矿建设、煤炭生产以及煤矿安全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煤矿“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坚持教育为主,教育与奖惩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煤矿“一通三防”各类隐患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隐患,另一种是重大隐患。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在煤矿建设和煤炭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因素(重大隐患之外的隐患均为一般隐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煤矿“一通三防”重大隐患:1、矿井超通风能力生产的;2、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3、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4、主要通风机单回路供电的;或者有两个回路,但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端得;5、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实行分区通风的,或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6、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新井、改扩建矿井、新水平开拓延伸、采区准备,没有形成正规通风系统开掘其他巷道的;7、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8、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9、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10、高突矿井没有专用回风井的;高突矿井、开采容易自燃煤层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11、井下____材料库、采区变电所没有形成独立通风系统的;12、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风电闭锁、瓦电闭锁装置;13、未按规定对盲巷、窒息区进行封闭管理的;14、使用____台(含____台)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____个掘进工作面供风,或使用____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____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的;15、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16、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17、井下瓦斯积聚、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18、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放炮时未按规定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
19、高瓦斯矿井放炮未执行停电制度的;20、煤与瓦斯突出矿井:(1)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的;(2)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抽放瓦斯系统,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3)未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的;(4)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5)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的;(6)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7)未按规定配备防治突出装备和仪器的。
21、____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____m3/min或____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____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22、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____条第(二)项规定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23、未配备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使用和维护,监护机房没有专职值班员____小时值守的,出现瓦斯报警未及时汇报的;24、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并发出声光报警的;25、超层越界开采,没有退出进行防密闭隔绝的;26、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或者未按设计____生产的;27、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法采取措施后仍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
28、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未选定自燃发火观测站或者观测点位置并建立监测系统、未建立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性灌浆或者全部充填、注惰性气体等措施的;29、有自燃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的;30、使用非阻燃皮带、非阻燃电缆,采区内电气设备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31、未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____和____、未使用专用发爆器的;32、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的;33、矿井未建立防尘洒水系统或矿井洒水系统管路不到位____生产的;34、存在煤尘堆积的;35、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其他重大一通三防安全隐患。
第五条各业务科室应当加强对所属职责范围内“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矿井、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并对所属职责范围内“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六条安检科负责对本矿“一通三防”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察。
通风科负责对煤矿“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检查、监督管理。
第七条各业务科室应当建立和完善专业相关的“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落实事故隐患的治理防范措施。
第八条通风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煤矿总工程师对本矿“一通三防”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各科(室)、队组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煤矿安全规程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条通风管理部门应当对存在的“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制定整治方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一条通风管理部门负责将难以排除的“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按程序向临汾煤业公司一通三防部报告,并报临汾煤业公司安全监察机构备案,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第十二条通风管理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一通三防”隐患,应当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治理;重大隐患治理前或者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应当责令相关单位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责令暂时停止生产。
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责任科室、队组对其范围内“一通三防”隐患应当排查未排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责任科室、队组对排查出的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违反本规定,责任科室、队组对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机构在煤矿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未履行或者未按程序履行其相应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通风管理部门在煤矿“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工作中,纵容包庇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安全科、通风管理部门在煤矿“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未履行或者未按程序履行其相应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按照本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由煤矿安全科及有关部门提出处罚建议,并由矿领导根据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____:(一)各职能科室、队组对其范围内“一通三防”重大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二)各职能科室、队组不履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的;(三)各职能科室、队组不履行或者不按照程序履行其相应职责的。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接到____后应当立即____处理,并根据《“一通三防”隐患____奖励制度》有关规定对____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煤矿“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办法,由矿通风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制度(三)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排查专人;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极强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